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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企業經營模擬實習精選一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2.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3.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4.合作企業的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五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宗旨
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六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范圍
合作企業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作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1.合作企業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
1.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說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時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的期限內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所達成的協議。
3.經批準延長合作期限的,合作企業憑批準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后的第一天起計算。
4.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資,并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方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準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九條 注冊資本
合作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
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第十條 出資
1.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2.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注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準機關批準。
4.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5.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于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6.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于合作企業注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7.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準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準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并予以公告。
8.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9.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后,應當由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第十一條 雙方分別提供的合作條件如下:
1.中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征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辦完征撥手續,交付合作企業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企業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企業董事會另行決定。
外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企業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筑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后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商定。
外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企業的生產需要,并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注: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分期出資的總期限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計,應將資本全部繳清的期限為:注冊資本__________萬美元以下的為一年內;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的為一年半內;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一__________萬美元的為二年內;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的為三年內;注冊資本超過__________萬美元以上的,出資期限由外商投資審批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審定。其中首期應在合作企業注冊登記后三個月內投入,并應投入注冊資本的15%以上;如一次繳清注冊資本,應在六個月內繳清。)
第十二條 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注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三條 合作企業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后一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生效,合作企業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十四條 中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辦理為設立合作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_________內的運輸;
4.協助合作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5.協助合作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6.協助合作企業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7.協助合作企業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8.協助合作企業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9.辦理合作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條 外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并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作企業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外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第十六條 材料
1.合作企業按照經批準的經營范圍和生產經營規模,自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2.合作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簡稱“物資”)。
3.外方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業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的流轉稅。上述免稅進口物資經批準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于國內銷售的,應當依法納稅或者補稅。
4.合作企業不得以明顯低于合理的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出口產品,不得以高于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口物資。合作企業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七條 技術
技術合作企業所采用的技術為_________方負責提供時,_________方為合作企業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為合作企業提供合同約定的技術,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_________,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_________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并報_________批準。
第十八條 產品銷售
1.合作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能滿足合資企業外匯支出的需要。)
2.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作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_%;由合作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_%由合資企業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_。
3.合作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4.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作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5.合作企業銷售產品的價格由合作企業依法自行確定。
第十九條 合資企業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
第二十條 合作企業進口或者出口屬于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第二十一條 合作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和_________有關稅收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第二十二條 合作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二十三條 利益分配
1.合作企業在完稅并提取各項基金后,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采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采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合作企業經營虧損,各方按照以下方式分擔:_________。(注: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推薦企業經營模擬實習精選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推薦企業經營模擬實習精選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中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合資經營企業的成立
第二條以上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它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企業),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企業是經_________(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批準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記注冊的中國企業法人,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件規定。
第五條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企業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經營的宗旨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積極研制、開發和生產國內外市場適銷產品,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滿足社會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
第七條合資企業經營范圍
1.生產_______________產品;
2.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3.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八條合資企業的經營規模為
1.合資企業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合資企業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
第十條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外幣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
第十一條合資雙方的出資方式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機械設備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企業注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合資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天內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條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一方向非合資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資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六章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合資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
3.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組織合資企業廠房和其他配套設施的設計、施工;
5.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設施等;
7.協助合資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企業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
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9.協助外方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暫住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10.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十、十一、十二條規定如期出資、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_________目的地;
2.協助合資企業辦理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企業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技術轉讓的外方應負責合資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企業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企業與_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
第十六條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
1.乙方保證為合資企業提供的_________(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企業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企業,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企業,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企業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企業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合資企業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企業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產品銷售
第二十條合資企業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由合資企業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由合資企業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合資企業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資企業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資企業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資企業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合資企業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推薦企業經營模擬實習精選四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公司和 國(地區)注冊的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 ,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合資各方為:
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在中國 省 市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國 籍: 證件及號碼:
聯系電話: 國(地區)注冊的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國 籍: 證件及號碼:
聯系電話:
第三章 成立合資公司
第二條 合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福建省 市合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為: 。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資公司是中國企業法人,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資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經濟、技術合作,并采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經營范圍是:
第八條 合資公司經營規模: (視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
第十條 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
其中:甲方出資 ,占注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 ,占注冊資本的 %。
第十一條 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 ;機械設備 ;廠房 ;工地使用費 ;工業產權 ;其它 ,共 元
乙方:現匯 ;機械設備 ;工業產權 ;其它 ,共 元 外匯與人民幣的折算按投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投入20%,其余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完畢)或(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并經原合同審批機關批準。
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資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臵設備、物質、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5.建設期間,協助辦理物資、機械設備進口的報關手續;
6.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能源的供應,交通、通訊等設施配備;
7.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8.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等手續
9.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物料等有關事宜
3.協助提供合資公司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協助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撤換董事,每次應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分立。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董事通
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臵;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案。
第八章 監事會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設監事會,由 人組成。監事會應當包括投資者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或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不設監事會刪除) 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或共同委派),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撤換監事,每次應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或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人, 由甲方推
薦 人,乙方推薦 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部門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送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獎勵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稅務、財務、會計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應按中國的稅法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蓄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年度決算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并將查賬報告送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其中一方認為需要另行聘請其他的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一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營業年
度的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二章 外匯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資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第三十四條 本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資企業外匯存款帳戶中支付。
第三十五條 本合資公司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在依法繳納稅款后,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紅利,依法繳納稅收后匯出國外。
第十三章 合資期限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 年,自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如需延長經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經營期滿六個月前向本合同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如需提前終止,經董事一致同意,報本合同審批機關批準。
第十四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由合資公司組成的清算委員會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清償債務、損失以及支付清算費用后的剩余財產,按照合資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資產凈額或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九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四十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可以提前
終止經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一條 由于合資一方不履行合同(協議)、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準終止合同。如合資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條規定依期出資,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四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各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正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采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六條 凡應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
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七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章 文字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九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第五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資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資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有關條款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的,以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簽字。
甲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 (簽名):
乙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 (簽名):
推薦企業經營模擬實習精選五
為深化企業改革,探索搞活商業企業的新路子,調動經營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和平商場實行“百元利潤計酬”的企業經營責任制。沈陽商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決定聘任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經營____市和平商場。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特制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____市和平商場委托給乙方經營,經營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為____市和平商場經營者,是企業的法人代表,擁有充分的企業經營、機構設置、人事安排的自主權;自有資金支配權;企業內部收人分配形式和辦法決定權;在保證企業資產的完整和增值的前提下,有對閑置資產的出租和處理權,但必須報甲方備案。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完成本合同的各項目標(略)。
四、乙方在經營期間,在保證實現合同規定的逐年增長的上交利潤指標的前提下,實行取消工資、獎金、企業按利潤、商品部按毛利、職工按銷售額定計酬率的“百元利潤計酬”分配辦法。
1.在經營期間,企業實現基期利潤國家按現行稅率征所得稅 55%,增長利潤的所得稅減為35%,其余65%部分留給企業,原則上用于發展生產和集體福利。
2.由于獎金在稅前列支,將原核定的調節稅率24%調整為 31.1%;二步利改稅核定的利潤基數和超基數利潤的調節稅仍按3:7 分成的辦法不變。
3.實行工資總額同利潤掛鉤,基期利潤部分按24.56%,超基期利潤部分按17.19%的定率(即1:0.7)作為職工計酬額提取。
4.乙方完成或超過利潤目標,按不同檔次發給個人收人。(略)
五、經營者在經營期間內完不成合同目標,按下列規定處罰:1當年完不成合同利潤目標,扣罰經營者全年個人收人的50% 2完成當年合同利潤目標,其他三項指標每少完成一項,扣罰經營者個人收人的14。3經營者連續兩年完不成合同利潤目標,扣罰其第________年的全部個人收人,發給基本生活費每月50元。甲方有權中止合同,并撤銷委托經營證書,另行安排工作。4乙方在經營期間,由于重大決策失誤,或重大過失,給企業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要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5.經營期滿,有問題商品占庫存的比重超過8%時,每增加 1%,扣罰經營者個人全年收人的20%
6.企業在________年底要實現服務質量分類分級管理的一類企業,每延緩________年,扣罰經營者個人全年收人的30%
六、由于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或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確需變更合同時,雙方可協商修訂合同或作出補充規定,經公證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乙方由于意外原因,不能繼續經營本企業,提出申請后,經甲方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檢查確認后方可終止合同。
八、經營期滿,由甲方對乙方的經營進行評價,審核企業的資產增值,評審結果作為對乙方的考核依據。
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如甲方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經營,由企業按乙方的基本工資發至合同期滿。如乙方隨意變更或中止合同,甲方有權扣回乙方經營期間內得到的全部個人收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市財政局會簽和履行公證手續后生效。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推薦企業經營模擬實習精選六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自愿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干。
第二條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條 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干基數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_計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條 企業留利分配
第五條 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第六條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備完好率____%;固定資產凈值率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商、服務工作。
2.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范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____________臺。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 或____ 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________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_____型標準____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______%,其損耗部分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____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___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____________的商標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 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 或____ 購買加工標準____ 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并事先需經甲方核準;
(3) 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 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