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可以提高組織內部的效率和秩序,并確保公平公正的環境。規章制度的修訂和更新是必要的,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修訂和更新的指導原則供大家參考。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一
一、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使水、電、財物等到成分合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特制訂本規定。
1.公司員工在城關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思想不穩定者。
(2)有地方居住者。
(3)有不良嗜好者。
(4)患有傳染病者。
3.不得攜眷或他人住宿。
三、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上班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除名等)時,對宿舍的使用權當然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當天內,交出屬于公司的鑰匙和用品用具,結清水電費,并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四、宿舍統一由公司委托的寢室室長管理,其工作任務及其權利如下:
1、負責一切內務,掌握宿舍房間動態及利用狀況,分配、監督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協助公司管理人員計算水電費,掌握宿舍員工的思想動態,及時向公司管理人員匯報。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遇有大風)、水電關閉。
3、有權對宿舍的違紀違章進行處置和罰款。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公司管理部: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并送醫院。
五、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六、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并給予一次罰款100元。
七、公司將有關宿舍現有的用具設備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有關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宿舍的租金由公司負責,水電費100%由居住員工承擔,按照實際居住的天數計算到人,在工資中扣除。
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否則,一項罰款20元:
1.服從宿舍管理人員派遣與監督。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飯煲、電水壺等耗電量極大的電器,以防線路超負荷運行導致電路燒毀,違者視情節輕重以紀律論處,并追加罰款。
3.寢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或擺放整齊。
7.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
8.電視、收音機、手機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清楚來訪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3.禁止亂扔亂倒垃圾。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打掃整理。
15.樹立節約水電資源的觀念,養成隨手關閉的良好習慣,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6.員工不得于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并呈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1.不服從室長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者。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8.有偷竊行為者。
十一、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或主管人員檢查。
十二、本規定自20__年8月1日執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二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方,用電為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三
1、宿舍嚴禁留宿親朋好友及與公司無關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留宿時,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留宿原因、時限及留宿人員身份證復印件至行政部備案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留宿,無任何手續留宿無關人員者,勸退論處!
2、宿舍全體伙伴輪流值日,嚴格做好防火防盜及衛生打掃工作!由行政部負責檢查督導并安排值日人員!
3、宿舍內全體伙伴不得發生任何形式的借貸關系!如有違反,因此產生的糾紛與公司無關,并勸退雙方當事人!
4、宿舍內嚴禁私自購置安裝直排式熱水器,液化器爐等明火危險設備!已購置的,需定期匯報使用情況至行政部。行政部將不定期檢查使用情況!
5、宿舍內實行一人一床制,個人負責所屬鋪位的衛生及衣物整理;禁止亂扔亂放,影響他人休息生活!
6、宿舍內全體伙伴,如因外出無法回到宿舍者,須致電宿舍當日值班人員及行政部,并留下地址及聯系電話,并保持行動電話暢通!
7、宿舍內全體伙伴,每人每月扣除100元水電煤氣費,于次月工資里扣除,未滿15天的扣除50元。
8、新伙伴入住宿舍需提供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至行政部備案!體檢不合格者不予入住!
9、入住宿舍的全體伙伴,應當愛護宿舍內公共財產,如有損壞(非人為),應書面形式報至行政部,經調查之后,公司將派專人維護!人為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宿舍鑰匙由行政部指派的專人保管,如需配鑰匙,須書面報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審批后方可配鑰匙!無任何手續私自配鑰匙者,勸退論處!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四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xx元罰款/次。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五
一、目的: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二、寢室長職責:
1、每間寢室設立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衛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衛生值日表。
3、寢室長有義務向酒店行政辦公室及時匯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三、作息時間: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的形式報宿舍管理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3次,宿舍管理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簽屬的證明。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舍管理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衛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衛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后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作相應的處分。
五、水、電管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分/人的處罰。
3、不得使用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家用電器。
4、不得私自亂接電線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六、物品擺放規定: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墻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分/次的處罰。
2、床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于靠窗戶的方向,枕頭置于床的另一頭,床單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擺放有序。
3、被套、床單須經常清洗,保證干凈無異味。
4、鞋子有序擺放于床下,鞋內勿放置襪子,并保證其干凈無異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干凈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床間的橫桿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8、垃圾置于桶(袋)內,并由當值人員每天處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七、管理規定: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衛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匯報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不力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至少20元/次的罰款。
2、宿舍管理員須加強員工宿舍巡視工作,將每日就寢情況匯報至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組織保安及宿舍管理員對員工宿舍進行衛生、安全、紀律檢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嘩,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負外,酒樓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4、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并將給予重罰。
5、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柜鑰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制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6、在宿舍內禁止打架斗毆,因打架斗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7、宿舍區域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9、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并將復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10、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后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八、衛生檢查規定:
2.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及時安排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否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4.參加衛生檢查之人員必須堅持公平原則進行評分,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5.根據每月評分總和之平均值評選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兩名,被評為最佳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獎勵并予以通報表揚,如被評為最差宿舍則給予所在房間人員共100分的扣罰并予以通報批評,以上獎罰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六
一、住宿人員規定:1、入住人員必須遵守相關文明管理規定、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并按時從個人月度工資中扣除公司承擔之外的房租、電費。
2、住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對宿舍安排。
未經批準,嚴禁私自占用空置宿舍;嚴禁亂住、混住。
二、文明管理規定:1、員工宿舍必須保持內部整潔、干凈,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頭和雜物。
自覺清掃和維護內部衛生及各種公共設施,對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自覺主動清掃,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區域場地;2、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以免妨礙別人正常休息;3、私人物品妥善保管,物品擺放有序整齊,晾曬衣物不得亂掛、亂放;4、文明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員工之間團結互助,遇有困難大家互相幫助,禮貌待人。
三、治安消防規定:1、不得在宿舍內聚眾賭博,不得在宿舍內吵架、謾罵、打架,更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領入宿舍;2、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和大功率電器,更不得使用電爐,對符合安全要求的家用小電器必須在確保安全用電的情況下方可使用,嚴禁亂接亂拉電線、電源,夏季使用蚊香也要注意防火;四、員工住宿收費規定:因宿舍數量有限,同時公司每年需向集團支付宿舍使用費。
為更加合理利用宿舍,經研究,決定對超標居住的員工收取必要費用:1、每間房屋住宿標準為3-4人/間,不足3人的需補交宿舍費;兩人住一間補100元/間,一人住一間補150元/間;2、電費每人每月15度基本電費,超過部門由居住人員共同平均分攤,電費收費標準按供電部門對我公司收費標準執行;五、獎懲措施獎勵標準:一、評比優秀宿舍的依據:認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自覺保持公共區域和室內衛生,愛護公共設施設備。
二、獎勵標準:由人事部和各宿室長每月對宿室進行一次評優活動。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七
(一)保護建筑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家具。
(二)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30時為原則,23:30時熄燈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為。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臺燈。
(四)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為。
(五)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六)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九)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嘩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為。
(十)凡外出員工必須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應拒絕任何人進入宿舍,因加班而遲歸的除外。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并于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后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準。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7、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7、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周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并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八
為了加強和標準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員工應保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總經辦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干凈,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總經辦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罰款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平安,防止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每月水電費由住宿員工分攤,宿舍長繳納。
7、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8、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當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那么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9、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防止吵架、打架、斗毆事件的發生。
10、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總經辦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處理的維修費用由該房員工負責。
11、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2、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總經辦辦理退出手續,由總經辦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那么按價賠償。
13、總經辦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于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于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總經辦審批后執行。
1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九
1.員工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身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身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身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不錯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十
為加強員工宿舍平安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平安,同時提倡員工節約用電,保證員工擁有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酒店全部住宿員工宿舍用電的管理。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宿舍的日常檢查和管理,工程部電工負責宿舍日常用電平安的監督檢查和用電設備、線路的維護保養工作。
3.2住宿員工要堅固樹立平安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平安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3.3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必需剛好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更換或修理,嚴禁私自更換或修理。
3.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運用電爐、電熱取暖器、電熨斗等大功率電熱器具和電熱毯等危急性較大的電器。3.5用電設備必需安放在平安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3.6嚴禁在宿舍內運用“三無”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
3.7宿舍運用的插排必需帶有國家通行的平安標記且質量合格,不得同時接三個以上用電器。插排及用電器四周30厘米之內不得堆放紙張、書籍、衣物及其他易燃物品,電源線嚴禁穿越被褥、衣物或纏繞衣架。
3.8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3.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運用完畢后剛好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3.10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與財產平安,全部宿舍人員都應當高度重視用電平安,宿舍成員之間要相互監督和提示。
3.11宿舍實行用電計量管理,每月月底由電工負責抄表,交行政人事部建檔統計宿舍用電狀況。員工宿舍酒店每月擔當標準為300度,超出酒店擔當范圍部分按供電局收費標準由所在宿舍員工均攤,超出的電費費用在工資中扣除。3.12嚴禁員工在宿舍內有私接亂拉電源線或偷電的行為,一旦發覺,酒店將視情節輕重賜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3.13違反以上規定者,所造成的事故均由本人擔當,要賠償損失,違反3.8條規定者,應擔當修復費用。并視情節和后果輕重賜予處分,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十一
為保證本公司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衛生,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安全的生活、休息場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華東分公司所有宿舍。
三、
具體內容:
3.1所有住宿人員住進或遷出之前,向華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待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到華東行政人事部登記備案,辦好鑰匙、用具等領取、交接手續。
3.2各宿舍選宿舍負責人一名,負責本室相關事務并安排宿舍人員輪流值日衛生。除特殊情況外,員工的生活、住宿方面的事情一律向負責人匯報,后由宿舍負責人向行政部人員反映。
3.3宿舍負責人每天自查宿舍安全、樓道及洗手間等衛生狀況,不符合標準的令當事人整改,華東行政人事部及華東技安部每月不定期進行宿舍大檢查,檢查結果按實際情況予以公布并實施獎懲制度。
3.4宿舍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3.5宿舍內禁止抽煙、焚燒等出現明火、明煙行為。
3.6宿舍內鋪位、桌子按公司規定統一擺放,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
3.7自覺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不得在地面、墻壁、陽臺上亂寫亂涂,未經允許不得在墻壁上打鐵釘、拉繩子等,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8禁止將電源插座放在床鋪上,以免發生電源過熱起火,自覺節約用電,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插座,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暖器、電熱毯等超過1000瓦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并給予警告處分。若三次發現宿舍內存在大功率用電器,屢次不改者,公司將取消其入住宿舍資格。
3.9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居住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3.10節約用水,用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不得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墻壁上、窗門外,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1維護環境衛生,不把食物殘渣、包裝物、雜物等各類垃圾丟在宿舍地面、樓道、衛生間、洗手間及窗門外,一律按規定帶往樓下放在垃圾桶內(指定位置),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2自覺維護宿舍秩序,不得在宿舍、樓道內大聲喧嘩、追逐嬉鬧,電視或收音機及唱歌等聲音不得影響他人休息,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
3.13未經允許,不得將公司產品等公物帶入宿舍。違反者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并追究刑事責任。
3.14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視情節嚴重者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者。
2、在宿舍內賭博,斗毆,酗酒者。
3、蓄意破壞宿舍物品及設施者。
4、有偷盜行為者。
3.15所有入住員工必須樹立安全責任意識,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人走時要切斷一切正在使用中的電器設備,關閉燈具,禁止使用功率超過1000w的大功率電器,違反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3.16嚴禁員工在宿舍內燒煮、烹飪食品,禁止私自拉接電線及裝接電器、插排,不得使用或存危險及違禁物品,違者將取消其住宿,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17嚴禁在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違者視情節嚴重給予過失處分直至終止勞動關系。
3.18宿舍屬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個人用品疊放整齊;請保管好現金、證件等貴重物品,如有物品丟失,公司可視情況協助調查,但不負擔賠償責任。
3.19為延長電器設備的使用壽命,正確操作使用公司配備的空調、及其他電氣設備,達到節能效果,同時為了您的安全,嚴禁隨意拆卸電氣設備。
3.20室內所配置的電器上方及表面,嚴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體接觸電器,防止水及其它液體進入電氣設備內,以免發生短路,電器起火等安全事故,使用空調等電氣設備中,注意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如發現設備異常應及時處理,對不能處置的請及時報告相關領導。
3.21禁止空調全天連續運轉。
3.22設備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空調、等電器損壞,經專業人員認定后,由責任人按設備價格進行賠償,造成安全事故視情況情節輕重另行處理。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由同室人員共同承擔。
分數較低的宿舍,下發《整改通知單》,并進行處罰。宿舍存在安全隱患,且嚴重違反公司宿舍管理規定的員工,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住宿資格。
如發現損壞宿舍物品者,要照價賠償。
3.25所有因宿舍違規而產生的處罰,將納入宿舍管理處罰基金,用于表彰先進宿舍,每月公布。
2宿舍內抽煙、使用明火、存在煙頭、煙灰處罰責任人1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5故意損壞宿舍內設施設備損壞的設備照原價賠償,并處罰責任人200-500元罰款6私自改動宿舍內消防設施設備(如感煙探測器、噴淋頭等),不規范行為引發火警報警處罰責任人2000元,未提供責任人或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罰款由宿舍內住宿人員均攤,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7宿含內酗酒鬧事、賭博、偷東西、打架及做有傷風化之事處罰責任人2000元,并記通報處分一次。
8宿舍衛生差,物品擺放亂通報批評一次注:1、沒收的電器、物品等,搬離宿舍后可至行政部門領取。
2、通報處分累計三次的一律搬離宿舍。
五、執行4.1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員工手冊執行。
4.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行。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十二
1.員工入住需做好宿舍現有設備器具的狀態登記(如衛生間設施門窗床鋪地板等),如有需要,拍照留證,與遷出員工做好交接,方可入住。
2.遷出員工需將個人床鋪、抽屜、物品清理干凈,并做好宿舍衛生后與入住員工進行交接。
二.宿舍員工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過道、樓梯的干凈整潔,保持床鋪以及個人物品的擺放整潔。
三.員工不得在宿舍內有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
四.宿舍內禁止做飯,且不得存在任何做飯器具(包括菜刀、砧板、電飯鍋、電磁爐等),也不得存在任何做飯食材(包括大米、蔬菜肉類、油、各類調味料等)。
五.宿舍未經允許,不得有外來人入住,如有特殊情況,需上級批準后,方可入住,且負責宿舍財產安全。
六.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不得出現酒精、妥善處理好煙頭。
七.水電管理
1.宿舍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
2.未經公司允許,宿舍內不得存在電熱管、電爐、電暖器等大功率搞耗器具(電水壺除外)。
3.宿舍用水標準:5噸/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4.宿舍用電標準:夏季用電標準40度/人/月(冬季用電標準60度/人/月),超出部分員工自理,由物業審核代收。
八.宿舍內設備器具需愛惜使用,如造成損壞,需照價賠償,根據宿舍交接登記清單溯源責任人.
九.運營部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每周1次抽查,每月全體宿舍的檢查。
十.處罰
1.宿舍存在衛生不合格,聚餐、喝酒、賭博等不當行為,未經允許,有外來人入住,未經允許的電器設備,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且對宿舍員工上級罰款100元/人;第三次,對違反規定的宿舍內員工不再提供宿舍。
2.宿舍內存在做飯行為,且存在做飯食材,器具等,沒收所有器具食材。第一次,口頭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二次,書面警告并扣除下月餐補;第三次,辭退違反規定員工。
3.因違反規定,未做好防火防電,造成電火損失,由該員工承擔所有損失,且報送公安局。
本制度由運營部執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十三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十四
1.凡入住本公司者,必須在行政部辦理住宿手續,不準擅自調房、調床,登記三天內未入住者,作自動放棄床位處理。
2.宿舍月供煤氣:冬季每人12元,夏季每人5元;月供電費:冬季每人10度,夏季每人15度。超出標準由宿舍員工平均分攤,自當月工資中扣除。具體規定參照《宿舍用電用煤氣規定》。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打架、做有傷風化事宜,違者記大過或開除處理。
5.愛惜一切公共設施,造成一切損壞或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按價賠償,若找不到具體的當事人則由宿舍人均承擔,故意損壞者處原價1.5倍的賠款。
6.保持宿舍及周邊環境衛生整潔,禁止向窗外扔雜物、倒水、嚴禁將飯菜倒在洗漱臺或地上,違者記警告處理。
7.宿舍屬集體共有,個人如在外租房,公司將不再安排床位及作任何補貼。
8.就寢時間限每日00:00前,00:00之后回宿舍者一律記警告處理。
9.宿舍嚴禁員工擅自留宿外人,需留宿外人者須填寫《訪客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記大過處分。
10.禁止高聲喧嘩,音響或電視聲23:00后嚴禁開大聲,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11.禁止男女互串,違者記中過處分。
12.不宜穿內褲或光赤膊在宿舍外或過道上行走。
13.宿舍出現設施破損時,應及時報告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系維修。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十五
一、寢室:
1、凡住宿的員工應在綜合辦登記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日常管理。住宿員工禁止夜不歸宿,有事須向宿舍長請假,由宿舍長匯報綜合辦。如一個月內累計3天夜不歸宿者,取消其住宿資格。
2、每間宿舍指定宿舍長一名,全面負責宿舍內務衛生。住宿人員有義務保持房間、走廊、衛生間、內院等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宿舍、樓道大聲喧嘩、吵鬧。上中、夜班住宿員工下班后,應做到在宿舍內輕手輕腳,避免影響他人休息,禁止將公共物品帶出宿舍或借外私用。
3、住宿員工應按規定的房號就住,不得私自更換。禁止男女員工互竄宿舍,禁止親朋好友留宿,違者取消住宿資格。若出現男女混住現象,當事人即刻予以辭退。
4、有偷竊行為,破壞物品或設施的,做除名處理。
5、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情節嚴重者待崗或離崗。
6、住宿員工要有節約意識,上正常班員工必須在晚12點關宿舍燈。不能有常明燈現象發生。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的、晚12點未返回宿舍的,罰款該舍舍長50元,舍員100元。多次違反該規定者,取消住宿資格。
8、各宿舍必須保持室內清潔、整齊。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床下;不在墻壁、櫥柜、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煙灰、煙蒂不得丟棄地上。鞋統一放在床的左下方,臉盆統一放在床的右下方。
9宿舍內嚴禁賭博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一經發現將立即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員工遇到問題和困難,可向綜合辦反訴,綜合辦將盡力給予幫助。
注:宿舍樓道掛衣服不能太濕,飯渣不能亂倒,各宿舍垃圾早9:00前、午15:00前、晚18:00前打掃在本宿舍門口統一由公衛員清理,其它時間一律不準亂倒!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的生活、休息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 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第二條 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嚴禁晝夜長明燈。
第三條 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第四條 煙蒂不得丟棄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第五條 夜間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第六條 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第七條 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第八條 冬天晚上10點前,夏天晚上11點前應返回宿舍,超過時間門衛將不開門。(請大家知覺)
第九條 廢物、垃圾等集中于指定的場所傾倒。(大門口的垃圾筒處)
第十條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2)沐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3)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室內垃圾一天一倒,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到走廊、公共區等地方。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能亂丟雜物,亂畫墻壁。
第十一條? 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十二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尤其是(異性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者。
(7)有偷竊行為者。
第十三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凈,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舍監或主管人員檢查。
本公約經呈總經理核準后公布實施,修改亦同。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十六
1、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住在公司宿舍。
2、公司保留審查員工是否適合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的權利。
3、公司宿舍只提供公司員工住宿,無權留宿客人。
4、所有需要進入宿舍的人都在企業管理部登記。
5、宿舍床位由行政管理部門安排,未經批準,不得更換房間和床位。
6、集體宿舍的床位只供人員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借給他人使用。
7、宿舍租金由公司負擔,水電費由公司負擔,職工分攤宿舍其他部分。其他費用由雇員自己承擔。
8、公司宿舍不允許外人入內,如有特殊情況應先向行政部門報告,待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遷入。
9、認識到保護公共財產的需要,公司向宿舍提供各種物品,宿舍工作人員有義務維護自己的條件,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完全由自己承擔,并采取嚴厲的懲戒行動。
10、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生活習慣,維護宿舍內外清潔的環境。
11、宿舍工作人員必須與系主任合作,保持宿舍的整潔。
12、宿舍外的公共衛生設施由全體職工按照值班表進行衛生清潔。
13、出門時要鎖好門窗,當心小偷。
14、嚴禁破壞公共財產和公共設施。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優秀17篇)篇十七
為了統一規范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順暢進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含試用期內或公司臨時聘用的)員工,非xx籍、距離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員工。由本人申請并經辦公室主任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予以安排宿舍。
2.1公司高級管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層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宿舍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柜、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2部門經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經理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精裝一居室(或一間房)作為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柜、雙人床,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3部門主管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間房),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4員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員工,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個床位),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5倒班員工。
考慮倒班員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問題,公司提供暫時住宿。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本人填寫《員工住宿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其真實性,副總經理審擬,總經理審批,由行政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4.1入住時,所有住宿人員必須交納房屋保障金。退宿時,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公司全額退還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搬遷、拆改和變賣,不得損壞和丟缺。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責任由所住宿舍的員工承擔。宿舍配套設施損壞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設施丟失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賠償。
4.3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員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如有糾紛,自行處理。視情節輕重可上報辦公室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4安全用電、節援、合理利用資源、愛護房屋、保持原狀、注意防火防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注意用電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設施的損壞、損毀,人身傷害、傷亡,由員工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不能接受此條款,可以放棄公司安排的住宿。
4.5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
4.6公司宿舍必須是公司員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給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員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更換。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7針對員工宿舍的水電氣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每個宿舍指定專人與辦公室對接,于每月20日提交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實報實銷,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標準,超出金額由員工自行承擔。
4.8對于合租的宿舍,房間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設施的使用,由員工自行協商解決。
4.9所有住宿人員保持衛生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無雜物。
4.10宿舍內一律禁止飼養寵物及家禽,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及釘物品,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