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內部的行為準則,它具有約束力和指導作用。在制定規章制度時,可以參考這些范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優化。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一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20xx.2。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二
幼兒園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首先,應制訂一套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則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員參考。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后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安排,定期向幼兒園各位保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講座,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
4、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5、在干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隱患。
6、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門負責人主要負責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匯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7、由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幼兒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8、有各班的班老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內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三
有關部門組織的活動,只要有一名學生參加,都參照本制度執行。為了加強學校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師生的安全,增強防范意識,學校經研究決定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要有完善的組織機構,要有安全保衛人員,要有必要的安全措施,要精心進行設計組織。對于小型的活動,也應參照執行。
二、每項活動,安全工作由具體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共同承擔。
三、學生進樓出樓,由活動主辦部門根據當次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指定管理人員組織師生疏散,確保人員正常疏散和安全。
四、學生外出活動,應當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每一個過橫道處、十字路口,都必須安排人員具體負責組織指揮。
五、集會及活動期間任何有任務的教職員工不得離崗、脫崗。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只要有一名學生沒有撤離,任何有任務的教職員工不得撤離。
六、學校或各部門組織的`活動,安全保衛人員無論安排與否,學校的保衛干事都必須組織保衛人員,跟隨活動的始終。
七、學校只要有學生在校學習活動,保衛干事必須全程保護。
八、假期學生返校活動,應有安全保障措施,保衛干事必須到校保衛。
九、正常上課期間,只要學生不離校,教師不得隨便離校。尤其是班主任不得隨便離崗或脫崗。
十、學校教師開會或搞活動期間,保衛人員、門衛不得離崗、脫崗,全權負責學生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外出活動需要乘車,必須對車的安全性能有充分的了解,必須檢查駕駛人員的有關證件,了解他駕駛車輛的技術,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及超載。
十二、任何突發事情一旦發生,任何一名教職員工都必須自覺擔負起安全保衛工作責任。疏散組、搶救組、通訊組等各組成員都要無條件地擔負起責任,在組長不在的時候,按順序依次承擔順延責任人的責任,負責組織相應的工作。
十三、做好活動前的動員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和注意事項,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十四、學校法人代表及領導班子集體保留對本制度的解釋權。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四
1)副總經理在總經理指定的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管理、改進員工的勞動條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業衛生狀況。
4)對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和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
6)抓好安全生產的獎懲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審批特殊動火證,組織參加重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五
1.夜間幼兒發燒或不適,要立即通知值班醫務人員及時處理,不得隨便給幼兒服藥。
2.每天對幼兒睡眠時的特殊情況服藥情況等要認真做好記錄。交班要交接清楚。
3.隔周清潔幼兒睡床及床柜。一周進行一次大清掃。
4.做好幼兒衣物的清洗和晾曬工作。
5.配合正副班主任和日班保育員做好對幼兒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和生活衛生習慣。負責全園幼兒及職工的保健衛生工作,貫徹“預防為主治療為輔”的方針。每學期制定保健衛生工作計劃,了解新入園幼兒的“三防”接種及體檢情況,定期做好驅蟲矯正和治療眼病,防治齲齒等工作。
6.全面了解幼兒生長發育情況,期末向激匯報。
7.負責每天晨檢,做到一看二摸三問四檢查,并監督指導教師做好午檢和晚檢工作。對患病幼兒及時做好妥善處理,指導體弱幼兒護理工作,發現傳染病,指導保育員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時報告防疫部門,爭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每月公布一次幼兒發病率,睜發病率升降原因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指導廚房人員搞好飲食衛生和檢查飲食用具消毒工作,指導各班做好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時檢查各班體育鍛煉及戶外活動情況,了解幼兒的進步和睡眠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9.負責保管醫務室一切物品用具藥物,做好衛生知識宣傳環境衛生飲食衛生和滅蚊蠅工作,協助后勤組長檢查評比落實各項衛生保健工作,按時送報表。
10.負責常備藥物的購買,每天按時送藥到班,為激代煎中藥,并照顧病兒按時服藥。
11.了解幼兒心理健康情況,對有不良習慣及心理障礙的幼兒,與班上的教師配合商討矯正辦法,并定期進行監測。
12.認真鉆研衛生保健業務,學習《規程》,以進一步了解掌握幼兒教育工作特點,更好地搞好工作。
13.定期對保教人員進行有關“幼兒常見病”的知識講授,定期在“激園地”專欄中介紹有關育兒知識及保健衛生知識。必須嚴格執行衛生部頒布的《幼兒所幼兒園保健制度》和省市區有關衛生保健制度。
14.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注意飲食衛生,兩餐間隔不少于小時;每日體育活動不少于小時;每日戶外活動不少于小時。
15.每學期全面體檢一次,每個月測量身高體重一次,每學期測視力一次,對弱視幼兒每個月測查一次;每學期驗血色素一次;每個月對幼兒身體健康發展狀況進行分析;建立幼兒健康檔案登記統計制度。
16.堅持晨檢午檢晚檢制度,發現疾病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17.新生入園和新工作人員到崗均要先做體檢,以后半驗血復查一次,發現肝炎和其它傳染病立即離校隔離和治療。
18.配合衛生部門做預防接種工作。
19.為幼兒提供合理膳食,每周制定帶量食譜,定期計算營養攝取量,每月召開膳食委員會。
20.每天保證供應充足的溫度適中的開水,每天起床后課間運動后提醒幼兒飲水,培養幼兒自覺飲水的習慣。
21.培養幼兒良好的大小便習慣,提醒幼兒每天大便一次。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六
1、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2、認真執行消防安全條例的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做好單位內部火災預防工作。
3、加強對幼兒活動室、午睡室、教師辦公室等人員密集區域的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災事故隱患。
4、經常檢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場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災發生。
5、按消防要求,在顯眼的位置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
6、嚴禁在園內焚燒垃圾等物。幼兒午睡室禁止點蠟燭、蚊香。
7、嚴格控制電水壺、空調等電器的使用,禁止使用電爐,防止電線超載引發火災事故。下班前要關掉活動室、午睡室、辦公室及各功能用房電源。
8、幼兒園重要場所如電腦房、伙房、檔案室等,嚴禁吸煙,杜絕火種。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兒午睡室、活動室等)安排專門人員定期檢查電器及電路設備,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防止因電路老化引起事故。
青華潛能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有值班教師巡查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教職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校園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校園內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校辦公室申請,校辦公室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嚴重的予以開除。其他人員不得施工。
三、火災預防措施
(1)幼兒園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園內消防重點部位。幼兒園在消防器材和設備配備上給予重點保證。
(2)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逐級向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3)園內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須保持通暢,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4)園內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不通過電工,私自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教學、活動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應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園內私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
(5)園內禁止任何人吸煙、使用明火。
(6)在園內舉行大型集會和活動,在地點選擇、人數額定、臨時電器線路架設、疏散通道等方面,應符合消防規定,保證安全。
(7)法定節日和寒暑假期間,應安排值班人員,要害部門和消防重點地點應加強值班,值班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并匯報,不得擅離職守。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園內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青華潛能幼兒園
2015年9月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崔紅梅 (責任人)
成員:江志濤 (安保及后勤工作)
王文 (業務助理)
王秀霞 (廚房管理人員)
各班級班主任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配合并協助幼兒園責任人做好園內消防安全工作,將制度要求落實到各個崗位。積極學習相關消防安全要求和規定,對于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通過協商研究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配合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的進行,并認真傳達和實施。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工作,加強對家長幼兒的消防安全教育。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幼兒園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小組成員必須參加會議。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2、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幼兒園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找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幼兒園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3、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納入幼兒園安全工作,對存在的重點問題做好記錄。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要每日進行防火巡查。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負責人,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擺放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按規范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滅火器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五)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和交接工作,工作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3、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4、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后勤理員負責,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后勤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消防器材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同時要做好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上報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2、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3、易燃易爆物品嚴格規定查驗,如無特殊需要不得進入本場所。
(十)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學習或研討。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
場時應切斷電源。
8、使用明火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9、園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幼兒園消防安全制度
啟明星幼兒園
2012年2月
幼兒園消防工作計劃 為了做好我園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的發生,保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認真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教職工、幼兒的消防知識培訓,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特制訂工作計劃如下:
一、組織全校教職工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使師生員工了解本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會冷靜處理組織人員疏散,會簡單的'自救辦法,靈活的進行自我救護。
三、每月組織消防安全檢查,重點部位堅持每日檢查、巡查制度,并建立安全隱患發現和處理記錄,加強復查,責任到具體責任人。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隨時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燈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五、組織教職工、幼兒開展一次消防演練,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六、加強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養護,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檢查。
七、使消防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計劃、有總結、有預案、有獎懲,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幼兒園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規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幼兒園園長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分工負責消防安全的副園長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兒園全體教工為義務消-防-隊員,并有權制止違反本規定的任何行為,有權維護消防設施有義務參加撲救和協助調查有關情況。
二、定期對幼兒教師、保育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組織幼兒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檢第一關,認真檢查、收繳幼兒帶入園中的火源,并嚴格保管。
四、因勢利導、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和防火知識教育,教育幼兒不做玩火游戲。同時,幼兒教師、保育員用的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六、幼兒園教室、休息室及活動室禁止煙火,嚴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辦公室禁止使用各類違章電器;及時更換老化電線;禁止亂拉私接電源線路。需要使用電器時,由班主任老師嚴格看管。
八、幼兒園室內裝飾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難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裝飾、裝修。
九、幼兒床位的擺放,橫向間距應保證大于60公分的通道、縱向應保證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門口不得設置門簾、屏風、桌、椅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兒童休息期間,老師必須陪同。
十、學校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
十一、電源線穿過悶頂時應穿金屬管做保護,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結構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燈、臺燈,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加熱設備和亂拉臨時電線,電源開關、插座等距地面不應小于1.5米,燈頭距地面不應小于2米。
十二、電氣設施(如電視機、空調機等)周圍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設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斷電。電視機的室外天線要安裝避雷器,窗簾不能搭在空調器上。
十三、廚房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使用電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員需在下班后進行消防安全巡視檢查。
十五、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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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著“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后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兒園消防安全負責人安排,定期向幼兒園各位保教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講座,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
4教育幼兒養成不玩火的習慣,不和成年人參與火災撲救。 5園內人員切記莫亂火種和煙頭,并監督陌生人亂扔。 6愛護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全體師生切記勿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園內或公共場所。
8記住園內或進入公共場所注意觀察消防標志,記住疏散方向。
9保持園內安全出口通道暢通。
10生活用火要特別小心,火源附近不要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定期檢查煤氣、水電。
11不超負荷用電,不用銅鐵線代替電路保險絲,發現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
12幼兒不得出入廚房,不得接近有火、有電、有煤氣的地方。 13園內裝修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發現火災速打報警電話119。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七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幼兒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二、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三、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
16.、疏散指示標志明顯。
17、幼兒園自動報警系統保持完好。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八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做好重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5.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6.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7.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8.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9.消防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每個員工都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對實行消防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1、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規、標準規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公司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6)組織制定符合本公司實施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7)推廣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8)配備、充實消防安全專業人員,保證消防安全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消防安全專業隊伍。
9)公司內實行的各級承包合同中,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消防安全技術指標、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
10)重視和不斷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安全和工業衛生狀況;重視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11)消防安全責任人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九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lom。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
第一條專職消防隊主要由消防安保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由各部門管理人員及員工組成,統一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第二條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對專職消防隊員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義務消防隊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第三條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每半年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可與單位的'滅次和疏散預案演練同時進行。
第四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要服從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第五條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及時進行調整、補充。
第六條對專職或義務消防隊的培訓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防火、滅火常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范圍;。
(二)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三)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
(四)火災現場的保護知識和要求。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一
四、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全體人員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三)應當持證上崗。
六、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七、單位每年可根據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組織開展有針對性地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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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二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組織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第一條 為加強消防工作,保障安全生產和基本建設安全,努力減少、消滅火災事故,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項管理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逐級負責制和崗位消防負責制。
第三條 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領導小組領導,由各部門領導負責。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經營和基本建設之中。
第四條 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對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公司保衛部。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公司保衛部安全員。
第七條 公司消防安全組織領導:
1、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安全生產部、技術設備部、業務部、行政辦公室、黨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為成員。
2、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技術設備部、業務部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第八條 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班組長,對本班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職工個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負責。
第九條 依據《消防法》的規定,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職責,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三
為確保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把消防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之中,制定如下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校長為學校的安全責任人,下設分管安全副校長,并由教師或保衛責任人作為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學校教職工成立義務消防隊。
2、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人人都明確“兩知一會”即知道火災的危害性,知道報火警,會逃生自救。
3、保障校內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狀況,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施安好率100%,并做好檢查檢查記錄。
4、教學樓的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安好。
5、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裝修。
6、加強易燃、易爆的危險品管理。做到實驗用品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和實驗教師同時負責保管,在實驗時教師必須事前向學生講明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7、圖書室、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保管室、計算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下課后要關好門窗和電源。
8、消火栓、滅火器、應急燈等消防設施設備要加以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嚴肅處理。
9、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地進行整改、維護、更換,確保安全。
10、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熱設備;嚴禁吸煙和私自亂接電線。
11、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有教育家屬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2、校內住戶使用燃氣、煤氣,要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鎖閥。
13、食堂液化氣罐和灶具應保持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4、加強日常安全檢查和巡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15、對因無視防火安全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文檔為doc格式。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四
(一)。
一、為加強我單位義務消防隊組織建設,提高義務消防隊的火災處置能力,制定本規定。
二、各部門根據自身情況成立義務消防隊。
三、義務消防隊設隊長1人,副隊長1至2人,由部門負責人擔任。
四、義務消防隊隊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2、組織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本單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演練;
3、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4、組織義務消防隊員檢查、熟悉轄區的消防安全設施情況;
5、發生火災后,組織義務消防隊員進行火災撲救,事后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火災調查。
五、義務消防隊人數不應小于部門總人數的30%,重點部位義務消防隊人數不應小于其總人數70%。
六、義務消防隊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2、向員工宣傳消防安全知識,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
3、認真學習消防知識,熟練掌握消防設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撲救火災中應服從指揮,堅守崗位。
(二)。
一、專職消防隊主要由消防及保安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員由管理人員及員工組成,統一由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負責管理。
二、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對專職消防隊員每月進行一次培訓,對義務消防隊員每季度進行一次培訓。
三、消防隊每半年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
四、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要服從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的管理、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五、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及時進行調整、()補充。
六、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防火、滅火常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范圍;
(2)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災現場的保護。
(三)。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對考核優秀者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五
1.社會單位的消防組織由本單位防火安全委員會領導,包括消防安全職責部門、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等。
2.消防安全職責部門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負責管理本單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落實消防工作計劃,消除火災隱患。
3.可以根據需要建立專職消防隊或志愿消防隊。
4.應組建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
5.消防組織人員應編制成冊,明確負責人,并隨組成人員的變化而及時補充、調整。
6.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人員應定期組織培訓。
7.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消防組織成員應迅速、自覺趕赴事故地點參與撲救工作,并在公安消防人員到達后,積極協助保護火災現場,維護秩序。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六
一、單位設立專職消防保衛人員和建立由員工組成的義務消防隊,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業務指導,單位專職消防保衛答員和義務消防隊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管理。
二、保安部全體保衛人員是專職消防保衛人員。
三、義務消防隊由各部門的負責人和年齡18周歲以下45周歲以下的員工組成。
四、保安部門對義務消防隊員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培訓和滅火疏散演練。義務消防隊員要服從保安部門的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五、根據人員的變化情況每半年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調整、補充。
六、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要熟悉防火、滅火知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的范圍;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火災現場的保護等。
七、認真貫徹執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和勸阻違反消防法規和制度的行為。開展防火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
八、發現初起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滅火器材撲救初起火災、搶救生命、疏散物資、維護秩序、保護火災現場。當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時,要迅速準確地提供情況,在火場總指揮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公安消防隊,協同作戰。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提高社會防御和撲救火災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會消防組織,是指除公安消防隊以外的其他承擔火災預防、撲救及社會應急救援工作的消防隊伍,包括專職消防隊和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社會消防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的領導,將社會消防組織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逐步增加投入,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消防組織,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鼓勵和支持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居(村)民委員會建立多種形式的社會消防組織。
鼓勵單位和個人捐助社會消防組織建設。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社會消防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實施監督、指導,具體工作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公安派出所應當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轄區內社會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
發展和改革、財政、經濟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工商行政管理、旅游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社會消防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
第六條社會消防組織及其成員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或者顯著成績的,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
第七條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城鄉總體規劃和消防規劃,組織建立專職消防隊。
經濟比較發達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經濟比較發達的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的實際需要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單位以及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旅游度假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大型商品交易市場,重要的車站、碼頭,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前款規定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的單位(核設施單位除外),由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經本級人民政府確定,報省、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九條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建立的專職消防隊,其選址、建筑標準、裝備標準、人員配備等應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執行。除縣級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外的其他專職消防隊建設,參照城市消防站的建設標準,可以單獨組建,也可以聯合組建。
專職消防隊建立后,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
專職消防隊不得擅自撤銷;因組建單位被撤銷或者分立、合并以及其他法定情形確需撤銷或者重新改造、組建的,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條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村)民委員會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建立由職工、居(村)民組成的志愿消防隊。
除本辦法第八條規定外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及高速公路、長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住宅區物業等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志愿消防隊或者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城市社區建設應當把消防建設列入重點內容,并把消防安全作為社區管理和服務的重點工作,建設與社區發展相適應的消防管理和服務網絡,組建志愿消防隊,切實做好社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志愿消防隊應當根據防火、滅火的需要,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志愿消防隊的建立及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一條專職消防隊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消防工作,有奉獻精神;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齡為18周歲至45周歲,身體健康;
(四)經過消防業務。
培訓合格,取得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上崗證書。
專職消防隊的負責人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應的消防專業知識和組織指揮能力。專職消防隊負責人的任免,應當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二條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確定人員,定期對社會消防組織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社會消防組織防御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將社會消防組織納入火災防救網絡,充分發揮社會消防組織的作用,增強各種消防力量區域協同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三條專職消防隊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承擔責任區域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普及消防知識;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建立防火檢查檔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防火標志;
(六)指導培訓志愿消防隊;
(八)定期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九)按照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四條志愿消防隊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協助做好消防工作;
(二)督促他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三)開展防火檢查,報告火災隱患,提出改正意見和建議;
(四)參與制定事故處置和滅火作戰預案,定期組織演練;
(五)參加火災撲救,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六)按照規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五條社會消防組織在防火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有權要求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及時改正;對不改正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當地公安派出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處理。
第十六條專職消防隊應當制定業務訓練計劃并組織實施。
專職消防隊應當嚴格執行執勤制度,落實執勤人員,完成執勤任務。專職消防隊的執勤、滅火、搶險救援、業務訓練,參照公安消防部隊執勤和訓練的有關規定執行。
志愿消防隊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業務訓練,提高撲救火災的技能。
第十七條社會消防組織應當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裝備、器材,確保完好有效。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泵等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每月不少于2次,并制作檢查記錄。
第十八條社會消防組織接到火災報警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調派命令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滅火救援。
社會消防組織在火災撲救、應急救援以及其他消防活動中,必須服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統一指揮。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前往執行火災撲救或者其他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任務時,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船舶以及行人必須讓行,不得穿插、超越。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消防車、消防艇迅速通行。
第十九條人民政府建立專職消防隊的,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人員聘用(招用)計劃。
其他專職消防隊由組建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單位消防工作實際需要確定人員,保證其正常運作。
第二十條人民政府建立的專職消防隊,其營房建設、器材裝備、人員工資福利等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其他專職消防隊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負責解決。
志愿消防隊的器材裝備、學習培訓、出勤補貼等所需經費,由組建單位負責解決。
第二十一條專職消防隊的組建單位應當與消防隊人員依法簽訂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間按照規定為其辦理各項社會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可根據工作需要或者消防隊員的年齡、身體等情況實行崗位輪換。
企業專職消防隊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不得低于本單位生產職工享有的平均待遇。
第二十二條社會消防組織應當配置完備的安全防護器材,保護消防組織人員人身安全,減少滅火救援中的人身傷亡。
第二十三條社會消防組織的人員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業務訓練、火災撲救、搶險救援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應當由組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解決醫療、撫恤等問題;組建單位無力承擔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解決。符合革命烈士申報條件的,應當按照規定申報。
第二十四條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應當按照特種車輛(船艇)上牌,安裝示警燈,設置專用標志。具體辦法由省公安機關會同省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執行滅火搶險救援任務的消防車、消防艇往返途中免繳通行費。
社會消防組織的消防車、消防艇,不得用于與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有關的正常必要的消防費用支出,作為企業的管理費用,按照規定在征收企業所得稅前予以扣除。
社會消防組織的營房建設、車輛購置等附加稅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規定予以減免。
第二十六條社會消防組織參加責任區以外的火災撲救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后,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一)被施救單位參加保險的,從保險公司償付的施救費中補償;
(二)被施救單位未參加保險的,由起火單位負責補償;
(三)保險施救費補償不足或者起火單位無能力補償的,由火災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償。
第二十七條對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未履行本辦法規定職責的,由有管轄權的機關或者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其他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專職消防隊接到火災報警或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滅火救援調派指令后,不立即趕赴現場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權處理的機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4月5日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浙江省義務消防組織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2號)同時廢止。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八
一、志愿消防隊員由校行政及各班主任組成,統一由校外消防輔導員負責管理。
二、校外消防輔導員對志愿消防隊員每學期進行一次培訓,臨時參加的義務隊員在開展活動前進行一次安全培訓,講解安全知識。
三、校外消防輔導員每半年對志愿消防隊員進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
四、志愿消防隊員要服從校外消防輔導員的統一調度、指揮,概括分工各司其職,名負其責。
五、根據人員變化情況,校外消防輔導員對志愿消防隊員及時調整、補充。
六、培訓的主要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火災報警的基本知識;
3、防火、滅火常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范圍。
4、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5、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
6、火災現場的保護;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加強消防工作,保障安全生產和基本建設安全,努力減少、消滅火災事故,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項管理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逐級負責制和崗位消防負責制。
第三條消防工作由公司消防領導小組領導,由各部門領導負責。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經營和基本建設之中。
第四條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主管安全副總經理,對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領導下,具體實施和組織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職能部門:公司保衛部。公司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公司保衛部安全員。
1、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任組長,安全生產部、技術設備部、業務部、行政辦公室、黨群綜合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為成員。
2、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公司消防安全領導小組下設公司消防安全辦公室于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技術設備部、業務部其他工作人員為成員。
第八條班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班組長,對本班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職工個人對本崗位消防安全負責。
第九條依據《消防法》的規定,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全面履行法律賦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職責,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消防安全。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幼兒園消防組織管理制度范文(20篇)篇二十
一、專職消防隊主要由消防及保安人員組成,義務消防隊員由管理人員及員工組成,統一由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負責管理。
二、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對專職消防隊員每月進行一次培訓,對義務消防隊員每季度進行一次培訓。
三、消防隊每半年組織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進行一次滅火疏散演練。
四、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要服從管理公司安環辦消防隊的管理、統一調度、指揮,根據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五、根據人員變化情況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員及時進行調整、補充。
六、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防火、滅火常識,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適用范圍;
(2)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火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及逃生方法;
(4)火災現場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