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合同協議,雙方明確了合同標的、履行方式、違約責任等關鍵內容。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協議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一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與股東會并依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依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照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股東會
第十一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依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于會議召開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與,行使委托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后既不參與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托他人參與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與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制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準。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于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后仍不參與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與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第十九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依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的方案和說明
(十二)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并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后,決定開支)
(九)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商量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商量不成的,依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依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允許依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依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并提取三金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公司注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注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含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含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與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公司營業期限為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二)股東會議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并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并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四章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商量解決,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商量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準注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商量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依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照。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依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二
甲方:乙方:住址:住址: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丙方:丁方:住址:住址: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二條、關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注冊全稱為:(以下簡稱公司)公司注冊資金為:(大寫)。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3、公司住所為:
4、公司的法人代表為:
5、公司經營范圍為:桑拿洗浴。
第三條、關于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繳納出資并簽約后,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并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條、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丁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丁四方職責并有利于公司發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擔任。主要負責公安、消防等一切對外行為,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采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系、行業經驗等均屬于合作的一部。
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并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周轉,甲、乙、丙、丁四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后可將公司注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利潤分紅。
1、甲、乙、丙、丁為公司董事(股東),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紅利。
2、股份紅利是指公司年營業額減去公司投資成本以及所有運作資金后的資金,為公司年利潤,再將年利潤按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發給股東;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續運營,股東分紅不得超過公司年利潤的8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第七條、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滿。
2、由于合理原因,經甲、乙、丙、丁協商將公司注銷。
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股東股份變更。
3、合作方式變更。
第八條、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注冊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及備注事項: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文檔為doc格式。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三
一、xx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經營場所位于xxxxxxxxxx401號。
二、經營范圍:酒店經營、委托管理、酒店咨詢
三、出資方式及數額
1、乙方以_____ 出資,人民幣_____元;(乙方給予甲方(壹萬伍仟元整)做為入股保證金。以保證在經營期限內不退股,待經營期限屆滿乙方退出股份時矛以返還。)
甲方: 乙方:
營業執照: 身份證號碼:
四、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進行財務結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潤或分擔虧損。(未經協商同意單方面造成損失由個人按實際損失承擔)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入股人可以退股:
1、經營期限屆滿,乙方不愿繼續經營;
2、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3、經營期限屆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雙方發生難于再繼續股份經營時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經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
1、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七、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八、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本協議約定出資;
2)股東中途抽回出資;
3)因股東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東有實質性內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實,或違反承諾和保證,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均被視作違約。
十、
公司股份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1、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愿繼續經營的;
2、甲、乙雙方決定解散;
3、經營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雙方解散后,企業應當依法進行結算。
十一、經營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雙方出資多少,先以雙方共同財產償還,雙方財產不足清償部分,由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四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范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章注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后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后,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注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公司終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八)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依法成立后,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改變經營范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對于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第十四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
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于會議召開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行使委托書載明的權利。
股東經通知后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托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五條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制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六條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準。
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七條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
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分之二多數成員通過原則。
董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如有重大事項,也可隨時召開。
第十八條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應于日前通知董事、總經理、監事,如遇緊急情況,可提前小時通知,如上述人員經兩次以上通知且推遲一次會議時間后仍不參加會議,視為自動放棄相應權利,董事會所作決議有效。
董事會會議應制作會議紀要和董事會決議,參加會議人員均應簽字。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
部管理機構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和說明。
(十二)在發生戰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并在適當時候及時向股東會報告。
第七章監事制度。
第二十條公司設監事一人,由乙方擔任公司監事。
第二十一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三)當董事、經理及其他管理人員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章總經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設總經理一人,由丙方擔任。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負責公司具體經營活動,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主持公司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五)擬定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六)提請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他人員。
(七)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八)決定正常經營所需的財務開支(如單次或一定期限累計超過必要的額度,由董事長簽字確認后,決定開支)。
(九)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章股東轉讓出資以及股權轉讓。
第二十三條公司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投資,但可依法轉讓出資。
第二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資。
第二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六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依法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十章公司增資以及增加股東。
第二十八條公司允許按照《公司法》規定增加股東人數,但應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增加股東的程序、出資額、出資折算比例等具體辦法由公司董事會制定方案,交由股東會表決通過。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第十一章財務核算及利潤分配。
第三十條公司依法建立財會制度。具體制度由執行董事或董事會提出方案,報股東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憑證、單據、賬薄、報表用漢字書寫。
第三十二條利潤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并提取三金后的純利潤按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紅,股東的投資逐年以利潤分配的方式進行回收,股東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第三十三條公司注冊成立前各股東所花的開辦費用計入股東的出資額,股東足額認繳出資的公司依法注冊成立后,各項開支計入公司費用,從公司注冊資金中支出,股東個人不再承擔公司支出費用,股東用于公司正常經營所花的實際費用由公司予以報銷。
第三十四條利潤分配每個會計年度進行一次,如公司經營虧損,則依法進行虧損彌補。
第三十五條公司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由董事長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東,如有虧損,應作虧損原因的詳細書面說明。
第三十六條財務會計報告必須包括下列財務報表及附屬明細表: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現金流量表。
(五)財務狀況說明書。
(六)債權債務清單,包括發生時間、履行期限、數額、發生原因等項內容;。
(七)虧損原因說明書。
第十二章勞動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條公司營業期限為年,從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購兼并、分立時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五)公司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業組建后連續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時,經股東會同意,可宣告公司終止并進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條公司解散時,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四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職權,并按《公司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十四章爭議解決。
第四十二條股東之間出現爭議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因任何股東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賠償公司的實際損失外,守約股東都有權要求其依照本協議第九章的規定將股份轉讓。
第十五章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股東共同協商訂立,股東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蓋章,自公司依法核準注冊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或可由訂立協議的全體股東協商解決,必要時可對本協議作補充。補充協議必須交審批部門備案。
第四十六條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制定的公司章程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全體股東均應遵守。
第四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六份,各股東一份,如增加股東,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另兩份由見證人留存。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五
__、__和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商量,就共同投資成立_太原聯創思維科技有限公司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50000元_整(rmb_伍萬元整__)。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與或者推選代表參與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與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照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依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
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要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含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能夠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含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依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依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合作投資設立東莞市xx房地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暫定,以工商核準為準)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鷂_%;
乙方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鷂___鷂_%;
丙方出資額鷂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鷂_____%;
以上現金出資用于收購東莞市xx評估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的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董事長,主管決定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和內部事務;
丙方擔任合作公司的財務總監,負責公司經營財務收支事宜;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后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占鷂___鷂_%、乙方占鷂___鷂_%、丙方占鷂___鷂_%的比例分紅,盈利的余額部分作為合作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經營資金的增加:
如合作公司出現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的情況,各股東應按照各自分紅的比例增加出資;如有股東出現不能夠或不愿意再增加出資的情況,則該股東視為自動放棄部分股權,三方股份則實際出資重新相應調整。是否需要再增加經營資金,應該以董事長和至少一名其他股東同意為準。
六、退股方式:
合作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每個合作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后,合作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__%(15__%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然后再將該股東的現金出資退回,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合作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合作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七、因一方違約,給合作公司及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給賠償并支付沒股東5萬元違約金。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
乙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
丙方簽字: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
電話:
xx年xx月xx日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七
甲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乙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丙方: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復印件):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
2,經營范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注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注冊。
4,法定辦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及設備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乙方以現金及設備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丙方以現金及設備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股份)的%;。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4,股東在出資后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過并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8,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日常工作事宜;。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注內容:
甲方簽:
乙方簽:
丙方簽:
簽訂日期:年月日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八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
(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丁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三、其它約定。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九
甲乙丙丁卯就合伙開辦飯店一事達成一致,為保證合伙事務順利執行,特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
第二條 本個人合伙各方為:
甲方:張三,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丙方:王五,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丁方:趙六,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卯方:
第三條 本協議所約定的個人合伙經營范圍為餐飲(火鍋店),火鍋店地址為:財富路發財巷999號。
第四條 本協議所約定的火鍋店經營形式為個體戶,字號為聚賢樓。
第五條 本協議約定的合伙期限為五年,自本協議簽訂生效時起算,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伙期限期滿后繼續經營,并決定再次經營的期限;也可以根據全體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終止經營期限,并進行清算。
第六條 本協議所約定的經營項目中協議各方均出資,出資比例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5:3:1:1。
第七條 各方出資額度為:甲方五萬元,乙方三萬元,丙方一萬元,丁方一萬元。
第一款所述出資均為貨幣出資,幣種為人民幣。
第八條 各方出資應于20xx年 12 月31日前完成,各方應將出資匯入指定賬戶。
第一款所述指定賬戶開戶行為中國富民銀行 ,戶名:張三,賬號:123456789。
第九條 火鍋店利潤分配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進行。
第十條 本協議所稱利潤是指火鍋店在扣除日常開銷、稅費、職工工資及相應應付款后的凈利潤,凈利潤原則上按月分紅。
第十一條 月凈利潤在十萬元以內的,原則上不進行分紅,該月的凈利潤應逐月累計,至凈利潤超過十萬元時,在累計超過的當月將凈利潤進行全額分紅。
第十二條 每月五日為分紅基準日,基準日后三日內,總經理應將合伙人上月應得分紅匯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賬戶。當月如遇清算,則當月利潤隨清算時一并分配。
第十三條 火鍋店如發生虧損和其他原因對外形成債務的,首先由火鍋店自有資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對外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新合伙人加入或者原合伙人退伙的,僅對其退伙前或入伙后形成的債務對外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因承擔連帶責任導致承擔了其他合伙人應承擔份額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五條 合伙人一致推選張三擔任火鍋店總經理即合伙事務執行人。
第十六條 火鍋店的日常經營及財務、人事均由總經理進行管理。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推選李四擔任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進行火鍋店店內的管理,即火鍋店店內的日常經營活動主要由李四負責管理。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每月付給總經理一萬元的勞動報酬,付給副總經理六千元的勞動報酬;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對上述勞動報酬進行及時調整。上述合伙人在取得勞動報酬后,仍有權利按照合伙人的出資比例獲得全額分紅。
合伙人對火鍋店的經營情況有知悉權,總經理應當保障各合伙人的知悉權。
第十七條 對外的相關協議、合同由總經理簽署方生效。
第十八條 火鍋店每月應當形成財務報表,總經理應當將財務報表進行復制后報送各合伙人參閱。
各合伙人有權監督火鍋店的財務情況,各合伙人對總經理所報送的財務報表有權進行質詢。除質詢人特別同意以外,總經理應對質詢事項作出簽署其名字的書面說明。
第十九條 火鍋店聘任管理人員及招錄員工由副總經理提名并經總經理決定。
第二十條 以火鍋店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者需變更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一條 因客觀情況火鍋店需變更字號、經營范圍、主要營業場所等事項的,實行合伙人一票否決制,否決的合伙人應當退伙并進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達成一致協議的除外。
合伙人認為有其他重大事項需要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議的,可以提請總經理召開全體合伙人大會,形成書面的決議,并按決議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況下,合伙人應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個人喪失債務清償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執行合伙人在火鍋店中的資產的。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退伙應分配資產應以火鍋店凈資產為基準,依照出資比例從凈資產中進行分割。
退伙后,退伙人的財產份額以貨幣方式進行退還,但將出資份額轉讓給其他合伙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新合伙人必須經本協議中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重新達成新的合伙協議后方能入伙。
第二十六條 新合伙人的出資在火鍋店中所占比例按照新合伙協議中約定的比例確定。
第二十七條 經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資金投入或者減少資金投入。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變更投資金額的,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按照變更后的出資占總出資的比例進行處理。
第二十九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鍋店。
第三十條 決定解散火鍋店的,各合伙人應當參與清算,火鍋店的凈資產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返還給各合伙人。
第三十一條 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出資的,按照其未出資的數額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伙事務執行人未能積極履行其忠實及勤勉的管理義務或者惡意侵占合伙財產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權利向合伙事務執行人索賠。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其未出資的資金額為基準計算,每日承擔違約金 5%。
第三十三條 對于違約方所應支付的違約金由守約方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補充約定。約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鍋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八份,各方各執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連同本頁(條)共計四頁(三十八條),連續頁加按各方騎縫手印,協議內容以加按協議各方手印頁碼上的為準。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自愿簽訂本合同,并由鑒證人鑒證,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為使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更為密切地聯系在一起,充分發揮個人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從而確保公司各項事務高質高效地完成,甲方將于每年向乙方分配(贈與)一定數目的利潤分紅。
企業名稱:__。
經濟性質:__制公司。
1、在公司經營活動中所得利潤扣除各項開支,仍得以盈利的前提下,甲方從盈余中抽取___%的資金將對乙方予以分紅。紅利支付時間為每年的___月___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2、若乙方對公司予以資金入股,幫助公司發展,將視注資的數目,本著注資越多分紅越多的原則,由甲方支付乙方額外紅利,具體數目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權利:
審查公司財務收支狀況;。
聽取甲方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2、義務: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保守公司機密及甲方商業秘密。
1、甲方違反本合同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向甲方索取根據本協議應得的紅利分配。
2、乙方違反本合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當因一切可能發生的.人力不可抗事故而使協議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應及時聯系,共同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不得向受事故方追究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對本協議內容保守秘密,對因協議內容的公開而造成經濟和名譽損失,有責任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2、若公司轉讓或被收購,乙方有權以占的分紅比例分配公司轉讓所得財產,本協議終止。
3、本合同自訂立時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公司注銷時止。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一
身份證號: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乙方: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2)檢查公司財務;(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_____丙方(簽章):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二
甲、乙、丙三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新能源材料的研發、生產經營等事宜等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事宜及職責劃分
甲方、乙方、丙方在符合三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現就新能源材料研發、生產經營有關事宜,自愿結成普通合伙關系。具體職責范圍劃分如下:
甲方負責企業資本投入,生產經營、財務管理與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與項目所在地有關管理機構的外事協調處理事宜,是合作組織的法人代表,甲方為合伙事務的執行人。
乙方、丙方負責項目開發、項目攻關、技術咨詢、人員培訓等工作,根據工作需要組建規模適宜的技術服務團隊。項目正常運營情況下,甲方對技術團隊核心成員的選聘事宜需經乙方、丙方同意。
(一)甲方以現金形式出資,出資額為__________萬元;
(二)乙方、丙方以知識產權(或勞務出資)。
(一)甲方持本合伙企業股份的_______%,享有股權對應比例的分紅。
(二)乙方、丙方持股_______%,其中______%為約定技術股份,剩余______%為激勵股份。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計銷售額達到_________萬前,所應該得到的分紅應當留存合伙企業作為備用資金,待乙方、丙方在公司累計銷售額達到_________萬后,乙丙雙方自動取得相應比例股份的分紅權及對應數額。
(三)項目運營中后期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后,甲方可根據公司發展需要適當增加資金投入或引入外部資本,并以當期項目估值確定股份比例,另行確定股權分配的相關事宜后,甲、乙、丙三方應當另行簽訂股權分配協議。
(四)甲方不領取工資性報酬,次年________月份在財務核算并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后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配紅利。
(五)乙方、丙方根據工作需要領取_______元/月技術咨詢服務費,次年1月份在財務核算并經___________三方確認后獲取當年利潤25%-30%股份分紅。公司負責報銷因公出差往返交通、住宿費用。
(一)若因產品經營或市場變動等原因或其他市場方面的原因導致公司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的持股比例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其他責任的承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確定。
,如骨干人員的選聘、公司財務制度、對外投資或外部資金注入等工作需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所需費由公司承擔,費用的用途應予以明示,各方均享有知情權。
公司對外研發性項目申報、技術服務均有由項目技術團隊共同完成;
合作期限內技術團隊取得的相關發明專利、技術成果歸公司所有。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人員予以激勵性獎勵。
以公司名義申報的各級政府研究開發性項目經費(含技術補貼性獎勵),在扣去相關成本費用與支出后,盈余部分40%歸甲方所有,60%歸乙方、丙方所有,乙方、丙方對所持有部分獎勵具有二次分配權。
合作期限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從賬務中支取、借支款項,任何一方以個人名義做出的民事行為或以合作組織名義,實為謀取個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的后果均由其個人承擔,與合作組織的其他方無關。一方更不得因己方原因使合作方的商業信譽受損。
關于入伙與退伙的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確認。
公司正常經營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退伙,如確有它因執意退伙,需以當期公司的財產狀況減除甲方投資成本后的現值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按退伙人所持股份_____%進行現金結算(因退伙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不予結算)。一方退出后空余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東具有優先有償持有權。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諸法院。
,甲乙丙三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經合作三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三
鑒于: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乙方經甲方同意以鄭政東出_____________號宗地土地使用權作價_____________元出資入股甲方,出資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期間,由于鄭東新區管委會出臺新政策,不允許土地使用權人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用會議紀要的形式,限制乙方轉讓土地使用權,變更土地用途等事項。因此,乙方取得的鄭政東出_____________號宗地一直未能過戶至甲方名下。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經甲方股東大會決議,收回并注銷簽發給乙方的股權證,同時減少沒有落實到位的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數額。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退出在甲方出資的所有股份。
二、因政府政策原因致使乙方退股,雙方都沒有違約行為,故雙方都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三、乙方入股甲方期間,雙方沒有產生過任何收益分配事項,也未給對方造成任何損失,因此,甲乙雙方均承諾彼此之間不存在任何利益糾紛。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生效。
六、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河南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四
合股人:。
甲(姓名),男(女),_年_月_日誕生。
現住址:_市(縣)_街道(鄉、村)_號。
合股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股人的根本狀況)。
合股人本著公允、對等、互利的準繩訂立合股和談以下:。
第一條甲乙單方志愿合股運營___(名目稱號),總投資為_萬元,甲出資_萬元,乙出資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
第二條本合股依法構成合股企業,由甲賣力打點工商注銷。
第三條本合股企業運營限期為十年。假如需求耽誤限期的,在期滿前六個月打點無關手續。
第四條合股單方配合運營、配合休息,共擔危險,共負盈虧。企業紅利根據各自的投資比例分派。企業債權根據各自投資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歸還債權后,另外一方該當按比例在旬日外向對方了債本人承擔的部門。
第五條別人能夠入伙,但須經甲乙單方贊成,并打點增長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彌補和談。彌補和談與本和談具備劃一效率。
第六條呈現以下事變,合股停止:。
(一)合股期滿;。
(二)合股單方商議贊成;。
(三)合股運營的奇跡曾經實現大概沒法實現;。
(四)其余法令劃定的狀況。
第七條本和談未盡事件,單方能夠彌補劃定,彌補和談與本和談有劃一效率。
第八條本和談一式_份,合股人各一份。
本和談自合股人具名(或蓋印)之日起見效。
合股人:___(具名或蓋印)。
合股人:___(具名或蓋印)。
_年_月_日。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五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經營范圍: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公司性質: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各以認繳出資比例對公司承擔責任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茲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成立上海xx公司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擬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3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40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40%;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擬出資額30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30%;
4、股東實際資金注入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兩年。
2、甲方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營運,具體職責包括:
(1) 辦理公司成立登記手續;
(2) 公司行政、人事、財務等事項管理;
(3)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 負責產品的銷售,具體職責包括:
(1) 產品市場推廣和營銷;
(2) 業務拓展的及時數據反饋;
(3) 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4、甲、乙、丙三方有互相監督和協助對方相關工作的權利和義務。
5、公司不設股東會,如有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三方意見無法協調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則按以下順序執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界定的各項條款;
(2)主張方股東共同持有的實際出資比例;
(3)公司法人;
(4)提至對公司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6、甲、乙、丙三方每周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三、財務管理
1、資金由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
2、公司賬目應做到每月清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3、資金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單筆次超過3000元的,應由三方共同核批。
4、其中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提交股東例行會議決議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5、甲、乙、丙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收受商業賄賂或私自侵占公司公共財產:
(1)對于三方認可且金額不高于300元的商業贈與,收受方有權保留或交由公司處理;
(3)受賄、侵占金額巨大達到立案標準的,應交由公安機關處理,由收受方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并賠償公司及守約方全部損失。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認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度虧損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
(1)分紅時間為每個季度的第一個月第一個工作日;
(2)分紅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3)分紅比例為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
(1)轉讓方xx將股份轉讓予其他方的,應征得未轉讓方書面同意;
(3)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
2、退股:
(2)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3) 退股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退股行為導致公司損失的,退股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增資:
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其他方入股的,擬入股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中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 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2)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3)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 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 若清算后有剩余,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按認繳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 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認繳出資比例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資金注入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由此造成公司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并支付守約方共10萬元違約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并賠償守約方所有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對公司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日期: 日期:
股東入伙協議書(通用16篇)篇十六
甲方:乙方:丙方:
住址:住址:住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2)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3)丙方出資_____元,占啟動資金的,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6)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_____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_____;。
(4)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是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是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以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夠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