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guī)章制度可以幫助組織成員明確責任和權利,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環(huán)境。不同組織的規(guī)章制度可能有所不同,大家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一
規(guī)范化學品的運輸、裝卸、貯存、使用、廢棄及處理,避免對環(huán)境造成影響和對人員造成傷害。
適用于本公司經營活動中使用的所有化學品的管理。
化學品:在本體系中是指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性質的物質。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蝕品等。
4.1技術部負責收集、編制msds 和“化學品清單”,并負責本部門化學品的使用、貯存管理。
4.2采購部負責采購、運輸化學品及與相關方的溝通。
4.3生產部負責本部門化學品的使用、貯存管理。
4.4服務部負責銷售的化學品的貯存、運輸管理。
4.5安全環(huán)保辦負責對外委托服務承包商處理化學品廢棄物。
4.6其他有化學品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化學品的管理。
4.7安全環(huán)保辦負責對有關化學品的各環(huán)節(jié)情況進行監(jiān)督。
5.1分類
5.1.1易燃液體(如各種樹脂、溶劑、成品油漆等)閃點較低的有機試劑(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 5.1.2易燃固體(如鋁粉)、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鋅粉及投料抽風機抽出的粉塵)。
5.1.3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化驗室的化學試劑中某些強氧化劑( 如氯酸鉀、硝酸鉀、高錳酸鉀等 )或其混合物、強腐蝕性酸、堿等。生產使用原料有機過氧化物(如過氧化環(huán)已酮、過氧化苯甲酰)
5.1.4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機錫化合物,蛋白質凝固劑等) 有毒藥品(如重鉻酸鉀、鋇鹽、鉛鹽、砷化物、汞的化合物)
5.1.5技術部應制定目前本公司所使用的化學品的分類明細表,該表每年修訂一次。
5.2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5.2.1采購部在簽定化學品購買協(xié)議時,須向供應商索取原料安全技術說明書。 如供應商無法提供原料安全技術說明書,則須提供該化學物質的成分、化學名稱及其危險特性。
5.2.2采購部、技術部及生產部均有責任通過其他可能的渠道,獲取化學品的原料安全技術說明書。
5.2.3技術部負責確認各部門收集的原料安全技術說明書及相關資料,根據(jù)實際情況制定適用格式,并統(tǒng)一存檔管理。
5.2.4安全環(huán)保辦應組織對化學品使用及保管人員進行化學品的原料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培訓。
5.3化學品的標識
5.3.1根據(jù)化學品的原料安全技術說明書或其危險特性,安全環(huán)保辦應制定包括化學品的名稱、危險特性、防護措施、急救、儲運、泄露處置等內容在內的化學品標牌內容草稿。并將該標牌草稿提交行政部制定相應標牌。
5.3.2主要化學品的貯存、使用場所都應設置有效的并經安全環(huán)保辦批準的化學品標牌。
5.4化學品管理
5.4.1易燃液體(如各種樹脂、溶劑、成品油漆等)。在生產儲存時,應杜絕一切火源,嚴禁煙火。電器設備、照明等應采用防爆裝置,不發(fā)生跑、冒、滴、漏現(xiàn)象,做好防靜電措施,不能與氧化劑及氧化性酸類混存,通風要良好。
5.4.2易燃固體(如鋁粉),遇濕易燃物品(鋅粉及投料抽風機抽出的粉塵)。生產和儲存,應杜絕一切火源,嚴禁煙火,嚴防有水滲入,生產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摩擦等。儲存地方必須干燥,不準露天堆放,不能和含水的液體及其它化學品混存,特別是要與酸類物品隔存,滅火時嚴禁用水撲救。
5.4.3生產使用原料有機過氧化物(如過氧化環(huán)已酮、過氧化苯甲酰)。有著氧化性和著火爆炸并存的雙重危險性,在生產和儲存中,應杜絕一切火源,嚴禁受熱,生產時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摩擦等,避免與可燃物、還原劑(如鋁粉、鋅粉)、酸堿接觸。有機過氧化物對眼睛有嚴重的傷害作用,要避免與眼睛接觸。
5.4.4化驗室的化學試劑中某些強氧化劑( 如氯酸鉀、硝酸鉀、高錳酸鉀等 )或其混合物不允許隨意混存,以免起化學反應后發(fā)生火災和爆炸事故。閃點較低的有機試劑(如乙醚、乙醇、丙酮、苯等)極易引燃,儲存和使用時應嚴禁火種,并妥為保管。有毒藥品(如重鉻酸鉀、鋇鹽、鉛鹽、砷化物、汞的化合物)要嚴格管理,切勿觸及傷口和誤入口內,其廢液嚴禁倒入下水道。使用和保存上述物品,應了解其性能和保存方法,實行專人負責管理,對試劑的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以及進出時間,必須進行詳細記錄,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貯存室內的化學試劑,貯存室內嚴禁煙火,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確保安全。
5.4.5毒害品中防污漆的毒料(如有機錫化合物,蛋白質凝固劑等),接觸皮膚后會破壞皮膚組織,一些樹脂(如低分子量異氰酸酯)對身體有很大危害,切勿吞入或接觸皮膚。使用時一定要按規(guī)定做好防護措施。
5.4.6化學品使用部門的人員應按照相關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使用時須注意個人防護。參照各崗位操作規(guī)程。
5.5化學品的運輸和裝卸
5.5.1由供應商或委托外方提供運輸?shù)幕瘜W品,采購部、服務部必須確認其具有資質,服務部須檢查其是否三證齊全。
5.5.2運輸、裝卸參照《運輸管理規(guī)定》及《成品倉操作規(guī)程》。
5.6化學品的廢棄物必須按照《廢棄物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進行,不得任意拋棄廢棄物,污染環(huán)境。
5.7化學品的異常、緊急事件處理
5.7.1泄漏或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qū)域;如發(fā)生人員受到傷害或環(huán)境受到污染的事件時;發(fā)生嚴重環(huán)境污染或起火、爆炸等嚴重事件時,應按照《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的規(guī)定實施。
5.7.2對化學品的異常、緊急事件后必須按照《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進行糾正,并作出預防措施。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二
(一)入庫:入庫前嚴格檢查供方原料的質量、數(shù)量、重量、包裝及生產日期等是否符合《進貨檢驗標準》,經公司部門主管審核批準后方可入庫。
(二)規(guī)劃區(qū)域:入庫后由倉庫主管按照《常用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學品詳細資料清單》科學管理、分類、分區(qū)堆放整齊。填寫《化學品入庫清單》及《原料登記卡》并及時入帳。
(三)領料:生產車間接到客戶貨源后,生產主管立即通知化學品倉庫,由發(fā)料員將《化學品領料單》交車間主管師傅填寫所需原料品種及所需數(shù)量,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簽字后,由發(fā)料員照單發(fā)料。
(四)退料:各車間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時間過長、過期、變質,影響產品質量的,或者該批貨已經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倉庫發(fā)料員,由車間主管師傅填寫《退料單》,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雙方簽字后,由倉庫主管及時入帳并在登記卡上登記,同時通知采購部門與供應商退換。
(五)盤點:每月底對化學品倉庫物料進行一次盤點,嚴格檢查倉庫物、帳、卡是否一致,并填寫《化學品月度儲存使用明細表》及《化學品倉庫管理情況報告》、《洗水部每月用藥存量統(tǒng)計表》。
(六)注意事項: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倉庫內嚴禁煙火,閑人免入。保持室內整潔衛(wèi)生,及時清除污染源。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按照公司《緊急應變處理控制程序》處理。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三
申請購買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單位材料。
1、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書面申請(注明品種、數(shù)量、用途);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蓋章);
3、法人代表和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4、經辦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5、單位內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員(雙人雙鎖)的基本情況、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7、發(fā)生火災、被盜等事件時的安全處置預案;
8、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9、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
10、購銷合同。
(二)銷售單位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及固定、移動聯(lián)系電話;
3、危險化學品的經營許可證;
4、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
(三)到公安機關領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寫、經公安機關審批后發(fā)給購買備案證明方可購買。
三、經營單位銷售時應當做到
3、銷售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時要在5日內將銷售情況送公安機關備案、第二、三類要在30日內送公安機關備案。
4、經營單位應將以上銷售臺帳及留存的有關材料保存二年備查、應當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上年度的經營情況。
5、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從業(yè)人員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學習、要嚴格執(zhí)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等法律規(guī)定。
購買使用
一、購買第一類中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由省公安廳審批
二、購買第二、三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批。
申請購買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單位材料。
1、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書面申請(注明品種、數(shù)量、用途);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蓋章);
3、法人代表和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4、經辦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5、單位內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制度;
6、存放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員(雙人雙鎖)的基本情況、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7、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發(fā)生火災、被盜等事件時的安全處置預案;
8、購銷合同。
(二)銷售單位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及固定、移動聯(lián)系電話;
3、危險化學品的經營許可證;
4、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
(三)到公安機關領取:表封面、表一、二、八、十二填寫、經公安機關審批后發(fā)給購買備案證明方可購買。
三、購買使用時單位應當
1、建立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制度、使用臺賬(出入庫登記)、如實記錄購進化學品的品種、數(shù)量、使用情況和庫存等、并保存二年備查。
2、使用單位應當在每月初將上個月的購買使用情況送公安機關備案。
3、應當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上年度的購買(使用)情況。
4、使用單位應當組織從業(yè)人員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學習、要嚴格執(zhí)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等法律規(guī)定。
生產經營
生產經營第一、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單位應當?shù)疆數(shù)毓矙C關備案:
一、備案單位需提供的材料
1、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法人代表和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3、經辦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4、單位內部制定的易制毒化學品的管理制度;
5、存放易制毒化學品倉庫管理員(雙人雙鎖)的基本情況、聯(lián)系電話及身份證復印件;
6、發(fā)生火災、被盜等事件時的安全處置預案;
7、安全生產許可證;
8、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9、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
二、銷售時應當
1、查驗留存購買許可證(備案證明);
2、查驗留存委托書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核實購買的品種、數(shù)量等;
7、生產單位應當組織從業(yè)人員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學習、要嚴格執(zhí)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等法律規(guī)定。運輸由貨主(銷售方)辦理有關手續(xù)、辦理運輸許可需提供的材料:
1、經營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2、易制毒化學品經營生產備案證明;
3、安全生產許可證;
4、經辦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
5、購買單位提供的購買許可證(備案證明);
6、購銷合同;
7、運輸單位的相關資料(運輸許可證、運輸人等);
10、運輸易制毒化學品時、運輸單位的運輸人應當全程攜帶運輸許可證(備案證明);
12、運輸單位應當組織從業(yè)人員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學習、要嚴格執(zhí)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等法律規(guī)定。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四
1、嚴格執(zhí)行國家對化學危險品管理及本公司銷售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本公司危化品銷售主要是油漆銷售。
2、成品出庫必須經技檢部檢驗合格后方可發(fā)貨,按照檢驗報告單上的`品名、數(shù)量、生產日期及批次進行出庫銷售,嚴禁不合格產品出庫。出庫前做好包裝與數(shù)量是否相符,包裝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危險標志(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是否清晰。
3、選擇有運輸危險化學品資格的公司和持證司機進行運輸。
4、對危險化學品的供方施加影響,要求供方對包裝、運輸,進入廠區(qū),必須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規(guī)定,化學品上應有適當?shù)臉俗R,如“危險品”、“防火”、“防爆”等。
5、成品庫要對產品進行分類管理,按照產品標識及安全要求碼放;井然有序;并且經常保持倉庫衛(wèi)生狀態(tài)良好,外觀整潔沒有灰塵。
6、為保證庫房安全,應配置滅火器材,經常保持通風,做到防火、防曬、防水、防盜。
7、嚴格出庫手續(xù),有關責任人要簽字,完善相關程序及原始記錄,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到產品心中有數(shù),帳目清楚并且每月進行盤點,做到帳、物、卡相符。
8、產品出庫要輕拿輕放,嚴禁野蠻裝卸,隨時檢查包裝物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應立即通知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五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保障從業(yè)人員和公眾的安全與健康,保護環(huán)境,依據(jù)《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規(guī)定。
本規(guī)定適用于開磷合成氨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1、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過程中,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毀損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品。
2、危險化學品根據(jù)《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bg13690-1992),將危險化學品分為8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將危險化學品分為7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
1、采購部負責化學品的購買、運輸及與相關方的溝通協(xié)調。
2、物資儲運部負責化學品倉庫的管理。
3、生產使用部門負責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現(xiàn)場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存儲。
5、設備管理部門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儲存容器的定期檢驗。
6、質量管理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各項指標的分析與檢測。
7、安全環(huán)保部安監(jiān)室參與新增品種化學品以及劇毒品申購的審查,協(xié)助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有關化學品的各環(huán)節(jié)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1、我公司范圍類儲存的一切供生產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只供公司生產工作的需要,原則上不得經營和轉讓。如確需對外調撥,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核批準。
2、儲存、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責任單位第一安全責任人必須保證該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和國家標準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并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3、劇毒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和運輸,必須辦理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公路運輸通行證。
4、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儲存、廢棄處置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指導、監(jiān)督、檢查。
5、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申請數(shù)量采購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試劑,不得超量購買,更不得無計劃采購。
6、危險化學品庫及儲存設施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演練。
7、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容器按時委托具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檢驗。
8、各部門必須對使用或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登記建檔。
1、使用部門應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填寫材料申請計劃,經審批后交采購部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采購。
2、所有危險化學品和化學藥品必須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單獨填寫材料申請計劃,不得與其它物資混報。
3、劇毒和爆炸危險物資申請計劃要詳細寫明用途,使用部門應按實際使用量申請,隨用隨報。因工作需要,申請使用滅鼠劑等非生產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購,一次用完。不得申請、采購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劇毒藥品。
3、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安監(jiān)室備案,按規(guī)定辦理購買憑證和準購證后,方可采購。
4、采購危險化學品及其它化學藥品,采購員應按照審批的采購計劃,由專人向有經營許可證的專營單位或商店購買,不得超量或無計劃采購。
5、采購危險化學品,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不得采購沒有化學品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化學品;采購進口的化學品必須索取中文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1、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必須辦理運輸通行證,并委托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運輸。
2、危險化學品運輸?shù)鸟{駛員、裝卸人員及押運人員應定期培訓,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運輸注意事項和發(fā)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3、化學危險物品的交接,必須由運送、采購、使用部門管理人員共同參與驗收和交接,確認標簽、標志、包裝完好無損后,各方人員方可簽名辦理移交手續(xù)。對于標簽不全、標志模糊不清、過期、包裝破損的,應原樣退回,不得移交入庫。
4、運輸、裝卸化學試劑、危險化學品,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1)輕拿、輕放,不得撞擊、拖拉和傾倒。
(2)碰撞、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危險化學品,以及化學性質相抵觸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裝混運。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六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根據(jù)國務院《危險化學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天津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法》(津政令第11號)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61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南開大學濱海學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使用、存放、處置以及相關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等。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
(一)以危險化學品為主要實驗原料、輔料的;。
(二)使用劇毒化學品的。
第五條我院危險化學品實行學院、系、實驗室三級管理體制,職責分工如下:
(三)各使用單位須指定專人具體負責各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險化學品的采購和運輸。
第六條危險化學品采購必須通過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的單位購買。危險化學品采購,必須執(zhí)行公安部頒行的《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ga58-93),嚴禁私自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yè)、公司采購。
第七條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要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嚴禁違章作業(yè)。需單獨運輸?shù)臎Q不能混載;不允許暴露運輸?shù)模\輸過程中必須裝入安全器具。貨到要逐件檢查,防止漏、丟、錯等事件發(fā)生,辦好交接手續(xù),及時入庫。劇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根據(jù)公安部《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77號)執(zhí)行。
第八條根據(jù)教學、科研工作的需要,實驗室需購買易制毒品、劇毒品的,須經學院批準,經網絡及實驗室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報保衛(wèi)處備案后,到公安部門統(tǒng)一辦理許可購買手續(xù)。需購買麻醉藥品的,須經學院批準,經網絡及實驗室管理中心審核匯總,報保衛(wèi)處備案后,到藥監(jiān)部門統(tǒng)一辦理許可購買手續(xù)。
第九條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逐級簽訂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責任書,做到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二)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人員經本單位專業(yè)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后,方可上崗操作;。
(四)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的學生,在實驗前,應接受專業(yè)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
第十二條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四無一保”,無被盜、無事故、無丟失、無違章、保安全。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時,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時操作。實驗人員要嚴格遵守相關操作規(guī)程,做好實驗記錄并備案。
第十三條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時,實驗人員要嚴格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特征、毒理等,做到細致準備,規(guī)范操作,避免可能造成的燃燒或爆炸事故。發(fā)生化學品撒漏,應采用適當方法,及時清理。
第十四條使用危險化學品進行實驗時,必須在實驗室的通風櫥內進行,實驗人員要按規(guī)定穿著防護工作服,佩戴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購買、接收、轉讓易制毒品、劇毒品。
第四章危險化學品的`存放。
第十六條危險化學品應在存儲容器外加貼帶有品名的標簽,根據(jù)其特征分類保存。存儲容器較多時,可將盛有同一類危險化學品的容器集中存放在一個盒子內,并在盒子外加貼標簽,用畢及時放回原處。不允許未加貼危險化學品品名的試劑瓶隨意擺放;不允許危險化學品露天存放,不得在高溫、潮濕、漏雨的環(huán)境下存放。
第十七條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處存放。
第十八條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要嚴格按類別存放保管,并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在實驗室內超量存儲。
第十九條實驗人員要定期對實驗室存放的危險化學品進行檢查和清理,防止因變質、泄漏或被盜而引發(fā)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的存放保管應由專人負責,加鎖存儲,并建立危險化學品使用臺賬。
第二十條移動危險化學品一定要將包裝瓶放置在完好可靠的容器內搬運,防止因脫落、碰撞而引發(fā)事故。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實驗室動火。需動火作業(yè)的,須報保衛(wèi)處審批。動火作業(yè)前應進行風險分析,制訂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預案,設置監(jiān)護人員。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使用高壓氣瓶要套有防震墊圈,直立放置并用固定鏈固定穩(wěn)妥。要遠離熱源,避免暴曬和強烈振動。氣瓶每次使用完畢后都要進行漏氣檢測。
第二十三條存放高壓氣瓶要分類保管,合理放置,易燃氣體和助燃氣體鋼瓶必須分開放置。一般情況下,實驗室內存放的高危(易燃、易爆或有毒)氣瓶數(shù)量不得超過2瓶。
第二十四條在搬動高壓氣瓶時,應裝上防震墊圈,旋緊安全帽,以保護開關閥,防止其意外轉動,并減少碰撞。在搬運充裝有氣體的高壓氣瓶時,可用特制的小推車或用手平抬及垂直轉動。嚴禁用手執(zhí)著開關閥移動氣瓶。
第二十五條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時處置本單位產生的廢棄危險化學品。無法自行處置的,應委托天津市環(huán)境保護局認可的專業(yè)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第二十六條實驗室產生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由相關系派專人負責回收處理,嚴禁將實驗產生的危險化學品殘渣、廢液倒入垃圾箱或下水管道,嚴禁將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在室外隨意堆放。
第二十七條實驗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按環(huán)保規(guī)定分類處理。實驗室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種類分別設置廢液桶,并將有機溶劑類、氯族類、重金屬類等有毒有害物分開存放,集中處置。
第二十八條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暫存、運送和處置,要嚴格執(zhí)行轉移聯(lián)單制度,不得非法轉移和運送。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未經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生產、使用、銷售、貯存、運輸危險化學品。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的,學院將根據(jù)情節(jié)給予相應處理;造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置。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辦法由學院保衛(wèi)部、網絡及實驗室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危險化學藥品存放點是學校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存放點嚴禁吸煙、明火等,嚴禁帶火種進入存放點。
2、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存放點,未經管理人允許任何人不得隨便從存放點拿出。
3、制定完善的藥品使用手續(xù),藥品管理員要認真檢查出入庫藥品并及時填寫出、入庫單,經負責人批準后才可發(fā)放化學藥品,制定完備的領用及使用登記制度,領用時必須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同時在場。
4、存放量要合理,不得超量存儲,并按藥品性質分別擺放。
5、經常檢查、核實和清點庫存藥品,并做好存放點的通風、干燥和常溫避光工作。
6、上下班前后應檢查門、窗、水、電和通風等設施,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7、實驗室管理員要掌握藥品屬性、存放及搬運方法,切實做好藥品的防盜、防火、防潮及防爆等工作,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時上報學院安全保衛(wèi)部門。
8、任何實驗人員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匯報,排除隱患。
有毒品應執(zhí)行“五雙管理制度”,即:雙人驗收、雙人發(fā)貨、雙人保管、雙把鎖、雙本賬。
為了能夠對實驗室的試劑進行安全、有效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議:
申購。
避免試劑重復申請采購和積壓,申購試劑前應先查看試劑存放處是否仍有存余,實驗人員若發(fā)現(xiàn)試劑不足時應及時通知試劑申購負責人。
入庫。
由至少兩名劇毒與危險物品管理員對劇毒試劑的種類、數(shù)量、包裝、危險標志、到貨時間等進行驗收和登記后存放于專用試劑柜中。專用試劑柜應當配備相應消防設施、設置明顯標志、保證通訊暢通;危險化學品貯存必須隔離、隔開和分離,按性能分區(qū)、分類、分庫貯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混合貯存。
使用。
接觸劇毒與危險物品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實行雙人收發(fā)、雙人保管的制度。管理員應定期核查領用情況,發(fā)現(xiàn)有被盜、丟失或誤用情況,應立即向負責人上報。
一、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
1.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依法購入易制毒化學品后按時入庫,建立倉庫保管制度,不得擅自出售,轉讓和調劑。
2.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用倉庫,設置明顯標志,實行專人專鎖保管,分類定置保存。
3.易制毒化學品出入庫和回庫應及時建立臺帳制度,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倉庫保管員對需要入庫的易制毒化學品必須經過嚴格驗收和核對后方可入庫。同時作好登記簽字工作。對出庫的易制毒化學品應嚴格審批,根據(jù)領料單等有關單位審核后進行發(fā)放并簽名,單證上必須注明易制毒化學品的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流向等。對回庫的易制毒化學品要及時檢驗核對并進行登記,規(guī)范入庫。倉庫保管員每月底要做好易制毒化學品的入庫數(shù),出庫數(shù)和庫存數(shù)的核查清算工作,如實進行登記做好原始臺帳并報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備案,有關臺帳保存兩年備查。
4.要加強本單位的易制毒化學品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建立報告制度,防止易制毒化學品事故和盜失現(xiàn)象的發(fā)生。
5.易制毒化學品的`倉庫保管員,應接受相應的知識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二、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
1.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實行專人管理,專人監(jiān)督,定向使用制度,嚴禁將易制毒化學品進行調劑,贈送或非法買賣,防止易制毒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
2.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的車間負責人要做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易制毒化學品在使用過程中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監(jiān)督工作,并在使用各個環(huán)節(jié)中要做好復核對記錄。
3.易制毒化學品的領取,消耗應建立簽字領取和使用登記制度,制作日使用登記表,詳細記錄。
4.在使用過程中,剩余的易制毒化學品必須當日返庫,及時進行回庫登記,不得在倉庫外保存或隨意丟棄。
5.在使用過程中若遇特殊情況,致使易制毒化學品無法投料或投料后不能正常生產而正常消耗的,必須做好登記工作并說明原因,每月底報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備查。
三、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料處理。
1.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料處理應當建立嚴格審批制度,不得私自買賣,回收銷毀或丟棄。
2.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在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料,本單位可自行回收和利用的,要及時對易制毒化學品廢料再利用進行登記說明,并報公安機關主管部門審批備查。本單位不能自行回收再利用的。必須出售給具有回收易制毒化學品化學品資格的單位進行處理,并附同公安機關主管部門開具的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證明的復印件。
3.在庫存中或使用中,易制毒化學品因其他因素導致變質而做廢料處理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經審批后有相關部門按有統(tǒng)一規(guī)定處理。
4.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在每月底或每季度末及時對單位產出相關資料與易制毒化學品化學品廢料收購憑證回執(zhí)單進行核查校對,做到數(shù)據(jù)準確無誤,并做好統(tǒng)計結算臺帳報公安主管部門備查。
四、相關責任。
易制毒化學品使用單位或責任人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如有違反制度關規(guī)定的,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七
2、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
3、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登記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jù)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6、危險化學品發(fā)放,應嚴格執(zhí)行發(fā)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7、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yè)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8、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檢查,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9、易燃、易爆倉庫內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tài),做好記錄。
10、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yè),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yè)有關負責人指認,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的作業(yè),作業(yè)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xiàn)場。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八
為搞好危險化學品經營,防止和杜絕有關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總局發(fā)放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職員須經內部培訓方可上崗。經過培訓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識、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險品化學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儲存知識。不經培訓,不準上崗。
二、對危險化學品,要勤進快銷、限量庫存。對大包裝的.要隨進隨銷、不留庫存,小包裝的分類存放。如酸與堿分開、氧化劑與易燃品分開等。
三、對現(xiàn)有的化學危險品,要勤核對,勤檢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隨買貨隨核對檢查。如發(fā)現(xiàn)丟失短少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對使用和購買化學危險品的用戶,要做到心中有數(shù),并做好登記。對購買較危險的化學品的用戶或個人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詳細登記后,再出售給其商品。并要向用戶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項。否則,不予出售。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脫崗,禁止與經營行為無關的一切活動。
六、搞好崗位文明經營,發(fā)現(xiàn)隱患應及時處理及上報。
七、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八、簽發(fā)檢修工單,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jiān)控工作。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九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運輸危險化學品。
二、用于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由專業(yè)的生產企業(yè)定點生產,并經檢測、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yè),應當對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shù)陌踩R,并經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作業(yè)。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yè)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xiàn)場指揮下進行。
四、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載運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fā)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五、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只能委托有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企業(yè)承運。
六、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應當向承運人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品名、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
七、通過公路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隨時處于押運人員的監(jiān)管之下,不得超載,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的區(qū)域;確需進入禁止通行區(qū)域的,應當事先向當?shù)毓矙C關報告,由公安部門為其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運輸車輛必須遵守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行車時間和路線。
八、運輸危險化學品途中需要停車住宿或遇有無法正常運輸?shù)那闆r時,應當向當?shù)毓膊块T報告。
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郵寄或在郵件內夾帶危險化學品,不得將危險化學品虛報或謊報為普通物品郵寄。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
一、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滿足我公司經營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jù)國務院發(fā)布的《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特制訂本制度。
二、凡在我公司內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本辦法所稱的.危險化學品為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公司設立危險化學品專用庫房及專職管理人員,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嚴禁進入。
五、倉庫必須具備防火、防盜、防水、防潮、通風、防曬、防靜電、避雷、安全堅固等功能。倉庫應具有消防栓、滅火器、滅火沙及報警器等。
六、庫管人員在貯存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危險化學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潮濕的地方存放。
3、受陽光照射容易產生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化學試劑和桶裝、灌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
4、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試劑及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和同一儲存室存放。
5、劇毒物品必須嚴格執(zhí)行“雙人保管、雙人收發(fā)、雙人領料、雙本帳、雙鎖”的“五雙”管理制度。
七、危險化學品在入庫和出庫時必須進行認真的檢查登記。對于劇毒物品的出庫,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由專人負責出庫并及時辦理出庫手續(xù)。
八、庫管人員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心,積極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靜電、防高溫等工作,以確保庫存物品的安全。
九、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搬運人員必須配備相應的防護器材及勞動保護用品。
十、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學習和培訓。
十一、危險化學品倉庫應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設施、器材應專人管理,確保完好有效。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一
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工廠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及生產的正常進行。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工廠危險化學品庫房、油庫的消防安全管理。
2相關文件。
外來文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3術語。
3.1危險化學品:是指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
3.2危險化學品庫: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庫房。
4職責。
5.1.1庫房管理部門須指定專門的化學品庫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職責是:負責庫房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日常消防安全檢查。
5.1.2倉庫管理員應經過專門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了解、掌握所保管的化學品性質、滅火方法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持證上崗。
5.1.3庫房內所使用的電氣設備都應為防火、防爆電器。電器維修時必須由設備動力科專業(yè)人員進行。
5.1.4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5.1.5庫房內物品的存放應嚴格按要求留有通道(1m)、垛距、墻距(0.5m),儲量不超過0.5t/m2。
5.1.6禁止煙火等警示標志要明顯,消防器材配備齊全、完好。在庫房內及庫房周圍動用明火,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審批制度,并采取必要措施后方能動火。
5.1.7庫房安裝有避雷設施,避雷設施每年檢測一次。
5.1.8庫房內不許設置辦公室,除庫房管理員及安檢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必須進入庫房的搬運工等,嚴禁攜帶火種。
5.2操作管理。
5.2.1庫房管理員接班后,應對庫房全面巡視,檢查存放物品、設備設施、防雷設施、消防器材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處理并報告主管或制造部。
5.2.2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物品質量、數(shù)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杜絕隱患。對于物品性質不清的化學品不得入庫。
5.2.3運輸甲類危險物品的車輛須停放在遠離庫房10米之外的空地上,再通過叉車轉運到庫房門口,叉車不得進入庫房,要求叉車排氣口距離庫房門口不得少于3米,然后通過人工轉運進庫。
5.2.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要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2.4庫房內嚴禁分裝作業(yè)。
5.2.5庫房管理員應做到對庫房一日兩檢,及時開啟通風設備強制通風。
5.2.6對于初起火災庫房管理員應及時組織撲救,并按應急響應流程執(zhí)行。
5.2.7下班時應仔細檢查庫房內物品、設施,確定正常后,關閉電氣、門窗。
6記錄。
編號。
名稱。
保存期。
7修定內容一覽表。
章節(jié)號。
修改單編號。
修改標記。
修改人。
修改日期
備注。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二
(一)入庫:入庫前嚴格檢查供方原料的質量、數(shù)量、重量、包裝及生產日期等是否符合《進貨檢驗標準》,經公司部門主管審核批準后方可入庫。
(二)規(guī)劃區(qū)域:入庫后由倉庫主管按照《常用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及公司制定的程序文件《化學品詳細資料清單》科學管理、分類、分區(qū)堆放整齊。填寫《化學品入庫清單》及《原料登記卡》并及時入帳。
(三)領料:生產車間接到客戶貨源后,生產主管立即通知化學品倉庫,由發(fā)料員將《化學品領料單》交車間主管師傅填寫所需原料品種及所需數(shù)量,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簽字后,由發(fā)料員照單發(fā)料。
(四)退料:各車間所使用的原料若存放時間過長、過期、變質,影響產品質量的,或者該批貨已經做完,不再使用的原料的,剩余部分要立即封存,再通知倉庫發(fā)料員,由車間主管師傅填寫《退料單》,經總管或生產主管審核確認雙方簽字后,由倉庫主管及時入帳并在登記卡上登記,同時通知采購部門與供應商退換。
(五)盤點:每月底對化學品倉庫物料進行一次盤點,嚴格檢查倉庫物、帳、卡是否一致,并填寫《化學品月度儲存使用明細表》及《化學品倉庫管理情況報告》、《洗水部每月用藥存量統(tǒng)計表》。
(六)注意事項: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參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管理。倉庫內嚴禁煙火,閑人免入。保持室內整潔衛(wèi)生,及時清除污染源。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按照公司《緊急應變處理控制程序》處理。
劇毒危險劇毒品應嚴格按照專庫儲存、專人保管和“五雙”(雙人收發(fā)、雙人入帳、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制度執(zhí)行。嚴格閑雜人員進入劇毒品專用倉庫,保......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三
本制度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運輸、銷售等環(huán)節(jié),公司所有采購、運輸、銷售等人員在工作時都必須遵守本制度。
1)各經營手續(xù)環(huán)節(jié)交接時,工作人員要慎言購銷合同文本,和對產品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等。
2)向移交人員索取相應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3)運輸時有關人員要與運輸單位簽訂運輸協(xié)議,辦理好運輸過程中的交接手續(xù),說明要承擔的運輸責任,并讓承運人在提貨單上簽字。
4)在貨物銷售時,銷售人員應查驗購買人或購買單位的危化品準購證,記錄下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并告知該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安全應急措施,并提供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5)保存好經營手續(xù)各環(huán)節(jié)的相關資料和工作記錄。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四
1、使用部門員工必須認真研究關于易制毒化學品的知識,掌握危險物品的安全防護知識,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應根據(jù)需要,規(guī)定危險品的存放的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性質相抵觸的生產備料不得放在同一區(qū)域,必須隔離清楚。
3、盛裝腐蝕性物品的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性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個人防護措施有:
a、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具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b、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使用劇毒物品的場所飲食。
c、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yè)場所。
5、盛裝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前后,必須進行檢查,消險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fā)生。
6、配備必須要的醫(yī)藥箱,部門必須設有急救員,發(fā)生意外可做簡單處理,嚴重者立即送醫(yī)院治療。
7、化學危險物品的包裝與標志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包裝必須堅固、完整、嚴密不漏,外表面清潔,不粘附有害的危險品。危險品的標志清晰。
危險品的裝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堆放穩(wěn)妥,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防止包裝破損。
1、管理易制毒化學品人員應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熟知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
2、易制毒化學品必須貯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貯存室內,并設有專人管理。
3、易制毒化學品專用堆棧,應當吻合有關安全、防火規(guī)定,并根據(jù)物品的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透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滅火、防曬、消弭靜電等安全設施。
4、易制毒化學品的貯存要求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的'配裝規(guī)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品必須嚴格隔離。
a、放射性物品,劇毒物品不能與別的危險品同存一庫。
b、氧化劑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與易燃物品同存一庫。
c、盛裝性質相抵觸氣體的氣瓶不可同存一庫。
d、危險物品與普通物品同存一庫應保持安全距離。
e、遇水燃燒、易燒、自燃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不可在低洼堆棧或露天園地堆放。
5、化學危險物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后應當定期檢查。物品的發(fā)放,應嚴格履行發(fā)放手續(xù),認真核實。
6、貯存易制毒化學品的場所,應根據(jù)消防條例,配備消防力量和滅火設施,以及通訊、報警裝置,保管人員應根據(jù)危險物品的性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具器具。
1、易制毒化學品的廢棄處理,必須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2、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易制毒化學品,如廢水、廢氣、廢渣等必須經處理,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學反應成新的危害的廢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3、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不得隨意丟棄處理,交有資質的有害廢物回收公司進行處理。
4、凡拆除的、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品的,必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5、企業(y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huán)境防治法》處置固體廢物。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五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儲存管理。
3職責。
3.1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生產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儲存、出入庫房、設置警示標識、安全設施配置和維護、建立臺帳等管理工作。
3.2綜合管理部負責檢查危險化學品庫房、罐區(qū)管理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要求生產單位立即整改。
3.3行政部負責危險化學品庫房、罐區(qū)的消防管理。
4內容。
4.1專人管理:各單位危險化學品儲存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
4.2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具備以下條件:。
4.2.1庫房不得有地下室,耐火等級符合儲存危險品要求。
4.2.2必須遠離公共場所、生活區(qū)、水源、交通干線等。
4.2.3消防、供配電、防雷、通風、防火、滅火、防爆、防曬、反腐蝕、防滲漏、儀表、安全閥、個人防護用品等安全設施齊備,要符合規(guī)范,并要經常進行檢查維護,確保能正常使用。
4.2.4消防通道保持暢通。
4.3危險標志:各單位應在危險品庫房、罐區(qū)設置危險標志,以及毒物周知牌,內容包括:危險品名稱、特性、危害、傷害救治、應急處理措施等。
4.4庫房管理: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建立危險品臺帳,嚴格出入庫登記,經常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4.5各單位每月必須對危險品庫房、罐區(qū)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檢查要有記錄。
4.6綜合管理部、行政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對危險品庫房、罐區(qū)進行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化學品庫管理制度(通用16篇)篇十六
1、生產、經營、使用、儲存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和個人,應設定易制毒化學品專庫存放,確保專人保管,建立專門臺帳,指定專人登記。
2、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易制毒化學品聯(lián)絡監(jiān)督員,保衛(wèi)人員,做到責任到崗,責任到人,職責明確。
3、對選用的易制毒化學品聯(lián)絡監(jiān)視員,堆棧保管員,守衛(wèi)人員,要進行嚴格把關,保證義務心強,政治可靠。對選用的保管,守衛(wèi)人員,要開展經常性培訓教育,宣傳禁毒知識及有關法令法規(guī)。
4、儲存?zhèn)}庫標志明顯,并安裝好防盜門窗,防盜報警裝置及通風設施。
5、開展經常性倉庫檢查,并有記錄,儲存?zhèn)}庫24小時值守,認真建立臺帳,記錄入出庫,領用人員情況,嚴格交接班記錄。
6、易制毒化學品喪失、被盜、被搶的,發(fā)案單位應當立即向當?shù)毓笝C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