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技術合同糾紛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篇一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建設項目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服務的建設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擬建建設項目規模
1.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服務內容
2.1建設項目現場踏勘
2.2建設項目選址定點
2.3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咨詢服務。
2.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第四條委托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20x]16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 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 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項目服務內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費用,即(大 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托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明確要求,并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甲方變更委托服務項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20x]162號和黑建規[20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乙方對提交的委托項目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項目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 其他事項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并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后,本合同即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技術合同糾紛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篇二
原告姜××男39歲漢承包戶××縣××鄉××制油廠
被告劉××男42歲漢主任同上××鄉經管會
一、請求事項:
1.履行合同:
2.賠償經濟損失。
二、事實理由及證據:
(一)請求的原因事實
××縣××鄉辦企業制油廠,由于經營不善,連年虧損至1982年負債累累已停產三年了。我自幼在油廠工作已有近20年的工齡,當時在本縣太平川油廠擔負生產指導工作。
經新建鄉武裝部部長的介紹來到××鄉擔起恢復制油廠生產,償還舊債的重任,由鄉經管會直接領導,被告是企業主要負責人。我的職稱是技術員。1984年,油廠已恢復到扭虧為盈,又任命我為車間副主任,主管油廠的生產責任。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形勢,企業實際生產責任制,又因償還了積累三年的舊債,這才主動找我承包。從1984年12月末起至1986年9月末止訂兩年承包期合同。1985年3月12日立的合同。
2.被告為什么中途撕毀了合同?
我從1982年來到新建油廠。幾年來,我耳聞目睹了油廠的現實,深知其虧損的弊病依然存在。被告劉××與油廠保管員的關系是形成企業虧損的主要原因。為此,當被告找我擔任承包時,我就提條件,前段事務與承包后必須分清,庫存與帳面必須相符,不這樣我不承包。被告答應。但提出“先交接帳簿,以后查庫存,如有缺少,由保管員負責。這樣不耽誤生產。”我同意了,由于我要求過前后分清,各負其責。同時,又掌握承包前的廠內的底細,所以,被告就不顧一切了。他在我承包當年的5月7日對我說,油廠不承包了,還象過去一樣干,給你按每天工資8元計算,你把合同交回來吧!我不同意。
3.被告以權謀私,損害集體和個人利益的違法行為,我要跟他爭出個事非曲直來。
首先,我到縣委上訪:他們告訴我到縣企業局去談;企業局李局長介紹我到法院;法院金庭長讓我請律師代理辦;后來縣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檢查了帳目,作出了承包階段盈利一萬四千多元,豆油少七千多斤,豆餅少一萬多斤的證明。我再找縣委書記王、羅兩領導同志,他們指示到信訪辦去立案,信訪辦的工作人員劉××說“你告到那兒也得回去處理”勸我息事。我又找信訪辦主任劉××同志。他把我介紹到縣委書記那;縣委書記指示: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介紹我去法院。在此期間,被告用威逼利誘的辦法,先煽動工人到我家去要工資,拿走我家的電視機,用此逼我交出合同,在我上訪的二年中劉××不顧黨紀國法,公然下令砸開油庫,原料房、生產車間、食堂,收去我承包期間純利14183.29元,占用食堂糧面1500斤大米10000斤、豆油40斤。又悍然把油廠另行承包給第三人,庫存豆油經律師調查時已短少七千多斤,豆餅萬斤以上,劉××又想借用承包之機的混亂,以便消滅或減少他利用職權侵吞的集體財富罪責。
用原告名義向上級打報告,說我自動撂下不干了,無能經營、虧損等,其用心是為掩飾他片面毀約行為:又蒙蔽鄉政府,用鄉黨委、企業辦和他主持的經管會名義聯橫向縣打報告,說是原告自己請求不干。
以上就是本案的經過詳情,尚有未便記人的事實,留待法庭審理時面述。
(二)訴訟的理由
1983年3月12日,雙方簽訂的合同是一種經營權承包。被告代表發包方把油廠經營管理職能移交給承包人(原告)。這種承包根據法令規定,它體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發包方不能再插手經營,只是監督管理而已。在承包期間,承包人依據合同規定應對生產、資金、收益、虧損以及工資和傷亡事故負全部責任。除了每年向上級單位交納提留費外,承包人有完全自主經營權。然而,被告身為經管會主任,只是為了消滅和掩飾自己經濟上的問題,對我還個不跟他合作的人,決計踢開,所以不擇手段,毀約違法,此訴訟理由之一。
雙方簽訂的合同出于協商自愿,內容清楚,手續齊全,屬于有效的合同,應受法律保護。被告在合同生效后,既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又不具備解除合同的條件,就單方面隨意撕毀合同,此為申訴理由之二。
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發包方(被告)應承擔因此造成停工、丟失等一切實際損害的賠償責任。
發包方就此同一經營范圍和內容,又與第三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從簽訂之日起,就沒有享受法律保護的條件。
基于上記理由和事實,特提起訴訟,請求法律解決是盼。
此致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頒布日期:1990
技術合同糾紛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篇三
為促成甲乙雙方彼此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現就雙方進一步合作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聲明和保證
1.1甲方成立于**年**月**日,系*公司,擁有。
1.2乙方擁有技術支持培訓、設計指導及設計技術,具備簽署本協議所需要的相應權利。
第二條 技術支持(服務)內容 2.1技術支持培訓和設計指導;
2.3其他技術咨詢和專業問題解決(不限于)。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應提供乙方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有關圖紙和資料以及各種接口文件。
3.2甲方應指定項目技術與商務負責人,分別負責合同的日常管理(包括雙方的接口工作,協調合作進度等)和合同的商務管理(包括商務變更、合同支付等)。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應遵從合同條款的規定,細心認真地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合同任務。
4.2合同任務應嚴格按照附件中規定的方法完成,乙方的工作應使甲方滿意。
4.3乙方保證根據合同提交給甲方的文件完整、清晰和正確,符合有關規定及合同所規定的設計、質量控制等要求。
4.4乙方保證滿足合同要求的服務。如果在驗收中發現有不符合合同規定、或不能達到合同規定的預期目標的技術或服務,乙方應免費修正技術或服務以滿足要求,并向甲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額外損失。
4.5乙方應依法交納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得稅、營業稅、附加稅及其它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收入所征的稅金。
4.6乙方應對甲方由于采用乙方的服務,或乙方人員的疏忽、故意或過失而對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或造成第三者的財產損失負責。上述損失的賠償不應超過損失發生時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所有收到款項的總和。
4.8乙方如違反合同技術規范內有關管理規定造成違約,乙方必須承擔合同總額的15%的違約罰金。
第五條 支付
5.1甲方應以銀行轉賬方式將所有合同到期款項匯往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收款單位、開戶銀行和賬號。甲方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申請付款時必須出具下述憑證:
支付申請函(請注明乙方公司名稱、開戶銀行、開戶賬號)
國家稅法規定的專用發票
5.3凡是按合同規定乙方負有責任的費用、賠償金或開支,由甲方從其應付給乙方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中扣除。
5.4本合同總價格為人民幣(¥.);
5.5 合同到期并進行驗收通過到期后一次性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
第七條 保密
雙方對彼此之間提供的信息、資料以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嚴重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爭議,任何一方有權選擇將爭議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除正在仲裁或訴訟的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其本協議項中的其余權利,并履行本協議項中的其它義務。
第十條 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信息,應按本協議列明的地址以郵件或圖文傳真的方式發送。任何一方對其聯系方式的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2個月,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產權歸屬
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十三條 附則
13.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商定。
13.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13.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3.4本協議所有附件作為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技術合同糾紛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篇四
;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住址工作單位
原告姜××男39歲漢承包戶××縣××鄉××制油廠
被告劉××男42歲漢主任同上××鄉經管會
一、請求事項:
1.履行合同:
2.賠償經濟損失。
二、事實理由及證據:
(一)請求的原因事實
1.雙方是怎樣引起訂立承包合同的?
××縣××鄉辦企業制油廠,由于經營不善,連年虧損至1982年負債累累已停產三年了。我自幼在油廠工作已有近20年的工齡,當時在本縣太平川油廠擔負生產指導工作。
經新建鄉武裝部部長的介紹來到××鄉擔起恢復制油廠生產,償還舊債的重任,由鄉經管會直接領導,被告是企業主要負責人。我的職稱是技術員。1984年,油廠已恢復到扭虧為盈,又任命我為車間副主任,主管油廠的生產責任。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形勢,企業實際生產責任制,又因償還了積累三年的舊債,這才主動找我承包。從1984年12月末起至1986年9月末止訂兩年承包期合同。1985年3月12日立的合同。
2.被告為什么中途撕毀了合同?
我從1982年來到新建油廠。幾年來,我耳聞目睹了油廠的現實,深知其虧損的弊病依然存在。被告劉××與油廠保管員的關系是形成企業虧損的主要原因。為此,當被告找我擔任承包時,我就提條件,前段事務與承包后必須分清,庫存與帳面必須相符,不這樣我不承包。被告答應。但提出“先交接帳簿,以后查庫存,如有缺少,由保管員負責。這樣不耽誤生產。”我同意了,由于我要求過前后分清,各負其責。同時,又掌握承包前的廠內的底細,所以,被告就不顧一切了。他在我承包當年的5月7日對我說,油廠不承包了,還象過去一樣干,給你按每天工資8元計算,你把合同交回來吧!我不同意。
3.被告以權謀私,損害集體和個人利益的違法行為,我要跟他爭出個事非曲直來。
首先,我到縣委上訪:他們告訴我到縣企業局去談;企業局李局長介紹我到法院;法院金庭長讓我請律師代理辦;后來縣律師事務所兩名律師檢查了帳目,作出了承包階段盈利一萬四千多元,豆油少七千多斤,豆餅少一萬多斤的證明。我再找縣委書記王、羅兩領導同志,他們指示到信訪辦去立案,信訪辦的工作人員劉××說“你告到那兒也得回去處理”勸我息事。我又找信訪辦主任劉××同志。他把我介紹到縣委書記那;縣委書記指示: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介紹我去法院。在此期間,被告用威逼利誘的辦法,先煽動工人到我家去要工資,拿走我家的電視機,用此逼我交出合同,在我上訪的二年中劉××不顧黨紀國法,公然下令砸開油庫,原料房、生產車間、食堂,收去我承包期間純利14183.29元,占用食堂糧面1500斤大米10000斤、豆油40斤。又悍然把油廠另行承包給第三人,庫存豆油經律師調查時已短少七千多斤,豆餅萬斤以上,劉××又想借用承包之機的混亂,以便消滅或減少他利用職權侵吞的集體財富罪責。
被告自知他的行為已構成違法以至犯罪,這才又使用欺上瞞下收買等一貫手法,首先盜
用原告名義向上級打報告,說我自動撂下不干了,無能經營、虧損等,其用心是為掩飾他片面毀約行為:又蒙蔽鄉政府,用鄉黨委、企業辦和他主持的經管會名義聯橫向縣打報告,說是原告自己請求不干。
以上就是本案的經過詳情,尚有未便記人的事實,留待法庭審理時面述。
(二)訴訟的理由
1983年3月12日,雙方簽訂的合同是一種經營權承包。被告代表發包方把油廠經營管理職能移交給承包人(原告)。這種承包根據法令規定,它體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發包方不能再插手經營,只是監督管理而已。在承包期間,承包人依據合同規定應對生產、資金、收益、虧損以及工資和傷亡事故負全部責任。除了每年向上級單位交納提留費外,承包人有完全自主經營權。然而,被告身為經管會主任,只是為了消滅和掩飾自己經濟上的問題,對我還個不跟他合作的人,決計踢開,所以不擇手段,毀約違法,此訴訟理由之一。
雙方簽訂的合同出于協商自愿,內容清楚,手續齊全,屬于有效的合同,應受法律保護。被告在合同生效后,既未經雙方協商同意,又不具備解除合同的條件,就單方面隨意撕毀合同,此為申訴理由之二。
根據我國經濟合同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發包方(被告)應承擔因此造成停工、丟失等一切實際損害的賠償責任。
發包方就此同一經營范圍和內容,又與第三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從簽訂之日起,就沒有享受法律保護的條件。
基于上記理由和事實,特提起訴訟,請求法律解決是盼。
此致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頒布日期: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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