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我最喜歡吃的字篇一
我喜歡小白兔,因為它有一身雪白雪白的毛,耳朵長長的,眼睛紅紅得像兩顆紅寶石,它還有三瓣嘴,尾巴短短的,可愛極了。我知道小兔子喜歡吃胡蘿卜,它睡覺的時候用爪子當作枕頭。有一次我喂它吃胡蘿卜的時候,它從籠子里跳出來,我就想把它放回籠子里,但是它就是不回。后來我想了個辦法,我把胡蘿卜放進盆子里,結果它就自己跑進盆子里,我引兔進籠的絕技厲害吧!
小白兔真有趣,我喜歡這只小白兔。
小白兔也很喜歡我,因為我每一次都給它最愛吃的的東西,有時候它老是粘著我,我感覺我好像是它最疼愛的媽媽。
我知道,小白兔很想念它的媽媽,但是我會把它照顧得很好。
我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我們一定要好好地保護動物,小朋友知道了嗎?
我最喜歡吃的字篇二
我看過許多的書,每一本書都有著不同的深刻意義,如:《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里面有不畏艱難的保爾;《裝在口袋里的爸爸》中楊歌的爸爸就算無法找回變回正常的方法,就算一直沒有成功,但也沒有失去信心……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每天進步一點點》。
這本書里有著大量的名言,如:蕭伯納所說的“人生的真正歡樂是致力于一個自己認為是偉大的目標。”還有高爾基所說“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長而又最短,最平凡又最珍貴,最容易被忽視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時間。”這些名言讓我的生活歡樂而又充實,我一直不肯放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讓我記憶深刻。
這本書告訴我們:成功,是每一個人的夢想,但成功又不能一蹴而就。“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有些人的一生之所以平庸或者貧窮,并不在于他缺少希望和夢想,而在于他總是淺嘗輒止,半途而廢。只要你腳踏實地做好準備,每天進步一點點,日積月累,總有一天成功的光芒會照耀你的一生。
上帝對于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不會偏愛任何一個人,只要自己足夠的努力一定會成功,但是獲得好的結果也不要驕傲。謙虛使人進步,而驕傲卻會使人退步。
這本書使我明白了堅持一定能夠成功,不灰心,不喪氣,讓成功和自己一點點接近。
我最喜歡吃的字篇三
要說我喜愛的書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愛的要數《淘氣包馬小跳》了。因為每當我生氣時,看看這本書就會情不自禁的笑起來。
這本書寫了廢話大王毛超、貪吃鬼唐飛、快步力大的張達和淘氣包馬小跳四個調皮蛋在一起發生的所有事情。
他們雖然調皮,但有時候也非常乖巧、善良、樂于助人,而且他們很精誠團結。
記得有一次,在天橋上,他們發現賣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時,當問到小妹妹為什么沒上學時,她東張西望、說起話來吞吞吐吐。聰明的丁文濤發現了異常情況,于是他們采取分組——盯梢——報警等各種辦法,最終把那個壞人繩之以法,把小妹妹從魔爪中解救出來。
在他們新校長的車子沒油時,還是他們把她的車子推到了加油站。他們雖然遲到了,但還是很開心,因為他們又做了一件好事。
他們為了幫同學的爸爸找撞傷他的人,但萬萬沒有想到那個肇事者真竟是熱心幫助他們破解線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們料想不到的。
從看了這本書,我知道了原來淘氣包這些人并不是我們想象的那么壞,只要你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他們擁有一顆樂于助人善良的心。
我最喜歡吃的字篇四
我最喜歡的一部書是《西游記》。
我喜歡書中的孫悟空。他神通廣大,一個跟頭就翻十萬八千里。它不怕困難,不惜一切代價保護他的師傅。有一次,孫悟空偷吃了鎮元大仙的人參果,還把人參樹推到了,鎮元大仙一怒之下把唐僧師徒四人給綁了起來。拿著鞭子要打唐僧,孫悟空連忙說:“偷吃果子,把樹推到,都是俺老孫干的,不關我師傅的事,要打就打俺吧。”他情愿替師傅挨打。可唐僧肉眼凡胎,還好誤會他,經常因他打死了妖精而念緊箍咒。孫悟空從來沒記恨過他師傅,從一而終地保護唐僧。
我也喜歡書中的唐僧,他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沙僧去河邊取水,八戒去化齋,唐僧坐在地上念佛,突然一只螞蟻爬到了他手上,唐僧看見了,就輕輕地拿起螞蟻放在了地上,還為螞蟻念經祈禱。唐僧實在是太善良了。
我喜歡沙和尚。它是一個老實人,他總是挑著擔子,在后面搖搖擺擺地走。沙河尚經常說這樣幾句話:師傅,大師兄說得對;大師兄,二師兄說得對;二師兄,大師兄說得對……沙和尚憨厚老實,就像一個傳話員。
我也很喜歡豬八戒。他胖乎乎的,很可愛。他顧家,在高老莊的時候,耙地、澆水、種菜。他對師傅也很忠心耿耿,在大師兄不在的時候,他也主動擔負起保護師傅的重任。
這些人物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所以我喜歡這部書。
我最喜歡吃的字篇五
書,清樸淡雅,和毛筆一起可以說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經高爾基說過一句名言“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就是平平常常的書包改變了古都的貧窮,而讓古都金碧輝煌,人口眾多。
如果你問我最喜歡的書是什么?我一定會用堅定的口氣說道“《絕境狼王》”這四個大字。
《絕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國女作家凱瑟琳。拉絲基的著作,故事講了一頭小狼,在絕境中成長為一代狼王的故事。
書有千百萬種可是我為什么喜歡這本書呢?那是因為它從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級,又從狼的情感到狼的戰爭,從狼的習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現得淋漓盡致,深沉的母愛,堅定的信念,溫暖的友情,還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與伙伴們不屈不饒的冒險經歷都被描寫得細膩真切。
書有百千萬種,最喜歡的書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對每本書都細細品味的話,就是是爛的書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我最喜歡吃的字篇六
要說最喜歡的一本書,那就是《昆蟲記》了。這本書是世界名著,圖畫精彩,文字優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我在老師推薦的書目中看見了這本書。作為一個昆蟲愛好者,我最喜歡昆蟲了,所以便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它。等買回來之后,我發現這真是一本好書。
書中有很多優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這美妙的日子里,昆蟲朝圣者們都跑來參加這“聚餐會”,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飲一口自然的純釀;一只長著黑色眼圈的單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們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著好看的芭蕾舞。讀到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單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這兩句話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蟲比喻成人類,它們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們彼此間親密地接觸,傾聽大自然那屬于它們的美妙的聲音。
現在,我更喜歡昆蟲了!
接著,我輕輕地翻動著書頁,不知不覺,我翻到了《優雅的殺手——螳螂》。書上把它們比喻成兇殘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發現螳螂也沒有那么壞。雄性螳螂甚至為了繁殖而犧牲生命,這是一般動物所做不到的。原來,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營養不夠,所以要吃掉雄性來補充營養。看到這,我希望自己長大后能夠成為一名科學家,幫助它們解決這一殘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劇毒。它的毒足以殺死堅硬的圣甲蟲,就連一只小倉鼠都性命難保。最令我震驚的是,它竟然能殺死強壯的大黃蜂和胡蜂,而且是百發百中。胡蜂可是速度專家,就連跳蛛也拿它沒辦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來,真是不可思議。
讀了這本書之后,我懂得了昆蟲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蟲要注意,千萬不要被它們的外表所迷惑。
《昆蟲記》真的是一部好書,它能夠陪伴我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