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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一
為了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保證校長辦公會議議事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規(guī)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主持學校行政全面工作,副校長協(xié)助校長做好分管的工作。
第二條校長辦公會是校行政研究和決定日常工作的會議。
第三條校長辦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校長的職責。
第四條校長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教育方針,全心全意依靠廣大教職工辦好學校,充分發(fā)揮普通高中教育鞏固義務教育普及成果、增強高等教育發(fā)展后勁、進一步提高國民整體素質等職能,服務于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xié)調推進“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yè)發(fā)展,努力培養(yǎng)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五條??校長要堅持依法治校,認真貫徹黨委決議,堅持集體討論學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在充分發(fā)揚民主、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擬定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具體規(guī)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教學活動、科研活動和思想品德教育;擬定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在民主推薦或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推薦副校長人選,任免內部組織機構的負責人;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擬訂和執(zhí)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校產,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對涉及學校全局的工作,校長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專門力量、進行調研、論證,制定初步方案并提交學校黨委會研究通過后,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條校長主持召開校長辦公會,獨立負責處理學校日常行政工作,如政治思想、教育教學、體育衛(wèi)生、總務后勤、安全保衛(wèi)、教職工聘任、培訓工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條校長代表學校與各級政府、社會各界(企事業(yè)單位、個人等)簽署有關合作協(xié)議,代表學校接受各種捐贈。
第三章決議范圍。
第九條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上級所批示決定的實施方案和重要措施。
第十條討論落實上級黨組織關于學校辦學方針、指導思想、發(fā)展規(guī)劃、重大改革方案等決定的實施意見和重要措施。
第十一條研究學校行政年度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學期工作安排、校長工作報告和向上級的重要請示報告。
第十二條組織實施教學改革、科技改革、制定和實施教學計劃、科研計劃,檢查教學評估教學質量和教科研成果,制定和實施師資隊伍建設規(guī)劃。
第十三條討論落實建立以校長和行政系統(tǒng)為主實施的德育管理體制,組織引導教職工結合本職工作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活動。
第十四條討論決定籌措經費實施年度財務預算,落實預算內變更和預算外的資金使用和基建項目,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
第十五條??根據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完善和調整行政機構,健全教學、行政與學生管理等規(guī)章制度,討論決定教職工的聘任、解聘和學生的學籍處理,決定師生員工的獎懲。
第十六條審議決定學校召開的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學生工作等業(yè)務性工作會議,協(xié)調部署全校性的處、室的重要工作匯報。
第十七條討論處理教代會、工會和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關系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第四章議題的確定和會議的召開。
第十八條會議的議題,由分管校長提出需要討論問題的建議,并報校長,在征求校委會意見后由校長確定。議題確定后,由校長辦公室提前1-3天通知與會人員。提出議題的領導和職能部門必須認真準備,會前提供有關資料和政策依據、可供選擇的方案與建議。
第十九條校長辦公會一般每周召開一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
第二十條會議由校長主持。會議人員由校長、副校長、組成,列席人員由校長確定。
第二十一條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人員,應事先向校長請假,對會議的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議之前向校長提出。
第二十二條??校長辦公室應有專人負責記錄,如實記錄會議的議題、與會人員發(fā)言內容、討論和作出的決定。會議結束以后,由校長辦公室整理好會議記錄并經校長審閱簽字后及時存檔。
第二十三條??校長辦公室議事時,如涉及會議人員或其直系親屬時,該人員應主動回避。
第五章???會議決定。
第二十四條??校長辦公會議議事,一題一議,有提出議題人員或部門負責人匯報初步意見后,出席會議人員即可對該議題充分發(fā)表自己的意見。列席人員也可發(fā)表意見。
第二十五條校長根據會上討論的情況和多數人的意見進行歸納集中,作出會議決定。
第二十六條如對重要問題發(fā)生嚴重意見分歧,除緊急情況外,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后,下次會議再討論決定。
第二十七條??因故未能出席會議的人員,會后由校長辦公室向其通報本次會議決定。
第二十八條會議內容要按統(tǒng)一規(guī)定進行部署或公布,出(列)席會議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向外泄露會議內容。
第六章??決定的執(zhí)行與反饋。
第二十九條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少數成員如對決定持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但在上級主管部門、校黨委和校長辦公會未改變之前,必須無條件執(zhí)行。確需改變原決定時,由校長辦公室提請校長辦公會復議。復議后仍未形成統(tǒng)一意見,提請校委會討論。任何人不得擅自改變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
第三十條??校長辦公會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校長、副校長抓緊落實,明確由職能部門執(zhí)行的,一般由校長辦公室催辦和督辦,并及時向校長(副校長)或校長辦公會報告執(zhí)行情況。
第三十一條根據會議決定,需要印發(fā)文件或會議紀要的,由校長辦公室或職能部門起草、校長辦公室核稿后,由校長或副校長簽發(fā)上報或下發(fā)。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guī)則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guī)則如有與今后上級下發(fā)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符的,按上級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改善黨對高等學校的領導,進一步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促進我省高等教育事業(yè)科學發(fā)展,推動教育強省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高等學校基層委員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高等學校黨委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高等學校黨委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二章黨委的領導職責。
第四條高等學校黨委的領導職責主要是:
2、按照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學校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
3、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fā)展以及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統(tǒng)一領導和切實加強學校反腐倡廉工作;
7、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離退休工作;
8、做好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對學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第三章黨委書記的職責。
第五條黨委書記為學校黨委領導班子的班長,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學習、宣傳和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5、負責組織學校干部的選拔、教育、管理和做好學校的人才工作;
8、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履行反腐倡廉建設職責。
第六條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常委)按照分工開展工作。
第四章校長的職權。
第七條校長為高等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黨委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1、擬訂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具體規(guī)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6、召集和主持校長辦公(校務)會議,定期向上級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8、學校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副校長按照分工協(xié)助校長開展工作。
第五章工作原則與基本要求。
1、集體領導,會議決定。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健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對學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由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委(常委)會議實行表決時,委員(常委)一人一票,獨立行使表決權。
2、校長負責,民主監(jiān)督。在黨委領導下,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長應多渠道聽取意見,多方面接受監(jiān)督。
3、群眾參與,科學決策。不斷完善校務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民主決策機制,充分發(fā)揮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術委員會等組織的作用,保障和實現教職工對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權利。
4、依法治校,規(guī)范管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定、完善并認真執(zhí)行學校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定期溝通機制,除民主生活會外,黨委書記每學期至少與領導班子成員談心一次。班子成員之間,特別是黨委書記與校長應經常互通情況,交流思想。
第十一條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切實加強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辦學治校能力。
1、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遵循高等教育規(guī)律,增強駕馭全局和應對復雜問題的能力,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推動學校又好又快發(fā)展。領導班子成員尤其是黨委書記、校長要努力成為社會主義政治家和教育家。
2、注重團結協(xié)作,顧全大局,自覺維護黨委集體領導和領導班子團結,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改進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經常深入教學、科研一線調查研究,尊重教師,關愛學生。
4、加強道德修養(yǎng),嚴于律己、率先垂范,堅持原則、求真務實,愛崗敬業(yè)、勤政廉政,培養(yǎng)領導干部的人格魅力,樹立領導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議事規(guī)則與決策制度。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黨委(常委)會在學校黨員代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執(zhí)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學校黨員代表(黨員)大會的決議,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討論決定黨委領導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必須由黨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
1、學校辦學指導思想、辦學方針、整體發(fā)展建設規(guī)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5、干部任免、教育、培養(yǎng)、考核、獎懲和監(jiān)督,后備干部和人才隊伍規(guī)劃建設方案;
7、學校土地、房屋和其他辦學設施等重要資源、資產的管理和處置方案;
8、需要黨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由校領導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在組織專門力量進行廣泛調研、論證、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方案,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校長統(tǒng)一組織實施。學校內部行政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經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由校長按規(guī)定的程序任免。
第十五條黨委(常委)會議的議事規(guī)則:
1、黨委(常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委(常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黨委書記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2、黨委(常委)會議的議題由黨委書記與副書記和有關委員(常委)商定提出。若校長不是中共黨員,應征求校長的意見。意見不一致時,應暫緩將議題提交黨委(常委)會議討論。
3、黨委(常委)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常委)到會方能召開,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召集人確定。黨委(常委)會議在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干部任免、獎懲等事項時,必須書記、校長同時參加會議,并在與會委員(常委)及黨外正副校長充分發(fā)表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由委員(常委)分別采取口頭、舉手、記名投票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常委)人數的半數為通過。
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
4、黨委(常委)會議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時,委員(常委)都要充分發(fā)表意見,明確表態(tài),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大事項發(fā)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zhí)行外,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交換意見后,提交下次黨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
第十六條黨委(常委)會的決策制度:
黨委(常委)會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對重大事項的決策,一般應經過下列程序:
1、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應征求下級黨組織及行政部門、有關單位的意見,有的應聽取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術委員會等組織的意見,有的應組織教授、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作出評估。
3、召開黨委(常委)會議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第十七條高等學校校長辦公(校務)會議是學校研究處理行政管理工作的會議,處理校長職權范圍內的有關事項。
第十八條校長辦公(校務)會議的議事規(guī)則:
1、校長辦公(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長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校長召集并主持。
2、校長辦公(校務)會議議題由學校有關內設機構提出,經主管校領導審查后提交校長辦公室匯總,并由會議主持人審定。
3、校長和有關校領導出席校長辦公(校務)會議,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4、校長辦公(校務)會議在與會人員充分討論、發(fā)表意見的基礎上,由會議主持人歸納總結,形成會議決議。
第十九條黨委(常委)會議、校長辦公(校務)會議,一般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同時送達會議議題、日程和有關材料。與會人員應按照要求做好準備,按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會議一般不得臨時安排議題,同時應分別有專人記錄,并編發(fā)會議紀要。
第二十條黨委(常委)會議、校長辦公(校務)會議作出的決定,由有關責任人分工負責組織實施,任何個人無權擅自改變。實施中如確需改變、調整原定方案,由責任人提出初步意見,提交同類會議討論并作出改變或調整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與會人員對黨委(常委)會議、校長辦公(校務)會議作出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zhí)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見,也可以向上級組織報告或在下一次會議上重申,但不得公開發(fā)表與決定不同的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于應該保密的會議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guī)定應報批的重大事項應及時討論,提出方案,報上級組織審批。
第七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高等學校黨委應對領導班子成員執(zhí)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每年檢查一次,檢查情況報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
第二十五條監(jiān)督檢查的基本要求是:
1、學校黨委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zhèn)€人執(zhí)行本辦法的情況。
2、學校紀委會同黨委組織部定期了解領導班子成員執(zhí)行本辦法的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報告黨委。
3、學校黨委定期召開中層干部、黨外人士、教職工代表等座談會,聽取對執(zhí)行本辦法情況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省委組織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對高等學校實施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督查,并將執(zhí)行情況作為對領導班子考核評價和領導干部業(yè)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國家機構以外的組織和個人舉辦的高等學校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過去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三
第一條?為進一步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著力提高高校黨建科學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國******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法律、規(guī)章,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黨委是學院的領導核心,統(tǒng)一領導學院工作,集體研究決定重大事項,支持院長依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院長是學院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人,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學院黨委領導下,組織執(zhí)行和實施黨委的決議,保證學院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各項任務的完成。黨委領導重在決策,校長負責重在組織執(zhí)行。
第三條學院黨委的領導主要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其工作重點在于把握方向,總攬全局,謀劃發(fā)展,科學決策,用好干部,協(xié)調各方。其主要職責是:
1.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培養(yǎng)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2.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全面推進學院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積極發(fā)揮系、部黨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3.領導學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校園文化建設,維護學校安全穩(wěn)定,構建和諧校園。
4.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以及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5.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按照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和干部管理權限,加強干部隊伍建設,領導學院人才工作。
6.領導學院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7.做好學院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對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第四條黨委書記是學院黨委領導班子的班長,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指示精神。
2.主持制訂學院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中長期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研究學院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中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負責檢查黨委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
4.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組織本校干部的選拔任用、培養(yǎng)教育、監(jiān)督考核等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向上級組織推薦干部。
5.負責協(xié)調學院黨、政、群團等組織之間的關系,支持院長在職權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6.負責抓好黨委領導班子自身建設,組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按時召開黨委民主生活會,做好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工作。
7.負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證學院各項工作健康有序地進行。
8.召集和主持黨委會、黨員大會,代表黨委定期向黨員大會及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第五條院長是學院的法定代表人,在黨委的領導下,負責學院行政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堅持依法治校,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指示決定和黨委決議,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2.主持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有關事項。
3.擬訂學院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學科建設規(guī)劃和校園建設規(guī)劃以及年度行政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制訂具體行政管理規(guī)章制度。
4.負責學科、專業(yè)建設和師資隊伍建設,組織教學活動、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思想政治理論教育。
5.擬訂內部行政組織機構設置方案,按有關規(guī)定任免內部行政組織機構負責人,推薦副院長人選。
6.依據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一般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并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7.組織擬定年度經費預算方案并按規(guī)定執(zhí)行,實施財務管理,保護和管理學院資產,維護學院的合法權益。
8.實行院務公開,定期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和上級組織報告工作。
9.按有關程序,代表學院與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境外機構等簽署有關合作協(xié)議,接受社會捐贈。
10.履行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相關職責。
11.行使學院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章黨委會議制度及議事規(guī)則。
第六條黨委會及其議事規(guī)則。
(一)黨委會是學院黨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全院黨的工作、執(zhí)行黨員大會決議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要議事范圍是:
1.討論確定黨委、紀委工作報告和換屆方案。
2.選舉黨委書記、副書記,通過學院紀委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紀委書記。
3.對學院重大事項、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xx萬元及以上)進行集體討論決定。
4.批準黨委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和學院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5.決定涉及學院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全局性重大問題。
6.決定學院紀委提交黨委會審議的有關事項。
(二)黨委會議事規(guī)則。
1.黨委會由黨委書記主持,一般每兩周召開1次,如有重大問題,可以隨時召開。如因工作需要,可以召開黨委擴大會議。
2.黨委會議題材料由分管院領導組織相關?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部門準備,對重大問題和重要議題,在會前要充分調研,進行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書面意見,否則不予安排會議討論。
3.黨委會必須有半數以上的委員參加方能舉行。會議要充分發(fā)揚民主,每個議題都要進行充分討論。議事按以下程序進行:一是主持人或由主持人指定的委員就議題作扼要說明;二是委員就議題發(fā)表意見;三是主持人歸納討論情況,提出初步意見;四是到會委員進行表決。
4.會議決定多個問題時,應逐項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采取口頭、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對任用干部事項或決定其他重大事項,可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黨委會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每項決定須應到會半數以上成員通過方為有效。
5.黨委會討論的問題、表決的形式和通過的決議,均應記錄在案,并以會議紀要、文件或其他適當形式,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6.黨委會作出的決議、決定的事項,要明確承辦人和部門,由黨委辦公室協(xié)助分管校領導進行督辦檢查,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會報告。遇有新的情況和問題,確實不可能按原決定或決議執(zhí)行時,應及時提交黨委會復議。
第七條堅持和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凡涉及學院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重大事項,黨委或行政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委會集體討論決策重大事項和干部任免時,會議成員獨立行使表決權。
第八條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制度。領導班子成員都要堅持集體領導,分工合作,下級對上級負責,個人對集體負責。
第九條堅持黨員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制度。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以誠相見,互相談心,溝通情況、交換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出改進措施。民主生活會每年至少舉行1次,并按規(guī)定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民主生活會情況,聽取意見,接受監(jiān)督。
第十條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定期溝通制度。除民主生活會外,黨委書記每學期至少與領導班子成員談心一次。班子成員之間,應經常互通情況,交流思想。黨委書記與院長之間每周至少應溝通一次。
第十一條建立健全民主決策機制。學院重大決策必須廣泛聽取黨員干部和教職工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fā)揮教代會的作用,保障和實現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權利。凡是應交教代會審議通過的重要事項,經黨委會、院長辦公會研究后要提交教代會審議或通過;對重要學術事項,在院長辦公會決策之前要提交學院有關學術機構審議或組織專家評審;學院中層干部的任免,黨委會決策之前要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guī)定及學院相關細則執(zhí)行。
第十二條進一步推進黨務公開和院務公開。黨委、基層黨支部每年要向全體黨員報告工作1次,院長每年要向黨委會報告工作。
第十三條充分發(fā)揮黨內監(jiān)督作用。黨委要充分發(fā)揮學院紀委的監(jiān)督檢查職能,黨委書記和院長要支持紀委開展紀檢工作。紀檢部門依據職責對黨委、行政的決策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提出糾正建議。
第十四條學院黨委和院長每年要召開1-2次民主黨派、黨外人士、離退休老同志代表座談會,通報情況,聽取對學院工作和執(zhí)行本規(guī)定情況的意見,發(fā)揮他們在學院工作中的參與和監(jiān)督作用。
第八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規(guī)定由黨委會負責解釋,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四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后,黨中央確定高等學校全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踐證明,這一制度符合我國國情和高等教育發(fā)展規(guī)律,必須毫不動搖、長期堅持并不斷完善。
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和各高等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要堅持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建立健全黨委統(tǒng)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認真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集體決定了的事情,領導班子成員要按照分工分頭落實;嚴肅黨內組織生活,反對獨斷專行和軟弱渙散兩種傾向。上級黨委和有關部門要加強檢查和指導,及時研究解決高等學校貫徹執(zhí)行本意見中出現的問題。
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中國共產黨對國家舉辦的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等學校”)領導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的重要保證,必須毫不動搖、長期堅持并不斷完善。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高等學校實際,現就進一步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1.高等學校黨的委員會是學校的領導核心,履行黨章等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把握學校發(fā)展方向,決定學校重大問題,監(jiān)督重大決議執(zhí)行,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yǎng)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完成。
(1)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動學校科學發(fā)展,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2)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和基本管理制度。
(3)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yǎng)、考核和監(jiān)督,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依照有關程序推薦校級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人選。做好老干部工作。
(4)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學校人才工作規(guī)劃和重大人才政策,創(chuàng)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優(yōu)化人才成長環(huán)境,統(tǒng)籌推進學校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5)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師生員工頭腦,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牢掌握學校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維護學校安全穩(wěn)定,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6)加強大學文化建設,發(fā)揮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風學風教風。
(7)加強對學校院(系)等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做好發(fā)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發(fā)展黨內基層民主,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學校黨委自身建設。
(8)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9)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
(10)討論決定其他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2.黨委實行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堅持民主集中制,集體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領導班子成員按照分工履行職責。
3.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委重要活動,協(xié)調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督促檢查黨委決議貫徹落實,主動協(xié)調黨委與校長之間的工作關系,支持校長開展工作。
4.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學校黨委領導下,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學校黨委有關決議,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規(guī)定的各項職權,全面負責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1)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規(guī)章制度、重大教學科研改革措施、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組織制定和實施具體規(guī)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2)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按照國家法律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推薦副校長人選,任免內部組織機構的負責人。
(3)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人才發(fā)展規(guī)劃、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計劃。負責教師隊伍建設,依據有關規(guī)定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
(4)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重大基本建設、年度經費預算等方案。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管理和保護學校資產。
(5)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科學研究,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機制,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推進文化傳承創(chuàng)新,服務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把學校辦出特色、爭創(chuàng)一流。
(6)組織開展思想品德教育,負責學生學籍管理并實施獎勵或處分,開展招生和就業(yè)工作。
(7)做好學校安全穩(wěn)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依法代表學校與各級政府、社會各界和境外機構等簽署合作協(xié)議,接受社會捐贈。
(9)向黨委報告重大決議執(zhí)行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組織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學生代表大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和團員代表大會有關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學校各級黨組織、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群眾組織和學術組織開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5.高等學校應按期召開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黨的委員會。黨的委員會對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經上級黨組織批準,規(guī)模較大、黨員人數較多的高等學校黨的委員會可設立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設常委會的黨委一般設委員15至31人,委員中除校級領導干部外,還應有院(系)、黨政工作部門負責人及師生員工代表;常委會一般設委員7至11人,學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是黨員的,一般應進入常委會。不設常委會的黨委,一般設委員7至11人,委員中除校級領導干部外,還可有院(系)和黨政工作部門負責人代表。
6.學校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以下簡稱“全委會”)在黨員大會(黨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學校工作,主要對事關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和師生員工切身利益及黨的建設等全局性重大問題作出決策,聽取和審議常委會工作報告、紀委工作報告。會議由常委會召集,議題由常委會確定。全委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召開。表決事項時,以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同意為通過。
7.常委會主持黨委經常工作,主要對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和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及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事項作出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程序推薦、提名、決定任免干部。常委會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會議議題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黨委書記確定。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常委到會方能召開;討論決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項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會方能召開。表決事項時,以超過應到會常委人數的半數同意為通過。不是黨委常委的行政領導班子成員可列席會議。
不設常委會的黨委,其會議制度和議事規(guī)則參照常委會會議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校長辦公會議或校務會議是學校行政議事決策機構,主要研究提出擬由黨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會議成員一般為學校行政領導班子成員。會議議題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校長確定。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校長應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對討論研究的事項作出決定。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等可視議題情況參加會議。
9.黨委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和議而不決、決而不行。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應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建議方案,經領導班子成員溝通醞釀且無重大分歧后提交會議討論決定。對干部任免建議方案,在提交黨委會議討論決定前,應在黨委書記、校長、分管組織工作的副書記、紀委書記等范圍內進行充分醞釀。對專業(yè)性、技術性較強的重要事項,應經過專家評估及技術、政策、法律咨詢。對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應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方式,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建議。對會議決定的事項如需變更、調整,應根據決策程序進行復議。
高等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全委會、常委會、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會議制度和議事規(guī)則。
10.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必須堅持黨委的領導核心地位,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建立健全黨委統(tǒng)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要合理確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明確工作職責。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執(zhí)行集體決定,按照分工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11.黨委書記和校長要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相互信任,加強團結。建立定期溝通制度,及時交流工作情況。黨委會議有關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議題,應在會前聽取校長意見;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重要議題,應在會前聽取黨委書記意見。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待進一步交換意見、取得共識后再提交會議討論。集體決定重大事項前,黨委書記、校長和有關領導班子成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
12.學校領導班子應經常溝通情況、協(xié)調工作。黨委書記、校長要發(fā)揚民主,充分聽取和尊重班子成員的意見,支持他們的工作。領導班子成員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對職責分工交叉的工作,要注意協(xié)調配合。
13.堅持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提高組織生活質量。認真開好民主生活會,正確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斗爭。落實談心談話制度,黨委書記和校長要定期相互談心,定期同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談心,對在思想、作風、廉潔自律等方面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早提醒、早糾正;領導班子成員之間要經常交流思想、交換意見,努力營造團結共事的和諧氛圍。
14.加強學術組織建設,健全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與組織架構,合理確定學術組織人員構成,制定學術組織章程,保障學術組織依照章程行使職權,充分發(fā)揮其在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fā)展和學風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積極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
15.發(fā)揮教職工代表大會及群眾組織作用,健全師生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的工作機制。實行黨務公開和校務公開,及時向師生員工、群眾團體、民主黨派、離退休老同志等通報學校重大決策及實施情況。推行高等學校黨員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和提案制,健全學校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工作并接受監(jiān)督等制度。
16.按照社會主義政治家、教育家目標要求,選好配強高等學校領導班子特別是黨委書記和校長。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不斷提高領導干部思想政治素質和辦學治校能力。進一步完善高等學校領導干部培養(yǎng)選拔機制,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高等學校領導干部要認真履職盡責,正確處理領導管理工作和個人學術研究的關系,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主要精力投入學校管理工作,黨委書記和校長一般不擔任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
17.加強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完善院(系)黨政聯(lián)席會議制度,集體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完善教職工黨支部和學生黨支部設置形式,創(chuàng)新黨支部活動方式。提高發(fā)展黨員質量,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大力創(chuàng)建基層服務型黨組織,不斷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戰(zhàn)斗力,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學校各項決定的貫徹落實。
18.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和中國夢宣傳教育,引導師生員工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深入開展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教育,進一步深化師生員工對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理解和認同,增強堅持和完善這一制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19.學校黨委要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貫徹執(zhí)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情況的監(jiān)督,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上級黨委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高等學校貫徹執(zhí)行這一制度情況的檢查,將其作為巡視工作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巡視和考核結果作為學校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不執(zhí)行黨委決議,或因班子內部不團結而嚴重影響工作的,應根據具體情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必要時對班子進行調整。
20.上級黨委和有關部門要通過教育培訓、經驗交流等方式,加強對高等學校貫徹執(zhí)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工作指導。注意宣傳和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支持高等學校探索創(chuàng)新,不斷提高貫徹執(zhí)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水平。
各地區(qū)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改善黨對高等學校的領導,進一步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促進我省高等教育事業(yè)科學發(fā)展,推動教育強省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高等學校基層委員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高等學校黨委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高等學校黨委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二章??黨委的領導職責。
第四條??高等學校黨委的領導職責主要是:
2、按照從嚴治黨的方針,加強學校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
3、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4、討論決定學校改革、發(fā)展以及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6、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統(tǒng)一領導和切實加強學校反腐倡廉工作;
7、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離退休工作;
8、做好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對學校內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他們按照各自的章程開展活動。
第三章??黨委書記的職責。
第五條黨委書記為學校黨委領導班子的班長,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學習、宣傳和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4、按照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討論重大事項,負責檢查黨委決議的貫徹落實情況;
5、負責組織學校干部的選拔、教育、管理和做好學校的人才工作;
6、負責協(xié)調學校黨、政、群團組織負責人之間的關系,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8、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履行反腐倡廉建設職責。
第六條??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黨委委員(常委)按照分工開展工作。
第四章校長的職權。
第七條校長為高等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在黨委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1、擬訂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制定具體規(guī)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6、召集和主持校長辦公(校務)會議,定期向上級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8、學校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副校長按照分工協(xié)助校長開展工作。
第五章??工作原則與基本要求。
1、集體領導,會議決定。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健全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對學校工作中的重大事項,由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委(常委)會議實行表決時,委員(常委)一人一票,獨立行使表決權。
2、校長負責,民主監(jiān)督。在黨委領導下,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在工作中,校長應多渠道聽取意見,多方面接受監(jiān)督。
3、群眾參與,科學決策。不斷完善校務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民主決策機制,充分發(fā)揮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術委員會等組織的作用,保障和實現教職工對學校事務民主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的權利。
4、依法治校,規(guī)范管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制定、完善并認真執(zhí)行學校管理規(guī)章制度。
第十條??高等學校應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定期溝通機制,除民主生活會外,黨委書記每學期至少與領導班子成員談心一次。班子成員之間,特別是黨委書記與校長應經常互通情況,交流思想。
第十一條??高等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切實加強思想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辦學治校能力。
1、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思想政治素質,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遵循高等教育規(guī)律,增強駕馭全局和應對復雜問題的能力,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推動學校又好又快發(fā)展。領導班子成員尤其是黨委書記、校長要努力成為社會主義政治家和教育家。
2、注重團結協(xié)作,顧全大局,自覺維護黨委集體領導和領導班子團結,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改進作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經常深入教學、科研一線調查研究,尊重教師,關愛學生。
4、加強道德修養(yǎng),嚴于律己、率先垂范,堅持原則、求真務實,愛崗敬業(yè)、勤政廉政,培養(yǎng)領導干部的人格魅力,樹立領導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六章??議事規(guī)則與決策制度。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黨委(常委)會在學校黨員代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執(zhí)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學校黨員代表(黨員)大會的決議,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討論決定黨委領導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必須由黨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
1、學校辦學指導思想、辦學方針、整體發(fā)展建設規(guī)劃和重大改革方案;
3、學校基本規(guī)章制度、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調整,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和校長工作報告;
5、干部任免、教育、培養(yǎng)、考核、獎懲和監(jiān)督,后備干部和人才隊伍規(guī)劃建設方案;
7、學校土地、房屋和其他辦學設施等重要資源、資產的管理和處置方案;
8、需要黨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高等學校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中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由校領導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在組織專門力量進行廣泛調研、論證、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方案,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校長統(tǒng)一組織實施。學校內部行政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經黨委(常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由校長按規(guī)定的程序任免。
第十五條??黨委(常委)會議的議事規(guī)則:
1、黨委(常委)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黨委(常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黨委書記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
2、黨委(常委)會議的議題由黨委書記與副書記和有關委員(常委)商定提出。若校長不是中共黨員,應征求校長的意見。意見不一致時,應暫緩將議題提交黨委(常委)會議討論。
3、黨委(常委)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常委)到會方能召開,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召集人確定。黨委(常委)會議在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干部任免、獎懲等事項時,必須書記、校長同時參加會議,并在與會委員(常委)及黨外正副校長充分發(fā)表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由委員(常委)分別采取口頭、舉手、記名投票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以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常委)人數的半數為通過。
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干部和決定干部任免、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
4、黨委(常委)會議在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時,委員(常委)都要充分發(fā)表意見,明確表態(tài),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大事項發(fā)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zhí)行外,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交換意見后,提交下次黨委(常委)會議討論決定或向上級黨組織請示。
第十六條??黨委(常委)會的決策制度:
黨委(常委)會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對重大事項的決策,一般應經過下列程序:
1、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應征求下級黨組織及行政部門、有關單位的意見,有的應聽取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學術委員會等組織的意見,有的應組織教授、專家、學者進行分析論證,作出評估。
3、召開黨委(常委)會議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第十七條??高等學校校長辦公(校務)會議是學校研究處理行政管理工作的會議,處理校長職權范圍內的有關事項。
第十八條??校長辦公(校務)會議的議事規(guī)則:
1、校長辦公(校務)會議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長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托副校長召集并主持。
2、校長辦公(校務)會議議題由學校有關內設機構提出,經主管校領導審查后提交校長辦公室匯總,并由會議主持人審定。
3、校長和有關校領導出席校長辦公(校務)會議,會議列席人員由會議召集人確定。
4、校長辦公(校務)會議在與會人員充分討論、發(fā)表意見的基礎上,由會議主持人歸納總結,形成會議決議。
第十九條??黨委(常委)會議、校長辦公(校務)會議,一般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同時送達會議議題、日程和有關材料。與會人員應按照要求做好準備,按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會議一般不得臨時安排議題,同時應分別有專人記錄,并編發(fā)會議紀要。
第二十條??黨委(常委)會議、校長辦公(校務)會議作出的決定,由有關責任人分工負責組織實施,任何個人無權擅自改變。實施中如確需改變、調整原定方案,由責任人提出初步意見,提交同類會議討論并作出改變或調整的決定。
第二十一條與會人員對黨委(常委)會議、校長辦公(校務)會議作出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zhí)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見,也可以向上級組織報告或在下一次會議上重申,但不得公開發(fā)表與決定不同的意見。
第二十二條對于應該保密的會議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秘密,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條按照規(guī)定應報批的重大事項應及時討論,提出方案,報上級組織審批。
第七章??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高等學校黨委應對領導班子成員執(zhí)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每年檢查一次,檢查情況報省委組織部、省委教育工委。
第二十五條??監(jiān)督檢查的基本要求是:
1、學校黨委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報告?zhèn)€人執(zhí)行本辦法的情況。
2、學校紀委會同黨委組織部定期了解領導班子成員執(zhí)行本辦法的情況,并將有關情況報告黨委。
3、學校黨委定期召開中層干部、黨外人士、教職工代表等座談會,聽取對執(zhí)行本辦法情況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省委組織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對高等學校實施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督查,并將執(zhí)行情況作為對領導班子考核評價和領導干部業(yè)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國家機構以外的組織和個人舉辦的高等學校可參照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各高等學校應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省委組織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過去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zhí)行。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六
1、貫徹落實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對學校的工作負全責。
2、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使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建立良好的校風、學風。
3、確定學校工作目標,制定、實施學校的規(guī)劃和計劃,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4、注重學校領導班子和教師隊伍的建設。做好師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領導和組織好學校的體育衛(wèi)生、義務勞動等工作。逐步完善辦學條件和育人環(huán)境。
5、有計劃地參加教研活動,聽取匯報;了解情況,分析情況,并給與指導。
6、組織召開校務會議、行政會議、教職工大會和全體學生會。
7、抓好班主任及少先隊輔導員隊伍的建設,做好班隊工作。
8、領導好學校的體育衛(wèi)生工作。按規(guī)定開展文體活動,努力完成達標任務。
9、領導學校的總務工作。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師的工作環(huán)境;組織總務后勤人員做好“服務育人”工作,關心群眾生活。
10、廉潔從政,堅持批評與自我批評,搞好領導班子的團結,在教師中起表率作用。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根據全國教育大會、全國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及省委教育工委《關于開展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試點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號)等文件要求,現就我縣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進一步加強黨對學校工作的全面領導,明確學校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做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進一步優(yōu)化學校黨政領導班子建設,明確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職責,探索學校議事決策機制,建立完善相關工作制度。進一步加強學校黨建工作,規(guī)范組織活動,加強學校黨建文化培育,提升學校黨建工作影響力。進一步發(fā)揮黨建帶團(隊)建、促德育的工作機制,切實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德育工作,推進學校各項事業(yè)全面發(fā)展。
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履行黨章等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把握學校發(fā)展方向,決定學校重大問題,監(jiān)督重大決議執(zhí)行,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各項任務完成。明確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是學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長要嚴格遵循《教育法》的要求,在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下,充分行使行政指揮權,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一)明確黨組織職責。
1.全面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動學校科學發(fā)展,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依據有關規(guī)定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及教育教學、科研、學校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和基本管理制度。
3.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yǎng)、考核和監(jiān)督,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依照有關程序推薦校級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人選。加強對離退休教師黨支部的管理,做好離退休教師工作。
4.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學校人才工作規(guī)劃和人才政策措施,創(chuàng)新用人機制,優(yōu)化人才成長環(huán)境。
5.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牢牢掌握學校意識形態(tài)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維護學校安全穩(wěn)定,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6.加強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將黨建文化與校園文化有機融合,發(fā)揮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風學風教風。
7.健全學校黨組織設置。完善工作機制,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抓好發(fā)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jiān)督服務工作。
8.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大力推進清廉學校建設。
9.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婦委會等群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
10.討論決定其他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
黨組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堅持民主集中制,集體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黨組織書記主持學校黨組織全面工作,黨組織班子其他成員按照分工履行職責。
(二)明確校長職責。
度、年度(學期)工作計劃。
2.組織擬定和實施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
3.組織擬定和實施教師隊伍建設規(guī)劃,提升教師業(yè)務能力和水平,依據有關規(guī)定聘任與解聘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
4.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教育研究,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機制,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
5.組織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德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培養(yǎng)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做好招生工作。
6.組織擬訂和實施學校基本建設、年度經費預算和決算等方案。加強財務管理,管理和保護學校資產。
7.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可代表學校對外簽署合作協(xié)議,接受社會捐贈。
8.做好學校安全穩(wěn)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9.堅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學校的重要問題決策前,主動征求黨組織建議,聽取教代會的意見,自覺接受黨組織和群眾的監(jiān)督。向黨組織報告重大決議執(zhí)行情況,組織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等提案。支持學校黨組織、群團組織開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一)優(yōu)化黨組織班子設置。學校黨總支一般設委員5-7名,黨支部一般設委員3-5名。學校黨員人數在100名以上的,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設委員7至9名。根據工作需要和學校規(guī)模大小等實際情況,黨組織書記、校長宜兼則兼、宜分則分。書記和校長由一人擔任的,一般應配備專職副書記,負責黨組織日常工作;書記、校長分設的,校長是中共黨員的同時擔任黨組織副書記;黨組織班子其他成員一般由是中共黨員的副校長、學校內設機構負責人組成,非校級領導的,其相關待遇可略高于本校中層干部。將學校黨小組與年級組(教研組)建設有機結合,黨小組組長原則上兼任學校年級組(教研組)組長或副組長。各學校統(tǒng)一設立黨務辦,與校辦公室合署辦公。
(二)選優(yōu)配強黨政正職。堅持“實干+理念”的選人用人導向,按照政治強、促改革、懂業(yè)務、善管理、敢擔當、作風正的標準,選優(yōu)配強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注重人崗相適,對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崗位進行適當調整,符合條件的現任校長可轉任書記、現任書記可轉任校長或正校級專職副書記,對不適宜的人選作出調整。進一步推進干部崗位交流,有意識培養(yǎng)年輕業(yè)務干部先在黨務崗位鍛煉,再轉到行政崗位任職,努力打造懂黨建、專業(yè)強的后備干部隊伍。
(三)強化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旗幟鮮明講政治,自覺把“四個意識”落實到教育管理各個方面,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組織學校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培訓,提高政治素養(yǎng)。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持不懈整治“四風”,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教育系統(tǒng)政治生態(tài)。
四、運行機制。
(一)完善黨組織議事規(guī)則和校長辦公會議事規(guī)則。黨組織會議是學校最高議事決策機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研究和決定學校重大問題,原則上每月召開1次。由書記或委托副書記召集并主持,學校正副書記和委員參加,不是委員的校長、副校長、黨辦主任列席。校長辦公會議是學校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議事決策機構,原則上每周召開1次。由校長或委托副校長召集并主持,校長、副校長參加,辦公室主任及相關科室負責人列席會議,也可視議題情況請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列席會議。根據“三重一大”所述范圍,重要行政、業(yè)務工作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提交黨組織會議研究決定。內設機構負責人任免,經黨組織會議研究后公布。具體工作規(guī)則附后。
(二)完善溝通機制。書記、校長要建立常態(tài)溝通機制,做到每周至少溝通一次,就學校近期重點工作進行商討,達成一致意見。建立黨組織書記、校長與班子成員溝通機制,凡是重要事項,集體研究決定之前,黨組織書記、校長形成一致意見之后,由黨組織書記或校長與班子其他成員進行會前溝通,再次聽取意見建議。特別重大的問題在提交會議前,要以多種方式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書記、校長和班子成員進行協(xié)商論證,形成統(tǒng)一意見后,由相關科室提請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黨辦(校辦)按程序提交會議議題。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提交。
(三)完善決策機制。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執(zhí)行班子議事規(guī)則與決策程序。會議召開前,應由黨辦(校辦)將會議研究的事項清單,提前送達與會人員,便于會中充分發(fā)表意見。會中,按一事一議要求逐項討論有關議題,班子成員逐個發(fā)言,實行書記、校長末位表態(tài)制,對照重大事項實行票決制,防止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表決事項時,以超過應到會人數的半數同意為通過。會后,凡是涉及黨的建設工作事項由書記牽頭負責抓落實,行政事項由校長牽頭抓落實,其他班子成員按照分工抓好組織實施。并實行下次會前匯報上次會議事項的落實情況。對無故延期落實任務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追責。
(四)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高效務實的會議制度,按照精簡會議、提高效率的原則,各學校應將黨政班子會、教師學習會等進行有效整合,切實提高會議效率。制定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任期、離任審計制度,對學校黨組織書記任職期間其所在學校黨組織制度建設、陣地建設、品牌建設和黨員教育、發(fā)展黨員、黨費收繳與使用等有關黨建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評價。專項審計結果作為學校發(fā)展性工作目標考核、黨組織負責人任用的重要依據。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領導小組,由縣教育局黨委書記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把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工作列入學校黨建工作重要任務,納入學校黨建工作考核,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積極探索和研究實施過程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強化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同責,推動形成學校黨組織統(tǒng)一領導,全面推進工作負責實施的良好格局。
(二)強化工作督查。各學校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落實一崗雙責,推動黨務政務公開,強化陽光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建立督查工作機制,對黨組織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形成的決議,要及時立項、細化任務、明確責任時限,并開展督查督辦。
(三)勇于探索創(chuàng)新。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不斷創(chuàng)新黨組織的領導方式,積極探索建立專項領導小組形式,強化重點工作、重點項目的領導和推動落實。邊實踐、邊總結、邊完善,創(chuàng)造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果。
(四)注重工作宣傳。充分發(fā)揮電視、報刊、網絡等主流媒體的作用,廣泛開展形式多校的宣傳活動,及時總結、提煉、宣傳工作經驗和先進典型人物,在全縣上下營造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八
根據我xx市教育部上級部門以及領導要求,我xx幼兒園對我幼兒園有關于建設規(guī)范幼兒園以及預防幼兒園“小學化”教育傾向工作作出具體總結并制成工作經驗交流材料,現將我xx幼兒園工作經驗交流材料報告如下:
自國務院頒發(fā)下達對當前教育發(fā)展的《國務院關于當前發(fā)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文件以來。我xx市各所幼兒園皆積極貫徹國務院文件的相關內容,加強幼兒教育的組織與管理,進一步使規(guī)范化幼兒教育工作落實與實際教育教學工作之中。我xx幼兒園更是主動參與到整改活動之中,我xx幼兒園堅持全面展開規(guī)范辦園的建設活動,認真學習我市人民政府下發(fā)的《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的通知》,結合《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根據國務院下發(fā)文件的總體要求,將規(guī)范辦園工作和預防“小學化”傾向全面落實于幼兒教育教學工作實際之中,全力建設成為一所開發(fā)幼兒智力,保障幼兒健康,陪同幼兒開了成長的規(guī)范型幼兒園。
我xx幼兒園一直堅持以端正的教學理念,建設規(guī)范型幼兒園。我xx幼兒園再啟蒙教育的實踐工作中,樹立以《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為主要指導,以素質教育,優(yōu)化教育,快樂教育為辦學方針的教學目標。堅持“寓教于樂”的教育理念,開發(fā)具有特色意味的科學啟蒙教育教學模式,以有趣的教學方式,創(chuàng)新的教學活動,開發(fā)幼兒的智力,培養(yǎng)幼兒的興趣以及學習能力,強化幼兒娛樂式體育活動,在帶給幼兒快樂的同時,強健幼兒的體制,為幼兒的今后發(fā)展打下堅實基礎。
1、建設嚴格規(guī)范辦園制度。
我xx幼兒園自建園以來就十分重視幼兒安全,以幼兒的健康成長作為我園的重要目標。因此,我要首先對園內的安全措施方面做出重點建設,我幼兒園建設于遠離污染與噪音的安全地帶之內,我園園舍獨立,具備有齊全的安全消防工具,在房屋,墻面以及各個設施的角落地帶設立有安全保障設施,對于尖角物品以及園內設施都包有較厚的海綿護墊,以預防兒童在玩耍時的安全隱患,提供較高的安全保障。我園設立安全責任制度,安排定期定點人員準時定點對室內進行排毒通風措施,保證教室場地干燥,以提高兒童在我園內的安全性活動。
2、規(guī)范辦園規(guī)模教育。
我園在重視保障兒童安全生長的同時,還加強了幼兒的活動場所建設,以及教師質量建設。我園設有較大的戶外活動場所,利用此場地開展一些例如羽毛球賽,跳繩比賽等賽事活動,讓兒童不僅僅在室內的小空間,小范圍里娛樂,學習,還可以在室外開展小型球類運動等文娛活動,來豐富兒童的園內學習生活,除此之外,我院還設有指定的辦公房幼兒廁所以及其他備用房。
在教學教師質量方面,我園進行了嚴格的教師選擇,淘選具有極強的責任心,耐心,親和力以及高素質的幼兒教師,建設師資力量強大的教學隊伍。再教育實施方面我園堅持依法辦學,娛樂教學,以保障幼兒的學前教育得以良好的發(fā)展。在收取學費方面,我園堅定優(yōu)質公價,公正平等的園內財務制度,保障我園的財務規(guī)范。
在現階段的幼兒啟蒙教育教學中,有越來越多的幼兒園教育教學偏向“小學化教學”發(fā)展,例如某些幼兒園開展了與小學課程緊密銜接的學前班教學,開設了小學數學,國學。自然等小學教學科目,并減少了幼兒的運動娛樂時間,使得幼兒的學習負擔加重,娛樂興趣減少,這十分不利于幼兒的健康與快樂成長。為防止幼兒園教學偏向“小學化”發(fā)展,我園特開設具有特色的娛樂教學活動,以運動娛樂,文藝娛樂等活動方式,在為幼兒制造快樂課堂的同時深化基礎的學前教育知識,使幼兒能夠“寓教于樂”,記憶深刻。與此同時我院還深化了幼兒的素質教育,積極開發(fā)新穎的本園課程,開設音教,英教,體教等教學科目,有針對性的培養(yǎng)兒童的多方面興趣,創(chuàng)建科學的教學模式。與此同時我園還加強了社會管理教育資源,增加了幼兒園各級領導與教師與幼兒家長的緊密聯(lián)系,提供園內與家長共同交流的平臺,使得我園的教育教學工作能夠與社會,與家長的教育教學相結合,使得兒童都能夠得到更好的成長與發(fā)展。
全面建設規(guī)范幼圓,用愛心與素質教育幼兒,使得幼兒能夠健康成長,是我園一直以來的辦園目標,我園將在未來的教育工作中不懈努力,為兒童的快勒,與健壯付出全部努力,使得兒童茁壯成長。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九
今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通知指出,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的必然要求。
打造融合“一體化”,夯實基礎保障。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與業(yè)務工作相輔相成,是做好黨建工作的重要原則。《意見》明確要求,“推動黨建工作與教育教學、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打造融合“一體化”,夯實黨建基礎,避免黨建和教育教學工作兩張皮,有利于豐富黨建工作的形式,有利于提升學校立德樹人的實效。
組織融合,凸顯黨的領導。受中小學辦學規(guī)模限制,大部分學校還應實施黨組織書記和校長一肩挑的體制,做好學校管理機構的改革,明確黨組織書記和校長的職責分工,堅持和加強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
針對學校現有辦學規(guī)模,畫好學校工作組織結構圖,修訂各類管理制度。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guī)行使職權,按照學校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要落實好黨政職務交叉兼任,一崗多職,減少人員設置,實現黨對學校工作的有效監(jiān)督。支部紀檢委員可兼任學校校監(jiān)會主任,既承擔黨務工作和黨員教師的監(jiān)督職責,又做好人事、財務等廉政風險點的有效監(jiān)督,推進清廉教育。宣傳委員既要做好黨務宣傳,又要兼任校務宣傳,把關信息和輿情發(fā)布,確保學校良好社會形象。
文化融合,彰顯紅色基因。在辦學文化中凸顯黨的領導地位,這是提升學校品質的必然趨勢,更是落實黨組織領導下校長負責制的文化基礎。通過營造紅色文化氛圍,幫助每一名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活動融合,突出教育特點。要深入貫徹落實黨建帶團建、隊建,加強共青團、少先隊工作體制機制建設的意見。學校應建立以黨組織書記為主任的少工委組織,在工作中有效整合黨建和團建、隊建活動。在重要儀式和典禮中,可以將黨員教師的集體宣誓和團員、少先隊員的宣誓一并舉行,讓團員、少先隊員從黨員教師中汲取前行的力量,也讓黨員教師增添自豪感。學校的教研組活動、志愿活動等,應鼓勵支持黨員教師和青年教師一同參與,利用黨員骨干教師的榜樣模范作用引領青年教師成長,形成你追我趕的良好競爭氛圍。
念好培養(yǎng)“雙字經”,抓好隊伍建設。
教育雙主題,提升師德修養(yǎng)。提升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水平是抓好教師隊伍的兩大主題。圍繞“培養(yǎng)什么人、怎樣培養(yǎng)人、為誰培養(yǎng)人”這一根本問題,開展師德大討論,充分調動廣大教師干事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積極響應黨的號召,提升全體教職員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培養(yǎng)雙機制,提升專業(yè)素養(yǎng)。教師隊伍建設實行“雙培養(yǎng)”策略,鼓勵優(yōu)秀青年教師加入黨員隊伍,培養(yǎng)黨員教師成長為優(yōu)秀學科骨干教師。根據教師的實際情況,制定專業(yè)成長梯隊層次,滿足不同教師需求,設計教師專業(yè)素養(yǎng)提升的養(yǎng)心工程和育能工程,為教師專業(yè)成長助力。通過支部成員談心談話,明確個人成長方向,鼓勵專業(yè)突出的青年教師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嚴格執(zhí)行“三會一課”,黨員教師利用主題黨日、專題學習,進一步提升黨性修養(yǎng),明確自身的榜樣示范作用,借助各種平臺,加強專業(yè)素養(yǎng)學習,提升教育教學能力,參加各類專業(yè)技能評比,快速成長為優(yōu)秀教師。
表彰雙平臺,激發(fā)工作潛能。有效的評價機制是激發(fā)內在潛力的重要手段。在當下教師職業(yè)倦怠普遍嚴重,績效獎勵激勵效果不明顯的情況下,開展校級層面明星黨員和優(yōu)秀教師雙平臺月評獎制度,展示模范榜樣的形象,對于激發(fā)教師的工作潛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規(guī)范程序“三步走”,提升治理水平。
加強黨對學校的領導是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提高學校領導班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舉措。發(fā)揮黨組織領導作用,保證校長依法依規(guī)行使職權,建立健全黨組織統(tǒng)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是政策落地成功的重要保證。學校內部治理應遵循決策、實施、監(jiān)督“三步走”規(guī)范程序,在保障黨組織對學校工作全面領導的前提下,實現治理水平提升。
一事一議,支委會議把關決策。作為學校第一決策機構的支部委員會,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原則。制定會議制度和議事規(guī)則,召開會議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對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和獎懲、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堅持一事一議,一事一表。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用好決議表,實施陽光票決,做好檔案留存。
一周一會,校務會議落實工作。校務會議是學校行政議事決策機構。校長書記一肩挑體制,可采用黨政班子例會形式集體布置落實,每周召開一次。黨組織書記全力協(xié)調處理黨政交叉工作。
一季一督,教工大會監(jiān)督評價。學校應每年召開一次教職工大會,保證教職員工民主參與學校治理,審議工作報告,對常規(guī)工作進行監(jiān)督。學校還可成立由黨員代表、教師代表、校監(jiān)會成員等組成的校務工作督查組,每學期對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實施情況和常規(guī)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學校辦學方向的準確性、重大決策的正確性。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
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黨領導高校的根本制度,是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內容,符合我國國情和高等教育發(fā)展規(guī)律,必須毫不動搖、長期堅持。我們要在實踐中不斷深化對這一領導體制豐富內涵的認識,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這是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前提和基礎。
黨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實行集體決策和有針對性的領導。首先,黨委是一個集體,實行集體決策而非個人領導。學校黨委即學校黨的委員會(全委會和常委會)是一個集體,在這個集體中,不存在任何個人特權,凡是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事關學校發(fā)展的重大問題和影響師生員工利益的重大決策,都必須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少數服從多數,任何個人都必須服從集體的意志,防止個人專斷。而且,黨委的決策形式是民主集中制,每一項重大決策都要歷經“民主—集中—民主”三個階段,即決策前首先要充分發(fā)揚民主,在更大范圍、以更多形式走民主程序,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建議;在此基礎上,綜合分析各方利益訴求、匯聚群眾智慧,通過集中來形成統(tǒng)一的集體意志,最后再用民主的方式進行決策。之所以必須重視這個決策程序,就是要防止缺乏前期基礎、片面強調會議決策的“集體專斷”,保證決策的科學性。第二,黨委是一個領導集體,核心職責是領導而非管理。高校黨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主要通過強有力的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保證以人才培養(yǎng)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完成。從組織功能上講,黨委是一個領導集體而不是管理團隊,核心職責是領導而非管理。領導和管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其要求也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領導偏重方向、偏重目標、偏重戰(zhàn)略,而管理偏重方法、偏重效率、偏重戰(zhàn)術;領導重在出主意、做決策,要求正向(即方向不能錯)、正義(即不能干邪惡之事)、正確(即不能做錯事),而管理重在管人、管財、管物、管事,要求做到人盡其能、財盡其值、物盡其用、事盡其善。因此,黨委領導學校絕非黨委管理學校。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管理職權,是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重要內容。第三,黨委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但領導方式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因組織性質的不同而不同。雖然黨委按照“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原則,統(tǒng)一領導學校黨建、行政、學術、民主黨派、群團等各方面工作,但針對不同性質的組織,具體領導方式是有差異的。比如,對黨的組織,包括黨的機關、院級黨委等,黨委是直接領導,全抓全管、實抓細管;對行政組織,黨委是從總攬全局的戰(zhàn)略高度進行宏觀領導,主要抓重大事項決策,管全局、管方向、管大事;對學術組織,黨委主要是政治領導,確保學術發(fā)展的社會主義方向,弘揚學術道德;對教代會工作,黨委主要是方向性領導,支持教代會發(fā)揮好參與管理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作用;對民主黨派工作,黨委是在彼此尊重的基礎上進行政治領導,用真誠的合作激發(fā)各民主黨派投身學校建設的熱情,充分發(fā)揮他們的智慧和力量,等等。
校長是學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負責人,主持學校行政工作,全面負責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可以從兩個方面去理解:其一,校長主持行政工作,在黨委領導下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管理職權。校長要對黨委負責,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實施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切實把黨委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要全面負責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獨立負責地行使管理權力,依法依規(guī)(包括學校章程)對校務及事關師生員工現實利益的重大問題作出決定并付諸實施,或形成議案提交黨委研究決策。其二,行政系統(tǒng)實行首長負責制,校長是行政事務的最終決策者,主要運用行政權力推進工作。在現代社會,高校面臨來自外部需求和內部變革的挑戰(zhàn)和壓力越來越大,強有力的行政系統(tǒng)在學校發(fā)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行政系統(tǒng)具有科層制屬性,實行首長負責制,校長是行政最高首長,擁有最大的行政權力。因此,雖然校長要及時召集并主持校長辦公會議或校務會議,就擬定由黨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部署落實黨委決議的有關措施,以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方面的重點工作等議題,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的基礎上做出決定,保證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但作出最終決策的人只能是校長,他必須對決策結果負責。這也是校長和黨委在決策方式上的顯著區(qū)別。同時,為保證管理效率,行政系統(tǒng)特別強調所有管理層級從上到下的意志統(tǒng)一和令行禁止,主要通過規(guī)定、命令、督促、檢查、獎懲等行政管理方式推進工作,用行政權力保證學校各項建設發(fā)展任務的完成。
黨委領導與校長負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形成黨政合力需要制度保障,重在建立健全黨政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我國高校的內部領導體制,旨在從制度上規(guī)范學校黨委與行政的關系,規(guī)定黨委領導權力和校長行政權力的運行邊界和實現形式,既保證黨委對學校工作的統(tǒng)一領導,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又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落實教學科研工作的中心地位,保證黨委決策落到實處并取得成效。從制度設計的角度講,黨委領導與校長負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其中黨委領導是核心,校長負責是關鍵,二者不是“混合物”而是“化合物”:在工作職能上分,在工作目標上合;在一般工作上分,在重大問題上合;在工作制度上分,在工作關系上合。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根本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要形成黨政合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大學,培養(yǎng)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為此,必須高度重視制度的規(guī)約和保障作用,大力加強制度建設,努力建立健全黨政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要完善學校領導班子組織制度,健全黨委全委會、黨委常委會、校長辦公會或校務會議的議事規(guī)則,規(guī)范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的決策程序,切實貫徹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集體決定的事情,班子成員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健全黨委書記與校長、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的溝通協(xié)調機制,切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溝通、重要決策事先溝通、緊急事項及時溝通。
新黨組織的設置方式,根據黨員人數和實際工作需要,本著有利于黨組織開展工作,有利于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強黨同群眾的聯(lián)系的原則,按照“黨支部(黨小組)建在教研組(年級組)’’的目標,及時、合理設置黨支部,努力探尋組織設置與教學工作的最佳結合點。力求通過調整,建立一個能覆蓋各個區(qū)域、每一名黨.員的較為完善的黨組織和黨員管理體系,以有效加強黨員的教育和管理,使學校黨建工作在改進中加強,在創(chuàng)新中發(fā)展。。
(五)加強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要緊密結合思想和工作實際,不斷創(chuàng)新教育形式,豐富教育內容,充分發(fā)揮基層黨校、現代遠程教育、網絡教育等作用,通過組織參觀考察、研討交流、舉辦黨建講座等多種形式,切實提高黨員教師的政治理論素養(yǎng),培養(yǎng)一批思想覺悟高、教育理念新、業(yè)務水平精的黨員教師,真正發(fā)揮他們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和教育改革創(chuàng)新中的“領頭雁’’、“排頭兵”的作用。要在教師黨員中深入開展“政治明白人,教育導航人、學科帶頭人、一學生引路人、家長貼心人、“黨員示范課’’等各具特色的主題實踐活動,使黨員在教學中勇挑重擔,,無私奉獻,‘以實際行動踐行黨的宗旨,構建黨員經常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加強政治輔導員隊伍建設,采取專職配、兼職聘等辦法,確保各級各類學校至少有一名政治輔導員。要加強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把教學骨干培養(yǎng)成黨員,把黨員培養(yǎng)成教學骨干的“雙培養(yǎng)’’活動,使優(yōu)秀中青年教師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不斷發(fā)展壯大黨員隊伍。通過發(fā)揮好黨員隊伍的先進性更好地體現黨組織的先進性,不斷增強黨組織在教職工群眾中的威信,切實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向心力。
(六)加強作風建設。嚴格按照社會主義榮辱觀和“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為根本目的,把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作為長期任務常抓不懈,著力解決中小學校領導干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切實做到讓黨放心、讓群眾滿意。結合對困難師生的“結對幫扶’’,進一步建立健全密切聯(lián)系群眾的長效機制。注重調查研究,充分發(fā)揚民主,積極探索化解矛盾、凝聚群眾的有效途徑。
要切實加強對落實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工作的領導,按照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要求,把這項工作納入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目標要求,細化具體任務,認真抓緊抓好,各級黨委、政府的分管領導和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領導都要建立聯(lián)系學校制度,加強調查研究和檢查指導,不斷探索新情況,研究新問題,發(fā)現新典型,‘總結新經驗。教育行政部門作為主管方要堅持定期檢查和經常性督查,認真履行自身職責,切身發(fā)揮好示范表率作用,日常工作中,對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要從思想上引導、x-作上指導、行為上監(jiān)督、績效上考核,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促進工作落實。鄉(xiāng)鎮(zhèn)黨委作為協(xié)管方要把落實好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納入基層組織建設工作中,與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總結,配合教育行政部門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切實做到認識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組織部門要加強宏觀指導,結合領導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將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落實情況作為對領導干部業(yè)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對于那些作風霸道、鬧不團結、在班子內部搞無原則糾紛、搞拉幫結派、渙散班子力量、不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校發(fā)展上、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干部,一經查實,將通過誡勉談話、調整工作崗位等方式進行組織處理,確保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真正落到實處。通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緊密配合,逐步形成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作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機制。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一
通知指出,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是辦好教育的根本保證。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的必然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要在深入總結試點工作基礎上,健全發(fā)揮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體制機制,確保黨組織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要把黨建工作作為辦學治校的重要內容,發(fā)揮基層黨組織作用,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使基層黨組織成為學校教書育人的堅強戰(zhàn)斗堡壘。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緊緊抓在手上,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抓好學生德育工作,把弘揚革命傳統(tǒng)、傳承紅色基因深刻融入學校教育,厚植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的情感,努力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要加強分類指導、分步實施,針對不同類型、不同規(guī)模的學校,在做好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作準備的前提下,成熟一個調整一個,推動改革落到實處。貫徹落實中的重要事項,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
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和加強黨對中小學校的全面領導,根據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guī)、國家法律,現就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中小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切實貫徹落實。
2.堅持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各方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團結帶領全校教職工推動學校改革發(fā)展,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3.討論決定事關學校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項和學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依規(guī)行使職權。
4.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jiān)督。討論決定學校內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協(xié)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jiān)督等工作。
5.堅持黨管人才原則,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教師等人才的培養(yǎng)、招聘、使用、管理、服務和職稱評審、獎懲等相關工作。
6.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抓好學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學校意識形態(tài)工作,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7.加強學校各級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嚴格執(zhí)行“三會一課”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發(fā)揮基層黨組織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
8.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9.領導工會、共青團、婦女組織、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強化黨建帶團建、隊建,加強學生會和學生社團管理,做好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
10.討論決定學校其他重要事項。
(二)學校黨組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組織會議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組織班子成員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職責。
(三)學校黨組織書記主持黨組織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黨組織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織決議貫徹落實,督促黨組織班子成員履行職責、發(fā)揮作用。
(四)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依規(guī)行使職權,按照學校黨組織有關決議,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1.研究擬訂和執(zhí)行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基本管理制度、內部教育教學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方案。研究擬訂和執(zhí)行具體規(guī)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
2.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教育教學研究,加強教育教學管理,深化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招生、就業(yè)和學生學籍管理。
3.加強學生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校思政課教學質量。組織開展學校文化活動和科學普及活動,建設文明校園。
4.研究擬訂和執(zhí)行學校重大建設項目、重要資產處置、重要辦學資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護學校資產。
5.研究擬訂和執(zhí)行學校年度預算、大額度支出,加強財務管理和審計監(jiān)督。
6.加強教師等各類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務工作,依據有關規(guī)定與教師以及內部其他工作人員訂立、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7.做好學校安全穩(wěn)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組織開展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學校與社會、家庭的聯(lián)系,形成育人合力。
9.向學校黨組織報告重大決議執(zhí)行情況,向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支持群團組織開展工作,依法保障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10.履行法律法規(guī)和學校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五)學校黨組織會議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黨組織會議由黨組織書記召集并主持,不是黨組織班子成員的行政班子成員根據工作需要可列席會議。會議議題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黨組織書記確定。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黨組織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討論決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項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組織班子成員到會。
(六)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是學校行政議事決策機構,研究提出擬由學校黨組織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方案,具體部署落實黨組織決議的有關措施,研究處理教育教學、行政管理等工作。會議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會議成員一般為學校行政班子成員,不是行政班子成員的黨組織班子成員可參加會議。會議議題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提出,校長確定。會議應當有半數以上行政班子成員到會方能召開。校長應當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對討論研究的事項作出決定。
(七)學校黨組織會議和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討論決定學校重大問題,應當在調查研究基礎上提出建議方案,經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黨組織書記與校長充分溝通且無重大分歧后提交會議討論決定。對涉及干部工作的方案,在提交黨組織會議討論決定前,應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充分醞釀。對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應當通過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方式,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對專業(yè)性、技術性較強的重要事項,應當經過專家評估及技術、政策、法律咨詢。會議決定的事項如需變更、調整,應當按照決策程序進行復議。
中小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學校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會議制度和議事規(guī)則,并按管理權限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和備案。
(八)實行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必須發(fā)揮黨組織領導作用,保證校長依法依規(guī)行使職權,建立健全黨組織統(tǒng)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合理確定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明確工作職責。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要認真執(zhí)行集體決定,按照分工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九)建立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定期溝通制度。黨組織書記和校長要及時交流思想、工作情況,帶頭維護班子團結。學校黨組織會議、校長辦公會議(校務會議)的重要議題,黨組織書記、校長應當在會前聽取對方意見,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暫緩上會,待進一步交換意見、取得共識后再提交會議討論。集體決定重大問題前,黨組織書記、校長和有關領導班子成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
(十)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應當經常溝通情況、協(xié)調工作。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要發(fā)揚民主,充分聽取和尊重班子成員的意見,支持他們的工作。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對職責分工交叉的工作,注意協(xié)調配合,努力營造團結共事的和諧氛圍。
(十一)發(fā)揮教職工大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和群團組織作用,健全師生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的工作機制。按照規(guī)定實行黨務公開和校務公開,及時向師生員工、群團組織等通報學校工作情況。
(十二)選好配強學校領導班子特別是黨組織書記和校長。上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領導和把關作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格標準條件和程序,精準科學選人用人,注重選拔黨性強、懂教育、會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優(yōu)秀黨員干部擔任學校黨組織書記,著力培養(yǎng)政治過硬、品德高尚、業(yè)務精湛、治校有方的校長隊伍。黨組織設置為黨委、黨總支的中小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一般應當分設,黨組織書記一般不兼任行政領導職務,校長是中共黨員的應當同時擔任黨組織副書記;黨組織設置為黨支部的中小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一般由一人擔任,同時應當設1名專職副書記;學校行政班子副職中的黨員一般應當進入黨組織班子。加強學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完善培養(yǎng)選拔、教育培訓、考核評價、激勵保障機制,加強任期考核,推動學校領導人員履職盡責、潛心育人、清正廉潔。
(十三)加強學校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優(yōu)化基層黨組織設置、創(chuàng)新活動方式,嚴格黨員教育管理、嚴肅黨的組織生活,推動黨建工作與教育教學、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加強對優(yōu)秀教師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健全“雙培養(yǎng)”機制。開展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建立與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相適應的保障機制,健全黨務工作機構,充實黨務工作力量,落實黨務工作隊伍激勵保障措施。集團化辦學等類型的中小學校黨組織要按照黨組織隸屬關系和辦學實際,加強對成員學校、分支機構黨建工作的領導和指導。
(十四)建立和落實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執(zhí)行情況報告制度,學校黨組織要結合年度考核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執(zhí)行情況,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要在民主生活會、述職評議、年度工作總結中報告?zhèn)€人執(zhí)行情況。上級黨組織和有關部門要將學校貫徹執(zhí)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情況作為巡察監(jiān)督、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和對學校領導班子、領導人員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不執(zhí)行學校黨組織決議,或因班子內部不團結而嚴重影響工作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必要時對班子進行調整。
(十五)地方各級黨委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黨委組織、教育工作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堅持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wěn)慎推進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針對不同類型、不同規(guī)模的學校,統(tǒng)籌領導班子調整、制度機制配套和學校章程修訂等相關工作,在做好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作準備的前提下,成熟一個調整一個。通過教育培訓、經驗交流等方式,加強對中小學校貫徹執(zhí)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工作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本意見適用于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公辦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公辦幼兒園參照執(zhí)行,民辦中小學校黨的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未單獨設立黨的支部委員會的中小學校,黨組織發(fā)揮戰(zhàn)斗堡壘作用,履行黨章和有關規(guī)定明確的職責任務。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二
一、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也稱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制,是指校長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和監(jiān)督下,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直接負責,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完整的領導體制。
二、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為了加強黨對學校的領導,確保學校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三、學校黨支部是學校的政治核心,學校的一切重大問題必須經過黨支部討論決定。
四、黨支部的主要任務是:
(l)按照從嚴治黨的要求,搞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充分發(fā)揮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2)保證、監(jiān)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特別是教育方針政策在學校的貫徹執(zhí)行,確保學校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
(3)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充分調動和發(fā)揮學校校長、行政人員和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
(4)按照黨管干部的原則,加強對學校行政干部的教育、考察、管理和監(jiān)督,培養(yǎng)和推薦后備干部。
(5)領導教代會和工會等群眾組織,領導和關心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的工作,加強學校的民主管理,支持這些組織,獨立的開展工作。
(6)按照“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fā)展”的方針,積極吸收教職工以及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加入黨組織,不斷壯大黨員隊伍。
(7)黨支部領導要參與討論并參與決定學校的重大問題,在重大問題和重大決策上,當黨支部和校長發(fā)生意見分歧時,黨支部可以向上級組織報告情況。
(8)黨支部要支持校長獨立負責開展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協(xié)調校長與教代會及群眾組織的關系,保證學校黨、政、工、團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為辦好學校面共同努力。
(9)學校每年的“選好評優(yōu)”、年終考評、職稱評定等工作,黨支部應該積極參與嚴格把關。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三
通知指出,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的必然要求。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意見精神,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切實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要在深入總結試點工作基礎上,健全發(fā)揮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體制機制,確保黨組織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要把黨建工作作為辦學治校的重要內容,發(fā)揮基層黨組織作用,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使基層黨組織成為學校教書育人的堅強戰(zhàn)斗堡壘。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首善標準深化改革是北京市基礎教育的優(yōu)良傳統(tǒng)。早在2018年,北京市率先啟動了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試點工作。幾年來,經過先期探索、局部試點和全面推開等不同階段,并在試點工作中同時開展試點運行課題研究,探索建設理論架構、認真總結實踐成果、深入分析存在問題,提出了健全黨組織發(fā)揮領導作用體制機制的路徑選擇和對策措施,探索形成了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北京實踐。
我們聚焦北京市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試點工作的探索與實踐,從探索過程、實踐經驗、問題分析、對策建議、區(qū)域亮點等不同方面進行梳理總結,陸續(xù)推出相關報道,以助力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全面推進實施。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四
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建立中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責任制(試行)的意見》。我在學習中感受到了很多。讓我們談談我的感受。
黨和國家的希望是在教育和教育的基礎上。長期以來,建立中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責任制,是中小學貫徹黨的教育政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統(tǒng)一思想,確保黨組織履行我的方向,管理大局,做決策,抓團隊,帶領團隊,確保領導職責的落實,充分發(fā)揮黨員的旗幟作用和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在深入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充分發(fā)揮中小學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體制機制。教育領導干部不僅要埋頭拉車,還要抬頭看路,避免方向性和原則性錯誤。
第二,黨建工作作為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的作用,不斷發(fā)揮黨組織的輻射功能,發(fā)現和培養(yǎng)黨的新力量,加強黨員建設,通過發(fā)展新黨員,擴大黨組織的影響力,推動更多的人提高政治意識,建設優(yōu)秀的政治、優(yōu)秀的作風、嚴格的紀律勝利的教育團隊,使基層黨組織成為學校教學教育的堅強戰(zhàn)斗堡壘。
三是緊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把建黨融入德育、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團隊建設,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校園,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確保師生始終致力于黨,積極向上,充滿正能量,弘揚主題。弘揚革命傳統(tǒng),繼承紅色基因,深入融入學校教育,培養(yǎng)愛黨、愛國、愛人民、愛社會主義的情感,努力培養(yǎng)道德、智力、身體、美、勞動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最后,加強分類指導,逐步實施,從兒童的角度,開展更多的主題經驗交流會議、大事件的集體決策、小事件的交流。繼續(xù)為不同類型、不同規(guī)模的學校做好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作準備,成熟調整,促進改革的實施。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五
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今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結合自己對文件學習和工作實踐,就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談一點自己的體會。
(一)中小學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加強黨對教育工作全面領導的時代要求。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教育發(fā)展的“九個堅持”,明確指出要“堅持黨對教育事業(yè)的全面領導”。201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了《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了學校黨組織在辦學治校中應發(fā)揮領導作用的要求。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黨中央對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體現了時代要求,中小學必須堅定不移深入推進落實。
(二)中小學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培養(yǎng)擔當民族復興大任時代新人的現實要求。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培養(yǎng)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問題。我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這就決定了我們的教育必須把培養(yǎng)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根本任務,培養(yǎng)一代又一代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立志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奮斗終生的有用人才。”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總體布局和戰(zhàn)略布局思考下,提出的重大目標和重要任務。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就是按照總書記指示,落實教育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在中小學校建立黨組織發(fā)揮領導作用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從而為培養(yǎng)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組織保障和制度保障。
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一項重大政治改革。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一種新型的中小學領導體制。我國中小學管理體制的演歷大致經歷了六種形態(tài):1953年,我國中小學實行了“校長責任制”。到了1957年,我國開始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其實質可以說是黨支部負責制。到了1963年,實行了“地區(qū)黨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其中規(guī)定“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在地區(qū)黨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負責領導全校的工作”。“文革”十年,在中小學又實行了“革命委員會制”,替代了校長負責制。1978年,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制。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綱要》再次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中小學校實行的第七種領導體制形態(tài),需要我們堅定地遵循政治要求,正確把握理論闡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改革創(chuàng)新的態(tài)度積極落實。
從概念上來說,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學校黨組織對學校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和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治校的有機統(tǒng)一的學校領導體制。我從以下三個方面談談我的理解。
(一)明確黨組織(包括黨總支、黨支部)的政治功能和地位。也就是學校黨組織是干什么的?《意見》表述:“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這一表述明確了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領導機構,《意見》規(guī)定,凡是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事關學校發(fā)展穩(wěn)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項和學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都必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由黨組織討論決定,這里有三個主要含義:一是學校黨組織是集體領導,決策的方式是民主集中制,黨政領導及班子成員都必須服從集體的意志,不允許個人專斷。二是學校黨組織是一個領導集體,其核心職責在于領導而非管理。黨組織領導學校不是具體管理學校,必須支持校長依法依規(guī)行使管理職權。三是黨組織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按照“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原則開展工作。學校黨組織統(tǒng)一領導學校黨建、行政、群團組織的方式是有差異的。
(二)明確校長是學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校長是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的具備國家規(guī)定任職條件的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教育教學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校長職責,包含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校長在黨組織領導下依法獨立負責行使管理職權,校長要對黨組織負責,要切實實施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切實把黨組織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全面負責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獨立負責行使管理權力。二是校長是教育教學和行政事務的最終決策者,對決策結果負責。
(三)明確黨組織全面領導與校長負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核心是黨組織領導,關鍵是校長負責,制度設計的落腳點是建立健全黨政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溝通、重要決策事先溝通、緊急事項及時溝通,黨政分工合作,齊心協(xié)力把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落實好。
一是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實踐定位。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和最大制度優(yōu)勢,因此,中小學黨組織要把抓好學校黨的建設工作作為辦學治校的基本功,最終要達到用高質量黨的建設引領學校高質量發(fā)展。
二是要建設學校黨政團結協(xié)作的關系。我覺得總體上把握三點:一是靠制度。比如,黨組織和校長的職責明確了,書記的職責也要明確;原來學校的決策機構是黨組織會議和黨政聯(lián)席會,現在黨政聯(lián)席會沒有了,具有決策功能的校長辦公會的制度應建立起來;還有,建立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定期溝通制度非常重要,通過制度切實保證黨政主要領導能及時交流思想,及時交流工作情況;要用好民主集中制的決策機制,特別是個別醞釀的環(huán)節(jié),在會議議題、決策事項、觀點立場等方面要嚴謹嚴肅做好會前醞釀,確實體現互相支持,體現主動性。二是靠紀律。上級組織對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情況要加強考核和評議,要加強巡察監(jiān)督,落實組織紀律的要求,體現落實的紀律約束。三是靠情懷和黨性。教育事業(yè)是千家萬戶的事業(yè),是關乎國家民族前途命運的事,是老百姓急難愁盼所在,任何時候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都要把個人的利益、好惡和情緒置于師生家長、國家和事業(yè)之后,要把辦好學校、為國家多培養(yǎng)合格建設者接班人的任務擺在最前面,有了這樣的情懷和格局,黨政協(xié)調配合遇到困難時,都會自行解決好。
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對《意見》的深入領會。在中小學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中央的頂層設計,是一項重要改革,盡管《意見》全面細致地表述了新的中小學黨的建設的機制和方法,但受舊管理觀念、管理方式的影響,準確把握《意見》的內容、內涵和理論詮釋顯得極為重要,只有黨組織、書記、校長正確領會和把握了《意見》的精神,才能保證實踐和行動的正確。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六
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今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結合自己對文件學習和工作實踐,就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談一點自己的體會。
(一)中小學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加強黨對教育工作全面領導的時代要求。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堅持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教育發(fā)展的“九個堅持”,明確指出要“堅持黨對教育事業(yè)的全面領導”。201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了《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了學校黨組織在辦學治校中應發(fā)揮領導作用的要求。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黨中央對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體現了時代要求,中小學必須堅定不移深入推進落實。
(二)中小學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培養(yǎng)擔當民族復興大任時代新人的現實要求。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培養(yǎng)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問題。我國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這就決定了我們的教育必須把培養(yǎng)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作為根本任務,培養(yǎng)一代又一代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立志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奮斗終生的有用人才。”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總體布局和戰(zhàn)略布局思考下,提出的重大目標和重要任務。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就是按照總書記指示,落實教育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在中小學校建立黨組織發(fā)揮領導作用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從而為培養(yǎng)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組織保障和制度保障。
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一項重大政治改革。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一種新型的中小學領導體制。我國中小學管理體制的演歷大致經歷了六種形態(tài):1953年,我國中小學實行了“校長責任制”。到了1957年,我國開始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其實質可以說是黨支部負責制。到了1963年,實行了“地區(qū)黨委和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其中規(guī)定“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在地區(qū)黨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負責領導全校的工作”。“文革”十年,在中小學又實行了“革命委員會制”,替代了校長負責制。1978年,實行黨支部領導下的校長分工負責制。199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fā)展綱要》再次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中小學校實行的第七種領導體制形態(tài),需要我們堅定地遵循政治要求,正確把握理論闡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改革創(chuàng)新的態(tài)度積極落實。
從概念上來說,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學校黨組織對學校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和校長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依法治校的有機統(tǒng)一的學校領導體制。我從以下三個方面談談我的理解。
(一)明確黨組織(包括黨總支、黨支部)的政治功能和地位。也就是學校黨組織是干什么的?《意見》表述:“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這一表述明確了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領導機構,《意見》規(guī)定,凡是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事關學校發(fā)展穩(wěn)定及教育教學、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項和學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都必須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由黨組織討論決定,這里有三個主要含義:一是學校黨組織是集體領導,決策的方式是民主集中制,黨政領導及班子成員都必須服從集體的意志,不允許個人專斷。二是學校黨組織是一個領導集體,其核心職責在于領導而非管理。黨組織領導學校不是具體管理學校,必須支持校長依法依規(guī)行使管理職權。三是黨組織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按照“總攬全局、協(xié)調各方”的原則開展工作。學校黨組織統(tǒng)一領導學校黨建、行政、群團組織的方式是有差異的。
(二)明確校長是學校法人代表和行政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按照《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校長是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聘任的具備國家規(guī)定任職條件的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教育教學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校長職責,包含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是校長在黨組織領導下依法獨立負責行使管理職權,校長要對黨組織負責,要切實實施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切實把黨組織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全面負責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獨立負責行使管理權力。二是校長是教育教學和行政事務的最終決策者,對決策結果負責。
(三)明確黨組織全面領導與校長負責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核心是黨組織領導,關鍵是校長負責,制度設計的落腳點是建立健全黨政分工合作、協(xié)調運行的工作機制,切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溝通、重要決策事先溝通、緊急事項及時溝通,黨政分工合作,齊心協(xié)力把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為黨育人為國育才使命落實好。
一是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實踐定位。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和最大制度優(yōu)勢,因此,中小學黨組織要把抓好學校黨的建設工作作為辦學治校的基本功,最終要達到用高質量黨的建設引領學校高質量發(fā)展。
二是要建設學校黨政團結協(xié)作的關系。我覺得總體上把握三點:一是靠制度。比如,黨組織和校長的職責明確了,書記的職責也要明確;原來學校的決策機構是黨組織會議和黨政聯(lián)席會,現在黨政聯(lián)席會沒有了,具有決策功能的校長辦公會的制度應建立起來;還有,建立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定期溝通制度非常重要,通過制度切實保證黨政主要領導能及時交流思想,及時交流工作情況;要用好民主集中制的決策機制,特別是個別醞釀的環(huán)節(jié),在會議議題、決策事項、觀點立場等方面要嚴謹嚴肅做好會前醞釀,確實體現互相支持,體現主動性。二是靠紀律。上級組織對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情況要加強考核和評議,要加強巡察監(jiān)督,落實組織紀律的要求,體現落實的紀律約束。三是靠情懷和黨性。教育事業(yè)是千家萬戶的事業(yè),是關乎國家民族前途命運的事,是老百姓急難愁盼所在,任何時候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都要把個人的利益、好惡和情緒置于師生家長、國家和事業(yè)之后,要把辦好學校、為國家多培養(yǎng)合格建設者接班人的任務擺在最前面,有了這樣的情懷和格局,黨政協(xié)調配合遇到困難時,都會自行解決好。
三是要進一步加強對《意見》的深入領會。在中小學實行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是中央的頂層設計,是一項重要改革,盡管《意見》全面細致地表述了新的中小學黨的建設的機制和方法,但受舊管理觀念、管理方式的影響,準確把握《意見》的內容、內涵和理論詮釋顯得極為重要,只有黨組織、書記、校長正確領會和把握了《意見》的精神,才能保證實踐和行動的正確。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踐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切實強化黨對學校的領導,根據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組織工作會議和全省黨建工作現場會精神以及原省委教育工委《關于開展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試點的通知》(浙教工委〔2018〕35號)要求,我縣2020***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試點工作。
結合我縣學校黨政領導配備現狀,縣教育局黨委召開了專題會,組織召開了學校書記、校長座談會,認真學習了《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關于加強中小學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全省黨建工作現場會精神,思想上達成高度一致,充分認識到按照新時代黨的建設的總要求,堅持加強黨對學校工作的全面領導,明確學校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對把黨的教育方針貫徹到學校“立德樹人”工作各方面的重要性。
我縣試點工作從2020年3月開始,2020年12月結束。試點工作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加強學校黨政班子建設,選派學校管理經驗豐富、工作能力強的同志擔任書記。明確學校黨組織職責以及書記與校長的責權。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認真履行黨章等規(guī)定的各項職責,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各項任務完成。完善重大事項黨組織集體決議制度,嚴格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突出黨管干部抓班子帶隊伍,實施“三培養(yǎng)”制度。提升學校黨建工作水平,切實履行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黨的自身建設,大力推進清廉教育和清廉學校建設。
為全面聚焦打好打贏“五大會戰(zhàn)”,***工作,為建設“灣區(qū)明珠xxxxx自貿港城”奠定扎實基礎,縣教育局把2020年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工作列入縣2020年縣屬部門重點突破任務,并按月制訂上報了任務推進計劃;為充分發(fā)揮黨委、黨組書記在抓基層黨建工作中的領銜破難、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強化基層黨建工作“書記抓、抓書記”的責任意識,把試點***組織部開展的基層黨建“書記領辦項目”申報工作,扎扎實實以黨的建設解決發(fā)展難題,發(fā)揮黨建引導作用。
截止目前,試點工作有序推進,主要做到了“五個起來”,一是凝心聚力,把思想“統(tǒng)”起來,成立了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試點工作指導小組,召開了動員大會,明確了職責,布置了任務,列入試點工作的20個基層黨組織梳理了問題清單,提出了整改措施,7月局黨委組織部分基層黨組織書記赴嘉善學習經驗;二是提高站位,把規(guī)范“立”起來,出臺了《***委員會關于開展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岱山縣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工作規(guī)則》《***小學校、下屬事業(yè)單位領導干部管理辦法(暫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內設機構和中層配置的規(guī)定》,完成了學校章程修改,組織開展了“四不”專項整治活動。三是選優(yōu)配強,把組織“架”起來,充實基層黨組織力量,新增4所學校書記、校長分設,完成了5個基層黨組織改選工作。四是強化擔當,把榜樣“樹”起來。評選了2020年岱山縣模范教師、教育模范團隊、2019學年岱山縣教育系統(tǒng)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yōu)秀共產黨員。五是營造氛圍,把校園“美”起來。通過暑期校園品質提升工程,加強學校黨員活動室、黨建宣傳陣地建設,把黨的教育元素滲透融合到校園建設方方面面。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八
近年來,丹寨縣教育工委、縣教科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fā)揮全縣教育系統(tǒng)各級黨組織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筑牢思想根基,強化理論之本,不斷提升黨建工作對業(yè)務工作的帶動引領,保證黨的教育方針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中小學校得到貫徹落實,努力建設高質量的丹寨基礎教育體系,助力鄉(xiāng)村振興,縣域社會經濟發(fā)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丹寨縣教育工委、縣教科局組織全縣教育系統(tǒng)黨員教師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在貴州省代表團重要講話精神,以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這個核心作為最大的政治,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執(zhí)行黨的政治路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認真執(zhí)行中央、省委、州委、縣委決策部署,堅持以黨建為統(tǒng)領,推動黨建和業(yè)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把黨的領導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的全過程,有力推動全縣教育高質量發(fā)展跨上新臺階。
一是切實夯實學校黨建工作的思想根基,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切實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決執(zhí)行中央、省、州、縣各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黨建工作的重大策略,教育工委、縣教科局明確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重要作用,明確學校黨組織的主要職責,正確把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科學內涵,明確黨組織的職責和校長的權利,理順關系,提高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可操作性。明確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是學校的行政工作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要求,按照既保證黨的領導核心地位,又保證校長充分行使行政指揮權的原則,準確定位學校黨組織、黨組織書記、校長的職責和權利。
二是切實完善學校黨建工作的制度保障,貫徹和執(zhí)行黨的民主集中制,為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提供根本保證。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對涉及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改革方案、領導分工、干部人事、規(guī)章制度、經費預算、基建采購項目、教育收費等重大問題和事關全局性、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必須由黨組織集體研究決定。堅持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由學校黨組織會議集體討論,堅決杜絕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建立和規(guī)范議事制度,完善重大問題的決策制度。明確支委會、黨員大會、校委會、校長辦公會等會議的職能定位、出席范圍、議事規(guī)則和程序,完善重大問題決策制度。積極推進“校務公開”、專家論證、民主評議等制度,努力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決策機制。完善教職工參與管理和民主監(jiān)督制度。
三是切實抓好學校黨建工作的班子建設,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不斷提高中小學校領導干部的政治素質和管理水平。加強理論學習,不斷提高中小學校領導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和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中小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尤其是學校黨組織書記、校長帶頭學習和實踐,提高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努力成為勤奮學習、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不斷創(chuàng)新的標桿,做社會主義的政治家和教育家。學校黨組織抓好理論中心組的學習,做到有計劃、有重點、見實效。進一步把學校領導班子理論學習,作為評價班子和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選拔和配強學校領導班子。
四是切實抓好學校黨建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管理,確保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落到實處。縣教育工委、縣教科局加強對落實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工作的領導,納入黨建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目標要求,細化具體任務,認真抓緊抓好。建立聯(lián)系學校制度,加強調查研究和檢查指導,不斷探索新情況,研究新問題,發(fā)現新典型,總結新經驗。對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情況開展督查,并將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對領導干部業(yè)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
創(chuàng)新實施黨建帶業(yè)務、書記帶班子、黨員帶教師、優(yōu)師帶弱教的黨建引領“四帶”工程,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頭腦,教育引導廣大教師進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強化理論之本,有效破解中小學校黨建工作虛化弱化和“兩張皮”難題,實現了黨建與業(yè)務兩手抓雙促進,推動了中小學校教育事業(yè)高質量發(fā)展。
一是黨建帶業(yè)務,思想領航促業(yè)務提升。堅持以黨建為統(tǒng)領,推動黨建和業(yè)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抓好“三會一課”“雙重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和政治理論學習等制度的落實,定期開展黨內組織生活,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定期聽取黨建匯報,做到程序到位,經費到位,人員到位,成效保證,不走過場。統(tǒng)籌抓好黨建帶工建、團建、隊建和婦建等工作。扎實開展學校社團建設,充分發(fā)揮學生個性特長,豐富學生業(yè)余生活。堅持把規(guī)矩挺在前,推動法紀意識和師德師風建設有機結合。通過黨紀國法教育和黨內有關制度的落實,強化師德師風建設,引導黨員做到守紀律、講規(guī)矩、作表率,營造教育系統(tǒng)廣大教職工爭做遵規(guī)守紀和廉潔自律表率的良好氛圍。充分發(fā)揮黨組織戰(zhàn)斗堡壘功能,推動黨員先鋒模范扎根業(yè)務各領域。堅持黨員教師“亮身份做表率”示范活動,推動教育教育重點工作高效實施。要求黨員教職工要戴黨徽亮身份進校園、進課堂,以業(yè)務和管理的高標準落實,驅動廣大教職工對黨員身份認可,接受廣大教職工監(jiān)督。2021年以來,共組織黨員政治理論學習3000余人次,完成標準化規(guī)范化建設40個黨支部,打造丹寨民族高級中學文科支部等13個示范黨支部。組織支部書記、組織委員、黨務工作者進行業(yè)務培訓411人次,推進教育系統(tǒng)黨風廉政建設“森林管護區(qū)”創(chuàng)建,開展黨風廉政專題會2次,干部任前提醒約談30人次,干部職工常態(tài)化集體約談8次290余人。
二是書記帶班子,支部領頭促教育黨建業(yè)務融合提升。推行書記校長“一肩挑”,明確黨支部書記“第一責任人”、“班長”角色定位。各級黨組織書記發(fā)揮領頭雁的作用,充分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靠前指揮、統(tǒng)籌協(xié)調、上下溝通、密切配合。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從政治、辯證、歷史、發(fā)展、關鍵、細節(jié)、實績等多維度培養(yǎng)使用干部。準確把握干部成長規(guī)律,嚴慈相濟加強培養(yǎng)。積極推薦、使用和激勵干部,嚴格教育管理。對新任職或年輕干部對加強培養(yǎng)教育,注重嚴管厚愛,授之以道,敢于批評,做到包容不縱容、用長不用短、人盡其才。堅持制度管人,注重化解矛盾、協(xié)調配合。
三是黨員帶教師,黨員領跑促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升。把優(yōu)秀黨員教師用在副校長、處(室)主任、教研組長、課題組長、年級組長、班主任等重要的崗位上,認真開展“四亮”“我是黨員,向我看齊,為黨旗爭光添彩”、黨員“名師工程”等黨建載體。成立“教學質量提升黨員先鋒隊”和“鄉(xiāng)村教育振興先鋒隊”,在教研教改、校本研修、學校管理、控輟保學、后進生轉化和義務活動中,發(fā)揮好黨員的示范帶動作用,做好傳幫帶提升業(yè)務。黨員教師積極幫助普通教師補短板、強弱項、提素質,在教學技能、管理能力、服務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等方面,黨員教師主動作為,做好的“傳幫帶”,當好“精兵”,帶好“新兵”。涌現出王進軍、王紹邦等一批州級“名校長”和王青、徐俊等“名教師”。
四是優(yōu)師帶弱教,骨干領銜促教育質量穩(wěn)步提升。以組團式、集團化、互幫互助組、“1+n”、“n+n”等多種形式,充分發(fā)揮校內優(yōu)秀教師、校際優(yōu)秀教師在本校的輻射帶動和引領指導作用。優(yōu)秀教師通過經驗交流會、成果分享會、課堂教學技能展示、專題研究報告等形式,展示個人的經驗和做法,形成“比、學、趕、改、超”的行動自覺。鼓勵弱教教師誠心查找自己的短板和不足,建立問題清單,多與優(yōu)秀教師分析問題根源,建立專業(yè)思想,尋求破解難題辦法,從本質上創(chuàng)新變革,虛心求教,勤于反思,多向溝通,不斷拓寬和深化專業(yè)知識結構,認真研究教學方法和技能、表達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勵教師發(fā)揮作用和成長成材。各基層黨組織在研究制定各類激勵機制時,在一定程度上向優(yōu)秀教師傾斜,對幫助效果突出的優(yōu)秀教師和成長進步較快的被幫助教師,給予表彰獎勵。增強廣大教師的成就感、榮譽感和自信心,進一步激發(fā)教師干事創(chuàng)業(yè)、悉心鉆研和安心教育的激情,“弱教”蛻變成“強將”。
丹寨縣教育工委、縣教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思政工作精神,把思政治工作緊緊抓在手上,進一步強化各級各類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建設工作,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實踐活動,大力培養(yǎng)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不斷推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創(chuàng)新走深走實。
一是聚焦黨史進校園,突出紅色基因。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契機,把黨史學習教育納入思政課,積極組織全縣各中小學廣泛開展黨史學習教育進校園、進課堂系列活動,通過開展清明節(jié)“學黨史,強信念,跟黨走、祭英烈”主題教育活動、“從小學黨史,永遠跟黨走”主題的“六一”兒童節(jié)活動、烈士紀念日黨史宣講活動,以及以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知識競賽、紅色經典傳唱、講述紅色故事、辦紅色手抄報等多種形式,引導廣大青少年學黨史、感黨恩、跟黨走,傳承和弘揚革命歷史優(yōu)良傳統(tǒng),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二是聚焦隊伍建設,提升育人能力。重視教師在推動思政課改革創(chuàng)新中的主導作用,緊緊圍繞“六個要”標準,狠抓師資隊伍建設。開展全縣中小學全體思政課教師集中培訓,邀請德育專家和優(yōu)秀思政教師到場講座,解讀新時代思政課教師職業(yè)素養(yǎng)和要求,指導思政課課堂教學和大中小思政一體化建設等。加強新時代思政課教師隊伍建設專題內容進行交流討論,并結合工作實際撰寫心得體會。認真對照十九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師德師風和教師隊伍建設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對照法律法規(guī)、師德師風建設相關要求以及師德師風失范的突出問題,開展師德師風問題大剖析。以案為鑒,認真梳理和深刻檢視突出問題,深入開展談心談話,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持續(xù)用力抓好問題整改。全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師德高尚、業(yè)務精良的教師隊伍。
三是聚焦活動載體,增強德育實效。開展勞動教育進課堂。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大中小學勞動教育的意見》文件精神。城關一小、金山小學等學校充分利用校園周邊荒地開墾等30多處勞動教育基地,馬寨小學、燒茶小學等學校充分利用本地資源聯(lián)辦萬達扶貧茶園勞動實踐基地、貴州茅臺(丹寨)藍莓勞動實踐基地、金泉街道松茸勞動實踐基地等,開展喜聞樂見的特色勞動教育活動。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勞動觀,提高學生的勞動技能,培養(yǎng)崇尚勞動、尊重勞動的精神。
抓好團隊、社團活動。積極開展“紅領巾心向黨”學習實踐活動、“請黨放心強國有我”主題建隊日活動、“我和國旗合個影我與祖國共成長”活動、“紅領巾爭章”等活動,整合學科內外、課堂內外、學校內外的思想政治教育資源,培養(yǎng)少先隊員的強烈的儀式感、時代感和責任感,主動搶占精神高地,為青少年成長打好“人生底色”。
深入開展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組織“墨香書韻,詩意童年”親子閱讀、“誦讀紅色家書,傳承革命精神”家庭閱讀、“小手做家務,勞動最光榮”等豐富多彩的活動,促進家庭之間互相學習、共同進步。不定期組織開展家長培訓講座,為倡導和諧家風,引導平和家教,樹立良好家風而不斷努力。
四是聚焦思政課堂,激活創(chuàng)新能力。轉變教學觀念。大力推薦構建以學生為中心的思政課教學模式,巧用多媒體等教學設備進行課堂教學,教師講授與學生討論、活動相結合,講授法與案例分析法相結合等形式,努力讓思政課堂實現互動式、啟發(fā)式教學,提升思政課育人效果。
立足課堂,創(chuàng)新教學。以“把思政課上成學生喜歡的課程”為基礎目標,實施全縣中小學思政課創(chuàng)優(yōu)行動,打造思政精品課。每學期至少1次以上的專題思政課教學研討活動,通過開足開好思政課,用好思政課統(tǒng)編版教材,精選教學案例,創(chuàng)新教學方式,不斷挖掘、提煉“思政元素”,凸顯學科的綜合性、實踐性、活動性、開放性,充分發(fā)揮思政課的德育功能。
教研互助,資源共享。開展“班主任經驗交流”“班隊會觀摩課”“德育沙龍”、送教到校、名師交流等活動,從德育教育、校園文化建設、思政課模式等方面進行學習和交流,形成縣域內優(yōu)勢互補、教研互動的新局面,積極探索課程思政與德育實踐一體化育人新模式。
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方案(匯總19篇)篇十九
自中組部、教育部黨組《關于加強中小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組發(fā)〔**〕17號)實施以來,**區(qū)積極探索學校領導體制機制改革,為學校治理體系改革做好充分準備。
凝聚思想共識。堅持政治引領,凝聚改革共識。通過工作會議、論壇研討、調查問卷、座談訪談等途徑,持續(xù)釋放改革“信號”,了解基層學校對此項重大改革的思想認識,分析研判潛在的困難問題,梳理匯總各方建議,形成廣泛共識。調研顯示,區(qū)內超過85%的受訪者贊同中小學校實行“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加強理論研究。堅持用黨建理論研究帶動基層實踐創(chuàng)新,立項實施或參與研究《健全中小學黨建工作管理體制機制》《中小學校實行“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可行性研究》《**市中小學校建立黨組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等4項市級重點課題,課題組成員直接參與了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起草,深刻把握改革的核心要義。
選優(yōu)配強干部。堅持將配強干部推進改革作為關鍵舉措,穩(wěn)妥推進基層黨組織集中換屆。具備建立獨立支部條件的單位基本建立獨立支部,并合理配置(總)支部委員;優(yōu)化班子配備,書記、校長“一肩挑”比例達x%;推進校級副職交叉任職,副書記普遍分管或兼管德育;黨員校級干部基本進入支委班子,學校黨建與行政力量實現整合;完善干部培養(yǎng)機制,強化黨務、行政崗位“雙重”鍛煉。
建強組織體系。堅持建強組織體系,完善組織制度。推進中小學黨建工作規(guī)范化建設,修訂“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制度,明確黨組織在學校重大事項決策中的地位、作用、權責、工作方式等,并組織小班化專題培訓提升(總)支部委員履職能力,開展專項督查檢驗全覆蓋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