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是一門記錄、核算和報告財務信息的學科,它在企業和組織的經營管理中發揮著關鍵作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一
各區、縣財政局、人事局,市直和中央、省駐汕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人事廳《關于200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57號)的部署和安排,現將我市2004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其中報考資格所要求的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12月底止。
二、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二
一、報名時間:11月20日——12月5日。
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一)、中級會計實務(二)。參加考試的人員可以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三、報名條件:
1、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取得博士學位。
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上年度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合格人員直接持單科成績合格證明報名。
四、省直報名、資格審查地點。
省直報名地點:湖北省會計考辦(武昌水果湖北環路44號),聯系電話:8736.
省直資格審查點:咨格審查工作由省人事廳派人在省會計考辦進行。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三
各縣(市、區)財政局、人事局,市直及中央、省屬駐梅各有關單位:
一、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
中級資格考試以二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考試時間。
20度會計資格考試時間為年5月29、30日。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初級資格中級資格
三、報考資格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人事廳《轉發財政部人事部修訂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粵財會〔〕48號)執行。具體條件如下:
1.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上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4.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通知前款所列的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四
各區、縣財政局、人事局,市直和中央、省駐汕單位:
一、考試報名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款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第(一)條所列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其中報考資格所要求的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計算到月底止。
二、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五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初級資格: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含高中或中專畢業)。
2、報考中級資格:(1)大專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本科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4)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5)博士學位。
3、經全國統考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2個科目。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資格考試: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3個科目。考生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3、考試科目的銜接:(1)未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報名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2)度未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也可以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3)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兩個科目考試的合格成績僅20有效。
三、報名時間:
月18日至10月29日(包括星期六、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四、報名辦法。
1、凡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需持身份證、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經單位核實蓋章的報名登記表、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照片兩張,于規定期限內到各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縣區報考人員到所在縣財政局會計股報名)。
2、凡2004年在本市考試已取得一至三門科目合格的中級考試報考人員,報名時可出示原準考證和成績通知單報名。
五、其他事項:
1、關于考試用書:全國會計考辦將重新修訂考試大綱,用于20度的考試。年度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可繼續使用20的考試大綱。
2、在報名中,對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資歷證明的,根據財政部、人事部有關文件規定,將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吊銷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由發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兩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3、對考試合格人員,繼續執行驗證領取合格證書的規定。
4、報考人員應按規定交納報名費、考務費。收費標準按安徽省財政廳財會考[]6號文件規定執行。考試用書須在報名時同時征訂,12月中旬左右領取。
5、需要參加考前培訓的考生,在報名時同時辦理考前培訓有關事宜。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六
一、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省直和中央駐鄭單位(含無主管部門的單位的報名和考試由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負責。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考初級資格者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的學歷。
(三)報考中級資格者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交驗本人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報名時每人須交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照片四張。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已取得部分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須仔細核對并正確填涂檔案號。
四、省直及中央駐鄭單位報名辦法,時間和地點如下:
1、報名辦法由單位統一組織報名不接受個人報名。
2、報名時間:11月17日——30日(雙休日不休息),逾期不予辦理。
3、報名地點:經三路與豐產路交叉口向東米路南(省財政廳附屬樓)。
五、考試日期及安排:
1、初級:
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5月29日財務管理經濟法。
5月30日中級會計實務(一)中級會計實務(二)。
3、考生請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座號通知單及有關物品入場考試。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七
一、報名時間:2003年11月20日——12月5日。
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一)、中級會計實務(二)。參加考試的人員可以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三、報名條件:
1、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需要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取得博士學位。
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上年度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合格人員直接持單科成績合格證明報名。
四、省直報名、資格審查地點。
省直報名地點:湖北省會計考辦(武昌水果湖北環路44號),聯系電話:87362011.
省直資格審查點:咨格審查工作由省人事廳派人在省會計考辦進行。
文檔為doc格式。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八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和考試的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縣(市)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
市屬單位和兩城區(盤龍區、五華區)區屬單位、無主管部門單位人員的考試報名組織工作由市會計考辦負責。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點按要求必須設置在地州市政府所在地,全市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點由市會計考辦統一設置。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各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設置縣級初級考點。如因考生較少或不具備設置考點的地方,需要進行撤并和集中的,書面上報市會計考辦。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嚴格按照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和報名簡章執行。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和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的原件。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能取得助理會計師資格。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實務(二)。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能取得會計師資格。
各縣(市)區在組織2004年考試報名前,務必張貼公布2003年考試成績,并要求2003年度取得部分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仔細核對,在報名時正確填涂檔案號,如檔案號填涂錯誤者,2003年度考試成績將予作廢,后果自負。
四、考試用書。
2004年度繼續使用2003年度考試大綱、考試用書。
五、考試考務具體日程。
1、2003年11月15日前,各縣(市)區會計管理機構負責公布本地區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和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04年度考試繼續使用2003年度考試大綱、考試用書。
2、各縣(市)區于10月30日前將報名表卡、報名手冊需要量書面傳真給考務培訓處(須蓋公章)匯集齊后,統一向省會計考辦領購。
3、全市考試報名和考試用書征訂工作于2003年12月15日前結束,不再安排補報名。市直考點報名時間定于2003年11月25日——12月12日;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具體安排報名時間。
4、考試報名費每人每科收取30元。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九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統一部署,我辦已完成了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銅陵考區考點及考場的`編排工作。現就準考證打印相關事項公告如下,請廣大考生仔細閱讀。
一、準考證打印方式。
二、準考證打印時間。
全省統一設定準考證打印系統開通時間:4月1日至5月17日。
三、準考證打印網址:/ksbm/。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在打印準考證時,如果出現異常情況或錯誤信息,請及時到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查明原因并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應持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請考生在考試前務必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
銅陵市會計考辦。
2009年3月30日。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
報名地點:石獅市財政局(石獅市公務大廈1213室)。
聯系電話:88710299;
報名條件:在石獅工作的財務人員;報名時,須攜帶會計證(會計從業資格證)、高中學歷以上的畢業證、身份證三證原件。
石獅市財政局
二oo四年十月十五日。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一
各市(縣)、區財政局、人事局,園區。新區財稅局、人事局,市區各有關主管部門: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事廳關于20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蘇財會[]60號)和《江蘇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辦公廳、人事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蘇財會[2004]53號)精神,20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05年5月21日-22日舉行。為了保證本次考試報名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11號)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一)報考的會計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四)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的通知》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六)上述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12月31日)。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二
各區市人事局、財政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財務處:
20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年5月21、22日舉行,根據省人事廳、財政廳的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與考試科目銜接。
(一)考試科目。
200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以2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銜接。
為保證中級會計實務考試科目調整的平穩過渡,在2005年度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時,應注意實務科目的銜接:
1、在年度考試中,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的考試;雖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也可報名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
2、2004年度均未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報名時須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
3、參加2005年度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合格成績僅在當年有效。自年度起,停止原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試。
4、2005年度首次報名參加中級資格會計實務科目考試的人員,按照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報考。
考試日期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5月21日09:00--11:30經濟法基礎。
5月21日14:00--17:00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資格5月21日09:00--11:30財務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經濟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5月22日09:00--11:30中級會計實務(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級會計實務(二)。
三、報名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三
1、報名信息校對時間:在“報名信息校對”欄目里選擇“您報名的.考試”里的“2005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然后在“輸入您的身份證號”欄里輸入您的身份證號后,這時將會顯示您的報考信息,請認真校對,若有誤請攜帶您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更正申請(請用a4紙)在2005年1月28日前到我中心進行更正,逾期沒有提出更正的,則視為您報考的信息是正確的。若有誤,責任由考生自負。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四
根據省考辦通知精神,我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定于12月1日至10日進行。凡需報考的會計人員,請攜帶畢業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及一寸照片3張到各報名點報名。具體報名條件見各報名點。
報名工作實行屬地原則,各縣(市、區)考生到當地財政部門報名。市直及部省屬在通單位的考生到單位所在地的區財政局報名;銀行系統的考生到所在各銀行報名;個體、私營企業的考生到南通市工商聯報名。聯系電話:崇川區財政局5128817、港閘區財政局5609718、開發區財政局3596080、工商聯5111299.
注:
(1)20的考試用書與的相同。
(3)考生自主選擇培訓點。
(4)教材與輔導書由考生自主確定是否購買。
南通市財政局會計考辦。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五
一、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1、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2、中級資格考試科目: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
二、考試日期:205月20、21日。
三、報名時間:10月10日-10月24日(雙休日休息)。
四、報名地點:三縣報考人員到縣財政局會計股報名,市區報考人員到中榮街146號天源大廈三樓市會計考試辦公室報名。
五、報名辦法:報考人員持會計從業資格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領取“報名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
咨詢電話:2076967、2048890。
注:報名條件與上年相同,報考人員可登陸蚌埠市財政局網站“財會園地”查詢,網址:/。
蚌埠市財政局。
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會計。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六
各區市人事局、財政局,市直及駐青有關單位人事處、財務處:
20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5月21、22日舉行,根據省人事廳、財政廳的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與考試科目銜接。
(一)考試科目。
200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以2年為一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二)考試科目銜接。
為保證中級會計實務考試科目調整的平穩過渡,在2005年度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時,應注意實務科目的銜接:
1、在年度考試中,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試;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實務(一)科目的考試;雖已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也可報名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
2、2004年度均未通過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人員,在2005年度報名時須參加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
3、參加2005年度中級會計實務(一)或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考試的合格成績僅在當年有效。自年度起,停止原中級會計實務(一)和中級會計實務(二)科目的考試。
4、2005年度首次報名參加中級資格會計實務科目考試的人員,按照調整后的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報考。
考試日期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5月21日09:00--11:30經濟法基礎。
5月21日14:00--17:00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資格5月21日09:00--11:30財務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經濟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級會計實務。
5月22日09:00--11:30中級會計實務(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級會計實務(二)。
三、報名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七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簡章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會計人員,除具備本簡章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四、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并具備本規定第一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從事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可相加計算。即以參加工作之前最后一個正規學歷畢業年限為準,時間算至12月31日;對先工作后取得學歷的人員報考時,須將參加工作之前的最后一個正規學歷及后取得的最高學歷證書一并帶來。
2、報名時間:年11月24日、25日報初級,2003年11月26日、27日、28日,12月1日、2日報中級(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八
各位考生: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205月16日、17日開考,請尚未打印準考證的考生抓緊上網打印。可登陸江蘇省財政廳網站(/),點擊“網上辦事--考生打印準考證”輸入自己相應的證件號,點擊查詢,會出現“準考證”,點擊打印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請將準考證打印在一張紙上,并沿外虛線框剪下。如果不能打印在一張紙上,請調整打印的紙張和邊距。
徐州市財政局。
2009年5月5日。
浙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事項的通知(匯總19篇)篇十九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準考證可以領取了,請各位考生隨帶報名時的`回執聯到財政局領取考試準考證。同時,由于今年考試答題方式有所調整,請各位考生關注《關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答題方式調整的緊急通知》。
鄞州區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