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施工日志記錄和施工成本控制,以及施工質量的檢驗和驗收。小編為大家精心挑選了一些施工管理的典型問題和解決方案,供大家參考。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一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后),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周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1、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設備或線路不得超負荷運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干凈、防銹蝕,不得曝曬、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采取防凍措施,使其處于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干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火災,崗位責任人要立即報警,同時積極組織撲救,將火災撲滅在萌芽之中,不得隱報。
2、警衛人員從報警到調查處理火災事故結束,始終要保護好現場,待現場勘察結束后,經公安消防機構和保衛人員同意,才能組織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調查處理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總結教訓,落實防范措施,并根據事故情節,對有關責任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追究有關人的刑事責任。
4、發生火災后,應將事故經過、損失和調查處理情況,在防火檔案中登記備案并寫出書面報告,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
義務消-防-隊職責。
義務消-防-隊在項目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消-防-隊員由各部門人員、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紀律,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周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三、杜絕違章用電和違章用火,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四、及時向安保部報告責任區域內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危險品的存放情況,保證各種危險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擔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根據責任區域的防火需要,隨時向安保部申報所需消防設備和滅火器材的種類和數量。
六、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
七、負責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滅火知識,使責任區域的工作人員均能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八、積極參加安保部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本項目的消防應急預案。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二
建設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和分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分包單位負責分包范圍內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二條施工單位應當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負責人,具體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配備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除鐵路鋪軌、橋涵施工、輸電線路架設、地下管線鋪設、較小規模的房屋修繕工程和鄉村建設工程外,施工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和保衛方案(以下簡稱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四條下列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施工單位報送市級公安消防機構:。
(一)國家重點工程;。
(二)基建投資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設項目。
上述范圍以外和市級公安消防機構指定監督管理的.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由施工單位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級公安消防機構。
第五條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及時對施工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進行審查,并在收到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明確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條施工暫設和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圍網和保溫材料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規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八條建設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對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壓縮可燃氣體容器等,應當按其性質設置專用庫房分類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時,應當制訂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使用后的廢棄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料應當及時清除。
施工作業用火時,應當經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在指定的地點、時間內作業。
第十條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
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焊、氣焊作業等,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
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電熱器具。
設置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當符合有關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
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第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配置消防器材,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
對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建設工程,應當安裝臨時消防豎管,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臨時消防豎管。
第十四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機構對施工單位處警告或者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可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并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規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機構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
(三)違反本規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設置宿舍不符合本規定要求的;。
(五)未設置臨時消防車道,或者影響臨時消防車道暢通的;。
(六)未按本規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設置、使用臨時消防給水系統的。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違反本規定,屬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三
為規范十七冶集團冶金板塊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項目轄區的工作、生活及臨時設施的消防管控,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提升公司的外化形象,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于冶金板塊項目臨時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辦公、生活區域的大臨構筑物和使用過程,包括項目部管轄的外協單位所有施工和生活區域的臨時設施。
《十七冶施工(生產)現場臨時設施建設實施細則》。
4.1.臨時設施是指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運行和員工生活的必要條件,在工程項目轄區建造的各種生產、生活簡易設施。
(1)臨時設施計劃在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
(2)臨時設施由項目經理部組織采購并安裝;
(3)項目經理部應建立臨時設施臺賬進行實物管理;
(4)臨時設施的財務攤銷,按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6)銷售收入,按公司財務規定執行。
5.1項目經理為臨時設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從臨時設施選址、選材、購置、運輸、安裝、使用和拆卸等各個環節加強管理并依法承擔臨時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5.3項目經理部應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或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建立例會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5.4項目部應落實各參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及時與參建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5.5項目部應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明確消防器材管理者,保持其有效性;建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填寫《消防器材配備及維修更換登記表》(sqy-qg4.16-20xx-70),并上傳erp模塊。
5.6項目部應建立相關崗位消防責任制,繪制項目區域消防控制總平面布局圖,將消防措施納入施工方案、及時進行消防安全技術交底。
5.7新開工的項目部應按規定將大臨設施的消防安全納入統一部署中,所有消防設施應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
5.8項目部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員,建立義務消防隊,實行夜晚巡查值班制。
5.9項目部應履行三級動火管理制度,具體執行《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qg19-20xx)第13.4條的規定;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可靠的安全隔離。
5.10項目部應保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項目轄區消防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11項目部應在作業和生活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最近的疏散通道入口。
5.12對租賃的臨時設施,項目經理部應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明確雙方責任。
5.13項目部應向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14項目部應針對臨時設施防火制定應急預案,預案編制應執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第5或6章規定,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滅火處置機構及各級人員應急處置職責;
(2)報警、接警處置的程序和通訊聯絡的方式;
(3)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4)應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5)就近醫院的交通路線圖。
5.15項目部應在顯著位置公示應急處置和人員救護主要知識,定期組織現場演練,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要掌握科學的逃生、救護知識,一旦惡劣災害來臨,要及時組織人員撤離臨時設施。
6.1臨時設施場地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5)臨時建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危險源的距離應不小于16m。
6.2搭建臨時設施材料選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1)搭設臨時設施,所使用的材料嚴禁選用木板或其他易燃材料;
(2)同一建設區域內,必須選取色彩、品種、型號規格統一的材料;
(4)成品房必須出具合格證,必須提供設計圖紙和安裝、拆解說明書;
(5)臨時設施使用的所有材料,應符合安全、環保、節能的要求;
(6)食堂操作間墻體應當采用磚混結構,禁止使用夾芯板房作為食堂操作間。
6.3臨時設施搭建應符合下列要求:
(13)臨時設施建設完畢后,項目經理部應組織人員檢查驗收,填寫驗收記錄,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4臨時設施使用與日常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6.4.1臨時設施使用要求:
(3)職工宿舍和構筑物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經常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6.4.2消防和臨時設施日常管理要求:
(1)項目經理部消防安全監控要點,執行《十七冶消防安全管理檢查考核標準》的規定;
(4)臨時設施的使用單位對其使用區域負有日常管理的職責,適時保潔,每月進行一次環境、衛生、消防、安全用電等方面檢查,特定季節應增加專項檢查。
7.1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前應制定策劃書,報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相關部門評審,經公司技術總工批準后實施。
7.2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中應嚴格按策劃書組織實施,嚴格把握臨時設施的位置、消防通道、企業外化、材料入口關等事項。
7.3項目部在臨時設施建設后使用前由項目部組織自檢驗,檢驗合格后,報請公司技術質量部組織驗收,項目監管部、安全監管部、辦公室、物資部協同驗收。
8.2外腳手架、臨時通道、臨邊洞口等高處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網,應采用采用阻燃型安全防護網搭設。
8.3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場及其加工場、固定動火作業場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其他臨時用房、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
8.4在建工程的下列場所應配置滅火器:
(1)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及使用場所;
(2)動火作業場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場所;
(5)其他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
8.5滅火器的配置數量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的有關規定經計算確定,且每個場所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每100㎡活動房應配備不少于2具滅火級別不少于3a的滅火器,廚房等用火場所應適當增加滅火器的配置數量。
8.6從事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前,按規定辦理動火手續,動火前對作業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作業現場及其附近無法移走的可燃物應采用不燃材料覆蓋或隔離。
8.7裸露的可燃材料上嚴禁直接進行動火作業。
8.8儲裝氣體罐瓶及其附件應合格、完好和有效;嚴禁使用減壓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氧氣瓶,嚴禁使用乙炔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損的乙炔瓶。
8.9倉庫及易燃易爆區域是防火的重點部位,應設置“嚴禁煙火”、“禁止吸煙”、“進人庫區須知”等警告標志;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閣層及隔墻。
8.9露天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分類、分垛,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高壓線下兩側6米或庫房、建筑物旁,不準堆放易燃、可燃材料。
9.1依據《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關規定,對于消防安全工作突出貢獻者,在公司安委會上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9.2對于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依據《十七冶安全管理制度》第26章中相關規定予以經濟處罰,構成刑事責任的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
9.3除滅火和應急情況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隨便挪用消防器材或設施,造成損失的按原價值2倍賠償。
(1)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對安全檢查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且不能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5)未經批準,移動消防設施、器材,經教育不改正的;
(6)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予以口頭告誡不改正的;
9.5未履行臨時設施建設審批流程的項目部領導及相關人員,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5000、3000、3000、20xx元的懲罰。
9.6主要辦公和生活場所未采用低壓電氣的,違反本規定主要內容的責任人,對項目經理、副經理、總工、安全經理及相關負責人,分別處以20xx、1000、1000、1000元的懲罰。
10.1除應符合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0.2本規定經公司安委會討論通過,自即日起實施;本規定由安全監管部起草并負責解釋。
10.3本規定未詳盡之處,按相應的法規標準和集團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四
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機構和專職人員,制定施工現場消防方案,定期研究消防工作中的問題,領導現場防火保衛組,對現場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教育現場工作人員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編制防火技術措施,現場用火嚴格執行申請和看火制度。
3、按要求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和設施,并合理布置(如消防高壓水泵、消火栓、消防水龍頭等)。消防器材要設明顯標志,周圍不能堆放物品,并且要經常檢查,設專人負責,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便挪用,保持常備有效。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臨時消防龍頭和消防水池、防火砂池。并時刻保證消防通道的暢通。
5、現場禁止使用明火,動火作業必須履行專職安全員審批制度。
6、工作區和生活區的照明、動力電路皆由專業電工按規定架設,任何人不得亂拉電線,使用電飯煲、電爐等電器。
7、材料保管:對儲存物品進行火災危險性的分類并分開存放,各種氣瓶等危險品應單獨設庫存放。
8、木工作業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設,電氣設備應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電線短路。用電設備過載運行,嚴禁在作業場所吸煙生火;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9、電、氣焊作業:電、焊機棚要有專人管理,焊割作業區與氣瓶距離,與易燃易爆物品距離,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距離都應大于安全規定距離,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證完整有效,作業前應有書面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后清理燃物,切斷電源、氣源。
10、涂噴漆作業防火:保證場所通風良好;禁止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浸有涂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11、大型施工機械停放場、加油站遠離生活區,設專人進行防火安全管理,消防器材按規定配備齊全。
12、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明確任命各部門防火責任人,各司其職。實行逐級消防責任制并檢查執行,處理隱患,獎罰分明。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五
3、建立以行政領導、生產、安全等部門為主體,專(兼)職消防干事參加的防火委員會,定期召開例會,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實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條件,消除火災隱患;
5、嚴格按照防火設計組織施工,不擅自改動防火設計。施工現場內不準隨意搭建臨設;
1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16、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六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七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部門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并設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并有明顯標志,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于一時難于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八
為了切實抓好車間的凈化裝修工程,確保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現場施工管理規定如下:
1、施工現場的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圖紙設計進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須按照合同要求,嚴禁使用偽劣不合格產品,按照規范保質、保量搞好凈化車間的裝修。
2、應該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施工人員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從思想上重視安全工作。施工現場應該注意火災事故、觸電事故、高空墜落事故,各單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實處,滅火器、保險帶以及個人安全防護的安全措施必須到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特別是電焊工、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各施工單位做出施工進度計劃(報甲方備案),使凈化裝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安裝技術夾層上的管道和設備,盡量避免頂板安裝以后再進行踩踏,造成頂板的破壞。
5、施工過程中如果發現圖紙所設計的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不科學、不美觀,或者相互有障礙,應及時與甲方溝通,經研究、協商后進行合理變更。
6、各施工單位要互相配合,協作施工,各施工單位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好已經安裝的設備、管道、門窗、彩鋼板等,各單位互相監督,誰損壞誰負責,如果沒有發現是誰損壞的,由分項的施工方自己負責修復。彩鋼板安裝后,各單位在彩鋼板上開眼安裝管道必須保證準確無誤,如果施工錯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錯誤方負責。
7、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互相監督度文明施工行為,搞好施工現場的衛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處理,嚴禁亂扔、亂放.嚴禁隨地大小便,特別是頂棚上,堅決不允許小便、亂扔垃圾,如有發現罰款100元,嚴禁酗酒、打架、偷盜。各單位要互相監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九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部門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后),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周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十
1、動火必須由建筑工地防火第一責任人審批,必要時報當地消防部門備案。并說明用明火時間、部位、動火原因和動火前的防范準備工作,經批準人檢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實后,簽發動火證方可動用明火。
2、動用明火作業時間審批期限三天內,一張動火證只能使用一個動火部位,如超出審批期限或更換明火作業部位須重新審批。
3、明火作業的班組要有專人負責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現場動用明火作業批準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臺帳中作好記錄。
4、動用明火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現場項目存檔,一份作業班留存備查,一份交單位保衛部門存檔。
1、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上崗)證件。操作時嚴格遵守本工種的安全防火操作規范,并落實好明火作業現場的防火措施(如放置滅火器材、黃沙、濕草包、鐵皮等),清除動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監火人員在明火作業時不得擅自離開動火部位,并時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況要離開需指定代替人員,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項。
3、明火作業操作人員,監火人員要會使用消防滅火器和補救初起火災的經驗,會報火警“119”和向消防部門講清楚起火地點及燃燒情況。
4、在進行電氣焊時,為避免火災,一定要清除周圍可燃物,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應該保持5m以上距離,乙炔瓶應距火源10m,夏季防日光爆曬。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十一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躁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躁聲擾民。
1、新工人入場,道德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5、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8、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9、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0、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1、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4、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1)、材料驗收:。
開工進場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劣質材料進入施工現場,進場材料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2)、隱蔽工程:。
隱蔽工程須嚴格按照施工工藝,嚴禁偷、漏、減項。驗收合格后,方準覆蓋。
(3)、成品保護:。
1、嚴禁將工具亂放在已經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磚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噴漆混油工程,均應在其上覆蓋塑料薄膜或其他紙、本質介質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預留口、地漏在進場前用防潮棉封口保護。
3、玻璃、大理石等,要設警示標志加以保護。
(4)、環境保護:。
1、剩余油漆、膠類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膠桶必須分類放置和處理;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包括外來人員),工作期間禁止喝酒、賭博、打架斗毆等,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施工用具:。
1、施工機械應整齊擺放在操作區,工具應有工具箱;。
2、經常檢查機械設備運行情況,電路和電器設備安全情況;。
3、電鋸、電刨轉動部分要設防護罩,無人操作要切斷電源;。
(6)、材料擺放:。
1、所有材料必須分類擺放;。
2、每一種材料必須擺放在適當地點,整齊、干凈;嚴禁亂堆亂放;。
4、重大材料,不可集中一點存放。
(7)、安全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施工人員要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8)、違章處罰:。
2、損失由代班負責人承擔,并責成代班負責人對施工要求進行整頓,追究其施工人員責任。
3、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者,每次罰款100元,并責成當事人員清理現場。
4、施工場地吸煙者,每次罰款50元。如吸煙到指定吸煙區。
5、材料未按規范進行分類、整齊、合理堆放,而是隨意擺放,造成施工場地混亂者,每次罰50~100元。
6、施工過程中,嚴禁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施工要求穿戴者,每次罰款50元。
7、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理人員的合理要求、指導、安排,不聽從者,每次罰款50~100元。
8、在施工過程中,對成品隨意踐踏,刮損,或在下道工序前應進行成品保護,而未進行保護等不愛護成品行為者,每次罰款50~100元。
9、未按有關要求與規定隨意在施工場地內生火做飯行為,每次罰款100元。
10、電工安裝的臨時插座及臨時燈等未經批準不得亂拆亂移,違者罰款50--100元。
11、施工現場任何東西未經相關人員同意不得帶出。如因施工代班負責人管理不嚴,其屬下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有偷盜行為者,每次罰款500~1000元,并責成當事人賠償損失,嚴重者將偷盜者送往有關部門處理。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十二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火災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分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可燃材料堆放區、危險物品倉庫等,并設置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
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配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施工電源線的拆裝必須統一由專業電工操作,杜絕亂扯亂掛的現象;員工食堂、宿舍等場所嚴禁用電爐子做飯、取暖,不得用“熱得快”燒水,照明燈具、電熱毯等必須定時開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
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擋隔離板,防止焊珠四處迸濺而造成火災隱患;施工現場外設立了吸煙區,不得在施工現場,庫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場所吸煙。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十三
本制度主要內容為:。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的編制與管理;。
4、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編制與管理;。
5、技術交底制度;。
6、技術核定制度;。
8、技術復核制度;。
11、施工技術總結;。
2.1圖紙自審由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負責組織。
2.2接到圖紙后,項目經理部主任工程師應及時安排或組織技術部門有關人員及有經驗的老工人進行自審,并提出各專業自審記錄。
2.3及時召集有關人員,組織內部會審,針對各專業自審發現的問題及建議進行討論,弄清設計意圖和工程的特點及要求。
2.4圖紙自審的主要內容:。
2.4.1各專業施工圖的張數、編號、與圖紙目錄是否相符。
2.4.2施工圖紙、施工圖說明、設計總說明是否齊全,規定是否明確,三者有無矛盾。
2.4.3平面圖所標注坐標、絕對標高與總圖是否相符。
2.4.4圖面上的尺寸、標高、預留孔及預埋件的位置以及構件平、立面配筋與剖面有無錯誤。
2.4.5建筑施工圖與結構施工圖,結構施工圖與設備基礎、水、電、暖、衛、通等專業施工圖的軸線、位置(坐標)、標高及交叉點是否矛盾。平面圖、大樣圖之間有無矛盾。
2.4.6圖紙上構配件的編號、規格型號及數量與構配件一覽表是否相符。
2.5圖紙經自審后,應將發現的問題以及有關建議,做好記錄,待圖紙會審時提交討論解決。
3.1圖紙會審目的。
了解設計意圖,明確質量要求,將圖紙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專業之間的矛盾等,盡最大可能解決在工程開工之前。
3.2會審參加人員。
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內業技術人員、質檢員及其它相關人員。
3.3會審時間。
一般應在工程項目開工前進行,特殊情況也可邊開工邊組織會審(如圖紙不能及時供應時)。
3.4會審組織。
一般由建設單位組織,項目部應根據施工進度要求,督促業主盡快組織會審。
3.5會審內容。
3.5.1審查施工圖設計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技術、經濟政策和有關規定。
3.5.2審查施工圖的基礎工程設計與地基處理有無問題,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地質情況。
3.5.3審查建設項目坐標、標高與總平面圖中標注是否一致,與相關建設項目之間的幾何尺寸關系以及軸線關系和方向等有無矛盾和差錯。
3.5.4審查圖紙及說明是否齊全和清楚明確,核對建筑、結構、上下水、暖衛、通風、電氣、設備安裝等圖紙是否相符,相互間的關系尺寸、標高是否一致。
3.5.5審查建筑平、立、剖面圖之間關系是否矛盾或標注是否遺漏,建筑圖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錯,各種標高是否符合要求,與結構圖的平面尺寸及標高是否一致。
3.5.6審查建設項目與地下構筑物、管線等之間有無矛盾。
3.5.7審查結構圖本身是否有差錯及矛盾,結構圖中是否有鋼筋明細表,若無鋼筋明細表,鋼筋砼關于鋼筋構造方面的要求在圖中是否說明清楚,如鋼筋錨固長度與抗震要求長度等。
3.5.8審查施工圖中有哪些施工特別困難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構件與配件,貨源如何組織。
3.5.9對設計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的可能性和應采用的必要措施進行商討。
3.5.10設計中的新技術、新結構限于施工條件和施工機械設備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設計單位予以改變部分設計的,審查時必須提出,共同研討,求得圓滿的解決方案。
3.6會審程序。
3.6.1會審由建設單位召集進行。并由建設單位分別通知設計、監理、分包協作施工單位(施工單位分包的由施工單位通知)參加。
及施工配合問題。無論“專業”或“綜合”會審,在會審之前,應先由設計單位交底,交待設計意圖、重要及關鍵部位,采用的新技術、新結構、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的作法、要求、達到的質量標準,而后再由各單位提出問題。
3.6.3會審時,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提出自審時的統一意見]并作記錄。會審后整理好圖紙會審記錄,由各參加會審單位蓋章后生效。
3.6.4根據實際情況,圖紙也可分階段會審,如地下室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暖等:當圖紙問題較多較大時,施工中間可重新會審,以解決施工中發現的設計問題。
3.7會審記錄內容。
3.7.1工程項目名稱(分階段會審時要標明分項工程階段)。
3.7.2參加會審的單位(要全稱)及其人員名字(禁止用職稱代替)。
3.7.3會審地點(地點要具體),會審時間(年、月、日)。
3.7.4會審記錄內容:。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設計圖紙提出的存在矛盾、問題、由設計予以答復修改的。(要注明圖別、圖號,必要時要附圖說明)。
2)施工單位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問題要求設計單位修改部分設計的會商結果與解決方法。(要注明圖別、圖號,必要時附圖說明)。
3)會審中尚未得到解決或需要進一步商討的問題。
4)列出參加會審單位名稱,并蓋章后生效。
3.8會審記錄的發送。
3.8.1蓋章生效的圖紙會審記錄由業內技術人員移交給項目資料員,由資料員發送。
3.8.2會審記錄發送單位。
1)建設單位(業主)。
2)設計單位。
3)監理單位。
4)項目部:技術、質安、經營預算、工程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有關隊(班組)、預算員,資料員自存三份作交工資料用。
本施工組織設計是單位工程具體指導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編制月、周作業計劃的基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作業設計的依據。
4.2編制原則。
4.2.1嚴格遵守國家現行和合同規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技術政策、技術標準、施工及驗收規范、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操作規程,采用施工技術的先進性、針對性、適用性和經濟合理性相結合,體現技術先進、組織嚴密、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同時內容簡要、層次分明、結構嚴謹、圖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順序,做好技術、物資資源、勞動力、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現場的施工準備工作。
4.2.4必須采用網絡計劃技術、計劃協調技術和系統分析方法安排施工進度。積極開發計算機的推廣和應用。合理安排季節性施工的工程項目,保證施工活動的連續性和均衡性。
4.2.5結合現場及項目部實際情況,開展方案對比,選擇擬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確定施工順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勞動組織,技術組織措施等。
4.2.6盡量減少臨時設施,采用動態管理等方法,合理儲存物資,減少物資運輸量,科學地不止施工平面圖,減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執行《計量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加強計量器具、數據管理,使用法定的計量符號、單位。
4.3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部門和責任。
4.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項目部內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公司的技術部門參加編制,生產、設備、材料、預算等部門需要提供有關資料時,必須密切配合。
審定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對參加編制人員進行分工,規定完成時間。
4.3.3各編制人員完成各自的編寫任務后,由內業技術人員匯總初稿,交項目技術負責人。
4.3.4項目技術負責人接到初稿后,組織編制人員、項目經理及有關人員對初稿進行討論,提出修改建議和需要增加的內容等。
4.3.5公司技術部門對初稿進行修改后定稿。
4.4.1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應以中國建筑工程總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綱》(試行)中規定格式、順序、內容及要求來組織編寫。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核,公司總工程師批準,并報局科技處備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由公司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4.4.4特大或群體項目施工組織總設計由局科技處審核,報局總工程師批準。
4.5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變更。
由于施工條件發生變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變更,實施單位要及時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并經原審批單位批準后執行。
4.6.1經過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在開工前應進行交底。由項目經理主持,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介紹工程特點、施工部署、任務劃分、施工方法、施工進度、各項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4.6.2交底手續應表明時間、地點、交底人簽字,保存記錄并歸檔。
4.7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發放范圍及管理。
4.7.1經批準后的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由技術部門發放給項目三份及有關專業人員、專業施工隊。
4.7.2項目資料員收到技術部門發來的施工組織設計后,列表登記發放,發放范圍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資料員等。
5.1施工作業指導書以施工難度較大、技術復雜的分部分項工程或新技術項目為對象編制的,是具體指導分部分項工程施工的技術文件。
5.2施工作業指導書以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為編制依據,按不同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技術先進、管理科學和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對施工組織設計的進一步細化。
5.3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編制,項目內業技術人員以及有關人員參加編制。
5.4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并督促實施。
5.5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指導書的編制內容。
5.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5.2施工進度計劃。
5.5.3勞動力計劃及勞動組織。
5.5.4機具設備計劃,特別是主要施工機具。
5.5.5主要材料需用量計劃。
5.5.6技術組織措施,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雨期、冬期、施工技術措施、降低成本技術措施。
5.6經批準后的施工作業指導書,由內業技術員交資料員登記發放。
5.7施工作業指導書的發放范圍:技術、質檢、生產、安全、項目技術負責人、內業技術人員、有關施工隊及工長、資料員自留存檔等。
6.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過技術交底使參與施工的技術人員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擔工程任務的特點、技術要求、施工工藝、工程難點及施工操作要點以及工程質量標準,做到心中有數。
6.2項目技術交底分三級:項目技術負責人向項目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必要時擴大到班組長)并做好記錄;隊技術員向班組進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班組長向工人交底。
6.3技術交底范圍劃分。
6.3.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經批準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向項目全體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進行施工組織設計交底,交底參加人員也可擴大到班(組)長,視具體情況確定。
6.3.2專業隊技術員對班(組)技術交底,是各級技術交底的關鍵,必須向班(組)長(必要時全體人員)和有關人員反復細致地進行。
6.3.3班(組)長向工人技術交底;班(組)長應結合承擔的具體任務向班(組)成員交待清楚施工任務、關鍵部位、質量要求、操作要點、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項。
6.4技術交底的要求。
6.4.1除領會設計意圖外,必須滿足設計圖紙和變更的要求,執行和滿足施工規范、規程、工藝標準、質量評定標準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6.4.2整個施工過程包括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均須作技術交底,對一些特殊的關鍵部位、技術難度大的隱蔽工程,更應認真作技術交底。
6.4.3對易發生質量事故和工傷事故的工種和工程部位,在技術交底時,應著重強調各種事故的預防措施。
6.4.4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交底內容字跡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簽字。
6.4.5技術交底必須在工程施工前進行,作為整個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準備工作的一部分。
6.5技術交底的內容。
6.5.1項目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重點單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項工程的設計圖紙;根據工程特點和關鍵部位,指出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必須采取的技術措施。
3)重點單位工程總記與交叉作業過程中如何協作配合,雙方在技術上措施上如何協調一致。
4)本單位初次采用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5)土建與設備安裝工藝的銜接,施工中如何穿插與配合。
6)交待圖紙審查中所提出的有關問題及解決方法。
7)設計變更和技術核定中的關鍵問題。
8)冬、雨季特殊條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術措施。
9)技術組織措施計劃中,技術性較強,經濟效果較顯著的重要項目。
6.5.2施工對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2)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項)工程的具體部位,標高和尺寸,予埋件、預留孔洞的位置及規格。
4)土建與水、電、暖、設備安裝之間,各工種之間,隊與隊之間在施工中交叉作業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體交叉作業施工階段劃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條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項。
7)保證質量、安全的措施。
8)單位工程測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軸線、尺寸和標高。
9)現澆砼、承重構件支模方法、拆模時間等。
10)預制、現澆構件配筋規格、品種、數量和制作、綁扎、安裝等要求。
11)管線平面位置、規格、品種、數量及走向、坡度、埋設標高等。
12)單位工程平面布置圖。
13)砼、砂漿、瑪蹄脂、防水、絕緣、防腐材料和耐火膠泥等配合比及試件、試快的取樣、養護方法等。
14)焊接程序和工藝。
15)打樁、構件校正、試水記錄、砼冬季施工和瀝青瑪蹄脂的測溫記錄,設備開箱、設備試運轉記錄、測試打壓記錄等填寫方法。
6.6技術交底記錄的歸檔,實行誰負責交底,誰就負責填寫交底記錄并負責將記錄移交給項目資料員存檔。
7.1凡在圖紙會審時遺留或遺漏的問題以及新出現的問題,屬于設計產生的,由設計單位以變更設計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有關單位(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業主)、監理單位);屬建設單位原因產生的,由建設單位通知設計單位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并通知有關單位。
7.2在施工過程中,因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和質量不能滿足設計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議等原因,需要進行施工圖修改時,由施工單位提出技術核定單。
7.3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寫,并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核,重大問題須報公司總工審核,核定單應正確、填寫清楚、繪圖清晰,變更內容要寫明變更部位、圖別、圖號、軸線位置、原設計和變更后的內容和要求等。
7.4技術核定單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送設計單位、建設單位辦理簽證,經認可后方生效。
7.5經過簽證認可后的技術核定單交項目資料員登記發放施工班組、預算員、質檢員;技術、經營預算、質檢等部門。
8.1單位工程施工記錄是在建工程整個施工階段,有關施工技術方面的記錄;在工程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發生問題而影響其功能時,是查找原因,制定維修、加固方案的依據之一。
8.2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由項目部各專業責任工程師負責逐日記載,直至工程竣工,人員調動時,應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其完整性。
8.3單位工程施工記錄的主要內容。
8.3.1工程的開、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術資料供應情況。
8.3.2因設計與實際情況不符,由設計(或建設)單位在現場解決的設計問題及施工圖修改的記錄。
8.3.3重要工程的特殊質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8.3.4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的。
施工方法。
8.3.5質量、安全、機械事故的情況,發生原因及處理方法的記錄。
8.3.6有關領導或部門對工程所作的生產、技術方面的決定或建議。
8.3.7氣候、氣溫、地質以及其它特殊情況(如停電、停水、停工待料)的記錄等。
8.4施工記錄的記載方法。
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將逐日記錄的施工、技術處理等情況加以整理,擇其關鍵記述,填寫在單位工程施工記錄表上,并經主任工程師或技術科有關負責人審核是否確實,并簽名后,納入施工技術資料存檔。
9.1在施工過程中,對重要的和影響全面的技術工作,必須在分部分項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進行復核,以免發生重大差錯,影響工程質量和使用。當復核發現差錯應及時糾正,方可施工。
9.2技術復核的主要內容。
9.2.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軸線(網)樁的坐標位置,測量定位的標準軸線(網)樁位置及其間距,水準點、軸線、標高等。
9.2.2地基與基礎工程設備基礎:基坑(槽)底的土質;基礎中心線的位置;基礎底標高、基礎各部尺寸。
9.2.3砼及鋼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標高及各分部尺寸、預埋件、預留孔的位置、標高、型號和牢固程度;現澆砼的配合比、組成材料的質量狀況、鋼筋搭接長度;預埋構件安裝位置及標高、接頭情況、構件強度等。
9.2.4磚石工程:墻身中心線、皮數桿、砂漿配合比等。
9.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質量等。
9.2.6鋼筋砼柱、屋架、吊車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狀、尺寸等。
9.2.7管道工程:各種管道的標高及其坡度;化糞池、檢查井底標高及各部尺寸。
9.2.8電氣工程:變、配電位置;高低壓進出口方向;電纜溝的位置和方向;送電方向。
9.2.9工業設備、儀器儀表的完好程度、數量及規格,以及根據工程需要指定的復核項目。
9.3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復核工程內容的技術員負責填寫,技術復核記錄應有所辦技術員的自復記錄,并經質檢人員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簽署復查意見和簽字。
9.4技術復核記錄必須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辦理。
9.5技術復核記錄由所辦技術員負責交項目資料員,資料員收到后應進行造冊登記后歸檔。
10.1凡隱蔽工程都必須組織隱蔽驗收。
一般分部(項)隱蔽工程由施工隊長(技術員)組織驗收,邀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派人參加;重要的請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技術科、治安科參加。
10.2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是工程檔案的重要內容之一,隱蔽工程經三方共同驗收后,應及時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隱蔽檢查記錄由技術隊長(技術員)或該項工程施工負責人填寫,工程處質檢員和建設單位代表共同回簽。
10.3不同項目的隱蔽工程,應分別填寫檢查記錄表應復寫一式五份,建設單位、計劃、經營部門各一份,自存二份歸檔。
10.4隱蔽工程項目及檢查內容。
10.4.1地基與基礎工程:地質、土質情況、標高尺寸、墳、井、坑、塘的處理。基礎斷面尺寸,樁的位置、數量、記樁打樁記錄、人工地基的試驗記錄、坐標記錄。
10.4.2鋼筋砼工程:鋼筋的品種、規格、數量、位置、形狀、焊接尺寸、接頭位置、除銹情況,預埋件的數量及位置,預應力鋼筋的對焊、冷拉、控制應力、砼、砂漿標號及強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況。
10.4.3磚砌體:抗震、拉結、磚過梁配筋部位品種、規格及數量。
10.4.4木結構工程:屋架、檁條、墻體、天棚、地下等隱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處理。
10.4.5屏蔽工程:構造及做法。
10.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結構物的防水找平層的質量情況、干燥程度、防水層數、馬蹄脂的軟化點、延伸度、使用溫度,屋面保溫層做法,防水處理措施的質量。
10.4.7水暖衛暗管道工程:位置、標高、坡度、試壓、通水試驗、焊接、防銹、防腐、保溫及預埋件等。
10.4.8鍋爐工程:保溫前脹管情況,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試驗等。
10.4.9電氣線路工程:導管、位置、規格、標高、彎度、防腐、接頭等,電纜耐壓絕緣試驗、地線、地板、避雷針的接地電阻。
10.4.10完工后無法進行檢查、重要結構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隱蔽工程。
10.5隱蔽工程檢查記錄表的填寫內容。
10.5.1單位工程名稱,隱蔽工程名稱、部位,標高、尺寸和工程量。
10.5.2材料產地、品種、規格、質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10.5.3合格證及試驗報告編號。
10.5.4地基土類別及鑒定結論。
10.5.5砼、砂漿等試塊(件)強度、報告單編號,外加劑的名稱及摻量。
10.6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文字要簡練、扼要,能說明問題,必要時應附三面圖(平、立、剖面圖)。
11.1項目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四新”成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并負責組織編制推廣應用計劃,落實推廣應用項目的責任人及要求完成時間等,并組織實施。
11.2項目經理參與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的編制,并負責解決科技開發和科技推廣項目所需的經費和人員。
11.3項目內業技術人員協調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計劃,并參與實施工作,協助項目技術負責人、隊技術員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技術、質量問題,負責對實施中有關技術資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進行總結。
11.4對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項目在工程上實施后,取得的經濟效益,應按規定每季向公司(區域公司)上報,本項工作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填報。
12.1施工技術總結的編寫范圍。
采用“四新”(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項目;本企業首次施工的特殊結構工程,新穎的高級裝飾工程,引進新施工技術的工程以及有必要進行總結的項目。
12.2編寫內容和要求。
12.2.1總結要簡明扼要地介紹工程概況,以圖、表形式為主,文字敘述為輔。
12.2.2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優化選擇,主要的技術措施和實施效果;采用的先進技術、工藝的經濟比較結果,技術性能、關鍵技術與國內外先進技術相比達到的先進程度;質量要求和實際達到的情況,勞動力組織、施工準備、操作要點和注意事項,經驗教訓和體會,易出現的質量問題和防治對策,需要有待進一步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經濟效益對比等,要詳細敘述。
12.2.3施工中采用的標準、規范、規程、規定。
12.2.4施工中采用的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和實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護措施。
12.2.5提供必要的插圖、照片,條件許可時應提供施工錄像帶。
12.3項目各類技術人員的職責。
12.3.1內業技術人員編制施工技術總結計劃,并與科技開發和推廣計劃一并下達。
12.3.2施工技術總結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編寫,從工程開工之日起,技術負責人應組織人員,分工負責搜集工程項目及“四新”項目的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12.3.3項目工程及“四新”項目完成后,應立即編寫技術總結,并上報技術管理部門。
1)內業部門提供計劃工期與實際工期的對比狀況;。
2)材料部門提供三材節約情況,核實材料節約率;。
3)動力部門提供機械設備性能、配備情況及使用率對比情況;。
4)質檢部門提供達到質量標準的實際水平;。
5)實驗室提供試驗、檢測資料;。
6)經營部門經濟效益的分析對比工作;。
7)財務部門經濟效益的成本核算工作;。
8)安全部門安全防護技術措施資料。
12.4施工技術總結編稿完成經審批后,由項目內業技術人員負責向公司技術部門上報。
13.1施工過程中,要配備齊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種規范、標準、規程、規定,以供施工中嚴格執行。
13.2施工過程中,要建立項目的技術標準體系,編制技術標準目錄,本項工作由項目資料員在項目技術負責人指導下完成。
13.3標準管理工作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項目資料員具體負責。
13.4項目工程所需的各類規范、標準,根據項目編制的技術標準目錄配齊,保證滿足工程需要。
13.5配給專業隊、質檢、鋼筋翻樣、安全等有關技術人員使用的技術標準、規范、規定、規程,須按登記發放。當有關人員調離本項目部時,應上交資料員。
13.6當某標準作廢時,標準化管理人員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交舊發新防止作廢標準繼續使用。
14.1工程技術資料是為建筑施工提供指導和施工質量、管理情況進行記載的技術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設單位作為技術檔案的原始憑證。
14.2單位工程必須從工程準備開始,就建立工程技術檔案,匯集整理有關資料,并貫穿于施工的全過程,直到交工驗收后結束。
14.3凡列入工程技術檔案的技術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各級技術負責人正式審定。所有資料、文件都必須如實反映情況,要求記載真實、準確、及時、內容齊全、完整、整理系統化、表格化、字跡工整,并分類裝訂成冊。嚴禁擅自修改、偽造和事后補作。
14.4工程技術檔案內容分類。
14.4.1是為了構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維修、改建、擴建的參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時隨從其它交工資料一并提交建設單位保存(稱為交工技術資料)。
14.4.2是為了系統地積累施工經驗的經濟技術資料,并由施工單位保存(稱為施工技術資料)。
14.5工程技術檔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遺失、損壞,人員調動必須辦理移交手續。由施工單位保存的工程檔案資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統一交項目部資料員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藝、新技術等由技術科資料室保存;并根據工程的性質確定保存期限。
14.6各種技術資料檢查評分標準按現行全優工程檢查記錄執行。資料檢查直營公司每季度各項目部檢查一次。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十四
1.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應遵循安全、美觀的基本原則,在設計與施工中必須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筑、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和技術規程。
1.2設計施工必須確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體性,不得任意改變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不得破壞建筑物外立面,如需改動,應由業主到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若需開安裝孔洞,在設備安裝后應按原有外墻裝飾效果修整。
1.3采購的裝飾材料質量應符合該產品有關標準的質量要求和設計要求,供貨單位應提供產品質保證書或檢驗報告。施工前,必須由業主、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對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4裝飾不得隨意改變排水立管、給水管道、地漏等設施。
1.5對安裝、使用有特殊規定的材料制品和調和施工應按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進行。
1.6供需雙方在裝飾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包括設計要求、材料選型和等級、施工質量、期限、保修等內容。
2.1管道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應固定牢固,無松動,龍頭、閥門安裝平整,開啟靈活,出水暢通,水表運轉正常。采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2.2管道與器具,管道與管道連接處均應無滲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測和手感的方法檢查有無滲漏。
2.3水管裝不得靠近電源,水管與燃氣管的間距應小于50mm,用鋼卷尺檢查。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十五
1、為加強項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護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促進項目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2、項目安全管理要責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完善的項目安全”的保證體系。
3、項目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從嚴治理,做到嚴明職責、嚴密制度、嚴肅紀律、嚴格考核。
4、本辦法適用于工地各項目經理部。
(一)項目必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應設立負責安全技術管理的職能部門,協助經理對日常安全生產工作和機械安全工作履行監督、檢查、管理職責,并協助搞好機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一名,特殊情況下,可設二名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必須經地方勞動部門或公司組織的專業培訓,獲得安全員證后方可上崗。
(三)項目專職安全員不得隨意更換,確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時,須報安全部門批準,并配備經培訓獲得安全員證的其他人員接替工作。
(四)項目經理部有關人員安全職責
a、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對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一責任。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項目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4、負責組織領導本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制定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相應的保證措施。
5、領導本項目安全小組和負責檢查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堅持每月對本項目生產進行一次大檢查,主持召開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研究本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問題。
6、督促、檢查副經理、各職能部門及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自管轄的安全工作,對本項目事故隱患的整改在技術、資金、物資上給予妥善安排和保證,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減少和杜絕傷亡事故。
7、加強對本項目職工的遵章守紀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
8、推進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9、項目經理是項目范圍內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對職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負有主要責任,組織職工法制教育,把預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細,負責處理案件、事件調解糾紛。
b、項目副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第二責任。
2、協助經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生產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五同時”。
4、協助經理組織本項目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參加項目生產調度會,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6、加強對職工遵守紀律的教育,提高職工素質、強化職工安全意識,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做好本項目職工勞逸結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勞動保護工作,嚴格執行公司關于勞動保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的發放標準。
8、本項目發生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要親臨現場,組織調查事故原因及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制定預防措施。
9、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議,督促、檢查項目安全技術部門的工作,在經理外出期間,承擔和行駛經理的安全職責,努力實現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
c、項目負責人的安全職責
1、監督并保證國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安全技術職能人員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匯報。
3、加強本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和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遵章守紀自覺性,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4、參加項目安全生產辦公會,專項研究和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d、項目工會負責人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綜合治理責任。
2、督促并協助行政領導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把勞動保護列入工會重要議事日程,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3、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方針,組織并協助開展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教育職工遵守勞動法令、制度和各種操作規程。
4、參加本項目發生的人身、機械、火災等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善后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傷亡事故的措施,認真做好群眾監督工作。
5、監督項目逐步改善職工的工作條件和女工保護工作,維護職工勞動保護的合法權利和義務,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競賽活動。
6、參加本項目召開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參與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生產議題的會議。
e、項目施工技術人員安全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從技術上對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2、主持項目安全技術業務會,組織技術人員學習貫徹各種安全法規、制度和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制定項目單項工程安全措施。
3、向項目職工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同時進行安全交底,講解施工工藝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深入施工現場及時解決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4、督促并指導工人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生產,對施工生產中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及時糾正。
5、協助搞好職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f、項目安全技術人員職責
1、在項目經理的直接領導下,積極宣傳和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動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
2、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糾正違章指揮。
3、負責項目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對新上崗上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協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搞好本項目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做到特殊工種工人100%持證上崗。
4、負責施工現場重要危險部位的警示、安全標語牌的制作,宣傳工作,參加本項目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會議。
5、參加項目安全生產會議、定期向經理等匯報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建議和要求,按時上報安全生產各類報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臺帳。
g、作業隊長、班組長安全職責
1、對作業隊、班組工人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認真執行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督促作業隊、班組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勞動防護用品。
2、組織好每天的安全生產班前講話,作業中檢查、班后小結及換班交接工作,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業隊、班組人員的思想動態,經常對作業隊、班組進行遵章守紀教育,嚴格執行勞動紀律,教育職工在任何情況下不違章蠻干,對新上崗的工人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4、對本作業隊、班組發生的各類事故,要詳細記錄,立即上報,積極參與事故的調查,并組織作業隊、班組人員分析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隱瞞事故。
5、在生產過程中發現制備、現場存在明顯事故隱患,并隨時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有權停止作業,迅速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崗位,及時向領導報告。
6、組織好作業隊、班組每周安全日活動,認真做好各類安全活動記錄,總結安全生產經驗,找出教訓,針對問題采取措施,使生產經常處于安全狀態。
7、及時表揚作業隊、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將安全生產情況填入原始記錄,做為工人考核、評比、定級、升級、競賽評獎的條件之一。
(一)項目經理必須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副經理或黨小組負責人親自牽頭,組織項目工會及有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項目專職安全員共同進行。并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專項和重點檢查。
(二)項目安全檢查要有重點。特別要做好易發“商空墜落”、“機械傷害”、“淹弱”、“觸電”、“火災”等事故場所的檢查,邊查邊改,同時各項目根據各自承擔工程的實際情況,推行項目安全檢查表,做到安全生產檢查規范化、標準化。
(三)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訂整改計劃,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須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在隱患未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危及職工人身安全的,應立即停止作業。
(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項目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上崗作業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隨意從事非本工種作業,不得酒后作業和在嚴禁煙火的場所吸煙、動火。
(二)嚴格執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冒險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操作。
(三)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處、懸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須系好安全帶;水上作業穿好救生衣;高處和交叉作業時不得往下投擲物料;嚴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裝上班作業。
(四)在施工現場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隨意攀登腳手架、龍門架、雙導染、懸梯和吊唁鉤、鏟斗,不得私自操作電動開關和私接亂接電源線,非特種作業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非機械操作工嚴禁撥弄或開動機械設備,不得在施工現場打鬧玩耍,不得將家屬、小孩或無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五)非操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進入爆破警戒區、鋼筋(鋼索)張拉區、吊裝作業區、龍門架拼裝或拆除區。對施工現場各種防護設施裝置,防護圍欄、蓋板、安全標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隨意挪動。
(一)班組是項目一切生產活動的主體,項目經理必須重視班組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優秀班組和合格安全班組的建設。
(二)班組應認真貫徹執行總公司、公司和項目制訂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根據各班組工作實際情況,制訂本班組職工基本行為規范,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設備維修檢查制度,并制訂水上和高處作業須知,吊裝拆除作業、安全用電、防火滅火須等班組安全制度。
(三)班組必須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搞好本班組安全工作,班組要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例會,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安全文化知識和本工種施工工藝及操作規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隱患,提出預防增強和提高本班組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和群體保護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組長要進行班前安全講話和安全交底,要交清當天作業的內容、人員分工、危險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應的預防措施;作業前要對施工機具、防護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班中要求進行安全巡檢,班后要小結,輪班作業換班時應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對作業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隱患要隨時指出、糾正。
(五)班組在作業過程中,組員要互相關心、互相督促,做到“不傷害”;對班組內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工具要認真維修保養,確保安全有效。班組在一個分項工程任務完成后,應將剩余的鋼筋、木料、水泥等運到指定地點,按規定分類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網內。作業場所積聚的油跡、水跡、粉塵要清掃干凈,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一)項目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及有關領導,經現或有關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采用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項目發生重傷、死亡事故后,應當在24小時內上報公路主管部門,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應同時立即報告地方安全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組織,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亡人員情況,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發生傷亡事故,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詳細作出記錄,在消除現場危險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復生產。
(四)事故發生后,必須按國務院[1991]年發布的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總公司具體規定處理。
(一)在項目安全生產工作中,具備條件的確優秀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優秀安全班組和個人的條件如下:
1、圓滿完成本項目下達的各種生產任務,符合第六點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的班組和作業隊。
2、杜絕重傷和死亡事故,輕傷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內未發生過一般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實現了“安全年”的作業隊或班組。
3、能模范的執行、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熟悉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業務知識,努力完成本職生產任務,連續兩年未發生過個人責任事故的個人。
4、能積極參加上級和本項目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能對本項目、本班組的事故隱患治理提出改進措施和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成效的,能堅持原則,敢于制止“三違”現象,在排除事故隱患,使職工人身和國家財產免受損失,為單位的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
(二)獎勵的具體標準由各項目自定。
(三)在項目施工中,因“三違”而導致輕傷、重傷、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對項目和責任者的處罰和行政處分按總公司職工傷亡事故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四)項目發生機械事故后,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罰,按總公司機械設備安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者;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裝或赤腳、赤膊上班作業者;機床作業不戴手套,不戴防護鏡者。
3、在油庫、料庫庫房內,乙炔發生器室,木工棚內吸煙、動火者。
4、在高處、水上工作平臺上作業,追拉推打開玩笑者。
5、施工機械、車輛超座載人以及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駕駛證駕駛他人施工機械、車輛者。
6、有意損壞安全網、安全帶、安全標志、交通標志、通航信號、消防器材者。
7、不聽安全人員勸告或故意辱罵、動手阻撓安全人員正常工作者。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十六
1、各種材料進場必須進行檢驗、確認,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場。
2、各種材料分門別類,按規格、型號定位存放,做好防盜、防水、防潮、防擠壓、防火等工作,及時辦理材料入庫手續。
3、施工現場材料發放由專人負責,限額領料,嚴禁各隊無手續和私自領料,對施工隊超出額定量用料,由施工隊自行解決或從其工程款扣除。
4、對易燃易爆材料另辟庫房,與常規材分開堆放。
5、堅持每天做好材料入、出庫手續,做到帳目清晰,數量正確,規格齊全。
6、材料保管員應堅守崗位,努力學習業務知識,善于材料管理,始終貫徹節約為榮、浪費可恥、勤儉持家光榮傳統。
最新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優質17篇)篇十七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
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并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8、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8.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8.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并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8.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匯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8.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
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制度,每周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后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于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后,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于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于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并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于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于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