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一
判斷降薪是否屬于變更勞動合同,可以從以下兩個要素來判斷:
第一,單位在招聘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已經在與勞動者事先說明了日后會有調薪的可能的。
第二,用人單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體系作支持。
如果用人單位能同時具備以上條件,便可按照自己的制度規定調整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涉及變更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不具備上述條件調整勞動者勞動報酬,則應當依法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程序。
因為在《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中,已將勞動報酬列入勞動合同必備條款,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如果用人單位需要調薪,就必須對勞動合同必備條款進行依法變更,否則就屬于違法變更,要支付經濟補償。
可見,依法“降薪”的關鍵在于能否準確判定勞動合同的變更行為:
1.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定變更程序執行;
2.不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按照相應的規章制度和事先約定執行。
單位如果隨意“降薪”,用人單位同樣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公司無法出具經濟困難的證明,未按法定程序降低勞動者工資收入,就會被判定違反法律規定,承擔勞動法律責任,最終仍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二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三
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自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內,是開始計算兩倍工資的。所以有的用人單位可能會與勞動者被簽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補簽的時侯,如果把之前未簽期間的勞動合同時間也簽訂進去的話,就不用再支付未簽合同的雙倍工資的。另外,如果員工主動放棄了獲得兩倍工資的權利,用人單位再經過公示后就可以不用支付雙倍工資了。
1、簽訂《勞動合同》前,公司要全面審查員工法律主體資格(是否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是否身體健康,是否達到法定就業年齡,是否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存在勞動事實或已簽合同,盡可能提供由上單位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一個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確認一個勞動關系),違法犯罪記錄,存在競業限制和競業禁止,學歷、資格、工作經驗是否屬實等),了解員工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員工應當如實說明。簽訂合同前,公司將如實履行告知義務:告知員工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員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簽合同前員工需準備: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在1份復印件內注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虛假,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字樣。原件驗證用后退還。
2、公司與員工(下稱雙方)在簽訂合同前,應認真閱讀合同內容。雙方的情況如實填寫,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依據。計劃:員工看閱,協商溝通時間: 年 月 日前;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前全部簽訂完畢。
3、合同期限:
(1)入職超過3年的,簽6年固定期合同,試用期6個月。
(2)入職不滿3年的,從入職日期算起簽3年固定期合同,試用期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規定: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崗位和工作時間:按公司規定。
5、合同工資:公司將據實際情況和個稅避稅等方案,按合同工作時間等內容重新擬定勞動報酬分配,將按崗位和相關規定設置基本工資(保底)并拆分成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等多個部分,并重做工資條格式,但各實際崗位內部薪酬仍延續前期數值保持不變,每月領取工資時簽2份工資條(市場慣例之一)。
6、社會保險:按規定。
7、面簽勞動合同先管理人員后普工,最后統一加蓋公司公章+法人簽字,涉及多頁的,需加蓋騎縫章。員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加按手印,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給員工自行保管,并簽收《勞動合同簽收備案表》;另一份公司歸檔。解除合同前,公司書面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終止合同后,公司開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給員工。
8、新員工入職勞動合同的簽訂:入職前提供入職體檢報告,轉正前簽訂合同,試用人員是否勝任本崗位需在轉正前核定。試用期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各項權利和義務受法律保障,否則追究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責任。
9、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如臨時工等)訂立口頭協議,報人事部備案,不訂書面合同。也可訂立書面合同
10、健康體檢:簽訂前最好組織全體人員健康體檢,預防各類公司保險風險。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含保密費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五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雙方:
甲方:(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雙方于月訂的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年)的勞動合
同。乙方工資發放至 年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
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
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 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 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書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試用期勞動合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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