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實施可以提高組織的效率,促進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章制度的范文可以幫助組織建立起規范、透明、公正的工作環境。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一
第一條:為了規范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建設高素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促進公共服務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第三條: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條:事業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
第五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
第六條:事業單位根據職職責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
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職責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第七條:事業單位擬訂崗位設置方案,應當報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第八條:事業單位新聘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墒?,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
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公開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試、考察;
(五)體檢;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條:事業單位內部產生崗位人選,需要競聘上崗的,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制定競聘上崗方案;
(二)在本單位公布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信息;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在本單位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十二條: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條: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第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能夠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樣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能夠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能夠解除聘用合同??墒?,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系終止。
第二十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職責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結果能夠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聘期考核的結果能夠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事業單位應當根據不一樣崗位的要求,編制工作人員培訓計劃,對工作人員進行分級分類培訓。
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所在單位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四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二十五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團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長期服務基層,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六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其他嚴重違反紀律的。
第二十九條:處分分為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
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記過,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三十條:給予工作人員處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三十一條:工作人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單位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條:國家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
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應當結合不一樣行業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等因素。
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的正常增長機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提高相適應。
第三十四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條: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工作人員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六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貼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三十七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所在單位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九條:負有事業單位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四十條: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能夠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有關部門和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
第四十一條:事業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或者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二條: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事處理違反本條例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四十三條: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自20xx年xx月xx1日起施行。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二
1、值班人員認真組織指導學生午間活動、晚間活動、午間休息。
2、午餐、晚餐、午睡等服務值班人員與生活老師要提前上崗,做好準備。值班人員必須在安頓好學生后方可離開中心。
3、學生未到未請假,值班人員或生活老師要主動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情況。
4、學生如身體不適,值班人員或生活老師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或及時送醫院診治。
5、家長來訪,所有老師必須微笑服務,熱情接待,語言文明。多與家長溝通,對每個學生的性格特點和薄弱學科都要有比較詳細的了解。
6、經常聽取家長建議,了解家長需求。
7、科任老師必須認真做好對學生的作業輔導工作,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8、任何人組織學生外出活動,要認真管理好學生,并與學生一起活動。
9、所有老師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對學生有耐心,不歧視、諷刺、斥責和體罰學生。
11、凡是學生經過的地方不亂堆放雜物,保持走道暢通。
12、中心老師要經常檢查宿舍、桌椅、電源等,發現損壞及時告知修理。
13、生活老師必須認真貫徹衛生系統有關食品衛生的規定,要進行相應體檢。所購物品要嚴把質量關,堅決杜絕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14、廚房嚴禁學生入內,熱湯、熱菜、熱開水要放在安全地方,燒煤時注意空氣流通,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三
本公司實施對物業人員的績效考核旨在實現以下目的。
1、通過績效考核提高總體物業服務質量的水平。
2、通過績效考核對公司物業服務活動進行有效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3、通過對員工績效進行客觀評價可以有效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培養和樹立正確的公司價值觀。
第2條考核對象。
本公司物業人員考核對象共分為以下三類。
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各總監等)。
2、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包括各職能部門經理、物業管理人員等)。
3、公司基層工作人員(包括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工程維修人員、物業服務人員等)。
第3條考核時間。
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度考核一次,具體時間為第二年度的第一個月考核上一年度的工作。
2、公司中層管理人員每半年考核一次,具體時間為第三季度的第一個月的上半月考核上半年的工作,第二年度的第一個月的上半月考核上一年度下半年的工作。
3、公司基層工作人員每月度考核一次,具體時間為第二月度的上半月考核上一月度的工作。
第4條考核管理員會職責。
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組成考核管理員會,領導公司績效考核工作,具體承擔以下職責。
1、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批。
2、中層管理人員績效等級的評定。
3、員工考核申訴的最終處理。
第5條人力資源部作為考核工作的具體執行機構,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1、對各項考核工作進行指導和培訓。
2、對考核過程進行監督。
3、匯計考核評分結果。
4、協調處理各級員工對績效考核的投訴申請事宜。
5、定期對績效考核情況進行通報。
6、對績效考核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
第6條各部門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及監督管理。
2、負責處理本部門關于績效考核的申訴事宜。
3、負責對本部門績效考核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
4、負責對所屬員工進行績效評價。
5、負責所屬員工績效考核結果的饋,并與員工溝通,制訂績效改進計劃。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四
第一條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提高公司資產運營效益,促進公司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應范圍。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第三條高層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層管理者經營責任,經營難度,經營風險和經營業務,按年度確定和發放高層管理者工資收入的分配制度。
第四條高層管理人員年薪制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高層管理人員年薪收入與其經營責任,經營風險和經營業績緊密掛鉤。
(二)高層管理者收入與本企業職工工資收適當分離,建立利益制衡機制。
(三)正圈理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與風險收入,近期收入中長期收益的關系。
(四)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確定應適應社會發展的總水平。
(五)高層管理者年薪收入應審計,考核,后兌現。
第五條高層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業績收入構成。
第六條高層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據公司經營規模,經營難度,行業特點等因素,并考慮本地區和本公司職工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七條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根據其經營實績確定贏利企業,虧損企業的考核指標計算方法有所區別。
對贏利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標為凈資產增值率,凈資產收益率。完成規定的考核指標的,可以按以下規定執行:凈資產增值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計提業績收入;凈資產收益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社會貢獻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計提業績收入;未完成規定考核指標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對虧損企業,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主要按減虧增盈指標考核,減少虧損的,可按減虧額的1-2%計提業績收入,增加虧損的,應同比例計算負業績收入。
名項考核指標基數一般以上年實際完成數為基數,并參考行業和區域內企業經濟效益水平、行業特點,公司所處生產發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確定,考核基數一年一定。
第八條對董事長主要考核資產保值增長情況,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主要考核資產收益情況。
第九條建立高層管理者任期風險保證金制度,任期風險保證金,由高層管理者個人出資和從高層管理者業績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個人出資,以后每年從業績收入提取50-60%的數額存入高層管理者任期專用帳戶。
風險保證金由公司監事會和董事會負責管理,風險保證金用于抵補高層管理者以后年度可能出現的負業績收入。經營者調動,解聘或退休時,經離任審計后結算,風險保證金余額連同利息一并退返。
第十條公司當年各項指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由股東會在年底時進行嚴格考核,高層管理者的年薪收入應在三個月內確定并兌現。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五
制定目的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a) 適用范圍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
b) 權責單位:
(1) 銷售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 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2.1.出勤管理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規定辦理:
2.1.1.在總部的銷售部人員上下班應按規定打卡。
2.1.2.在總部以外的銷售部人員應按規定的出勤時間上下班。
2.2工作職責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辦法之規定外,應善盡下列之工作職責:2.2.1部門主管:
(1) 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域之銷售目標。
(2) 執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種事項。
(3) 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行任務。
(4) 控制存貨及應收帳款。
(5) 控制銷售部之經費預算。
(6) 隨時稽核各銷售部之各項報表、單據、財務。
(7) 按時呈報下列表單:a、銷貨報告。b、收款報告。c、銷售日報。d、考勤日報。(8) 定期拜訪轄區內的客戶,借以提升服務品質,并考察其銷售及信用狀況。
2.2.2銷售人員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
b、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時間內酗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之行為。
(2)銷售事項:
a、熟悉產品使用之說明。
b、公司生產及產品性能、規格、價格之說明。
c、客戶抱怨的處理。
d、定期拜訪客戶并匯集下列資料:
a、產品品質的反應。
b、價格的反應。
c、工程商使用量及市場的需求。
d、競爭品的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
e、有關同業動態及信用。
f、新產品之調查。
e、定期了解經銷商庫存。
f、加快收取貨款速度。
g、客戶訂貨交運的督促。
h、退貨之處理。
i、整理各項銷售資料。
(3) 貨款處理:
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即在非特殊時候,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一定要收取現金,盡量少收支票)
d、不得以不同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合作客戶名稱、合作內容與款項日期相統一)
e、應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額度管制客戶之出貨,減少壞帳損失。
f、攝像機受損在一個月內可以交換,十五天內攝像機無受損的可以退貨。
g、不得向倉庫借支攝像機和其他監控設備。
h、每日所接之定單應于次日中午前開出銷貨申請單。
2.3.移交規定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除依照《離職工作移交辦法》辦理外,并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2.3.1銷售單位主管:
(1)移交事項:
a、財產清冊。
b、公文檔案。
c、銷售賬本。
d、貨品盤點。
e、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
f、已收未繳貨款結余。
g、領用、借用之公物。
h、其他。
(2)注意事項:
a、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經理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
b、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經理共同簽章。
c、銷售單位主管移交由總經理室主管監交。
2.3.2.銷售人員:
(1)移交事項:
a、負責的客戶名單。
b、應收帳款單據。
c、領用之公物。
d、其他。
(2)注意事項:
a、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后簽章。
b、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后,交接人即應負起后續收款之責任。
c、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銷售主管共同簽章后呈報總經理室。
3.1.工作計劃:
3.1.1.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制定個人的《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計劃執行。
3.1.2.作業計劃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制《拜訪計劃表》,呈主管核準后實施。
3.1.3 剛進入本公司的銷售人員熟悉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試用兩個月后,有銷售主管根據其本人的兩個月銷售情況、本人的各方面情況和本銷售人員共同制定本銷售人員的個人《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經理核定后,按計劃執行。
3.2.客戶管理:
(1) 銷售人員應填制《客戶資料管制卡》,以利客戶信用額度的核定及加強服務品質。(2) 銷售人員應依據客戶的使用情況和銷貨進度,填制《銷售實績統計表》,作為制定銷售計劃及客戶拜訪計劃的參考。
3.3.工作報表:
3.3.1.銷售工作日報表:
(1) 銷售人員依據作業計劃執行銷售工作,并將每日工作的內容,填制于《銷售工作日報表》。
(2) 《銷售工作日報表》應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閱。
3.3.2.月收款實績表
(3) 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的《月收款實績表》,呈主管核示,作為績效評核,賬款收取審核與對賬的依據。
3.4.售價規定:
(1) 銷售人員銷貨售價一律以本公司規定的售價為限,不得任意變更售價。
(2) 銷售人員在一線上必須耳聽八方,眼觀六路,了解競爭者的銷售價格,反映給銷售主管和經理,以便公司隨時根據市場的變化調整策略。
3.5.銷售管理:
(1) 銷售主管應將所轄區域作適當劃分,并指定專屬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市場推廣、收取貨款等工作。
(2) 銷售主管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起客戶信用考核之責任。
(3) 貨品售出無質量問題一律不得退貨,更不準以退貨抵繳貨款;但監控貨品有質量問題的可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退貨或更換。
3.6.收款管理:
(1) 由銷售人員收款,必須于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或經理。
(2) 銷售人員應于規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
(3) 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辦理銀行托收。
(4) 未按規定收回的貨款或支票,除依據相關規定懲處負責的銷售人員外,若產生壞帳時,銷售人員須負賠償之責任。
a:銷售人員考核辦法
1.總則
1.1制定此考核的目的是為了激勵銷售人員工作士氣,積極開辟推銷路線,開拓市場,從而提高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考核,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考核之。
1.2.1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考核辦法
2.1考核時機每月五日前提出。
2.2考核方式分為部門考核和個人考核。
(2)總經理:
a、收款額目標達成率=當月實收款/當月計劃目標收款額*100%
b、銷售額目標達成率=當月實際銷售額/當月計劃額*100%
c、收款率=1-(當月銷售額-當月收款額)/當月銷售額
注:收款率低于60%,銷售額目標達成率得分不得超過最高權數。
(3)部門考核獎金系數:
等級 得分 部門考核獎金系數
a 80分以上 1.2
c 60分以下 0.8
2.2.2.個人考核一、主管之考核計算:
(2) 權數說明:
a、工作態度:
工作態度 說明 得分
積極性 凡事主動、做事積極,盡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8
協調性 為部門的績效所做的內部溝通、外部溝通。 6
忠誠度 凡事能以公司利益為前提,并終于職守。 6
b、職務能力:
職務能力 說明 得分
計劃能力 年度計劃、月度計劃、專案計劃的能力 8
執行能力 各項計劃的執行控制及采取改善措施的能力。 6
開發能力 對新產品新服務的開發能力。 6
二、銷售人員之考核:
(2)計算公式: 實收款目標達成率=當月實收款/當月計劃銷售額*100%
(3)權數說明:
a、工作態度20分:
工作態度 說明 得分
積極性 凡事主動、做事積極,盡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8
協調性 為部門的績效所做的內部溝通、外部溝通。 6
忠誠度 凡事能以公司利益為前提,并終于職守。 6
b、職務能力10分:
職務能力 說明 得分
計劃能力 年度計劃、月度計劃、專案計劃的能力 4
執行能力 各項計劃的執行控制及采取改善措施的能力。 3
工作品質 各種資料、各項作業之品質。 3
(4)個人考核獎金系數:
等級 得分 部門考核獎金系數
a 86分以上 1.2
c 70分以下 0.8
b:月度績效獎金計算
2.5.1.獎懲:
(1)月度考核作為年度升降調薪及年終獎金發放之依據。
(2)年度內有6次a等則升級調薪。
(3)年度內有6次c等則降級或解聘。
3.附件:
[附件1]《銷售部考核表》
[附件2]《銷售部主管考核表》
[附件3]《銷售人員考核表》
[附件1] ---- 年 ----月 銷售部考核表
序數 部門 收款額目標達成率 銷售額目標達成率 收款率 得分 等級 獎金系數
1 一部 60 20 20 100 a 1.2
2 二部 * * * * b *
3 三部 * * * * c *
[附件2] ----- 年 -----月 銷售部主管考核表
1 部門考核 60
2 工作態度 20
2.1 積極性 8
2.2 協調性 6
2.3 忠誠度 6
3 職務能力 20
3.1 計劃能力 8
3.2 執行能力 6
3.3 開發能力 6
4 合計得分
5 等級
[附件3] -----年------ 月 銷售人員考核表
一部 業績貢獻 得分 工作態度 得分 職務能力 得分 合計總分
張三 *** ** 積極性 ** 計劃能力 **
*** ** 協調性 ** 執行能力 **
*** ** 忠誠度 ** 工作品質 **
合計 ** ** ** *****
李四 *** ** 積極性 ** 計劃能力 **
*** ** 協調性 ** 執行能力 **
*** ** 忠誠度 ** 工作品質 **
合計 ** ** ** *****
王五 *** ** 積極性 ** 計劃能力 **
*** ** 協調性 ** 執行能力 **
*** ** 忠誠度 ** 工作品質 **
合計 ** ** ** *****
c:銷售人員激勵辦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為了更好地對不同的銷售人員采取不同的激勵方式,特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激勵,除另有規定外,均可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激勵之。
1.3.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激勵方法:
2.1.追求舒適者:
(1)一般年齡較大,收入較高。
(2)需要:工作安全、成就感、尊嚴。
(3)激勵方法:分配挑戰性任務,參與目標的設置,給予一定的自由和權威,經常溝通。2.2.追求機會者:
(1)一般收入較低。
(2)需要:適當的收入、認可、工作安全。
(3)激勵方法:薪資、溝通、銷售競賽。
2.3.追求發展者:
(1)一般比較年輕,受過良好的教育,有適當的收入。
(2)需要:個人發展。
(3)激勵方法:良好的培訓栽培。
2.4.根據業績狀況,采取不同的激勵方式:
(1)優秀銷售人員:他們關心的是地位、社會承認和自我實現。
(2)一般銷售人員:他們關心最多的是獎金和工作安全。需要不同,激勵的方式也不同。3.建立激勵方式應遵循的原則:
(1)物質利益原則,制訂合理的薪資制度。
(2)按勞分配原則,體現公平。
(3)隨機創造激勵條件。
4.附件激勵的幾種常見方式:
(1)培訓和薪資:依本辦法的2點而定。
(2)工作級別:根據工作年限和業績,把銷售人員分為不同級別,每一級別有不同的權責、福利待遇及工作權限。
(3)提升:很多的銷售人員愿意從事管理工作,(其中部分人員卻不適合做管理)也有的不愿意從事管理工作,而希望負責較好的銷售區域、有利的產品、較大的客戶等。應依據不同的需求,建立不同的激勵機制。通常,公司的銷售人員走向管理崗位的機會很少。
因此銷售主管設置了兩種提升方案:一是前面講述的工作級別;另一種是提供合適的管理職位。
(4)獎勵和認可:通過物質的手段獎勵優秀的銷售人員,如宣傳先進事跡,發放紀念品,大會表揚,成立優秀銷售人員俱樂部,參與高級主管會議,佩帶特殊的工作卡等。
[注]:在設置獎勵方法時,注意要使受獎面大,受獎機會多,使不同的人都有獲獎的機會。
d: 銷售人員客戶拜訪管理辦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為規范客戶拜訪作業,以提升工作業績及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凡本公司銷售部門之客戶拜訪,均依照本辦法管理。
1.3.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實施辦法:
2.1.拜訪目的:
(1)市場調查、研究市場。
(2)了解競爭對手。
(3)客戶保養:a、強化感情聯系,建立核心客戶。b、推動業務量。c、結清貨款。
(4) 開發新客戶。
(5) 新產品推廣。
(6) 提高本公司產品的覆蓋率。
2.2.拜訪對象:
(1) 業務往來的客戶。
(2) 目標客戶。
(3) 潛在客戶。
(4) 同行業。
2.3.拜訪次數根據各銷售崗位制定相應的拜訪次數。
3.拜訪作業:
3.1.拜訪計劃銷售人員每月底提出次月拜訪計劃書,呈部門主管審核。
3.2.客戶拜訪的準備:
(1) 每月底應提出下月客戶拜訪計劃書。
(2) 拜訪前應事先與拜訪單位取得聯系。
(3) 確定拜訪對象。
(4) 拜訪時應攜帶物品的申請及準備。
(5) 拜訪時相關費用的申請。
3.3.拜訪注意事項:
(1) 服裝儀容、言行舉止要體現本公司一流的形象。
(2) 盡可能地建立一定程度的私誼,成為核心客戶。
(3) 拜訪過程可以視需要贈送物品及進行一些應酬活動(提前申請)。
(4) 拜訪時發生的公出、出差行為依相關規定管理。
3.4.拜訪后續作業:
(1) 拜訪應于兩天內提出客戶拜訪報告,呈主管審核。
(2) 拜訪過程中答應的事項或后續處理的工作應即時進行跟蹤處理。
(3) 拜訪后續作業之結果列入員工考核項目,具體依相關規定。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六
為了加強門衛對出入學校人員的管理,保證學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外來人員管理
1、適用范圍:進出學校的非本校領導及來賓、外來辦事人員(送貨、業務、其他等)、教師家屬親友、離職教師職工、轉退學學生、學生家長、學校指定的經常來學校(家屬、工程人員)人員。
2、操作規程:
(1)外來辦事人員入校,門衛要及時與被訪人聯系,征得被訪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記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訪人上課無法聯系,讓來訪人在門衛室稍候,待下課后聯系;提前預約者,應及時通知門崗,以便做好接待準備,訪客來到后,門衛按規定登記后入校。
(2)學校領導提前通知的上級領導和貴賓,可不填寫登記單,并要及時開門放行入校。
(3)送書刊、送菜、送氣的人員,按學校規定時間及要求登記方可入校。
(二)教職工、學生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教職工、學生
2、操作規程:
(1)教職工工作時間外出辦事,必須經分管領導或校長批準,并按要求登記方可出校
(2)學生:學生出校,須出老師簽字的《學生出校審批單》方可出校。
(三)學生家長出入校管理
1、適用范圍:來訪的學生家長
2、操作規程:
(1)本校在籍學生家長來訪時,門衛要及時聯系老師并按規定登記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學生家長探訪本校時,登記《會客登記》方可入校。
(3)門衛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家長,主動與有關部門、老師、領導聯系,聯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長在門衛室坐候。
(四)注意事項:
(1)門衛人員應衣冠整潔、堅守崗位,接待和檢查文明有禮,紀律嚴明。()對外來人員出入校、教職工出入校、學生出入校、機動車輛出入校、攜帶物品出校等按學校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2)凡出入校門時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門的教職工應主動配合登記,接受檢查。
(2)凡未經學校和部門領導批準及教職工本人認可的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3)外來人員入校時按規定填寫《會客登記》登記。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七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應洗凈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洗手。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并消毒:1、處理食物前;2、使用衛生間后;3、接觸生食物后;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后;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后;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后;7、觸摸耳朵、鼻子、頭發、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 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
六、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打鬧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八
1.租賃、承包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2.應當與租賃、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在租賃合同或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3.企業對承包單位、租賃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統一協調、管理。
4.對租賃、承包單位各類人員應接受本企業入廠安全教育,遵守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廠紀廠規,以及危害因素和預防、急救措施等。
5.查明租賃、承包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有無資質證書和操作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6.有兩個單位以上在本單位承包設施、廠房的`,對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
7.租賃、承包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本單位應按應急援預案方案進行搶救,并積極配合參加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九
參考多家醫院的護理薪酬管理和分配方案以及護理人員績效考核文獻,結合我院實際情況,采用公平、合理、簡便易行,并能客觀反映護理工作中的不同崗位職責、任務、技術難度、責任風險等要素,綜合確定具體崗位分配系數,向關鍵崗位、臨床一線崗位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二、考核目的
促進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的提高,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得、按勞分配的原則,充分發揮獎金的經濟杠桿作用,在實施過程中客觀反映護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真正發揮“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功能。
三、分配原則
堅持按勞分配, 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原則, 將護理質量要素、護理工作效益要素納入分配體系,建立“按崗取酬,按工作及服務質量取酬,按工作績效取酬”的分配機制。獎金分配向一線的護理人員傾斜, 突出護理工作效率, 增加護理質量考核內容, 兼顧各層次公平, 激發大家的工作熱情。
本實施辦法主要體現“三個衡量”的原則。
1、以“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基礎。
2、以“技術含量高低、風險程度大小、工作負荷強弱、管理責任輕重”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導向。
3、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務質量、勞動紀律”四個方面的各項重要指標進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衡量績效獎金的依據。
四、考核指標
按照不同護理崗位的職責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由于護理工作有群體協作性的特點,護理服務項目按執行時間和崗位的不同, 分別由日班、夜班和責任組長、責任護士、辦公班、總務班等組成,科室管理者根據每個班的職責和任務進行考核??己吮砑凹殑t附后,崗位職責如下:
(1) 熱情接待病人,文明用語,禮貌待人;根據病人病情合理安排床位,完整填寫病歷、診斷卡、床頭卡,并及時通知主管醫師和主管護士。
(2) 負責查看夜間醫囑,參加晨會及書面交班,填寫空床報告及病房日報表。
(3) 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正確轉抄、處理醫囑,臨時醫囑及時通知病人的主管護士。每日查對醫囑,每周大查對醫囑一次,并有記錄;根據護理級別、藥物的陽性標志及時在診斷卡和床頭卡上注明。
(4) 嚴格按收費標準記帳,負責掌握病人費用的動態情況,并及時與病人或家屬、主管醫師聯系,負責對病人有關收費問題的解釋工作。
(5) 按醫囑飲食種類和病人需要,與營養科聯系安排病人的飲食。
(6) 按計劃安排工人預約并推送病人檢查,整理各項檢查報告單。
(7) 負責辦理出入院、轉科、飲食、手術、死亡的通知工作。
(8) 負責轉抄長期醫囑執行單(分別為輸液、注射、口服、其它)和記帳。
(9) 負責運行病歷的管理,防丟失;負責出院病人病歷的質量檢查及整理。
(10) 了解病房病人動態情況,書寫病房動態交班報告。
(11) 協助護士長做好病房管理;負責辦公室的電腦、電話的管理,做好清潔、保潔工作;負責各種紙張、表格的清理、補充。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
第一條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后,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后回到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條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系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xx元。
第四條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xx元,副經理xx元,一般人員xx元。
第五條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六條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并呈報主管批準。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光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范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規格的特征;。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搜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后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用戶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善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推薦;。
(八)退貨處理;。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一
物業保潔主管在服務中心主管領導下,負責實施住宅區的物業保潔工作,美化、凈化居住環境。其職責如下:
一、物業保潔工作的現場管理,及時了解物業保潔員的思想和生活動態,解決疑難問題,并定期向服務中心主管匯報。
二、嚴格按保潔物業管理作業程序和保潔物業標準及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實行工作檢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檢查、抽查、服務中心定期檢查等檢查制度,考核結果切實與員工工資掛鉤。
三、合理配置住宅區內保潔物業和清掃工具的數量,合理配備保潔物業人員,確保住宅區內不留衛生死角。
四、堅持每天巡視住宅區2次,有效制止各種違章現象,現場督導保潔物業工作。
五、經常檢查商場、店鋪,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嚴禁擺攤設點,占道經營。
六、負責保潔物業內務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實施,每月組織召開保潔物業情況分析會,總結一周保潔物業工作。
七、負責物業保潔員的崗位技能培訓工作。
八、負責業主家庭鐘點服務的安排及落實工作,確保服務質量。
九、帶領物業保潔各班完成服務中心安排的臨時任務。
物業保潔組長職責標準。
物業保潔組長在物業保潔主管領導下,負責實施住宅區物業保潔工作,美化、凈化居住環境。具體崗位職責如下:
一、熟悉住宅區樓宇結構、單元戶數、樓座排列、車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積,綠化地分布及面積。
二、堅持高質量、高標準,根據公司作業指導書制定車行道、人行道、樓梯走動道、商場、大堂等具體作業程序和物業保潔標準,檢查考核評分標準和獎懲措施,經物業保潔主管批準后組織并實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區內垃圾桶數量、分布地點,垃圾轉運車,清掃工具數量及保管場所,合理配備物業保潔人員,住宅區內不留衛生死角。
四、住宅區物業保潔工作實行“劃片分區包干”作業管理,做到員工之間任務劃定清楚、責任明確、檢查、考核標準公開,獎懲對象明確。
五、嚴格本部門考勤制度。對物業保潔員,每天定時集中講評,對全年出全勤,無遲到早退員工,報請服務中心主管給予獎勵。安排好員工節日期間的探親活動,確保住宅區內保潔工作有條不紊。
六、堅持每天巡視住宅區2次,有效制止住宅區亂貼字畫、廣告,外墻亂寫亂畫,亂倒(拋)垃圾,隨地吐痰等不良現象;培養業主愛護小區清潔衛生的自覺行為,現場督導保潔工作。
七、經常檢查商場、店鋪,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嚴禁隨地擺攤設點,占道經營。
八、嚴格執行保潔工作檢查制度,實行自檢、互檢、組長檢查、主任抽查,服務中心定期大檢查五級檢查制度,檢查、考核結果切實與員工收入掛鉤。堅持把責任區域、責任人、考核評分定期公開,廣泛接受業主監督。
九、定期組織員工學習,關心員工文化生活,倡導在平凡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跡。
十、完成服務中心主管交辦的其他任務。
保潔員職責標準。
保潔員職責標準如下:
一、守崗位,按時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裝整潔、干凈。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負責范圍內的清潔衛生情況,對所負責范圍內衛生全面負責。
三、每日和分2次清運垃圾到中轉站。
四、每日負責清掃公共走廊、樓梯、電梯、停車場、綠地、公共設施周邊環境等1次。每周清潔樓道扶手2次,清潔公共場所門窗1次,并保持區內公共面積無紙屑、煙頭、污垢等,保持清潔衛生。
五、每日巡視各責任范圍的清潔衛生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工作記錄。
六、積極參加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自覺學習有關清潔衛生知識,提高個人素質。
七、處理與清潔衛生相關的其他事宜。
清潔工職責標準。
一、清潔工必須依時清潔大堂、走廊、樓梯等共用地方。
二、勸喻各業主勿將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請將其放入通往樓梯門旁的垃圾桶內,以免影響衛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發現有雜物置于走廊、天臺或樓梯間,應勸喻業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無法找到業主,清潔工除自行清理外,還應將情況登記在服務中心記事本內,向上級報告。
四、如發現天臺、天井等公用地方積污水,應立即清理。難以清理的地方,可暫時淋上油渣,防止蚊蟲繁殖,再研究處理辦法。
五、如發現本樓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爛,應迅速安排修理。
六、勸喻業主淋花時要特別小心,不要將水淋到陽臺外,以免影響下層和下面行人。
七、如發現冷氣機或發出大量熱氣或噪音時,勸業主從速修理,以免影響鄰居和市容衛生,并根據城管條例,對影響市容者報行政執法機關處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頭勸業主切勿拋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將可引致淤塞的雜物投入廁盆和污水渠內。
九、若上層業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爛而導致下層天花板滲水,則通知上層業主修理;如無結果,則應詳細記錄及請示上級處理。
十、如有不顧公共衛生的業主,經多次勸告仍不改善,應做詳細記錄并報告上級和有關衛生部門。
樓內外保潔員職責標準。
一、每天對樓內外清掃,樓道內、停車場、綠化帶等,保持干凈,定時清運樓內垃圾。
二、每日需對樓內信箱、標牌、墻面等公用部分進行保潔工作。
三、每日需對樓內消防箱、防盜門、天臺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進行保潔工作。
四、每月需對走道燈罩進行清潔工作,以保持干凈整潔。
五、每次使用完保潔工具,器具應清洗干凈,統一存放于指定地點,并及時補充或申領保潔工具。
六、定期對樓內外蚊蟲、鼠害進行消殺,確保無“四害”。
七、對樓內外來訪人員的可疑情況,及時與保安員聯系。
八、每月需對豎井、井道、溝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進行消殺。
九、完成保潔組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二
附中關于加強人員、車輛進出校園管理規定:
2、訪客及施工人員進校園,需提前預約,憑通行證或教職工介紹,并出示有效證件登記后方能進入校園。
4、外來車輛進校園,需憑通行證,并做好車乘人員身份登記。用餐時間11:30-12:00、17:30-18:00及13:40-14:1021:30-8:00,禁車入校,校內車輛在圖書館車庫至餐廳路段禁止通行。校園行車要求低速行駛,禁止鳴笛。
5、學生請假外出,請假條須規范書寫,不得出現涂改,嚴格審批和請假銷假(請假、銷假為同個門)。學生進校園要求著校服或出示學生證。
6、外賣不能進入校園,學校一旦發現,給予通報批評。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規范喪事活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殯葬活動和殯葬管理工作。
第三條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對殯葬工作的領導,把殯葬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合理安排殯葬設施用地和資金,保障殯葬改革的需要和殯葬事業的發展。
第四條各級民政部門是殯葬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殯葬管理工作。
各殯葬管理機構(含殯葬管理處、所)在同級民政部門領導下,負責殯葬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各級公安、工商、土地、衛生、物價、建設、民族、宗教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殯葬管理工作。
第六條殯葬管理工作堅持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的方針。
第七條凡建有殯儀館的縣(市)均為火葬區;人口稀少、交通不便且未建有殯儀館的縣(市)為暫緩火葬區。
火葬區和暫緩火葬區的劃定,由所在縣(市)政府提出意見,經市政府(行署)審核后,報政府批準。
第八條殯葬管理人員應當持證上崗,秉公辦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第九條省民政部門應當根據殯葬管理的需要,制定全省殯儀館、骨灰堂、殯儀服務站、公墓等殯葬設施的規劃,經省計劃部門審核后,報政府批準。
各地新建殯葬設施,應當在全省殯葬設施規劃內進行。
第十條縣(市)級以上政府應當將新建、擴建、改建殯儀館、骨灰堂、殯儀服務站、公墓等殯葬設施納入城鄉基本建設計劃。
第十一條殯葬設施的建立按下列程序報批:。
(一)建立殯儀館由縣(市)民政部門提出方案,報本級政府審批,并報省民政部門備案;。
(二)建立骨灰堂、殯儀服務站由縣(市)民政部門審批,并報市(行署)民政部門備案;。
(三)建立經營性公墓由市(行署)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省民政部門審批;。
(四)利用外資建設殯葬設施,經省民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審批;。
(六)暫緩火葬區建立公益性公墓,由鄉(鎮)政府提出方案,報縣(市)民政部門批準,并報市(行署)民政部門備案。
申辦殯葬設施在履行前款程序后,應當到計劃、建設、土地、工商、物價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殯儀館和公墓應當由縣(市)級以上民政部門的殯葬管理機構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和履行相關手續,不得擅自興建殯葬設施。
第十三條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不得對本村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員提供墓穴用地。
第十四條建立公墓應當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和林地。
禁止在文物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鐵路、公路兩側、水源保護區、水庫、河流堤壩保護范圍以及城市規劃的特殊地區興建墳墓。
第十五條火葬區內禁止建立骨灰墳墓。
第十六條實行土葬的信奉。
第十七條公墓中安葬單人或者雙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平方米;安葬多人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3平方米。
暫緩火葬區埋葬遺體的單人墓穴,占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雙人合葬墓穴不得超過6平方米。
第十八條禁止在公墓內構建迷信設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動;禁止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進行傳銷、預售、炒買炒賣等不正當營銷活動。
第十九條墓穴和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周期最長為20年。超過20年需繼續使用的,應當重新辦理手續。
第二十條火葬區內死亡者的遺體,除第十七條規定的少數民族外,一律實行火化,嚴禁土葬。
第二十一條正常死亡者的遺體火化,應當持國家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或者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死亡證明。
非正常死亡者的遺體火化,應當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第二十二條火葬區內死亡者遺體應當堅持就地、就近、方便的原則火化。因特殊情況需運往外地火化的,應當經當地殯葬管理機構批準,并辦理運尸手續。
第二十三條火葬區內死亡者遺體的運送業務應當由殯葬服務機構承辦,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經營遺體運送業務。
運尸車在城鎮市區內禁止播放哀樂。
第二十四條暫緩火葬區死亡者遺體,應當埋入公墓或者在當地政府指定的荒山瘠地深埋。禁止亂埋濫葬。
第二十五條焚尸爐、運尸車、尸體冷藏柜等殯葬設備由國家指定的部門生產。各地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焚尸爐、運尸車、尸體冷藏柜等殯葬設備。
第二十六條各級民政部門對殯葬用品實行監督管理。
生產經營殯葬用品的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冥幣、紙人、紙馬等迷信殯葬用品。禁止將迷信殯葬用品帶入殯儀館內焚燒。
火葬區內禁止出售、使用棺材(含半成品)等土葬用品。
除指定的公墓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墓碑。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未按全省總體規劃要求,擅自新建殯葬設施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等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1萬元至5萬元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在暫緩火葬區內經營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以外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火葬區內死亡者遺體不實行火化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其家屬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強制執行,其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同時縣級以上土地部門應當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未經審批,擅自建立殯葬設施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等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未經審批,擅自建立經營性公墓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等部門予以取締,責令恢復原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定,在公墓內構建迷信設施和搞封建迷信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20xx元至1萬元罰款。
利用墓穴、塔陵骨灰存放格位進行傳銷、預售、炒買炒賣等不正當營銷活動,由縣級以上工商、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利用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從事經營性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非殯葬管理機構經營遺體運送業務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予以取締,并處1萬元至2萬元罰款。
違反本規定,運尸車在城鎮市區內播放哀樂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生產、經營殯葬迷信用品和在火葬區內生產、經營土葬用品的,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會同工商部門,沒收殯葬迷信用品、土葬用品及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00元至10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在殯葬管理和經營中,違反物價、工商管理法律、法規的,由縣級以上物價、工商部門依法處罰。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拒絕、阻礙殯葬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殯葬管理人員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華僑、港澳臺同胞以及外國人的殯葬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殯葬設施、殯葬用品和殯葬服務的價格標準,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和物價部門共同制定。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四
1. 主管人員交卸。
2. 經管人員交卸。
二、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的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的人員。
三、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單位人員名冊。
2、 未辦及未了事項。
3、 主管財務及事務。
四、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1、 所經管的財物事務。
2、未辦及未了事項。
五、一級單位主管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六、本公司員工的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具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七、主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三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八、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第四條規定的事項移交完畢。
九、主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十、經管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交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十一、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因特別原因,經核準后,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十二、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責令于10日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至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五
1.1為了加強辦公室管理,明確公司內部管理職責,使內務管理工作更加標準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結合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成員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定。
1.3切合公司實際,根據不同的制度內容編寫相應的規范化要求,力求使辦公室各項工作按照制度進行,保證公司的辦公事務有效開展。
1.4辦公室人員應明確各項工作職責,簡化辦理流程,合理高效開展工作。
2職責范圍。
2.1辦公室管理人員直接受總經理領導,在總經理的領導下主持開展辦公室的各項工作。
2.2負責辦公室相關規章制度的起草編寫、一般性文書的整理匯編、資料信息收集編撰等文字工作。
2.3負責辦公用品管理、會議管理、清潔衛生管理等工作,保證各項事務有序開展。
2.4收集員工信息,上傳下達各種指令,及時做出整理。
2.5負責公司對內、對外公共關系的維護和改善,做好來客接待以及來電接聽的工作,對外準確、有效地宣傳公司。
3工作規范。
3.1辦公室工作規范包括儀容儀表規范、禮儀規范、言語規范,行為。
3.2辦公室管理人員嚴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規范開展工作。4辦公室事務管理。
文件是各部門根據自己的職責范圍所制發的具有執行效力的并設有特定版頭的文書。檔案是文書基礎上形成的,檔案是文書的延續。
4.1.1.1文件管理的范圍包括:上級下發文件、公司各類制度文件、各類合同文件等。
4.1.1.2文件的起草、收發、打印、歸檔整理、借閱銷毀等由辦公室人員負責執行。
4.1.1.3公司對內公開文件由辦公室人員負責起草和審核,總經理批準。
4.1.1.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郵件等,由辦公室簽收并做好相應記錄。
4.1.1.5機密文件由辦公室主任保管,辦公室人員對一般性文件進行分類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關報表。
4.1.1.6公司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借閱一般性文件,需提出申請,對有密級程度的文件,需要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閱。
4.1.1.7根據文件屬性、類別進行編號整理,定期對文件進行歸檔整理,做好相應的文字記錄,以備查閱。保持紙質文檔與電子文檔的同步更新。
4.1.1.8根據文書的時效性和保存的價值性,對文書進行整理銷毀;。
4.1.1.9辦公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若發現文件丟失,辦公室人員必須查明原因,如實向總經理報告,若未查明原因,則由辦公室負責承擔。
4.1.2.1辦公室人員要維護檔案的真實性和可查閱性,使檔案管理更科學、更專業,及時分類、整理、編輯、傳遞文書資料,提高檔案管理質量與效率。
4.1.2.2檔案管理范圍:公司各類證照及各類文件、文書資料、其他應存檔的信息資料。
4.1.2.3根據文書整理和文件整理編號,對對應資料進行相應的歸檔、整理、備注。
4.1.2.4檔案接收、移交,必須做好嚴格記錄。
4.2.1辦公室人員要做好辦公用品管理,規范辦公用品管理各項程序,節約辦公經費,提高利用效率。
4.2.2辦公室人員負責辦公用品的處理和管理工作,權責一致嚴格要求,無私自挪用現象。
4.2.3辦公用品保管實行“日清日結,出入庫等量、月末查存統計”原則。
4.2.4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和辦公設備的入庫登記由辦公室全權負責。
4.2.5根據物品所屬類別,對辦公用品進行及時出入庫登記,注明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出入庫時間等,做到賬物相符。
4.2.6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辦公用品。
4.2.7辦公用品管理人員負責收發入、離職人員的辦公用品。
4.2.8管理員定期對辦公用品進行盤查,核實庫存,保證出入庫等量。
4.3.1收集會議議題,根據選定的議題收集會上所需資料,擬定會議時間、地點等做好會議通知工作。
4.3.2會議主持人負責會議的召開并負責現場秩序的維護,行政專員負責做好相應的會議記錄。
4.3.3行政專員根據參會人員的發言狀況及相關事項,及時整理好會議記要或者會議決議,打印并張貼。
4.3.4按照時間排列,將所有會議記錄文字資料和電子資料同步整理并歸檔。
4.3.5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閱需向總經理申請。
4.3.5按照制度規定,嚴格會議管理,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并遵守會議紀律。
4.4.1接待管理。
4.4.1.1來客接待是行政事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接待工作規范有。
4.4.1.2以主動、熱情、禮貌為原則,接待人員應落落大方,以禮相待。按照接待要求,嚴格自己要求,做到言行、禮儀規范。
4.4.1.3接待人員問清來者意圖,引領其見所需見的人員,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續工作。
4.4.2后勤管理。
4.4.2.1為了認真貫徹公司的各種制度,充分發揮和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實際嚴格執行。
4.4.2.2辦公室后勤人員管理分為日常清潔衛生管理和考勤登記匯總管理工作。
4.4.2.3辦公室后勤人員負責每日的清潔衛生監督和維護,及時提醒值日生和監督者做好相應工作。
4.5其他事務。
4.5.1名片制作、收發傳真等其他事務。
4.5.2負責公司文書的打印復印工作。
4.5.3負責花草的養護工作。
5、附則。
5.1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制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5.2本制度由總經理核準后實施。
服務有限公司。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六
維護公共辦公區域的良好環境是每位員工的職責與義務。
1、上班時著裝整齊、坐姿端正,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個人形象。
2、公共辦公場所桌面、地面、煙灰缸做到日日清潔,值日人員每天提前做值日,避免影響工作。
3、非計時人員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上、下午上班前及時到辦公室簽到,未按時簽到者按公司制度執行。
4、每位員工均應將本人工作場所必需物品放置整齊,不經本人允許外人不得動用。
5、公司電腦專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上班時間不得使用電腦練習打字、玩游戲、聊天、上網瀏覽與工作無關內容。下班時間經過允許員工可以進行學習。
6、辦公室謝絕吸煙、嚴禁大聲喧嘩,吵鬧、嚴禁閑聊,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7、各部門的工作文件作廢時,需做撕毀處理。
8、辦公室人員要樹立服務意識,要在上級與下級、部門與部門之間起橋梁作用。
9、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或用公司電話聊天,包括打入的電話。
10、辦公室人員在工作接觸中或在接聽電話中要使用文明用語:您好/請/謝謝/對不起/再見。
11、下班時隨手整理自己的辦公桌。最后離開的人員應關閉空調,關窗,斷電,鎖門。
13、員工應注意環保和節約,盡量不使用一次性茶具。
14、危險品嚴禁帶入辦公區域。
此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七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a)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之。
b)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2.一般規定。
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規定辦理:
2.1.1.在總部的銷售部人員上下班應按規定打卡。
2.1.2.在總部以外的銷售部人員應按規定的出勤時間上下班。
2.2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辦法之規定外,應善盡下列之工作職責:
2.2.1部門主管。
(1)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域之銷售目標。
(2)執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種事項。
(3)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行任務。
(4)控制存貨及應收帳款。
(5)控制銷售單位之經費預算。
(6)隨時稽核各銷售單位之各項報表、單據、財務。
(7)按時呈報下列表單:
a、銷貨報告。
b、收款報告。
c、銷售日報。
d、考勤日報。
(8)定期拜訪轄區內的客戶,借以提升服務品質,并考察其銷售及信用狀況。
2.2.2銷售人員。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
b、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無故接受客戶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時間內兇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之行為。
(2)銷售事項。
a、產品使用之說明,設計及生產之指導。
b、公司生產及產品性能、規格、價格之說明。
c、客戶抱怨之處理。
d、定期拜訪客戶并匯集下列資料:
a、產品品質之反應。
b、價格之反應。
c、消費者使用量及市場之需求。
d、競爭品之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
e、有關同業動態及信用。
f、新產品之調查。
e、定期了解經銷商庫存。
f、收取貨款及折讓處理。
g、客戶訂貨交運之督促。
h、退貨之處理。
i、整理各項銷售資料。
(3)貨款處理。
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
e、應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額度管制客戶之出貨,減少壞帳損失。
f、貨品變質可以交換,但不得退貨或以退貨來抵繳貨款。
g、不得向倉庫借支貨品。
h、每日所接之定單應于次日中午前開出銷貨申請單。
2.3.移交規定。
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除依照《離職工作移交辦法》辦理外,并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2.3.1銷售單位主管。
(1)移交事項。
a、財產清冊。
b、公文檔案。
c、銷售帳務。
d、貨品及贈品盤點。
e、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
f、已收未繳貨款結余。
g、領用、借用之公物。
h、其他。
(2)注意事項。
a、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
b、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
c、銷售單位主管移交由總經理室主管監交。
2.3.2.銷售人員。
(1)移交事項。
a、負責的客戶名單。
b、應收帳款單據。
c、領用之公物。
d、其他。
(2)注意事項。
a、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后簽章。
b、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后,交接人即應負起后續收款之責任。
c、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后呈報總經理室(監交人由銷售主管擔當)。
3.工作規定。
3.1.工作計劃。
3.1.1.銷售計劃。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制定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計劃執行。
3.1.2.作業計劃。
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制《拜訪計劃表》,呈主管核準后實施。
(1)銷售人員應填制《客戶資料管制卡》,以利客戶信用額度之核定及加強服務品質。
(2)銷售人員應依據客戶之銷售業績,填制《銷售實績統計表》,作為制定銷售計劃及客戶拜訪計劃之參考。
3.3.工作報表。
3.3.1.銷售工作日報表。
(1)銷售人員依據作業計劃執行銷售工作,并將每日工作之內容,填制于《銷售工作日報表》。
(2)《銷售工作日報表》應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閱。
3.3.2.月收款實績表。
(3)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實績表》,呈主管核示,作為績效評核,帳款收取審核與對策之依據。
3.4.售價規定。
(1)銷售人員銷貨售價一律以本公司規定的售價為準,不得任意變更售價。
(2)如有贈品亦須依照本公司之規定辦理。
(1)各銷售單位應將所轄區域作適當劃分,并指定專屬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銷貨推廣、收取貨款等工作。
(2)銷售單位主管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起客戶信用考核之責任。
(3)貨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貨,更不準以退貨抵繳貨款;但變質貨品可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退貨。
3.6.收款管理。
(1)有銷售人員收款,必須于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
(2)銷售人員應于規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
(3)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辦理銀行托收。
(4)未按規定收回的貨款或支票,除依據相關規定懲處負責的銷售人員外,若產生壞帳時,銷售人員須負賠償之責任。
b:銷售人員考核辦法。
1.總則。
1.1.制定目的。
為激勵銷售人員工作士氣,鼓勵先進,從而提高績效,特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考核,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考核之。
1.3.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2.考核辦法。
2.1.考核時機。
每月五日前提出。
2.2.考核方式。
分為部門考核和個人考核。
2.3.考核權責。
考核。
考核初核審核核定。
部門考核部門經理總經理。
個人考核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總經理。
2.4.考核辦法。
2.4.1.考核部門。
(1)計算權數表:
考核項目權數計算公式。
收款額目標達成率60達成率*權數=得分。
銷售額目標達成率20達成率*權數=得分。
收款率20達成率*權數=得分。
合計100。
(2)總經理。
a、收款額目標達成率=當月實收款/當月計劃目標收款額*100%。
b、銷售額目標達成率=當月實際銷售額/當月計劃額*100%。
c、收款率=1-(當月銷售額-當月收款額)/當月銷售額。
注:收款率低于60%,銷售額目標達成率得分不得超過最高權數。
(3)部門考核獎金系數:
等級abc。
獎金系數1.21.00.8。
2.4.2.個人考核。
一、主管之考核計算。
(1)計算權數表:
考核項目權數計算方法。
部門考核60部門考核得分*權數=得分。
工作態度20見說明。
職務能力20見說明。
合計100。
(3)權數說明。
a、工作態度。
a.積極性——8分(凡事主動、做事積極,盡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b.協調性——6分(為部門的績效所做的內部溝通、外部溝通。)。
c.忠誠度——6分(凡事能以公司利益為前提,并終于職守。)。
b、職務能力。
a.計劃能力——8分(年度計劃、月度計劃、專案計劃的能力。)。
b.執行能力——6分(各項計劃的執行控制及采取改善措施的能力。)。
c.開發能力——6分(對新產品新服務的開發能力。)。
二、銷售人員之考核。
(1)計算權數表:
考核項目權數計算方法。
業績貢獻40實收款目標達成率*權數=得分。
15收款率=1-(當月銷售額-當月收款額)/當月銷售額。
15銷售額目標達成率=當月實際銷售額/計劃銷售額*100%。
工作態度20見說明。
職務能力20見說明。
合計100。
(2)計算公式:
實收款目標達成率=當月實收款/當月計劃銷售額*100%。
(3)權數說明:
a、工作態度20分。
a.積極性——8分(凡事主動、做事積極,盡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好。)。
b.協調性——6分(為部門的績效所做的內部溝通、外部溝通。)。
c.忠誠度——6分(凡事能以公司利益為前提,并終于職守。)。
b、職務能力10分。
a.計劃能力——4分(年度計劃、月度計劃、專案計劃的能力。)。
b.執行能力——3分(各項計劃的執行控制及采取改善措施的能力。)。
c.工作品質——3分(各種資料、各項作業之品質。)。
(4)個人考核獎金系數:
等級abb。
獎金系數1.21.00.8。
2.5.月度績效獎金計算。
2.5.1.獎懲。
(1)月度考核作為年度升降調薪及年終獎金發放之依據。
(2)年度內有6次a等則升等調薪。
(3)年度內有6次c等則降級或解除合同。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八
1、在公司領導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物業服務的日常保潔管理工作的實施。
2、根據校園各時期的實際狀況,提出改進和提高物業服務工作水平的意見措施。
3、對公司和學校雙方負責和匯報工作,聽取學校的意見和要求,并在規定期限內改進工作。
4、負責召集各部門每月例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布置工作任務,協調關系,就物業服務執行中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若發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崗位職責權限的應立即向公司和學校匯報。
5、進行巡視,對保潔的服務情況進行了解,每天檢查各個重點環節,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發生緊急事件時,立即組織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按應急方案制定的措施執行。對發生的緊急事件應在事后組織相關責任人員總結、學習,分析原因并寫出報告向公司和學校匯報。
7、統一協調本物業各員工的工作,并檢查其工作狀況和落實情況,負責對員工的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評定。
8、負責參與、組織每季的物業管理質量大檢查及配合作好質量管理體系評審的有關工作。
9、負責項目部內外部的溝通和聯系,及時處理本物業的相關投訴,并向當事人通報處理意見和結果。
二、保潔服務范圍工作細則:
1、保潔范圍:校領導室、會議室功能房、樓道、走廊、衛生間、操場等公共區域。
2、保潔工作要求:
對上述范圍進行清潔、保潔。不間斷巡掃,保持無果皮紙屑、無明顯痰跡、無污垢、無蜘蛛網,衛生間無尿垢、臭味、無垃圾堆放,無衛生死角。
a、每天對校領導室、會議室進行保潔;b、做好會議室會前會后清潔衛生,并保潔;c、樓道每天清掃,不定時進行巡查,保持無可視垃圾,樓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確保校園干凈整潔;d、衛生間、洗滌盆每節課上課后清洗一次,每周對衛生間用藥劑進行清洗一次,保持衛生間清潔無異味;e、對操場每日清掃,不定時保潔,每周沖洗一次;f、保持各樓層走廊干凈整潔;g、負責校園內垃圾的清理,日產日清,將垃圾送到垃圾庫傾倒;h、服從管理、服從安排,完成學校和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服務人員違規處罰細則:
(1)按時上下班制度a、遲到5分鐘內處罰5元,10分鐘內罰15元,30分鐘內扣罰當天工資,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
b、中途脫崗發現一次扣罰10元,30分鐘內扣罰當月工資,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扣罰3天工資。
c、早退一次扣罰10元,早退30分鐘扣罰20元,1小時以上扣罰當天工(2)不假不到崗位處罰每次25元,并按曠工處理扣罰三天工資,連續3天(含3天)扣罰當月工資,并辭退。
(3)上班偷工減料,不清掃到位留下死角,發現一次扣罰50元。
(4)辦公室組織檢查時,達不到標準、不干凈、不徹底一次扣罰10元。
(5)保潔服務時由于個人原因損壞物品、公共設施照價賠償,扣罰10元。
(6)對業主、來訪人員的詢問、不耐心、用臟話發現一次扣罰50元。
(7)對客戶投訴,經查實屬實者,按情節輕重處10元—100元罰款。
(8)向業主客戶索要小費者,發現一次扣罰100元。
(9)員工辭職須提前15天書面告知公司辦公室,經同意后方能離崗,否則扣罰半月工資。
人員管理制度(模板19篇)篇十九
為加強本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將銷售人員之業務活動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規章。
a)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銷售人員之管理,除另有規定外,均依照本辦法所規范的體制管理之。
b)權責單位。
(1)銷售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2)總經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工作。
2。一般規定。
銷售人員應依照本公司《員工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各項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規定辦理:
2。1。1。在總部的銷售部人員上下班應按規定打卡。
2。1。2。在總部以外的銷售部人員應按規定的出勤時光上下班。
2。2工作職責。
銷售人員除應遵守本公司各項管理辦法之規定外,應善盡下列之工作職責:
2。2。1部門主管。
(1)負責推動完成所轄區域之銷售目標。2)執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種事項。(3)督導、指揮銷售人員執行任務。(4)控制存貨及應收帳款。(5)控制銷售單位之經費預算。(6)隨時稽核各銷售單位之各項報表、單據、財務。7)按時呈報下列表單:
a、銷貨報告。
b、收款報告。
c、銷售日報。
d、考勤日報。
(8)定期拜訪轄區內的客戶,借以提升服務品質,并考察其銷售及信用狀況。
2。2。2銷售人員。
(1)基本事項。
a、應以謙恭和氣的態度和客戶接觸,并注意服裝儀容之整潔。b、對于本公司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應嚴守商業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不得無故理解客戶之招待。d、不得于工作時光內兇酒。e、不得有挪用所收貨款之行為。
(2)銷售事項。
a、產品使用之說明,設計及生產之指導。b、公司生產及產品性能、規格、價格之說明。c、客戶抱怨之處理。d、定期拜訪客戶并匯集下列資料:
a、產品品質之反應。
b、價格之反應。
c、消費者使用量及市場之需求。
d、競爭品之反應、評價及銷售狀況。
e、有關同業動態及信用。
f、新產品之調查。
e、定期了解經銷商庫存。
f、收取貨款及折讓處理。
g、客戶訂貨交運之督促。
h、退貨之處理。
i、整理各項銷售資料。
(3)貨款處理。
a、收到客戶貨款應當日繳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貨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繳收回之現金。d、不得以不一樣客戶的支票抵繳貨款。e、應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額度管制客戶之出貨,減少壞帳損失。f、貨品變質能夠交換,但不得退貨或以退貨來抵繳貨款。g、不得向倉庫借支貨品。h、每日所接之定單應于次日中午前開出銷貨申請單。
2。3。移交規定。
銷售人員離職或調職時,除依照《離職工作移交辦法》辦理外,并得依下列規定辦理。
2。3。1銷售單位主管。
(1)移交事項。
a、財產清冊。b、公文檔案。c、銷售帳務。d、貨品及贈品盤點。e、客戶送貨單簽收聯清點。f、已收未繳貨款結余。g、領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
(2)注意事項。
a、銷售單位主管移交,應呈報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之《移交報告》。
b、交接報告之附件,如財產應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
c、銷售單位主管移交由總經理室主管監交。
2。3。2。銷售人員。
(1)移交事項。
a、負責的客戶名單。b、應收帳款單據。c、領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項。
a、應收帳款單據由交接雙方會同客戶核認無誤后簽章。b、應收帳款單據核認無誤簽章后,交接人即應負起后續收款之職責。c、交接報告書由移交人、交接人、監交人共同簽章后呈報總經理室(監交人由銷售主管擔當)。
3。工作規定。
3。1。工作計劃。
3。1。1。銷售計劃。
銷售人員每年應依據本公司《年度銷售計劃表》,制定個人之《年度銷售計劃表》,并填制《月銷售計劃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計劃執行。
3。1。2。作業計劃。
銷售人員應依據《月銷售計劃表》,填制《拜訪計劃表》,呈主管核準后實施。
3。2??蛻艄芾?。
(1)銷售人員應填制《客戶資料管制卡》,以利客戶信用額度之核定及加強服務品質。
(2)銷售人員應依據客戶之銷售業績,填制《銷售實績統計表》,作為制定銷售計劃及客戶拜訪計劃之參考。
3。3。工作報表。
3。3。1。銷售工作日報表。
(1)銷售人員依據作業計劃執行銷售工作,并將每日工作之資料,填制于《銷售工作日報表》。
(2)《銷售工作日報表》應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閱。
3。3。2。月收款實績表。
(3)銷售人員每月初應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實績表》,呈主管核示,作為績效評核,帳款收取審核與對策之依據。
3。4。售價規定。
(1)銷售人員銷貨售價一律以本公司規定的售價為準,不得任意變更售價。
(2)如有贈品亦須依照本公司之規定辦理。
3。5。銷售管理。
(1)各銷售單位應將所轄區域作適當劃分,并指定專屬銷售人員負責客戶開發、銷貨推廣、收取貨款等工作。
(2)銷售單位主管應與各銷售人員共同負起客戶信用考核之職責。
(3)貨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貨,更不準以退貨抵繳貨款;但變質貨品可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退貨。
3。6。收款管理。
(1)有銷售人員收款,務必于收款當日繳回公司財務。
(2)銷售人員應于規定收款日期,向客戶收取貨款。
(3)所收貨款如為支票,應及時交財務辦理銀行托收。
(4)未按規定收回的貨款或支票,除依據相關規定懲處負責的銷售人員外,若產生壞帳時,銷售人員須負賠償之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