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作品是人類智慧的結晶,是人們與時間和空間進行對話的橋梁。對經典著作進行解讀和評析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作品的意義。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欣賞一些經典總結范文,感受其中的智慧和文化內涵。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一
為適應市場競爭,建立健全部門職能,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下使用資質,實現公司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堅持科學管理,促進經濟效益的增長,制定本辦法。
1.3以后取得的企業各類資質、資格、合同和榮譽證書等。
市場經營部負責對公司證件進行年檢、保管和使用,對公司相關證件如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進行年度審驗,配合安全綜合辦對質量體系認證進行年度審驗。
3.5對相關證件電子版不得外傳,且復印件一律注明用途,防止公司內部資料外泄造成損失。
四、資質使用。
4.1市場經營部是公司負責對外經營、承攬施工任務的主要部門,必須掌握市場行情動態,及時收集工程信息并向公司法人匯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筑工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下掌握信息,積極參與投標。
4.2在遵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下積極參與在公司經營范圍內的投標活動,并建立公司資質使用登記表,且注明用途、使用范圍、審批領導。
4.4根據公司經營方針、經營目標組織有目的的.投標活動,在投標過程中積極掌握業主、代理公司的招標信息,并在公司領導的安排下組織項目部技術人員進行投標文件的編制。
4.5參與工程中標合同的談判及合同文件的保管、歸檔工作,對已中標的項目進行成本控制,了解和掌握工程價格信息的整理、匯總,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并與項目部簽定目標經營責任書,項目完工后,參與該項目交、竣工驗收活動,協助項目部收取工程計量款,并考核項目部生產經營目標的實現。
4.6代表公司與業主單位做好溝通,及時反饋業主信息,以便公司調整生產目標、方向,積極配合業主方對該工程、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檢查及驗收活動。
4.7與綜合辦互相協調做好企業文化的籌化、宣傳工作。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二
1.目的:規范公司資質使用管理,確保公司資質的正確使用,提高企業的'社會信譽。
2.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范圍內的資質使用管理工作。
3.職責:公司行政辦公室為資質使用管理的負責部門,負責公司有關資質文件的保存和使用登記工作,對申請使用公司資質的有關單位進行審核。
4.工作內容。
檔案室負責《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及復印件的保存和使用登記工作;。
需使用公司《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的部門,在取得部門主管領導批準后,到檔案室辦理登記手續,注明用途并加蓋公章后方可借出使用。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三
1.1企業資格證件:營業執照、企業法人登記證、道路運輸許可證、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
1.2企業榮譽證書:免檢證書、獲獎獎牌、名牌證書、著名商標證書等各類證書。
1.3企業人員資格證書:特殊工種上崗證書。
1.4當前取得的企業各類資質、資格和榮譽證書。
2.1必須建立企業證件登記臺賬。記載證件名稱、數量、批準時間、批準部門、證書經營范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
2.2企業證件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2.3嚴禁任何人擅自復印企業證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偽造、轉讓或出賣企業證件,違反上述規定者,追究證件管理人員及當事人責任,嚴肅處理。
3.1建立企業證書借用申請表。
3.2企業證書的借用、借出及復印:由借證人填寫證書借用申請表,在申請表“注明用途、使用范圍”,并注明有效期限。任何證件(包含原件及復印件),均需總經理簽字批準后,綜合部才予辦理出借手續。
3.3有關部門借用證件參加年檢完畢后,必須交回綜合部。證件管理人員負有收回證件之責,如證件未及時收回,給企業造成損失由其負責。
4.1未能及時年檢造成后果的由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承擔全部年檢費用和損失費用(如罰款等)。
4.2違反第2條第2.3款者,承擔全部損失費用并處罰全年工資總收入的5%。
4.3各種證件如發生丟失,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承擔全部補辦費用和損失費用,并處罰全年工資總收入的5%~10%。
4.4各種證件未按時收回,除責成管理人員收回外,并處罰月工資總收入的5%~10%。
5解釋權歸綜合部。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四
1.目的:為規范公司資質管理工作,對公司資質實施動態管理,更好地為公司業務發展服務,特制訂本規定。
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資質動態管理工作。
3.職責:行政辦公室為資質動態管理工作的負責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做好資質年檢及變更工作。公司工程管理部、設計管理部、財務管理部負責提供有關資料,確保資質年檢、變更、增項和晉升工作的順利進行。
4.工作內容。
5.資質年檢行政辦公室負責獲取《企業資質證書年檢表》并組織填寫;檔案室負責提供《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關部門負責提供其它資料,其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提供公司人員情況資料、財務部負責提供凈資產和經營狀況資料;行政辦公室負責對上述資料進行匯總裝訂,經主管領導審核后,按照規定期限上報有關部門;行政辦公室負責與公司有關部門保持聯系,掌握年檢情況,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編制補充資料,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年檢進展情況,確保公司資質年檢的順利通過。
6.資質變更企業資質變更內容包括:企業名稱、地址、注冊資金、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公司財務部負責在工商管理部門完成相應的營業執照變更工作后,方可進行上述資質變更工作;行政辦公室負責獲取有關資質變更申請資料并組織填報;財務部負責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關變更事項的董事會文件;行政辦公室負責對變更資料進行匯總裝訂,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在發生變更事項后的20天內,報公司常務副總。
7.資質增項和晉升公司具備資質增項和晉升條件后,由行政辦公室負責組織完成企業資質的.增項和晉升工作;行政辦公室負責獲取《企業資質申請表》并組織填寫;各有關部門負責按照有關資質標準準備相關資料,其中:工程、技術部門負責準備工程業績資料,人力資源負責準備工程技術人員資料,財務部負責準備有關財務報表,其它資料由行政辦公室負責準備;行政辦公室負責按照有關要求對準備好的資料進行匯總裝訂,經主管領導審核后,按照規定期限上報有關部門;行政辦公室負責與公司有關部門保持聯系,掌握資質審批情況,根據需要組織有關部門編制補充資料,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資質申請進展情況,確保公司資質增項和晉升審批工作的順利通過。
8.資質網上動態監控行政辦公室設專人負責資質網上動態實時監控,將重要信息及時匯報給主管領導,以便提前決策;資質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對任何人泄露進入網站的用戶名和密碼。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五
1、公司所有公務車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和調度,實行“派車單”派車。為方便工作,貴ah5499,貴a17h26,貴a82z37,貴a506e5直接由儲運部張經理調度,車鑰匙、手續由張經理管理。貴ahx413,貴a5217b由行政部管理。
2、公務車原則上實行專人專駕,嚴禁擅自轉駕,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指定其他專、兼職駕駛員駕駛。
3、出車回公司后,駕駛員需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將車鑰匙及時交回登記。未經公司領導允許,駕駛員不得將車輛停放到指定車庫以外的地方過夜,否則一切后果由駕駛員自負。
4、派車條件:公司領導出差或外出辦事;中層干部出差或外出辦事;庫房轉貨;發貨、提貨;三人以上銷售部員工出差或外出辦事;本公司人員因特殊情況經領導批準的用車。
5、實行“派車單”制度。用車部門公事用車須填寫“派車單”,在“派車單”上簽字并注明出車事由、地點、用車時間。到“行政部”辦理登記領車手續。一般情況下,由“行政部”指派司機出車。公司人員私人用車,報部門領導批示后,到“行政部”辦理領車手續。
6、除儲運部門、收、發貨之外,任何部門不得以各種理由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駕駛員一律憑“行政部”的指令出車,沒有部門“派車單”和指令,駕駛員一律不準出車。
7、本公司車輛原則上不得外借,因特殊情況需外借的,必須經總經理同意,駕駛員隨車外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駕駛員差旅費、油費、過路費等)由借車人承擔。未經批準將公車外借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發生安全事故的,由當事人承擔后果并追究責任。
二、車輛審驗、維護維修管理。
1、車輛的維修、清洗、美容一律到指定地點維修、清洗、美容。
2、車輛維修。車輛維修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確需修理或更換零件的,修理費用在100元內,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行政部”認定審批維修內容后送修;修理費用在200元以上,由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交辦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送修(出差在外可特殊處理,但必須先行電話報告,回單位后補辦手續。更換下的配件交到“行政部”,存入倉庫。在維修過程中,“行政部”經理和駕駛員必須共同檢查質量,核準費用,以示負責。本車駕駛員負責維修出廠的檢查驗收。
3、車輛美容。嚴格控制車內外配置,購置必要的車內外設備,須報“行政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購置。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六
企業資質證書是建設工程行業的準入證。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資質證書各等級所從事的工程范圍、規模、人員配備、資金及必須具備的各項條件等均進行了強制性要求。為保證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符合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企業資質等級、為擴大經營規模做好鋪墊,特質訂公司資質管理規定范文。
1、負責對資質類證件升級、增項、年檢、核查、延期。
2、辦理資質所需報表的填寫上報。
3、資質要求的人員配備、年檢、注冊、證件管理。
1、對各類資質證書、人員證件有效期進行匯總登記,及時準確的掌控證件年檢、延期情況。
2、積極主動的通過多方途徑,如政府網站、上級主管單位、兄弟單位了解最新的資質、人員管理規定,及時為年檢、升級、核查、注冊做準備工作。
三、準確理解資質管理規定,提前準備相關資料,確保各項工作及時、合格。
1、對收集的資質管理信息進行分析、篩選,充分理解上級主管單位下發文件的要求,對不理解部分要主動與主管單位負責人去溝通、交流,對不能達到之要求要向公司總經理匯報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誤或損失。
2、在充分理解各項要求的前提下方可著手編制年檢、延期等申請資料,在準備申請資料需要的內容時應對其合理性進行分析,如業績、人員證件、學歷、職稱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檢、延期、升級等資質管理工作設計內容較多,如年度審計報告、工程業績等需公司財務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項資料。故負責人必須提前準備,分清主次和前后順序,提前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并以書面形式將所需內容的要求、時間進行告知,并對結果進行跟進。
四、各項申請資料在上報主管單位之前必須留存一份備案,如因修改而出現多份留存,則將不合格資料進行銷毀,留存合格資料。
五、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上報資質主管單位各種報表,報表內容如涉及到財務相關內容必須與財務負責人進行溝通,力求符合資質要求的同時確保符合財務管理制度。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七
1公司資質證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正副本、建筑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法人代表證、注冊建造師證、企業審計報告、合同業績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及電子版掃描件,以下通稱資質證件。
二、證件保管。
1企業證件由經營部部統一管理,資質證件的年度檢審、變更、換證等事務,由經營部負責及時辦理。經營部必須建立企業證件登記臺帳。記載證件名稱、數量、批準時間、批準部門、證書經營范圍、有效時間、年檢時間。
2嚴禁任何人擅自拷貝資質證件電子版、復印資質證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偽造、轉讓或出賣資質證件,違反上述規定者,追究其當事人責任,嚴肅處理。
三、證件使用。
1建立企業證書借用使用登記表。
2資質證書外出參加經營活動時,經營部須安排專人負責管理并須隨時隨身攜帶公司資質證件,因工作需要確有不便的,經公司主要領導授權后借出。
3內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標經營活動中需使用資質證件的,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授權后,由經營部安排專人負責辦理。使用流程:申請使用-領導授權-專人負責。
后,由經營部安排專人負責辦理。使用流程:申請使用-聯絡擔保-領導授權-使用登記-專人負責。
5經營活動中出具的資質證件復印件上,須寫明“僅供工程投標活動使用”等相關信息;經營活動中攜帶印鑒的,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紙頁上加蓋。
6經營部使用的計算機上須設置密碼,以防止泄露資料。無論任何理由,不得將資質證件電子掃描件等相關資料上傳網絡或拷貝給任何公司及個人。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八
一、申請資質辦理的地點。
根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所在地有許可管轄權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
二、需要出具的材料。
(二)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公司章程以及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者財務審計報告;
(四)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以及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辦公設施設備、信息管理系統等清單;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六)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勞動合同、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紀律等與勞動者切身利益相關的規章制度文本;擬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樣本。
三、注冊資本。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
(1)申請開辦勞務派遣組織的報告;
(3)勞務派遣組織的章程及有關規章制度;
(4)辦公用房證明(契約、租用協議、產權證)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職務任命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
(4)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審核;(5)對符合條件的,核發《資質證書》。
綜上,勞務派遣公司申請辦理資質需要到所在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需要出具一定的材料,注冊資本則需要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九
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制定。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3)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4)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6)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7)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計表。
(8)獎罰。
a.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9)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十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已經第20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施工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資產、主要人員、已完成的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等條件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
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交通運輸、水利、工業信息化等有關部門配合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交通運輸、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配合同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相關資質類別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建筑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施工勞務資質三個序列。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按照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別劃分為若干資質類別,各資質類別按照規定的條件劃分為若干資質等級。施工勞務資質不分類別與等級。
第六條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和取得相應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擔工程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第七條國家鼓勵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擁有獨資或者控股的勞務企業。建筑業企業應當加強技術創新和人員培訓,使用先進的建造技術、建筑材料,開展綠色施工。
第八條企業可以申請一項或多項建筑業企業資質。企業首次申請或增項申請資質,應當申請最低等級資質。
第九條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特級資質、一級資質及鐵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第十條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及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三)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鐵路方面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第十一條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設區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三級資質(不含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三)施工勞務資質;。
(四)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第十二條申請本規定第九條所列資質的,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其中,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及其下屬一層級的企業,可以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直接監管的建筑企業向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完畢,并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公示審查意見,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資質的,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查。
第十三條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資質許可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資質許可程序由設區的市級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及相應的電子文檔;。
(二)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三)企業章程復印件;。
(四)企業資產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企業主要人員證明文件復印件;。
(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裝備的相應證明文件復印件;。
(七)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材料復印件;。
(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應當如實提交有關申請材料。資質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受理手續。
第十六條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及時將資質許可決定向社會公開,并為公眾查詢提供便利。
第十七條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資質證書有效期為5年。
第十八條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企業繼續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應當于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3個月前,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提出延續申請。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做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做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九條企業在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名稱、地址、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1個月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第二十條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企業應當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變更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將有關變更證明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前款規定以外的資質證書的變更,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另行規定。變更結果應當在資質證書變更后15日內,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變更,辦理變更手續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情況告知同級有關部門。
第二十一條企業發生合并、分立、重組以及改制等事項,需承繼原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應當申請重新核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
第二十二條企業需更換、遺失補辦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應當持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更換、遺失補辦申請等材料向資質許可機關申請辦理。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企業遺失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在申請補辦前應當在公眾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
第二十三條企業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增項,在申請之日起前一年至資質許可決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批準其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
(二)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四)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五)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的;。
(六)惡意拖欠分包企業工程款或者勞務人員工資的;。
(七)隱瞞或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九)未依法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
(十)偽造、變造、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
(十一)發生過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
(十二)其它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加強對企業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后是否滿足資質標準和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上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第二十五條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二)進入被檢查企業進行檢查,查閱相關資料;。
(三)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及有關規范和標準的行為。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企業的有關人員簽字確認后歸檔。
第二十六條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在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證件,并要有兩名以上人員參加。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為被檢查企業保守商業秘密,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有關企業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監督檢查機關應當將監督檢查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七條企業違法從事建筑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及時告知該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許可機關。對取得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需要處以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行政處罰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將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及時報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二十八條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應當保持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等方面滿足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被撤回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可以在資質被撤回后3個月內,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級同類別資質的申請。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撤銷建筑業企業資質:。
(一)資質許可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準予資質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準予資質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準予資質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資質標準條件的申請企業準予資質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資質許可的其他情形。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質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依法注銷建筑業企業資質,并向社會公布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作廢,企業應當及時將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交回資質許可機關:。
(一)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續的;。
(二)企業依法終止的;。
(三)資質證書依法被撤回、撤銷或吊銷的;。
(四)企業提出注銷申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有關部門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意見及時告知資質許可機關。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將涉及有關公路、水運、水利、通信、鐵路、民航等方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被撤回、撤銷、吊銷和注銷的情況告知同級有關部門。
第三十二條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建筑業企業信用檔案管理制度。建筑業企業信用檔案應當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資質、業績、工程質量和安全、合同履約、社會投訴和違法行為等情況。企業的信用檔案信息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資質許可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企業信用檔案信息。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它有關部門依法給予企業行政處罰的,應當將行政處罰決定以及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十四條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推行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電子化,建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信息系統。
第三十五條申請企業隱瞞有關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資質許可機關不予許可,并給予警告,申請企業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第三十六條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建筑業企業資質的,由原資質許可機關予以撤銷;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并處3萬元的罰款;申請企業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第三十七條企業有本規定第二十三條行為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企業未按照本規定及時辦理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變更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九條企業在接受監督檢查時,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者拒絕、阻礙監督檢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企業未按照本規定要求提供企業信用檔案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符合資質標準規定條件的申請企業準予資質許可的;。
(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企業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初審完畢的;。
(三)對符合資質標準規定條件的申請企業不予許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準予資質許可的;。
(四)發現違反本規定規定的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接到舉報后不依法處理的;。
(五)在企業資質許可和監督管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以及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6月26日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9號)同時廢止。
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十一
xx-xx公司:
鑒于:我 自行與(發包單位)聯系了承包施工(工程項目名稱),但由于我個人不能與(發包單位)訂立施工合同,你公司同意我以你公司名義與(發包單位)訂立施工合同,即我借用你公司執照和資質施工,你公司對施工合同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特承諾如下:
1、由我履行施工合同中規定由你公司履行的所有義務,由我承擔依法及施工合同規定由你公司應承擔的所有責任。你公司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2、因該施工合同產生的一切事項均由我處理和承擔。
3、如因該施工合同引發訴訟和仲裁,你公司可申請將我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或仲裁,并有我承擔全部責任或連帶責任。施工合同仲裁條款對我有效。
4、我自愿向你公司繳納誠信保證金 元。如我違反本承諾,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保證金可用于抵償應交給你公司的管理費和給你公司造成的損失費用。
5、如需要你公司開開據收款發票,開票時,我應向你公司繳納票面金額 %的管理費。
6、如我不需要你公司開據收款發票,你公司有權按施工合同價款的 %提取管理費,并從保證金中自行扣除。
7、你公司如因借照(資質)經營受到處罰,所有經濟損失視為我的債務,由我償還、承擔,可以從保證金中自行扣除。
8、因該工程使用你公司的公章及相關工程專用章,相關文件必須給你公司保留正文原件一份,否則你公司有權拒絕用章。
承諾人: (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承諾人身份證復印件:
xx-x有限公司:
本人項目工程,所簽訂的勞務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所發生的一切民工工資糾紛、質量、安全事故等與xx-x公司無關,并作如下承諾:
一、本工程嚴格執行國家、當地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國家相關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及規定,按甲方合同要求嚴格執行。
%向貴公司上繳管理費;稅金(開票當日即結清稅費) ;保證金 ;自負盈虧等其他事宜一律與貴公司無關。
三、本工程款項必須通過我公司銀行帳戶轉賬,款到后 個工作日內(扣除管理費)將此款轉到 所指定的銀行卡上。戶名: 、開戶行: 、賬號: 。
四、在施工過程中,貴公司有權對該工程進行安全管理教育。但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我本人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五、本工程出現民工工資糾紛,貴公司有權監督、督促。如民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發生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以上條款本人嚴格遵守,所發生的一切事故、法律責任概由本人負責。并承諾如果不按此執行,貴公司有權解除該項目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我本人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特此承諾
承諾人:
身份證號碼(復印件附后):
年 月 日
xx-xxx-xxx-x公司:?
鑒于:我自行與 (發包單位)聯系承包施工 (工程項目名稱)。但由于我個人不能與發包單位訂立施工合同,特向貴公司借用營業執照和資質施工,并以貴公司名義與發包單位訂立施工合同,貴公司對施工合同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為明確相關事項,特作承諾如下:
1、由我履行施工合同中規定由貴公司履行的所有義務,由我承擔依法由貴公司承擔及施工合同規定由貴公司應承擔的所有責任。貴公司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
2、因該施工合同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責任、工程質量、農民工工資及工程進度等一切事項均由我處理和承擔。
3、如因該施工合同引發訴訟和仲裁,貴公司可申請將我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或仲裁,并有我承擔全部責任或連帶責任。如因我借用資質導致法院判決或者仲裁機構裁決貴公司承擔清償或者賠償責任的,一切經濟責任均由我本人承擔,與貴公司無關。公司已經向第三方支付的一切款項,均作為本人向貴公司的借款,貴公司有權立即要求本人清償。
4、我自愿向貴公司繳納誠信保證金 元。如我違反本承諾,保證金不予退還。該保證金可用于抵償應交給貴公司的管理費和給貴公司造成的損失費用。
5、如需要貴公司開據收款發票,開票時,我應向貴公司繳納票面金額 %的管理費。
6、如我不需要貴公司開據收款發票,貴公司有權按施工合同價款的 %提取管理費,并從保證金中自行扣除。
7、貴公司如因借照(資質)經營受到處罰,所有經濟損失視為我的債務,由我償還、承擔,可以從保證金中自行扣除。
8、本人承諾對外購買材料、租賃機械、模板、腳手、結算工人工資、欠款等均已個人名義,如果以公司名義對外發生任何經濟往來、簽訂合同、出具條據等的一切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同時向公司承擔等額的違約金。
9、為了保證本人誠信履行上述承諾,本人請求擔保人 向貴公司提供擔保,如果本人不履行上述債務,則由擔保人向貴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承諾人(簽字、按手印):
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工程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負責工程的聯系工作,甲方授權乙方人員以甲方名義進行投標等相關事宜,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工程中標后至開工前的所需辦理的中標服務費等手續費用均有乙方承擔。
3.3%的稅收。工程施工質量由甲方負責,必須通過招標方驗收合格。
3、工程所需的物品由乙方向甲方訂購,工程中標合同簽訂后5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貨款的30%為預付款,乙方在甲方把該工程所需物品(物品規格、型號及質量標準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全部運到施工現場并開始施工之日起5日內再向甲方支付總貨款的30%為進度款,余款40%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10天內一次性付清。
4、甲方應當在收到該****工程項目的工程款后兩個工作日內扣除其應得的相關費用后把余款轉付給乙方指定的個人賬戶。(甲方在該項目中應得的費用為: )。
5、因甲方不能按招標文件要求按時完工(因乙方材料款不能及時到位造成除外)、質量不合格等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在該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后兩年內,甲方負責免費保修。
7、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標的額3%的違約金。
8、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有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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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昆山詮智盛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北京三明燈光環境藝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以其自身的優勢,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協商就 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設備及安裝) 項目共同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計劃以乙方的名義參與 山西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設備及安裝)項目競標,若中標,項目由甲方負責實施,并提供相應售后服務,承擔整個項目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 在施工及售后服務中,出現任何問題及施工質量問題,都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施工責任及工程糾紛。
3. 雙方同意事項:
a) 由甲方在2015年6月26日前向乙方指定賬戶支付20,000.00元勞務費,如未能及時支付,則本協議自動失效。
b) 乙方不提供此項目的合同金額發票及此項目資金轉賬事宜。
4. 未經乙方許可的情況下,甲方不得私自對乙方的相關資質、合同等原件、影印件進行影印、挪作他用;甲方不得向外界透漏關于乙方相關的公司機密和做有損乙方公司利益的行為。
5.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對用戶負責、對合作方負責的精神,互諒互讓、友好協商解決。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昆山詮智盛電子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三明燈光環境藝術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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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資質剝離(通用12篇)篇十二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編制。
貴州文海科技設備有限公司章程。
為了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維護公司、股東、債權人的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公司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陳玉梅、王海洋、王求喜、劉斌共同出資設立文海科技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一條公司名稱:貴州文海科技設備有限公司。
第二條公司住所: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解放街水塘坳。
第二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三條經營范圍:黑板、講桌、課桌、公寓床、餐桌、玩具設備、音體美健儀器器材、數字班班通多媒體實驗語音室、節能灶廚具不銹鋼制品、塑膠草皮跑道球場、電子監控廣播電話電視感應卡系統、計算機集成軟件研究開發、施工安裝及銷售(上述經營范圍涉及及許可經營的憑有效許可證件經營)。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注冊資本:伍佰萬實收資本:伍佰萬。
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必須召開股東會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股東通過并作出決議。公司減少注冊資本,還應當自作出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后申請變更登記,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應依法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四章股東的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五條股東的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如下:
第六條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七條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第五章。
第八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1)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或監事;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取股權并轉讓;
(6)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7)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
(8)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九條股東承擔以下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第六章股東轉讓出資。
第十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十二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議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第七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擔保作出決定;
(12)修改公司章程;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
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并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條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一致同意選舉陳玉梅為執行董事。執行董事對公司股東會負責;執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負責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陳玉梅為法定代表人兼執行董事、經理,法定代表人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的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公司設經理1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王求喜為經理。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擬定公司內部管理結構設置方案;
(4)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6)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7)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8)經理不是股東的,列席股東會會議。
第二十四條公司設監事1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王海洋為監事,監事對股東會負責,監事任期每屆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在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時監事有進行調查的權利,并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五條公司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公司監事。
第八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在每一會計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并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送交各股東。
第二十七條公司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財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勞動用工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第二十九條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時;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條公司解散時,應依《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內將清算組成員、清算組負責人名單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備案。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第三十一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公司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三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三十三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股東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50年,從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五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應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同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做變更登記。
第三十六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股東會。
第三十七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三十八條本章程未盡規定事項,按《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執行,公司章程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經出資人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蓋章)。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