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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一
鑒于:甲方和乙方于【時間】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合同號)(以下簡稱原協議),乙方租賃甲方位于【地點】的【號】房間。現乙方打算退租,甲方打算把房屋租給別人。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退租位于__________,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違約金,并在乙方搬出日后5日內,在扣除乙方應繳納的房租后(計算到乙方實際搬出日)退還乙方押金和乙方已繳納的房屋租金。
第二條、乙方必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搬出________。乙方每逾期一日搬出,則向甲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房屋借住協議書房屋借住協議書。
第三條、甲方須保障乙方在搬出過程中無第三方阻擾,如因第三方阻擾造成乙方無法順利搬出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在乙方搬出之前須按原租賃合同約定的金額繳納房租。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日開始原協議自動終止。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糾紛,雙方都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能,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二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于【時間】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合同號)(以下簡稱原協議),乙方租賃甲方位于【地點】的【號】房間。現乙方打算退租,甲方打算把房屋租給別人。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退租位于__________,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違約金,并在乙方搬出日后5日內,在扣除乙方應繳納的房租后(計算到乙方實際搬出日)退還乙方押金和乙方已繳納的房屋租金。
第二條、乙方必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搬出________。乙方每逾期一日搬出,則向甲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滯納金房屋借住協議書房屋借住協議書。
第三條、甲方須保障乙方在搬出過程中無第三方阻擾,如因第三方阻擾造成乙方無法順利搬出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甲乙雙方在乙方搬出之前須按原租賃合同約定的金額繳納房租。
第五條、本協議生效日開始原協議自動終止。
第六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糾紛,雙方都應該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能,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三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由于一人獨居,為了增加家里人氣,減少孤獨,特在非贏利目的的前提下,和乙方達成和諧共處的借住協議。
乙方也為單身一人居住,背景單純,社會關系簡單,甲方愿意與乙方達成本借住協議,平時相互照應,和諧相處。
期限暫定為12個月。
供房屋座落在______院,位置在______層,借住間數為___住房,一個洗手間,一間客廳。房屋質量完好。
借住期共1年,甲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借住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借住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借住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4、甲乙雙方的生活習慣不能相互適應,不能滿足本借住協議初衷的。
借住協議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當酌情延長借住期限一個月。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借住金每月__日下午17:00前繳納。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甲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乙方協商合修,也可共同討論終止借住協議。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200_元。
2、甲方未按時交付借住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200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借住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每月支付違約金_20_元。
4、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借住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200_元;如因此造成借住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1份。
甲方:
乙方: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四
房屋所有人姓名:(簡稱甲方)。
甲方擁有房屋一間,戶型為磚瓦結構,地址:________。甲方將該房的部分屋間借給乙方居住使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從____年__月__日起開始入住,直至甲方認為應該收回房屋之日止。
二、乙方入住后,應加強對房屋的愛護管理,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有損壞應及時維修。
三、乙方無權將該房屋轉借他人,并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否則甲方將收回房屋。
四、乙方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和當地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在該房內從事違法活動,并按時交納因乙方居住所產生的各種費用,乙方的民事糾紛均自行負責。
五、甲方要收回房屋時,必須提前壹個月通告乙方。
六、甲方有權委托合法繼承人履行或終止上述協議。
七、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五
為規范甲乙雙方借住責任和義務,確保雙方合法權益,經項目業主協調,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借住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借住房屋為______(占地面積____,建筑面積____),坐落于______,甲方將其中________借予乙方作為借住用房。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期滿借住關系自然消失,甲方無須另行通知。
1、甲方借住的.房屋僅作為住宿使用,甲方有權隨時收回借住用房,乙方不得擅作他用。因民工組團內生活條件不齊全,乙方入住后如需用電,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布設電線,如需做飯,必須另尋他處設置廚房,嚴禁在板房內生火做飯。
2、甲方定期對房屋內外進行安全檢查,對甲方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乙方須按要求整改到位。
3、乙方自行安裝規范電表按月讀取度數,水費與民工組團各入住單位均攤,甲方定期收繳水電費。
4、乙方在借住期間,須做好房屋內外防火、防盜、安全保衛工作,配備滅火器材,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還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5、借住期間房屋出現損壞,由乙方根據需要自行修繕;房屋及設施被乙方損壞的,由乙方賠償。
6、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將借住房屋轉借或轉租給他人使用,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即時收回房屋。
7、乙方在其借住的房屋內不得進行違法活動,禁止聚眾、滋擾生事,如觸犯法律,責任自負。
8、借住期滿,乙方應無條件退房,并將房屋打掃干凈。
乙方違反協議事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房屋入住協議并收回借住房屋;如乙方存在違法行為,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本協議所載各項經雙方同意,共同遵守執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誠信、互諒之原則,共同協商并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各執一份為憑。
3、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六
一、甲方將位于興義市豐都辦事處江岸村豐都中學門口房屋二棟及場地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期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為止,租金按付清。
三、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共現金支付________。第二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上年數額,乙方共現金支付________。第三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押金為上年數額,乙方共現金支付。
四、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乙方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處理,由乙方全額賠償對方。
3、乙方對租用房沒有處理權,不能擅自與人合租、轉租或借給他人,也不能改變其用途,否則屬于違約。如有此類情況發生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收回房屋。
電、水、及其它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________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乙方應支付甲方必要費用。
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保存,以備查對。
附:電表底數___________;水表底數___________;
以上數據由乙方自行核對,自行填寫。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房屋原貌,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五、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另要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于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租房協議和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用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5、甲方原則上不同意轉讓。
6、乙方沒有通過甲方書面同意及簽字的轉讓行為,屬乙方無效轉讓、乙方的無效轉讓是違約行為甲方不予承認。
7、乙方無效轉讓的責任由乙方和續租方承擔,如該無效轉讓已交接結束,責任由續租方全額承擔,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時續租方還將支付乙方應負擔的全額違約金及相關費用。
8、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亞洲色b圖色姐妹。
六、有關續租的事項。
1、在原租期已到期,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租金另定。
七、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蓋章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協議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元整,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
八、本租房協議為甲乙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每份壹張貳頁,甲乙各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七
以上內容由贍養人一次性兌現,贍養權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贍養義務人提出任何要求。如無兌現贍養義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贍養權力人主張任何權利。
被贍養人(父母)__
贍養人(子女及侵權第三人)__
證明人__
證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協議一執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發生法律效力。
家庭贍養協議書范本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 次子:
長女: 次女: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
被贍養人于 年結婚,婚后生有 兒 女(贍養人),現已長大成人。因被贍養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動不便,需要各位贍養人的贍養,各贍養人具備贍養的能力。經過被贍養人、各贍養人的充分協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贍養人不分男女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被贍養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贍養人能夠在身體、心理和智力方面盡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顧,幸福的生活。
2、被贍養人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各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侵犯。贍養人應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隱私,禁止侮辱、誹謗、毆打、虐待和遺棄被贍養人。
3、被贍養人在身體健康、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則,給贍養人及家庭以幫助,酌情減輕贍養人的負擔。被贍養人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可以給予贍養人一定的幫助,如照顧孫子女、簡單家務等,但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4、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適合其需要和健康狀況的居住環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贍養人能夠自由選擇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環境中度過他們所希望的獨立生活。
5、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家庭成員應尊重、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各項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狀況協商負擔。
6、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或者授權,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強占、出賣、出租、轉讓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變租賃關系。經被贍養人同意由贍養人出資翻建的,應當明確被贍養人享有的產權和居住權。
7、贍養人不得強行將有配偶的被贍養人分開贍養。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婚姻自由,被贍養人有權攜帶自有財產再婚;贍養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以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為由,強占、分割、隱匿、損毀屬于被贍養人的房屋及其他財產,或者限制被贍養人對其所有財產的使用和處分。被贍養人再婚的,贍養人仍有贍養的義務,不得以此為借口不盡贍養義務。
8、被贍養人有權依法繼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遺產和接受遺贈。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
9、贍養人中經濟條件較好的,可以對被贍養人適當多增加贍養費,經濟條件較差的,在征得被贍養人和其他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減少贍養費。
10、贍養人的配偶、子女應當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積極支持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并經常問候、看望、照顧被贍養人。
品(被贍養人同意不購買的除外),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贍養人保證被贍養人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
當期贍養人是指贍養人按照本協議輪流贍養、護理、照顧被贍養人,當輪到具體的贍養人時,該贍養人即為當期贍養人。
2、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每周保證有肉、魚、蛋、新鮮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由當期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被贍養人的要求。被贍養人單獨居住自己負責購買、烹飪的,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贍養人可以提供糧食、蔬菜以及柴、米、油、鹽等實物。
3、贍養人應為被贍養人提供安全、舒適、方便的居住場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被贍養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被贍養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如房屋損毀,贍養人應負責及時維修,確保被贍養人的住所不破、不漏,衛生整潔,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如被贍養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贍養人共同承擔。因房屋拆遷被贍養人沒有居住房屋的,被贍養人可以選擇到任何贍養人家居住。被贍養人的拆遷補償款任何贍養人不得截留、侵占。
4、贍養人應保證被贍養人為滿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權利,所需交通費用由贍養人共同分擔。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當期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需要添置輪椅的,贍養人應及時購買,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當期贍養人應經常陪同被贍養人到戶外活動。
5、被贍養人單獨居住時所需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零用錢等日常必須費用由各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生活用品、個人用品的更換、維修費用由各贍養人共同承擔。
1、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當期贍養人或同住贍養人負責,就近購買。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應就近治療。
2、被贍養人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3、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的,每 個月輪換一次,由當期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愿,請人代為照料,并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4、全體贍養人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可以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護理人員工資、餐飲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擔。贍養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贍養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被贍養人送到社會興辦的托老所養老,所需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1、贍養人在做好物質贍養(衣、食、住、行、醫等)的同時,贍養人應盡力滿足被贍養人文化、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保證被贍養人生活充實、精神愉快。
2、贍養人與被贍養人不在一起居住的,應當經常問候、看望,并對被贍養人的生活給予妥善安排。當期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應每 天探望一次,本地贍養人應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內)贍養人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外地(省外)贍養人每 個月探望被贍養人一次。居住在國外的贍養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望或以其他方式問候。
加有關組織的秧歌、體操、卡拉ok演唱、文體活動等比賽,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體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贍養人要及時給予醫治、照顧和精心看護,在精神上關心被贍養人,不得用粗暴蠻橫的語言對待被贍養人,要使被贍養人在精神上感到溫暖。
5、贍養人每年要為被贍養人慶祝生日或結婚紀念日,贍養人的家庭成員在不影響工作的情況下盡量參加。宴會費用由全體贍養人共同承擔。慶祝期間贍養人盡可能創造輕松、愉悅的氣氛,不得談及傷害、侮辱被贍養人或其他贍養人的話題。
1、贍養人有義務根據被贍養人的意愿代耕、代種、收割被贍養人的責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贍養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被贍養人所有。被贍養人可以對提供勞務的贍養人給予適當補助。
2、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領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為繳納各種費用,接送物品、郵件。
3、贍養人有義務按照被贍養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務,其他贍養人不得干涉。
4、被贍養人參加親朋好友的婚、喪、嫁、娶等需要隨禮的,當期贍養人應負責安排接送,贍養人不得干涉。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每 個月輪換一次。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每 個月輪換一次,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3、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或委托托老所養老的,應事先仔細考察護理人員或托老所的實際情況,事后經常探望,不得事后對被贍養人置之不理。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每月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 元。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2、被贍養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贍養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時、足額繳納自己應當分擔的費用,贍養人每月支付被贍養人零用錢 元。
3、贍養人可以被贍養人的名義建立養老專用賬戶,各贍養人通過轉賬方式將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轉入專用賬戶。設立專用帳戶、采取轉賬方式有困難的,或被贍養人要求現金方式支付的,贍養人應以現金支付。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4、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1、2項、第十三條中所涉及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如被贍養人有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的,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退休工資或其他收入中優先支取,具體由當期贍養人、同住贍養人或預定的監護人、被贍養人委托的人負責支取。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的,從醫療保險或醫療保險卡中支取,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或被贍養人無力支付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贍養人共同承擔。被贍養人同意從存款或其他財產中支取的,在保留喪葬費用的前提下,贍養人可以從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5、贍養協議的內容,根據實際情況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進行調整;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上漲幅度每二年浮動一次,并不低于當期贍養人家庭成員生活標準或當地最低生活標準(以兩者高者為標準)。
1、被贍養人現有房產 處。
2、被贍養人現有儲蓄 元。
3、被贍養人每月退休金 元。
4、被贍養人其他財產 。
5、被贍養人其他收入 。
被贍養人不愿公布財產情況的,贍養人不得強行要求被贍養人公布,更不得對被贍養人的財產進行搜查。被贍養人的財產依法由被贍養人自主支配,有權自行決定使用。贍養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贍養人強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條 被贍養人預定監護人及其權利義務
1、被贍養人委托 作為本人喪失判斷能力之后的監護人。
2、監護人在監護期間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代理被贍養人參加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保護被贍養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贍養人的財產;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責任,給被贍養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其他贍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消監護人的資格。
3、在被贍養人無行為能力時,如監護人也喪失行為能力的,由其他贍養人共同推選另一位贍養人擔任被贍養人的監護人。
第十條 其他贍養人對監護人的權利、義務
1、執行監護人依法作出的決定。
2、監護人失職或者濫用監護權時,及時予以警告。
3、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合法權益時,代表被贍養人的利益進行制止,并代理被贍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4、監護人喪失行為能力時,選任新的監護人。
第十一條 家庭會議
1、家庭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具體時間由贍養人共同商定,暫定為每年的 月 日。家庭會議由全體贍養人組成,過半數出席方能舉行。家庭會議主持人擬定會議內容,由全體贍養人表決。家庭會議的表決,實行贍養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占贍養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贍養人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2、家庭會議由 擔任主持人,負責召集、主持家庭會議;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會議時,由半數以上贍養人共同推舉一名贍養人召集、主持。召開家庭會議,主持人應當于家庭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贍養人。家庭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家庭會議的贍養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家庭會議記錄由贍養人或家庭成員記錄,記錄有困難的,可由親朋好友或有關單位人員記錄。主持人負責保管家庭會議記錄,事后應根據贍養人的人數復印,然后交給各贍養人。
4、由家庭會議表決的事項:決定增加贍養費;選舉和更換監護人;提請修改贍養協議;起訴不履行贍養協議的贍養人;為被贍養人購買數額在 元以上的生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病危、死亡需要籌集費用;依法處理被贍養人財產;變更贍養方式;變更給付贍養費時間;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贍養人、監護人侵害被贍養人財產的;其他重要事項。
5、贍養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家庭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贍養人在決定文件上簽名。
6、贍養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有關單位人員可以參加家庭會議,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對贍養事宜沒有表決權。
會議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長發言時間。發言按照長幼順序進行,一個人說完之后,另一個人再說;不得搶話、壓制別人說話,不得使用侮辱、威脅性的語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贍養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請假的以外,應當出席家庭會議。家庭會議召開過程中,任何贍養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會議作出的決定對缺席的贍養人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有約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贍養人應當執行。
9、表決由全體贍養人過半數通過,半數或未過半數的由被贍養人決定。表決結果當場宣布。通過的表決結果不得損害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合法的表決結果贍養人應共同執行。
10、家庭會議表決后,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各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被贍養人財產的使用
活用品、個人用品;被贍養人住院治療;被贍養人病危;被贍養人死亡;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贍養人需要聘請專業人員護理;被贍養人決定使用自己的財產;其他重要事項。
2、贍養人在使用上述財產時,應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但被贍養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確意思表示的,經家庭會議決定可以不征得被贍養人的同意。贍養人使用財產時,應遵循為了被贍養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贍養人的財產,不得鋪張浪費,不得侵占、挪用。
3、經辦事務的贍養人對使用被贍養人財產數額做好記錄,開具發票或收據,交被贍養人簽收,在家庭會議上匯報,由家庭會議進行確認。其他贍養人可以查閱、質詢花費情況,經辦事務的贍養人應予以說明。
4、對私自動用被贍養人財產的,被贍養人或贍養人推選的代表可以要求返還,拒不返還的,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屬于全體贍養人共同分攤的費用
1、被贍養人的衣、食、住、行、醫療等費用。
2、被贍養人單獨生活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房租、維修費等生活費用。
3、被贍養人生日或紀念日宴會費用。
5、喪葬費用等被贍養人花費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攤的費用。
第十四條 被贍養人的喪葬費用分擔和遺產繼承
1、被贍養人去世后,贍養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喪事,喪葬費用從被贍養人的遺產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贍養人共同承擔。
2、贍養人應遵守國家關于喪葬的有關規定,不得鋪張浪費。個別贍養人在未同其他贍養人協商的情況下,超過正常標準辦理喪事的,所花費的費用,由責任人自行承擔。正常標準范圍內所支出的合理費用,贍養人共同承擔。
3、被贍養人去世后,被贍養人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被贍養人的個人物品、金銀首飾等遺產可以由贍養人通過競價的方式獲得,所得款項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第十五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贍養人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當地社區、街道、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被贍養人、贍養人向被贍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的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第十七條 贍養人可以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情形
1、贍養人無行為能力。
2、贍養人部分喪失行為能力,且沒有經濟收入。
3、贍養人無經濟收入,不能獨立生活。
4、被贍養人對贍養人或其家庭成員有嚴重犯罪行為。
第十八條 附則
1、贍養人對本協議的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其他贍養人、被贍養人書面同意,任何贍養人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贍養人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各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所有贍養人、被贍養人,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意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5、已盡贍養義務的贍養人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6、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贍養人共同委托 村(居)民委會監督執行。
7、本協議共7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贍養人、被贍養人、協議履行監督人、村(居)民委會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協助贍養人
長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長女: 配偶:
次女: 配偶:
見證人
孫子女: 孫子女:
孫子女: 孫子女: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八
鑒于:
甲方由于一人獨居,為了增加家里人氣,減少孤獨,特在非贏利目的的前提下,和乙方達成和諧共處的借住協議。
乙方也為單身一人居住,背景單純,社會關系簡單,甲方愿意與乙方達成本借住協議,平時相互照應,和諧相處。
期限暫定為12個月。
第一條供房屋座落在_______院,位置在_______層,借住間數為_______住房,一個洗手間,一間客廳。房屋質量完好。
第二條借住期限。
借住期共1年,甲方從年月日起將借住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借住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借住金累計達_______個月的。
4、甲乙雙方的生活習慣不能相互適應,不能滿足本借住協議初衷的。
借住協議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當酌情延長借住期限一個月。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借住金和借住金的交納期限。
借住金每月日下午17:00前繳納。
第四條借住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甲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乙方協商合修,也可共同討論終止借住協議。
第五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200元。
2、甲方未按時交付借住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200元。
3、乙方逾期交付借住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每月支付違約金20元。
4、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借住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200元;如因此造成借住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代表人(簽名):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帳號:_______。
電話:_______電話: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九
贍養人姓名:周忠華、周忠祥、周忠仁、周忠娥。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子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父母”)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子女輪流贍養父母方式及義務。
1、因父親身患重病母親生活不能自理,現在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周期每人輪流到父母家中生活照料和護理。一個周期為四個月,其中周忠華為一個月,周忠祥為兩個月,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半個月。
2、當值贍養子女應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結構,保證父母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父母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父母的要求。并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
第二條當值贍養子女對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當值贍養子女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
2、父母其中如有一人大病住院期間由各子女協商輪流護理,同時照顧好兩位老人。
3、當值贍養子女要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水、電、煤氣、電話、采暖、維修費等),要為父母慶祝生日或春節等節假日聚會,費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
第三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父母大病住院費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負擔,出院時及時結算,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等費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一個周期結算一次為宜。商定的費用比例為:周忠華占25%,周忠祥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
第四條父母財產保護、喪葬費用及遺產繼承。
1、父母雙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護,此期間任何子女不得出售,此期間如父母房屋拆遷,其拆遷補償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2、父母一方如與世長辭,按本地風俗,后事由長子周忠華出資操辦,另一被贍養人繼續由子女按原先約定分灘比例贍養,直到告終,后事由小兒子周忠祥出資操辦。
3、父母全部離世后,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遺產由贍養的子女按承擔贍養費用的比例繼承(周忠華占25%,周忠祥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輪流贍養父母期間拒絕輪流贍養父母一輪以上的子女無任何繼承權,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
第五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子女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子女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子女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父母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六條附則。
1、子女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其他子女、父母書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遺囑等)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子女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已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子女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4、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十
立約人:_________(姓名),性別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職業_________,工作單位和住址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姓名),性別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職業_________,工作單位和住址_________.
立約人_________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婚,因_________原因雙方自愿同意離婚。因兒子/女兒尚年小,現兩人經協商,決定將兒子/女兒_________交由_________撫養,并達成如下撫養協議,由鄰居_________作見證人。
1.兒子/女兒_________由父親_________(或母親_________)撫養,直至年滿16周歲,其間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
2.母親_________(或父親_________)則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___元,不承擔具體撫養工作。
3.雙方仍與兒子/女兒保留父(母)關系,享有探望權,沒有撫養的一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
4.以上所列各項,立約人完全同意,并有見證人作證。
立約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公司為了降低員工生活成本同時解決部分員工子女在本地上學住宿問題,現對入住公寓的夫妻及主任級以上管理干部開放子女借住天能公寓的政策,為維護雙方利益及權利,特簽訂安全協議,在借住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在借住期間,15歲以下兒童須在父母陪同下進出公寓,公寓不承擔監管職責;
4.在借住期間,不得改變宿舍內部電源,防止安全隱患發生;
6.在借住期間,應注意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7.在借住期間,15歲以下兒童不得單人乘坐電梯,必須有父母陪同;
8.在借住期間,不得將防盜網小窗打開,父母必須做好防范措施;
10.在借住期間,不得到施工中的工地玩耍;
11.在借住期間,借住人員不得單獨到開水間打水,如因意外燙傷等原因公司概不負責。
12.在借住期間,不得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做飯或使用其他大功率電器等;
13.在借住期間,不得于其他人員發生矛盾、口角;
15.在借住期間,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公寓無關,借住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與公司發生糾紛。
注:本協議由借住人員父母代簽。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鑒于:
甲方由于一人獨居,為了增加家里人氣,減少孤獨,特在非贏利目的.的前提下,和乙方達成和諧共處的借住協議。
乙方也為單身一人居住,背景單純,社會關系簡單,甲方愿意與乙方達成本借住協議,平時相互照應,和諧相處。
期限暫定為12個月。
供房屋座落在______院,位置在______層,借住間數為___住房,一個洗手間,一間客廳。房屋質量完好。
借住期限
借住期共_1_年,甲方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借住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借住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借住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4、甲乙雙方的生活習慣不能相互適應,不能滿足本借住協議初衷的。
借住協議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甲方應當酌情延長借住期限一個月。
如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甲方因此所受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借住金和借住金的交納期限
借住金每月__日下午17:00前繳納。
借住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甲方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乙方協商合修,也可共同討論終止借住協議。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
3、乙方不得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200_元。
2、甲方未按時交付借住房屋供乙方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200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借住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每月支付違約金_20_元。
4、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借住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200_元;如因此造成借住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乙方各執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十三
被贍養人撫養贍養人_______年業已盡到撫養義務,并對贍養人疼愛有加無任何虧欠,現贍養人因不切實際的婚戀糾紛不服被贍養人管教,為自身一己私利,不顧家庭和睦和鄰里勸告,嚴重傷害父母,業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現自愿放棄在職工作并斷絕與被贍養人的父母關系,從此雙方互不干涉。
但其非法決定并不能免除其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
為維護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現根據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一致,由贍養人一次性賠付被贍養人以下贍養費用并自愿達成協議:
一:基本養老費《______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______)》。
二:晚年租房費:_______。
三:必要的精神損失及消費性支出____________元。
四:保險金費用____________元。
五:晚年醫療保障器械費____________元。
以上內容由贍養人一次性兌現,贍養權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贍養義務人提出任何要求。
如無兌現贍養義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贍養權力人主張任何權利。
贍養人(子女及侵權第三人):_______。
證明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日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十四
贍養人(及侵權第三人)姓名__。
被贍養人__撫養贍養人__二十年業已盡到撫養義務,并對贍養人疼愛有加無任何虧欠,現贍養人因不切實際的婚戀糾紛不服被贍養人管教,為自身一己私利,不顧家庭和睦和鄰里勸告,嚴重傷害父母,業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現自愿放棄在職工作并斷絕與被贍養人的父母關系,從此雙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決定并不能免除其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為維護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現根據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一致,()由贍養人一次性賠付被贍養人以下贍養費用并自愿達成協議:
二:晚年租房費6000*10/2=30000元。
三:必要的精神損失及消費性支出10000元。
四:保險金費用40000*2/2=40000元。
五:晚年醫療保障器械費5000元。
以上內容由贍養人一次性兌現,贍養權力人以后生老病死不得向贍養義務人提出任何要求。如無兌現贍養義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贍養權力人主張任何權利。
被贍養人(父母)__。
贍養人(子女及侵權第三人)__。
證明人__。
證明人__。
_年_月_日。
此協議一執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發生法律效力。
老人贍養民事上訴狀。
贍養費起訴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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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老人糾紛民事起訴狀。
關于贍養費起訴狀范例。
贍養費起訴狀格式極其范文。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十五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繼承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子女”)和被贍養人(本協議以下簡稱“父母”)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子女輪流贍養父母方式及義務。
1、因父親身患重病母親生活不能自理,現在子女按照事先共同商定的周期每人輪流到父母家中生活照料和護理。一個周期為四個月,其中周忠華為一個月,周忠祥為兩個月,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半個月。
2、當值贍養子女應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結構,保證父母吃飽、吃好,其他子女不得過分挑剔指責。食品的購買、烹飪和餐具的清洗由獨立贍養子女負責,父母對膳食有特殊要求的,應盡量滿足父母的要求。并保證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凈、整潔。
第二條當值贍養子女對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內容及義務。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當值贍養子女應及時給予醫治,并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
2、父母其中如有一人大病住院期間由各子女協商輪流護理,同時照顧好兩位老人。
3、當值贍養子女要做好物質贍養(包括衣、食、住、行、醫、水、電、煤氣、電話、采暖、維修費等),要為父母慶祝生日或春節等節假日聚會,費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承擔(其他子女愛心購買的除外)。
第三條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支付、給付方式。
1、父母大病住院費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負擔,出院時及時結算,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輕微疾病等費用由子女事先共同商定的比例一個周期結算一次為宜。商定的費用比例為:周忠華占25%,周忠祥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
第四條父母財產保護、喪葬費用及遺產繼承。
1、父母雙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護,此期間任何子女不得出售,此期間如父母房屋拆遷,其拆遷補償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2、父母一方如與世長辭,按本地風俗,后事由長子周忠華出資操辦,另一被贍養人繼續由子女按原先約定分灘比例贍養,直到告終,后事由小兒子周忠祥出資操辦。
3、父母全部離世后,父母住房、現金、其他財產等遺產由贍養的子女按承擔贍養費用的比例繼承(周忠華占25%,周忠祥為50%,周忠仁和周忠娥各占12.5%)。輪流贍養父母期間拒絕輪流贍養父母一輪以上的子女無任何繼承權,并配合有關法律部門履行放棄繼承手續。
第五條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變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協議出現糾紛的,子女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調解組織調解;調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子女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子女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于維護父母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六條附則。
1、子女對本協議的內容要完全理解和認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頭、書面協議。本協議一經簽訂,未經其他子女、父母書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隨意更改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父母另立遺囑等)均需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2、本協議生效后,子女必須切實遵守,贍養關系不存在時自然終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達成補充協議的參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執行。
3、已盡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向未盡贍養義務的人追償其應分擔的贍養費和其他應當共同分擔的費用。子女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4、本協議可經律師見證或公證,未見證或公證的,不影響本協議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居民委員會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專業與父母借住協議書(模板16篇)篇十六
甲方:(二人均系xx社區居民)乙方:(二人均系xx社區居民)。
丙方:(系xx社區居民,長子。經由已故居民原。
配妻子同意,由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與原配妻子(已故)婚后生育兩個女兒,長女,次女。
甲方之二與原配(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為(已故)。甲方和在1954年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筑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于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后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一切收入歸乙方,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后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見證單位:xx社區居委會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