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組織內部的行為和管理而設立的一套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價值和意義不容忽視,以下是一些案例和數據,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一
一、為加強學校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學校成立傳染病防治領導組織,建立傳染病疫情絡,固定專(兼)職疫情管理人員、消毒人員,積極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二、學校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疫情管理人員為責任疫情報告人,學校領導、老師、學生等為義務報告人,責任疫情報告人和義務報告人發現法定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應在規定時限內,向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三、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農村于12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四、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疫情。
五、學校要進一步落實“晨檢、午檢”制度,對請假、缺課的學生要詢問原因,注意追蹤,確保對傳染病疫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六、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教育工作,采取開設健康教育課、設立宣傳欄、舉辦黑板報等多種形式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培訓。衛生部門要經常深入學校進行防病知識宣傳,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學校要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教室、宿舍要經常通風,設置防蚊滅蠅設施。食堂要講究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學生要合理營養、平衡膳食,加強鍛煉,提高身體素質。
八、學校堅持晨檢制度,每天早7:40上早自習時前10分鐘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及教室環境衛生、學生個人衛生。校醫負責全校的異常情況的排查。
1、班主任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
2、向衛生室老師匯報,衛生室老師診斷為疑似病人后及時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3、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
4、通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
5、校醫主管領導,超過3人要上報區衛生防疫站、教委。
6、對疑似癥狀者去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7、加強宣傳教育,安定人心,穩定學校秩序。
8、如發生傳染病除隔離病人外,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病人到過的地方進行消毒。
9、堅持開窗通風制度,每天派專人負責教室的開窗。
10、堅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負責對各教室、專用教室的消毒。
11、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著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休學者痊愈后要出示醫院證明并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二
一、積極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注重儀表,舉止文明。
二、積極遵守《小學生守則》,自覺使用普通話和文明用語,做到團結友愛禮貌待人,嚴禁打架罵人。
三、學生入校須遵規守紀,維護公共秩序,不得在校內追逐、打鬧和高聲喧嘩,保持校園肅靜。
四、學生入校須遵守《衛生制度》和愛護花草樹木,按時將自己負責的衛生區清掃干凈,作到一日兩清掃,花草樹木管理要及時,定期澆水除草。并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攀折花木和破壞美化綠化設施。
五、學生入校須遵守《校舍公物管理規定》自覺愛護公物,不在課桌及墻壁亂刻亂劃,損壞公物要賠償,敢于制止違反校園制度的人和事。
六、學生入校須遵守《安全公約》,做到嚴以律己。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三
外來車輛除送糧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不得入內。送糧車在廠區大門進行車輛消毒、粘貼封條,方可進廠,停留指定區域;貨物裝卸后,嚴禁停留,立即離廠。
外來人員由企業進行測溫、登記,從頭到腳消毒,全程嚴禁與廠區內職工近距離接觸。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四
1、疫情嚴重、反彈等期間禁止舉行各類現場會,班前教育、技術交底等活動分散開展;可以采取網絡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廣播等方式進行,減少集中召開的會議,確需集中召開的,選擇開闊、通風地方,參會人員全部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進入會場前后須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時,監督所有管理人員上班時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飯盒錯峰打菜,避免人員密集,餐廳每日消毒兩次,餐桌椅使用后進行消,餐具用品須高溫消毒,操作間保持清潔干燥,嚴禁生臺和熟臺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員密集場所定時噴灑消毒液,辦公區保持常通風。
5.在分包商生活區設置每日體溫測量點,上中晚一天三次測量工人體溫并建立體溫測量記錄6.所有人員用餐必須分時錯峰,管理人員在各自辦公室就餐,施工人員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員聚集。
7、epc項目部、分包商必須采購足夠的'防疫用品,并適時發放。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五
當前,全國多地出現新冠肺炎本土確診病例,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現就做好建設工程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如下: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深刻汲取外地疫情防控教訓,按照《關于全面做好建設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建安監字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進一步抓緊抓實抓細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堅決避免出現疫情防控漏洞。
各有關單位、各項目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續落實建設工程各項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加強重點地區來青返青人員管控,在建設工程各進出入口嚴格執行戴口罩、測溫、亮碼等規定;及時掌握人員流動情況,每天將進場工人詳細信息進行登記,建立健康檔案。
二是更加重視疫苗接種工作,要本著對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廣泛宣傳接種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勵項目施工人員自覺接種疫苗、提高接種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導項目施工人員應接盡接,盡可能地提高接種覆蓋率。
三是按規范開展衛生清潔、消殺通風工作,保持施工作業區、辦公區、生活區通風換氣,全面做好對重點部位和人員密集場所實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臺賬,并在消毒點公示消毒情況等工作。
四是嚴之又嚴、細之又細地抓好安全生產會議、班組活動疫情防控,最大限度減少施工現場人員聚集和橫向流動,取消室內聚集活動,減少集中組織會議,各類安全教育交底活動人與人保持1米以上距離。
五是加強疫情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完善應急預案,增加人員配置和設施配備,全面完善參建單位內部疫情防控體系,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強與轄區疾控機構、醫療機構聯系,及時報告疫情情況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置;做好防護消殺等物資儲備,做好疫情防控應急演練,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業和項目疫情防控應急救援綜合能力。
一是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關注重點地區疫情態勢,嚴格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中、高風險等疫情重點地區流入人員排查與管理工作方案》做好建設工地內人員管理,強化聯防聯控。
二是強化人員排查隨訪,各項目要配合屬地政府全面排查中、高風險等疫情重點地區進入建設工地人員及其親屬,及時、準確報告相關信息,全面配合做好相關防控措施工作;告知項目外出人員如實報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風險等級地區和高風險地區。
三是各項目要嚴格落實信息報告制度,務必根據工作實際,每日全面排查統計,發現密切接觸人員的,立即向轄區內安全監督機構報告,各區市安全監督機構收到報告后立即向市安監站報告,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按時完成核酸檢測,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一旦發現疫情,立即上報,堅決防止擴散蔓延。
全市建設工程各參建單位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多地發生本土疫情的嚴峻性,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強化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把各項措施抓細抓實抓到位,確保建筑工地不發生疫情。
全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工作形勢,明確工作重點,以全面做好中、高風險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進入建筑工地的排查和管控為重點,查找防控工作各個環節的漏洞不足,加強督導檢查,補齊短板弱項,嚴防疫情輸入蔓延。
全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檢查,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責令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青島市建筑市場主體考核管理辦法》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給予行政處罰、信用考核扣分處理。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六
1.“三分離”。住宿客人通道和員工通道應分離;有條件的實行車輛進出分離,一道門進、另一道門出;食品原料采購收貨儲存與使用應分離,采購收貨后立即轉移至儲存區域,使用時按需領取,并做好相關記錄。
2.“四必須”。必須嚴格實名登記、人證合一,及時上傳、報送信息,對疫情重點地區到(返)市未超過14天的住宿人員引導前往市、縣設立的愛心酒店住宿;進出人員必須實行一人一測一登記;員工返崗前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或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史的,必須落實居家隔離觀察措施;員工每日必須晨檢,出現發熱等不適癥狀的,督促其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3.“四不得”。對未佩戴口罩人員不得接待,體溫檢測高于37.3度人員不得接待(督促其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檢測),送外賣人員不得進入住宿區域,不得接待訪客。
(二)把好管理關。
5.“四個做到”。做到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做到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一消毒,做到布草裝袋、外包、清洗等環節按程序規范處理,做到設置廢棄口罩回收容器。
6.“兩個及時”。發現異常情況人員立即隔離,及時報告屬地衛生防疫部門和文化旅游部門,及時按屬地衛生防疫部門要求開展接觸者排查、消毒等工作。
(三)把好經營關。
7.“三個倡導”。倡導分散就餐(提供分餐、送餐服務),倡導在線銷售,倡導非現金結算。
8.“三個盡量少”。盡量少乘坐電梯,盡量少開空調(不開中央空調),盡量少開會議(倡導視頻會議、在線溝通,暫停人員集聚的大型會議)。
9.“三個要”。安保、保潔等后勤人員工作時要佩戴口罩,注意與他人保持一定距離;保潔人員工作時要戴一次性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具,工作結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員工作時要加強流動人員監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七
(2)嚴格按照教案規定時間、內容、方法講課。
(3)注意調動學生注意力,妥善處理課中出現的意外干擾,保證教學順利進行。
(4)教師要注重儀容教態,力求樸素端莊、從容大言、精神飽滿。板書工整、字體大小適中,布置合理。
(5)結束課后負責寫該班班務日志,注明學生出勤、紀律情況及教效果。語言力求準確、清晰、簡練、生動、通俗、邏輯性強、速度適中、語調應有抑揚頓挫。
(6)作好課后教學反思,及時總結本課得失并寫入教案。
(7)教務處在上課期間對教師課堂教學情況進行巡視,并及時做好登記,對違反教師上課紀律的行為根據管理制度作出嚴肅處理。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八
一、做好上課準備,預備鈴一響,每位同學應立即就座,準備好學用品,靜候老師上課;班長要督促檢查。
二、上課鈴響后,班長喊“起立”,師生立正互相問好;學生坐下后,副班長應向老師報告出勤情況,老師登記在出勤表上;下課鈴響,班長喊“起立”,師生互相敬禮后下課。
三、學生遲到,必須在教室門口喊“報告”,經老師允許后方可進教室就座。
四、上課坐姿端正、專心聽講,做好課堂筆記,積極思維,踴躍回答老師的`問題,做到腦到、眼到、耳到、手到。發言應先舉手,老師指名提問時,學生應該起立,回答問題用普通話。
五、做好預習、復習和作業:
做好預習、課后復習和作業,是鞏固舊課、上好新課的重要條件。
1、預習:今天預習明天的新課,弄清教材輪廓,劃出難點要點。
2、復習:復習時先回憶課堂教學內容后翻看筆記和課本,在理解基礎上,對公式、定理、概念等,該記憶的要及時背誦或默記。
3、作業:在復習基礎上,認真、獨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作業。
六、早讀和自修:
1、早讀時按規定讀語文或外語,不許利用早讀時間抄襲作業或做別的事。
2、自習課要認真讀書或做練習,不許喧嘩和吵鬧,要做到老師在和老師不在一個樣。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九
一、學生不得在教室內進行任何有礙教學的活動。
二、預備鈴響,立即歸位,準備好學習用品,靜候上課。
三、教師進入教室上課時,班長司“起立”口令,全體起立行注目禮,師生相互問好后坐下。遲到者要在教室門口喊“報告”待允許后方可進教室入座。
四、上課專心聽講,認真作筆記,積極思考,大聲答問。向老師答問或發問須起立,經允許后方可坐下。
五、上課時要穿戴整潔,保持正常姿勢。不準穿背心、短褲衩、拖鞋;不準披衣散扣;不準懸腳舞手、歪頭搭頸。
六、上課或自習要準時到堂,保持安靜。不準擅自離位、隨便進出;不準談笑和大聲討論問題。
七、下課鈴響,教師宣布“下課”,班長司“起立”口令,待教師離開講臺后,學生方可離開教室。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十
1.依據學校統一時間,按時上下課,不許遲到和拖堂。
2.上下課時,教師要和學生互致問候或互道再見。
3.不許無教案上課,不許隨意離開課堂。
4.進人課堂時不許化妝.戴首飾或穿顯眼的服裝。
5.語言.板書.行止要規范,身體力行,為人師表。
6.每節課講授時間限制在25—30分鐘之內,以25分鐘為宜,其余時間鞏固練習,反對滿堂灌。
7.原則上每節課都要提問并記分。每月進行一次單元測驗并記分。每學期每位學生最低記分:平均4次,單元測驗3次,其中期末各一次,共9次。最高不限。
8.講究教法和學法,注重雙基,培養能力,保證學生學會和會學。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前提下,強調效果,達到質和量的統一。
9.要尊重愛護學生,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師生出現矛盾后,處理時間不得超過一分鐘,其余留待課后處理。不許不給學生上課或末經批準將學生趕出課堂。
10.串課或補課必須經教務處批準。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十一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和地方衛生防疫相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態化學生請假、銷假制度。
1.事假: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直系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因學校有關部門委派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培訓、活動等需要請假的。
2.病假: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一)請假申請
1.學生在校期間應當按時參加學校培養方案規定和統一組織的活動,因故不能參加的,應當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書面請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請假,事后及時辦理書面補假手續,經批準后生效。
2.學生因病請假的,應當出具醫院診斷證明或者三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診斷書、病假證明等材料。
3.學生因事請假的,應當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學生因事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7天。
4.學生因學校、學院委托辦理公事,或者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等活動需要請假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應提供用人函說明用人事由,請假時長在三天以內,由班級輔導員所在班級輔導員簽署意見,并報送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大于三天,由班級輔導員簽署同意意見后,再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簽署意見后,到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學生因公請假,應當遵循“非必要不請假”原則,用人單位需正確貫徹第二課堂教育理念,在學生學業之余安排參加活動。
(二)學生事、病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1.學生請假須填寫《人文學院學生請假條》,并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同一事由連續多次請假的,須按累計請假天數履行審批手續。
(3)病假假時間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內,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內,由輔導員、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4)請假時間為三十天以上,建議休學處理
2.學生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前后,不得提前離校或者延遲返校。確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校或者不能按時返校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續假手續。
3.學生每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當前學期三分之一時間,超過三分之一學期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應當在批準的請假期限內按時返校,若請假期限屆滿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應當辦理續假手續;未辦理續假手續或者續假手續未獲得批準的,視為曠課,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三)請假要求
1.學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區以外市、縣的,學生須告知家長請假事由并征得家長同意才能請假,同時,學生家長須主動聯系輔導員,并向輔導員說明請假原因且同意學生請假的輔導員老師才能審批,學工辦審批蓋章并登記。
2.因防疫規定需要在校外治療或隔離的學生,按照防疫工作具體要求辦理復課、銷假手續。
3.學生請假外出,必須遵守公共場所相關規定,遵紀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請假學生,返到目的地后須向輔導員老師發短信或qq消息報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1.學生因事假時間屆滿后,應及時向班級輔導員履行銷假手續。由本人填寫并提交《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應按照疫情期間返校流程辦理,并由本人填寫《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同時須向輔導員老師提供醫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治愈證明材料一并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3.所有學生經過輔導員老師審核通過后方能參加教學活動。
1.學生請假申請條、請假證明等材料,輔導員應當記錄和存檔,同時學生所在班級班長、學習委員上課時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學生請銷假情況。
2.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1)未按照本辦法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獲得批準自行離校或者擅自離校的;
(2)請假時間屆滿,回校后未按規定辦理銷假手續的;
(3)請假時間屆滿后不能按時返校,不辦理續假手續或者續假手續未被批準的;
(4)虛構請假事由或者請假證明材料造假的。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十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及學校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學工作精神,進一步完善機制、細化措施、壓實責任,確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復工復學有序有效,現就規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心員工外出請銷假制度通知如下:
加強疫情期間員工外出管理與監督,是切實有效地降低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慎終如始地鞏固疫情防控良好勢頭的必然要求。中心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規矩意識,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外出請銷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島校區員工赴青島市外,東營校區員工赴東營市外)外出均須按規定請假,未經批準不得外出,不得擅離職守。
(一)請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時向中心請假。通過中心oa系統-審批流轉,填寫《教育發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外出請假審批表》,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核,中心審批后,由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匯總信息,報送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職工管理工作組備案,備案完成后請假人員方可出行。
(二)銷假
中心全體員工須嚴格按照《關于返青教職工落實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須及時向分管領導銷假,并向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報備。
(一)實行“誰審批、誰負責”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二)對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疫情期間管理制度(通用13篇)篇十三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學工作精神,不斷完善機制、細化措施、壓實責任,確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復工復學有序有效,現就進一步規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通知如下:
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是嚴守政治紀律和組織工作紀律的體現。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管理與監督,是切實有效地降低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慎終如始地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勢頭的必然要求。全體教職工要牢固樹立規矩意識,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外出請銷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均需按規定請假,未經批準不得外出,不得擅離職守。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凡因公、因私離開學校,赴外地(指離開西安市)應提前兩天辦理請假和報備手續。
(一)請假
1.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指離開西安市)需提前2天向部門負責人、分管(聯系)校領導及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校長辦公室)請假。
2.疫情期間教職員工嚴禁因私因公出國出境。
3.處科級干部外出請銷假審批程序按照學校黨委組織部相關通知要求執行。
(二)備案
各部門應全面準確掌握相關人員出行信息和動態,完善《西安體育學院疫情防控期間教職員工外出請假審批表》(可在學校oa系統人事處流程文件中查找),經部門負責人、分管(聯系)校領導及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校長辦公室)審批,人事處備案方可出行。
(三)銷假
教職工需嚴格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時向各部門負責人及分管(聯系)校領導銷假,并報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校長辦公室)備案。
(一)實行“誰審批、誰負責”制度。教職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二)對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