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是指以人為基礎,通過組織、開發和管理人才來達到組織目標的一門綜合性學科,它涵蓋了招聘、培訓、激勵、績效管理等眾多方面,是企業運轉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經過調研和分析,我們整理了一些關于人力資源管理的最佳實踐,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一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二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公司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六條行政部對各部門、車間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七條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總經理提出。
公司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根據總經理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一是從中州分公司成員單位錄用,二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第十條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必須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明確招聘員工的數量、條件、程序等,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十一條對錄用人員辦理入職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第四章培訓。
第十二條員工培訓以人力資源開發、培養、發展和提升員工隊伍的整體素質為目標,采取多種培訓形式、方法和手段。第十三條被錄用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要經過試崗期,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上崗。
第十四條對技術工種和關鍵崗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推行職業準入制。
第十五條建立“培訓-考核-使用-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第十六條員工培訓管理按照《九力科技員工培訓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章聘用與解聘。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為公司各部門經理、副經理,車間主任、副主任,其聘用采取組織選聘和公開競聘相結合的方式,聘用期限為兩年,由總經理進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八條工程技術人員為車間技術人員,其日常考核由所在車間管理。每年底由車間主任進行考核評價,作為是否續聘的依據。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進行解聘。工程技術人員聘期為三年,由總經理進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九條員工的上崗管理采取持證上崗和員工崗位流動相結合,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人員的崗位流動,按照《員工流動管理規定》執行。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的考核,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一條考核分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以履行《勞動紀律管理辦法》的規定和完成當月工作情況為依據,作為其工資待遇發放的標準。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作為人員選拔和干部聘任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管理人員的考核由行政部組織,考核結果報總經。
理。其他人員的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門、車間組織,不定期考核由行政部組織,考核結果報總經理,行政部備案。
第七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條年度工資總額按照當年公司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由公司行政部確定,報總經理審批。實行總量控制,預算管理。
第二十四條建立健全工資總額使用情況統計制度,行政部定期進行工資總額發生情況統計、分析、預測,與財務部核對工資總額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調整和控制。
第二十五條具體薪酬管理規定見《薪酬管理辦法》。
第八章社會保障。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第二十七條公司級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二十八條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行政部審核合格后上報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九章離職。
第二十九條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或符合提前病退條件,辦理完退休手續的;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三十一條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同意,經總經理批準,行政部辦理辭職手續。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三
第一條 為促進人才在公司范圍內的有序流動和合理配置,減少人才外流,保護人才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公司的健康穩定發展,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人力資源管理實行公司宏觀調控下的市場化運作,通過內部人才市場的合理流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第三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含分公司、子公司及各法人單位)。
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能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行使人力資源管理職能,在試運行的基礎上,逐步向內部人才市場過渡,承擔起管理和經營兩種職能。
第五條 各部門及各單位領導有責任配合人力資源部,各單位對口設置相應的職能部門或崗位,接受人力資源部的業務管理。
第六條 為了加強以關鍵崗位為重點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培育和用好各類人才,為人員的流動和管理創造條件,人力資源部承擔引進、培訓、考核、儲備、輸出人才的職能。
第三章 人才的引進和錄用
第七條 大中專畢業生是企業對外引進人才的主要來源,也是培養企業后備人才隊伍的重點所在。招收、錄用的基本要求:專業對口,品學兼優,身體健康。基本程序:用人單位每年十一月底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下年度本單位人員需求計劃(學生招收計劃),人力資源部每年一季度根據集團公司總體人才規劃及各用人單位需求計劃,結合人力資源存量現狀,編制招收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經董事會研究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實施。
第八條 新引進的大中專畢業生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后,參加公司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完畢,公司統一安排工作單位,新錄用的員工持人力資源部簽發的工作介紹信到各用人單位報到。
第九條 各單位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外聘人員,如確系企業急需的各類專業人才,須報人力資源部,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從社會引進,由公司統一簽訂聘用合同。
第十條 新招收的大中專學生和新招聘的人員執行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辦理錄用手續。
第十一條 人才的引進和錄用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各用人單位不得私招亂用,未經集團公司批準而私招亂用每發現一例,對用人單位罰款5000~10000元。
第四章 人才內部市場
第十二條 堅持用市場手段配置人力資源的改革方向,強化并實行人力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支持人才在企業內部合理有序流動。
第十三條 內部人才市場的運行規則
1、先內后外、內外置換原則
在同等條件下,公司在職員工在公司范圍內有優先擇業的權力,但當人才需求在內部人才市場不能滿足公司發展的需求時,可轉向對外招聘;當公司形成富余人員時可對外推薦,通過內外市場轉換,最大限度地發揮員工的潛能,使公司發展過程中的人才需求得到滿足。
2、公平公正原則
在內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計劃公開、崗位公開、考核公正、評價公正,建立客觀公正的評價標準,增加透明度。
3、優勝劣汰原則
在內部員工崗位置換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原則。公司在職員工無論其現任職位高低、工齡長短、資歷深淺,在擇業面前人人平等,以“才”擇人,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4、組織審批原則
各部門及各單位人才結構安排及人力資源計劃由其自行負責。原則上置換崗位的人員應首先征得原部門及原單位的同意,方可提出置換崗位申請,否則人力資源部將不受理其置換崗位申請。
第十四條 通過內部人才市場進行崗位調整的公司內部員工應該遵循每一次流動都是以前工作經驗的再利用、再發展的規律,實現員工與公司的共同增值,將無效流動帶來的損耗降至最低。
公司內部招聘的崗位應分成如下兩類:
1、公司需要調整補充或增加管理崗位人員需求時: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各部門及各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個人意愿,結合工作表現定期推薦或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向各相關部門及單位推薦。
2、公司內部非管理崗位缺崗需要增加人員時,優先從公司富余人員中擇優選擇。
此類人員流動,可由員工本人根據內部招聘所提要求,提出書面申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推薦。
第十五條 下列人員可以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2、 因工作任務調整而需要對其崗位進行調整的符合擬置換崗位任職資格者;
3、在現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勞動態度好,但其所具備的業務技能確實不適合在本職崗位者。
第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參與內部人才市場:
1、所申請的職位不符合用人單位需求的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
2、因工作需要,暫不能離崗的人員;
3、在現工作崗位上工作不認真負責,工作態度較差的人員或不能勝任工作的人員。
第十七條 公司內部擬進行崗位置換的員工必須填寫《內部崗位職位轉換申請書》(附件一),詳述本人專業、工作適應范圍、主要工作業績,并提出希望從事的崗位及部門,經原部門及單位批準后,將此表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八條 制訂需求計劃
1、各用人單位根據本部門及單位發展需要和工作崗位要求,制定人員需求計劃(年度用人計劃或補充用人計劃)。經主管領導審批后,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備案。
2、各用人單位在每月1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報送《企業內部人員需求信息快報》(附件二)和《企業內部閑置人員信息快報》(附件三),如有人才急需可隨時報送,經人力資源部匯總后編印《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需求信息綜合快報》,在公司月度生產例會上分發。
3、人力資源部將定期公布公司內部的人員需求信息,通過公司內部人才市場促進人才合理流動。
第十九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用人單位需求情況,在尊重置換崗位員工和用人部門及單位意見的前提下,采用推薦、招聘、競聘等多種方式,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
第二十條 人才的公司內部流動,須按公司規定履行調動審批手續,用人單位不得自行調動,違者每發現一例,對接收單位罰款20xx~3000元。
入新崗位。辦理內部調動超過時效按作廢處理,重新補辦手續。發生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五章 員工人事考核
第二十二條 人事考核是通過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來促進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公正和高效,提高員工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以使企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
第二十三條 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運用于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培訓,員工自我開發;
2、合理配置人員;
3、晉升、提薪;
4、獎勵。
第二十四條 對員工的人事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填寫《公司員工考核表》(附件四)。主要考核其工作態度、工作能力、發展潛力、工作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其直接主管對其考核結果負責,考核結果報人力資源部留存備案。
第二十五條 為保證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做出評價;
3、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第二十六條 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優秀者,由人力資源部或所在單位推薦晉升、提薪或進入后備干部名單。
第二十七條 對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中或者差者,可根據所在單位意見,安排其調崗、降職、降薪、培訓或辭退。
第六章 對待崗人員的管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對待崗人員要加強培訓,積極開辟就業渠道,加速人才流動,幫助不在崗人員尋找就業崗位,建立和完善待崗機制和退出機制。
第二十九條 員工待崗的,所在部門(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報告人力資源部,并詳細說明員工待崗理由。
第三十條 人力資源部對相關報告情況進行核實后,由人力資源部向用人單位和員工本人送達待崗通知書。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接到通知書后,即通知待崗員工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待崗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用人單位同時應按待崗人員待崗前本人月工資標準的3倍金額,交回公司資金中心。
第三十二條 待崗三個月以內的員工,待崗工資由公司支付,公司按規定代扣代繳待崗員工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等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 待崗三個月內參加由公司組織的技能和轉崗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按照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原則,安排待崗員工重新上崗或轉崗工作。超過三個月仍未上崗的,企業可與待崗人員共同協商簽訂《待崗人員保留社會保險協議書》(附件五)。
1、協議每次簽訂一年,協議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可共同協商是否續簽;
2、在三個月待崗培訓期內未找到工作崗位,又不和公司簽訂保留協議的,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3、協議期內,用人單位安排待崗人員工作時,待崗人員應在接到書面通知5日內,回單位報到,協商上崗事宜,超過5日不報到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待崗期限自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最長為二年。待崗期滿不能重新上崗者,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
第三十四條 對因特殊原因,需要公司給予托管人事關系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與本人簽訂《托管人員協議書》(附件六),托管期間不簽訂勞動合同,不享受企業的任何待遇,并且須交納管理費。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原長期不在崗人員不能進入公司內部人才市場。由公司和分公司按照國家政策和規定共同組織清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涉及內容按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四
1.1為確保公司人力資源工作順利開展,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2.1.招聘目的與范圍。
2.1.1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2.1.2人事部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負責制定并發布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2.1.5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網絡廣告和媒體廣告等。
2.2.招聘原則和標準。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業務部門和人事部的雙重考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發錄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2.3.招聘申請程序。
2.3.1公司各部門經理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事部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留在人事部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2.3.2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經理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人事部。
2.4.招聘組織程序。
2.4.1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事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人員需求申請表》,發布內部招聘信息。
2)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經理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批后交人事部。
3)人事部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人事部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經理或分管副總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人事部和招聘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一致意見。
6)人事部開具《人員調動通知單》發放員工本人、調入、調出的部門經理。
7)人事部在調動通知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支持。
8)人事部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如應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2.4.2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公司各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職資格條件,上報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人事部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人事部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應聘登記表》)收到應聘資料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事部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人事部與用人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門經理或相關副總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面試/測試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總經理面試應聘者。
5)人事部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事部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人事部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道時間通知用人部門經理。
2.5.招聘費用管理。
2.5.1人事部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3.1目的與適用范圍。
3.1.1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公司文化,加強試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過內部招聘到達新崗位的員工都要進行新崗位試用期考察。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一般為3個月,內聘員工的試用期為3~6個月,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可以根據試用員工的具體表現共同決定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短不少于1個月。(要根據最新勞動合同法予以調整)。
3.2.1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員工入職一周內安排入職培訓。
用人部門經理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門經理分別與之談話,評價新員工的。
工作表現,并給予指導。
4)新員工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完成述職報告,部門經理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
向公司人事部提交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員工轉正申請表》,并簽署意見。
5)人事部將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員工轉正申請表》、轉報公司總經理審。
批。
6)總經理批準轉正的由人事部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并抄送員工部門經理,
同時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簽訂勞動合同。
7)總經理沒有批準轉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3.2.2試用期的員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
3.3試用期薪酬福利。
3.3.1試用期工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試用期期間不發放各種補貼和獎金,不享受公司福利;進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者,不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滿6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4.1本制度所指臨時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試用編制內的由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的短期雇傭人員。
4.2部門因業務需要增加臨時用工的,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申請計劃,交人事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4.3臨時用工申請計劃應寫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數、用工來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議工資水平。
4.4總經理批準部門用工計劃后由人事部會同用工部門核定臨時用工量、用工時間和用工工資預算,報總經理審批。
4.5總經理批準用工工資預算后由人事部按計劃組織招募臨時用工人員,用工部門負責組織安排臨時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1.目的與原則。
5.1.1崗位任職資格評定的目的在于評定任職人員與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崗位員工的任職能力,保證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5.1.2公司對員工的任職資格評定遵循以下原則:
2)公開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在被評定人知曉并參與的前提下進行;
3)公平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是對被評定人針對評定崗位所需能力進行,而非與其他被評定人對比進行。
4)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5.2.評定者與組織者。
5.2.1任職資格評定者。
1)新應聘者、轉正員工任職資格由人事部協同用人部門經理共同完成;
2)基層員工由其部門經理會同分管副總進行資格評定;
3)部門經理和分管副總的任職資格由總經理進行評定;
4)總經理任職資格由董事會進行評定。2)。
3)。
5.2.2任職資格評定的組織者為公司人事部。
5.3.崗位任職資格評審標準。
5.3.1新聘員工任職資格標準由用人部門和人事部門根據具體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員工任職資格標準依照公司規定的工作業績指標和態度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標準。
5.4.任職資格定期評定程序。
5.4.1人事部將組織各部門對各崗位的任職資格進行年度評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號匯總各崗位月度考核結果和年終360度考核結果;
5.4.3對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員與其上級主管進行溝通,根據需要進行調崗或降級處理。
6.1.目的與范圍。
6.1.1為鼓勵先進,保證人盡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6.2.崗位調動程序。
6.2.1崗位調動分為臨時借調和長期調動。臨時借調是指部門因為臨時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門借用人員,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員需要返回原部門工作;長期調動是指部門因工作需要從其他部門調入人員長期工作。
6.2.2公司崗位調動程序如下:
1)調入部門經理書面提出調用或借調申請,總經理和人事部批準;
2)總經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調用或借調建議;
3)人事部通知調動員工所在的部門經理,征求意見;
4)部門經理書面同意后,將意見反饋給人事部;
5)部門經理和人事部與調動員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見;
6)員工本人同意后,相關部門和人事部為其辦理相應離職和新入職手續;
7)人事部核定員工在新崗位上的工資和福利。
6.2.4臨時借調期滿后,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回到原崗位工作,特殊情況需要繼續借調或轉為長期調動的,由人事部、調入部門經理和原部門經理一起協商,并報總經理批準。
6.3.行政級別調整程序。
6.3.1行政級別調整包括行政職務晉升和降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分為不定期調整和年度定期調整。
6.3.2公司行政級別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1)人事部匯總年度考評成績;
4)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別通知被調整個人;
6)人事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7)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后到新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8)人事部更新員工檔案。
6.3.3行政級別不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3)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別通知被調整個人;
5)人事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6)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后到新部門辦理入職手續。
7)人事部更新員工檔案。
6.3.4行政級別調整后,工資及福利依照新的崗位標準確定,被調整對象從調整實施后當月享受調整后的行政級別工資和福利,具體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
7.1有關績效考核的規定參見《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8.1有關薪酬管理的規定參見《薪酬管理制度》。
9.1.辭職。
9.1.1辭職。員工主動要求脫離現任崗位,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調整活動。
9.1.2審批。員工辭職的,須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級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經其直接上級簽字同意后,報人事部審核,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9.1.3交接。員工辭職后,經與其直接上級協商,確定離職期限,并在離職前,到人事部領取《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做好工作交接。
9.1.4違規。員工不按以上程序辦理辭職手續,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9.2.辭退。
9.2.1辭退是公司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員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處分描述中除名行為的,應接受辭退處理:。
9.2.2被辭退員工按辭退表辦理會簽手續,情節特別嚴重造成重大損失者,要賠償經濟損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辭退員工應以工作為重,及時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內到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辦理交接者,公司有權采取處罰措施。
9.3.離職程序。
9.3.1員工離職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中的變更、解除、終止等有關條款;
9.3.3勞動合同沒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沒有繼續聘任的,公司人事部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當事人,并說明解聘或不續約理由,并按勞動合同和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有關事宜。
9.3.5離職人員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交接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9.3.6審計。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上人員及銷售人員異動時,公司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離職審計,審計結果將作為辦理手續的依據。
9.4.有關文件和表格。
9.4.1有關離職的表格如下:
1)《員工離職申請表》。
2)《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
10.1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或他人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述:
1)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
2)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
3)發現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
4)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3)總經理根據調查材料和申述書與當事人、人事部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
4)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總經理根據公司制度作出裁決。最終結果以總經理的裁決為準。
5)對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給總經理,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
10.3對申述不屬實的,人事部給予申述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
10.4對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述,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述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
10.6有關因考核和薪酬產生的申訴,見《薪酬管理制度》和《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則。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組織修訂本制度,并提請總經理辦公室審議。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有重大變更時,人事部根據具體要求臨時提請總經理辦公室討論修訂本制度。
11.2本制度執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關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條款作廢。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五
進入___世紀第二個十年以來,人力資源開發已經成為世界各國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人力資源管理對經濟的發展日顯其重要作用。企業對人力資源管理越來越重視。人力資源管理的戰略地位不斷提升,管理重心逐步下移。
___世紀企業的競爭就是人才的競爭,企業擁有優秀的人才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人力資源的管理在企業的系統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家企業要做大,做強,并且基業長青,人力資源的管理就顯得相當明顯和重要。一家優秀的企業,必須具有自身獨特的組織結構,良好的新型的組織結構模式和組織理論,可以充分地體現以下基本原則:任務與目標原則,專業分工與協作原則,有效管理幅度原則,集權與分權相集合原則,和便于領導原則等。
在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中,企業只有不斷地開發新產品,引進新技術,才能確保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而不同的企業、不同的生產技術條件,對人力資源的數量、質量、結構等方面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和運用造成企業機器設備與人員配置比例的變化,這就需要企業對其所有的人力資源進行不斷的調整。在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如確定各種崗位的人員數量、人員的配置等工作,不通過人員規劃是很難達到的。人員規劃是企業具體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依據,它為企業組織的招聘、錄用、晉升、培訓、人員調整以及人工成本的控制等人力資源管理活動提供準確的信息和依據,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更加有序、科學、準確和客觀。人員規劃作為企業的戰略性決策,是企業制定各種人事決策的依據和基礎。企業通過人員規劃可以將人員招聘計劃、員工培訓開發計劃、薪酬福利計劃和激勵計劃等有機地聯系在一起。
人員規劃還可以控制企業的人員結構,從而避免企業發展過程中因人為資源浪費而造成人工成本過高,也可以保證企業利用結構科學合理的、穩定的員工隊伍去實現企業的生產經營目標。
現在,以人為本的管理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人本管理理論要求企業在管理中,既要注重生產經營效益,又要兼顧員工個人的利益、員工的發展。在人員規劃的前提下,員工對自己在企業中的努力方向和發展方向是明確的,于是在工作中表現出較強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使組織目標與個人發展目標相一致。
企業所處的行業特征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企業的管理模式,也影響著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企業在確定發展戰略目標時,就要制定相應的措施來保證企業發展目標的實現。比如企業生產規模的擴大、產品結構的調整或升級、采用新生產工藝等,會造成企業人力資源結構的調整。因此,在制定企業人員規劃時要著重考慮企業的發展戰略,以保證企業人力資源符合企業戰略目標的要求。
企業文化對企業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好的、適合的企業文化,能加強企業的凝聚力,增強員工的進取精神,穩定企業的員工隊伍,企業面臨的人力資源方面的不確定因素就會少一些,有得于人員規劃的制定。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既包括企業擁有的人力資源的數量、質量和結構等特征,也包括人力資源戰略、培訓制度、薪酬激勵制度、員工職業生涯規劃等功能模塊,這些都對人員規劃有著重要的影響。
新形勢下,用工難,招工難,對招聘工作提出了新的概念,新的挑戰。企業要生存,產品要有利潤,而用工成本又不斷大幅提升,利潤空間受到打壓,于是生產效益必須全面提高,這樣,績效管理就顯得迫在眉睫。
員工,作為企業人力資源的第一要素,其薪酬福利是否合理,是否有吸引力,在此基礎上,還要考慮人工成本是否合理,無疑,合理科學的薪酬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入wto后各國對我國的人權干涉,也為了更好地使企業管理與國際接軌,適應新的經濟發展潮流,國家對于勞動安全衛生管理,達到了相當突出的重視。隨著國家逐漸規范用工,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糾紛的產生,等等一系列問題隨之產生,把新的勞動關系管理成為常態。
搞好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已不是以前簡單的人事管理,而是賦予了新的內涵、新的歷史使命,責任重大,光榮而又艱巨。
一般來說,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由經理(總監)和助理配合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經理(總監)的職責與要求:負責公司內部員工的調動、提升、離職等審批工作,進行業績考核工作,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招聘及管理程序,制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并監督執行,建立公司的企業文化。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助理的職責與要求:為人力資源部總監的個人助理,協助總監管理部門日常業務,協助總監制定部門預算,并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協助總監通過各種渠道招聘生產員工和中、高級管理人才,管理總監辦公室,以及協助總監對員工進行再教育和再培訓。
時代的發展,企業在用人方面也必須順應時代,企業家并不是“資本家”,員工不是“長工”,老板一個是搭建舞臺的人,員工就是一名舞者,他們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在雙方的配合下才能演繹彼此的精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文秘資源網。
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
第七條。
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
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
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
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
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
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
第十三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第五章。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
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
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
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
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
第十七條。
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
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
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
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
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
工人的培訓。
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
員工的調整與流動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___歲以下、女___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
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
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
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
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
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
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經營者年薪制度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___倍。
(二)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
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對于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采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員工實際工作滿___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___年不滿___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___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
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___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資不變;不滿___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從事采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采掘工作實際年限滿___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___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___]___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津(補)貼的管理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___]___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__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___]___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員工工資增長機制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
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六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 班
1. 加班原則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準。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復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 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七
3.接到信息系統輸入任務后,及時的與同事其他協作著取得聯系,協商一致,使工作順利進行。
4.迅速、恰當的處理工作中的失敗與失誤,防止信息錯誤丟失。
5.當接到人力資源信息管理工作任務后,能很快的分析其整體情況與結構,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
2.組織公司人員招聘活動。
3.辦理公司員工人事變動事宜。
5.負責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工作,代表公司解決勞動爭議、糾紛或進行勞動訴訟。
6.制定員工培訓計劃,組織技能考核鑒定和培訓實施。
7.組織制定公司考核制度,定期進行員工考核。
8.負責公司員工考勤的匯總及整理工作。
9.建立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公司重大人力資源管理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1.正確確認工作目標,并踏實的執行完成。
2.仔細檢查工作中的細節,并在工作中著重注意。
3.預測可能發生的過失,并努力防范。
4.注重每天的工作改進,使工作效率不斷提高。
5.做好工作的準備,并有效地進行工作。
6.在工作中能隨機應變,達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的目的。
1.工作成果、成效達到人力資源信息系統預期的目的或計劃的要求。
2.及時整理工作中的心得體會,為以后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3.工作總結報告及時、準確、真實。
4.通過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熟練度和技能。
5.能夠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人事管理實際問題。
6.營造較強的公司凝聚力。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工作更加科學化,建設一支高素質、高追求、重實千的人才隊伍,更好地推動公司實現戰略目標,根據國家相美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制度本。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薪酬、福利、任免、調崗、離職、休假、出差、培訓、考核、退休等事項。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除總經理外)。
第四條本制度堅持效益優先、兼顧公平、促進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公司與員工的利益關系。
第五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門制訂,經總經理審批,各部門監督并執行。
第二章員工編制、招聘與錄用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編制基于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提出人力資源劃計劃書,包括短期人力資源規劃、中期人力資源規劃、長期人力資源規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第三條員工招聘堅持公開招聘、公平爭、擇化錄取、人崗西配的原則進行。編制內員工招聘可按本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超出編制的人員招聘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四條條招聘程序。
(一)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需要制訂年度招聘計劃,由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二)臨時招聘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填寫招聘申請表,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后,交由分管部門副總經理審批后進行招聘。
(三)招聘甄選工作須嚴格按照初試、筆試、面試、心理測驗、體檢流程進行,禁止任何人徇私舞弊。
第五條錄用程序。
(一)甄選合格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送錄用通知,擬錄用員工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若無法按時報到,須提前向公司說明情況,未按時報到者一律視為放棄此次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報到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與原單位的離職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6.個人近期(3個月內)體檢報告;。
7.其他獲獎證書原件。
(二)人力資源部門審核新員工入職材料,并引導新員工辦理入職手續,熟悉公司業務、公司環境與公司文化。
第六條試用期管理。
(一)試用期期限。
新員工該用期視勞動合同期限長短而定,具體如下所示: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
3.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
(二)試用期考核。
新員工試用期內須接受考核,考核內容與考核方式視用人部門和崗位要求而定,由人力資源部門組織實施。試用期考核結果與新員工轉正掛約,考核通過者才能正式成為公司員工。
(三)試用期轉正。
試用期轉正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
2、試用期滿并通過試用期考核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辦理轉正手續。
3、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人力資源部門可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員工,辦理辭退手續。另外,針對試用期期間有重大違紀行為的新員工,公司可無條件辭退。
第三章員工薪酬及福利制度。
第一條員工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組成,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工資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公司效益情況而定,為員工每月固定收入。不同崗位的基本工資不同,我公司最低基本工資為1500元/月。
(二)崗位津貼。
崗位津貼是為了補償公司職工在特殊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下的額外勞動消耗和生活費額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種輔助工資形式,接月發放。崗位津貼只有公司在崗工作者可享有,且崗位津點按照崗位責任輕重與工作環境的好壞而定,不同崗位的崗位津貼不同,員工的崗位津貼隨員工崗位變化調整。每年年底公司會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調整崗位津貼,其他時間原則上不予調整。
(三)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給子的獎勵,按月發放。
(四)員工調薪程序。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與崗位市場聾酬水平對調薪方案進行審核,并給出合理的調薪范國,交由總經理進行審核。
3、總經理參考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的調薪意見給出最終的調薪意見。
4、人力資源部門與調臍員工進行面談,告知其調薪結果。
第二條員工福利構成。
(一)社會保險。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為公司員工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二)休假福利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公體假日,另外,公司員工還可以接公司政策事受其他體假,包括產假、婚似、探親假、喪假、工傷似等。
(三)培訓福利。
為了促進員工的個人度晨,公司為每一位員工都提供專業的崗位培訓,包括入職訓、崗位技能培訓、期產站訓、公費進修等。培訓項目的費用均由公司承擔。
(四)補貼福利。
為了保證公司員工的基本生活,響應國家相關政策的號召,公司根據經營情況與員工個人情況定期發放各種科貼,包括交通補通訊樸腦住房補貼和餐飲補貼。
(五)其他福利。
為了豐富公司員工的業余生活,公司提供一年一度的公費旅游利凡入職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
第四章員工調動制度。
為了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促進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勞動合同期限內各崗位員工可以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崗位調動,包括晉升、調崗與辭退。公司關鍵崗位人員,如財務人員、核心研發人員、部門經理以上人貰的調整,須總經理審核通過,方可實施。
(一)崗位晉升。
崗位晉升是指員工由原崗位上升到較高的崗位的過程,崗位晉升以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為依據,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由員工填寫崗位晉升中請表,由部門經理審核,并結合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績給出客觀意見,交由人力資源部門進一步審核。
4.總經理審批通過后,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門與員工進行晉開面談,告知員工相關事項。
5.人力部門在公司內部發布合升公告。
(二)調崗。
調崗是指員工由原崗位調動至其他崗位的過程,包括平級調動與負向調動兩種。員工調崗是以公司內部崗位空缺情況與員工工作能力為依據的,具體流程如下所示。
1、公司出現崗位空缺后,由部門經理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用人中請,人力資源部門根據現有公司人員進行調崗考慮,制訂調崗方案。
2、人力資源部門與用人部門經理、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就調崗方案進行溝通,三方達成一致意見,交由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根據人力資源部門、用人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調崗意見,給出最終的調崗決定。
4、總經理審批通過后,人力資源部門、調崗員工所在部門的部門經理與調崗員工進行調崗而談。
(三)員工辭退。
員工辭退是指公司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與工作業續與不合格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過程。員工辭退包括正常辭退與違紀辭退兩種情況。
1、正常辭。正常辭退是指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政策合法安置富余人員,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一種措施。對正常辭退的員工,公司應提前30日告知被辭退員工,并根據被辭退員工的入司年限及工作業績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2、違紀辭退。當員工有以下行為時,公司可以依法解階勞動關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秋序的。
(2)違反作規程,損壞沒備、工具,浪貨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4)有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重大違紀行為的。
(5)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6)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四)員工離職管理。
1、員工離職類型員工離職包括以下3種類型。
(1)合同期滿離職。即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愿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員工自然離職。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填寫“勞動合同期滿離職意向表”,向所在部門負責人表明不再續簽合同的意向;部門負責人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并填寫“離職面談記錄表”,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如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后不愿再續簽合同,應提前30日告知員工,并由部門負責人進行面談,填寫“高職面談記錄表”,由面談雙方簽字確認后,交由人力資源部門處理。
(2)員工辭職。即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員工由于自身原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關系的情況。
員工辭職需要提前30日告知部門負責人,提交辭職報告,填寫“員工離職申請表”。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及時進行面談,了解離職原因,確實不能挽留的,由部門負責人將“員工離職申請表”交給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離職手續。
(3)員工擅自離職。即員工未按照規定向公司申請離職,或者離職中請未獲批準,擅自高職的情況。
第五章員工培訓制度。
(一)培訓原則。
1、戰略導向原則。
培訓要服從或服務于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培訓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因此,企業必須樹立戰略觀念,并根據企業發展目標及戰略制訂培訓計劃,將培訓與開發同企業的長遠發展緊密結合起來。
2、全面參與原則。
公司開展員工培訓工作是為了改善公司全員的績效能力,進一步提高公司人力資源的綜合素質。因此,公司全體員工都必須積極參與,主動參加培訓,提高自身能力,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價值。
3、具體性原則。
員工培訓要做到有的放矢,針對員工的培訓需求提供具體的培訓課程。
4、系統性原則。
員工培訓工作要系統化、規范化,形成完善的培訓體系,方便公司進行直接管理。
5、全面性原則培訓內容的設置要兼顧不同崗位、不同層次員工的不同特點,將理論知識培訓、專業技能培訓、素質拓展培訓等內容結合起來,形成內容全面、層次分明的培訓課程結構。
6、及時評估原則培訓工作結束后要及時評估培訓效果,總結經驗與不足,為以后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
(二)培訓方法。
培訓方法包括集中授課法、實際操作法、觀摩法、多媒體教學法、案例分析法、研討法、參觀教學法、技能大賽等。
(三)培訓類型。
培訓類型包括入職地訓、在肉培訓、轉肉培訓升培訓與輔導培訓。1、入職培訓。
入職培訓即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上崗前統一安排的培訓課程,培訓目的在于使新員工了解公司的經營業務、組織結構、發展歷史等基本情況,使新員工盡快融入公司文化,適應新的工作環境。
2、在崗培訓。
在崗培訓是公司為在崗員工提供的專業技能培訓,包括專業知識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能力素質培訓等。
3、轉崗培訓。
轉崗培訓是公司為調崗員工提供的培訓,目的在于使調崗員工能夠盡快地適應新崗位,了解新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操作標準。
4、晉升培訓。
5、輔導培訓。
培訓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需要對培訓工作進行評估,通過跟蹤觀察受訓對象的工作行為與工作效果評估培訓工作的有效性;通過詞查培訓對象、培訓部門培訓滿意度對培訓效果進行即時評估,并形威書面評估報告,為以后的培訓工作提供參考依據。
第六章員工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則。
1、正向原則。
考核工作以提高員工績效為目的,應堅持重獎輕罰的正向原則。
2、公平公正原則。
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客觀衡量員工的工作表現為依據。
3、嚴格性原則。
考核不嚴格,就會流于形式,形同虛設。所以考核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要有嚴肅認真的考核態度,要有嚴格的考核制度、程序與方法。
4、及時反饋原則。
考核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須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給員工,并提出相關改進建議,改善員工的工作績效。
(二)考核范圍。
公司所有在崗員工均需要參加考核,包括總經理、試用期員工在內。
(三)考核方式與時間。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均采取關鍵績效指標考核法,各崗位績效考核指標及考核表參看《××公司績效管理制度》公司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被、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人員不參加月度考核與季度考核,每年年終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他崗位人員則須參加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
(四)考核內容。
1、工作業績考核。
工作業績考核是對員工的實際工作效果進行的考核,業續突出者公司將子以獎勵;業績一般或較差者,公司應予以規勸,督促員工改善工作績效。
2、工作能力考核工作能力考核是對員工的業務能力。基本素質進行的考核,能力突出者,公司將予以合理的晉升;能力一般或校差者,公司將有針對性地安排培訓,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
3、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考核是對員工對待工作的主觀態度進行的考核,包括對待工作的認真程度、負責程度、努力程度。工作態度積極者,公司將給予造當的獎勵;工作態度消極者,公司將給予及時規勸,屢次規勸仍無改善者公司有權辭退。
(五)考核評估。
考核工作結束后,人力資源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召開考核總結會議,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績效考核的效果,持續改進公司員工的工作績效。
第七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九
第1條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5條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限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系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系,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于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于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干團結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并日趨科學化、規范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并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信息。
第7條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范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秘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制作“職務說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并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審核通過后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13條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準,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計劃內招聘程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說明書》,并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后,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并發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后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后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后,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計劃外招聘程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準,然后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序。
第16條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準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于高級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托獵頭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第18條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復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復印件;。
(5)學歷證書復印件。
第19條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并向其說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柜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后,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后每年度視有無必要復核一次,并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余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準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并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采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說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后,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后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說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15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10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準。
第27條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聲明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29條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30條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準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35條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聲明、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聲明、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條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并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為確保檔案的準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同時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并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保存。
第38條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借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39條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干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42條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準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為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準,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員工內部調動程序為: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并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準和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為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簽,且未說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準者。
第50條待崗程序為: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3)待崗。
第51條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待崗期限為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系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準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為休長假。
第55條休長假辦理程序為: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為試用新員工。
第57條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辭職辦理程序為: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員工離職。
第59條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后,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說明,異動說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并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辭退員工程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并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辭退。
第63條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于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于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資遣順序為: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并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后是職務低于他人者。
第67條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后,應于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并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賂;。
(4)違抗命令或玩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眾罷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偽造證件;。
(7)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泄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70條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71條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第72條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權限為: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準,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準,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準。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權限為: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準,4~7天由總經理批準,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后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復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為有薪假。
第77條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為有薪假。
第78條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
第79條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準假不到崗為曠工。
第80條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員工培訓。
第82條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對象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核及效果評估。
第84條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范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范。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向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準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以后,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為一個星期,采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后,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于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匯總后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并且不低于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絡遠程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文件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稅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為學、營銷學、政府行為學、公共關系、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后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后勤服務與市場的關系、后勤服務與管理的關系、倉儲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務與財務的關系、企業文化在后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秘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絡技能培訓、文字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系。
第86條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員工考評。
第87條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數據。
(2)通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信息,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為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匯總為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占權重為30%、30%、40%。
第93條績效考評的程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并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審核、整理、復核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并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閱: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閱手續后,可以查閱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閱按人事檔案查閱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后一周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后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工資及福利。
第96條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于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于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核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第97條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并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余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為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余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核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為年終考核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余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為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為0元,最高為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核確定。
第103條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制作、報批、統計、匯總,并于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泄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核定、發放(每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的詳細說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恤。
第109條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余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附則。
第110條本制度從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
第一條目的為了建立和健全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管理制度,有計劃地組織經理人和員工參加培訓,不斷地提高經理人和員工的職業化水平與崗位技能,滿足事業部可持續經營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理念學習是經理人和員工具備持續性價值創造能力的唯一途徑,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應引導經理人和員工做好個人職業的發展規劃,并負責為經理人和員工創造學習環境和機會,推動學習型組織的建立。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合事業部及其下屬的二級單位所有人員,二級單位可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的培訓與教育管理辦法,并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四條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作為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事業部培訓與學習平臺的建立;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培訓整體方案的設計;相關管理制度體系的制定及培訓項目的監控;組織實施針對事業部職能部及二級單位經理人、后備經理人和職能部員工的培訓項目;同時負責與集團人力資源開發中心的業務銜接并指導、督促二級單位培訓主管開展本部門員工的`培訓工作。
第五條二級單位管理部門作為本單位有關員工培訓項目的規(計)劃、組織和實施的主體責任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員工培訓工作,并同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的整體培訓工作相銜接。
第六條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和培訓體系直接為經理人和員工個人的職業生涯發展服務。根據本宗旨,事業部的培訓體系分為以下四部分:。
1、新員工入職訓練與發展計劃;。
2、員工職業能力發展計劃;。
3、后備經理人開發計劃;。
4、經理人職業能力發展計劃。
第七條年度培訓計劃。
1、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每年12月份修訂《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課程菜單》在事業部內部網絡公布,供事業部、各二級單位相關部門及個人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參考。
2、經理人和員工個人根據所在職位工作的需要和個人職業生涯發展的規劃,于每年12月份制訂好下一年度個人培訓與學習計劃,經理人、后備經理人及職能部員工的培訓計劃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二級單位員工的培訓計劃報各二級單位管理部門。
3、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2月份負責事業部下一年度經理人和職能部員工開發培訓計劃的制定和審核,總經理審批(《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1),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二級單位管理部門制定本部門員工的開發培訓計劃(《年度培訓計劃表》,附表1),二級單位領導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4、事業部年度培訓計劃調整由人力資源部長審核,總經理審批;二級單位年度培訓計劃的調整由單位領導審批。
第八條月度培訓計劃。
每月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月度培訓工作計劃與總結會議,總結事業部和各二級單位上一個月度培訓計劃執行情況(《月度培訓統計表》附表3),同時討論下一個月份事業部和各二級單位的培訓計劃,事業部培訓主管負責匯總形成事業部整體月度培訓實施計劃,并在事業部內部網絡上公布。
第九條各部門培訓主管根據事業部《月度培訓計劃表》(附表2)負責其業務范圍內具體培訓項目的實施,制定《培訓項目實施表》(附表4),人力資源部進行監控并協助做好培訓項目的實施。
第十條培訓項目實施前應通過事業部內部網絡發布信息,培訓對象為事業部職能部和二級單位的所有員工,以有效利用培訓資源。員工經過本部門的批準可以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培訓。所需培訓費用由本部門劃轉至培訓組織部門。
第十一條具體培訓項目實施形式包括課堂教學、戶外拓展、讀書與知識分享計劃、培訓沙龍等形式。
第十二條內部講師課酬按照集團人力資源部制定標準執行,外聘講師培訓費用審批流程見操作指引。
第十三條評估培訓效果的方式因培訓項目而異,培訓組織部門須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評估和追蹤,依培訓項目的特點由淺入深分別采用以下三級評估方式:。
1、一級評估:針對學員對課程及學習過程的滿意度進行評估。所有課程都必需進行,培訓主管負責進行問卷調查并形成《培訓總結表》(附表6),在培訓結束后5天內報人力資源部《培訓學員意見調查表》(附表5)。
2、二級評估:針對學員完成課程后的學習成效通過組織考試或實地操作等進行評估,結果匯總后報人力資源部。
3、三級評估:針對學員回到工作崗位后,其行為或工作績效是否因培訓而有預期中的改變進行評估。員工在培訓結束后制定具體的行動計劃和績效改善計劃送直接上司備忘并報本單位培訓主管備案,3個月后員工的直接上司負責作相關的績效評價和指導意見。(《培訓效果跟蹤反饋表》附表7)。
第十四條培訓效果的評估方式必須在培訓項目規劃時說明并切實執行,人力資源部不定期對培訓效果評估進行抽查,對培訓項目沒有進行評估的將采取如下方式的負激勵:。
第十五條事業部本部和二級單位均應建立經理人和員工個人的培訓檔案,記錄員工的培訓情況,以便查詢。
第十六條事業部人力資源開發與培訓主管負責事業部年度培訓費用預算,人力資源部部長審核(財務管理部會審),總經理審批,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二級單位的年度培訓費用預算列入本單位年度費用預算(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會審),單位領導審批,報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十七條員工外出培訓憑已審批《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8)到所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辦理借款手續,外出培訓活動中開支的住宿費、車船費等由所屬部門承擔。員工參加事業部其他部門組織的內部培訓時,培訓費用按人均計算后由本部門支付給培訓項目組織部門。
第十八條培訓講師分為內部講師和外部講師,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集中建立培訓講師檔案供各培訓組織部門調閱使用。
第十九條內部講師由事業部各級經理人和優秀員工構成,各級經理人負有培訓員工的義務和責任,各級經理人在本職工作同授課不相沖突的情況下,必須配合培訓組織部門的工作。講授課時的數量、培訓效果的調查將成為經理人講師和員工講師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講師的課酬按照集團的相關規定予以支付。
第二十條外部講師是通過培訓顧問公司聘請的授課講師,外部培訓講師的課酬根據實際情況和培訓預算確定,通過培訓效果的評估決定是否繼續聘請該講師。
第二十一條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后,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部門人力資源培訓主管處存檔。
第二十二條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事業部人力資源部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有效利用外出培訓成果。
第二十三條凡參加外出培訓人員,均應相應填寫《外出培訓申請表》(附表8),并在培訓結束后填寫《外出培訓訓練報告書》(附表9),在返回后一周內交所屬部門人力資源部培訓主管處,否則進行負激勵100-300元。
第二十四條參加培訓的人員應按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者須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條須由直接上司(至少是科室負責人)簽字。對于無故遲到、早退者負激勵100-150元;曠課者給予負激勵100-500元、擾亂培訓秩序者負激勵50-200元,具體負激勵額度在每次培訓通知中一并通知。事業部人力資源部將不定期地進行抽查。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參考集團《員工教育管理辦法》xx集字(20xx)029號制定,未涉及內容遵照集團《員工教育管理辦法》xx集字(20xx)029號執行。
第二十六條事業部以前頒布的相關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規定的操作流程如有同事業部《分權手冊》(第三版)規定的相關內容沖突的,以本制度為準,《分權手冊》(第三版)相關內容待下次修訂時調整。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及解釋權歸事業部人力資源部,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一
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選聘培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選拔、錄用、調配工作等分項工作,員工、各單位高層管理、中層管理等核心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二
第一條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目標是吸納優秀人才,建立高素質員工隊伍,為公司發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二條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國家有關人事政策,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計劃制定和員工招聘、錄用、考評、晉級等工作。
第三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分為兩類:正式員工和試用期員工。正式員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
第四條公司新聘人員一般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才可聘為正式員工。
第五條綜合公司的發展需要,提出公司招聘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素質優良,無不良記錄;
2、年齡在18——30歲之間,特殊情況不超過35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同行業業一年以前的經驗從優。
第八條招聘流程
1、填表:應聘人員先填寫《應聘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初選:人力資源部負責篩選應聘材料,根據情況電話通知對方面試。
3、筆試和面試:由人力資源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筆試、面試,填寫《應聘人員面試評估分析表》,報總經理審批。
第九條錄用
1、確定錄用名單后,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擬錄用人員。
2、應聘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三日內如不能正式報到,取消其被錄用資格。
第十條報到
1、被錄用人員在三日內到公司報到,報到事項有:
(1)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簽訂試用期協議;
(3)申領辦公用品及其他物品;
(4)接受企業文化、企業理念及相關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
2、新錄用員工根據崗位不同,確定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時間,試用期間按試用期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不滿15天因個人原因離職者不發工資。
第十一條聘用
1、人事部門對試用期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考核,并結合公司《員工考評個人檔案》,提出提前結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之建議,報總經理批示。
2、員工由試用期轉入正式聘用,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人事部備案存檔,享受公司正式員工待遇。
3、公司根據有關規定,確定員工在試用、正式錄用時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福利。
第十二條除試用期員工外其他人員的考核由人事部負責。
第十三條管理干部任免
1、公司員工任免通過聘用制實現,即聘用和解聘。
2、公司員工的任免由總經理決定。
第十四條職級升降
1、公司建立正常職級升降機制。
2、職級升遷總經總經理審定,由人事部行文通告。
第十五條崗位調動
1、為了做到人盡其才,允許員工在公司內部進行崗位調換。
2、員工崗位調換的審核權限:
(1)各崗位調換,由人事部提議,總經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執行。
第十六條解聘、辭退和辭職管理必須嚴格依據國家勞動法規、政策和公司制度執行。
第十七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解聘或辭退: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第十八條員工辭職應提前30日提出申請。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補充。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三
為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編制、修訂,全體員工需遵照執行。
本制度規范了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員定編、招聘、錄用、試用與轉正、內部異動、離職管理。
(一)人員定編
1、每年年末由人力資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經營目標的基礎上,與公司總經理、分公司總經理及各分管副總共同溝通修訂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
2、人力資源部根據溝通后的公司組織架構圖及崗位配置情況編制《人員編制表》,經各分公司總經理、分管副總審核后,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
(二)招聘
1、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員編制情況及實際工作需要編制《年度招聘計劃表》,報行政副總審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人力資源部依據《年度招聘計劃表》開展工作,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2、每月月底前,負責招聘人員根據《年度招聘計劃表》并結合各部門實際人員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計劃表》,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分管副總審批后執行。
3、當各部門的人員需求超出編制時,需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提交《人員擴編申請表》,依次報分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人力資源部經理、行政副總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轉人力資源部實施招聘。
4、人力資源部根據對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相應的招聘渠道,收集應聘人員資料,經初步篩選后,向用人部門推薦。
5、用人部門對人力資源部推薦的候選人進行刷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然后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面試。
6、面試人員來司后先填寫一份《應聘登記表》,填寫完畢后由招聘人員安排相關領導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后,由面試官根據具體面試情況填寫《面試評價表》。
7、候選人面試通過,確定錄用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人員具體入職時間、入職時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并將人員入職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門及相關部門,提醒相關部門做好新員工入職準備工作。
(三)錄用
1、新員工入職時應向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1.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1.2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離職證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張
1.5體檢證明(生產管理人員、車間工人、品控人員提供)
1.6其他相關證書或資料復印件一份
2、新員工入職當天應提供以上所有證件的原件以供查驗,人力資源部應仔細核查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員工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行為屬于嚴重違紀,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關系。
3、新員工入職當天還需要填寫或簽署以下文件:
3.1填寫《員工檔案表》;
3.2簽訂勞動合同;
3.3簽署員工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書(根據需要)。
4、以上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表》,并依據入職表中所列事項帶領新員工辦理其他入職事宜。
5、人力資源部在引導員工入職后,建立員工在公司的人事檔案,更新公司員工花名冊。
6、人力資源部將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規章制度、產品知識以及消防安全知識等。
(四)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加入公司之后,將經過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起始時間自員工入職之日起計算。試用期原則上為3個月,有特殊約定的依據特殊約定。
2、在試用期內,如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有權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勞動者如認為不能適應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公司,解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
3、新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七個工作日內,填寫《新員工轉正申請表》提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依據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對于審批未通過的,由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領導溝通最終處理意見(延長試用期或解除勞動關系),并將最終意見反饋給轉正申請人。
(五)內部異動
通知被調動人員進行工作交接,被調動人員根據《工作移交清單》進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后至新部門報到。
2、員工如因個人原因申請工作調動的,應由員工本人提交書面《工作調動申請表》,被批準調動的員工,根據《工作移交清單》辦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畢后至新部門報到。
3、公司內部異動人員,以每月15日為限,凡15日前(含)調動的,其考勤及工資歸入新部門,15日后調動的,其考勤和工資仍歸在原部門。
(六)離職管理
1、員工因個人原因主動要求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試用期結束后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離職申請表》。
2、《離職申請表》審批后,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工作交接單》,并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門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負責交接的工作人員需認真核對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后方可在《離職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交接手續負最終責任。
3、對于部分崗位,如財務人員、采購人員、倉庫管理員等與公司財、物直接接觸的崗位人員離職時需進行離職審計,具體審計工作由財務部負責,審計無問題的正常離職,審計出現問題的,離職員工需將問題處理完畢后方可離職。
4、員工離職未結算的工資及相關費用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手續時予以確認,并于正常工資或費用發放日發放。
5、員工因各種原因被動離職的,離職程序依據主動離職程序辦理。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歸京味福江蘇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四
第一條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之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告知被保人在規定限期內換保,在換職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6個月內如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通知保證人,解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
五、職務行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會核定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按新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六、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均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之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遷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內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之運費,可依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在準延期內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七、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之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規定給撫恤金。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三十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之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命令停職。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即被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職或解雇,但經偵查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金,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本公司因實際業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八、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之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核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之事業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之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拖延。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播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之事情。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出勤管理應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訂之。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因業務需要加班者,應依加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加班管理辦法另訂之。
九、交接手續。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交接分為:
(一)主管人員交接;
(二)管理人員交接。
第二條稱主管人員者為主管各級單位之人員;稱經管人員者為直接經管財物或事務之人員。
第三條主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單位人員名冊;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三)主管之財務及事務。
第四條經管人員應就下列事項分別造冊辦理移交:
(一)所經管之財物事務;
(二)未辦及未了事項。
第五條一級單位主管主人員交卸時應由公司負責人派員監交,二級單位以下人員交卸時可由該單位主管人員監交。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之交接,如發生爭執應由監交人述明經過,會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擬出處理意見呈報上級主管核定。
第七條所有人員移交應于交卸之日將上述第三條規定之事項移交完畢。
第八條經管人員移交應于交卸日將上述第四條規定之事項移交完畢。
第九條所有人員移交時應由后任會同監交人依移表冊逐項點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內接收完畢,檢齊移交清冊與前任及監交人會簽呈報。
第十條各級人員移交應親自辦理,其如有特別原因,經核準得指定負責人代為辦理交卸時,所有一切責任仍由原移交人負責。
第十一條各級人員過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責令于十天內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請假休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得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節假日:
1.元旦;
2.春節;
3.婦女節(限女性);
4.勞動節;
5.國慶節。
(二)其他經公司決定之休假日;
第二條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一)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14天為限;
(三)婚假(均包括節假日):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四)產假(均包括節假日)。
1.員工生育可請假90天,晚婚產假加15天,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5天;
2.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喪假(包括節假日):
1.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喪亡可請喪假3天;
2.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2天;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之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此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七)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第三條前條各款假期內之薪金照常支給。
第四條第二條各條款假期之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3天內由主管核準,3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3天內由經理核準,3天以上由總監或副總經理核準;
(三)經理級人員由總監以上主管核準。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之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第六條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金,1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七條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時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第十條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金。
第十一條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第十二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在請假單內注明。
第十三條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第十四條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十五條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0天;服務5年以上未滿者給予特別休假14天;服務滿10年者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第十六條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三)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金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補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第十七條員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二)曠工達3天以上者。
第一條本公司于節假日及每天工作時間外所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作;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節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第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的地方。
第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進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發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個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核查,報告表另定。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并呈準。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及年中、年終考核等四種。
(一)試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3個月。試用3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單位主管負責考核。如試用單位認為有必要延長試用時間或改其派他單位試用抑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或主任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員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2.主管人事人員,對于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并提供考核之參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舉行,但經決議認為無必要時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一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單位主管應參考平時考核記錄簿及人事記錄之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報送復審。
第二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條有下列情況不得參加考核:
(一)試用人員;
(二)復職未滿3個月或留職停薪者;
第四條前條不得參加考核人員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員名冊內,但應另附不參加考核人員名冊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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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五
1、上班時間:
門店員工在該時間段內進行倒班,每人每天上班時間不超過8小時,店長,區域經理實行長白班制。
2、公司員工享有法定節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權利,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法定節假日:公司在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假;所有員工都享有以下法定節假日:
元旦(公歷一月一日)1天;
春節(臘月三十、正月初一、初二)3天清明節(清明當日)1天。
勞動節(五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端午節(當日)1天中秋節(中秋節當日)1天。
國慶節(公歷十一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節假日時間安排:
公司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假。若確因工作需要,員工不能在法定節假日當天放假,部門主管或店長可安排在其他時間補休或按勞動法規進行補薪。
4、福利待遇。
(1)公司按照國家規定繳納五險(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在本公司實習結束,領到畢業證后,公司及時繳納五險。
(2)中秋節、春節等重大節日,在實習期間同普通員工一樣享有節日福利。
(3)對員工職業生涯的完善免費進行各個階段的培訓。
公司為員工每月提供3-5次專業知識、銷售技巧等全方位培訓學習的機會;
優秀員工每年至少有一次外出參加培訓的機會。
(4)公司為員工免費提供宿舍。
5、發展空間:
(1)人才理念。
我們堅持德為先的用人理念,每一位立健人都要懂得并遵守基本的.職業準則。
我們堅持公開公平,擇優錄用與良性競爭的原則,為每一位人才提供優秀的職位發展平臺。
我們需要能與立健同舟共濟、善于合作的人我們需要敢于不斷迎接挑戰,勇于創新的人。
(2)發展空間。
店長片區經理儲備店長。
人力資源管理與倉庫管理制度大全(16篇)篇十六
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建立科學規范的干部選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機與活力的用人機制,推進醫院干部隊伍建設,結合我院的實際,特制定干部選拔任用考核管理工作意見。
1.制定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原則、范圍和條件;
2.制定科室領導職務任免年齡規定;
3.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程序:
(1)成立測評考察小組;
(2)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
(3)筆試;
(4)演講答辯;
(5)確定任用人選;
(6)實行公示和試用期制度。
4.對科室領導干部進行述職測評,實行動態管理。每年組織對科室領導干部進行一次民主測評,測評結果作為提拔或是否繼續任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