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規范雙方權益、明確責任和義務的重要法律文件,它在商務活動中起到約束和保障雙方權益的作用,我們需要簽訂一份合同協議了吧。接下來是一些行業內通用的合同協議模板,可以幫助大家進行起草。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為進一步明確企業經營者和職工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協調雙方之間的利益關系,共同努力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工作委員會代表各中小企業全體員工與各中小企業法人代表簽訂《中小企業集體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對已建立工會組織的中小企業經營者和全體員工均有約束力,是企業經營者、工會和全體員工必須共同遵守的勞動關系準則。企業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二條企業應當尊重并支持企業工會依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企業工會應當支持企業行政依法行使管理職權,組織員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民主平等協商等途徑和形式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勞動紀律,履行《勞動法》和企業規章所規定的義務。
第三條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權利。
第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企業和企業工會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一方和雙方可提請______區勞動爭議協調組織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和提出訴訟。
第五條企業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企業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第六條企業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并根據企業效益逐步提高職工工資。
第七條企業應按規定發給職工必備的勞保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做到安全生產。
第八條工會有權監督企業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措施,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第十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______區域性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生效。經企業方代表和工會方簽字蓋章報勞動部門、_______區工會。本合同生效后,各方所屬的成員單位應當向各自單位的全體員工進行公布。
第十三條本合同壹式____份,每個企業一份、工會一份、報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二
第二十一條按照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有關文件和分局有關獎懲規定,制定本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并以此為依據決定對職工進行獎懲。獎懲制度的制定有工會參加并經廠職代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二條對于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辭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事先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意見,聽取被處分人申辯,然后由行政作出決定,工會認為處理不適當的可以提出異議,與行政協商解決。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三
第二十七條企業違反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條款,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法律法規以外的損失,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報告,請求上級處理。
第二十八條工會不是集體合同的主體,不承擔集體合同規定的經濟、物資責任。工會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職工違反本合同應承擔一定范圍內的責任。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四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稱簡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職工聘用。
第五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公司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建立企業內部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規范企業與工會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業凝聚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法規,由縣煙草公司(以下簡稱局)與縣總工會(以下簡稱工會),雙方代表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則,平等的原則,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利益的原則,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原則。
第三條本合同有關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勞動工時、勞動保險、勞動保護、職工培訓、職工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條款,應不低于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六
第七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和哺育期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八條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哺育時間視為正常勞動時間,工資按-------工資加補貼執行。計劃生育假期間待遇按國家計劃生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一條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變更合同;
{1}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法律法律有沖突的。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補充,完善和變更部分條款的。
第二條在下列情況下可以終止合同。
{1}合同期滿;
{2}因不可抗力致使企業不能恢復正常經營生產,合同難以履行時。
第三條在下列情況下可以解合同;
企業發生關、停、并、轉、抵、租、破、賣,原合同內容不適應時。
第四條合同期滿---月前,合同雙方應協商擬訂新的集體合同或協商集體合同的續訂。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均需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履行手續后方能生效。
第八章?雙方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本合同對企業、工會和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工會和全體職工均應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項條款。
第二條企業要求全體職工努力完成企業經營針、生產、效益目標。企業履行合同中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及成年工特殊保護等款的義務。
第三條企業保障職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
第四條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各項。
規章制度。
其中勞動人事、勞動分配、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全員。
制方案及企業經營方針、奮斗目標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企業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努力實現。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時,應提前30天向工會的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方可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錄用人員時,應優先考慮錄用被裁減人員。
第六條工會應教育職工努力完成勞動生產任務,提高企業經濟效益,開展勞動競,提高文化素質、職企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的職企業道德,推進企業文化建設。
第七條工會應努力動員職工完成工廠制定的目標任務。
第八條工會對企業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應予制止的糾正。
第九條工會對違章指揮,有損職工安全的行為要求企業有關部門予以糾正和認真處理。
第十條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工會有權要求企業有關部門予糾正和認真處理。企業應支持工會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工會開展各種活動提供物質和經濟保障。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時;企業不得隨意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調動時,應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或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會議達成的協議,應記錄在案,并向職工公布,經報勞動行政部門及上級工會認可后,產生法律效力,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備查。
第二條本合同及附件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則執行。
第三條本合同的監督檢查由雙方瓦派代表,會同有關部門每半年檢查一次,促進合同的正式常履行。
第四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為-------年。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12份,雙方各持3份,分別---------勞動人事局-------總工會3份備案。
第六條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能過,雙方簽字,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按昭法律、法規規定生效。
雙方代表。
職工方?????????????????????企業方。
首席代表???????????????????首席代表。
年?月??日。
來源:遼源市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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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七
本合同內:
1.1“雇員”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員,但不包括合資合同第46條所述少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中方高級管理人員。
1.2“主管人員”指任何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行使主管職能的任何雇員。
第二條職責。
2.1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義務。
雇員應勤奮地履行其職責并努力促進公司的業務,公司應就雇員的勞動向其付酬,并促進雇員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員的文化生活。
2.2雇員的具體職責和義務。
(a)每個雇員的責任將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會和總經理隨時代表公司予以確定。
(b)每個雇員必須按照其主管人員指示盡最大的努力認真執行任務,與主管人員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及公司頒布的工作規章的規定。
(c)所有雇員必須遵守以下各項:
(i)小心操作交給他們的設備和工具;。
(ii)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與其它雇員隨便來往;。
(iv)受公司雇用期間,除經公司批準,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v)避免有損公司聲望、名譽或業務的行為;。
(vi)未經同意,不得為個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錢或財產。
(d)鼓勵雇員提出改進公司經營的意見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安全、工作環境、產品質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見和方法,提出值得受獎勵的意見或方法的雇員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金或獎勵。
(e)除經公司管理部門明確授權,雇員無權亦未被授權為公司或代表公司達成任何交易或訂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為。
2.3公司的具體職責。
(a)公司將尊重雇員的人格和個性,并在可能的情況下,為其安排與其能力相適應的任務。公司將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
(b)公司鼓勵管理部門、主管人員和雇員之間的和睦關系,并適時頒發公司業務有秩序進行所必須的工作守則。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條和與雇員個人簽訂的個人勞動合同所述發給雇員基本工資和提供補助。
(d)公司應按《合資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積極支持工會工作,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2%)撥交工會經費,該筆金額應作為公司開支。工會可以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e)公司將為雇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所、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狀況相適應的福利待遇。
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和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條雇用手續。
3.1公司作為中外合資企業,根據有關法律享有企業自主權,有權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職工。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3.2公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公司招聘雇員的標準和人數。
3.3公司招聘計劃和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4公司雇員成為公司正式雇員前應合格完成六個月的試用期。
3.5公司將與雇員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格式附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a。
3.6職工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前,公司和工會應指導雇員明確個人勞動合同載明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
3.7從北齒轉入華-納的職工,其在北齒的工齡應視為在華-納的工齡。
第四條工作時間、節假日。
4.1工作時間。
(a)公司董事會決定基本工作周,以適應全部生產能力。
(b)雇員正常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c)公司可隨時更改雇員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動雇員工作日的起始和結束時間。由于工作需要,經以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在特殊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適用法律許可者除外。
(d)公司應嚴格控制雇員加班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情況。
(e)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為保障雇員健康,工會可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f)雇員必須按公司工作規章規定的程序報告每天出勤情況。任何雇員由于個人原因擬遲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
遇有緊急情況不可能事先批準,雇員應盡快報告緊急情況的性質和未能提早報告的原因,但最遲應在復工時立即報告。
4.2節、假日。
雇員每年享有下列法定節、假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可適當增加節、假日休息天數)。
元旦(一月一日)………………………一天。
國際勞動節(五月一日)………………一天。
國慶節(十月一日)……………………二天。
春節………………………………………三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4.3有薪假期。
(a)受公司連續雇用滿一年的職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對有貢獻的的職工可適當增加休假天數。
(b)經公司批準,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4特殊性質的事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4.5病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6婚假、產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民法典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4.7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
家有喪事的雇員應立即報告其部門主管。
4.8探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但是享受探親假當年應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資格依適用法規享受探親假之雇員可由公司自行決定,并事先取得總經理批準后享用探親假。
第五條工資、補助和各項基金。
5.1公司有權根據有關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決定雇員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的分配制度,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慮消費、物價上漲的因素,應增加雇員工資。公司制訂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5.2董事會根據資格決定中方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5.3雇員有資格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津貼、獎金和福利,以及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補助。
5.4公司將根據董事會制訂的方針,按雇員的工作表現和對生產的貢獻以及公司的效益,決定是否發給獎金及獎金數額。
5.5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對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費。對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費。對在節假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費。如果雇員因未在正常工作時間認真自覺履行其工作任務而需加班,公司不發給任何加班費。
5.6公司應支付法律規定的任何其它金額,包括病假工資和節假日工資。
5.7支付雇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其它稅賦或費用,該稅賦或費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由有關雇員本人負擔并由公司扣繳。
5.8如果公司臨時停產,停產期間公司應向雇員支付停產期工資,金額相當于雇員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產超過一個公歷月,公司應決定采取相應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預期的措施。
5.9除第5.5條規定的費用外,公司將對下列費用負責:
(a)每一上班雇員的午餐費;。
(b)每一雇員工作服的費用;。
(c)本合同第7.5條規定的雇員責任保險費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給雇員的款項。
(e)按中方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元的標準向北京市財政局交納中方職工糧、油、燃料、副食、文教衛生和其他各項價格補貼費。公司評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后,除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醫療、福利費用和住房補貼以外,不再上繳國家對中方職工的各項補貼。
(f)根據《關于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公司和職工個人每月應交存工資總額10%作為中方職工住房公積金。
(g)其它符合規定的費用基金。
5.11公司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上述費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會通報使用情況。
第六條獎勵、獎金和補助。
6.1公司對雇員的出色工作,長期、忠誠的服務,對公司有益的行動和建議,給予表揚和嘉獎或給予公司認為合適的獎勵,這類獎勵可以用獎金辦法頒發。
6.2對下述特別情況,將發給下述特別補助:
(a)雇員結婚:人民幣200元;。
(b)雇員第一次生育:人民幣200元;。
(c)雇員由于長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幣400元。
(d)雇員父母亡故:人民幣100元。
6.3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發給雇員獎金:
(a)在達到生產目標、完成工作任務或增加生產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執行公司工作規章;。
(c)生產、技術的創造發明或改進生產方法和技術;。
(d)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或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e)提出有用的建議,并因此防止意外發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損失。
(f)其他應予物質獎勵的模范行為。
獎金和其它獎勵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
第七條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
7.1公司應遵守適用于合資企業的中國政府關于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的法規,以保證安全文明生產,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雇員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雇員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7.2雇員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公司負擔。身處有害環境的雇員可視情況增加體檢次數。
7.3雇員應遵守中國有關的安全法規,以及隨時由公司頒布的安全規則。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7.4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5如雇員因工業事故死亡或受傷,或嚴重職業中毒和發生其它引起傷害的職業事故,及時向公司的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及工會組織報告,并接受他們的調查和處理。
7.6公司負責購買全體雇員的責任保險。
7.7公司負責向職工提供勞保用品并制定勞保用品發放細則,此類細則應足以在任何氣候和工作條件下對工人進行保護。
7.8公司將執行中國政府有關合資職工的退休政策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認為適當的退休養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條處罰和解雇。
8.1解雇試用期內的雇員。
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8.2因故解雇和其它處罰。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員時,應提前三十天發給正式雇員和工會書面通知。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削減基本工資或停職等處分,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可以開除。
上述批評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員今后如何改進的情況。削減基本工資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并對其第一次違章扣取其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計薪期間因違章削減工資金額不能超過該計薪期間所發工資額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職指雇員停薪停職,為期不超過七天。
8.3由于傷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關病假的規定和制度;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對屬于下列情況,公司不會按8、2款規定解雇雇員。:
(i)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ii)員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iii)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iv)國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通知和備案。
公司解雇雇員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被解雇雇員,并報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8.5解雇費。
如果公司在集體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第8、2和8、3(a)款解雇雇員或雇員個人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未予續約,被解雇的雇員可根據其受公司雇用時間,每工作滿一年可領取一個月的公司平均工資,工作滿十年的雇員自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領取一個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資。雇員由于長期生病和因生產技術條件變化被解雇可酌情加發給雇員三至六個月實得工資。對開除的雇員不發給解雇費。
8.6由于公司違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嚴重違反合同侵害雇員合法權益,雇員提出辭職時,公司需按規定支付解雇費。
對于公司雇員的解雇、辭退或懲罰,須征求工會意見,有關雇員或就有關問題向公司陳述其立場。工會如果認為不合理,有權提出反對。工會可以派代表與代表董事會的管理部門磋商,尋求解決的辦法,但管理部門有作出終局決定的最終權利。如有爭議按12.2條執行。
8.8被解雇的雇員。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員應立即向公司歸還所有公司擁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權的文件、設備和其它財產。
第九條辭職。
9.1一般性辭職。
在第8.2條規定的前提下,要求辭職或退休的雇員在取得工會同意后,必須在建議的辭職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體說明有理由辭職的特別情況,對這類辭職的請求,公司不得無理拒絕。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9.2受過特別培訓雇員的辭職。
盡管有8.1條的規定,任何參加過公司出資培訓的公司雇員,如在受訓結束起五(5)年內從公司辭職,需向公司償付培訓費用,其金額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第十條保密、不競爭。
10.1雇員同意對獲披露的有關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生產管理過程和技術、推銷或財務資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客戶、產品、程序、業務和服務資料嚴格保密,未經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將其披露給公司內外任何人士,亦不將其用以與公司進行競爭或用作雇員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公司與雇員個人勞動合同終止時,雇員應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戶名錄、配方、財務報表或促銷資料歸還公司。
第十一條發明。
11.1本合同有效期內,雇員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藝產品或配方方面的發明(“發明”),該等發明應是公司的專有財產,雇員應立即將其披露給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文件),使公司擁有這些發明的產權和所有權。盡管有該規定,對雇員在工作時間外,在未使用或參考公司設施、機密資料或材料情況作出的任何發明而獲得的全部專利,雇員應有權保留所有權。
第十二條監督檢查和爭議的解決。
12.1監督檢查。
為保障勞動合同的全面執行,公司和工會將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勞動合同監督小組,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勞動合同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代表。雙方亦可應一方要求,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和協商有關公司和職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勞動糾紛。
公司內部出現的勞動糾紛應先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一方或雙方都可請北京市勞動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對仲裁結果不同意,該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臨時性人員的聘用。
13.1臨時性人員的定義,指聘用期不超過一年,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
13.2聘用程序,公司聘用臨時性人員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同意,由總經理決定后,簽發聘書。
13.3聘用臨時性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需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決定。
13.4聘用臨時性人員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釋。
解釋和執行本勞動合同時,雙方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合資企業合同和其它有關條例。
第十五條生效和期限。
15.1在本合同簽署后,雙方應立即將本合同報北京市勞動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于1998年月日到期。合同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五年。
15.3本合同內容如與中國政府的規定有抵觸,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構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雙方書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未盡事宜將參照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
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權代表于上述日期簽訂本合同,特此證明。
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北京華-納齒輪有限公司工會。
簽署人:____________?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總經理?職務:工會主席。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稱簡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職工聘用。
第五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公司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工會組織或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得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各類處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對方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公司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1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為3年。
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需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后確定。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中、英文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兩份,分別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副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八
第十六條負責制定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搞好職業培訓工作,并納入廠發展規劃中,同時布置,同時實施,同時檢查評比。教育發展規劃應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接受監督。
第十七條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職工必須參加廠安排的各類教育培訓,遵守廠制定的各項教育制度。廠對關鍵崗位實行崗位合格證制度,凡考試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實行試崗、待崗。
第十八條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設施。
第十九條要加強對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水平,按規定每年提取離退休人員專項管理費,幫助離退休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條每年應將福利基金提取的總數及安排、使用情況向工會通報,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九
為深化企業和工會的改革,適應新形勢,進一步支持和確立廠長在企業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更好地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企業活力,全面完成今年的生產經營承包目標,廠工會與廠長共同簽訂此兩保一超合同書,以相互支持,共同遵守。
一、“兩保”
(一)工會方面。
1.保證支持廠長在企業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保證廠長對企業生產、技術、經營、財務開拓全面負責、統一指揮的順利進行。
2.保證廠長交給各部門的生產經營分解目標的順利實現,開展以“五個一”為主要內容的立功競賽活動,組織四次大賽,進行崗位技術練兵活動。
3.積極開展技術協作活動,承接廠內外技術攻關項目,提高職工技術業務素質,保證完成技協任務20萬產值。
4.協助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職工勞保福利安全方面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定期組織檢查,加強安全教育,預防各類事故,保證職工安全。
5.定期組織職工就生產、勞動、生活、福利等職工具體利益同廠行政領導進行民主協商對話,共同學習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增強職工對宏觀經濟及工廠有關措施的理解,增強廠行政對職工實際困難的理解,維護職工各種合法權益,調動職工積極性。
6.保證開好全年兩次的職代會,組織職工積極參政、議政,說主人話、為主人事、當主人家,討論決定職工福利方面的重要問題,定期組織評議干部,組織職代會各專門委員會監督和檢查職代會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
7.保證圍繞生產經營目標和每季度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如黑板報、快訊、廣播、一句話新聞等,表彰先進,鞭策后進,促進生產。
8.協助行政動員職工顧全大局,服從調動,遵紀守法,增產節約,革新挖潛,出滿勤,干滿點,爭創高指標,開創新紀錄,提高經濟效益。
9.圍繞生產經營,參加生產經營大調度會,協調各部門之間的相互關系,協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矛盾,努力為行政排憂解難。
10.圍繞兩個文明建設,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各種形式的文體活動,辦好職工之家,把職工的熱情投入到生產經營工作之中,為完成工廠22項奮斗目標而努力工作。
(二)廠長方面。
1.保證今年實現產值1000萬,上交利潤61.65萬,增收節支177.5萬,爭創省級先進企業,完成企業22項奮斗目標,保證給全廠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職工晉升一級效益工資。
2.面對市場需求,搞好商品經濟,增產節約,開發新產品,依托優勢,在國內各地開拓經營新局面,發展外向型經濟,完成今年承包目標任務,保證全廠職工年收入平均不少于1569元。
3.保證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同時,大力支持工會開展職工技協活動,鼓勵職工勤勞致富,努力創造良好條件,為職工多辦好事。
4.保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保護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等法律、法規和條件,定期檢查,預防各類事故發生,改善職工生產條件,保證職工身體健康。
5.要愛護關心職工,保證鑄件、露天場地、鑄造和大車件車間改造、基建器材庫房、漆工改造以及一、二、三、工裝、大件、漆工的環境改造工程進度,重建招待所和職工食堂,改造部分職工宿舍,改善單身宿舍,按計劃進行生活區道路的修理和綠化工作,改善用水條件。
6.認真貫徹職工代表大會條例,按照《規范》要求,開好職工代表大會,保證職工代表行使條例規定的各項職權。
7.關心工會建設,支持工會獨立自主地開展各項工作,為開創工會工作的新局面創造各種有利條件。
8.對在兩個文明建設中涌現出來的先進標兵和生產經營中提前完成雙過半任務以及提前跨入1989年的職工給予重獎。
9.接受群眾監督,建立群眾來訪室,熱情接待職工,為職工解除后顧之憂,為基層熱情服務。
10.搞好廠區綠化和大樓花園化,完成職工之家的建設,增加文體設施,改善供暖條件,為職工創造優良的生產工作環境。
二、“一超”
合同書所定生產經營目標和職工福利目標實施超額完成后,有如下獎勵:
1.給生產經營工作中出色的職工多晉半級效益工資。
2.給在生產工作中提前跨入1989年的職工,每超一個月獎勵五元,以此類推。
3.給出色完成全年分解任務的中層干部多晉半級效益工資。
4.給每季度超額完成任務的中層干部一次性獎勵30~40元,車間、科室50~100元。
5.給廠長和工會主席各多晉半級效益工資,并增給廠級干部晉升半級效益工資名額三名。工會系統名額三名,以獎勵在完成目標任務中的有功人員。
6.獎勵廠長的生產經營團體600元,獎勵工會主席的職工群眾團體600元,獎金由成本列支。
三、本合同從廠長和工會主席雙方簽訂之日生效,合同既保證廠長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又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使廠長承包的生產經營目標同職工的具體利益更加緊密地結合超過,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如廠長一方違反合同書內容,應向職代會作檢查并扣發年度獎金50%,如工會主席違反合同內容,應向職代會作檢查,并扣發年度獎金50%。
四、此合同由黨委監督實施并檢查執行情況。
合同簽訂人:
廠長(簽字):___________。
工會主席(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
本合同由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稱簡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職工聘用。
第五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公司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工會在每年____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職工福利。
第十六條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七條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工會支持公司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條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需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勞動保險。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中國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二十條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二十一條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二條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三條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七章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公司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條例。
公司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公司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二十五條工會支持公司勞動保護管理,配合公司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工會發現公司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公司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公司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六條公司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七條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條公司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公司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
公司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九條每年夏暑季節,公司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提供必需的清涼飲料。在冬季,公司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條公司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三十一條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公司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三十二條公司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三條公司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
公司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
公司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三十四條工會組織或協助公司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九章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五條公司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
公司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三十六條公司對于模范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七條公司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公司作出決定。
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
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公司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得工會同意。
第三十八條各類處分和一次性罰款項目、額度,由公司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公司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公司承認并備案。
公司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十章合作與聯系。
第三十九條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和維護公司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公司正、副總經理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
對方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四十條公司正、副總經理或其代表可以應邀出席公司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公司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公司要求向公司通報工會開展的與公司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公司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公司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公司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本合同每年檢查1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四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變更。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r第四十五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公司支持工會開展的活動,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開展活動應在生產、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如有必需占用生產、工作時間活動的,應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公司應給予支持。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協商后確定。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中、英文本各兩份,雙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
本合同中、英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副本兩份,分別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__。
副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
主席:____________________。
副主席: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一
第八條國家法律規定的休息日,應當安排職工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等應按國家法規執行。年休假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有組織的安排休假。
第五章勞動報酬。
第九條在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增長的前提下,職工收入的增長原則不低于局公布的平均職工工資指數。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
集體協商雙方代表:_________。
企業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企業工會主席:_________。
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___協商首席代表: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___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
雙方開始協商日期:_________
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日期:_
雙方首席代表簽字日期: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企業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保障國家、市勞動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企業法定代表人及其指定的協商代表代表企業,工會主席及其經民主推薦的協商代表代表員工,共同組成協商組織,就員工勞動權益及企業生產發展等有關問題進行協商。雙方依法享受各自的權利并嚴格履行合同的義務。
第三條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應遵循平等協商的原則、合法的原則、保持穩定和諧的原則、權利義務對等及利益兼顧的原則。
第四條本合同依法簽訂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生效,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及員工個人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
第五條企業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員工利益的權利,支持工會依法獨立地開展工作。企業在決定有關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董事會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等重大事項,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員工的意見和要求,企業應充分聽取工會意見。企業制定各項規章制度,應以本合同為基礎,并征求工會意見或經職代會討論通過。
第六條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和經營者的管理權威,教育員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七條員工依法通過職代會(員工代表會)或工會組織參加企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應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員工應享有的民主權利;保障工會和職代會依法行使職權。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八條企業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兼顧國家、企業、員工三者利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并依照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向員工發放各項專項津貼、補貼。
第九條企業實行_______工資制度。企業工資標準、分配方式及其變更,由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決定,但須聽取工會意見,并提交職代會審議通過。
第十條工會每年初根據上一年度生產經營和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參考同行業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提出本年度工資增幅要求與企業協商。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的總體水平隨企業效益的增減而浮動,企業職(員)工代表大會在年初審定企業的年度工資計劃。年在崗員工人均收人_______元。
第十二條員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每月_______日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員工最低工資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本企業_______年度最低工資為每月元。
第十四條企業根據當月生產、技術指標完成情況,按照員工工作實績確定獎金標準,獎金以貨幣形式支付。
第十五條員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探親假、哺乳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企業應按規定支付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企業如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停產放假,每月發給員工本市規定的基本生活費,并享受國家、市政府規定的各種補貼。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條企業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十八條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員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十九條每年的設備檢修、生產工藝需要,發生自然災害,事故及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需要緊急處理、及時檢修,必須加班加點的,可由企業決定不受本合同第十八條限制,員工應服從安排。
第二十條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企業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一條企業執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和每周兩天休息日制度。員工婚喪假、探親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延長工作時間的補假制度按企業規定執行。
第四章保險福利。
第二十四條企業根據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的規定,積極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提取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五條企業保證員工依法享受退休;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或患職業病;失業;生育等保險待遇。
員工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第二十六條企業按國家的規定,提取公益金,用于員工的集體福利事業支出。企業提取的公益金使用方案和有關集體福利事項,應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七條企業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建立和完善員工補充養老保險制度,鼓勵員工積極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保險費標準,員工享受補充保險的條件和標準,按照本企業規定執行。
第五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八條企業應當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改善勞動條件作好特殊工種和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
第二十九條企業應當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堅持三級安全衛生教育制度和特殊工種的持證上崗制度。
第三十條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定期健康檢查。
第三十一條工會支持企業加強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工會發現企業行政方面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企業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二條員工發生工傷事故,企業應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工會有權參加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員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三十三條企業應當在每年夏季采取防暑降溫和冬季防寒保暖措施。
第三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并正確使用。
第三十五條企業和工會均有責任教育員工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六章女員工的特殊保護。
第三十六條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對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規定。做好女員工經、孕、產、哺“四期”安全衛生保護工作。
第三十七條女員工因懷孕、生產、哺乳,在規定的休假期間發給本人相應的工資,并享受國家規定的物價、取暖、洗理、書報、獨生子女等補貼。產假期間工資受本市最低工資保障。女員工懷孕三個月后按規定進行孕期檢查,檢查時間算作勞動時間,檢查費用和生產(含流產)費用按規定全額報銷。
第三十八條哺乳期的女員工經本人申請企業批準可以休哺乳假。哺乳假期滿,本人提出復工申請,企業應及時予以安排工作崗位。
第三十九條企業為女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婦科檢查。
第四十條企業堅持男女員工同工同酬的原則,凡適合女員工的崗位優先安排女員工。
第四十一條女員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工會應當給予支持,對侵害女員工勞動保護權益的責任人員,企業應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并給予被侵害女員工經濟賠償。
第七章技能培訓。
第四十二條企業建立員工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和與職業技能鑒定有關的制度。健全培訓機構,保證培訓經費和培訓時間。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有計劃地對在職員工進行技術等級培訓、適應性培訓和繼續教育;對新招聘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對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對從事技術工種的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按需要對下崗員工進行轉崗培訓。
員工在培訓期間,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四條員工教育培訓工作計劃和職業技能鑒定計劃要列人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第四十五條企業鼓勵員工通過自學提高自身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對經過自學取得高等教育畢業證書或在技術革新、技術攻關中取得優異成績者給予獎勵。
第四十六條工會協助企業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職業技能教育、開展崗位培訓和勞動競爭活動,不斷提高員工隊伍的素質。
第四十七條員工應積極參加企業及其所在部門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職業技能,增強自身素質。
第八章勞動合同與勞動管理。
第四十八條企業依法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有關規定,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員工應依法與企業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四十九條員工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違約,要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工會幫助和指導員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工會和企業都有責任告知員工實行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并幫助教育員工明確履行勞動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企業解除員工勞動合同,應征求工會意見,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勞動合同,工會有權要求重新處理;員工申請仲裁或是提起訴訟的,工會應當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五十一條勞動合同期限按照本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企業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勞動合同的簽訂程序、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條件,企業與員工在合同期內的權利、義務,依照《勞動法》、《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員工無過錯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期滿后,若本人提出續訂合同,工會可以幫助協調,企業在生產經營、組織結構等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一般應當考慮同意續訂。
第五十四條企業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按照《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程序執行。
企業依照本條款裁減的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時,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五十五條企業廠長(經理)對企業生產經營負有全面責任,對企業的生產指揮、經營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全面負責。
員工應服從領導,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五十六條企業依法制定勞動紀律和獎懲制度,并依據勞動紀律和獎懲制度對員工進行獎勵或懲罰。獎懲條件和程序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七條企業對員工做出開除、除名和辭退的決定時,應當依法定程序進行,并事先通知工會。
第九章合作與監督。
第五十八條雙方為促進企業的發展,維護企業與員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地合作。
企業領導和工會正、副主席每月召開一次聯席會,就涉及員工整體利益重大事宜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雙方遵守聯席會議所作出的決定。
第五十九條企業領導或其代表應邀可以出席企業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并向大會通報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工會正、副主席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
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六十條每月由工會召開一次有各方面員工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聽取員工對企業生產發展、員工生活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向企業領導層轉達。
第六十一條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行政方代表、工會方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
監督檢查小組每半年舉行一次會議,檢查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約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并有針對性地協商相應措施。
第六十二條建立定期的協商制度,重大問題,雙方協商代表有一方提議,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可隨時進行協商。
第十章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六十三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由于簽訂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雙方代表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內容。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
簽約雙方協商同意的;。
簽約時依據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或撤銷的;。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企業生產經營嚴重困難,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必須變更的。
發生上述任何情況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形成新的決議,報告職代會后,應在七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第六十五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終止:
企業被撤銷、解散或依法宣告破產;。
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第六十六條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應在七日內向審核本合同的勞動行政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第十一章履行合同中的爭議處理。
第六十七條在協商處理爭議期間,除個人嚴重過失外企業不得解除職工方協商代表的勞動合同。
第六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不協商、不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或在協商、仲裁、訴訟期間采取過激行為,對方當事人可申請有關部門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二章違約資任。
第六十九條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當事人都必須正確履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企業違反本合同給員工造成損害的,應按相應規定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第十三章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章附則。
第七十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協商新合同方案,新合同未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經企業職(員)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三份,副本_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副本報送有管轄權的市或區(縣)勞動仲裁部門備案一份。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后七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
企業(蓋章):____________企業工會(蓋章):________。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字):__工會方首席代表(簽字):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工會主席):____________。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三
(注:本合同系參考文本,可根據單位實際調整、補充)。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
工會名稱:
經濟類型:
員工總數:協商首席代表:
協商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職務:法定代表人。
首席代表職務:工會主席其他代表:
其他代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浙江省集體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為建立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職工(員工,下同)的合法權益,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程序,促進企業發展和三個文明建設,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集體合同是規范雙方當事人的行為準則,受法律保護,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企業的規章制度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三條。
工會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工會依法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發動和組織職工努力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教育職工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技術業務和科學文化素質。
第四條。
企業尊重并支持工會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的權利和地位,支持工會依法開展工作,按月(季)如數轉撥工會經費。企業制定和修改各項規章制度,討論或研究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應當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經提交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方可實施。
第五條。
依法參加簽訂生效的集體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履行。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簽訂。
第六條。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有權依法招聘員工。招聘員工應按照“先企業內調劑、后企業外招聘”和“條件公開、平等競爭、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辦理。甲方向社會招工的計劃、條件與實施情況應及時向乙方通報。
第七條。
甲方與員工遵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在簽訂勞動合同前,甲、乙方都有責任指導員工明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
第八條。
甲方與員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2規定執行。甲方解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應提前征求工會意見。
第九條。
甲方經濟性裁員須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和勞動部《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執行,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和勞動部頒發的《關于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第九條的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條。
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的,員工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員工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甲方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按勞動爭議有關程序處理。
第十二條。
乙方協商代表的勞動(聘用)合同期限短于協商代表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屆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調動其工作崗位和免除職務、降低職級。工會主席、副主席任職期未滿的,本人到期的勞動合同應延續至任期滿時為止,當事人雙方已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按照“企業確保工資總額增長率低于經濟增長率,員工平均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在年初根據國家有關工資增長指導意見和上工資水平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居民生活消費價格指數及其他相關因素,通3過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十四條。
企業本著效益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實行分配制度上的同工同酬。甲方在討論勞動報酬標準及其分配方式時,應有乙方代表參加。
第十五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向員工本人支付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員工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六條。
企業的最低工資標準為。
元。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企業,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嘉興市最低工資標準。職工在試用期的勞動報酬:。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七條。
甲方執行。
的工時制度。
第十八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的,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十九條。
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經與乙方和員工本人同意后進行,4并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向員工支付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
由于加班加點有可能損害員工身體健康的,或者無視職工正當理由、違背職工意愿、強令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的,乙方應當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交涉或抵制。
第二十一條。
以下部門和崗位(工種)根據其工作特點,經乙方同意并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二十二條。
甲、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參加基本社會保險,職工有依法享受保險待遇的權利。
(1)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甲方應依照政府規定終止與其的勞動關系,辦理退休手續。
(2)參加失業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3)參加醫療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法定的醫療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4)參加工傷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工傷醫療期間,甲方不得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工傷職工醫療期終結,被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退出勞動崗位,保留勞動關系,工傷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被鑒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5方不得無故解除或終止與其的勞動關系。
(5)參加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甲方不得無故解除與其的勞動關系。
第二十三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勞動能力經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該退出勞動崗位,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經鑒定為五至十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方除參加法定的社會保險外,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等情況,在財力許可得情況下,對職工實行下列補充保險: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社會保險的有關工作,有權對甲方依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二十六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執行。
(休假)制度。職工病假、工傷治療期間和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有關待遇,依照政府規定執行。乙方有權實施監督。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七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6生環境、設施、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制定各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崗位員工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自覺接受上級機關和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會法》要求,乙方應建立健全勞動保護監督檢查機構,監督和支持行政的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參與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按有關規定上報。
第二十九條。
甲方在酷暑和嚴寒季節應分別采取降溫和保暖措施,保證員工在良好環境下工作。
第三十條。
甲方按照《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執行對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
第七章職業培訓。
第三十一條。
各類技術工種的職工,上崗前必須培訓并遵循“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甲方應建立各類職業培訓制度,按國家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提高員工科學文化水平及專業技術素質。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甲方有計劃的職業技術培訓,努力提高勞動技能。
第三十二條。
甲方與脫產培訓員工應當在培訓前簽訂《脫產培訓合同》,明確培訓時間、專業、費用支出、為企業服務最低7年限、違約責任等事項。
第三十三條。
不脫產經過甲方職業培訓的員工,當依法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當事人賠償培訓費。
第三十四條。
甲方與員工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員工違約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八章集體合同的期限、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合同期滿前90日內雙方可協商續訂新合同。
第三十六條。
對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無規定的,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七條。
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商談。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修訂的合同應在修訂后的10日內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
(一)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修改或者廢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企業發生破產、兼并、解散等重大變化,致使集體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集體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者解除條件出現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條。
解除集體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
1、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協商,雙方各推薦。
名代表成立聯合監督小組,并訂立監督檢查制度,以監督檢查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2、甲方應組織經營管理人員經常性地監督檢查本合同履行情況,督促各單位履行各自義務;各單位應將履行情況,不能履行義務的原因,及時向甲方領導匯報,甲方以適當的形式及時通知乙方,以及時協商處理。
3、乙方亦應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和整改建議通知甲方。
4、職工代表大會對本合同的履行情況實行民主監督。甲方應定期向職工(代表)通報本合同的履行情況。
5、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在集體合同履行中的監督和協調作用。
6、接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集體合同規定,應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以及賠償。
乙方違反集體合同規定,由有關責任的職工承擔一定的經濟和行政責任,工會按工會章程和工會內部規章制度承擔有關道義責任。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
為規范集體協商行為,企業應建立集體協商制度。甲乙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必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由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簽訂后應在10日內由甲方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等材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乙方應同時將本合同(包括附件)及說明報送上一級工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四十五條。
生效的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并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全體職工公布。副本報上級行政管理機關、工會各一份。
甲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雙方行為,加強雙方合作,共謀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集體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協商雙方的代表依法產生,協商雙方具有平等地位,協商活動依法組織進行。
第三條本合同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勞動者個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本合同依法訂立,適用于本企業全體職工,對企業和工會雙方具有約束力,并要求實際履行。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上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企業尊重工會的合法權益,依照《工會法》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六條職工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教育和幫助職工服從合理的生產調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安全衛生規程,提高勞動技能,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二章勞動用工管理。
第七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工會有權幫助和指導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第八條企業與職工按規定可以簽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可在勞動合同期內確定一段時間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條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需延續勞動關系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協商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在勞動合同期內,企業或職工需變更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書面達成協議。
第十二條企業或職工要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企業依法裁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二)提出裁員方案;。
(三)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四)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
(五)公布裁員方案,與被裁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五條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合同糾紛,工會主席依法承擔該委員會主任職務。
第十六條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三章職業培訓。
第十七條企業根據本企業特點和條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對職工組織有計劃的培訓。
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八條企業安排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由企業負擔培訓經費,并于培訓前對職工培訓后回企業服務的最低年限和未達此年限的賠償責任等問題,與受訓職工協商簽約。
第十九條職工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會有權就職業培訓有關問題與企業協商。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二十一條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職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按第二十六條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內容)。
第二十二條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五章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于每年初根據本企業上一年經濟效益、同行業同類企業平均工資水平、市場勞動力供求狀況、居民生活物價指數等因素,召開會議,在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量內,協商決定企業年工資水平以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在崗職工工資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待崗職工生活費由企業自主確定(一般不低于當地失業金水平)。
第二十四條本企業工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并由企業和工會雙方協商確定。(工資集體協商)。
企業應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條本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擬定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企業工資調整,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向職工代表大會作調整工資方案說明;。
(二)企業提出調整工資的方案;。
(三)將調整工資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調整工資方案經審議通過后,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本企業職工工資的支付。
(一)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每月日為發薪日;。
(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耐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
4、婚、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5、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6、病假、事假、曠工的工資支付,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7、醫療期的工資支付: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企業依法為全體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其直系供養親屬應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
第三十條因工傷殘的職工,按照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
第七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三十一條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第三十三條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第三十四條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三十六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八章女職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條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應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條對女職工每兩年(或每一年)進行一次婦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經費由行政方出資。
第四十條女職工在經期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等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下同)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期應發給其基本工資。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按照有關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四十一條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后,嬰兒一周歲以前,其所在單位應保證其哺乳時間。
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應與女職工協商解決。
女職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由單位發給基本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二條按月發放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用品和女職工衛生用品,經費由行政方解決。
第四十三條企業在組織職工外出進修、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出國考察、掛職鍛煉時應考慮有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
第九章紀律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企業對遵守勞動紀律、完成任務好的職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具體辦法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可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依法追究賠償責任、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定制度》執行。
第十章本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前30日,企業和工會協商簽定新的集體合同。
第五十條企業和工會雙方根據人數對等原則,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檢查小組。每年6月和12月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簽約代表,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十一條企業和工會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變更本合同的條件、理由和條件。
(二)雙方在7日內組織協商,達成一致后,就變更本合同有關問題形成書面協議。
(三)將書面協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自審議通過之日起7日內,將協議書面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登記、備案。
(五)將經審查確認后生效的集體合同,在7日內公布實施。
第五十二條下列情況,企業和工會雙方應主動協商變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業被依法宣布破產、撤消的;。
(二)工會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有關責任。
(一)企業違反本合同規定,應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及其他有關責任。
(二)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三)對違約直接責任人,視其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第五十五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并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章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五十六條因本合同的內容、履行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等問題發生爭議,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召開協調會議,協商解決有關爭議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簽訂書面協議。
第五十七條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在本合同范圍內,涉及單個職工權益被侵犯的,工會可代表職工個人參加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第五十九條在解決本合同糾紛之協商、仲裁、訴訟期間,企業和工會雙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罷工、停產、閉廠等過激行動。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條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未明文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原則,由企業和工會協商解決。
第六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條件標準有新的規定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協商一方或雙方首席代表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條本合同由企業和工會負責解釋。解釋有歧義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四份,企業和工會各執一份,審查登記的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第六十五條本合同雙方簽章后,自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行生效。
企業(蓋章)企業工會(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簽字)工會方首席代表(簽字)。
(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工會主席)。
年月日年月日。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五
編號:
(試行)。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總工會。
目錄。
第八章女職工與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十二章變更、解除、終止、續訂集體合同-------------。
第十三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的處理----------------。
第十四章集體合同的監督和檢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職工一方和企業(含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為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發展和職工利益的提高,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北京市集體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確立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各項勞動標準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本合同對企業和本企業的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企業依法經營,認真履行本合同,尊重并支持工會工作,積極落實《企業工會工作條例》,依法按時足額撥繳工會經費,保證工會各項工作的開展。
第五條企業工會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組織職工參與企業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會教育職工自覺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愛護企業財產,保守企業秘密,愛崗敬業;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恪盡職守;積極支持和參與企業改革,自覺執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的重大決策和決議;立足本職,盡職盡責。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六條企業工資分配制度。
企業以崗位責任、勞動績效、經營風險為主要依據,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及國家勞動法律有關工資及職工福利制度。
企業工資分配制度遵循同工同酬、注重知識與技能、多勞多得、合法合規的原則,使工資與責任、利益和風險掛鉤。其內容包括職工工資分配原則、方式以及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具體分配辦法等,確保制度透明。
企業在制定和調整工資分配制度、考核分配制度等涉及職工權益的方案及實施辦法過程中,應聽取工會意見,其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工資制度。
企業針對不同崗位職工采取的工資制度有計時工資制(含職務工資制、崗位工資制、聘用工資制等)、計件工資制、年薪制和完成一定任務的工資制。
其他收入分配形式有:科技承包兌現、新產品利潤提成、科技成果和技術專利折價入股、固定基數考核、銷售提成等。
第八條工資性收入。
企業工資性收入有: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計件工資、加班工資、特殊工資、獎金(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等。
企業確定的工齡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津貼、補貼等按不同崗位組成職工的基本工資。
同一工種和崗位上工作的男女職工同工同酬。
企業實行年薪制、承包制、提成制等其他分配辦法,參照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工資支付辦法。
企業遵循按時足額、優先支付的原則,按月(小時、日、周)為周期支付工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發工資的,應當在工作任務完成后即時支付工資。
企業應當至少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一次工資。企業在每月----日(遇節假日、雙休日提前),以貨幣形式(可通過銀行)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和拖欠。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職工說明情況,并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企業超過30日無法支付工資,工會或職工代表可與企業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條職工工資增長機制。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并根據城鎮居民物價消費指數、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北京市和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企業勞動生產率等因素中任何一項的變化,與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簽訂工資專項協議,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調整機制,使職工工資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鉤幅度為: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職工工資增長-----%。
第十一條職工工資增長原則。
企業在經濟效益增長的情況下,按照工資分配辦法,將逐年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在工資增長過程中,對生產經營骨干、急需人才、突出貢獻職工予以傾斜;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產一線職工和技術工人的工資增長不得低于企業負責人工資增長幅度,逐步實現職工整體工資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條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全體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每月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標準,每月----元,每小時----元。并根據企業經營情況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變化每年進行調整。
第十三條企業人均工資水平。
企業上年度職工人均工資是------元,----年內將在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情況下,使職工年人均工資達到------元。
第十四條工齡工資。
企業工齡工資標準為每年----元,以當年12月31日為核算截止日期。
第十五條職務工資。
企業按照經營管理崗位的不同確定職務工資(有法律規定的除外)。企業行政職務分為:------、------、------等。企業黨群系統職務按照規定與行政職務相對應。職務以黨政任免通知為準。(職務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十六條級別工資。
企業在同等職務條件下,由于部門工作性質、職工任職年限、職工工作年限、職工技術職稱的不同,確定不同的級別工資。(級別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十七條崗位工資。
在崗位評價的基礎上建立崗位工資,同崗同酬、易崗易薪,根據崗位責任、繁簡輕重、工作條件等因素確定,包括工人崗位、技術崗位、一般管理崗位、后勤輔助崗位等,共分為----個等級,工資額在----之間不等。(崗位和崗位工資標準見附表)。
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年經考核合格可以晉升得到上一等級崗位工資。
第十八條技能工資。
企業為鼓勵職工學習掌握更多的技能,制定技能工資標準,以職工個人具備知識及能力為評價依據,以可測評或已具備的知識技能和學歷、職稱為評價標準,以企業是否聘用為確定原則。
工人崗位按照職業資格可以分為: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五個檔次。(各檔次工資標準見附表)。
專業技術崗位按照職業資格可以分為:初級職稱、中級職稱、高級職稱、正高級職稱等四個檔次。(各檔次工資標準見附表)。
同一職工同時具備兩個檔次的條件,按標準高的執行。
同一標準連續工作滿----年經考核合格可以晉升得到上一等級技能工資。
對企業生產經營產生較大影響,并取得直接經濟效益的技術進步及表現突出、成績卓著的特殊貢獻者,可以由企業技能評定委員會審定,報企業批準后晉級----個等級。
第十九條獎金(績效工資)。
企業依據經濟效益狀況、職工完成工作情況,核定職工考核期獎金基數和發放標準。(獎金基數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條計件工資。
企業與工會協商制定《計件工資崗位和工資標準》,根據職工完成任務情況核定發放計件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和工資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一條加班工資。
企業安排職工加班,所支付的加班工資標準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職工月加班工資基數可以由企業和工會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計件加班工資基數按照職工每日勞動定額標準予以核計。
第二十二條相關津貼和補貼。
企業的津貼包括:高溫津貼、全勤津貼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高溫津貼:室外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元標準;室內工作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元標準。指安排職工在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工作情況。
全勤津貼:倒班崗位----元/月,值夜班崗位----元/月,白班崗位----元/月;當月發生遲到、早退或脫崗----次以上以及請假----天的,不享受全勤津貼。
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執行國家規定(如井下、高空、野外、高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模津貼等)(具體標準見附表)。
各種補貼:伙食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服裝補貼、住房提租補貼等。
第二十三條勞動定額。
企業制定勞動定額標準,應與工會進行協商,確定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在同等勞動條件下的同崗位90%以上職工能夠完成的工作任務量為崗位勞動定額標準。
企業由于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勞動條件改變、人員調整、降低成本、原材料變化、增長工資等因素的影響,需要修改勞動定額標準時,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提出方案,并與工會進行協商確定。(勞動定額標準見附表)。
第二十四條其他規定。
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病休期間,當月實發工資在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不含勞模津貼),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待崗人員的基本生活費標準,在企業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按照不低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
試用期職工工資不得低于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等期間,所得工資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女職工享受產假、集中哺乳時間,計劃內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已婚職工)依法享受休假期間,產前檢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企業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內退人員的生活費支付按照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企業依照規章制度對違紀職工進行扣罰后,其每月工資在扣除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二十五條標準工時制度。
企業實行標準工時制職工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企業安排職工每天1小時的就餐時間,連續工作4小時內有15分鐘的工間休息時間。職工的就餐時間應當固定,連續工作5小時以內安排一次就餐時間。
第二十六條不定時工時制。
企業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一些部門和崗位的職工,以及工作性質特殊的職工在周六、周日工作,或晚上工作,或輪流換班,或在彈性時間工作,采用不定時工時制,須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工會。
第二十七條綜合計算工時制。
企業因生產特點需要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出部分應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企業須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并告知工會。
企業應在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與工會協商確定具體工作安排,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輪調等適當方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企業全年安排職工休息不少于-----天,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企業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需要機動作業,采用彈性工時的非全日制用工。企業實行非全日制用工職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累計不超過24小時。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職工,企業參照標準工時制與工會協商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工資標準,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天。
第二十八條加班安排的原則。
企業經與職工代表或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二十九條加班時間的確定。
平均每天工作超過8小時以上的時間;平均每周工作超過40小時以上的時間;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的時間。
第三十條加班程序和約定。
(一)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確定加班工作時間、人員和內容。
(二)如果企業未與職工協商,強迫職工加班加點,職工則有權拒絕。
(三)職工本人需要加班的,應征得主管部門審批,方能獲得加班工資。
(四)工會可以隨時查閱企業加班情況的記錄,并檢查職工倒休、加班工資的落實情況。
(五)對于超出法定時間并危害職工身心健康的加班,工會有權代表職工向企業和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第三十一條加班約定。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以外,還應遵守下列約定:
(一)企業除不可抗力因素和正常安排加班以外,職工在休假日被安排加班,除約定給予補休外,正常計算加班工資;加班時間少于4小時的,應當獲得不少于小時加班工資基數4小時的加班工資。
(二)企業要求職工在企業保持機動狀態,待命工作,而且職工不能自由來去的情況下,應當按照工作時間支付加班工資。
(三)對有損于職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超過法定延長工作時間或制度性延長工作時間的行為,工會有權代表職工予以制止。
第三十二條加班補休規定。
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安排補休的,應當在-----個工作日內安排職工休息;無法安排職工補休的,發放加班工資。職工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提出補休時間,如果職工申請補休的要求被企業拒絕,可以繼續保留這些補休時間一年有效。
第四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三十三條勞動合同制度。
企業依法規范用工行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與工會協商建立勞動合同制度。工會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招聘職工。
企業根據發展需要決定招錄職工,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合理、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招聘條件錄用職工。企業在制定招聘條件時,應詳細、具體、量化、有一定可操作性,并告知工會,便于企業招聘職工、考核試用期職工。
企業在制定招聘條件、招收錄用職工時,不能因為性別、民族、信仰、宗教、婚姻、年齡等因素的影響而出現就業歧視的現象。
第三十五條用工形式。
(一)本企業全日制職工。企業與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據勞動合同確定的工作崗位、內容、時間、標準等安排職工工作。
(二)勞務派遣職工。企業通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協議,招用勞務派遣人員在一些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工作。企業長期性的工作崗位不適宜招用勞務派遣職工,且勞務派遣職工數量不能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
(三)非全日制職工。企業針對季節性、臨時性、輔助性的工作,可以招用非全日制職工,雙方可以訂立口頭協議。非全日制職工數量不能超過職工總數的-----%。非全日制職工以小時計算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試用期。
(一)試用期職工因事假、病假等原因超過----天休息的,需延長相應天數的試用期。經過試用期后繼續工作的即為本企業全日制職工,其工齡要從錄用日期算起。
(二)企業在試用期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的,應至少在解聘前----天通知該職工,并書面說明理由。
(三)企業招聘時,曾經在本企業工作、試用期達到1個月或以上的申請者,應優先于其他人員被聘用。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期限。
企業根據工作崗位、工作要求、工作性質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三種。
職工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的訂立。
(一)企業制定和修改勞動合同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就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進行協商,并聽取工會的意見。勞動合同文本可以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
(二)工會應當向職工宣傳與勞動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幫助職工了解文本內容,增強職工履行勞動合同和依法維權的自我保護意識。
(三)工會對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簽訂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企業與女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
第三十九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采用書面形式記載,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工會應當監督變更勞動合同程序的合法性,幫助職工了解勞動合同變更的實質內容及今后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四十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企業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企業糾正。企業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二)享受醫療期的職工,醫療期滿仍未病愈的,應由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被鑒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合同,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病退、退職、退休手續;被鑒定為五至十級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三)國有企業在實施裁員過程中,裁減人員方案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四)企業裁減人員時,應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的;。
2、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4、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5、企業特困職工、困難職工。
(五)工會應當監督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保證解除程序合法、解除理由充分、職工有申訴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勞動合同的續訂。
工會應當監督續訂勞動合同工作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規范性,在企業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人數超過職工總數30%、續訂率低于80%時,應向勞動保障部門和上級工會匯報,確保企業勞動關系的穩定。
第四十二條其它約定。
(一)企業招用勞務派遣職工、非全日制職工在重要生產崗位連續工作----年以上,應安排本企業全日制職工接替該崗位的工作,或將勞務派遣職工、非全日制職工轉為本企業全日制職工。
(二)企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續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當事人雙方應就勞動合同具體內容進行平等協商。
(三)企業工會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限相當于其任職期間;非專職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員自任職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是,在任職期間本人有嚴重過失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除外。
工會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滿,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其工作崗位或者調動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變更工作崗位或者調動時,應當事先征得本級工會委員會和上一級工會的同意。
第五章休息休假。
第四十三條一般規定。
職工每周必須有一天的休息日。
職工各種假期遇國家法定休假日自動順延。
企業在五四、六一(子女14歲以下的職工)、重陽等特殊節日和少數民族傳統節日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職工休息----天,工資照發。
職工在病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育嬰假、探親假、事假、工傷假等期間的工資按照考核規定發放。
跨省市探親假的往返路費報銷,國家已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未作規定的,企業根據情況,酌情報銷----%路費。
第四十四條病假。
職工患病出外就診的,須在當日出示醫院開的病假條。
職工患病休假的,應于當日通知企業,并告知企業病假時間,上班后向企業出具病歷、醫囑和醫院開的病假條。
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長期停止工作治療或休養的,職工應提前-----日向企業提出申請,并提交醫生證明,企業根據職工的病情和參加工作的年限,及時辦理享受醫療期手續,準予病休。
第四十五條婚假。
職工本人結婚,可休----天婚假。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7—14天的獎勵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休假時間不含路程時間。
第四十六條喪假。
職工和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女、監護人死亡時,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職工----天的喪假。如需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喪假時間不含路程時間。
第四十七條產假。
女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時間。女職工產后身體尚未康復,不能按時返回崗位,女職工應向企業提交醫生證明,經核實,產假可酌情延長----天。
女職工放環后懷孕流產的假期按產假待遇處理。
第四十八條計劃生育假。
女職工享受計劃生育假。產假期間放置宮內節育器者,增加產假----天。
第四十九條育嬰假。
子女剛出生,男職工可連續休----天的育嬰假,如新生嬰兒患有身體疾病,男職工可提前----天向企業提供醫生證明,經審核批準,育嬰假可延長----天。女職工晚育的獎勵假可由男方享受。
第五十條探親假。
職工參加工作滿一年,與配偶、父母兩地分居(不在同一省市),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父母的探親假。
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為----天,不含路程。
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一次,假期----天,不含路程;如因工作需要,企業當年不能安排假期,或職工自愿2年探親一次,可以2年安排一次,假期----天,不含路程。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一次,假期----天,不含路程。
出境、出國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事假。
職工因私事需要辦理的,在不影響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可請事假。職工應提前----天向所在單位領導口頭或書面申請,全年事假累計不超過-----天。突發臨時性情況,應及時電話告知企業。
職工參加學生家長會、房管部門維修、房屋拆遷、因私社會考試等,可請假----天。
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配偶的父母患重病住院需陪同照顧的,職工應向企業提交休事假的書面申請,經審核批準,職工可以休----天事假。
因故不能按時返回企業,職工應提前----天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延長事假,如延長超過----天,應向企業提交書面說明,經批準,可繼續休事假。
第五十二條工傷假。
職工在工作時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接受工傷醫療的,可申請工傷假,經醫務部門鑒定,負輕傷的,工傷假不超過6個月;負重傷的,工傷假不超過12個月;如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適當延長假期,但最多不得延長12個月,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如果延長12個月后仍因病情未徹底好轉需要繼續治療或休養的,職工可考慮病休。
第五十三條帶薪年休假。
企業制定帶薪年休假制度,職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年休假假期不跨年度使用。(具體標準見附表)。
第五十四條年假安排。
(一)企業于每年1月份,向全體職工公布本年度帶薪年休假選擇時間段、職工本人的年假天數、提交申請的截止日期等,由職工本人自主選擇休假時間,并向企業或工會提交休假的書面申請。
(二)企業和工會根據實際情況,共同做出本年度的職工休假計劃,并貼出布告,公布每名職工本年度的休假安排。
(三)由于特殊情況,職工不能按原計劃休假,或由于特殊情況臨時需要調整計劃,職工應提前-----日向企業和工會提出申請,由企業和工會共同協商,并于-----日內做出答復。
(四)所有事先公布的休假安排必須嚴格履行。
第五十五條假期加班。
企業需要職工在婚假、探親假、育嬰假期間工作的,企業應按照職工日(小時)工資的200%---300%支付加班工資。
企業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一)企業應至少提前-----天告知工會相關情況,與工會共同制定加班計劃。
(二)企業編制假期加班安排,職工根據自愿的原則填寫申請表,企業與工會一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加班;如果申請加班人數不夠,經企業與工會及職工協商后,方可安排沒有申請的職工加班。
(三)假期加班應保證至少4小時的工作時間和相應的加班工資。
第五十六條其它規定。
(一)職工在年休假期間生病,可向企業提交醫生證明,經核實,年假生病期間可以算作病假的情況,年假順延。
(二)職工在年休假期間結婚,應向企業提交書面證明,經核實,年假期間可以休婚假,年假順延。
(三)除享受探親假、婚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可與年休假合并使用外,每兩個帶薪假期不能連續休,中間應間隔至少-----天。
(四)年度內沒有休滿婚假或探親假的,可以積攢假期剩余天數,與年假一起合并計算,休滿剩余天數。
(五)工會每年分期、分批組織各級勞動模范、先進人物及標兵進行不少于----天的療、休養。
(六)職工因私脫產學習進修可與企業協商解決。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五十七條: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按照《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會法》對安全生產的規定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
企業年初應確定安全生產目標,如:死亡事故為o;重傷事故為o;火災事故為o,職業中毒事故為o。建立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實施辦法。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培訓制度;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及要求;安全生產檢查辦法;傷亡事故報告制度等制度。
企業應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內容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定期召開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
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執行法律法規及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規定,并根據生產的特點,建立健全勞動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衛生的管理制度和組織體系,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企業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要求的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
企業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按規定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八條: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五十九條:企業每年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落實資金,落實責任人員,明確完成時間,組織實施。
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即“三同時”審查驗收)。在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時,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衛生措施,并通知工會組織派員參加。
工會有權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第六十條:企業應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對--------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
工會發現企業領導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提出解決建議;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必須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第六十一條: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保健用品。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建議減少職工工作時間時,企業應予以考慮。
第六十二條:企業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職工發放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設立必要的勞動作業休息場所;按時發放符合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六十三條: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職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企業承擔。
企業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年一次進行專項健康體檢。
第六十四條: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工會積極配合企業監督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制度、規定或規程的執行情況。
第六十五條:企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
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企業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六十六條:企業應加強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培訓。企業有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義務,職工享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權力。對新入廠的職工進行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對從事特種作業(以國家規定工種范圍為準)的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工會積極配合企業對職工進行各項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職工的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康杯”競賽活動和“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第六十七條:企業應建立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生產班組中設立工會小組勞動保護檢查員。工會應建立完善監督檢查、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建檔跟蹤、群眾舉報等制度;建立勞動保護工作責任制;依法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處理;協助與督促企業落實法律賦予工會與職工安全生產方面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緊急避險權。
第六十八條:企業應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監督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企業法定代表人每年至少一次向職代會專題報告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安全生產目標及完成情況、企業領導成員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事故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事故預防措施和傷亡事故處理情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職工培訓情況、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計劃及實施情況等。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六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于____的房產出售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出售的房產已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甲方出售的上述房產基本情況為:
(1)混凝土基礎結構辦公室三層,總建筑面積為400平方米;。
(2)星棚結構5個:生產車間、宿舍總面積5200平方米。
甲、乙雙方擬訂交易上述房產的.全部,建筑面積5600平方米。
上述房產若有設立住房專項維修資金賬戶,則該賬戶房產的轉移而轉移給乙方,如沒設立該賬戶的,則所設立責任隨房產的轉移而轉移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壹佰肆拾柒萬元整(1470000元),按混凝土結構每平方米360元計算,星棚結構每平方米255元計算。甲方已于簽訂合同當日收到乙方以現金形式給付人民幣壹佰肆拾柒萬元整(1470000元)。
三、甲方同意于____年___月___日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決定中途不賣或逾期10天仍未交付房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賠償人民幣伍萬元整的違約金給乙方。
六、辦理上述房產所需繳納的稅費,均由甲方繳納。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合同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十、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簽訂。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七
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__協商代表人數:__________。
代表產生方式: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增強合作共事,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工會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集體合同規定》及深圳經濟特區有關法規、規章,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工會是公司員工合法權益的代表,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本合同由工會(員工代表)代表員工與公司簽訂。
第三條甲乙雙方依法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培訓、保險福利等事項,通過集體協商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二)相互尊重,平等合作;
(三)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四)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第五條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全體員工具有約束力。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
第六條企業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訂勞動合同,并應在員工上崗工作之前訂立。
第七條企業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可以采用勞動部門制定的文本,也可以采用企業依法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標準,不得低于或劣于本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企業與員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勞務工_______年,深圳戶籍員工_______年。
第九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與該員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員工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
(二)深圳戶籍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5年。
第十條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同意在履行期滿后延續勞動關系的,應當在履行期滿前30日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變更已生效的勞動合同(如改變崗位、工種等),應遵循下列程序解決:
(一)一方向對方提出變更要求;
(二)雙方協商;
(三)協商一致,修改勞動合同內容;
(四)協商不成發生爭議的,任何一方可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企業確需經濟性裁員時,應按有關規定的條件、程序、經濟補償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企業對勞動合同期內的員工,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工會主席、副主席、工會委員任職期未滿或者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本人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任職期滿或者哺乳期滿時為止。當事人雙方已續簽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十五條企業或者員工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給予賠償。
第十六條本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按下列條件、標準處理相關事宜:
(二)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特點,特殊工種特殊情況的安排:
第十七條本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加班加點,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的標準,并依下列要求處理相關事宜:
(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點理由,確定工作量和投人人數;
(二)與甲方或當事員工協商;
(三)乙方不違背《勞動法》規定的加班加點標準,甲方應當支持和參與。
第十九條本企業實行工資制度。
第二十條本企業實行_______工資支付形式。
第二十一條本企業員工月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第二十二條本企業以人民幣發放員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日(上月工資必須在下月七日前發放)。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工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標準以為基數。
按平時、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別支付150%、200%、300%工資報酬。
第二十四條員工病假、事假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
第二十六條根據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企業員工工資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經協商,確定本年度員工工資增(減)_______%。員工增(減)工資具體辦法是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企業和員工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員工依法享受各種社會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企業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12,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1/6。
員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以從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定期領取企業年金。職工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不得從個人賬戶中提前提取資金。
第二十九條企業依法每月提取工資總額_%作為福利基金,用于員工集體福利,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
第三十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改善并發展員工的文娛設施、膳食、幼托、交通、住房等條件。
第三十一條企業依照法律、法規及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
第三十二條企業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員工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三十三條企業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員工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第三十四條企業對在_______工種(崗位)的員工定期作專項體檢。
第三十五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第三十六條對于危害員工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會有權代表或支持員工予以抵制。
第三十七條發生員工傷亡事故,或出現危及員工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企業應當及時處理,并在24小時以內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八條企業禁止安排女員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三十九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第四十條企業不得安排女員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員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第四十一條企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四十三條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和完善職業培訓制度,制訂培訓計劃。員工必須接受職業培訓,提高勞動技能。
第四十四條企業應當按照員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提取員工培訓經費,列人成本開支。員工培訓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條企業對員工進行的職業培訓,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十六條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脫產培訓的員工,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脫產培訓合同》,訂明培訓時間、地點、專業、費用、培訓后的服務期、違約責任等事宜。
第四十七條企業應依法制定本企業規章制度,明確獎懲條件和標準。企業規章制度須經員工代表大會或全體員工大會討論通過,并向全體員工公布。
第四十八條企業對員工給予懲罰,應符合下列程序:
(一)弄清事實,取得證據。
(二)企業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三)征求工會意見。
(四)慎重作出決定,書面通知當事人。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十條本合同一經生效,雙方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履行期間雙方同意變更修改條款內容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程序重新協商,并將變更修改后的內容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十一條員工一方協商代表,在其履行協商代表職責期間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長至完成履行協商代表職責之時,非因法定事由或本人嚴重過失,企業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規章有規定的,依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應進行協商,簽訂補充條款,并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
第五十四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個月,雙方應舉行協商,重新簽訂集體合同。
第五十五條本合同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自登記完成之日起生效。送達15日內審核登記機構未提出異議的,本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勞動行政部門存檔。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八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企業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企業整體利益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調動經營管理者和職工的積極性,共同努力辦好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由企業行政(以下簡稱行政)與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用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范雙方行為,加強經營管理者與勞動者的合作,增強企業內部凝聚力,促進企業的不斷發展。
第三條要合同訂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行政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合法的利益和權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工會有義務支持行政抓好生產經營和管理,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和遵守企業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勞動報酬。
第五條行政應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和國家政策、法規,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制定本企業工資、獎金等分配方案。方案應征求工會意見,經職代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實施。工會應協助做好方案的實施工作,配合行政不斷完善分配制度。
第六條行政按時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及各類補貼,不得刻意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行政按規定支付職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喪假、哺乳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工會應協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
第八條行政應隨著生產的發展不斷增加職工收入。每年具體增長比例由行政和工會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效益情況、物價上漲指數等多種因素綜合后,協商確定。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三章工作時間。
第九條行政按《勞動法》規定制定企業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時間內干滿點、出滿勤。
第四章休息休假。
第十條行政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時間、法定休假日安排職工工作時,按《勞動法》規定,應征求同級工會意見,對確有必要的加班,工會應協助做好加班職工的工作。
第五章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行政按規定每年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的預算、使用方案,事前應征求工會、職工代表的意見,經職代會審議決定后執行。
第十二條行政應在發展生產、提高經濟效益的基礎上,不斷改善職工住房、醫療保健、就餐、職工療養、休養和文化娛樂等生活福利條件(每年具體計劃納入企業的方針目標)。工會應配合、協助行政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行政根據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實行社會保險制度。
第十四條行政按政府有關規定支付職工獨生子女、退休、養老和其他方面投保的費用。
第十五條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的各項保險工作。
第六章勞動安全與衛生。
第十六條行政應依照國家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政府所頒布的法律、法規、條例,不斷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衛生、勞動條件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十七條企業行政按規定標準定期給職工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津貼,并分別做好夏季的防暑降溫和冬季的防寒工作。
第十八條行政在新、改、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引進新設備、新工藝時,應做到“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和采取配套措施,做好勞動安全衛生、勞動保護工作。
第十九條工會應支持、協助行政加強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工作。配合做好監督、檢查,對不符合規定、危及職工安全的現象,有權依法提出,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安全制度規定和操作規程,支持行政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企業發生職工工傷事故,行政應及時采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工。
會有權和義務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行政對有毒有害作業工種職工和女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每兩年對企業全體職工進行一次體檢。同時每年組織部分職工療養。工會應協助行政組織開展好此項工作。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前6個月,經雙方協商續訂合同,新合同未生效前延續執行本合同。
第八章變更、解除、終止集體合同的協商程序。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雙方均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修改意見。經雙方協商同意,并將修改條款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并上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意后生效。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
第九章雙方履行集體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四條勞動用工。
1.行政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擇優招聘職工。招聘計劃和實施方案,均應征求工會、職工代表意見。
2.行政依法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的內容不能與本合同相悖。工會應指導職工明確和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3.行政解除職工個人勞動合同要按照有關勞動法規,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規定執行,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按《勞動法》所規定的調解、仲裁、訴訟程序進行。
第十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時協商處理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行政和工會以對等的原則派出代表,組成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定期檢查執行情況,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的簽約代表,對執行合同中的問題認真研究處理。
第二十六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處理(申請仲裁的時效改為從發生爭議起60天內)。
第二十八條行政有關企業發展、生產經營等重大問題的決策方案,應征求工會和職代會意見。工會有責任動員、組織職工圍繞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開展勞動競賽、提合理化建議等多種形式的活動,為行政各項目標的實現做出貢獻。
第二十九條行政支持工會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按《工會法》規定提取經費,并提供必要的條件。工會應動員職工以主人翁的姿態進行勞動,尊重和維護行政生產、經營、管理權威。
第三十條行政和工會雙方要不斷加強企業民主管理,增加企業凝聚力,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促進企業不斷發展。
第三十一條工會主席(或代表)參加行政定期召開的辦公會,參加行政各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通報工會重要事宜,協商處理所遇到的有關問題。
第三十二條教育與培訓。
1.行政制定職工教育規劃,應征求工會意見,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2.行政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加強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使用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企業應建立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培訓制度,做好職工的轉崗、待崗、重新上崗工作。
4.工會應協助行政做好職工教育、培訓、轉崗、上崗工作,配合黨政在職工中開展“職業道德、職業責任、職業紀律、職業技能”教育,積極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思想道德和文化、技術素質。
第三十三條紀律與獎懲。
1.行政可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經職代會審議同意后實施。工會應支持行政按規定辦事,并協助做好工作。
2.行政對違規職工處理時,應征求工會意見,按有關程序辦理。
3.工會應教育職工自覺遵守行政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與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相悖時,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按規定在7日內報市勞動行政機關審查,同時上報雙方主管部門備案,市勞動行政機關在收到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合同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十九
本協議由_________機械制造公司在_________州_________市的工廠(以下稱公司),同代表本協議第一章承認并提及的談判單位工人的_________工人國際聯合會及其所屬的第_________號地方工會(以下稱工會),達成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本協議中出現的“他”或“她”或有關的人稱代詞,只是出于文字表達的需要,這樣使用,并不意味著有性別上的區別。
第一章承認。
第一條公司承認工會是公司全體全日制和正規非全日制生產和維修工人在集體談判中的唯一代表。這些工人包括:檢查員、班組長、儲運員和車間事務員,但不包括:實驗工程部雇員、制圖員、辦公室職員、推銷員、專職人員、保衛人員和工段長。
第二章一般條款。
第一條付薪日。
頭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五,第一和第三班工人的付薪日為每周的星期四,如果這兩天剛好是法定公休日,公司則應提前一天支付工資。在特殊情況下,經雙方同意,可以更改付薪日。本協議所覆蓋的工人在前一個工作周所提供的服務應該得到報酬。所有的工資支票都應在正常付薪日期的正常工作時間內發放。如果公司縮減工作日,工人則可在星期四12:00(中午)之后領取工資支票,日期應按正常付薪日期落款。
第二條體檢。
公司指定的醫生在對已經雇傭的工人進行體格、精神/心理檢查或醫學化驗后,如果該雇員及其醫生提出書面請求,應將此檢查或眼睛檢查的報告提交給該雇員的私人醫生。
第三條公司薪給雇員。
管理人員不得從事本協議限定的工作,但下列情況例外:
a.教育和/或培訓工人和受訓的管理人員;。
b.從事遇到困難時期的必要工作;。
d.從事必要的試驗工作;。
e.受訓的管理人員不得取代談判單位工人,但談判單位的工人可以用來指導受訓的管理人員。
第四條維修工作的轉包。
a.只要有設備和合格的人員,公司就不得把分配給談判單位的工人所從事的維修工種的維修工作轉包出去,但下列臨時情況除外:
(a)有必要替換曠工的工人時;。
(b)有必要替換已獲準請假的工人時;。
(c)有必要替換休假的工人時;。
(d)有必要替換因受傷或確實生病而缺勤的工人時。
b.雙方理解并同意本條規定的公司義務不適用于下列情況,即在有資格從事該工作的維修工人處于裁員而缺乏維修工人從事所需要的工作時,并同意本協議包括的維修工人的補充人員每周安排5個工作日。
c.公司不得將工人在正常工作周內正常從事的一部分維修工作轉包在星期六或星期天進行,除非這些工人被安排或提供的是每周6天的工作。
第五條非全日制工和臨時工。
不得雇傭非全日制工人和臨時工來達到強行裁減正規全日制工人的目的。臨時工只能短時雇傭,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只有度暑假的學生可達3個月。如果臨時工的雇傭期超過3個月(包括學生),就應視為享有年資的正式工人。
第三章紀律處分。
第一條理由。
除非有充分正當的理由,公司不得對享有年資的工人行使指責、停職或解雇的處分權。
第二條通知。
在因處理_________一事件而要求享有年資的工人離廠之前,公司經營。
者應將該工人的代表,如果他在廠里,或他不在廠里時的任何其他工會代表,召集到指定的辦公室或地點,目的在于通知他們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并聽取該工人對自己處境的陳述。當然,這種會議不構成聽證會,這時候工人代表的到場只是為了接受該工人將被要求離廠的通知,并聽取該工人的陳述。涉及欠債不還、遲到和曠工的案例,必須在聽證會后方可要求工人離廠;但雙方同意,在安排處分聽證會之前,應通知部門工會代表或其代表出席聽證會。
第三條處分聽證會。
在工人被送出廠后的48小時內,雇員關系部經理或其代表應在指定的辦公室舉行處分聽證會。該工人有權出席聽證會,其工人代表或工人代表的代表有權在聽證會上代表該工人,而且雙方應允許傳證人到場,以便證實案件的全部事實和情節。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如被要求,可以出席處分聽證會。
第四條聽證記錄。
公司應在聽證會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向工廠工會委員會主席提供上述第三條所規定的聽證會的書面記錄文本,包括公司的處分說明,如果有的話。對處分結果提出陳述,如有的話,其時限應從工會收到該記錄時算起。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二十
第一條為維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集體合同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據,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依照“平等協商、共謀發展”的原則,旨在明確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主要權利、義務;建立穩定、協調、和諧的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第三條本合同由(簡稱甲方)與工會(簡稱乙方)經雙方集體協商后簽訂,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二章工資協商條款。
第四條甲方根據政府公布的當年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上年度本企業員工年均工資水平,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會同乙方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確定當年度員工平均貨幣工資收入同比增長比例。員工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年本市規定的最低職工工資保障線。
物抵付員工工資性收入。
第六條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加班加點的企業,必須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員工節假日的工資待遇、因公(工)負傷人員的工資待遇、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員工婚假、喪假、探親期間的工資待遇、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支付。
第三章社會保險條款。
第七條甲方必須按照規定為本企業(符合條件)的全體員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員工個人應繳部分由甲方從其每月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
第八條甲方應按期申報經員工本人確認的工資收入,并為全體參保員工建立養老、失業等保險個人檔案。
第四章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條款。
第九條甲方應依法制定適合本企業特點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員工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
第十條甲方應定期對全體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和特殊工種的員工進行嚴格的上崗培訓。
第五章女員工權益保護條款。
第十一條甲方與女員工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勞動合同時,實。
行男女同工同酬,并在其月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給予特殊保護,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勞動部頒發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的規定》,對懷孕、產假、哺乳期嚴格執行《勞動法》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員工教育培訓條款。
第十三條甲方必須按照政府規定提取和使用員工教育經費,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精神活動場所。
第十四條甲方應對員工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有計劃地進行上崗前、工作中及轉崗培訓,新員工見習期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
第七章乙方義務。
第十五條乙方必須組織全體員工嚴格遵守職代會通過的企業各項規章制度,負責調處勞動爭議,穩定勞動關系,保障甲方生產正常有序。
第十六條乙方應積極開展員工經濟技術創新、提合理化建議活動,調動全體員工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第八章監督。
會)聯席會議和上級工會通報。
第九章附則。
第十八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首先由合同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請求上級勞動部門和工會組織進行協調,并參與處理有關爭議。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為三年,自2012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1日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有關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則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報市級勞動部門和市總工會審批、備案后具有法律效力,不因人事變動而變動,雙方必須依法履行。
企業方(企業印章):職工方(工會印章):
法定代表人:工會主席:
年月日年月日。
靈武市雪源絨業。
有限責任公司。
集
體
合同。
日
工會集體合同大全(21篇)篇二十一
第十條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參加養老、待業等社會保險。廠行政應給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組織提供資助,金額視經濟效益協商確定。
第十一條對因工負傷、死亡的,應按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規定,為其支付費用并給其予應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條件,特殊工種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發生,預防并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十三條根據工種崗位需要,按期給職工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冬夏季節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四條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通過工會備案,工會應參加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十五條工會支持并監督廠行政加強勞動保護管理。當發生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采取措施維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