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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協議書拼音 漳州市房屋租賃協議書篇一
承租方:
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概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15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交納
租金的標準為每年 萬元,先付后租,需提前3各月交納;還需支付人民幣 萬元作為定金。承租方還應承擔水電費、維修費、財產保險費及相關的管理費。
第四條 房屋維護
承租方確保房屋整體結構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年進行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需報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或增設他物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在本合同終止后,出租方所進行的固定裝修不能拆除,應無償轉讓給出租方。所租賃的房屋必須每年參加財產保險。
第五條 變更事項
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出租方出賣房屋,須在1個月前通知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約行為: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個3個月的。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 元。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如一方提前終止本合同,應對方支付合同租金總額(即人民幣 萬元)的30%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第九條 補充規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書面的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二份。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協議書拼音 漳州市房屋租賃協議書篇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xxx市xx路xx號;位于第xx層。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x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xxx元整。租金按結算,由乙方于每月第三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1(月)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乙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關于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甲方則優先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計達2個月;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條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有關房屋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1頁,一式1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