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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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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完善本責任清單。
各級黨組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履行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發展總體布局,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督促檢查,切實把黨委主體責任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1、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堅定執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作為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具體檢驗。對黨中央重要會議、重大決策和上級黨委部署要求第一時間傳達學習貫徹。
2、加強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黨內學習制度、“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談心談話制度、黨組織關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額交納黨費等制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3、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納入集團黨的建設和經營工作的總體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組織實施,同檢查考核。
4、通過召開黨委會、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式和工作現狀,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制定工作計劃,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
5、落實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確定班子成員職責分工,抓好任務分解,明確工作目標,推動責任落實。
6、開展黨員廉政建設專項考核,運用考核結果,督促下一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強問責工作,支持紀委履行職責,嚴肅監督執紀問責,推動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9、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發揮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主體作用,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鮮明導向,通過常態化制度化的學習教育延伸到每一個支部、每一名黨員。
10、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動權。充分認識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牢牢把住宣傳思想陣地的建設和管理,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
11、從嚴選人用人。落實黨的十九大對干部隊伍作出的新部署,嚴把政治首關,用好標準、好作風、好方法、好機制,選對黨忠誠之人,著力鍛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12、從嚴監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強化廉政把關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未出具廉政鑒定意見的擬提人選不得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防止帶病提拔。
13、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對“四風”問題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零容忍”,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深挖細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抓住五一、國慶、中秋、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堅持節前重申紀律要求、節中開展明察暗訪、節后核實問題線索,嚴查嚴處頂風違紀問題。
14、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15、廣泛開展廉潔文化示范項目活動,加強集團公司廉潔文化建設,規范各級黨員干部廉潔從業行為,在重要時間節點做好廉政提醒。
16、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嚴格落實黨內監督制度,形成集體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工作機制。
17、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經營管理、資金管理、材料采購、招投標、技術分包、勞務分包、設備租賃等重點領域崗位職權的監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紀律監察體系,加強紀檢委員崗位設置,細化監督職責,做到監督全覆蓋、無死角。
19、加強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婚喪嫁娶報備制度。
20、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運用談話提醒、誡勉、函詢、教育等方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運用好“四種形態”。
21、全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研究解決紀檢監察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紀委履職盡責當好堅強后盾。
22、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業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開好民主生活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管好自己和親屬,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馮彌,黨委書記、董事長,主持集團公司黨委全面工作,是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對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組織領導并主動參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向被檢查單位提出要求,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對重要案件親自過問、督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3、認真落實誡勉談話制度,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督促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落實“一崗雙責”,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及時提醒告誡。
4、做好干部選拔任用,把選用干部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5、落實述職述廉制度,每年初圍繞個人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業等內容,撰寫述職述廉材料,在上級考核時進行報告。
6、認真組織中心組學習,帶頭講廉政黨課,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的教育監督。
7、發揮表率作用,帶頭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8、其他應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的情況。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二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指各級黨委黨組、政府行政及其職能部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責任的制度。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書記是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機,對縣人大常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
1.積極推進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現重要工作自行部署,重大問題自行詢問,重點環節自行協調,重要事件自行監督。
2、根據省委、省紀委、市紀委、縣委、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及時對人大常委機關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加強組織的推進。
3.定期主持召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決策配置,聽取紀律檢查工作報告,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配置。向縣委和縣紀委匯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4.大力支持駐人大紀律檢查組工作,加強事件檢查處工作領導,支持紀律檢查組履行監督執照問責,支持紀律檢查組依法處理事件,及時排除檢查處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
(三)加強宣傳教育。
5.將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機關學習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組織學習《一黨章二準則三條例》,加強班組成員和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6.定期開展廉政黨課、宣讀事件通報、廉政教育注意等活動,組織參觀警告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加強監督檢查。
7.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檢查評估,總結經驗,發現和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執行監督責任。
8.定期組織召開人民代表大會通常。
會黨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10.帶頭做好表率,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內容主要包括:
(一)落實分管職責。
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
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
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形成責任傳導機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
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意識,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如下: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x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xx抓好農村工作委員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指出,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而黨委班子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責任如下: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縣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二)及時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以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三)把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責任制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一票否決”和臺賬管理六項制度。
(四)黨委(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次,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
(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組織支部書記、部門黨委組織下屬單位支部書記每年召開1次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七)每年年初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八)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有關責任。
(九)繼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
(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維護黨委班子團結,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十二)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把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
(十五)擔當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
(十六)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樹新風、揚正氣的活動,倡導崇尚廉潔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增強文化自信。
(十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細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
(十八)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十九)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二十)學習貫徹省、市委和縣委“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不作為、不擔當、不干事等問題,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二十一)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對重要案件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督辦,繼續加大經費、裝備投入和對紀檢監察干部鍛煉、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工作,為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二十三)領導和推進本鄉鎮、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要求。
(二十四)支持紀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二十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二十八)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任前廉政法規考試、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
(二十九)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備案。
(三十)縣委和縣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指出,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而黨委班子是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體,對本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主體責任。責任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縣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結合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二)及時聽取同級紀檢監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以及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報告,研究解決重要問題。
(三)把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嚴格執行責任制報告、檢查、考核、責任追究、“一票否決”和臺賬管理六項制度。
(四)黨委(黨組)每季度至少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1次,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由黨委(黨組)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
(六)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組織支部書記、部門黨委組織下屬單位支部書記每年召開1次黨建工作述職評議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下屬單位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七)每年年初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八)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有關責任。
(九)繼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十)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做到五個“必須”、五個“決不”,維護黨委班子團結,切實履行維護政治紀律的職責,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省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十二)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三)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黨委會議事規則、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任職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及時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把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訓重要內容,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性。
(十五)擔當監督執紀問責“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政治生態。
(十六)抓好主題教育活動,深入開展樹新風、揚正氣的活動,倡導崇尚廉潔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增強文化自信。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十七)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好干部“五條標準”細化規范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干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
(十八)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整治和查處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十九)防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二十)學習貫徹省、市委和縣委“三項機制”,著力解決干部精神狀態不佳,不作為、不擔當、不干事等問題,充分調動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
四、領導和支持紀委執紀履責。
(二十一)認真落實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對重要案件一把手要親自組織、親自督辦,繼續加大經費、裝備投入和對紀檢監察干部鍛煉、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領導和支持紀檢機關嚴肅查處腐敗案件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工作,為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二十三)領導和推進本鄉鎮、本單位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落實“兩個為主”“兩個全覆蓋”要求。
(二十四)支持紀委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二十五)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抓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二十六)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二十八)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責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新提任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任前廉政法規考試、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
(二十九)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備案。
(三十)縣委和縣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為認真落實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履職盡責意識,現制定孟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2021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是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
1.積極推進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根據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強化組織推動。
3.定期主持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聽取紀檢工作匯報,結合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4.大力支持駐人大紀檢組工作,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支持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支持和保障紀檢組依紀依法辦案,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
(三)加強宣傳教育。
5.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組織學習“一黨章二準則三條例”,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6.定期開展主講廉政黨課、宣讀案件通報、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動,組織并主動參加參觀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強化監督檢查。
7.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落實監管責任。
8.定期組織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10.帶頭做好表率,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內容主要包括:
(一)落實分管職責。
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
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
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形成責任傳導機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
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意識,結合自身工作實際,現制定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如下: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x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
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xx抓好農村工作委員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為認真落實縣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履職盡責意識,現制定孟津縣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班子成員2021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如下: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主要負責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清單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是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對縣人大常委會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履行領導責任1.積極推進縣人大常委會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2.根據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實際,對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時作出具體部署和安排。
(二)強化組織推動3.定期主持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傳達上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聽取紀檢工作匯報,結合實際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
4.大力支持駐人大紀檢組工作,加強對案件查處工作的領導,支持紀檢組履行監督執紀問責,支持和保障紀檢組依紀依法辦案,及時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的干擾和阻力。
(三)加強宣傳教育5.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縣人大常委會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定期安排專題學習活動,組織學習“一黨章二準則三條例”,加強對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
6.定期開展主講廉政黨課、宣讀案件通報、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動,組織并主動參加參觀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談話、廉政夜校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活動。
(四)強化監督檢查7.定期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檢查考核,總結經驗,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落實監管責任8.定期組織召開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將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情況納入***對照檢查重要內容,嚴肅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加強對人大常委會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和委室主任的監督管理,管好班子,帶好隊伍,通過談心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方式,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委室主任廉潔從政,履行好“一崗雙責”,對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并督促整改。
10.帶頭做好表率,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的各項規定。帶頭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邊工作人員,帶頭接受組織和干部群眾監督。
(一)落實分管職責1.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2.督促分管部門加強廉政教育,每年與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二)強化工作指導3.堅持分管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督、同檢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4.貫徹執行縣委、縣紀委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的決策部署,主動分擔黨組的主體責任,指導分管部門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完善制度規定,促進權力規范運行。
(三)加強日常監管5.加強對分管委室黨員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檢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負責人廉潔從政、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形成責任傳導機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提醒、早糾正。對分管委室存在的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及時報告,并組織、支持有關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四)自覺接受監督6.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政規定,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主動報告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
(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辦公室、財工委、老干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二)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農工委、法工委、信訪科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三)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x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個性任務清單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對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分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黨組成員主體責任,對分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分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四)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x廉潔從政責任個性任務清單1.根據縣人大常委會工作分工,協助xx抓好農村工作委員會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協管部門正職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
2.行使副主任主體責任,對協管部門負主要領導責任。督促檢查協管部門開展“查吃拿卡要促為民務實、查懶政怠政促履職盡責”專項行動。
今年以來,我局黨組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縣紀委的關心指導下,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有關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要求,嚴格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斷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手段,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經過半年的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取得了較大突破,現將我局今年以來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情況報告如下: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情況(一)狠抓學習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快推進反腐倡廉體系建設。一是加強學習教育,組織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及中紀委十九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于日常工作中。
(二)扎實開展以案促改工作。以主題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為契機,對照“四講四有,做合格黨員”,聚焦“四風”問題,開展正風肅紀、力戒懶政等專項治理活動。按照縣委肅清趙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的相關要求,第一時間召開黨組會議,就我局切實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進行討論,目前已制定了《關于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兩個通報”精神切實做好趙正永嚴重違紀違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實施方案》,成立了肅清趙正永流毒和以案促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關于在xxx案以案促改工作中扎實開展“四個查一查”的工作方案》,積極開展領導干部親屬在領導干部工作地或者分管領域違規經商辦企業等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保持高壓態勢,堅定理想信念,打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積極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工作,確保10月底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今年以來,我局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上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制度建設還應加強,局黨組對黨支部和黨員的考核體系還不夠完備,具體的考核指標不夠細化,不能充分發揮考核工作的激勵作用。二是宣傳力度不夠,壓力傳導存在層層遞減,沒有完全形成良性壓力傳導,一定程度上還存在重部署輕落實、重形式輕效果的問題,影響了全局層級緊扣、責任共擔、同頻共振的責任落實體系的健全。三是抓落實力度不夠,在對局黨員干部日常監督管理上,總認為大家平時工作辛苦,對一些小毛病及苗頭性問題只是泛泛而談,沒有及時進行糾正。四是思維慣性、認識不夠。近年來,局黨組以抓鐵留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持之以恒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但個別黨員干部思想出現了松懈,不深入細致開展工作,特別是對重點工作不愿擔當,不敢負責,缺乏責任意識。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主要領導要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抓緊抓好,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
(二)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已有的相關工作制度和規程,按照廉政風險防范要求進一步補充完善,切實做到制度建到崗、責任落到人。
(三)抓好教育,進一步提高反腐倡廉重要性的認識。在黨員干部中開展廣泛的教育活動,增強黨員干部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增強抓好廉政建設的自覺性,強化紀律建設,嚴守政治紀律規矩,維護凈化政治生態,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四)深刻理解整治和查處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及黨風廉政問題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積極引導黨員干部強化責任擔當,提升工作效率,積極為群眾服務,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
(五)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紀委的工作部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進行到底。
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完善本責任清單。
各級黨組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履行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發展總體布局,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督促檢查,切實把黨委主體責任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
1、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堅定執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作為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具體檢驗。對黨中央重要會議、重大決策和上級黨委部署要求第一時間傳達學習貫徹。
2、加強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黨內學習制度、“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談心談話制度、黨組織關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額交納黨費等制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二)堅持加強組織領導。
3、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納入集團黨的建設和經營工作的總體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組織實施,同檢查考核。
4、通過召開黨委會、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式和工作現狀,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制定工作計劃,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
5、落實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確定班子成員職責分工,抓好任務分解,明確工作目標,推動責任落實。
6、開展黨員廉政建設專項考核,運用考核結果,督促下一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強問責工作,支持紀委履行職責,嚴肅監督執紀問責,推動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三)堅持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8、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為推動集團公司改革發展提供堅實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撐。
9、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發揮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主體作用,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鮮明導向,通過常態化制度化的學習教育延伸到每一個支部、每一名黨員。
10、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動權。充分認識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牢牢把住宣傳思想陣地的建設和管理,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
(四)堅持以好干部的標準選人用人。
11、從嚴選人用人。落實黨的十九大對干部隊伍作出的新部署,嚴把政治首關,用好標準、好作風、好方法、好機制,選對黨忠誠之人,著力鍛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12、從嚴監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強化廉政把關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未出具廉政鑒定意見的擬提人選不得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防止帶病提拔。
(五)堅持作風建設高標準毫不動搖。
13、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對“四風”問題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零容忍”,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深挖細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抓住五一、國慶、中秋、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堅持節前重申紀律要求、節中開展明察暗訪、節后核實問題線索,嚴查嚴處頂風違紀問題。
14、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15、廣泛開展廉潔文化示范項目活動,加強集團公司廉潔文化建設,規范各級黨員干部廉潔從業行為,在重要時間節點做好廉政提醒。
16、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嚴格落實黨內監督制度,形成集體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工作機制。
(五)堅持強化權力監督絕不放松。
17、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經營管理、資金管理、材料采購、招投標、技術分包、勞務分包、設備租賃等重點領域崗位職權的監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紀律監察體系,加強紀檢委員崗位設置,細化監督職責,做到監督全覆蓋、無死角。
19、加強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婚喪嫁娶報備制度。
20、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運用談話提醒、誡勉、函詢、教育等方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運用好“四種形態”。
21、全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研究解決紀檢監察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紀委履職盡責當好堅強后盾。
(五)堅持從嚴要求發揮表率作用。
22、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業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開好民主生活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管好自己和親屬,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馮彌,黨委書記、董事長,主持集團公司黨委全面工作,是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對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1、及時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貫徹落實具體措施,及時進行部署和安排。
2、組織領導并主動參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向被檢查單位提出要求,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對重要案件親自過問、督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3、認真落實誡勉談話制度,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督促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落實“一崗雙責”,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及時提醒告誡。
4、做好干部選拔任用,把選用干部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5、落實述職述廉制度,每年初圍繞個人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業等內容,撰寫述職述廉材料,在上級考核時進行報告。
6、認真組織中心組學習,帶頭講廉政黨課,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的教育監督。
7、發揮表率作用,帶頭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8、其他應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的情況。
為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準確把握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內涵新要求,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任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責任更清晰、追責更嚴格,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特修訂完善本責任清單。
各級黨組織是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履行全面領導的集體責任,要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發展總體布局,統一研究部署,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督促檢查,切實把黨委主體責任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
1、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堅定執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作為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具體檢驗。對黨中央重要會議、重大決策和上級黨委部署要求第一時間傳達學習貫徹。
2、加強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落實黨內學習制度、“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談心談話制度、黨組織關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額交納黨費等制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二)堅持加強組織領導。
3、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決策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與反腐敗工作納入集團黨的建設和經營工作的總體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組織實施,同檢查考核。
4、通過召開黨委會、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式和工作現狀,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制定工作計劃,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
5、落實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確定班子成員職責分工,抓好任務分解,明確工作目標,推動責任落實。
6、開展黨員廉政建設專項考核,運用考核結果,督促下一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強問責工作,支持紀委履行職責,嚴肅監督執紀問責,推動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三)堅持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8、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為推動集團公司改革發展提供堅實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撐。
9、扎實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發揮支部教育管理黨員的主體作用,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鮮明導向,通過常態化制度化的學習教育延伸到每一個支部、每一名黨員。
10、牢牢把握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動權。充分認識做好意識形態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切實擔負起政治責任和領導責任,牢牢把住宣傳思想陣地的建設和管理,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
(四)堅持以好干部的標準選人用人。
11、從嚴選人用人。落實黨的十九大對干部隊伍作出的新部署,嚴把政治首關,用好標準、好作風、好方法、好機制,選對黨忠誠之人,著力鍛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12、從嚴監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強化廉政把關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對未出具廉政鑒定意見的擬提人選不得提交黨委會討論決定,防止帶病提拔。
(五)堅持作風建設高標準毫不動搖。
13、馳而不息糾正“四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發展,對“四風”問題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零容忍”,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深挖細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抓住五一、國慶、中秋、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堅持節前重申紀律要求、節中開展明察暗訪、節后核實問題線索,嚴查嚴處頂風違紀問題。
14、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堅決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15、廣泛開展廉潔文化示范項目活動,加強集團公司廉潔文化建設,規范各級黨員干部廉潔從業行為,在重要時間節點做好廉政提醒。
16、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領導班子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嚴格落實黨內監督制度,形成集體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工作機制。
(五)堅持強化權力監督絕不放松。
17、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對經營管理、資金管理、材料采購、招投標、技術分包、勞務分包、設備租賃等重點領域崗位職權的監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層黨組織紀律監察體系,加強紀檢委員崗位設置,細化監督職責,做到監督全覆蓋、無死角。
19、加強對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落實黨員領導干部婚喪嫁娶報備制度。
20、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運用談話提醒、誡勉、函詢、教育等方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運用好“四種形態”。
21、全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研究解決紀檢監察部門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紀委履職盡責當好堅強后盾。
(五)堅持從嚴要求發揮表率作用。
22、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從業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開好民主生活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管好自己和親屬,認真履行“一崗雙責”。
馮彌,黨委書記、董事長,主持集團公司黨委全面工作,是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對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1、及時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貫徹落實具體措施,及時進行部署和安排。
2、組織領導并主動參加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向被檢查單位提出要求,及時聽取工作匯報,對重要案件親自過問、督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3、認真落實誡勉談話制度,加強對黨委班子成員、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督促領導干部廉潔從業,落實“一崗雙責”,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及時提醒告誡。
4、做好干部選拔任用,把選用干部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機結合,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5、落實述職述廉制度,每年初圍繞個人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風建設和廉潔從業等內容,撰寫述職述廉材料,在上級考核時進行報告。
6、認真組織中心組學習,帶頭講廉政黨課,加強對領導班子成員和下一級黨組織的教育監督。
7、發揮表率作用,帶頭遵守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不搞以權謀私,不搞特殊化,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8、其他應由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的情況。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退役軍人事務局的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干部拒腐防變能力,嚴格依法行政,樹立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良好形象,特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度。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及局下屬各單位黨員干部職工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都有共同的義務和責任,必須認真按照上級的指示和要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和制度;自覺遵守黨紀、法紀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堅持局黨組統一領導,各股室和下屬各單位抓落實,立足教育,著眼防范;要抓好防腐保廉的源頭和完善監督機制,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原則。互相監督,層級負責,確保退役軍人事務系統清正廉潔。
????(一)局長對本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為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結合自己責任范圍的工作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工作計劃,確定階段性目標,提出具體措施,按期進行布置并組織全面實施。負責對班子成員以及組織對干部職工的黨風廉政教育、紀律作風的管理、檢查、監督,組織查處重大違紀違法問題。
????(二)局各分管副局長對局長負責,為退役軍人事務系統黨風廉政工作的第二責任人,對分管股室和下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的領導責任。按照本局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股室和局下屬各單位廉政工作的實施,負責對各級責任人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和督促,對發生的問題及時處理、整改,重大問題及時向黨組匯報。
????(三)各股室及下屬單位負責人分別向分管局領導負責,為黨風廉政工作的第三責任人,是本股室、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直接責任人。其職責是了解責任范圍內的廉政工作現狀,分析問題,及時談話,提出告誡,防微杜漸,并向分管領導匯報,提出建議。
????(四)局黨組負責黨風廉政工作的監督、教育,懲治和查處黨員、干部及職工的違紀問題。局機關支部書記對黨組負責,協助第一責任人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局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局的黨風廉政工作計劃,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的日常工作。
本局的黨風廉政建設,以《黨章》、《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紀委和省委、省紀委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市、縣有關機關作風建設實施考核細則為主要內容的行為準則,并以此作為檢查、監督和考核黨風廉政建設的主要依據。
????(一)落實黨風廉政工作責任制度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年度考核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述職。
報告。
的一項內容和選拔任用干部的依據。
????(二)定期召開廉政工作分析會。局黨組每半年對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研究分析一次;各股室及局下屬各單位結合行風評議,每年檢查一次黨風廉政工作落實情況,并向上一級的責任人匯報,發現有違反規定或違紀行為及時向黨組。
報告。
按程序區分不同性質作出處理。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四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根據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的原則,認真落實各項廉潔自律規定,提高防范意識。
思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想理論學習不夠深,有時只顧忙于一些具體的工作,自覺主動的擠時間學習不夠,閑時學一陣子,忙時就不學了,有時看報紙也是看看大標題,結果對理論上的一些問題,尤其是一些新問題理解還不深,使理論水平不能盡快得到提高。
謙虛謹慎的思想作風堅持的不夠一貫。比如在廉潔自律方面,有自滿情緒。認識不到位,總認為我們做的不錯,而且多次受到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表揚,什么超標準和違約的事我們從未敢,也沒有條件去做,這樣就不自覺地產生了自滿情緒,以致在廉潔自律方面沒有提出更高的要求。
1、堅持每學期對分管科室主任、副主任及有關人員進行廉政談話,及時傳達教體局及學校黨支部制定的各項廉潔自律規定,提高科室人員廉潔自律和具體業務工作一崗雙責的意識,防微杜漸,把基層防火墻夯實筑牢。
2根據學校培訓處的工作職能,加強全心全意為學員服務的思想教育,轉變管理觀念,樹立優秀培訓機構的意識。
3、加強現金票據管理,做到和學校財務結賬及時準確,每期檔案數據及時歸檔,當事人,科室主任層層把關。
4、節約培訓成本。提倡節約,反對浪費。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五
激情五月,紅色農商,xxx縣農商銀行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正式拉開序幕。結合工作實際和學習收獲,我就本次黨風廉政建設學習談幾點個人體會。作為一名黨員,我認為我們在工作和生活中應當做到“六個字”:
“嚴”。即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已,還要有一絲不茍的嚴謹態度。一方面要從生活和工作等各方面對自己嚴格要求,嚴格管控好自己的言行、思想,一方面要自覺服從黨組織和單位的嚴管,認識到嚴管就是厚愛的真諦。
“實”。即謀事要實、創業要實、做人要實,對黨忠實,對人誠實,扎實作風,踏實干事,還要不斷地充實自身各方面的素質,取得實實在在的成績和進步。
“正”。即作風正派、做正直人、心態端正,目標方向要正、一身正氣、釋放正能量。要敢于同一切歪風邪氣作斗爭,敢抓敢管,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清”。即當清白人、樹清廉風、頭腦清醒、工作頭緒清。要清正廉潔,與客戶的關系要清,不做糊涂事,不當糊涂人。
“先”。即率先垂范、沖鋒在先、擔當在先、吃苦在先,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把各項紀律挺在先,把單位的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和排名、榮譽爭到“先”。
“規”。即講政治規矩、遵守規矩、合規操作、規范言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離開了有規矩的組織平臺,我們就什么也不是。我們只有齊心協力地緊密圍繞在行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形成強大的合力,事業發展才會越來越蓬勃,農商銀行的明天才會越來越美好!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六
為全面落實各級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促使鎮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切實擔負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各項工作,依據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省紀委推動實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工作方案》和《中共**縣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清單。
1.認真傳達學習、貫徹落實鎮黨委、鎮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鎮實際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明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分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斷深入、責任落到實處。
2.鎮黨委會議每季度至少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及時研究安排部署,明確班子成員管轄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同時,研究專項工作時對黨風廉政建設提出具體要求。
3.每年1月份向縣委和縣紀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重要問題及時請示報告。主動接受縣、鎮紀委的監督。
4.每年至少聽取2次各黨支部和鎮紀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和反腐敗重點工作匯報,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5.每年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落實,按時完成并報結。
7.每年開展2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或黨風廉政建設年度目標責任檢查考核,由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帶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8.每年聽取1次鎮政府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鎮黨委各委員按照職責分工,每年至少聽取1次分管單位黨支部和包抓村(社區)黨支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匯報。
9.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縣紀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紀委監督責任問責辦法(試行)》、《漢中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問責暫行辦法》及《**鎮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切實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0.建立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通報曝光制度。每年至少通報曝光2次違法違紀典型案件,重大問題隨時通報曝光。
11.完善黨內政治生活的相關制度,鎮黨委班子成員在班子民主生活會上要把執行黨規黨紀情況作為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強作風建設督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縣委《實施意見》,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督促鎮紀委組織開展檢查,特別是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持之以恒糾正“四風”,用鐵的紀律整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
12.加強黨紀法規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每季度組織1次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制度法規,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黨校培訓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
13.認真組織學習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并帶頭執行。每季度專題學習不少于1次,把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放在首位,強化看齊意識,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政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14.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談話函詢、約談提醒、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等手段,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置,進一步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5.加強對維護黨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專人對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進行檢查,每年不少于2次,確保黨的集中統一,保證黨中央政令暢通。
16.在全鎮倡導崇尚廉潔的價值理念,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新風正氣。
17.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18.健全干部監督機制,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堅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教育、早查處,防止“微腐敗”成為“大禍害”。
19.認真學習貫徹各級黨委“三項機制”和《實施細則》,在從嚴管理黨員干部的基礎上,有效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20.加強對執行換屆紀律情況檢查,加強對換屆風氣監督,嚴肅處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堅決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1.鎮黨委領導班子要根據巡視巡察監督、信訪舉報等渠道反映的問題,甄選約談對象,有針對性的開展約談,每年不少于2人次。
22.完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暢通群眾訴求渠道,落實領導干部帶頭接訪、包案化解信訪問題等制度。每季度召開1次會議,研究分析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認真糾正和嚴肅查處基層貪腐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
23.加強和改進民生監督工作,大力支持鎮紀委嚴肅查處和糾正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讓群眾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
24.認真落實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黨內監督制度,每年對公開內容至少更新1次。建立完善黨內全方位監督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25.完善領導班子議事制度,加強對村(社區)、駐鎮單位“一把手”的監督,每年到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檢查不少于2次。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
26.支持和配合上級巡察機構開展工作,委員會議集體研究上級巡察反饋意見,及時抓好整改落實和情況報告。
27.支持鎮紀委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鎮紀委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每年專題研究討論鎮紀委建設工作不少于1次。
28.每季度聽取1次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紀律審查等情況匯報,領導和支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類腐敗案件,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巡察等,為鎮紀委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9.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推動執紀執法機關的協作配合,增強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每年召開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會議不少于1次。
30.依法依規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31.把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納入鎮黨委宣傳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總體部署。
32.認真開展理想信念、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每個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集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強化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
33.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加強從政道德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每年開展1至2次黨風廉政警示教育、領導干部集體廉政談話活動。
34.每年至少召開2次專題會議,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35.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責、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廉政談話等制度。
36.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縣紀委留存和市紀委備案。
主持鎮黨委全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負責鎮黨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黨委反腐倡廉專題學習會。
2.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開展調研,聽取和掌握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案件查處情況,研究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檢查工作不少于2次,親自帶隊檢查不少于1次。
3.每季度聽取1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按要求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全局性工作的會議和活動,對涉及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文件和請示,第一時間進行簽批,提出督促辦理意見。
4.每年1月份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上一年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的情況。
5.認真傳達縣委、縣紀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全鎮實際,專題研究部署,明確職責分工,抓好督促落實。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動落實情況親自過問,每年不少于2次。
6.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每半年聽取1次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責任落實。
7.重視和支持鎮紀委按照黨章和“三轉”要求履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開展紀律審查、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職責,每年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不少于1次,幫助排除辦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對執紀執法機關查辦大案要案的請示匯報按次研究,作出決定。
8.主持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分析全鎮黨員干部作風、紀律方面的整體狀況每年不少于1次。
9.研究制定鎮黨委班子及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按照班子人員變動情況,調整更新責任清單內容,推動審議通過。
10.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不少于2次,對履責不力的予以約談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問責。
11.加強日常教育,對班子成員開展常態化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鎮黨委班子成員堅持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法規制度每個月不少于1次。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12.加強對鎮黨委領導班子的管理和監督,每年開展單獨談話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其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及班子成員廉政勤政等情況。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班子成員及時提醒談話督促整改;發現存在嚴重違紀違法的問題,及時督促調查核實,并向縣委和縣紀委報告。
13.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黨內民主政治建設,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現象。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14.督促指導鎮紀委通報曝光黨員干部違紀違規典型問題,每年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等問題的通報曝光不少于2次。
15.每年按比例對下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約談不少于1次,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組織述職點評和評議,提出履責要求。
16.自覺廉潔從政,模范遵守和執行黨章黨規黨紀以及國家法律法規,主動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的監督。
17.認真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縣委實施意見,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
18.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撥任用工作條例》,嚴守組織人事紀律。
19.樹立良好家風,帶頭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決不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為廣大黨員干部當好標桿、做好示范。
(一)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負責鎮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融入政府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抓好鎮政府主體責任落實,每月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政府反腐倡廉專題學習會。
2.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議事規程,重大事項、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黨內政治生活,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每年至少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3.加強政府自身作風建設,堅持不懈解決“四風”問題,推動全鎮政府系統黨員領導干部為民、務實、清廉,每年至少主持召開1次鎮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4.領導和支持查處政府系統發生的違紀違規問題,強化源頭治理,每年組織開展黨風廉政檢查工作不少于2次,親自帶隊檢查不少于1次。
5.督促班子成員、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領導廉潔從政,加強對分管范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或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與鎮政府班子成員、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6.當好廉政表率,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制度規定,帶頭落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加強對政府單位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認真開展廉政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每年向鎮黨委報告1次履行主體責任和“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9.對分管單位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二)鎮黨委副書記。
協助李**同志抓好黨的建設工作,負責鎮黨委日常工作。分管黨政辦、宣傳辦。聯系郵政所,包抓梁家庵村。
1.協助鎮黨委主要領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與班子成員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
2.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包抓村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4.對包抓村、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5.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6.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加強扶貧領域項目資金及政策執行的監管,抓好征地拆遷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和惠民、社保等民生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和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每年親自帶隊抽查檢查不少于2次。
8.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9.對分管單位、寶抓村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三)鎮黨委委員、人大**。
負責鎮人大工作,聯系土管所,包抓**村。
l.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7.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四)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工作。分管黨廉建設、行政效能、作風建設、科技(企業)、市場監管、質檢,主抓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檔案管理。聯系食藥所,包抓鄭家營村。
1.協助鎮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按照鎮黨委、紀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鎮反腐倡廉任務分工,負責督促全鎮各級、各部門落實責任制的日常督查和考核。每年親自帶隊對各村(社區)、各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檢查不少于4次。
2.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發現鎮紀委推動工作的重大疑難問題,積極探索解決方式,并向鎮黨委匯報。每年深入基層開展工作調研不少于2次。
3.強化紀律審查工作,完善查辦案件工作機制,以“零容忍”態度查辦腐敗案件,嚴肅查處各類黨員干部違紀違規案件,并督促各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將黨紀政紀處分決定執行到位。親自過問案件查處情況,每季度聽取案件查辦工作匯報不少于1次。
4.對黨員干部進行經常性黨紀黨規教育,每個月至少召開1次專題學習會議,集中學習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引導鎮紀委辦黨員干部加強黨的意識和紀律觀念。
5.積極推動鎮紀委工作,厘清責任,聚焦主業,全力推動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6.強化作風建設督查檢查,弛而不息糾正“四風”,嚴肅查處違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案件,每年帶隊開展檢查不少于2次。
7.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調整工作的監督,嚴把黨員干部“黨風廉潔意見回復關”。
8.加強紀檢干部隊伍建設,堅持抓早抓小,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加強約談、函詢和誡勉談話,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9.加強對鎮紀委委員的監督教育管理,每年與班子成員開展廉政談話不少于1次。
10.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1.加強自身管理,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執行廉潔自律,廉潔從政制度規定,落實作風建設各項要求,按時參加組織生活會和民主生活會,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并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樹立良好形象,起好帶頭模范作用。
12.每年按時向鎮黨委、縣紀委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積極配合鎮黨委和縣紀委開展工作,認真履職盡責,確保鎮紀委工作和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五)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分管鎮政府專項工作。
l.協助鎮政府主要負責人落實鎮政府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加強與班子成員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合力。
2.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4.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5.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6.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7.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六)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負責鎮人武部工作。
l.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7.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七)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協抓黨建、組織工作。分管社會事務辦、經濟辦、環保辦,聯系中心校,包抓建安村。
1.認真貫徹執行鎮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履行“一崗雙責”,將分管工作與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有機融合,督促、指導分管單位和聯系村(社區)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黨風廉政建設推進具體措施,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每年帶隊開展黨風廉政檢查不少于2次。
3.對聯系村(社區)、分管單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經常性教育,加強對分管單位及其負責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等情況的督促檢查,對有苗頭性問題的誡勉提醒、及時糾正,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點評約談,做到不遮掩、不護短。與分管的駐鎮單位和村(社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談話,每年不少于1次。
4.針對巡察、鎮紀委、審計部門發現的和干部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督促整改落實。每年親自處理群眾信訪及巡察、紀檢、審計發現的問題不少于1件。
5.嚴格依法依紀依規辦事,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6.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完善領導班子和干部日常管理監督機制。加強對換屆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換屆風清氣正。
7.對分管領域內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組織開展黨風廉政警示活動不少于1次。
8.對分管單位、分管領域的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七
根據中央、省、市、區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意見精神,為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推動全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20xx年本村能夠按照上級部門的安排部署,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的階段性成果。
(一)帶領村兩委班子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區紀委和鄉黨委安排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各項任務,有健全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班子成員分工明確,每年至少召開兩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并與村小組簽定目標責任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檢查,年底有考核。
(二)根據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政策法規制度,結合本村實際,制定相應的各項黨風廉政規章制度,并督促執行。每年至少進兩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專項檢查考核,即責任制年中檢查和年終考核。村兩委班子成員必須向村民代表會議、村全體黨員會議和鄉黨委考核組匯報年度廉政勤政情況。同時要監督檢查村小組干部的廉政勤政情況。
(三)組織村兩委班子成員和本村廣大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保證。同時要大力宣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謀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各項反腐廉政策法規,不斷提高黨員遵紀守法和廉政勤政的自覺性。
(四)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區紀律和鄉黨委安排部署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各項任務,抓好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工作的落實,堅決制止向領導干部送錢、打著領導旗號謀私和領導干部參與賭博歪風,認真抓好制止奢侈浪費,移風易俗工作,狠剎大操大辦歪風,為新農村建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五)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對本村兩委班子成員要嚴格監督,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抓好班子成員的定期述職述廉工作,要求兩委班子一把手每年要在村民代表大會上作兩次述職述廉報告。要聘請專家認真開好黨課,教育和促進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作廉潔自律,勤政為民的模范。
(六)建立健全村干部接待群眾來訪制度。兩委班子成員每人都要有“接待日”,要認真處理村民的來信來訪,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的穩定。凡是對上級領導批示的信件、上級有關部門批轉下來的信件置之不理,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予答復,或對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問,造成矛盾激化,導致群眾到區委、區政府,特別是到省上和中央集體上訪、越級上訪的,要追究村兩委一把手和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
(七)查違章、堵漏洞,嚴防各類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八)村兩委班子成員要模范遵守黨紀國法,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同時要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員和身邊工作人員,防止發生違法違紀和不廉潔問題。
(一)考核工作按照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組織辦公室制定的《20xx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方案》和本目標責任書中的各項內容進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實行年中檢查與年底考核相結合,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對能夠認真履行本責任書規定,年底考核排隊前三名的村兩委班子主要負責人,以及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個人給予通報表揚。
(二)對違反責任書中任何一項規定的,要追究村兩委班子主要領導的責任。
(三)村兩委班子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親自抓、負總責。要把此項工作納入重大事項督查范圍,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未履行目標責任書中任何一項,發生這樣那樣問題的村,黨政一把手當年不能評選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個人。
責任人:
日期: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八
8.黨委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任務清單制度。以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帶頭履行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遵守黨內政治生活制度、開展反腐倡廉教育、專題報告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及時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問題、檢查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照規定選拔任用干部、落實領導干部監管責任、支持和保障案件查辦工作、接受干部群眾監督等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10件事為抓手,實行項目化管理,通過建立臺賬、跟蹤督查、定期通報等形式,加強對貫徹執行情況的動態管理和監督檢查,對落實不力、執行不嚴的啟動責任追究程序,依紀依規嚴肅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全面落實。
9.監督責任保障制度。落實“兩個為主”要求,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落實中央紀委加強派駐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向市級黨和國家機關全面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并實行統一管理,實現對市級黨和國家機關全覆蓋。駐在部門要自覺接受監督,提供工作保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把不該牽頭或參與的協調工作交還給主要責任部門,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10.“兩個責任”簽字背書制度。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簽字背書,與責任對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主體責任人和監督責任人要對本地本部門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年終工作總結報告等具體責任行為進行審查,提出意見并簽名,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責的依據。
11.“兩個責任”年度雙報告制度。實行黨委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各級黨委(黨組)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上一級黨委和紀委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上級黨委和紀委結合報告情況,適時聽取有關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工作報告。實行紀委監督責任雙報告制度,各級紀委(紀檢組)每年1月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同級黨委(黨組)和上級紀委報告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情況。
12.紀委參加下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各級紀委要加強對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參加下級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監督是否將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列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班子主要負責人是否在民主生活會上對班子成員廉政點評;領導班子及成員在廉潔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上次民主生活會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民主生活會召開后,各級黨委(黨組)應在一周內將會議基本情況、會議記錄、解決的問題、整改措施等報上級紀委。
13.主體責任述責述廉和評議制度。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述責述廉,集中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個人廉潔履職等情況,由全委會委員現場質詢和測評,每位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在任期內每年述責述廉不少于1次;班子其他成員每年向紀委(紀檢組)開展書面述責述廉。同時,各級黨政正職述責述廉報告還要接受上級紀委委員審閱和評議,評議結果及時反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議和政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完善測評辦法,擴大群眾參與度,提高測評結果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14.廉政談話和約談制度。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廉政談話不少于一次。把廉政談話作為責任制檢查考核、述職述廉、任前教育的重要內容和必要程序。對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群眾來信來訪反映較多、民主測評滿意度較低的地方和單位,由上級紀委負責同志約談主要負責人,聽取黨委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解決傾向性、苗頭性問題。
15.“兩個責任”專項檢查制度。專項檢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徹執行情況,通過小分隊、多批次、高頻率、快節奏等方式,重點檢查落實“兩個責任”情況以及黨風政風、選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16.一案雙究和責任倒查制度。實行一案雙究制度,在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同時,一并調查和追究發案單位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對不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或者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的,由下至上逐級實行責任倒查,追究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相關領導責任。
17.責任追究案件報告和通報曝光制度。建立責任追究案件季度報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雙月通報曝光制度,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應在每季度末,將責任追究季報表和典型案例報上級紀委。責任追究典型案例在雙月月底集中通報,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問題及時通報曝光,向社會傳遞和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把落實“兩個責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機制,細化任務分工,強化督促檢查,結合實際層層抓好落實。要認真總結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上升為制度機制,確保落實“兩個責任”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每年年底督促和考核“兩個責任”貫徹執行情況,對落實不力、執行不嚴的啟動責任追究程序,依紀依規嚴肅追究責任。要及時向同級黨委(黨組)匯報上級紀委有關部署要求,主動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切實解決落實“兩個責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黨員干部必須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認真履行好“一崗雙責”、帶頭貫徹執行“兩個責任”。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九
為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醫藥購銷和衛生計生服務中不正之風,明確各科室負責人及相關職責人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職責,根據省衛生計生委和市委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職責書。
1、醫院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對醫院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職責,院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負領導職責。
2、各科室主任(科長)對本科室的行風建設負主要領導職責。每位職工對本人的行為負全責,并理解黨組織對自我的監督和教育。
1、院領導帶頭廉潔自律、厲行節儉,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市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和要求,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持之以恒地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做好分管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斗爭,無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確保醫院的和諧、穩定、健康發展。
2、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切實解決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格實行“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糾風工作與業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3、堅決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紀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堅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違規整酒,不參與、支持“三違”,不參與賭博或任何形式的“帶彩”娛樂活動,不公車私駕私用。
4、嚴格執行醫院行風建設有關規定,嚴禁在采購或行醫中收取藥品、器械、材料供應商的“回扣”或“促銷費、開單費、處方費”等變相回扣。杜絕收受病人的“紅包”、禮物,不理解病人請吃。嚴禁多收費、亂收費、私收現金,嚴禁在病人記帳單上開藥。嚴禁開假證明。
5、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不違法、不違規、不違紀。嚴禁推諉病人。不準為謀私利把病人介紹到其他醫院、藥店去檢查、治療、配藥。
6、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景列入各科室年度業績考核資料,作為科室及科室人員評優表模的重要依據;對受到職責追究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該科室及相關人員評優資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1、誰主管誰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誰的職責范圍內出問題,追究誰的職責。
2、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規定者,按上級及醫院有關規定處罰,記入年度考核檔案。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行政處分,并與晉升晉級掛鉤。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職責。
本職責書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院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各職責科室(職責人)各存一份。
責任人:
日期: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十
街道黨工委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全面分析目前我辦黨風政風行風建設工作形勢,強化組織領導,分別與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街道各部門科室負責人簽訂《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細化分解并層層落實黨風廉政目標責任,明確黨工委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定期召開黨風廉政建設牽頭工作會,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班子成員、各部門科室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明確分工,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時,與各村居主要干部簽訂《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標責任書》,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網絡覆蓋各村,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其他各項工作緊密掛鉤,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
(二)強化從嚴管黨治黨責任,規范黨員隊伍管理。
抓教育培訓,分批次以街道辦各管區為單位,組織72村主要干部同志進行集中輪訓學習,深入推進“黨委書記講黨課”活動,定期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黨課。抓支部建設,采取一村一策、定點包掛等措施,著力抓好6個“第一書記”村的轉化提升工作;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陣地建設,抓好設施配備、制度上墻、檔案整理工作。抓黨員隊伍管理,持續深化黨員積分制管理“2332”工程,注重發揮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依托《關于村黨員干部帶頭推行喪事從簡的指導性意見》、《關于嚴格會議請假制度的通知》等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黨員干部行為。
(三)強化執紀監督,完善紀檢監察制度。
一是全面從嚴治黨,持續保持執紀監督高壓態勢。2018年以來,街道紀工委廣泛接受群眾信訪舉報的同時,深挖問題線索來源,靈活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置問題線索。截至目前,共處置各類問題線索126起,立案審查75起,其中給予10人黨內警告處分、55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撤銷黨內職務處分,4人黨內留黨察看處分,3人開除黨籍處分。此外,對有違紀苗頭情形的,及時啟動黨內問責,靈活運用第一、二種形態進行處置,截至目前已對21名村主要負責同志進行誡勉談話,問責黨支部8個,以頑強意志品質正風肅紀、反腐懲惡,以堅如磐石的決心忠誠履職、激濁揚清,不斷將街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確保權力運行陽光透明。積極推行民主議事、村級重大事項一報四議等民主管理制度,并結合我辦實際,延伸創新“1444”工作機制,補充“村財、村章、村賬、村級合同四監管、四公開”制度,近年來,共監管村級合同51份,在促進村集體增收,合理控制村務開支等方面上成效明顯,全面推動村級事務規范化運行,切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錢。
三是嚴格落實“三務”公開,推進陽光監督。明確細化各村“三務”公開的內容、范圍、時限、方式,保障“三務”公開的連貫性、全面性、真實性;由街道紀工委按時對公開內容進行督查,切實做到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定期清查和動態監管,給群眾一個明白,促街道和諧穩定。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十一
1、繼續抓好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并進行責任追究。
2、繼續抓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堅決糾正和制止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加大對違紀違法黨員案件的查處力度。
3、繼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宣傳活動,加大黨內法規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力度。
4、認真貫徹執行黨內法規的監督作用,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監督,拓寬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領域。
5、認真抓好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切實規范干部職工的從政行為,切實提高便民服務工作質量。
6、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中紀委全會精神,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
最新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實用12篇)篇十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職責制的規定》和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和中紀委六次全會,以及省紀委七次全會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偉大工程,促進全鎮三個禮貌協調發展,現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要求,特制定本目標職責狀:
1、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資料,與經濟建設、精神禮貌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齊部署,一齊落實,一齊檢查,一齊考核。
2、黨政負責人對職責落實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落實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職責。
3、班子成員要定期分析職責落實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對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鎮黨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落實情景,做到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年初有計劃、有措施,年終有總結。
4、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嚴格執行各項廉政法規制度。每半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進行黨性、黨紀和廉潔從政學習,認真檢查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情景,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及時解決領導班子中存在的問題。
對違反下列規定的實行職責追究。
1、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搞資金體外循環和票據報銷不按規定,搞變通處理的;
4、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侵占團體利益的;
5、違反計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規現象的;
6、發展新黨員、提拔到副股級以上干部未實行公示的;
7、對黨員、干部犯有經濟、道德問題隱瞞不報和協助查案執紀不力的;
8、以各種名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費娛樂的;
9、對群眾初信初訪不夠重視,出現群體訪、越級訪、重復訪,造成較大影響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職、瀆職造成團體財產損失的;
凡存在上述問題,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規定》的實施辦法的第四章職責追究的有關條款實行追究,追究界限為:屬于領導班子作為錯誤決定的追究領導班子的團體職責;屬于主要領導人職責的追究領導人職責,屬于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職責的追究其他領導成員職責。
責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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