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的制定需要綜合考慮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針對性的調整和改進。請各位仔細閱讀以下應急預案的范文,相信對于你們的預案編寫會有所幫助。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一
副組長:(后勤主任)。
組員:
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的基礎上,認真落實學校重點部位安全保衛責任,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實做到學校消防安全無事故。為應對突發的消防隱患,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火警,要立即打電話報119和副組長,學校辦公室及時通知各有關人員。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1、了解學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況;
2、了解電鋪設的線路;
3、了解學校內樓房裝修材料的性質;
4、清楚學校所有消防設施的放置地點;
5、了解消防設備的保養維護與操作方法;
6、了解火的走勢;
7、清楚逃生路線以便疏導他人逃生。
8、在警戒線負責攔阻無關人員進入火災現場。
火災發生后,學校要積極協助xx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二
一份精美的宣傳折頁;九是有一份對標對表、實事求是的自檢自查報告;十是有一套規范完整的檔案資料。我村創建示范學校至少達到“七有”:一是有一個堅強有力的組織機構;二是有一個科學可行的創建工作方案;三是有一張掛牌督戰的任務清單;四是有一個重點突出的匯報材料;五是有一組六是有一份對標對表、實事求是的自檢自查報告;七是有一套規范完整的檔案資料。
按照“面上全覆蓋,點上有特色”的要求,從2021年3月份開始,穩步向“七有”目標推進,努力向“十有”目標奮進,確保7月底前完成創建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保證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黑馬村完小成立以校長楊文科為組長,教導主任胡學勝為副組長,其他人員為成員的我村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學校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完小辦公室,由胡學勝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落實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學校創建工作日常事務收集、整理、匯總工作。規范做好示范學校創建工作工作臺賬。
(二)健全保障機制。健全學校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常態化機制,堅持把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學校創建活動納入年初。
工作計劃。
與重點工作同部署、同落實,結合示范學校創建時限和要求及時制定工作方案,對照“示范學校測評指標”要求,制定創建工作方案,每年都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總結;健全檢查考核、跟蹤管理等機制,強化過程管理,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進展情況,每月24日前將創建工作推進情況報珠街中心學校創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縣“進學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強化宣傳引導。學校要以“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為核心,打造“民族團結進步教育示范學校”“民族特色文化學校”等為抓手,圍繞黨建示范引領、融入教育教學、民族文化傳承等重點,充分考慮教育對象的特點,緊密結合師生的實際,注重貼近師生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做到區別對象、區分層次、落到一線、不搞一刀切,持續推進民族團結教育活動。把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與學校教學、管理、服務工作結合起來,大力宣傳普及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法規、民族基本知識。充分運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工作進展、經驗和先進典型,每月至少向珠街中心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1條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學校”報道信息。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三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突發事件應急的處理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為副組長。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年級段)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處室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1、堅持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積極主動和及時、合法、公正處理的原則。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育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保險。
2、事故發生后,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發生后,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3、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部門,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印染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電應急預案
1、住校生管理員必須每天晚上在晚自學前5分鐘做好點名工作(按作息時間表執行),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學的管理工作。
2、如果突遇停電事故,管理員首先要做好學生的穩定工作,不可慌張,然后用學校準備的應急燈進行照明,讓學生疏散。
3、如果在停電時學生的作業已完成,要組織學生就寢,等學生全部睡下后才能離開休息;如果學生的作業沒有完成,應向學生提供蠟燭等照明工具,監督學生完成作業,一直到就寢后方可離開。
4、學生寢室在沒有管理人員監督的情況下,絕對不能私自點蠟燭,點蚊香。
5、總務處要在白天及時供應好蠟燭、應急燈等停電照明工具,照明工具用完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總務處,總務處要在當天就補充到位。
6、如遇學生生病或其它重大事件,要及時向德育處、總務處等有關領導報告。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四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堅持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務大局,以公開公正為原則,及時、準確、全面公開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務信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務服務,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便捷高效服務。
二、基本原則。
為確保政務公開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真正達到內容、形式、效果相統一,在實施過程中要堅持以下三條原則。
1、依法公開原則。政務公開要有利于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凡公開內容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予以公開。
2、真實公正原則。政務公開要實事求是,公開事項要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堅決禁止半公開甚至假公開,不準欺騙群眾,失信于民。
3、有利監督原則。政務公開的內容要簡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認真落實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為必須實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有效遏制消極現象,確保政務公開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政務公開形式。
根據不同政務的內容、性質、要求、對象等,采取多種形式和層次予以公開。
1、政務公開欄、電子顯示屏等;。
2、制發文件、公告、宣傳單等;。
3、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
4、門戶網站、政務微博等網絡媒體;。
5、通過其他有效形式公開。
四、政務公開內容。
1、發布本單位領導簡歷、分工,機構設置,科室職責、局屬事業單位職責、聯系方式等信息。
2、發布本單位權力運行全過程,包括行政職權目錄、行政權力事項表、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等。
3、發布與本單位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讀信息。
4、發布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的規范辦事指南,包括事項名稱、辦理依據、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流程、收費標準、辦理時限、承辦單位和部門、辦理地址和聯系方式等要素。
5、發布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及執行情況等信息。
6、發布本單位年度、季度或月份相關業務統計數據。
7、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培訓演練、應急常識及突發公共事件應對情況等信息。
8、發布安全方面監督檢查情況信息。
9、發布社會保障、養老服務、老齡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信息。
10、發布本單位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專項資金使用、重大項目經費,以及財務收支等信息。
11、發布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階段性實施情況信息。
12、發布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方面的信息。
13、發布全市救災工作進展、救災資金使用、救災資金發放、救災資金調撥使用等信息。
五、政務公開程序。
1、所有公開資料,都必須嚴格按程序報批審核。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對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屬于公開的事項進行初步審查,并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予以公開。
2、收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反饋。
3、調查核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投訴并予以反饋。
六、政務公開監督和保障。
實行政務公開,要堅決執行國家有關保密的法律法規,嚴守黨和國家秘密;要把推行政務公開同其它監督制度建設有機結合起來,促進各項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1、要健全完善監督機制,設立政務公開舉報電話和信箱,主動接受上級部門和群眾監督。
2、要充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按照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采取群眾訪談、問卷調查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評價意見,不斷完善政務公開工作。
3、政務公開不僅要公開結果,更要注重公開決策、操作的全過程,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開相結合,保證局系統干部職工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4、要加強對政務公開投訴的受理、調查和反饋,對不執行政務公開,或在政務公開工作中弄虛作假、欺騙群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經核查屬實報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執行,追究當事人行政責任。
5、要將政務公開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為開展政務公開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6、要強化政務公開評估結果在干部隊伍建設中的運用,嚴格執行獎懲辦法,把評估結果作為評先評優、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據,形成正確的考核導向和用人導向。
文檔為doc格式。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五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根據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發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1、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將情況向校長報告。
2、先期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后,除了向有關領導及時報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員應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教師做好先期處理(如: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時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可分別撥打110、120或119;并應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獲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處理。
先期處理之后,事件處理組應將整個突發事件的經過、應急處理措施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指揮部匯報處理意見,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并立即實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后,應自即向學校領導匯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實行“首遇負責制”,學校每一位教職工都是應急處理小組的成員,面對應急糾紛時,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學生發生打架或群歐事件,立即勸阻,并呼喊近處教工,共同制止糾紛。
(2)學校分管領導和班主任或輔導員在獲悉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診所診治,若事態嚴重,送縣醫院或立即拔打120請求幫助;同時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
(3)發生學生傷亡的,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將后果嚴重的學生打架事件,在2小時之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6)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7)相關人員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4、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應立即向學校應急小組匯報。
(2)首遇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并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
(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六
為維護良好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確保學院的.安全與穩定,提高突發事件發生的處理能力,根據《xx大學學生》,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完善信息員、安全委員、學生會生活維權部三支隊伍,充分發揮學生作用,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增強“成人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確保安全穩定。
1、違紀方面:偷盜失竊、賭博酗酒、打架斗毆、擾亂秩序、損壞公物、出走失蹤、網絡安全以及其他各類違反法規或校紀校規的行為等。
2、人身方面: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心理障礙、私會網友、誤入非法組織等。
3、生活方面:經濟危機、家庭變故、情感挫折等。
4、思想方面:不利于學生日常學習、生活、管理的輿論導向;不利于穩定團結發展大局的言行或過激行為;收到或發現反動言論的信件、資料或可疑人物等。
1、突發疾病或意外傷害。
a、首先向校醫院求救。校醫院值班電話:xx。
b、如需送市區救治,請與學校車隊和第三醫院聯系。校車隊:xx;第三醫院總機:xx。
c、緊急情況下可向學校總值班求助。總值班:xx。
d、同時迅速報告班主任、輔導員、院分管領導。
2、發生治安、刑事案件。
a、首先向校保衛處報案。校保衛處值班:xx。
b、保護好現場,做好緊急救治等相關工作。
c、同時迅速報告班主任、輔導員、院分管領導。
3、發生重大政治事件。
a、首先迅速報告院分管領導、輔導員、班主任。
b、同時盡力維護好秩序,協助做好說服工作。
4、出現重大心理問題。
a、出現心理異常反映,及時向學校心理健康中心求助。
b、出現過激行為,及時勸說阻止,并妥善做好后續工作。同時迅速報告班主任、輔導員、院分管領導。
5、出現不明下落。
迅速報告班主任、輔導員、院分管領導;同時提供相關線索,協助查找。
校醫院xx。
疾病或意外傷害送市區。
校車隊xx。
第三醫院xx。
緊急情況。
學校總值班:xx。
班主任、輔導員、院分管領導。
治安、刑事案件—保護好現場,做好緊急救治等相關工作—校保衛處xx。
班主任、輔導員、院分管領導院分管領導、輔導員、班主任重大政治事件。
盡力維護好秩序,協助做好說服工作心理異常反映——學校心理健康中心xx重大心理問題。
過激行為。
班主任、輔導員、院分管領導勸說阻止,并妥善做好后續工作不明下落。
班主任、輔導員、院分管領導提供相關線索,協助查找。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七
為加強值班安全管理,及時妥善處理發生的各類安全緊急事件,提高緊急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映和各項應急工作的協調開展,確保企業及員工財產和人身安全,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依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著預防為主,迅速及時、有效地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切實維護企業的安全與穩定。在處置突發事件時,要態度明確,區分性質,嚴格紀律,講究策略,措施得力,處置果斷,防止事態擴大。
1、發生安全事故后,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企業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并視情況迅速撥打110、120、119應急電話(110匪警、120救護、119火警)。
2、值班人員應根據事故情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如下: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
(一)消防應急預案
1、發現火警后,在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迅速撲滅火源,值班人員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組織搶險,并視火情及時撥打119火警電話。
2、保障安全通道暢通,有組織的做好人員疏散工作,在疏散過程中,應井然有序,避免擁擠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3、應堅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則,如有人被火圍困,需立即組織力量搶救。
4、控制火勢,防止火勢蔓延,極力搶救財物,降低火災所造成的`損失。
(二)食品衛生應急預案
1、如發現生病員工,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班。
2、通知員工所屬部門領導,以便及時做出工作安排,配合開展搶救工作。
3、若遇員工非正常中毒或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立即停止食堂的生產活動,迅速報告衛生行政部門,積極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
5、根據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封存和銷毀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對中毒食品加工場地、工具、設備進行消毒,控制事態發展。
(三)停水停電應急預案
2、突發水管爆裂:迅速關掉總閘,并立即將積水清除,保護財物,同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搶修,并及時說明停水原因以及來水時間。
3、突發大面積停水停電:迅速打電話向物業管理部查明停水、停電原因,并及時說明原因以及來水、來電時間。
4、下水管堵塞:立即組織維修人員找出堵塞處,及時進行疏通。
(四)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1、自然災害發生后,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迅速到位; 2、認真組織員工疏散到安全地帶,對沒有及時撤出的人員,應極力查找或營救。
3、沉著應對突發災害性事故的發生,積極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使人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有效保障員工的生命和企業的財產安全。
4、各部門應積極主動協助配合領導小組維護好企業秩序,并向上級部門報告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
(五)防范被盜應急預案
1、盜竊事件發生后,立即保護好現場,并通知物業管理部來進行調查,查找被盜原因;
2、及時向企業領導報告情況;
3、如發現有人現場作案,應先撥打“110”,并對正 在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預以制止,組織保衛力量將其抓獲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侵害員工事件應急預案
1、員工之間發生矛盾沖突,在場人員應加以勸阻,并向值班領導報告,如有受傷人員應及時就醫,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雙方做出相應處分。
2、若有外來人員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保安員應加以阻止,并報值班領導,不得隨意放行。
3、發現不法分子來企業滋事、斗毆、行兇,應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測,同時應撥打“110”。
4、 如有敲詐、傷害事件發生,必須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視情況必要時撥打“120”救護電話 。
目前,企業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預防措施,對安全生產管理涉及到的內容進行了制度規范,只有全員參與,預防為主,狠抓落實,才能減少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的發生。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八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3)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8)各班教師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3)組織由保健老師、后勤副園長、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九
為了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高效有序的做好安全事故救護和突發事件的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的安定。根據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我隊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應急工作原則: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原則;緊急處置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和協調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第二條突發事件(故)是指:
1、安全
事故:
(1)本單位職工因工人身重傷、死亡的事故;
(2)因公路及附屬設施損壞造成的過往車輛、行人的人身傷亡事故;
(3)其它經濟損失嚴重的事故。
2、火災事故。
3、治安事件:
(1)本單位職工因工與外界發生打架斗毆;
(2)本單位職工發生惡性違法事件。
4、本單位或群眾集體上訪事件。
安全、火災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在5千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或經濟損失在5千萬至2萬(含2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人員死亡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在2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第五條突發事件(故)發生后,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一)因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害(水毀)造成的安全事故:
3、事件(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交通主管部門報告,重(特)大事故還應向區政府安全監管部門報告。
4、有人員傷亡情況的,應首先通知當地衛生醫療部門,協助醫護人員進行搶救。
(二)單位職工因工造成人員重傷、死亡的安全事故:
1、事故發生后,應首先對負傷人員進行施救,同時盡可能地保護好事故現場;
3、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在及時確保傷員的救護治療措施和死亡人員的安葬事宜的同時,還應全力會同公安機關、安監機構作好事故原因的調查工作。
(三)火災事故:
1、單位辦公樓或宿舍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現場人員須立即撥打火警電話,請求援助;
2、在場領導或干部應立即關閉電源總閘并疏散樓內人員,首先確保人身安全;
4、火災撲滅后,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單位主要領導應將火災情況、人員傷亡情況、損失情況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和區政府安全監管機構報告。
(四)突發治安事件:
1、現場領導應立即控制局勢,盡量作好調解工作,避免局勢進一步擴大;
4、在對負傷人員進行治療的同時,進一步調查事件發生的原因,若本單位執法人員應負主要責任,要對其進行教育并按制度進行處理,涉及到法律責任的,要及時與對方進行調解,共同商議賠付事宜。
(五)群眾上訪事件:
1、領導小組成員應首先作好上訪群眾的接待工作;
2、領導小組根據群眾的上訪事由及時安排調解人員;
4、單位任何職工不得與上訪群眾發生吵鬧,不得對上訪群眾視而不見。
5、領導小組組長要及時把群眾上訪事件的發生時間、人數、事由、接待情況、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報主管局。
第六條安全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二)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三)事故人員傷亡情況;
(四)對事故原因方面的初步判斷;
(五)事故報告人的單位、姓名、職務及聯系電話。
第七條事故處理后的書面結案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原因及經過;
(二)事故責任及對責任者的處理;
(三)事故教訓及今后防范措施;
(四)善后處理過程情況;
(五)有關方面及事主家屬的反映;
(六)事故的遺留問題及其它。
第十二條成立黔江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安全事故(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第十三條本預案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區教育局關于學校制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臺風、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人員組成,校長任組長。
組長:王濤。
副組長:左加峰張永波。
成員:崔久團牟清華杜山蘇磊楊鈺王均霞。
代世超王仕平張春傳王萬文劉復利。
應急領導小組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本部門(班級)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班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人員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膳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在第一時間內報告學校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臺風、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液化氣廠等,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不法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一
(2)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工作。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3)幼兒園大門保持上鎖關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必須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6)各班教師加強對幼兒的觀察,及時發現異常現象。
(3)組織由保健老師、后勤副園長、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二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及時、準確報告和認真調查處理幼兒園各類安全事故及校園各類突發性事件,充分發揮幼兒園行政的組織、指導、調度職能作用,有效調動社會各界力量投入幼兒園各類事故搶險救助工作,將事故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維護良好的社會及校園治安穩定,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園各類安全事故、校園突發性事件現
場。包括火災、水災、地震、食物中毒、觸電、師生大型活動以及各類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性突發事件。
二、組織領導:
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及突發性事件,堅持在區文體教育局及各有關部門地統一領導下進行。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即為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及各類突發性事件的現場處置指揮小組。指揮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組織、指揮、調度事故現場人力、財力、物力投入于搶救、救助工作,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具體的搶救、救助措施,認定與事故或事件有關的重大事項。
三、組織機構:
總指揮:李孟環(園長)
副總指揮:
組員:
電話:
四、工作組安排
(一)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按照總指揮的命令,及時準確的報警、接警或請求其他單位救援,保障通訊交通暢通無阻,力爭在極短時間內趕赴出事地點,執行應急任務,并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緊急搶險組
組長:
組員:
職責:緊急應對突如其來的事故,按事故的種類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失火: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等消防人員到來后,積極配合工作,保障供水及照明直至火災撲滅為止。
(三)安全疏散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在現場指揮下堅守崗位,依據預案措施及疏散路線、順序有秩序地進行疏散全體師生到安全地帶,疏散過程中,避免擁擠踩踏,以保證全體師生快速、安全地撤離現場。
(四)醫療救助組
組長:
組員:
職責:明確職責分工,準備醫療器械和藥品,負責將傷員運送到指定安全區并進行簡單救治后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五)安全保障組
組長:
組員:
職責:調集有關人員、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協助其他工作組輸送救援人員和受災傷病員。
五、工作程序及職責:
(一)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人員第一次發現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二)園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疏散有關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出現重大事故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一定要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現場所有人員要注意安全,聽從指揮,以免出現人員重復損傷。
滅火逃生疏散預案
一、教學樓火災
教學樓一旦發生火災,發現火情的人要立即報告園領導,撥打119報警,有關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按預案實施疏散。
1、滅火組要立即趕到起火點,根據起火情況,切斷電源,使用滅火器滅火。
2、疏散組立即到位,協助組織各班撤離教學樓,遠離火點,疏散到安全地帶。
3、財產搶救組根據起火部位,火災大小,實施有組織的和必要的財產轉移搶救工作。
4、通訊聯絡組及時上報文教局,并確保通訊、道路的暢通。有專人到路口引導消防車。
疏散組人員分配:
疏散通道安排:
注意事項:
1、疏散出來后各班要遠離危險地帶,(起火點道路等)立即清點人數,如有遺漏要立即報告領導,由搶險人員負責搜救。
2、疏散時如果正門發生擁堵,必須服從指揮,部分班級走后門。
3、如果火災蔓延封閉通道,二三樓人員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撤離到二三樓平臺上等候救援。
4、如有濃煙,用濕毛巾捂住口鼻。
二、伙房及其他辦公區域發生火災
要求同上,疏散組要建立隔離線,避免幼兒靠近危險區域,同時參加財產的轉移保護工作。
三、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1、每個職工要知道報警電話119及正確的報警方法。
2、如果火情有失去控制的可能應立即報警。
3、報警后要有專人到門口接車,并保證園內道路的暢通。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一般明火起火很小,發現人要立即采取撲救。
2、撲救方法采取水潑、蓋壓和使用滅火器的方法電器火災,先斷電,然后使用滅火器滅火燃油火災,應立即關閉油路閘閥,使用滅火器滅火一般明火,應根據火情采用適宜的方法迅速撲滅。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發生火災后,必須保證通訊聯絡的暢通,報警電話要始終保持和消防車的聯系。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三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于校內,花解于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
黃xx副主任:吳xx成員:黃xx、陳xx、楊xx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
李xx副組長:黃xx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規劃方案《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案》。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
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系。
(4)后勤保障組組長:
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員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盡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了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并采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干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后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復。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四
建設局建管科,聯系電話:
領導小組
略
職責:負責協調處理因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而產生的突發事件。
處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辦公室應迅速通知處理突發事件應急小組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如遇不可預料的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趕赴現場,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同時通知事件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進一步惡化。
1、首先向先期到達的相關單位或現場負責人了解情況;
2、召集相關單位和現場負責人對聚集民工進行疏散,并做好民工的說服安撫工作;
4、要求造成突發事件的相關各方寫出書面情況報告及內部處理意見;
5、將現場協調處置情況向信訪局寫出情況快報;
6、將突發事件的最終處理意見結果及時報告信訪局。
1、反映迅速,強化協作
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動,立即通知相關單位及人員到現場協調處理。
2、耐心細致,做好說服
對事件涉及各方做好認真細致的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工作,說服當事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
3、依法協調,妥善解決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進行協調,將矛盾沖突、糾紛予以妥善解決。
4、及時通報,加大處罰
對處理結果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對違規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堅決依法查處,及時通報處罰情況,防止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類和內容。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
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三章預案編制。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六章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培訓和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六
第一條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由各級人及其部門制定,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
總體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縣級以上各級人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專項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工作方案,由有關部門牽頭制訂,報本級人批準后印發實施。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行業、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涉及部門工作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地方人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以及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針對突發事件應對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不同層級的預案內容各有所側重。國家層面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應對原則、組織指揮機制、預警分級和事件分級標準、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應急保障措施等,重點規范國家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政策性和指導性;省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保障及調動程序等內容,重點規范市(地)級和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不同種類和級別突發事件發生后的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聯合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相鄰、相近地方人及其部門間信息通報、處置措施銜接、應急資源共享等應急聯動機制。
第九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由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法人和基層組織制定,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情況及如何實施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大型企業集團可根據相關標準規范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國際慣例,建立本集團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
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工作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
第十一條政府及其部門、有關單位和基層組織可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具體情況,編制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內容一般包括風險隱患分析、處置工作程序、響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以及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和電話等。第十二條對預案應急響應是否分級、如何分級、如何界定分級響應措施等,由預案制定單位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三條各級人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多發易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定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應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五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與相關的預案作好銜接。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要求或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七條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或牽頭單位應當將預案送審稿及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第十九條國家總體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審批,以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由部門有關會議審議決定,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地方各級人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常務會議審議,以本級人名義印發;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經本級人審批,必要時經本級人常務會議或專題會議審議,以本級人辦公廳(室)名義印發;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經部門有關會議審議,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辦公廳(室)轉發。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地方人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備案。
(二)地方人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備案。
(四)涉及需要與所在地政府聯合應急處置的中央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備案。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至少每3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地震、臺風、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和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二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根據情況適當簡化。
第二十七條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有關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
第七章培訓和宣傳教育。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七
組長:總經理。
成員:總經理、保衛人員、值班員。
發生突發事件時,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值班員負責處理。
1、發生火災應急措施:
當賓館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上報總經理并拔打119報警電話,并立即組織人員從安全出口疏散賓館中的客人,檢查火源點,并組織撲救。
(1)當賓館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槍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沖突,保持鎮靜,并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著、發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如工作人員發現賓館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經理或保衛人員,并按指示向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顏色、車款或牌子等,并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并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便警方組織力量設卡攔截。在跟蹤的過程中要注意隱蔽,以確保自身安全。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摸。劃出警戒范圍,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擠處無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一一收拾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并報告公安機關。
(1)當賓館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服務人員應立即向部門經理、總值班員和保安報告。
(2)接報后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并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xx消息,嚴禁向無關人員透露現場情況,以免引起客人驚慌和群眾圍觀,導致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盡量滿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及時收集、準備好客房的登記手冊提供給警方。
4、斗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賓館內發生斗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事態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本賓館相關部門人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防止損壞賓館物品。
(3)如賓館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斗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后交警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并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斗毆者乘車逃離,并馬上撥打110報案,記下車牌號碼、顏色、車型及人數等特征。
(5)協助警方勘查打斗現場,收繳各種打架斗毆工具。
天賴商務賓館天賴商務賓館安全管理規定。
一、本賓館證照齊全,亮證經營,各項硬件設施符合安全條件標準,建筑物牢固安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應急照明設備、燈光疏散指示標記齊全有效,安全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暢通。
二、嚴格執行驗證登記傳輸、財物保管、消防安全等各項管理規定和制度,切實履行治安責任。
三、嚴格按照規定招收錄用人員,并按照規定督促辦理有關從業、暫住手續,定期對從業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培訓。
四、遇有公安民警檢查時,應主動積極配合,不得知情不報、隱瞞包庇。
五、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查緝、布控案犯和贓物,不得通風報信。
六、切實落實內部安全防范措施,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盜竊等刑事案件,不發生火災等治安災害事故。
七、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旅館;
(2)賣淫、xx、賭博、吸毒、傳播淫穢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一、入店住宿,請出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住宿登記。請勿私自讓未辦理住宿登記的其他客人或者親友在客房留宿,或轉讓床鋪,探親訪友的請在晚上11時前離開。
二、嚴禁非法攜帶彈藥、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旅館。
三、嚴禁在旅館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酗酒鬧事或進行黃、賭、毒、娼等違法犯罪行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謹防被盜、被騙、被搶。貴重物品請按規定交總服務臺代為保管。
五、請愛護客房內的設備、物品,損壞須按價賠償。如果您想帶走留作紀念,請與服務員聯系商談。
六、講究衛生,保護床單、被褥的清潔,不隨地吐痰,不躺在床頭吸煙,瓜殼果皮請丟進垃圾箱。
七、請勿在客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遇火警請撥119或110。
八、發現旅館內有違法犯罪行為,有義務及時制止、舉報,直至扭送公安機關,其行為受法律保護。舉報電話:110。
九、旅客住宿計費:自中午12時至第二天中午12時為一天,超過第二天中午12時另行收費。
天賴商務賓館驗證登記傳輸制度。
一、凡入住本店的賓客(包括鐘點房),均應出示合法有效證件進行登記,禁止一人登記、多人住宿或者代替入住的旅客登記。
二、有效證件指身份證、駕駛證、戶口簿、軍官證(士官證)、警官證、學生證、護照、出入境證件等能證明本人身份的證件。
三、接待賓客的服務人員應查驗賓客的身份證件,對照片、年齡、口音等進行核對,并如實進行登記。房號、姓名、性別、詳細地址、身份證號碼、入住日期、離店日期等項目,必須登記齊全。住宿登記簿保存一年以上。
四、發現身份與證件不符、形跡可疑人員和被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不得知情不報或隱瞞包庇。
五、及時傳輸旅客信息。單獨裝機的旅館進行登記適時傳輸,聯合裝機的旅館每日傳輸不少于3次,集中錄入的旅館每日向派出所報送登記簿。無客住宿時傳輸無客信息。
天賴商務賓館財物保管制度。
一、為保障顧客攜帶財物的安全,防止失竊、扒竊等治安案件發生,實行貴重物品寄存制。
二、賓館設立財物保管專用柜,顧客的貴重物品請寄存在總服務臺。
三、寄存物品時,由總服務臺填寫財物寄存單,并由顧客簽字確認后,交顧客一份,總服務臺留存一份。
四、顧客憑寄存單、房間鑰匙(啟卡)、物品牌領取物品,簽字確認無誤后領取。
五、對顧客寄存的物品,賓館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被盜、損壞。
六、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及淫穢物品、管制刀具、毒品、吸食毒品的器具等違禁物品帶入旅館。賓館發現違禁物品后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發現客人攜帶x支、彈藥等物品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七、對顧客遺留物品,應設法歸還原主,無法聯系到顧客的要送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協助查找歸還。
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精選18篇)篇十八
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根據(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制定村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范文。
(一)成立白竺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并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白竺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預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絡:建立突發事件信息聯絡員制度,完善信息監測網絡,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響范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后,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后,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白竺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示傳達給村民小組,并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對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白竺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并及時向白竺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資,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復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根據事件危害程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村義務巡防隊等志愿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由村委會統一協調應急儲備物資調用。
3、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1、宣傳教育。
(1)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布報警電話。
(2)在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2、應急演練。
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本預案由村委會制定并負責解釋與實施,自發布之起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