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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一
1、用人單位防止就業人員同時兼任兩分以上工作,減少公司機密泄露的幾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單位擔心你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云動關系的勞動者,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
勞動合同。
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3、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沒有離職證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該單位的員工,社保中心不會受理你的任何請求,無論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均需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起碼是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
通知書。
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請參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1、證明你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的。
2、你目前是個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3、你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有社保轉移單也能證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過,但離職證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主要是擔心求職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現象,如被前一家公司開除或辭退的話,則一般是不會幫你開立證明的。所以有一個就最好了,說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認可。
茲證明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________部職員,在職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二
目前很多人還不知道離職證明的作用,有的人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要求交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這時才開始回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提醒大家,為避免事后補救的麻煩,大家在離職時注意向原單位申請開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開原公司時,由原公司所開具的關于該員工受雇情況的證明。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三
員工_____,擔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正規版:勞動關系終止確認書
甲方:xxxx公司乙方:身份證號: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年月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2.離職證明有什么用?大部分企業聘用新員工后,為了防止出現勞動合同糾紛,會要求新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的時候,出示原單位的離職證明。那么,離職證明怎么開?離職的時候,找誰開離職證明?未開離職證明怎么辦?離職證明都有哪些內容?本文提供離職證明范文供參考。
企業收取離職證明,可防范新錄用員工與原單位仍然存在勞動糾紛,并受到勞動糾紛的牽連。所以,離職證明最重要的信息是告訴新雇主,本人已與原單位無勞動關系。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這此信息也是離職證明的必備信息。下面給出一個最簡潔、完備的離職證明范文,供大家參考。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四
離職證明可以在離職的時候進行索要。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五
?????? 目前很多人還不知道離職證明的作用,有的人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要求交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這時才開始回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提醒大家,為避免事后補救的麻煩,大家在離職時注意向原單位申請開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開原公司時,由原公司所開具的關于該員工受雇情況的證明。
離職證明可以由本人在離職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申請開具,人力資源部可以證明員工的受雇日期、擔任職位、離職原因等信息。
離職證明通常是為了證明員工已經和以前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為避免人事糾紛而開具的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1.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2.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六
離職證明有什么用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員工離職時,可向原單位人力資源部申請開具離職證明,原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這是企業的法定義務。通常企業的離職手續中,都會有一個出具離職證明的程序。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職時,由原企業所開具的關于工作期限、受雇職位、已經離職等信息的證明。
企業收取離職證明,可防范新錄用員工與原單位仍然存在勞動糾紛,并受到勞動糾紛的牽連。所以,離職證明最重要的信息是告訴新雇主,本人已與原單位無勞動關系。
根據。
勞動合同。
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茲證明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xx年01月0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七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在很多時候大家都忽視了這一問題,以下就來說說離職證明有什么用。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后,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八
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離職證明對離職員工的作用。
勞動合同。
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在很多時候大家都忽視了這一問題,以下就來說說離職證明有什么用。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證明書。
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后,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答:通俗的說法是:通常是為了證明員工已經和以前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為避免糾紛而開具的憑證。同時也是員工一些權益的保障,如:離職證明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一項重要資料。勞動合同法里規定則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法定理由或者約定理由,拒絕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有權索賠。
離職證明格式及注意事項又是什么?
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________職務,至____年__月__日因____________原因離職,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公章)。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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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_____,擔任_______公司的_______職務,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正規版: 勞動關系終止確認書
甲方:x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職工,于××年 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不再有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及人民法院申請處理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同時,乙方已完成離職交接工作。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2.離職證明有什么用?大部分企業聘用新員工后,為了防止出現勞動合同糾紛,會要求新員工在辦理入職手續的時候,出示原單位的離職證明。那么,離職證明怎么開?離職的時候,找誰開離職證明?未開離職證明怎么辦?離職證明都有哪些內容?本文提供離職證明范文供參考。
企業收取離職證明,可防范新錄用員工與原單位仍然存在勞動糾紛,并受到勞動糾紛的牽連。所以,離職證明最重要的信息是告訴新雇主,本人已與原單位無勞動關系。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這此信息也是離職證明的必備信息。下面給出一個最簡潔、完備的'離職證明范文,供大家參考。
茲有xxx(姓名),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間,在我司擔任xxx職務。現已申請離職,并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
特此證明
xxxxxx有限公司(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雖然不比勞動合同的影響,但也是重要的文件,有些人因為各種原因,在離職時,未能開具離職證明,又不想回原單位索要,因此,想辦法仿冒制作一份假離職證明,這是非常不可取的行為,偽造的假離職證明,是以虛假信息騙取企業錄用,一旦被查出來,企業是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支付離職補償的。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
離職流程步驟及法律依據。
1、自請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勞動者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因此,對于自請辭職者,應注意審查其是否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同時,要求其填寫《離職申請單》,經用人單位同意后可辦理離職手續。這里,應特別注意的是,員工在職期間造成用人單位損失需要賠償的,應在員工離職時一并結清賠付事項。
2、解雇離職: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關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三條規定了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因此,我們建議,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六種情形而被用人單位給予解雇處分的,用人單位應首先知會工會,工會同意解雇處分的,由人事部門制作《員工獎懲公告》,在單位范圍內有效公告。在公告生效之日起,人事部門制作《員工獎懲通知》,并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該通知直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在這里,應特別注意的上述案例所提及的員工未經任何離職申請不告而別的情形,類似的還有嚴重違紀違規應予解雇處分之員工不告而別的、或員工未依照規定時間提出離職申請自行不告而別的,這些員工不告而別時間達到一定合理期限、符合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規定的解雇情形的,可視為其“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由人事部門知會工會,經工會同意后,發布《員工獎懲公告》,自《員工獎懲公告》生效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與此同時,用人單位應在合理期限內以《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催告該員工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經催告后逾期仍未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員工放棄其所有權利。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有權要求賠償。
3、符合勞動合同終止情形離職:
員工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在終止情形屆滿前30日內,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應出具《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并向員工本人送達,員工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員工因故失蹤或死亡的,勞動合同終止之離職交接手續由其部門主管憑《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辦理。
(二)交接手續:離職申請經批準(或《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生效)后,離職員工應填寫《離職交接清單》,按交接清單的內容辦妥交接手續,交由人事部門核定后出具《離職證明書》。原有職務上保管及辦理中的賬冊、文件(包括公司章則、技術資料圖樣、管理資料、業務資料及其單據等書面及電子文檔等)、原領的工卡、工衣、原領的工具、物料、文具、員工手冊等,都屬于應交接內容,由員工移交公司指定的接替員工或有關部門簽收。如發現物品有所損毀或遺失的,應折價賠償。
(三)離職員工工資結算及退宿事宜:
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用人單位人事部門應填發《離職證明書》送交財務部門據以結算工資。其中,《離職證明書》應交由離職員工本人簽收。離職員工在用人單位宿舍住宿的,同時辦理退宿手續,在辦理完成離職手續及結清工資后當日離開。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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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是什么?
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開原公司時,由原公司所開具的關于該員工受雇情況的證明。
離職證明到哪里申請?
離職證明可以由本人在離職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申請開具,人力資源部可以證明員工的受雇日期、擔任職位、離職原因等信息。
離職證明通常是為了證明員工已經和以前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為避免人事糾紛而開具的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申請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1.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2.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離職證明怎么寫?離職證明范文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自 年 月 日入職我公司擔任 職務,至 年 月 日因 原因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章)
年 月 日
1、用人單位防止就業人員同時兼任兩分以上工作,減少公司機密泄露的幾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單位擔心你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云動關系的勞動者,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3、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沒有離職證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該單位的員工,社保中心不會受理你的任何請求,無論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均需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起碼是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通知書。
有社保轉移單也能證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過,但離職證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主要是擔心求職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現象,如被前一家公司開除或辭退的話,則一般是不會幫你開立證明的。所以有一個就最好了,說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認可。
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請參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后,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二
對于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并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下面和本站小編一起看看員工離職證明有什么作用吧。
大多數公司會在報到一周之內,問新人索取上家的離職證明,這是人事報到流程中的一環。所謂報到三大證,“身份證”“學位證”“離職證”,身份證確定你是個未犯法的適齡勞動力,學位證可保證你的學習能力和資質,離職證則是你的業務能力和市場價值的憑證。
一半以上的人,對離職證明、工作證明和工資證明這三者的關系沒認真思考下,錯當成一個概念。到了新單位報到后,還要繼續麻煩上家公司來提供相應證明。很簡單的一點,如果你的離職證明上沒有工資數額,那么人事還會問你要一份額外的“工資證明”。你人已經離職,而且可能之前領導和同事關系也沒處理得好,再說上家hr沒有義務為你這位已離職員工服務,這就是增加來的麻煩。此時你提供不了工資證明,那么hr退一步,問你要工資卡最近6個月的銀行流水,你更傻眼了,這個對你來說,還不如工資證明來得簡單。
其實有個方法可以規避,寫有工資數額的工作證明,在你申辦信用卡、出國、貸款等等的時候,都會用到,所以你在投。
簡歷。
準備跳槽期間,可以向hr索要這樣的一份含有工資數額的工作證明,等同于離職證明的作用,只是日期稍微提前了一點點。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
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
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于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范圍內流動。這樣,一旦。
勞動合同。
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系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因為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三
目前很多人還不知道,有的人找到了新工作,新公司要求交上一家公司的離職證明,這時才開始回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提醒大家,為避免事后補救的麻煩,大家在離職時注意向原單位申請開具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開原公司時,由原公司所開具的關于該員工受雇情況的證明。
離職證明可以由本人在離職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申請開具,人力資源部可以證明員工的受雇日期、擔任職位、離職原因等信息。
離職證明通常是為了證明員工已經和以前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為避免人事糾紛而開具的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1.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2.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先生/女士自年月日入職我公司擔任職務,至年月日因原因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章)。
1、用人單位防止就業人員同時兼任兩分以上工作,減少公司機密泄露的幾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單位擔心你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云動關系的勞動者,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3、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沒有離職證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該單位的員工,社保中心不會受理你的任何請求,無論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均需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起碼是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通知書。
有社保轉移單也能證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過,但離職證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主要是擔心求職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現象,如被前一家公司開除或辭退的話,則一般是不會幫你開立證明的。所以有一個就最好了,說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認可。
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請參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后,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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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四
對于換過工作的人來說,離職證明應該并不陌生,從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離職證明就是能夠證明職工已經自原單位離職,與原單位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離職證明的證明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二是證明離職員工的離職是按照正常手續辦理的,其與原單位對此沒有糾紛;
三是證明離職員工已經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崗位;
四是可以憑此證明轉移離職員工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
五是可以證明離職員工在原單位的相關工作經驗,有利于相關職位的應聘。
目前,國家已經制定相關政策,讓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隨勞動者在全國范圍內流動。這樣,一旦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可以隨勞動者轉移到新工作單位和新的地區,養老保險利益不受損失。但是,離職員工要轉出人事關系或是續接社會保險等,離職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職時,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
我國《勞動法》中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很多單位為了避免此類糾紛及賠償責任,對沒有離職證明的員工在錄用時會十分慎重。
首先,這個證明是需要由職工離職的單位開具的,上面應當應當寫明離職員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這些在勞動合同中必須注明的信息,同樣也是離職證明的必備信息。
其次,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上開具證明的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一般都有很多公章,如公司的財物章、人力資源章、合同專用章等多種公章,這些公章雖然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用途并不一樣,向離職證明這種以公司名義發出的證明,離職人員最好申請加蓋原單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稱的公章,這樣證明效力要更大,離職證明也更規范。
此外,離職證明只適用與合同期滿或主動申請離職得到公司同意的員工,如果是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公司可以為其出具開除證明書,而不是離職證明書。
如果在離職時,單位并沒有主動開具離職證明書,那么離職員工最好主動向其人力資源部門索要,對這項要求單位是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的,為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是單位的法定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這一條款不僅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負有出具證明、轉移檔案和社會保險手續的義務,而且設定了期限的要求,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妥善保管有關勞動合同文本,接受檢查監督的義務。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五
在找新工作的時候用人單位是要根據你所填寫的個人簡歷和查看離職證明來核實你的工作經歷是否屬實或者是有無造假的情況,主要是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2.辦理檔案的轉移。
在我們離職之后我們就要辦理個人檔案的轉移了,在這個時候我們需要到人才交流中心存入我們的個人檔案,但人才交流中心是需要我們有離職證明才可以調動的,正常來說正規的檔案管理都是需要離職證明才能夠調動個人檔案的。
3.社保關系的轉移。
我們在某個企業就職時,該企業是有義務為我們繳納社保的,在我們從該企業離職之后,我們就要到社保局辦理社保關系轉移的手續了,這項手續也是需要用到我們的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離職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首先,非常衷心地感謝您這四年來對我的信任和關照。
這段時間,我認真回顧了這四年來的工作情況,覺得來龍威公司工作是我的幸運,我一直非常珍惜這份工作,這四年多來公司領導對我的關心和教導,同事們對我的幫助讓我感激不荊在公司工作的四年多的時間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無論是從專業技能還是做人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感謝公司領導對我的關心和培養。對于我此刻的離開我只能表示深深的歉意。非常感激公司給予我這樣一個難得的工作和鍛煉機會,但因個人發展需要,經我認真思考后決定離職,請楊經理根據我的個人實際情況給予理解并支持!
請你們諒解我作出這樣的決定,也請你們原諒我采取的暫別方式,我覺得我們日后還會有共事的機會。
在上交離職信后,我將會在6月20日正式離職,以便完成工作的交接。
在短短的四年時間里,我們公司發生了巨大可喜的變化,我很遺憾不能再為公司輝煌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我只有衷心的祝愿公司業績一路飆升!公司領導及各位同事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
20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六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那么離職證明有什么用?離職證明的作用是什么?下面百分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介紹文章,大家一起解下吧。
1、去勞動就業保障局辦理失業證,需要提供解除離職證明;
2、勞動者去社保局辦理轉移手續手續,需要出具離職證明;
3、勞動者重新找工作,入職前,新公司人事部要求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
4、勞動者創業,那么需要提供離職證明和失業證,那么會享受優惠政策。
5、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在很多時候大家都忽視了這一問題: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后,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居中對齊)茲有***(姓名)同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現因 *****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公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蓋章)
****年**月**日
注意事項
開離職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離職證明有什么用,去新的單位要用的,證明你是自由身,和前單位已經沒有關系了。還有就是如果你一時沒重新就業,是可以領失業金的,辦理手續的時候也需要這個證明。
1. 學會自我調試,及時放松自己,保持心理的平衡和寧靜,針對精神長期高度緊張,職場新人應學會自我調試,及時放松自己。這就要求職場新人養成開朗、樂觀、大度等良好的性格,為人處事應該穩健,要有寬容、接納、超脫的心胸。
2. 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制定切合實際的追求目標,正確處理人際關系職場新人之所以精神高度緊張,一方面是由于工作量確實大引起的,另一方面也和他們自身處理問題的態度和方法有關。如眾多新人以為只有拼命干,才能得到上司的賞識和加薪、晉升;還有的工作缺乏信心,常常擔心自己被抄魷魚,或被別人超過等等。
在工作方法上也有問題,如工作不分輕重緩急,事無巨細都親自干,工作效率低等。對此新人應學會應用統籌方法,以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和生活上,應有明確界限,下班后就應充分休息,而不應還惦記著工作,多參加體力活動,以做到勞逸結合、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結合。
3. 增強心理品質,提高抗干擾能力,培養多種興趣,積極轉移注意力由于客觀原因,職場新人大多不得不處在一種工作壓力較大的狀態下,這就要求一方面要積極調試放松,另一方面增強心理品質。
如調整完善自己的人格和性格,控制自己的波動情緒,以積極的心態迎接工作和挑戰,對待晉升加薪應有得之不喜、失之不憂的態度等等,通過這些以提高自己的抗干擾力。
培養多種興趣,一方面可及時的調試放松自己,另一方面可有效地轉移注意力,使個人的心態由工作中及時地轉移到其他事物上,有利于消除工作的緊張和疲勞。
4. 尋求外部的理解和幫助,職場新人如產生心理問題,可經常向家人、知己傾訴,心理問題嚴重的可去尋求心理醫生的治療。尋找機會,參加有關心理學的培訓和學習。
在找新工作的時候用人單位是要根據你所填寫的個人簡歷和查看離職證明來核實你的工作經歷是否屬實或者是有無造假的情況,主要是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在我們離職之后我們就要辦理個人檔案的轉移了,在這個時候我們需要到人才交流中心存入我們的個人檔案,但人才交流中心是需要我們有離職證明才可以調動的,正常來說正規的檔案管理都是需要離職證明才能夠調動個人檔案的。
我們在某個企業就職時,該企業是有義務為我們繳納社保的,在我們從該企業離職之后,我們就要到社保局辦理社保關系轉移的手續了,這項手續也是需要用到我們的離職證明。
(1)離職證明是需要由員工離職單位開具,上面應當寫明離職員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
(2)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接受單位,所以離職證明上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寫上開具證明的日期。
(3)在辦理離職證明時,離職人員最好申請加蓋原單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稱的公章,這樣證明效力要更大,離職證明也更規范。
(4)離職證明只適用于合同期滿或主動申請離職得到公司同意的員工,如果是被公司辭退或開除的員工,公司可以為其出具開除證明書,而不是離職證明書。
(5)如果在離職時,單位并沒有主動開具離職證明書,那么離職員工最好主動向其人力資源部門索要,對這項要求單位是沒有任何理由拒絕的,為離職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是單位的法定義務。
雖然離職證明很重要,但也不是說在辦理離職手續的時候一定要求用人單位開具。此時,需要勞動者結合自身情況,看是否有必要開具離職證明。當然,能夠開具離職證明的話,其實也是更好的,畢竟之后辦理一些其他的事情更為方便一些。若是在要求開具離職證明的時候,用人單位拒絕的話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七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一般包括離職員工的身份信息、受雇日期、職位、離職原因、離職日期及單位名稱及公章。
在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
勞動合同。
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
證明書。
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勞動合同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
2、證明勞動者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無勞動糾紛;。
3、證明勞動者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勞動者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
從離職證明的用途,我們就能夠知道,沒有離職證明會給你帶來什么麻煩。沒辦法轉移社保,沒辦法提取公積金,不能找新工作,連失業金也領不到。可見問題的嚴重性。
因此,求職者在轉換工作的時候一定要重視這一張紙,主動要求用人提供離職證明。
茲證明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的作用離職證明制作大全(18篇)篇十八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年月日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__年__月__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__年__月__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__年__月__日。
茲證明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