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的編寫需要注意語言簡練、條理清晰、邏輯嚴密,以便更好地傳達計劃的內容和目標。以下是一些經過精心挑選的計劃書案例,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寫作思路和技巧。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一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車數量急劇增加,上下學時段學生接送車輛與日俱增,每到上下學時間(尤其是早晨到校、下午放學時),學校門口的交通擁堵問題日益凸顯,給櫻小師生的交通安全帶來隱患。為此,我校制定以下整改方案,解決校門口上下學高峰期交通擁堵問題和排除交通安全隱患:
1.建立櫻桃溝小學校門口交通秩序整改領導小組,由袁鵬校長任組長,苗金明為副組長,組員為張文艷、陳穎麗、劉愛霞、余娜、徐磊老師,專門協調處理校門口放學高峰交通擁堵事宜和學生交通安全事項。
2.組建由門衛、教師組成的志愿者隊伍,有序安排執勤,配合校門口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通過專題講座、黑板報、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等形式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規范學生交通行為。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規范、矯正家長在大門口接送學生的不文明交通行為。
2.最主要的是通過“小手牽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妨礙交通暢通嚴禁亂停、亂放車輛,不在校門口50米內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在家長會上,對有關的方案對家長做解釋說明,爭取家長的支持配合。平時,借助學生的教育勸導,對家長的交通行為施加良性的影響。
櫻桃溝小學目前只有一個大門開放且出門就是公路,沒有緩沖余地。上下學高峰時段,學生、教師都由該門出,出行安全存在隱患,也造成了學校門口的擁堵。為切實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學校加強了內部管理,實行值班人員護崗、專門人員疏導、人群分流等具體措施,切實扭轉校門口交通擁堵的不良局面。
1.每日在學生早晨7:00到校時(最擁堵時),由兩名教師、兩名保安及兩名巡防隊員值守校門口,負責疏導過往車輛,引導學生有序排隊過馬路進入校園。
2.中午放學實行人群分流機制,緩解學校門口擁堵。學校在前期對學生進行摸底排查:
(1)放學后自己回家占40%。
(2)放學后去校外輔導班占45%。
(3)家長接送占15%。針對這三種情況:
a放學后自己回家的學生,在校按班級站成一南一北兩隊,由苗金明老師帶領科任老師及兩名保安護送離校。
b放學后去校外輔導班及家長接送的學生,由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組織,從學校活動門進入櫻桃廣場按區域站好,分別由校外輔導班老師和家長領走,沒有及時被領走的學生帶回學校交給門口保安,等候家長。
c中午就餐后,由帶班領導和一名當班教師分別在12:40~13:00及13:40~14:00兩個時間段到校園周圍巡視,避免名學生聚集,出現意外傷害。
d14:10由兩名當班教師和兩名保安在學校門口組織學生排隊有序進校。
3、要求當日值班教師,在上下學期間務必到崗到位,到校門口指定位置組織學生在特定位置排隊等候,間歇性的護導學生過馬路。這樣既保證了學生過馬路時的安全,又有計劃的舒緩了校門口過往車輛的擁堵程度。
4.在學校加強內部管理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困難。
由于學校緊貼公路,家長接送點的確定及接送家長的車輛停放地點較為困難,目前正在協調,希望放在櫻桃廣場。
在上下學時段,特別是中午,期望相關部門盡快設立“交警助學崗”。
期望有關部門能夠對櫻桃溝小學門口(特別是上下學時的大門口周圍)亂停亂放的車輛進行有效管理。
通過開學兩周的整改和努力,櫻桃溝小學大門口在上下學交通高峰時段,交通秩序有了明顯好轉,扭轉了交通擁堵的不利局面。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二
為深入開展“最美街道”創建活動,結合“愛成都?迎大運城市環境品質提升行動,全面規范我區車輛停放秩序,為“大運會”的順利舉辦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點區域、道路
1、成都“最美街道”創建街道:
2、東安湖體育館、賽事場館、“大運村”及周邊道路:
3、進出城主要通道及周邊道路;
4、主城區、十陵片區、大面片區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5、地鐵站、客運站等周邊道路;
6、城市環境品質提升示范街:
7、其他影響城市交通和市容環境、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部位。
(二)重點違法行為
機動車違法停放。
(一)集中整治階段(即日至20xx年9月底)。梳理總結全區停車需求缺口、亂停亂放嚴重區域、增設智能交通點位,圍繞重點整治區域、道路,區公安分局、相關鎮街,根據責任包于路段安排,組織人員全力開展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攻堅,形成強大整治聲勢,確保在9月30日前取得階段性成效。
(二)全面治理階段(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整治工作進入攻堅階段。加快推進停車設施建設、補足停車缺口、嚴格路面管理,全面治理全區范圍內的交通亂點、熱點、難點問題。
(三)鞏固深化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整治工作進入決戰狀態。制定決戰決勝階段工作方案,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實措施,打贏“大運會”道路交通保衛戰。
(一)落實責任包干機制,切實強化監管
1、區公安分局要集中全警之力,進一步壓實責任,落實到單位、個人,通過非現執法等手段,強力推進工作。
2、相關街鎮要積極整合內部綜治、城管等力量,每日抽調4-6人(不含柏合、同安、西河、洛帶、大面已安排到屬地公安交警中隊幫助工作的人員),組成2至3個整治小組,持續開展違停非現整治工作,確保每日有整治、每日有戰果。
管理標準:亂停放總體投訴逐月下降,同一點位反復投訴率逐月降低。主干道每1公里不超過2臺機動車亂停放,中小街道每1公里不超過4臺機動車亂停放。
責任單位:區公安分局、各街辦(鎮)
(二)疏堵結合,著力解決停車供需矛盾。
加快推進轄區公共停車設施的建設,緩解停車供需矛盾;對有停車條件的道路和人行道逐步進行改造,增加停車泊位:科學規劃、建設東安湖公園和體育場的公共停車設施,滿足游客及觀看比賽群眾的停車需求;加快推進地鐵2號、4號線站點配套停車場建設,已有規劃的,盡快開工建設;引導房地產開發商將閑置停車位(庫)向小區業主和社會出售、出租,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停車場(庫)向社會開發,有序分流疏導街面停放車輛;完善停車信息誘導系統,通過電臺、電視、手機、電子指示牌等多種渠道,發布停車信息,減少駕駛員尋找車位的行駛成本,調節停車需求時空分布的不均勻,促進停車場的有效利用。停車信息系統要與城市公交系統、交通管理系統、數字執法系統等有機銜接,促進停車管理科學化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大公共交通投入的力度,優先增加主城區、十陵街辦、東安湖周邊的公交車線路、班次,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的分擔率,積極倡導綠色環保出行,減少“私家車”的使用率。
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住建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公安分局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引導群眾主動參與
一是要積極圍繞機動車“亂停亂放”專項整治行動階段性工作,深入報道治理動態及成效,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并利用各級交通廣播電臺,通過現場隨警跟蹤采訪的方式及時報道整治情況。二是組織人員進轄區農村、社區、學校、運輸、外賣、家政服務等企業,以“文明出行,共享大運”為主題開展專項宣講,組織志愿勸導活動。三是積極推廣“蓉e行”群眾舉報違法停車工作機制,引導鼓勵群眾違法停車信息進行舉報。
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各街辦(鎮)、區環質辦各相關單位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對創建成都“最美街道”、提升城市環境品質、“迎大運”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細化方案,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宣傳,有效引導。各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大力開展宣傳活動,全方位大力度宣傳本次整治行動的目的和意義,宣講相關政策法規,大造輿論聲勢,發動并引導廣大市民自覺管理停車秩序。新聞媒體對整治工作要跟進報道。
(四)加強督查,嚴格問責。按照整治目標,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核,定期通報情況,對重視不夠、行動遲緩成效不明顯的單位通報。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三
圍繞“人、車、路、貨、企”等關鍵要素和環節,集中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掛靠運營”、人員“無證上崗”和車輛不符合國家規定上路運行等問題,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退出機制,推行路線風險評估,加快建設“一張網”信息系統,暢通跨地區、跨部門間信息協同共享渠道,使用可靠適用安全技術,破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難題,根治長期存在的頑癥痼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一)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從業資質安全準入。
1.全面排查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準入情況。按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從專用車輛及設備、停車場地、從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方面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資質進行核查,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責令改正。對許可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被許可人未在承諾期限內落實專用運輸車輛、設備,或未在承諾期限內按照承諾聘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的,原許可機關應當撤銷許可決定,并收回已核發的許可證明文件。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關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掛靠運營清理方案,對現有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單位和車輛進行全面排查,清理以“掛靠運營”形式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行為,依法取締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單位、個人及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排查整改,20xx年底前徹底消除“掛靠運營”現象)。
2.全面核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以路上抽查、入企核查等形式,對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相應從業資格證進行全面核查,嚴肅查處無資質從業人員并追究其所在企業(單位)責任。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單位)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確保具備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相關作業的技能條件。督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年底前完成核查整改,20xx年3月底前徹底消除“無證上崗”現象)。
3.全面檢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專用車輛維護、檢測、使用、管理以及審驗等制度落實情況。嚴把車輛準入關,對不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不得配發道路運輸證。全面排查并依法查處取締使用報廢、擅自改裝、檢測不合格、車輛技術等級不達標等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以及使用移動罐體(罐式集裝箱除外)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違法行為,確保制度落到實處。對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的車輛,要依法查處并責令企業限期改正。(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年底前完成檢查整改)。
4.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退出機制。指導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法》《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暫行辦法》《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治理暫行辦法》要求,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防控制度。對安全隱患突出、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依法吊銷相應的營運資質。(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前健全相關機制)。
(二)提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水平。
5.深入開展車載罐體質量安全隱患排查。督促危險化學品車載常壓罐體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隱患自查,組織對危險化學品車載常壓罐體生產企業是否持續保持生產許可證發證條件進行排查,依法從嚴查處隱患排查中發現的產品質量違法行為。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承壓槽罐車安全技術標準和相關檢驗規范,嚴把承壓罐車生產和檢驗關,全面提升承壓槽罐車整體安全性能。(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市政府組織市場監管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一輪排查)。
6.強化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技術作用。嚴格貫徹執行《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一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18564.1-2019)、《道路運輸爆炸品和劇毒化學品車輛安全技術條件》(gb20300-2018)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標準,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范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安全監控車載終端安裝、使用及監管要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強對車輛運行狀態、罐體及貨品安全狀態、運行線路狀況等監控,及時識別駕駛員不安全行為、車輛運行異常狀態等風險,并采取必要措施進行干預,嚴控風險。積極推廣危險化學品防碰撞裝置、槽車罐體防損鋼架、智能監控報警裝置等。(省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按職責分工持續落實,20xx年6月底前確保現有成熟的安全保障技術應用到位)。
(三)規范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過程安全管控。
7.嚴格危險化學品托運、裝載(充裝)等環節安全管控。強化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道路運輸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危險化學品,并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jt/t617-2018)確定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品名、編號,遵守相關特殊規定要求,妥善包裝危險貨物,并在外包裝設置相應的危險貨物標志。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裝載、充裝前查驗規定,依法從嚴查處未查驗承運企業(單位)、車輛、罐體、人員資質和安全狀況或者查驗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向道路運輸車輛裝載或者充裝危險化學品,以及超過車輛核定載荷裝載或者超過容器核定壓力充裝危險化學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管理廳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一輪排查)。
8.加強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運行安全監管。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單位)及其車輛、從業人員道路運輸事故和違法違規記錄進行摸排,分類落實懲戒措施,嚴肅查處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突出違法違規行動,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相關證照、資質。梳理近年來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及違法違規行為多發路段,形成清單,加強綜合治理,切實消除隱患。推動市、縣政府規范建設、管理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底前完成一輪排查)。
9.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禁限行管控。公安機關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常規通行路線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隧道、橋梁、高速匝道、坡長坡陡、臨水臨崖山區路段以及穿越人員密集區、重點景區路段,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市(縣)政府,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核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和路段,科學制定禁止或者限制通行措施,并采取加大路上執勤力度等有效管控手段,確保實施到位。(省公安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公安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前完成一輪排查并持續開展)。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督促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建立長效機制,定期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路線安全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對排查的事故多發路段和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點段,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提出防范事故、消除隱患建議;對道路損毀、交通設施損毀或滅失的,及時設置警示標志并修復。(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公路經營管理等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前完成一輪排查并持續開展)。
(四)構建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10.建立部門協同監管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等六部門令2019年第29號)規定,對照相關規定進一步梳理完善經濟和信息化、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各部門的職責分工,依法加強托運、充裝、運輸車輛及容器檢驗、道路運行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建立健全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前建立相應機制)。
11.暢通跨地區、跨部門間信息協同共享渠道。通過建立監管信息通報機制、健全完善信息系統等方式,實現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注冊登記信息、電子運單監管信息、道路運政管理信息、動態監控聯網聯控信息、罐體檢驗信息等數據“一張網”,數據有機融合,地區、部門共享聯動。通過交叉比對,打造數據閉環,形成監管合力。(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6月底前暢通信息共享渠道)。
12.健全完善違法違規行為聯合懲戒機制。逐步探索建立各相關部門檢查執法情況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單位)、車輛、從業人員等資質掛鉤的工作機制。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黑名單”制度,對多次違法和事故頻發的企業(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從業人員,全面實行行業禁入、職業禁入。(省交通運輸廳牽頭,各市政府組織交通運輸、經濟和信息化、公安、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20xx年3月底健全相關機制)。
集中整治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7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11月至12月)。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評估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整治隱患,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并建立安全風險臺賬、隱患臺賬、整改臺賬和違法違規行為處罰臺賬等基本臺賬,確保重大安全風險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隱患整改到位、違法行為懲處到位。
(二)集中攻堅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持續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高壓打擊態勢,對前期發現的問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違法行為不反彈、隱患徹底整改到位。特別是針對難點問題和重點任務,通過現場推進、專項攻堅等措施,全力推進,逐一破解。
(三)完善鞏固階段(20xx年5月至7月)。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堅的基礎上,融入安徽省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總結整治經驗做法,深入查找問題不足,完善監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各市、各有關部門認真總結集中整治工作落實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
(二)細化整治方案。要按照本實施方案部署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細化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任務清單,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制定政策措施,并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在破解“老大難”問題、治理頑癥痼疾上取得突破,確保集中整治取得實效。
(三)做好統籌協調。要統籌謀劃本次集中整治和三年行動,堅持立查立改、邊查邊改,通過集中整治,解決影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組織多部門聯合開展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通過三年行動,健全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實現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保障能力現代化。
(四)強化督查考核。要結合集中整治各階段工作進展,適時開展督導檢查,采用明察暗訪、專項督查、聯合檢查等方式,強化任務措施落實,確保如期完成各項整治任務。省安委會辦公室和各市、縣(區、市)安委會要加強統籌協調,將整治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以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考核之中,強化督促推動作用。對領導責任不落實、集中整治推動不力、部門之間相互推諉、執法查處寬松軟等引發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四
1.建立櫻桃溝小學校門口交通秩序整改領導小組,由袁鵬校長任組長,苗金明為副組長,組員為張文艷、陳穎麗、劉愛霞、余娜、徐磊老師,專門協調處理校門口放學高峰交通擁堵事宜和學生交通安全事項。
2.組建由門衛、教師組成的志愿者隊伍,有序安排執勤,配合校門口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強學生交通安全教育通過專題講座、黑板報、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等形式對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進一步規范學生交通行為。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規范、矯正家長在大門口接送學生的不文明交通行為。
2.最主要的是通過“小手牽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長,接送學生車輛妨礙交通暢通嚴禁亂停、亂放車輛,不在校門口50米內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在家長會上,對有關的方案對家長做解釋說明,爭取家長的支持配合。平時,借助學生的教育勸導,對家長的交通行為施加良性的影響。
櫻桃溝小學目前只有一個大門開放且出門就是公路,沒有緩沖余地。上下學高峰時段,學生、教師都由該門出,出行安全存在隱患,也造成了學校門口的擁堵。為切實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學校加強了內部管理,實行值班人員護崗、專門人員疏導、人群分流等具體措施,切實扭轉校門口交通擁堵的'不良局面。
1.每日在學生早晨7:00到校時(最擁堵時),由兩名教師、兩名保安及兩名巡防隊員值守校門口,負責疏導過往車輛,引導學生有序排隊過馬路進入校園。
2.中午放學實行人群分流機制,緩解學校門口擁堵。學校在前期對學生進行摸底排查:
(1)放學后自己回家占40%。
(2)放學后去校外輔導班占45%。
(3)家長接送占15%。針對這三種情況:
a放學后自己回家的學生,在校按班級站成一南一北兩隊,由苗金明老師帶領科任老師及兩名保安護送離校。
b放學后去校外輔導班及家長接送的學生,由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組織,從學校活動門進入櫻桃廣場按區域站好,分別由校外輔導班老師和家長領走,沒有及時被領走的學生帶回學校交給門口保安,等候家長。
c中午就餐后,由帶班領導和一名當班教師分別在12:40~13:00及13:40~14:00兩個時間段到校園周圍巡視,避免名學生聚集,出現意外傷害。
d14:10由兩名當班教師和兩名保安在學校門口組織學生排隊有序進校。
3、要求當日值班教師,在上下學期間務必到崗到位,到校門口指定位置組織學生在特定位置排隊等候,間歇性的護導學生過馬路。這樣既保證了學生過馬路時的安全,又有計劃的舒緩了校門口過往車輛的擁堵程度。
4.在學校加強內部管理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困難。
由于學校緊貼公路,家長接送點的確定及接送家長的車輛停放地點較為困難,目前正在協調,希望放在櫻桃廣場。
在上下學時段,特別是中午,期望相關部門盡快設立“交警助學崗”。
期望有關部門能夠對櫻桃溝小學門口(特別是上下學時的大門口周圍)亂停亂放的車輛進行有效管理。
通過開學兩周的整改和努力,櫻桃溝小學大門口在上下學交通高峰時段,交通秩序有了明顯好轉,扭轉了交通擁堵的不利局面。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五
堅持安全第一、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守安全紅線,堅持標本兼治,深化改革創新,健全體制機制,明晰責任,嚴格監管,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提高監測預警能力、監管執法能力、救援實戰能力,促進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加強危險化學品源頭管控,科學規劃布局化工產業和化工園區,加快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扶持優質企業做大做強,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推動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完善危險化學品全鏈條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法制,消除監管盲區。全面辨識危險廢物風險,建立危險廢物處置機制,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形成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全過程監管體系。全面摸清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隱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提高企業安全生產能力和產業工人素質,提升自動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質安全水平,完善信用體系,實施聯合懲戒,夯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應急預案管理,加強消防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和應急預案演練,提升危險化學品救援和處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行業系統性風險,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會影響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實現危險化學品行業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的目標。
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2月)。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職責,細化措施,部署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各市、縣(市、區)、省各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定期開展督查,及時解決問題,確保按期完成。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0月至12月)。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書面總結經驗成果報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全面摸排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隱患。
1.深入排查評估安全風險。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制定的《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全面排查評估各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等各環節的安全風險,突出各行業領域使用危險化學品和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物流園區、港航企業、碼頭、機場和城鎮燃氣經營使用等領域的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評估。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形成各行業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一張圖。(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江蘇能源監管辦、省郵政管理局、省能源局、民航江蘇監管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排查評估化工園(集中)區安全風險。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開展評估,確定化工園(集中)區安全風險等級,制定“一園一策”風險管控方案。安全風險等級為a類的化工園區,不得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風險等級為b類的化工園區,限制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排查評估化工企業安全風險隱患。依據《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江蘇省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評估和分級辦法》和《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深度檢查指導工作指南》,全面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確定安全風險等級。對紅橙黃藍企業實施分級分類監管,重點監管紅色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及短期難以整改的隱患掛牌督辦。(省應急廳負責)。
4.排查評估企業重點部位安全風險。按照《江蘇省化工企業安全風險分區分級指南(試行)》,開展企業安全風險分區分級評估,繪制企業內部紅橙黃藍安全風險分布圖。對紅色重點部位、重點環節和重點崗位,落實責任人和管控措施。落實風險研判和承諾公告制度。(省應急廳負責)。
5.排查評估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風險隱患。深入排查,科學評估,動態管理,分類監管,再排查、再評估油氣輸送管道存在的風險隱患。開展整改治理,全面管控消除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風險隱患。(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排查評估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排查評估城鎮燃氣供應設施、城鎮燃氣市場經營、液化石油氣氣瓶及調壓閥、連接管等配件產品質量、餐飲場所燃氣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風險隱患,全面管控消除城鎮燃氣安全風險隱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
1.規范化工園(集中)區產業布局。對全省化工園(集中)區全面開展再評價和認定,對規模化生產、產業鏈完備、廢棄處置設施和配套基礎設施齊全、綜合管理水平高的確定為化工園區;對具有一定規模、形成一定產業集聚效應、產業層次較高、管理基礎較好但產業鏈不夠明晰的確定為化工集中區;對規模小、產業關聯度低、基礎設施不完善、安全環境問題突出和周邊敏感目標分布密集的取消化工園區定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化工園(集中)區發展水平。嚴格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嚴格控制園區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按照“分類控制、分級管理、分步實施”的要求,對園區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品、危險廢物等物料和人員進出的區域,20xx年底前實現園區整體封閉管理。(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廳負責)推動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化工園區和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功能區建立安全、環保、應急救援一體化管理平臺,優化區內企業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體安全風險。(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作。按照《關于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門〈關于扎實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蘇化治辦〔20xx〕21號)精神,對于就地改造的企業,確保企業按照“一企一策”方案實施,完成搬遷改造項目建設內容,實現預期目標。對于異地遷建和關閉退出企業,確保原廠區主要生產裝置去功能化、不可恢復生產,裝置物料嚴格按照相關規范處置,設備管線清洗合格并拆除,生產場地清理干凈。對安全衛生防護距離不達標的企業,逐一嚴格審查評估,凡是達不到有關安全環境衛生等標準的,20xx年底前依法關閉退出。對安全衛生防護距離達標的企業,強化安全環境監管,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轉型升級或異地遷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委政法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高危化學品管控。加強硝酸銨、硝化棉等高危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全過程管控。嚴格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嚴密監控劇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化學品流向。強化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核發管理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內河禁運危險化學品目錄》。(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突出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危險貨物運輸監管,嚴格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和水上運輸許可、運輸工具管理、相關人員資格認定管理,嚴禁掛靠經營。加快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監控平臺建設,強化運輸企業的儲存設施、停車場和隧道、港區風險管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指導危險品貨主落實高質量選船機制,不斷提高選船檢查標準,淘汰低標準船舶。加大危險品船舶,尤其是小型危險品船舶非法洗艙、非法處置貨物殘余物等違章行為的打擊力度,禁止600總噸及以下化學品船舶夜航,20xx年底起禁止600載重噸及以下單殼油船在江蘇內河水域(包括長江江蘇段)航行、停泊,堅決查處謊報瞞報等違法行為。(省交通運輸廳、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鐵路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排查治理違反危險化學品辦理限制、匿報謊報危險化學品運輸、危險化學品包裝不良、匿報品名或普通貨物中夾帶等違法違規行為。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裝卸、儲存作業場所、設備設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依法開展安全評價。排查治理危險化學品罐車、罐體安全狀況,閥、蓋、墊、儀表等附件、配件的完好性以及車輛技術狀態。(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
7.加強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工作。指導督促管道企業健全管道巡護制度,加強管道巡護力量,加大檢查頻次,及時處置危害管道安全的風險隱患,及時排查整治油氣輸送管道沿線建筑物、擠占管道、第三方施工、穿跨越等外部安全隱患,及時對停止運行、封存、報廢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備案。督促管道企業制定完善管道事故應急預案,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備案,并開展管道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省能源局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企業依法履行管道定期檢測義務,對安全風險較大的管道進行重點監測。(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油氣輸送管道高后果區風險隱患辨識、評估、管控工作。(省安委辦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
1.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印發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方案,清晰界定并嚴格落實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責。(省委編辦負責)加大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力度,推動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各環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省安委辦負責)。
2.健全危險化學品綜合執法體系。加強專業監管力量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執法體系。(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在危險化學品重點縣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職執法隊伍。(各危險化學品重點縣人民政府牽頭,省應急廳負責)開發區、工業園區等功能區設置或派駐安全生產和環保執法隊伍。(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執法檢查,加大事前執法力度,規范檢查內容,完善檢查標準,提高執法檢查的.專業性、精準性、有效性,依法嚴厲處罰危險化學品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曝光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推行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地方立法規范工作。研究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地方立法計劃。(省安委辦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根據省危險化學品實際情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統籌協調,制定危險化學品地方安全標準建設規劃,制定高于國家現行標準的《化工企業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標準》《化工企業信息化數據規范》《化工企業風險分區分級標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貯存和利用處置安全生產技術和環境保護標準》《載運危化品船舶在長江江蘇段港口碼頭作業安全規范》等地方標準,做好標準的宣貫、推廣工作。(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化工產業源頭管控。
1.嚴格執行產業政策。進一步推動落實化工行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統籌布局化工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淘汰落后安全技術裝備目錄,細化制定化工產業政策,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關閉退出,嚴防落后產能異地落戶、風險轉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化工企業準入門檻。從安全、環保、技術、投資、用地、管理能力和從業人員學歷資質等方面嚴格準入門檻,高標準發展市場前景好、工藝技術水平高、安全環保先進、產業帶動力強的化工項目。在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立項階段,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由省或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聯合核準。(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化工行業整治提升。嚴格執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藝的要求,進一步擴大淘汰和禁止目錄范圍,嚴格淘汰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錄的產品、技術、工藝和裝備。禁止新(擴)建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對化工安全環保問題突出的地區,依法依規實行區域限批。(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落實建設項目安全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設計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設計和建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化工企業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環境污染和衛生防護等各項規定要求,建筑物、構筑物和設備設施等應符合安全生產、環保和消防等有關規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明確并嚴格限定高危事項審批權限。(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依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1.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必須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產風險。建立企業全員、全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省安委辦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安全生產投入剛性約束,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管理辦法》逐月提取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擠占、挪用。(省財政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高企業主要負責人執業能力。嚴格主要負責人資質和能力考核,切實落實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省應急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由實際控制人擔任。相關政府職能部門在開展日常監管、綜合治理工作中,發現法定代表人與實際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時告知市場監管部門,督促企業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企業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東需參加生態環境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及其授權機構執業能力培訓考核,依法依規持證上崗。(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高從業人員專業化素質。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在崗履責,明確專業管理技術團隊能力和安全環保業績要求。(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執行化工企業領導干部現場帶班值班制度,及時處置重大異常生產情況和突發事件。(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企業必須明確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一崗雙責,必須配齊具備專業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省應急廳負責)化工生產裝置操作人員和一二級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從業人員應具備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特種作業崗位不得錄用無證人員。(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新招從業人員必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或具有化工職業技能教育背景,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省應急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建立科學、系統、主動、超前和全面的事故預防體系,確保技術、工藝、設備、人員和管理等各個環節安全可控。企業采用的工藝技術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可靠性論證。企業總平面布置必須符合國家規范要求,有較大變更的必須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和評估論證。企業必須按規定設計、設置和運行自動控制系統,完成原料處理、反應工序、精餾精制、產品包裝全流程自動控制。企業涉及重大危險源的設備設施與周邊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離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省應急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采取扶持措施,涉及“兩重點一重大”企業應創建二級標準化,選樹一批典型標桿,創建一級標準化企業,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省應急廳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和工藝設備的設計實施管理。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要求,強化從事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資質管理。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設計、安裝等單位的質量責任,實行化工、危險化學品工藝裝置設計安裝質量終身負責制,依法嚴肅追究因工藝設備設計、安裝質量而導致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設計、安裝單位責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7.加強電廠涉危設施安全監管。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燃煤電廠重大危險源(液氨罐區)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加快位于化工園區、人口集中區和安全距離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電廠液氨罐區尿素替代改造進程,構成一二級重大危險源的液氨罐區必須配備獨立的安全儀表系統。
8.完善信用體系管理。建立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年度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黑名單”制度,對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不落實,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經查實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企業,納入信用體系管理,實施聯合懲戒。及時將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在相關網絡和媒體曝光,并作為調整確定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的重要依據。落實職工及家屬、社會公眾對安全和環保隱患舉報獎勵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稅務局、江蘇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9.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對故意隱瞞重大安全環保隱患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依紀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省紀委監委機關、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對重特大事故負有責任,或因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受刑事處罰或撤職處分的,依法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主要負責人。(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強化安全監管專業力量建設。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執法力量,化工監管任務重的設區市應建立不少于20人、化工重點縣應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各類生產性園區(集中區)都應單獨設立安全監管機構,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于在職人員的75%。(省應急廳牽頭,省委編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通過公務員聘任制方式選聘專業人才,提高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比例。(各級人民政府牽頭,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
2.嚴格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監管。嚴格環評和安評等中介機構監管,強化中介機構誠信建設,嚴厲懲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弄虛作假、不負責任、有不良記錄的環保、安全評價機構,依法吊銷資質證書,追究相關責任并在媒體曝光。(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嚴格危險廢物監管。
1.開展危險廢物排查整治。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進行鑒別鑒定,重點整治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單位等可能存在的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確保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處置安全。(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南京海關等部門參加)。
2.健全危險廢物監管機制。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危險化學品綜合監督管理兜底責任,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對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建立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實現信息及時、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各項工作。加強有關部門聯動,建立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健全覆蓋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全過程的監管體系。(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提升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合理規劃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消除處置能力瓶頸。督促企業對脫硫脫硝、煤改氣、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污水處理、粉塵治理等環保設施和項目進行安全評估,消除事故隱患。(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江蘇能源監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4.嚴格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督促各地區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能力建設,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完善企業備案制度,按照“誰產生、誰處置”的原則,及時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含裝載危險化學品船舶的洗倉水),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過程的環境安全管理。(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八)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
1.強化危險化學品信息化監管。研究建立危險化學品全生命周期監管信息共享平臺,綜合利用電子標簽、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對危險化學品各環節進行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和監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自動化和信息化建設。新建化工和危險化學品項目自動化控制系統裝備率達100%,在役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升級率20xx年底前達100%。化工生產企業建成集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信息、企業安全風險分區信息、生產人員在崗在位信息以及企業生產全流程管理信息于一體的信息管理系統。到20xx年底前,化工園(集中)區內企業安全、環保等監控信息全部接入園區信息管理平臺,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預警率達100%。(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
1.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全省消防救援隊伍化工專業隊、重型化工編隊等專業隊建設,凡有化工企業的地區都要具備專業消防應急救援能力。統籌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力量和水上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各級人民政府牽頭,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國家建設標準,加強省、市、縣三級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建設,配齊專職環境應急管理人員。(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省委編辦、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管理。制定《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涉及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聯合演練,根據演練評估結果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相關預案銜接暢通。督導企業開展符合企業生產實際的實操演練和模擬推演。(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江蘇海事局、連云港海事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
1.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普及。創新方式方法,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普及活動,完善公民安全教育體系,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加強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開展常態化應急演練,支持引導社區居民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和治理,積極推進安全風險網格化管理,不斷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和對危險化學品的科學認知水平。(省應急廳牽頭,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廣電局、省科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化工產業工人培養。推動高職高專院校加強以化工生產工藝、化工安全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為特色的學科建設,培養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的高素質勞動者。加強校企合作,制定培養目標、開設相關課程和編寫教材,共同實施培養、評價培養質量。推動危險化學品重點設區市建設化工職業院校,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各重點設區市人民政府牽頭,省教育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化工企業通過定向培養、校企聯合辦學和學徒制等方式,加快產業工人培養,確保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生產裝置、儲存設施的操作人員達到崗位技能要求。(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應急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政府成立由常務副省長任組長,相關分管副省長任副組長,省政府副秘書長和省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安委辦(省應急廳),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省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明確職能處室和專門人員負責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省級工作機制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縣級人民政府由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組長。
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完成時限,結合《江蘇省安全生產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任務分工方案》中相關危險化學品整治內容,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指導。各設區市和省各有關部門于20xx年12月底前將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報送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分別于20xx年2月15日前、20xx年7月底前向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20xx年12月20日前形成書面總結報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設區市、省各有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并將綜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六
從20xx年12月10日起,20xx年4月8日結束。
鎮成立以包光許鎮長為組長,王金法副鎮長、蔡谷副鎮長為副組長,黨政辦主任、城管執法大隊大隊長、綜治辦主任、村鎮建設分局局長、宣傳辦主任、接待辦主任軍、交警中隊、公安分局副局長、運管站站長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中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柳市交警中隊。
加大對我鎮建城區重點區域、重點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特別是影響交通通行順暢的行為明顯減少,使城區的交通環境有明顯的提升。鎮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過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動,實施集鎮道路交通環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識、集鎮道路機動車通行速度、交通堵點排堵能力“四大提升”。
1、完善道路標志標線。鎮村鎮建設分局會同交警中隊和交警大隊秩序中隊等職能部門,對全鎮道路交通標志線和紅綠燈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時組織人員重新施劃和完善褪色、殘缺的標線和闖禁等標志,對紅綠燈工作不正常進行維修,并加強日常維護。對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設置隔籬設施的要進一步調研,增設,對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車泊位重新進行合理施劃,確保市民行車有序、停車方便。
2、科學設置重點管理路段。根據以往經驗,確定重點管理的路段為“二縱三橫六單行道十三路口”,其中“二縱”為柳黃路、柳青路,“三橫”為大橋路車站路、大興路、柳翁西路,“六單行道”為惠豐路、怡月路、上園南路、團結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為柳青南路與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大興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與西興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黃路與大興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龍井路與環城東路交叉路口、大橋路與東風路交叉路口、車站路與智廣北路交叉路口。對“十三路口”加強力量由專人進行管理。
3、創建“文明示范街”。將柳青路(車站路至溪橋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文明示范街”上做到停車規范、有序,道路通暢,各種違規車輛不在路上行駛,行人、非機動車按照紅綠燈規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種違章占道現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廣到其它街道。
4、加強宣傳力度。開展文明交通宣傳系列活動,開展主題宣傳日活動,結合全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聯合新聞媒體,營造強大的宣傳氛圍,開展文明交通行為倡導活動等,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廣范圍、廣發動的宣傳,使全鎮交通參與者的文明、安全意識得到提升。
1、鎮預備役部隊:將柳青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國道線至溪橋路段,五個路口柳青南路與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大興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與車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與惠豐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與西興路交叉路口各時間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2、城管執法大隊:將大興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翔來路至長江路段,四個路口大興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興達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興路與長江路交叉口各時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3、綜治辦:將柳翁路歸其管理,管理范圍為翔來路段至長江路段,四個路口柳翁路與翔來路交叉路口、柳翁路與興達路交叉路口、柳翁路與柳黃路轉盤、柳翁路與長江路交叉路口各時間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點帶線,實行包干制,并加強考核檢查力度。
4、交警中隊:按照“屯警路面、嚴查嚴治”的工作要求,中隊除其他勤務之外的人員全警上路管理,負責全轄區的`排堵保暢工作,重點管理“二縱三橫六單行道十三路口”,對未在鎮預備役部隊、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負責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隊負責,對已由鎮預備役部隊、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負責的路口、路段出現擁堵時派員一起參與排堵保暢。并加強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處理的不及時導致堵情的加劇。
5、公安分局:對在聯合執法、聯合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正三輪載客摩托車(殘疾車)阻礙執法、老人協會在管理過程中與他人發生爭執等情況進行依法、合理處置。
6、運管站:對在聯合執法中出現的涉嫌非法營運的正三輪載客摩托車、人力載客三輪車等情況進行處理。
7、村鎮建設分局:負責鎮轄區的道路基礎設施的排摸、維修、建設,完善道路相關設施。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治理交通擁堵是一項十分緊迫而重大的工程,事關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社會關注度高,必須給予高度重視。各單位要將思想統一到鎮黨委、政府治理交通擁堵的決策部署上來,將此次交通擁堵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重要工作,高標準、嚴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2、明確職責,加強協作。各職能部門要相互協作,各盡其職,從整體推進問題的解決。同時要做到本轄區內道路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各部門要對照制定具體實施計劃,明確責任人員,逐項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對預備役部隊的上路時間按原管理方案進行,對城管執法大隊、綜治辦土路管理的時間確定為每天上午9時30至11時30分,下午15時至17時30分。
3、突出重點,狠抓落實。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以緩解交通擁堵為主題,近期以完善交通信號燈設置、建設臨時停車場等交通管理措施為重點,遠期要加快道路交通網建設,提高交通承載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嚴格落實各項整治要求,特別是通過各種渠道加強與群眾溝通,爭取群眾理解,接受群眾監督。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七
按照依法監管、源頭監管、重點監管、聯合監管的工作原則,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全過程監管,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強化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管理,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智能化監管,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堅決杜絕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重特大事故,推動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江西提供保障。
(一)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源頭管理。
各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嚴格督促企業落實生產、運輸、銷售等環節的主體責任,重點打擊危化品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企業非法托運行為。各級政府要按照“雙隨機”抽查機制,組織相關部門深入轄區企業,檢查安全生產制度落實和運輸車輛動態監管工作等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貨物裝載達標、運載工具和容器安全、人員資質合規。
(二)明確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重點監管縣(市、區)以及常備通行路線。
1.依據全省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人流密集區等基礎信息,確定昌九發展大道、南昌楓生快速路、永武高速廬山西海沿柘林湖路段為重點管控路段。綜合考量萬載縣、袁州區等地既是重點化工園區所在地,也是煙花爆竹生產重點縣(市、區),危化品道路運輸繁忙,且運輸通行路段穿村過鎮多、人口密度大等因素,確定g319上栗至萍鄉段、g320萬載至袁州區段、g320蘆溪至湘東段為重點管控路段。
2.依據20xx年以來全省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數據,以及近3年危化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情況,確定福銀高速昌九段、福銀高速樂溫段、南昌繞城高速西外環段、滬昆高速梨溫段、杭瑞高速九景段、濟廣高速景鷹段、大廣高速贛定段7條路段為高速公路重點監管路段;確定g105樟樹至吉安段、g105贛州至龍南段、g206萬年至景德鎮段、g206會昌至尋烏段、g320南昌至萬載段、g323于都至南康段、g351九江至瑞昌省界段、g533樟樹至新余段8條路段為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
3.依據全省26個重點化工園區、13個危險化學品和4個煙花爆竹生產重點縣(市、區)分布情況,確定安義縣、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等30個縣(市、區)為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
4.常備通行路線。根據我省承東啟西、連南接北的獨特地理位置,以及外省籍車輛過境通行占比高等特點,確定貫穿東西的滬昆高速昌金段、梨溫段和連接南北的福銀高速昌九段、南昌西繞城高速等高速公路為常備通行路線。
今后,出現路網結構、產業發展布局、危化品道路運輸實際流量等變化的情形,確需調整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重點監管縣(市、區)及常備通行路線的,由省公安廳商省交通運輸廳后確定。
(三)分類確定危化品道路通行安全管控措施。
1.重點管控路段安全管控措施。
(1)途經昌九發展大道車輛,北上從楊家湖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南昌繞城高速、福銀高速;南下從昌九快速路九江收費站、九江東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九江繞城高速、福銀高速。
(2)途經楓生快速路車輛,北上從九龍湖南、望城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南昌繞城高速;南下從南昌繞城高速通行。
以上2個路段所在地政府要提前發布危化品運輸車輛禁行及繞行線路公告。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以上路段監控設施建設,實現重點路段全覆蓋。要依托緝查布控系統,嚴查嚴處違反禁行規定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3)永武高速廬山西海沿柘林湖路段,對需要進出武寧的危化品運輸車輛,依法辦理相關許可后,正常通行。對過境永武高速的危化品運輸車輛采取禁行措施,行駛大廣高速需途經永武高速通行的車輛,在大廣高速天寶樞紐繞行杭長高速、福銀高速通行;行駛福銀高速需途經永武高速通行的車輛,在福銀高速九江樞紐繞行杭瑞高速、大廣高速通行。
公安交管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部門提前發布限行及繞行線路公告,充分發揮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的作用,加大危化品運輸車輛違反禁限行規定、超速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提高現場執法的威懾力。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在大廣高速贛鄂省界、武寧西樞紐、天寶樞紐、福銀高速九江樞紐、軍山樞紐前方相應的可變情報板進行動態提醒,對過境危化品運輸車輛繞行分類指引。
(4)途經g319上栗至萍鄉段車輛,北上從萍鄉南收費站、萍鄉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上蓮高速;南下從上栗東收費站、上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上蓮高速。
(5)途經g320萬載至袁州區段車輛,由東往西從萬載收費站、萬載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宜萬高速至袁州區;由西往東從宜春收費站、宜春北收費站上高速,通行宜萬高速至萬載。
(6)途經g320蘆溪至湘東段車輛,由東往西從蘆溪收費站上高速,通行滬昆高速至湘東區;由西往東從湘東收費站、萍鄉收費站上高速,通行滬昆高速至蘆溪。
以上3個路段所在地政府要在進入高速公路前的沿線道路,漸進式設立提示引導牌,提前發布危化品運輸車輛繞行線路公告,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路段巡邏管控,通過鳴警報、喊話等方式,引導駕駛人優先通行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重點監管路段安全監管措施。
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反禁限行規定等重點違法行為;進一步推進防疲勞喚醒區建設,完善一批防疲勞警示交通設施,有效預防疲勞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完善警示提示標志設置,按設計規范設置重點橋梁、臨崖臨水、水源和重點保護區等路段護欄,在高速公路沿途長隧道路域范圍內按標準規范要求配備消防設施。
3.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安全監管措施。
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所在地政府要根據道路狀況和安全管理需要,分路段完善危化品運輸車輛減速設施和限速標志,在橋梁、隧道以及平交路口、急彎陡坡、互通立交、長上下坡、臨水臨崖路段和水利堤防、渠堤等路堤結合段增設防疲勞、防追尾、防翻墜等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和警示提示標志。公安交管部門要根據道路流量情況,合理設定限制危化品運輸車輛通行的時段,切實防范化解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風險。要科學調整勤務部署,突出午間和夜間等重點時段的巡邏管控,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超速、疲勞駕駛、違法停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并通過鳴警報、喊話等方式提醒駕駛人謹慎駕駛。
高速公路、普通國省道重點監管路段發生擁堵時,公安交管部門要根據轄區路網實際,采取“一地一策”,加強指揮疏導,優先引導危化品運輸車輛駛出擁堵路段至安全地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泄漏時,要及時了解危化品種類、危害特性等信息,立即對事故現場周邊道路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措施,疏散周邊群眾,報告當地政府迅速開展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在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泄漏時,要迅速封閉高速公路隧道入口;對未駛入隧道的車輛,綜合采取借道通行、近端繞行、遠端分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次生災害的影響。
4.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安全監管措施。
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印發的安全生產15條硬措施,督促行業主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科學合理劃定轄區危化品道路運輸禁行和限行路線。屬地公安交管部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部門要在危化品生產、銷售和倉儲企業周邊道路設置聯合檢查點,嚴把出站、出城或上高速關。要網上與網下相結合,動態巡控與定點檢查相結合,嚴管嚴查危化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行為。
全省各縣(市、區)政府均應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確定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管控路段、重點監管路段,采取相應的安全管控措施,并報省公安廳備案。
5.常備通行路線安全監管措施。
省公安廳會同省交通運輸廳提前發布公告,引導過境危化品運輸車輛優先通行高速公路。針對東西往返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引導優先通行滬昆高速昌金段、東昌高速、滬昆高速梨溫段。針對南北往返的危化品運輸車輛,引導優先通行福銀高速昌九段、南昌西繞城高速、滬昆高速昌樟段、樟吉高速、大廣高速泰贛段、贛定段。
(四)強化危化品道路運輸常壓容器安全監管。
省市場監管局要依法加強對常壓危險貨物罐車以及罐體生產企業、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建設省級罐體檢驗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督促罐體檢驗機構按要求及時將檢驗報告、檢驗合格證書、檢驗不合格記錄等信息上傳至共享服務平臺。加大對罐體生產企業、檢驗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生產不合格罐體、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罐體檢驗機構,市場監管部門要將相關違法信息上傳至國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管理部門不再采信其罐體檢驗結果。
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罐車年度審驗工作,督促運輸企業將所屬罐車委托罐體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驗,對罐體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罐車,應責令運輸企業立即停止使用并在6個月內完成整改;經復檢結論仍然為不合格的,應當依法依規更換同類型罐體或者報廢。
(五)推進危化品道路運輸智能監管。
省交通運輸廳要會同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建成江西省危化品運輸車輛智能管理平臺,實現與省公安廳貨運車輛安全管理云平臺和道路交通態勢監測平臺、省市場監管局罐體檢驗信息共享服務平臺、省生態環境廳危險廢物監管平臺等平臺的互聯互通。對危化品運輸車輛智能管理平臺分發的安全預警信息,各省級監管部門要建立閉環處置工作機制,及時嚴查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
(六)完善危化品道路運輸專用停車場建設。
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危化品生產企業布局、路網結構等要素,科學規劃建設至少1個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場。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在具備條件的服務區根據需求及時增設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區,劃定專用停車位,完善基本應急處置設施設備,實現危化品運輸車輛與普通車輛分開停放。廬山服務區、龍虎山服務區、萬年西服務區、鄱陽服務區、三清山西服務區等危化品運輸車輛專用停車位不少于8個。
(七)完善危化品道路運輸防污染設施。
危化品道路運輸重點監管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全面排查本區域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公路沿線防污染設施,在公路沿線設置實體密封防護欄,修建導流槽、攔截壩、應急池等防環境污染設施,有效防止危化品泄露造成水環境污染。對道路運輸危化品泄露導致水庫、山塘、水域岸線污染的,各地水利部門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依法處理。高速公路運營單位要排查跨越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和二類以上水體的橋梁,確保橋梁徑流雨污水收集系統符合標準要求、運行有效。
(八)加強危化品道路運輸執法監管。
各地公安、交通運輸、應急、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建立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加大對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執法過程中發現非本部門處罰權限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抄告其他有權限的管理部門,該部門要及時依法予以處罰;加大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信息抄報力度,定期將已實施行政處罰的危化品道路運輸違法行為抄送至違法企業、車輛所在地監管部門,實現危化品運輸違法發生地監管信息與違法行為企業和車輛源頭監管部門信息的高效銜接。健全信用聯合懲戒工作機制,推動建立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部門間、區域間協同協作,形成聯合監管合力,高效推進危化品道路運輸監管各項工作。各設區市政府要對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細化實化危化品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任務措施,配套完善政策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八
為了切實規范我鄉集鎮區街道車輛停放有序,提升瑤鄉品位,給廣大群眾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環境,保障x區鄉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擬定以下整治方案:
以創建國家衛生縣城為指導,依照有關城市管理規定,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采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方式,以統一規劃、定點劃線、集中停放、聯合治理工作模式,嚴厲打擊各種車輛亂停亂靠行為,為營造一個整潔、干凈、暢通、有序的場鎮環境。
為切實做好創建工作,成立x區鄉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開展。由x區鄉鄉長為組長,分管交安和規劃副鄉長為副組長,鄉交安、規劃、派出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派出所,由羅志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一)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加強集鎮區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集鎮區規范停車要求:
1、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應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不得越線,不得逆向停車,嚴禁任何車輛隨意亂停亂放。
2、貨車在裝卸貨物期間,要做到即到即裝快卸,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不得長時間在道路上停留。
3、車位為公共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占用,不得設置、放置妨礙公眾交通通行的設施和物品。
4、沿街單位、商場、商戶等要嚴格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及時引導行為人規范停放車輛,嚴禁車輛在責任區范圍內亂停亂放。
(二)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x區轄區內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凡在集鎮街道劃定停車位以外(包括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停放車輛的,將由鄉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綜合執法人員進行鎖車,車輛被鎖后,當事人接受以下處理后才能解鎖。
處理方式:將自己的違法行為拍照發在自己的3個微信群和微信朋友圈,宣傳文明規范停車,與鄉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綜合執法組進行學習加強對愛國衛生“7+2專項行動”的工作內容,接受處理即可視為情節輕微,認識態度好,可以免予處罰,允以解鎖。
集中整治期間,由鄉人民政府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集鎮區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1、由鄉交安牽頭,會同規劃、派出所,對x區集鎮區范圍內規范設置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小車、農客車停車位;負責聯系劃線工作和標志牌安裝工作;整治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不定期組織交安和派出所開展執法行動。
2、由鄉規劃牽頭,交安、派出所配合,常態化開展x區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督促引導各類機動車輛在指定地點線內停放,禁止在停車線外亂停亂靠車輛。
3、由派出所牽頭,交安、規劃配合,不定時、不定期開展執法行動,以攝像取證、現場處罰等形式對亂停靠車輛從嚴處罰。
x區鄉集鎮區。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21日――5月23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并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24日――5月31日)
(三)總結整改階段(6月1日-6月3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集鎮區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7月1日以后)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做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說服。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群眾要耐心說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盡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扎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常態化,鞏固整治成果。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建成區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常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九
為進一步助推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效緩解市民出行難等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城市綜合交通環境秩序,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xx年金華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點》,經研究,決定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根本扭轉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局面,圍繞20xx年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目標,按照“高標準、高水平、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完善市區停車基礎設施、優化停車管理服務、嚴格違法行為處罰、常態化文明停車宣傳教育,著力推進“停車難、停車亂”問題解決,實現市區停車秩序明顯好轉,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監管。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加大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
(一)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潛現有資源,盤活閑置土地,街路兩側、社區(村)轄區零星空地,統籌推進各區、街道(鄉鎮)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提檔改造工作。要求各區公共、臨時停車場(項目)新(改、擴)建20個以上,配建項目10個以上,新增泊位9000個以上。二是臨時停車場要求場地簡易硬化、停車泊位規范施劃、面向社會開放停車服務。三是加快在建停車場的工程施工進度,對已建成的停車場所盡快竣工驗收。
(二)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工作。對照文明城市創建標準,結合省治堵工作要求,開展停車設施規范提檔,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續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設置不規范的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停車泊位,摸清底數。二是在確保行人通行安全順暢,滿足路面承載能力,不占壓盲道,滿足群眾綠色出行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8000個,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三是全面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減量、提質”。四是重點商圈周邊規范設置一批快遞運營車輛臨時停車區域。
(三)充分發揮公共停車資源效能最大化。一是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拓展停車收費范圍,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三是進一步拓展10條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四)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的監管。建立共享單車運營管理平臺,加強行業監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投放,強力推進共享單車電子圍欄技術應用,規范共享單車的入欄停放,新增共享單車電子圍欄1000個,停車泊位10000個,有效解決城市共享單車隨意亂停放問題。
(五)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車站廣場、核心商圈、農貿市場周邊、背街小巷停車管理為重點,加大對機動車、電瓶車、共享單車等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的違停車輛,實施現場拖離處置。二是深化道路兩側無圍墻收費停車場所停車秩序的管理。三是規范小區停車管理。四是及時查處單位(個人)擅自私劃或占用停車泊位的行為。五是加大社區道路規停車執法力度,賦予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城中村物業保安一定的協管權,確保社區道路停車規范有序。六是優化違停執法管理工作新舉措。在確保停車秩序規范有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違停管理工作新舉措,積極回應市民對停車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20xx年是金華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質規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內容。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各項部署工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扎實推進,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積極協調,制定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落實各項經費保障措施,加快轄區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積極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有效增加市區公共停車泊位供給。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專人聯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已列入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的年終考評,對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將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結合督查問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問責。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統一協調和指揮專項整治工作,局及時成立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翟文華局長擔任,副局長王志鋒、谷世英、史世剛任副組長,各站室負責人為組員,設立了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此項工作的督導檢查和協調工作。為了使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局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做到時間有安排,整治有步驟,措施有落實,整改有反饋。
為了提高交通系統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防止產生麻痹松懈思想,今年我局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分析安全形勢,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有關規定,通報安全生產情況及各類事故典型案例。6月份,我局還參加了“全國交通安全生產月”活動,活動中我局對前來咨詢的人員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了詳細的講解,分發了安全宣傳材料。結合“春運”、“五一”等重大節日和活動,我局在運管所、客運站等顯要位置設立安全教育宣傳欄,宣傳有關法律法規、交通安全生產知識,做到交通安全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形成全社會“遵章守法,關愛生命”的安全理念,創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環境,營造了濃厚的輿論宣傳氛圍。
為了確保“春節”、“五一”節日的運輸安全,我局及時做好各類突發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制定了《應急救援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能以最短時間、最快速度,把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節日期間,安排人員加強24小時全天值班,維持交通秩序,確保道路運輸安全。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局黨委召開會議,明確各站室職責分工。對新錄用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考核,合格上崗。對油房、鍋爐房、瀝青庫、油石拌合場、配電室等危險作業區制定了嚴格的安全措施,設置醒目警示牌,專人管理,杜絕違反操作規程和違章作業。在交通運輸方面,對不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非法改裝、無證駕駛、技術等級不合格的車輛堅決不予參加營運,嚴查了駕駛員疲勞駕駛、無證駕駛和違規駕駛,加強了客運站乘車檢查,嚴防“三品”進站上車,嚴禁超員車出站。運管站進一步加強了我縣客、貨運輸生產安全管理,為每輛車輛填制了安全生產檢查督辦卡,對不符合規定的車輛進行取締,同時堅決打擊取締“hacker運”,確保了乘客出行安全。
1、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強化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落實責任制,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等工作。
2、繼續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聯合公安局等有關部門加大對國省干線運輸車輛的巡查和打擊力度,確保一方平安。
3、繼續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為旅客出行創造安全舒適的環境。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一
為切實解決群眾停車難,停車設施管理亂、收費亂問題,根據《武威市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武辦發〔20xx〕29號)《xx縣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一難兩亂”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城區實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在xx縣城區范圍內開展人行道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人行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20xx年5月20日-10月31日
(一)人行道亂停亂放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二)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亂停亂放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三)背街小巷停車位外亂停亂放車輛。
(一)在部分條件允許的次干道、背街小巷單向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非機動車停車位,人行道施劃非機動車停車位,規范車輛有序停放。
(二)沿街單位、商戶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的要求,主動勸導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按規定停放車輛。
(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施劃停車泊位或拆除阻車樁(石)。對未經批準擅自施劃停車泊位或拆除阻車樁(石)的單位或個人,由縣城管執法局依法嚴肅處理并責令限期恢復原狀。
(四)嚴格規范城區人行道停車秩序。一是入位停:機動車必須在劃定的停車泊位內停放,禁止越線、壓線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在劃定的非機動車位停放,不得在人行道亂停亂放。二是順向停:機動車車頭必須按道路行進方向停放,非機動車按車位停放箭頭有序停放。三是齊頭停:車體與停車泊位前端標線基本垂直,機動車駕駛員應自覺按照上述規定停放車輛。
對亂停亂放機動車的違法違規行為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告知后進行處罰,對亂停亂放非機動車的違法違規行為由縣城管執法局依法進行處罰。對影響通行、拒不駛離的非機動車依法拖移至縣城管執法局規定地點后接受處罰。對煽動鬧事、謾罵、或以暴力拒絕、對抗和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二
深入貫徹落實執法為民的宗旨,堅持“緊密協作、依法嚴管、長效治理、確保安全”的總體要求,縣交運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超限、超載、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形成執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開展“百日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在治理超限超載、打非治違、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維護、運輸企業及從業人員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領域開展聯合執法,建立起多部門聯合執法長效機制,使道路交通違法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運輸秩序明顯好轉。
重點治理超限超載嚴重違法行為,查處車貨總重超過55噸、超高、超長等超限違法和車貨總重超過核定載質量超載違法等嚴重違法行為;重點治理非法改裝、拼裝貨運車輛及拖拉機,超長、超寬的商品車運輸車輛,或不符合國家標準、與車輛強制性認證一致性證書不一致的車輛違法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治理短途駁載、客車超員、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一)以縣交運局為主導,設置多部門聯合處理辦公室。對查扣車輛根據執法部門各自職責集中處理,實行“聯合執法檢查、一單分類處理、嚴格履行程序、確保消除違法”。“聯合執法檢查”即由多部門聯合組建執法隊伍,對有違法嫌疑的車輛依據各自職責依法進行檢查;“一單分類處理”即對認定具有違法事實存在的車輛建立違法一式兩聯清單,包括車輛類型、車牌號、行駛證、駕駛證、違法行為、法律依據及處理責任部門和處理結果等內容,根據違法事實由責任部門進行處理后加蓋公章,最終一聯整理形成臺賬,便于上級領導機關隨時了解查處情況;“嚴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履行職責,確保不出現違法違紀現象,確保執法公正嚴明;“確保消除違法”即違法車輛由聯合處理辦公室集中處理完畢后,二聯作為車輛放行憑據,確保其違法行為消除后,加蓋聯合執法各部門公章,由停車場放行車輛。
(二)由縣交運局組織縣公安局、公路局執法人員,在公路超限檢測站內組成聯合執法隊伍,依法對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行為進行查處,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協助。
(三)建立聯合治理長效機制。縣交運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要定期開展聯合集中治理行動,震懾違法運輸行為。同時,各執法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大部門執法力度,對超限超載運輸比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節點進行突擊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既有集中執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長效治超機制,堅決遏制影響人民群眾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載違法行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聯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運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聯合執法中信息共享、追蹤處理等工作。
(二)加強協調配合。縣交運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黃河大橋管理處等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聯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協調會議,對聯合執法的新動態、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進行分析、研究和解決。相關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對轄區內道路運輸和物流企業、采石場、沙場、貨源場站等加強監管,確保車輛按國家規定裝載、配載,堅決禁止非法超限超載車輛上路行駛。
(三)加強后勤保障。聯合執法部門負責聯合執法的工作用車和其它裝備配備,車輛、裝備必須符合工作需要,確保必要的辦公、生活條件和經費保障。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三
根據江西省20xx年安全生產十大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部署,結合《20xx年交通運輸安全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目標任務及內容安排,現就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制定如下具體工作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xxx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突出“查風險、除隱患、防事故”工作重點,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執法,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加快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為建設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通過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時發現整改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各項安全防范責任和措施,有效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實現“兩下降,一杜絕”工作目標,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杜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重點對以下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隱患、車輛安全隱患、駕駛人安全隱患、運輸企業安全隱患,以及監管責任落實情況開展排查。
(一)道路安全隱患。各地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全省公路路域環境及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按照《江西省路域環境及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指南》的具體要求,以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縣鄉公路的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和交通標志標線、安全防護設施缺失路段為重點,對轄區內道路安全隱患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的重點:一是對路基路面進行全面排查。對已出現的坑漕、車轍、水毀、不均勻沉降、易積水等隱患路段,長時間、長距離施工路段,以及交通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缺失等點段進行排查。二是對橋涵、隧道進行全面排查。要按照公路橋涵、隧道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排查,尤其是對不符合最新技術規范的隧道出入口設計、隧道內照明、逃生、引導、應急救援等點段進行排查。三是對事故多發的隱患路段進行排查。即對事故多發的公路平交路口、一級公路中央分隔帶開口,以及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隱患路段進行排查。
(二)重點車輛安全隱患。各地要以道路客運車輛、旅游客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農村面包車、農用車和重型貨車為重點,全面排查整治長期逃避監管,逾期不參加安全技術檢驗、逾期未報廢等不安全的車輛。
(三)重點駕駛人安全隱患。各地要以道路客運車輛、旅游客車、公交車、危險品運輸車、校車和重型貨車等車輛駕駛人為重點,全面排查整治逾期不參加審驗、交通違法記分累積超過12分、長期不按規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駕駛人。
(四)運輸企業安全隱患。各地要以公路客運企業和客運場站、公交企業、危險品運輸企業為重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管理機制和制度不健全、車輛日常安全檢查和駕駛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時動態監控專人值守制度不落實等隱患突出的運輸企業;排查整治長途客運車輛違反凌晨2時至5時停運或者接駁運輸規定、城市公交車駛出城市規劃區,車輛技術等級、類型等級不達標或存在超員現象的客運企業。
(五)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各級負有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總要求,迅速組織開展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等法定職責履行情況的自查自糾,全面、準確、深入查找在責任落實、管理制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應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重點要通過開展全覆蓋式自查自糾,切實找準監管執法等方面存在的監管漏洞、盲區,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從20xx年3月至12月,分3個階段推進。
(一)動員排查階段。(3月至4月)。
各地要結合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明確重點內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到位。
各地要對照方案確定的重點排查整治內容,對道路、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等進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準確、深入查找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確認登記并建立《隱患信息匯總登記臺帳》電子臺賬,下達隱患整改指導書,并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督查清單等臺帳。
(二)綜合整治階段(4月至9月)。
各地要對排查出來的隱患實施分類整治,強化責任落實和跟蹤督促,對照安全隱患清單,掛賬督辦、整改銷賬,確保各項安全隱患整改治理到位。
1.整治道路安全隱患。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大力實施道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按照“安全、有效、經濟、實用”的原則,高效配置安全改善資金,完善交通標志標線和公路安全防護設施設置。對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急彎陡坡、臨水臨崖等隱患路段,要分析問題癥結,采取針對性措施進行治理;對排查出的橋涵、隧道隱患,要按照公路橋涵、隧道等構造物管理的技術規范,做好隱患治理工作;對事故多發的路段、路口隱患,要采取增設警示標志、安全防護設施,消除障礙物等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一級公路中央隔離帶開口要進行調整或封閉。
2.整治重點車輛交通安全隱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定期對未按時參加檢驗的大中型客車、公交車、校車、農村面包車、農用車、危化品運輸車和重型貨車信息進行系統鎖定,對在路檢路查中發現的未按規定檢驗的車輛一律暫扣,并強制就地檢驗,對逾期未報廢的要強制報廢。
各地工信、工商、交通運輸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機動車生產、改裝、修理等企業、場所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改裝機動車違法行為,對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法生產、改裝、拼裝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要依法追究責任。
各地工商部門要加強機動車及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監管,堅決取締違法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
3.加強重點車輛駕駛人的安全管理。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落實對重點車輛駕駛人清理工作,對逾期未審驗、已滿12分仍在駕駛重點車輛的駕駛人,要責令所屬運輸企業限期清理,清理不到位的,要對該運輸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落實整改;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做好對校車駕駛人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進行一次集中審查工作,凡未滿足駕駛校車條件的,一律禁止駕駛校車。
4.加強重點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交管、安監部門監督指導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車輛安全例檢、進出站安全檢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扎實開展客運車輛、危化品運輸車輛駕駛人集中安全教育,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對安全隱患突出的運輸企業必須進行重點督查約談,限期整改到位;對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運輸企業必須掛牌整頓,堅決追究責任。
對客運企業所屬車輛有兩次以上超員違法的,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按照法律規定,堅決對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進行處罰。
5.嚴肅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各地公安交管、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要針對轄區交通事故特點,建立健全嚴重交通違法常態治理機制,組織開展區域性聯合執法行動,加強公路路域環境與通行秩序綜合整治,依法嚴查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高壓嚴管態勢。重點加大對客運車輛、校車、危化品運輸車輛“三超一疲勞”、酒駕、非法營運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依法從嚴頂格處理。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要優化設置橋梁限載、限速交通指示牌,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加大貨車超限超載、超速的整治力度;要重點查處貨車超過橋梁承載能力,通行危橋的行為,引導重型貨車行駛更高等級公路,保護公路、橋隧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
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實施阻截勸返,拒絕其駛入高速公路,并及時報告當地公路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三)鞏固提升階段。(9月至12月)。
各地要對隱患排查和綜合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扎實開展“回頭看”,確保隱患“清零”到位、問題整改到位。要在認真總結梳理綜合整治工作成果和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對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分析研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水平。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四
治理超限載工作只有起點無終點,要做到常抓不懈。
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電話:122(交警)、119(火警)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
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亡減至最低程度。
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制度。
為落實安全責任制,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的發生,須做好:
自然災害、突發性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關鍵部件,逐項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確保行車安全。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重要設備、安全隱患整改、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作規程。
駕駛員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駛、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開英雄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五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推進創建第七屆全國文明城市活動深入開展,根據市、區政府的有關部署,9月15日,區創城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印發《xx中心城區車輛亂停放整治工作方案》,在中心城區范圍內全面開展主次干道、主要路口、社區小區、背街小巷等重要區域的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安全、整潔、有序的人居環境。具體工作措施如下:
1、營造宣傳氛圍
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廣告、電子屏幕、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傳統宣傳輿論陣地和網絡、微信、抖音等新媒體平臺,靈活運用各種活動、載體、手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進一步提高廣大車主規范停車意識。如街道、社區采取入戶宣傳、發放傳單、標語、廣播等方式,不斷擴大宣傳面,使之家喻戶曉;交警、城管等部門充分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在執法、勸導工作中,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市民對交通安全知識的了解,認識到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逆向停車、占用人行道違章停放等違停行為的不良后果。
2、加大勸導力度
街道、社區要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志愿者深入街、巷、小區積極開展文明勸導工作,引導市民養成文明停車的良好行為習慣;交警、城管等部門要在開展執法工作的同時,堅持剛柔相濟執法理念,做好文明停車勸導工作。
3、創新管理模式
采取“群眾監督+志愿者勸導+交警執法”的管理模式,多舉措綜合整治中心城區車輛亂停放現象。如對一些情節比較輕微的違停車輛以警示教育為主,采取柔性執法,張貼溫馨提示單;實施城市交通智慧管理,利用xx交警微發布平臺,呼吁群眾對車輛亂停放現象拍照上傳、監督舉報等。
3、由街道牽頭,交警部門配合,組織專業隊伍施工,務必在9月20日前完成停車位施劃工作。
3、由街道負責,xx交警大隊、區城管局協助,清理小區內僵尸車,治理消防通道車輛亂停現象。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六
根據文件精神和整體部署,結合我鄉實際情況,決定從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在全鄉范圍內開展道路安全再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強化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從“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建設“平安武夷”的大局出發,進一步強化并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全面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落實各項防患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實現全鄉安全生產繼續保持平穩態勢,確保人民群眾的安全出行,為我鄉的改革、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通過再整治,進一步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有效消除一批道路交通事故隱患,集中整改一批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堅決查處一批道路交通嚴重違法行為,加強城鄉公共交通和農村道路交通秩序,集中力量發動一場聲勢浩大的道路交通整治宣傳,使交通秩序進一步好轉,再整治期間力爭不發生一次重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一)加強客運安全監管。
1、對在農村客運的客運車輛進行核定人數檢查,從源頭控制客運人數,嚴禁超載。
2、加強農用運輸車輛監管,日常由派出所擔負巡查,墟日由公安、農機、安辦聯合巡查,嚴格控制人貨混裝與超載。
3、鄉政府與各村簽訂再整治責任狀,結合春運,把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層層把關、級級負責,監管到位。
(二)加強農村交通安全整治。
1、抓好農村客運汽車、摩托車和農機清理整頓,對農村無牌、無證車輛依法做好補辦牌證,落實并規范車主,駕駛員管理、教育。
2、統籌規劃開設趕集班車,集中運送學生的客車,切實解決農村居民出行問題,采用有效措施,在確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讓群眾出行方便。
3、加強農村客運,機動車輛人員的教育,利用5天時間,由鄉政府分管領導組織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辦公室人員深入各行政村開展對機動車輛人員進行集中教育學習,提高駕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村、鄉直各單位要按照再整治方案,由村主干、單位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負責再整治的日常工作。鄉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辦公室負責協調公安、農機、車隊等部門定期通報再整治情況,并向市預防辦報告。
(二)加強督促檢查工作。
在2012年春運開使前,鄉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開展再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對組織認真、責任落實、成效明顯的單位進行表彰,對工作不負責任,交通安全隱患未整改,違章現象嚴重的進行通報批評,造成交通安全嚴重后果的追究單位主要領導人的責任。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七
為維護城區街道秩序,進一步改善市民出行環境,提升城市整體形象,提高群眾文明素養,推動文明縣城創建,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開展對人行道上靜態車輛亂停亂放集中清理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管、堵、疏”結合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調聯動,廣泛發動群眾積極配合,進一步消除城區環境秩序“亂差”現象,重點解決車輛占用人行道亂停亂放的問題,維護良好的人行道靜態交通秩序,確保街道秩序井然,城市形象整體提升,同時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實施“規范化、精細化、常態化”城市管理模式。
為加強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成立人行道機動車輛停放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公安局副局長郭迎伏擔任,副組長由縣城管局副局長李海洋和交警大隊長齊建英擔任,成員由公安局交警隊、城管局執法隊隊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城管局副局長李海洋兼任。
此次整治活動分為三個階段。
(一)廣泛動員、宣傳勸導階段(20xx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充分利用廣播電臺、電視臺、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媒體,大力宣傳整治工作的意義和目的,積極爭取廣大市民群眾的支持。同時向沿街住戶、門店商戶發放《關于嚴禁機動車輛在人行道上停放的通知》;在宣傳勸導期內,對占用人行道亂停亂放的車主,以勸導的方式,引導車主正確、有序停放車輛。
(二)集中整治、聯合執法階段(20xx年11月16日起至12月16日)。對人行道違法停放的機動車輛,由公安局、城管局聯合執法,攝像取證,依法處置。對無牌照車輛以及占道的電動車輛、不按規定擺放的'非機動車輛將采取拖車等強制措施。并通過電視臺、廣播電臺、微信公眾號定時曝光違法停車的車輛號牌,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保持成效、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17日起至12月31日)。加強巡查管控力度,依法制止車輛在人行道亂停亂放,嚴查車輛占壓盲道、不按規定停放和在禁停區停放的行為,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堅決制止嚴重影響靜態交通秩序的違規行為,努力維護良好的靜態交通秩序。
(一)提高認識,突出重點。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目標任務,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各階段整治工作的重點,堅持抓重點、重點抓,抓反復、反復抓。通過集中清理整治,建立長效的管控機制,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單位要結合城區車輛停放管理的實際情況,將任務逐級分解,落實網格管理責任,充分發揮“交警+城管+商戶”的管理作用,積極溝通,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實施嚴管重罰,確保整治工作中各項任務的落實。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八
一、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的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車輛;所駕駛車輛必須合法有效,否則學校有權拒絕駛入校園。
二、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1、駕駛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
2、嚴禁酒后駕駛車輛,校內車輛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
3、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疾患的教職工不得在校內駕駛車輛,教職工過度勞累時不準駕駛車輛。
4、允許進校的車輛不得在校內隨意行駛和停放,嚴禁車輛駛入非機動車道。
5、對停放在校內的車輛,學校不承擔安全責任。
6、對機動車在校內行駛導致的學校公物損壞和人員損傷,駕駛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7、學校上下學時段,機動車要讓道給行人和非機動車輛,嚴禁以鳴笛和擠壓的方式爭搶行車道。
8、所有停放在校內車輛自覺做到有序停放。機動車停放區域為:一號校舍綠化帶旁,5號校舍西側。聽從安保人員的指揮。
9、所有機動車只能從學校東大門錯時進出,不得上放學擁擠時段出入,不得進入教學區及操場。
10、未簽訂“安全責任書”的教職工,車輛嚴禁入校。
三、對違規車輛駕駛人員的處罰:
違反上述條款中的任何一款的教職工,作以下處理。
1、對于違法上述規定三次(含三次)以上者,學校將取消其車輛駛入校園。
2、按次在當月的安全獎中扣罰20元,直至扣完當月安全獎;年度超過五次違規停放和行駛的教職工,取消年度安全獎。
3、凡被取消年度安全獎的教職工,同時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4、對造成影響的,學校有權追究其責任,有權禁止其車輛駛入校園。
5、造成交通事故者按國家相關法規處理。
四、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下一次合同簽訂前。
五、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一份,簽約人一份。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十九
為進一步鞏固我縣治超成果,建議健全治超工作長效機制,著力加大我局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力度,從根本上解決車輛超限超載運輸問題,結合我局實際和職能分工,特制定本方安。
通過進一步深化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整治工作,實現載貨車輛管理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無超限超載行為;渣土運輸車輛無“馬來槽車”反彈現象;全縣重點渣土公司無違規裝載情況;確保完成年度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任務。
一是強化施工場地監管。結合我局職能對渣土施工場地進行登記監管,建立工作臺賬;二是強化渣土公司監管。對取得渣土清運資格的渣土公司進行行業監管,要求運輸車輛統一標識,嚴格按照審批路線進行行駛,所有車輛必需到渣土監管股室備案;三是強化行政手段監管。行政審批職能,強化我局行政審批職能。特別是要加大對特種車輛經過城市道路、橋梁的行政審批;四是強化部門聯動監管。為使超限超載工作取得實效,我局將聯合住建、交通、經信、國土、安監、公安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確保監管不留死角。
一是配強執法隊伍。全局五個執法中隊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部納入局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二是突出日常監管。堅持常態化的城市道路“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依法打擊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保障道路運輸市場公平、規范、有序。每月至少開展1次設卡執法,2次集中巡查執法,建立突擊檢查,隨機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機制。三是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運輸單位的誠信考核,建立城信臺賬,對不守誠信的土地和渣土運輸單位該掛牌的掛牌,該整改的整改,該取締的堅決取締。
一是加強執法宣傳。適時深入工地、渣土公司、貨運源頭企業開展超限超載治理宣傳。每年對渣土公司主要負責人開展不少于1次的業務培訓,提升公司合法合規運輸意識,轉變公司經營理念,從根本上突破超限超載治理瓶頸;二是加強隊伍培訓。對一線執法隊伍建立定期的培訓制度,提升一線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業務素質。端正執法理念,嚴防執人情法、關系法、感情法;三是加強處罰落實。對違法違規貨運源頭、運輸公司嚴格按照“科學檢測、強力卸載、頂格處罰”的要求從嚴從重處罰,嚴格執行《超限超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和“一超五究”制度。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二十
為進一步貫徹各級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遏制道路客運車輛安全事故的發生,嚴厲打擊道路交通非法違法行為,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嚴格管理、監督,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迅速在全鎮開展客運車輛安全專項執法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重視,嚴格部署。鎮政府對開展客運車輛安全大檢查高度重視,并成立以鎮長趙凌云為組長,分管副鎮長唐平顯為副組長、鎮派出所、安辦、司法所為成員單位的的專項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全面統籌安排全鎮開展客運車輛安全大檢查相關工作。8月6日上午召開了全鎮開展客運車輛安全大檢查工作動員會,安排部署了全鎮開展客運車輛及車站安全大檢查相關工作。
二、加強檢查、嚴格執法。派出所、安辦、交安辦對全鎮客車開展了一次大檢查。
1.查客運車輛安全技術性狀況。對車輛維護檢查報告、客運車輛安全設施進行了檢查,凡是安全例檢不合格、安全設施不齊全的車輛,一律責令車主停運維護,不得上路、不得載客。
2.查客運車輛從業人員資格。重點檢查了各客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售票員教育培訓資質,各從業人員按時按規定參加了企業組織的安全教育學習記錄等。對無資質的從業人員責令立即停止作業,不得繼續從事客運。
3.查客運車輛違章違行為。派出所、鎮安辦、交安辦成立了一個流動檢查組,不定時、不定點對全鎮客車進行檢查;同時設立了一個固定檢查站,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對超載、酒駕、疲勞駕駛、違規超車、亂停亂靠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通過這次大檢查,我鎮加大檢查力度,嚴格執法,進一步規范了客運車輛的監督管理,但客運車輛超載現象仍然存在、亂停亂靠現象比較明顯。加上客運車輛路線長,執法人員較少。不能保證執法力度。離上級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鎮政府還將繼續加強檢查執法,確保道路交通安全。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二十一
為認真落實省、市、縣關于治理道路交通擁堵問題的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緩解學生上下學期間交通擁堵狀況,有效改善群眾的出行環境,結合我縣“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和教育系統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總體要求,堅持嚴管治理、人文治理原則,開展大宣傳、推動大教育、營造大氛圍的“治理”活動,引導廣大師生及學生家長改變出行理念和習慣,優化校園周邊交通環境,提高群眾出行滿意度。
按照“暢通、有序、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標,加大校園周邊交通擁堵治理宣傳教育力度,切實增強廣大家長、教師、學生的文明出行、遵守交規和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改善學校周邊道路交通秩序,解決學生上學、放學高峰期交通堵塞的突出問題,營造良好的校園周邊交通環境。
學校及教育培訓機構。
本次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工作(結合“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時間段)從20xx年6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結束。
(一)組織部署階段(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縣教育局召開各責任學校工作部置會議,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責任學校召開動員大會,深入排查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分析造成校園周邊交通堵塞的主要成因,摸清學生接送情況,并制定“治理”實施方案及具體工作進度表,通過家校通、告家長書等形式持續地向廣大家長宣傳。主城區學校于7月10日前將學生(含下學期入學的新生)接送排查情況匯總(詳見附件1),通過教育0a系統發至縣教育局安全監督管理科蓋章處。
(二)教育宣傳階段(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在暑假及“治理”期間,各校要依托微教育、學生安全教育在線微信公眾號等,通過家校通、學校微博及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和“千名教師進萬家安全家訪”活動,積極向廣大師生宣傳“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夏季大會戰”活動。新學期時,各責任學校要落實“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各項措施,廣泛開展以“告別陋習,文明出行”為主題“治理”系列的宣傳教育活動,向廣大師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同時進行自查自改,主動聯系相關部門消除校園周邊交通擁堵點。
(三)檢查鞏固階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15日)。縣教育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各責任學校的整治情況進行綜合檢查,對工作無作為、敷衍了事的,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并全縣通報。同時,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學校和人員的責任。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
1、廣泛開展“治理”宣傳。各責任學校要廣泛開展以“告別陋習,文明出行”為主題“治理”系列的宣傳教育活動。城區學校必須通過電子屏幕、宣傳板報、家校通等形式進行宣傳,設立“曝光臺”、“光榮牌”,及時更新,利用干部值日崗抓拍形式,在校園周邊進行抓拍活動,曝光在師生、家長在交通過程中違規或不文明的行為,對嚴守交通規則的好人好事上光榮臺表彰。同時,通過開展“以學生帶動家長,家長帶動社會”的“小手拉大手”活動,讓學生充當宣傳員,要求家長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知識,為子女樹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形象。
2、推進少年交警學校及馬路小天使上街活動工作。以城關中心小學、楚門鎮中心小學為試點推進少年交警學校創建,加快小交警隊伍建設,從小培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文明道路行為習慣。有條件的其它學校也要積極建立學生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教育實踐基地,配置道路交通安全模擬設施,積極組建學生小交警隊伍,邀請交警到校對小交警進行交通疏導指揮培訓。
(二)加強校園及周邊交通秩序的綜合治理。
針對上下學期間校園周邊交通秩序較擁堵的現狀,各責任學校要制定“一校一策”的交通疏導方案。
1、強化校門值班制度。在上下學時段,每天至少要安排1名學校領導帶班、2—3名教師值班,及時維護門前交通秩序,協助值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導工作;保安(門衛)人員要嚴格把守校門,確保學校門前交通疏散通道暢通。城區學校要充分發揮“五老”作用,并通過家長委員會組織家長成立校門交通“治堵”勸導員隊伍,在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進行疏導活動。
2、加強教職工車輛和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要排摸教職工上下學車輛及學生家長接送車輛底數,合理引導并逐步納入規范管理。要充分發揮學校教職工示范帶頭作用,大力倡導教職工步行、拼車及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努力做到“出行一公里內步行,三公里內騎自行車,五公里內乘坐公交車”出行理念。同時,要號召開私家車接送子女的家長以居住小區為接送點,實行家長自愿拼車接送學生上下學,接送時按規定有序停靠,以減少在校門口附近停車對交通造成影響;對拼車上下學的學生要進行適當適時嘉獎。
3、做好校門口疏導工作。要根據學校(特別是小學和幼兒園)規模大小、校門是否臨近交通主要干線等實際情況,采取分年級錯時上放學、多開校門供學生疏散等行之有效方法,多種方式,勸導家長盡量減少接送子弟在校門口的逗留時間,減輕上放學時校門前的交通壓力,保障學生有序疏散、快速疏散。
4、完善配套導向設施。根據學校的地理環境,按年級、班級合理設置家長接送學生區域,確保家長能快速、準確接到自己的小孩,提高接送效率。要設計合理的行車線路,設置醒目的導向指示牌,主動贏得廣大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覺有序到指定區域接送學生。
5、協同有關部門齊抓共管。要主動邀請交警到校開展和指導交通安全教育,在學生上下學時段派出交警(或交通協管員)到校門前值勤,及時疏導滯留車輛。聯系交警部門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校門口及周邊道路的交通設施,科學設置減速帶、斑馬線、紅綠燈、警示標牌等設施。要根據校園周邊環境實際情況及時聯系行政執法、交警等部門加強學校周邊亂搭建、亂經營、亂停車、亂堆放等的整治。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為確保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有序開展,成立由縣教育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和督查校園周邊交通秩序治理各項工作,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管理科。各責任學校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認真分析、找準校園周邊交通擁堵存在“節點”問題,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制訂工作進度表,把各項化解措施落實到位。
(二)注重實效,狠抓落實。交通暢通工程是我縣今年一項重大的工程,更是一項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責任學校要高度重視,要把交通安全教育活動與學校平安校園創建有機結合起來,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有機結合起來,與學校各類活動有機結合起來,創新內容,創新載體,注重實效。
(三)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校要大力宣傳校園周邊交通擁堵秩序治理的重要意義,并通過校園電子屏、家校通、校會、家長會、微信等平臺,及時將“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八個一律’嚴管措施及嚴罰措施(尤其是‘公職人員違反交通法規的,一律予以通報并從嚴處罰’)”和學校活動成果,告知廣大師生及家長,教育廣大師生、家長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校園周邊的良好交通秩序。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二十二
本次整治的廠車,具體是指境內工礦企業、物流、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使用的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具體包括:叉車、搬運車、牽引車、推頂車、內燃觀光車、蓄電池觀光車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設、建筑工地等場所使用的上述設備。
二、整治目的。
通過專項整治,促進使用單位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實、兩有證、一檢驗、一預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實管理機構、落實責任人員、落實規章制度,在資質中做到設備登記注冊、人員持證上崗,在使用中做到設備定期檢驗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遏制廠車使用事故上升趨勢,實現我市廠車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三、整治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的工作重點包括:
1、臺賬建立。企業應收集廠車的使用說明、合格證等原始出廠資料,如有遺失應予補齊。出廠資料與檢驗報告、自查記錄等相關資料一起存放,做到一臺一檔。
2、帳物相符。企業應將在用廠車記錄在案,重點關注租用的叉車是否已入賬。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使用單位應對租用的叉車承擔主體責任。
3、管理制度。企業應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機構的設立,人員責任的落實,操作規程的制定,應急預案的演練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執行。
4、廠車檢驗。在用叉車必須定期檢驗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購叉車應首檢合格后方可開始使用。
5、資質具備。檢查廠車登記注冊情況,人員持證情況,確保在用廠車注冊、上牌,人員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質。
四、時間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組織發動和自查整改階段(5月—6月)。
各地應結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適合當地實際的工作方案,成立領導小組,做好本次專項整治的組宣工作,督促企業開展自查。
企業應結合本次專項整治的重點,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對發現的隱患進行整改。發現廠車未經檢驗的,應及時聯系當地檢驗機構申報檢驗,發現人員無資質的,及時聯系當地考試機構,申請發證。
各地監察機構應及時對廠車登記注冊申請予以審核,檢驗機構應及時對企業的報檢項目落實檢驗,考試機構應及時對新增、換發證廠車作業人員予以考核,通過者及時發證。
(二)現場檢查與行政執法階段(7月—8月)。
各市(區)局應根據實際,組織鎮、街(園區)安全辦,對企業自查自糾和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過程中,應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記錄。
各地應加強監察機構與稽查部門的協同配合,在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隱患,拒不整改的,行政執法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要求,堅決依法予以查處。同時,監察機構還應及時完成新增設備的數據錄入、數據庫內問題數據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對數據庫進行更新維護,提高數據的準確性。
各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已構成行政違法行為的,應在查處的同時上報市局特設處。
(三)總結評估階段(9月)。
各地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工作成效評估,總結典型經驗,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見和建議,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各地應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總結和檢查情況匯總表的上報。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二十三
按照《20xx年平涼中心城區市容環境衛生大整治大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和《關于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的通告》的`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提升中心城區整體環境秩序,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圍繞“潔凈、整齊、有序、綠色、美麗”的城市精細化管理目標,依法開展非機動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本次整治范圍為:東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環路、北至涇河南路。
通過實施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專項整治,使中心城區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機動(電瓶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等)停放達到“標識清楚,方向一致,規范有序,市民自覺,管理順暢”的良好局面。
1.全面施劃非機動車停車點。對2020年施劃的80處非機動車位標線進行修補,完善停車方向箭頭和停車標識;按照“因地制宜、應劃盡劃”的原則,對未施劃停車點位的街路進行實地查勘,施劃非機動車停放點。
責任單位:市容督查科責任人:王小燕。
2.規范停車集中整治行動。由各市容執法管理中隊負責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對不按規定停放的非機動車,當事人在現場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導其規范停車;當事人拒不改正的或當事人不在現場,按照《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甘肅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依法處置。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3.強化文明停車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加大宣傳文明停車報道力度,努力做好輿論引導,對蠻橫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責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各市容管理中隊在整治工作開展過程中,督促城區沿街門店、單位落實“門前五包責任”,由門店、單位負責監督做好店鋪門口或單位門口非機動車駕駛人規范停放車輛,特別是學校、醫院、商場周邊,要指定專人負責指導非機動車停放;動員鼓勵小區、商場以及學校、醫院等單位,合理釋放內部停車場所,盡可能開放對外停車空間,緩解外部沿街停車壓力。
責任單位:各市容管理中隊責任人:中隊負責人。
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專項整治工作從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結束。分為三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4月16日至4月20日)。發布關于規范中心城區非機動車停發通告,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宣傳引導活動,勸導市民在規定地點停放非機動車。
(二)整治階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開展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嚴格落實徒步巡查制度,及時處置各類違規停放行為,確保道路秩序,維護安全穩定。
(三)督查總結、完善制度階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查,并根據督查情況總結整治情況。各責任中隊要提煉固化經驗、做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現反復。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非機動車規范停放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以對市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疏堵結合,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落實責任,強化措施。非機動車停放整治工作由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朱天智主要負責,各責任科室和管理中隊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任務和目標分解細化到具體責任人,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長效管理,鞏固成果。各責任科室和中隊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非機動車治理長效機制,加強巡查,強化協作,持續做好整治工作,為建設宜居宜業宜游新崆峒創建優美的市容環境和交通秩序。
車輛亂停放整治方案(專業24篇)篇二十四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保證學生的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特與長期進入學校停放的車主或司機簽定如下安全保證協議:
1、學校教職工或家屬個人車輛(含摩托車),若需長期在校園內停放,必須簽訂本協議書,且服從管理。
2、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學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亂停亂放。對于停放在學校的任何車輛,學校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
3、教職工駕駛私家車上下班時間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上下班時凡有學生正在進出校園,不得尾隨而入,一是可將車輛停放在校園大門口以外,待學生全部進入后,再將車開進。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學生上學前到崗,放學時必須等學生散靜后方可開車離校。
4、任何車輛在校內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財產損失,車主及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5、學生上課期間,任何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同意后門衛方可放行進入。在校園內禁止鳴笛,不得隨意啟動,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6、任何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學校門衛保安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7、學校教師車主應時刻牢記交通安全,文明駕車,不酒后駕車,不飆車,遵守學校及交通部門的規定,自覺做遵守交通規則的模范。以上規定,希望各位機動車車主自覺執行,和學校簽定安全協議書,積極支持學校的工作,為師生安全負責,為創建平安校園盡自己的一份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由學校辦公室、安全員各持一份、乙方由車主持一份,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