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完善需要不斷總結和調整,以適應組織發展的需要。掌握規章制度的正確理解和執行方法,對于組織的發展至關重要。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一
二、凡需購置的體育器材,應有體育組保管室提出購置計劃,經體育組審查,由校長批準方可購置。
三、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后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凡有損壞的,管理者可根據損壞程度、性質作出賠償決定。
四、課余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并按時歸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五、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六、學生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違者視后果予以教育,嚴重者報體衛領導小組處理。
七、室內保持干燥,搞好室內衛生,做到器材擺放有序,整齊、整潔。
八、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盜工作。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二
體育器材設備是學校的基本建設之一,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體育教學的正常進行和課外訓練活動的正常開展。
二、體育器材設備要按省教委頒發的'《廣東省中小學體育器材設施基本標準》的目錄進行分類、入帳,做到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每學期末清點一次,每年底與總務處對帳一次。
三、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定位定櫥,陳列有序。要保持室內整潔,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照射等工作。損壞的器材要及時維修,使器材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四、各種器材設備一般不外借。外單位借用,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出據借條,定期歸還。對私人一律不外借。
五、一切器材設備的領用和歸還均應辦理登記手續,并檢查器材的完好情況。對于損壞、丟失的器材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占用。
六、任課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一天填交“體育器材使用通知單”。保管人員應按時準備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檢查,確保體育課教學的正常進行。
七、所借器材設備在使用時,任何人不得擅自轉借或持物離開教練場地,如發現,保管人員有權收回,并提出批評。
八、保管人員如有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學校領導應當場監交,按帳點物,逐件交接。遇有帳物不符時,要查明原因。并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最后應由三方簽字方能生效。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三
一、音樂器材是學校進行音樂教學,開展音樂課外活動的必要設備,應按教學設備管理規范要求登記上帳入柜,做到帳、卡、物相符。
二、音樂教育器材存放要科學規范,注意防潮、防蟲、防鼠、防塵,注意日常保養、維修,保持器材的清潔。
三、教師要教育學生愛護器材設備,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凡丟失器材和非正常使用造成損壞,由當事人賠償。
四、教師因教學需要長期借用器材,應辦理借用手續,借用時間不超過一學期,如因工作需要,需繼續借用,必須重新辦理借用手續,嚴禁私自占有器材設備。
五、學生上課時禁止用手中的器材相互嬉鬧,防止以外事故發生。
六、音樂器材應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工作變更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四
嚴格按照借還制度借還體育器材,是我校上好體育課,搞好第二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及教職工鍛練好身體的重要保證。現將有關借還體育器材的規定公布如下:
一、體育器材面對體育教師上體育課及輔導課外活動使用。
二、按教學進度借用器材,由體育老師簽字方可借出,歸還時按原位置放好。
三、學生課外活動借,必須寫出借條由班主任簽字后方能外借,并應按時歸還。
四、丟失器材照價賠償,舊器材折舊賠償,故意損壞器材者加倍賠償。
五、學生課外活動借用視器材價格實行押金制。
六、無關人員末經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體育器材室。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五
一、音樂器材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器材、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編號、分類存放,做好賬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四、音樂器材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手續,并按時歸還。
五、做好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音樂器材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
六、做好音樂器材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使用完畢,做好使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六
一、衛生器材室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衛生宣傳教育工作,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掌握預防疾病的知識,提高健康水平。
二、器械、藥品要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注意防潮。
三、新購置的.器械、藥品,必須進行質量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衛生室。
四、設備、器械、藥品應建帳登記,定期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五、衛生器材室有關物品、器械要嚴格消毒,未經允許,一律不準動用。
六、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七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細帳,做好賬物相符。
二、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存放,擺放整齊。
三、注意器材室的通風及防火。
四、定期檢查物品,對易耗品及時辦理注銷、報廢手續。對丟失的物品及時登記,并報告總務主任。
一、體育課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課教師填寫“器材使用單”,并注明日期、節次、器材、數量等。
二、課外活動學生借用器材要有記錄,歸還時要檢查數量和有無損壞。
三、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要有記錄,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賠償,并有記錄。
四、對學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時要予以注銷。
一、教育學生愛護體育器材、設備。對體育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損壞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對有意破壞者,要根據損壞程度進行賠償。
二、借用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者,要根據損壞程度予以一次性賠償。
三、外借的'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并進行登記加以說明。
四、因責任人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損失外,加扣“教師發展評價”考核分10分。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八
為了保持的完整,減少損失和人為的損壞,經學校和體育科組全體成員的討論,制訂體育器材室保管、使用制度。
1.體育器材室由體育教研組長專人負責管理。
3.室內所有器材分類擺放整齊,及時造冊一式二份,交總務處一份。
4.借出的器材須及時進行登記,按時如數歸還。
5.充分發揮體育器材的作用,提高使用率,對損壞的'器材及時維修、整理,保證器材的完好。
6.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對于容易發霉的器材及時翻曬,延長使用時間。
7.為體育教師和班主任開展體育課外活動提供器材。
8.做好防盜安全工作,每學期初、未各進行一次財產清理無法使用的器材向學校總務處報損并登記,做出好新學期增添體育器材的預報及預算工作。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九
一、教學器材借用原則:
教學器材的借用首先保證教學和學校安排的演出、藝術實踐等的使用。
二、教學器材借用辦法:
1.樂器。借用最長以一學期為限。教師免費,學生交納一定的使用折舊費。
2.電教器材及光盤。電視機、影碟機、收錄機、光盤等借期為30天以內。所借光盤的總金額不超過200元,。由于外聘教職工流動性較大,對外聘教職工借用實行押金制度,交所借光盤總金額的兩倍押金。
3.體育器材。借期為1天以內。
三、教學器材的維修保養。
1.借用人員在向相關管理部門借用時應與管理員共同檢查教學器材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指出。
2.借用手續完成后,借用方在使用期內自行解決器材的維修保養問題。
四、教學器材的歸還和續借。
1.借用期滿,借用人員應及時持借用器材及借用手續到相關部門辦理歸還手續。
2.如需續借,再辦理借用手續。若借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歸還樂器或歸還時若樂器出現損壞,則按國有資產的相關規定賠償。
五、教學器材的租用。
其他教學設施、設備、器材指教室、排練廳內的門窗、桌椅、把桿、玻璃、鋼琴等。還包括電教室、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內的所有設備、器材。
1.自覺愛護教室、排練廳內及場地內的財產,桌椅板凳落實到個人,誰使用誰負責,實行學生個人責任制。損壞公物當事人要照價賠償,如查不出損壞原因,則由使用教室的班級全體學生負責賠償。
2.禁止在教學設施、設備、器材上亂刻亂寫亂畫,一經發現,將進行批評教育,后果嚴重者將嚴肅處理。
3.電教室、電腦室、多媒體教室內的教學系統必須按程序規范操作,不得任意毀壞刪改電教(電腦)主機內的系統文件及設備運行命令。安裝課件應用程序時嚴防病毒,以確保電教設備系統正常運行。一旦發現設備異常,應立即與相關管理部門聯系,不得強制使用,因使用不當造成教學設備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4.數碼攝像機。實行專人保管,專人使用的原則,由專人進行攝像,攝像機一律不得外借,由此引發的事故由攝像機的保管人員負責。學校有攝像任務時需提前兩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教學工作部,明確告知攝像地點、時間等內容,攝像任務按照遞交書面通知的.時間順序進行安排。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
體育器材室保管、使用制度為了保持體育器材的完整,減少損失和人為的損壞,經學校和體育科組全體成員討論,制訂體育器材保管、使用制度。
(1)體育器材室由體育科組長專長負責,體育教師輪流管理。
(2)嚴格執行學校財產管理制度。
(3)器材室所有器材分類擺放整齊,及時登記造冊一式二份,交總務處一份。
(4)借出的器材須及時登記,按時如數歸還。
(5)充分發揮體育器材的作用,提高使用率,及時維修、整理、保證器材的`完好。
(6)保持室內清潔衛生、通風,對于容易發霉的器材應及時翻曬,延長使用時間。
(7)協助體育教師和班主任開展體育課外活動。
(8)做好防盜安全工作,每學期初、中、末各進行一次財產清理,無法使用的器材報學校總務處并登記,做好新學期增添體育器材的預報及預算工作。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一
1、體育系辦公室應按學校要求做好體育資產登記工作,定期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2、器材保管員應嚴格執行體育器材管理制度,做好器材的保管和發放等工作。
3、體育教學、運動訓練與競賽以及課外活動、群體工作所需借用的體育器材,一律從體育器材室辦理借用手續。
4、上課時,任課教師提前到崗,在器材室登記所借器材品種及數量,由體育委員簽名領出,下課時由體育委員交還,經器材保管員清點后,注銷登記。
5、課外活動時間,在校學生可憑學生證或圖書借閱證到器材室辦理借用手續,所借體育器材必須當天歸還,星期五下午借出器材可延至下星期一早上9:30分前歸還。如超時歸還影響正常教學,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一定的處罰。
6、為了保證比賽和運動隊的訓練,貴重與精致器材不得借用。如正式比賽用的籃、足、排球、金屬橫桿、金屬標槍、木制比賽標槍等,如確實需要須經有關領導批準。
7、為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器材室投擲類器材一律不得借用,如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應由相關教師(班主任)辦理借用手續,并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8、體育教師、學校教職工和學生所借體育器材不得丟失和更換。若丟失和更換,一律原價賠償。平時上課、訓練遺失器材,由班(隊)集體平分原價賠償。
9、在教學、訓練競賽和課外群體活動中,正常使用出現的損壞,要及時填寫報損單,經相關領導簽字后才能銷帳,人為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10、易耗器材應在器材室存放,由器材保管員負責保管。器材存放規范、有序,貴重器材由體育系辦公室負責保管。
11、室外固定器械,體育系辦公室要經常留心檢查,如發現斷裂、傾斜、缺少構件等情況或其它危險跡象,應立即告示停用,并報告學校相關部門維修。
12、學期結束時,器材保管員要對器材室所有器材進行清查和盤庫,將結果登記在《體育器材清查單》和《體育器材盤庫單》中,經體育系辦公室核查后,對保管室予以封存。
13、器材保管員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器材丟失或更換,按所丟失或更換器材的購買價格,予以個人賠償。
14、學校體育器材專供在校師生教學、訓練競賽和課外群體活動使用,未經相關領導批準,不準借給私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領導批準。
15、器材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潔,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附:
體育器材使用登記表。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二
一、體育器材由體育老師負責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設備,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體育器材及設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賬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賬物相符。
四、體育器材及設備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辦理手續,并按時歸還。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六、做到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及時填寫體育器材及設備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保持常用器材、設備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師生借用做好借用記錄。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體育保管員必須保持室內衛生,器材室干凈明亮。
一、建立財產管理賬目,有嚴格的借用手續和賠償制度,并認真執行。
二、熟悉各年級的教學進度,根據教師上課需用器材,提前做好準備,保證上課正常使用。課結束后,要清點器材數量,發現短缺或損壞,及時處理。
三、經常打掃器材室,保持室內整潔。器材存放要得當、有序、搬運方便。并備有滅火器材。
四、經常檢查固定器材,發現損壞要及時維修,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對海綿墊對器材的防腐安置,經常檢查或更換存放位置。
一、教師或學生使用體育器材,屬正常損壞的要及時填寫報廢單。
二、如果是人為損壞的,要給予批評并視情況按原價或高出原價的數額賠償。
三、每學期清點器材一次,發現器材正常老化不能使用的,要及時填寫報廢單。
四、器材報廢必須經過學校主管領導的審核、簽字。每學期將報廢情況上報學校主管人員審批。
一、借用體育器材,必須愛護和保管好,以延長其使用壽命。
二、體育課上由任課教師填寫器材使用單,并注明日期、節次、器
材及數量。
三、課外活動學生借用器材要有記載,歸還時要檢查數量及是否有。
損壞。
四、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賠償并有記錄。
五、對學校教師借用器材,應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時要予以注銷。
六、在歸還時如有丟失、損壞現象應向管理員說明情況。如故意損。
壞丟失,應追究責任。
七、所借用的體育器材歸還后,要放回原處。
為了保持的完整,減少損失和人為的損壞,經學校和體育科組全體成員的討論,制訂體育器材室保管、使用制度。
1.體育器材室由體育教研組長專人負責管理。
3.室內所有器材分類擺放整齊,及時造冊一式二份,交總務處一份。
4.借出的器材須及時進行登記,按時如數歸還。
5.充分發揮體育器材的作用,提高使用率,對損壞的器材及時維修、整理,保證器材的完好。
6.保持室內清潔衛生、對于容易發霉的器材及時翻曬,延長使用時間。
7.為體育教師和班主任開展體育課外活動提供器材。
8.做好防盜安全工作,每學期初、未各進行一次財產清理無法使用的器材向學校總務處報損并登記,做出好新學期增添體育器材的預報及預算工作。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防災物品器材管理,控制費用開支,當遇見自然災害時能有效、合理、迅速的防范,根據光伏電站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第三條綜合事務員負責全場防災物品器材的采購、保管。負責防災物資器材的.驗收、入庫、發放與統計、保管等管理工作。
第四條各值和檢修班組設專人負責防災物品器材計劃申報、統一領取以及控制使用。
第五條光伏電站每月(年)要編制出下月(年)的防災物品器材費用使用計劃,報公司審批。
第六條實行每月月末各值和檢修班組將已經編制的下月計劃經光伏電站場長審批后報公司審批備案,由光伏電站按計劃實施采購并執行物品入庫和領用手續。
第七條若需采購臨時急需的防災物品器材,由班組專人填寫《防災物資申購單》,并在備注欄內注明急需采購的原因經班組負責人審定同意后由綜合事務員報場長審批同意后,實施采購任務。
第八條采購人員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及時了解市場商品信息,選擇對口適用,質量可靠,價格合理的防災物品器材。
第九條采購物品前由相關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實施采購任務。
第十條物品入庫:辦公用品入庫前,綜合事務員應認真檢查驗收,建賬登記,妥善保管,做到帳物相符;對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購人員負責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
第十一條防災物品器材領用必須認真履行手續,應填寫《防災物品器材領取單》后領用和發放,嚴禁先借后領的行為。
第十二條各值和檢修班組應按核定的防災物品器材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綜合事務員不得隨便使用、發放防災物品器材,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各值和檢修班組負責人同意。
第十三條核定的費用實行增人增費、減人減費,各值和檢修班組增人或減人,其費用由場長根據人員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各值和檢修班組因特殊情況需增加費用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批,經值長和檢修主管審核批準后,并報請場長增加該項費用。
第十五條嚴禁職工將防災物品器材帶出光伏電站挪作私用。職工離職時將所領物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第十六條只有在發生災害時使用防災物品。
第十七條防災物品器材被人為故意損壞,應由責任人按照物品價格賠償,嚴重者將按其他管理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八條防災物品器材使用實行季度計劃年結算,截止時間為每季度底和年終12月20日。由采購人出具報表,相關負責人審核。
第十九條非消耗性防災物品器材因使用時間過長需要報廢注銷時,使用人應提出辦公用品報廢申請,經值班負責人審核,并報場長同意后,到綜合事務員處辦理報廢注銷手續。
第二十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為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條本管理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四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維護保養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護保養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護保養。
一、為加強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的.維護管理:
1、建筑自動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后,公司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公司,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筑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運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并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運行二年后,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并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范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布置,并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濕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采取防凍、防曬、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銹蝕嚴重、壓力不足、干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并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公司或友鄰公司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xxx有限責任公司
x年8月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五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六
1、電教器材管理人員,應積極收集情報資料,及時購置、引進好現代化的電教器材。
2、電教器材要分類整理編目登記入賬,專室陳放,做到井然有序。對各專用教室的電教器材要落實專人負責。
3、電教器材室應保持干燥通風,室內應有消防器材。電教器材室做到防潮、防霉、防塵、防火、防銹、防盜、防酸堿。
4、結合具體電教器材的'技術要求,定期維護保養,保證完好率。
5、嚴格執行借用登記制度,電教器材使用以后,應及時歸還,由管理員驗收,并作登記。如有損壞,酌情賠償。電教器材一般限學校內部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學校電教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外借。
6、每學期對全校電教器材核查一次,將出借電教器材一并收回并做好保養、維修。
7、人員調整,須辦好交接手續。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七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小學器材管理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八
1了解民爆器材的性能、用途,熟悉產品規格、品種、儲存期及保管方法。
2庫房內民爆器材的儲存量不得超過核定的儲存容量。
3性質相抵觸的民爆器材,必須分庫儲存。庫房內嚴禁存放無關物品。
4庫房內的民爆器材儲存時,必須根據定按日期分期分批依次堆垛。堆垛邊緣離墻0.3米以上及堆垛邊緣之間的距離0.1米以上;高不超過1.6米(原則上堆垛不超過六層);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2米;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于0.8米,通道上嚴禁椎放任何物品。
5注意儲存物品的有效期限。對同品種、同規格的民爆器材要遵守發零存整、發舊存新,即先進行出的原則。
6嚴禁將不合格和合格品同庫存放。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產品,應單獨存放,設置醒目的“報廢”標志牌,并登記造冊,及時上報相關部門。嚴禁和常規產品同庫存放。
7對儲存物品實行動態管理,倉庫保管員必須于每日下班前進行民爆器材儲存的動態盤點清查,按日填制“動態盤點表”,確保帳物相符。
8一旦庫內發生民爆器材丟失、短少、被盜,倉庫保管員必須及時報告倉庫負責人,由倉庫負責人立即報告公司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
9庫房內設置溫度計、溫度計、保管員應定期測定溫度、溫度并認真記錄有關數據。保證庫房整潔、防潮和通風良好,杜絕鼠害。
10庫房內物品按定置管理要求堆放,倉庫應密碼落鎖。
11嚴禁向外部及無關人員透露爆炸物品儲存、吞吐情況。
12維修民用爆破器材倉庫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門窗小修可移至室外指定地點進行,庫房大修應將倉庫內的產品全部搬出,清掃干凈后方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