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是我們在讀完一本書之后,對其中所感受到的、思考到的內容進行總結和反思的一種方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后感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一
囫圇吞棗看完了這本所謂美國借閱率最高的圖書,書開始讀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這書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評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審的那塊是我認為最好看的地方,點題的章節也是在這個附近。原來知更鳥是只在枝頭歌唱,對人類沒有一點點壞知更鳥隱喻的是對別人無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們有時候卻偏偏要殺死這些人或者事。這就是偏見,為什么這本書在美國借閱率高呢,我認為是因為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各種各樣的人,為了自由來到這個國家,而各種不同的人,必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看法,進而產生各種偏見,而一旦人們看的多了,而自己無力一次次的去改變事情,人們如果一直固執己見,固執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這個國家就不會發展了,對于個人來說這個人也不會變的更好了。這本書呢,不會告訴你怎么改變偏見,而是讓你看到什么是偏見,這些偏見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閉大門,較少與人交往,就認為人家家是怪人,怪獸,直到自己親眼看到那個人也是一個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見;看到別人時常在喝東西,就人云亦云的認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樂,人家還很開心的想要與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對這個人的不好的念頭,書里面說的偏見例子太多了,初看覺得很無聊,很煩,但是自己回頭想想,這些例子也時常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生,比如固執的認為某個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樣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與這個地方的人共事,偏見會漸漸打消;再比如我們會不知覺的對看到的人做內心的評論,而這個評論很大程度上是從表面上做出的;還有對那些與我們交往不深的人懼而遠之;取笑那些與我們不一樣的人,比如殘疾人;取笑那些與我們做事方式不一樣的人,這些都是不好的行為,我們應該努力改正它們。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類人,他們只顧擔心來世,根本就不去學習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他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的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的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阿迪克斯說過,與人交談的禮貌做法是談論對方感興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談特談自己的興趣點。
千萬不要問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你可以選擇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選擇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認,他們都和你有血緣關系,而且不承認事實會讓你顯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來自那些懷有偏見的人。
驅散陰影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一切都擺在明面上。
你永遠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來回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
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二
書中的故事一點也不玄幻,更不驚悚。整個敘述感覺很平和,但是又非常的吸引人,總覺得一口氣讀完才是最好的。當然,在有些緊要的時候,特別想翻到最后看一看結局。
主人公是一個才上小學的小女孩,書中的敘述方式,在我看來真的很符合一個孩子用自己天真的眼睛觀察世界的方式,又讓我覺得很像以前讀過的《窗邊的小豆豆》,那種只有孩子才有的想法,以及面對成人世界復雜事情時的自我解答。
小姑娘很小失去了媽媽,成長的過程中,只有爸爸、哥哥,以及一個黑人女傭,在這樣一個不算完整的家庭,過著自己有點幸福又有點單調的童年。
一開始是和到這里來度暑假的小男孩一起,三個小孩子對附近的鄰居,一個據說非常恐怖的隱居者產生了極大的興趣,不斷用小孩子的冒險方式去探索。隨著時間的推移,讓他們的思想激烈轉變的事件發生了。一個黑人無端被白人指控,這是一樁明顯的冤案,法官指定了小女孩的爸爸做辯護律師。雖然經過了很多努力,可是陪審團依然判決有罪,只因為他是黑人,這讓孩子們受到很大的沖擊,后來黑人死了,可是故事并沒有結束,卑鄙的白人也因為小女孩爸爸替黑人辯護而在法庭上陳述真相這件事情,到處發泄自己的憤怒,最后對主人公及她的哥哥起了殺心,關鍵時刻,隱居的怪人解救了他們。
孩子的童年成長,一樁莫須有的陳年舊案,一樁黑人冤屈案,夾雜一個經濟大蕭條下的平凡美國小鎮生活,就是整個故事。
故事讓我看到了任何制度都有不完備的地方,以及人這種具有極大不確定性的東西是多么難以揣測。在任何事情上,公平、民主都是相對的,在占有優勢的情況下,往往一群人決定了另一群人的生死,先入為主的觀念,危害巨大,影響深遠。
全書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的爸爸對待兩個孩子的方式,很多時候任由他們釋放孩子的天性,在明知很多孩子小秘密的情況下,依然能夠裝作什么也不知道。主人公的爸爸有一個令人尊敬的職業,品行良好,尊重他人,而他對孩子的教育方式,才是真正的令人肅然起敬。對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做好自己。
主流的評價更多的是從書中看到美國經濟大蕭條時的不公平、種族歧視、罪惡。法律的虛偽等等,以及主人公筆下的爸爸體現出的正義、善良。而我從書中看到的是一個負責任的爸爸,有著強大的內心世界,能夠平和對待一切讓人憤怒的事情,能溫柔的對待自己的孩子,用心呵護他們成長。無論孩子誤解、疑惑、甚至覺得自己的爸爸沒有什么值的可炫耀的,他從不解釋,更不在孩子面前充面子。當他用衰老的身軀,熟練的端起槍,一槍擊中發瘋的病狗時,我意識到,每一個孩子的爸爸,在他的人生歲月里,都曾經榮耀過。
書中體現的家長教育理念,我總結了一下,大致如下:
1、給孩子說話的機會,聽孩子把話說完,大人并不總是對的;
2、發現孩子的秘密時不要說出來,只有它還是孩子的秘密時,才顯得美好;
3、給孩子讀書、讀報;
4、在安全范圍內,讓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
5、教會孩子善良、正直和勇敢,這讓他們成為人,同時也要告訴他們現實的殘酷、罪惡和黑暗,因為這些現實,孩子總有一天要踏入其中。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三
很久沒有讀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太難記了。好在殺死一只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酣暢淋漓之感。
這是哈珀李寫于1960年的小說,正確的翻譯應該是殺死一只反舌鳥。只是1961年改編成的電影用了這個名字殺死一只知更鳥,還獲得了奧斯卡金獎,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崗,一個基本隔絕于世,種族歧視彌留的小鎮。核心內容是律師阿蒂克斯芬奇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該書主要宣傳一種普世價值觀,平等正直博愛等精神,還有對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鳥,是一種唱歌動人,與人無害的鳥。在書中象征著阿瑟拉德利,湯姆魯賓遜等善良的人。彈無虛發阿蒂克斯因年輕時射殺了一只知更鳥而感到內疚,三十五年沒有再開過槍。而后,他盡心盡責地去幫湯姆打官司,雖然還是敗訴了,但這種精神依然值得人學習。
從另一個層面看,人不能當一只知更鳥。可以善良,但不能軟弱。拉德利先生是個足善人,與世無爭,忍受著別人怪人的嘲諷;但他的怪也保護著自己,夜晚槍擊嚇唬闖入莊園的孩子。而湯姆在敗訴后不愿再去上訴,越獄而被射殺,再也洗脫不了自己。只能說逃避是沒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能讓你的縱容成全了別人的罪惡,讓你的善良傷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則的。
大多數人的選擇不一定是對的,這是我從書中看到的另一種精髓。一個正直的律師和一個公正的法官也斗不過一群野蠻人組成的陪審團。湯姆案子的敗訴,佐證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里這句話。多數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當價值判斷與別人相沖突時,還得尊重自己內心深處的選擇。
最贊同的還是信任。雖然有些謊不得不撒,但撒下一個謊的同時得撒下很多個謊去維護。反省自己這么些年來,只有在欺騙上做到了嫉惡如仇。以前太過相信別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騙的惡果;后來學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來學著寬容,一次兩次,或是沒有突破底線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變引起質變,友情間的裂痕也會慢慢變大到不可修復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終究不能無視失信后的隔閡。一個人,一次讓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讓我相信了。
寬容這條道,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四
春節期間細細的讀完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雖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沒有刻意的結構構思,僅僅是從一個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時光,但是飽含平等、正義、良知、堅守等人性的光芒,卻能讓我停下閱讀,掩卷而思,感悟頗多。
我想,律師也曾經是個孩子。
我想其實每個人都曾是個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個孩子。常常我們認為孩子受到知識、閱歷、眼界的限制,對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準,然而,實則未必,孩子們的眼是純凈的,她們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過成人那雙雙眼卻沾滿了人間煙火、世俗枷鎖和利益算計,透過那些重重的鏡片,改變了事物的本來面目和應有的處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們不敢承認的事實罷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間最本真的純粹,而生活卻污染了大多數成年人那雙也曾經明凈的雙眼和純真過的心。
幸運的是,斯庫特有一個勇敢的父親,作為成年人中“異類”,他盡最大努力減少生活的污染與影響,他教會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對待每個人,學會勇敢,守住光明。作為父親,阿蒂克斯守住了職業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識,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靈。
當然,現實生活中的我們有時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發生、發展,但是當世界要殺死一只知更鳥,如果你無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讓你所愛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庫特爸爸曾經說過:勇敢就是在面對別人都不認可的事時,依然堅持去做。現在,我們缺乏的就是這份品質、這份情懷和這份堅持,而勇敢正是孩子們成長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糧。
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犯罪。
作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著孩子勇敢地堅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與美好的東西,避免過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遠的守護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鳥,童稚永存、大愛永在。
“斯庫特,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她們之后就會發現。”,這個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們,讓我們一起領著孩子們守護好心中的知更鳥吧,不要讓它受傷、被殺死。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五
《殺死一只知更鳥》的主視角是一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兒,所以顯然,作者不能在這樣的小說中發表任何長篇大論,這是能讓我花五個晚上連續把它讀完的主要原因。
這個小說中發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庫特這樣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看,換成另外任何一個成年人的視角,都會顯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經過斯庫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讓我們初初看起來,還覺得這部小說寫得相當溫柔可愛哩。比如怪人拉德利,開始我還以為,這是一個有特異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為什么要用斯庫特這樣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寫這篇文章?也許是因為現實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兒調皮可愛的視角,實在寫不下去。
小說中的故事發生在上個世紀30年代,這實在是太遙遠了,而且發生在美國這樣一個遙遠的國家,說實話,書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細節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說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終沒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兒。但這并不妨礙我看懂這部小說。
這部小說表達的主題是偏見以及偏見造成的巨大傷害。書中的偏見到處都是,最大的偏見,就是當時美國白人對黑人的偏見。還有無數的偏見,比如小女孩斯庫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對怪人拉德利,就充滿了偏見,雖然,這是一種帶著可愛色彩的好奇,但是無疑,他們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實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兩個不同的事物。
黑人湯姆在無罪的情況下,最終仍被陪審團判為有罪。陪審團有12個人,那么陪審團的人真的是在認為湯姆無罪的情況下,而給出了有罪的判斷嗎?我覺得不是,至少大多數人應該不是,而是他們從心底認為,湯姆就是有罪。這才叫做偏見。沒有人會認為自己是錯的,人們總認為自己是對的。
偏見總會被糾正的,因為肯定不符合真實的狀況。但是無論如何被糾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實的正見,這卻很難說,特別是對一些相對個人而言比較龐大的事物。就好像一個人,永遠也不可能具有對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認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見。
在這個偏見不斷被修正的過程當中,總會出現像湯姆一樣的悲劇,也會出現像阿迪克斯一樣的勇士。
人們也許以為偏見很少見,是錯誤,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實在生活中偏見是非常常見的。近幾年我就接觸了至少三種事物,不同的人對它們的看法簡直大相徑庭。
一種是直銷,一種是保健品,還有就是中醫。如果要排中國民間人們爭議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這三樣肯定名列前茅。你會發現一件事情再簡單,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總會有各種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經》里說,天下都說善的,那個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換句話我們也可以說,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會人人都說是好的。
在這三樣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見,而真實的這三樣東西到底是什么?極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極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為懷著偏見的人,絕不會認為他們的看法是錯誤的。他們的看法也是從他們自己的親身經歷中來的。比如說,身邊有人因此虧了錢,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們的角度,他們的看法并沒有什么問題。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們個人對某樣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絕對。
特別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涉及到許多人的東西,可以說每個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們對于比個人要龐大得多的東西,最好永遠懷著敬畏之心。所以偏見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為是。
中國古人有句話叫人以類聚,物以群分。杰姆,一個小男孩,他說,他想了很多,終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種人。一種是像他們和鄰居那樣的普通人,一種是坎寧安家那樣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種是尤厄爾家那樣生活在垃圾場的人,還有一種是黑人。
當然這樣的分類法非常孩子氣,全憑感覺,沒有什么邏輯。但是確實說清楚了我們每一個人的處境。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某一類人當中的一個,我們每一個人都被局限在一個范圍之內,因此其實我們每一個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見,這種偏見來自于分別之心,我們很清楚,其他人和我們有什么不同。
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這種分別心造成的。就是這種分別心造成了非常多的問題,或者可以說,我們在人類社會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問題,都是這種分別心造成的。但是為什么會造成這些分別?我們也像杰姆一樣糊里糊涂,或許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經》和許多的傳統經典,都在反反復復的講克服這種分別之心。克服這種分別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這種分別之心?其實有很簡單的一招,《尚書》上說,“敬勝百邪”。曾國藩一生總結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據說曾公資質頗不怎么樣,年輕的時候有一晚挑燈夜讀,來了一個小偷,想進他屋里偷東西。曾公翻來覆去讀同一篇文章試圖背下來,最后小偷都背下來了,他還在讀。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諷刺了曾公一頓,憤憤而去。
就是這樣的資質,因為一生謹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曠世的功績,連毛主席都說,吾于近人獨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聰明,現在聰明的人更是到處都是,但是有幾個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為是、畫地自牢,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把自己局限于某一個圈子當中。
這本來倒也沒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許多人都像小偷一樣,毫無自覺,甚至還覺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這也還是沒有什么,真正禍害的其實還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腸惡毒,又處在一個比較有權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親之于兒子),那造成的惡果真叫人難以釋懷啊!
高處有險,低處有道。《道德經》通篇都在講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盡量的放低。對其他人,對萬事萬物,保持尊敬的心態,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六
我是無意中因為《羅馬假日》這部電影認識了好萊塢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為他,發現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部電影。當時由于劇荒,才點開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電影。
看完之后,我立馬被這部電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滿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兒童的純真視角講述了一個復雜真摯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題思想和令人身臨其境的場面。因此,我在閱讀這部小說時,邊讀文字邊對照電影場景,真是別有風味,其樂無窮。
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胡軍飾演的項羽跪在秦二世的儀仗隊旁暗暗發誓:大丈夫當如此。這跟我看完《殺死一只知更鳥》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樣的,不過,我暗暗發的誓是:做父母當如此!
小說比電影更詳細,因此我就通過小說中的細節來說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樣的睿智。他的兩個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
小說的背景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在那時孩子對父母直呼其名絕對是離經叛道的行為。在小鎮居民眼中這位律師父親在教育孩子方面比這離經叛道的行為還有很多——允許女兒滿大街瘋跑、允許女兒不穿裙子、允許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種禮儀、認真傾聽孩子的心聲、耐心解答孩子的疑問、能用威脅解決的從不動手打孩子……最讓人感動的是阿迪克斯總是把“我一直努力讓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夠直視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樣的話放在嘴邊,時刻用父親的身份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過自己的正義行為來贏得孩子的信任。
因此在黑人永遠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為無辜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靜地擦掉了罪魁禍首白人鮑勃·尤厄爾吐在臉上的報復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動來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對方的鞋考慮問題”——雖然鮑勃·尤厄爾罪無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辯護確實當眾揭發了其罪行,導致其少的可憐的一點兒名譽也一掃而光,站在對方的角度看,確實值得憤怒報復。
讀小說時你會發現作者是以一個八九歲的兒童的視角來講述故事的。20世紀初的美國,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態度堅不可摧,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師為無辜的黑人辯護,這個故事中的婉轉隱幽并不是一個八九歲兒童所能理解的。這個復雜的故事卻被作者恰到好處的用一個純真的兒童視角展現出來了,其中的精彩絕倫只有你自己親自閱讀才能發現。
無論是電影還是小說都營造出一個身臨其境的氛圍感,也讓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靜。小說中對小鎮環境的細致勾勒和對人物外貌的傳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讀者帶回到20世紀初的梅科姆鎮。而小說的主題思想——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讓人沉思的力量。
小說的結構也獨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應”來形容——小說以“刺探怪人拉德利”開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結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話結尾:“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歌唱。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七
每次看完一本書之后,想寫寫讀后感,但又覺得書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東西有很多,不知從何開始。《殺死一只知更鳥》是前幾周開始看的,一開始以為是懸疑偵探類書籍,后來卻發現它與種族歧視、法律等方面都有關系。
故事以兄妹兩和迪兒對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開始。拉德利不出門,似乎并沒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來,他是拋棄世界的人,但是兄妹倆和迪兒屢次的試探又讓他與世界有了一定的聯系,后來甚至還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獨的人并不孤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與拉德利情況相反的是馬耶拉,她沒有朋友,受盡父親欺辱,書中寫道,“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獨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還要孤獨,而他已經關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獨的不是拋棄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拋棄的人。他們感受不到愛與溫暖,在那個時代背景之下,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湯姆給她的幫助時的溫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發現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沒感受過多少溫情的人,大概會很容易成為無心之人。我很欣賞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認為自己并不是一個好家長,但我認為不是這樣的。他讓孩子們閱讀,讓他們從自己的視角去理解這個世界,不對他們有過多的要求,把道理講給他們。他是一位優秀的教育家。同時,他也是一名優秀的律師。讀后感他為黑人發聲,在種族歧視的大山上開出了一個口子,但終究抵不過時代的悲哀。陪審員還是不分青紅皂白,膚色決定了審判的結果,“馬耶拉在她開口的那一刻已經贏了”,而湯姆最終沒能夠等來上訴的結果,死在逃獄的槍聲下。但是,我們仍“不能因為我們在此之前已經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為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阿蒂克斯邁出了一步,雖然是一小步,但總算邁出去了。
但我覺得最可惜的是,在瓊說出“這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時候”,我沒能理解這其中的深意。這也讓我有了再次閱讀的理由吧。相信我,這是一本值得再次閱讀的好書。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八
讀完之后目光、大腦在最后一段文字上停留了許久:“斯庫特,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他關上燈,回到了杰姆的房間里。他要在那里守護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來的時候,他還守在床邊。
故事一直到最后都用平凡的文字講述著并不平凡的道理: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故事的結局很平淡,但無論是心里還是腦袋里卻并沒有像故事結局一樣很快平靜下來。
故事已經結尾,我相信后面還會二讀、三讀這本書、這些故事、這些人、這些道理……。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九
01、去掉那些形容詞剩下的就是真實了。
終于讀完了一部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難記了。開頭我就讀了好幾遍,直到我在紙上寫下了人物關系圖,終于記住了他們的名字。當然《殺死一只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意猶未盡的感覺。
02、起始。
最開始是因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一個人沒必要把自己懂的東西都展現出來。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說了,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什么人比他們懂得多。這會讓他們氣不打一處來。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當我順著話找到這本書時,看見名字以為講的是懸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克姆鎮;一個基本隔絕于世,還有著種族歧視的小鎮。從一個小女孩的'視角寫出了她從小律師父親阿蒂克斯·芬奇對他的教育,以及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
03、大多數人都是好人,在你終于了解他以后。
我總是無法歸納好自己的感受,可能還是因為看的書太少,最后只能總結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無法描述出來的細枝末節的感悟。
整本書最精彩的還是當她父親為黑人辯護時,雖然被整個小鎮的人恥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為知道他不會因為流言蜚語而左右自己的觀念,他的正直就是別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當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結局,最終居然是悲劇的結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訴辯護成功的時候,這位黑人在轉換監獄的時候試圖越獄,被白人警察們開槍打死了!
我隨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個年代,想必也覺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監獄中度過了吧,與其等待所謂一個白人律師來救他,不如拼死一搏。這就是發生在美國,在美國就繞不開黑人和白人之間的種族沖突。奴隸制曾經在美國歷史上存在過很長時間。鎮上的人稱呼黑人為“黑鬼”,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黑鬼們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們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壞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夢隨著天光大亮一去不復返,一切都會好起來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歡的并不是這位正直的律師,而是鄰居莫爾小姐,真的是內心很強大的人,認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聰慧,過著精致的生活;每天都會精心打理著自己的杜鵑花,會為自己和周圍的孩子們準備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無敵并慷慨的送給鎮上的人們;偶爾又歲月靜好的在走廊上曬著太陽。
而當自己的房子燒毀時,沒有過多的懊惱難過,反過來安慰斯庫特她終于可以蓋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幫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個孩子的相處以及對最后阿蒂克斯的評價都讓我越來越喜歡她。
這種心態以及處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為之追求,并努力成為的,做到每一天起來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戀的感情。
每天都覺得能讓自己健康快樂的成長到現在已經是上天給與的最大的歐氣。當然錦鯉也是每天都要的轉的,說不定還有溢出來的歐氣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十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為這學期我們學習的是外國文學史,這本書的書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讀書目里,在圖書館偶然發現它時,我閱讀的興趣極強。當時剛看完這本書,我對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節,以至于完全未意識到書中種族歧視的抨擊。
在網上找書評的時候,看到一句話:“愿你克服偏見,愿你一往無前。”頓時讓我豁然開竅,是的,不論是小女主人公對怪人亞瑟的偏見,還是鎮上的人們對黑人的偏見,都是深刻而毫無原由的,看清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鎮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師,性格溫良的他,雖一身才華,在孩子面前卻只做一位普通的父親,謙遜,溫和。他獨自一人把兩個孩子杰姆和斯庫特撫養長大,言傳身教。在孩子們任性地打擾不愿出門的亞瑟時,阿蒂克斯第一次嚴厲的指責他們不要去干預別人的生活;在孩子們因他為黑人辯論,被周圍的人嘲笑欺負時,他說:不要去理他們,不要去揍他們,挺起你們的頭顱,遠離他們。
阿蒂克斯說:“我希望,我禱告,能讓我帶著杰姆和斯庫特順利渡過難關,最重要的是,能別讓他們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為什么原本通情達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關的事就會完全喪失理智?這種現象我永遠無法假裝理解。”
不論鎮上的人們再怎么反對阿蒂克斯,他也從未害怕,為了保護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槍指著頭,也未曾退縮。最令這個勇敢的父親害怕的是,孩子們帶著偏見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別人的膚色而不是心靈。在梅科姆,即使是懶惰虛偽的白人,也比勤勞質樸的黑人高貴,這是阿蒂克斯無法理解的。
在一次談起打鳥時,他一再囑咐孩子不要去傷害知更鳥,因為它們只為人類歌唱,從來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親,阿蒂克斯的形象讓我想起了英國的紳士,而單純的用紳士來形容,總覺得不夠。
最貼切的屬余秋雨先生說的那句:“成熟是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一種圓潤而不膩耳的音響,一種不再需要對別人察言觀色的從容,一種終于停止向周圍人申訴求告的大氣,一種不理會哄鬧的微笑,一種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種無須伸張的厚實,一種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這么一位成熟的父親,《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在我心中的定義應該更像一本家教書,因為,阿蒂克斯就是父親最好的樣子。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十一
在這本書中,史鐵生講訴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一番獨特見解,文字里充滿了哲思,蘊含著深刻的道理。
書中有一篇講到他與他母親的,那時他還沒從癱瘓的悲傷里走出來,他的母親想方設法想讓兒子振作起來,說話時遇到敏感的詞比誰都在意。看到這里,我也想起在小時候我因為自己一不小心摔跤哭得稀里嘩啦后媽媽一邊哄我一邊用手拍著地板借此讓我消氣。雖然現在想起覺得幼稚,但那關切的眼神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書中的一篇文章講史鐵生對來世的想象,他的想象和我們的一樣,倘若有來世,都希望自己先占住幾項先天的優越,聰明,漂亮和有一副好身體。而命運的天平是不平衡的,總有人走運或倒霉。如果一個人受盡了生活里的各種霉運,會灰心喪氣或一蹶不振。但當一個人受到了世界的種種好運,我們很難在這順暢的人生路里嘗到幸福的滋味,生活的.魅力也可能會被這順利所沖淡。文章說到苦盡甜來,這才是最為關鍵的好運道。受到了霉運的人只要遇到好事,哪怕那件好事小到不足以與他的那些壞事對抗,他也會覺得很高興。而有了好運的人已經被太多的好事所麻木了,一點點的不順心對于他來說都會覺得很難受。挫折和困難不是壞事,它們像一劑良藥,雖然讓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一跤,但會激勵我們向前,磨煉意志。
輪椅限制了史鐵生的身體,卻阻止不了他的思想的行走,從某種意義來說,他是自由的。他的文章貼近生活,讓讀者體會到生活的美,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現在所擁有的。
誠如文中的一句所說:“我們都在時光的縫隙里茍延殘喘,可是我們都還有一個平凡生活中的英雄夢想。”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十二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著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說為倒敘,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杰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說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只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么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里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里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并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說,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后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么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
所以這基本上可以說是本適合小孩的讀物吧。
文檔為doc格式。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參考學生大全(13篇)篇十三
美國電影協會評選的“100名銀幕英雄與惡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師(本書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長總是個讓人煩惱的命題。成長有時會很緩慢,如小溪般唱著叮咚的歌曲趟過,有時卻如此突如其來,如暴雨般劈頭蓋臉……三個孩子因為小鎮上的幾樁冤案經歷了猝不及防的成長——痛苦與迷惑,悲傷與憤怒,也有溫情與感動。這是愛與真知的成長經典。
哈珀·李所作的《殺死一只知更鳥(精)》的故事發生在大蕭條時期美國南方一個靜謐的小鎮,幾樁離奇的疑案徹底打破了幾個孩子平靜的生活:事件的真兇,怪人的謎底,傳言背后的真相……在父親的指引下,他們在迷霧中尋找真知,在磨難中歷練風度,在不公平中積累正氣,經歷了暴風驟雨般的成長,也感受了人間的溫暖與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