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內部審計工作方案如何寫一
內部審計實施細則(暫行)
第一章
內部審計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下屬公司的管理和監督,保障公司規范運作,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內部審計具體準則》以及《公司內部審計制度》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能:
1、內部審計機構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審計法規及國家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及時修訂公司內部審計規章制度;
2、內部審計機構應按照《職業道德準則》和《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的要求,通過實施一系列審查和評價活動,向董事會和管理層提供分析、評價、建議及防范措施等資料,促進公司改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治理,為實現公司目標服務。
3、內部審計機構應根據公司年度計劃和公司發展需要,確定年度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經審計委員會核準,董事長批準后實施。在年底結束后應當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遞交年度內部審計工作報告。
在制定審計計劃時,應征求董事會、管理層的意見,根據風險大小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和先后次序,以保證有效性。
應考慮的風險包括:
(1)不良的財務或業務狀況;
(2)違背公司政策、計劃、程序或法律法規的行為;
(3)財產損毀;
(4)浪費或低效;
(5)未實現事先確立的目標。
4、內部審計機構在實施項目審計時,發現被審計對象和個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第一時間向董事長、總經理報告。
第三條 公司內部審計分類
1、公司范圍的內部審計主要包括三大類:例行審計、離任審計、專項審計。
2、例行審計是指,內部審計機構每年年末編制下一年度審計計劃,報經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核,報董事長批準,通報公司、各相關下屬部門及子公司,作為一項年度常規性的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機構依據經批準的年度審計計劃,結合公司經營實際,自行安排審計日程,報董事長、總經理備案,并在實際審計前3個工作日向相關被審計單位下發審計通知書,要求被審計單位作好前期準備工作。例行審計主要包括經營計劃實際執行情況、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情況。
3、離任審計是指,公司對各下屬部門、下屬子公司第一責任人、或公司或下屬部門、下屬子公司第一責任人建議的其他主要經營成員的離任審計,以及在其辭職或公司范圍內的崗位調整時所作的職務任職期內的工作評價。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公司人事變動文件或下屬部門、下屬子公司第一責任人的書面建議,安排離任審計的具體計劃,報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專項審計是指,公司或有關子公司依據在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判斷大小,這種風險判斷,包括內部控制風險和外部經營環境風險的判斷,提出需要在公司范圍內處于相對獨立的第三方---內部審計機構---進行評價。專項審計的內容依風險判斷的大小和內容而變化,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項目或項目公司清算審計、收購兼并前對目標公司的審計、基建項目預決算執行情況、專項查錯舞弊、內部規章制度控制環節的建設和執行情況等。
第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公司、下屬部門、下屬公司進行審計監督的主要內容:
1、公司、下屬部門及下屬公司執行國家財經法紀、法規的情況;
2、公司、下屬部門及下屬公司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評估;
3、對公司、下屬部門及下屬公司的財務收支計劃和經費的預算、信貸計劃和經濟合同的執行以及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4、對公司、下屬部門及下屬公司資金、財產的完整安全進行監督審計;
5、對公司、下屬部門及下屬公司基建工程項目概(預)算的執行、建設成本的真實性和經濟效益進行審計。并按照“先審計后結算”的原則對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合同執行情況、工程項目預、決算進行內部審計監督;
6、公司、下屬部門及下屬公司各類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性進展情況;
7、下屬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實現及經濟效益審計;
8、下屬部門、下屬公司主要負責人離任、離職的經濟責任審計;
9、對嚴重違反財經紀律,侵占國家、公司資產,嚴重損失浪費等損害國家、公司利益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10、貫徹執行有關審計法規和規定,制定或參與研究本公司及所屬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
11、本著公開、公平、公允的三公原則對公司的關聯交易真實性進行審計監督;
12、對公司財務預算執行情況結果進行審計。對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時間在7月中旬至8月上旬結束;
13、監督公司年終財產盤點工作,檢查帳物、帳帳是否相符,有無存在帳外資產,潛虧掛帳等問題;
14、公司領導、董事會交辦其他事項。
第五條 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在公司董事會領導下主管全公司范圍的內部審計工作,履行審計法和公司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審計人員必須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資格、工作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必須不斷地深化了解、熟悉國家相關法規政策和公司的經營管理規章制度和計劃。
第七條 審計人員必須遵守職業道德準則,廉潔自律,忠于職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保證審計工作質量。
第八條 審計人員必須嚴格按法律、公司制度辦事,保守被審計單位的商業秘密。泄露機密,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公司給予相應處罰。
第九條 內部審計機構在進行審計監督時,被審計單位應當按照內部審計機構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內部審計機構提供與審計項目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第十條 內部審計機構有資格獲取下列文件、資料:
1、公司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年度公司和各部門預算;
2、公司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的季報、年報,各部門匯總編制的決算草案;
3、經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下屬承包部門年度經濟責任書、下屬公司年度經營目標責任等;
4、經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對外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計劃、合作協議等;
5、經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批準的關聯交易協議;
6、公司和下屬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綜合性經營情況簡報、快報、統計報表等;
7、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內部審計機構有權檢查被審計單位的各種財務資料。有權檢查被審計單位正確運用電子計算機管理財務收支的財務會計核算系統。
第十二條 內部審計機構就審計事項的有關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時,有權索取相關的證明材料。有權查詢被審計單位在金融機構的各項存貸款,并取得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內部審計機構有依據懷疑被審計單位發生了轉移、隱藏、篡改、毀棄會計資料的情況,可以采取取證措施;必要時,經公司董事長批準,有權暫時封存被審計單位的有關財務收支帳冊。
第十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監督時,發現被審計單位違反公司規定挪用、濫用或非法使用公司資金的,應立即建議公司領導采取保障資金安全的相應措施。
第十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有就審計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和異常情況向公司董事會如實反映、匯報的責任。
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有關規定,按照公司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年度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第十七條 經公司董事會授權,內部審計機構實施審計前,可以直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或電話、傳真送達審計通知,也可以事先不下發審計通知而直接實施審計。
第十八條 對公司下屬部門或下屬公司由于主要負責人變更、離任等原因應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安排審計。第十九條 對公司有關部門或下屬公司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專項審計的,由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
第二十條 對書信、電話、傳真、面談等方式,向公司內部審計機構提供公司、下屬部門及下屬公司發生的違法、違紀、瀆職、失職等有關情況,內部審計機構有責任將相關情況向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直接匯報,經公司董事會或董事長批準后,成立專項小組進行審計,如有必要可與公司其他職能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 內部審計機構實施審計時,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事前組織項目審計小組;
2、在審計中必須做好審計工作底稿,記錄審計過程,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作出詳細、準確的記錄,并注明資料來源,并應有相關人員的簽名蓋章。
3、收集、取得能夠證明審計事項的原始資料、有關文件和實物等;不能或者不宜取得原始資料、有關文件和實物的,可以采取復制、影印等方法取得證明材料。
4、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會議和談話內容作出記錄,或者根據審計工作需要,要求提供會議記錄材料。
第二十二條 審計人員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取得的證明材料,提供者應當簽名或蓋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簽名或蓋章的,審計人員應當注明原因。
第二十三條 每項審計工作結束,內部審計機構最遲不得超過兩個星期作出審計報告。審計終結后,內部審計機構對正常的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出具審計報告書,由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簽發。對存在違反國家、公司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等行為的重要事項應將審計報告和被審計單位書面意見遞交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定。必要時由董事會審議。需要給予處理、處罰的,出具審計處理建議書,上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或董事會處理。
第二十四條 項目審計小組編制審計報告,應當征求被審計部門或子公司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接到審計報告(意見稿)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反饋意見;自接到審計報告(意見稿)五個工作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審查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意見稿)的意見,進一步核實情況,根據所核實的情況對審計報告作必要的修改,并將審計報告、意見和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一并報送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任。
第二十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依照國家或公司有關法律、規定,對有違反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的財務收支等行為的被審計單位,經公司董事長或董事會批準后,下發審計處理決定書。
第二十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作出審計處理決定書后,送達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書需要有關部門協助執行的,相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配合。
第二十七條 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審計決定;被審計單位或協助執行的有關部門原則上應當在審計決定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書面報告內部審計機構。
第二十八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下發的審計報告的執行情況進行落實、復查。第二十九條 被審計單位對下達的審計決定有異議的,可用書面形式詳細說明理由向公司內部審計機構或董事長提出申訴,經核實有必要,并經公司董事長批準后,可由內部審計機構重新安排一次審計;申訴期間,原審計決定照常執行。
申請復審應當:
1、對審計報告中認定事實有異議的,應提供相應的事實依據;
2、對審計結論和決定有異議的,應提供相應的事實依據;
3、對審計小組工作有意見的,應提供相應的事實依據。
第三十條 內部審計機構對辦理的審計事項、調查事項,應當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審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被審計單位違反審計法和公司審計制度的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資料的,或拒絕、阻撓檢查的,由內部審計機構報請公司董事長或董事會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或對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報請公司董事長或董事會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十二條 對被審計單位發生重大違法亂紀行為,構成犯罪的,將交由國家執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對阻撓、破壞審計人員行使職權的,打擊報復檢舉人和審計人員的以及拒不執行審計決定,甚至誣告、陷害他人的都應對直接責任者給予必要的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機關懲處。
第三十四條 對忠于職守秉公辦事,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有突出貢獻的審計人員和對揭發檢舉違反財經紀律、抵制不正之風的有功人員,公司將給予表揚或獎勵。
第二章 內部審計流程
第三十五條 選擇被審計對象
被審計對象可以是在公司組織內部的某個部門或子公司,或經營活動、方案,也可以是一個獨立的過程、活動或條件。
內部審計機構對下屬有關部門、子公司其經營活動、方案等分析,以內控風險評價為基礎,判斷風險的大小,規劃年度內部審計計劃,呈交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核并經董事長批準后,以文件形式通知各有關被審計者,作為年度例行審計。具體審計時間和人員的安排由內部審計機構依據年度審計計劃,對時勢、風險的了解和判斷后決定。內部審計機構基于日常了解到的異常情況,或進行例行審計時發現的關聯單位的異常情況,可向董事長建議臨時審計。
基于經理層和董事會的判斷,發現急需關注和處理的問題,可作為年度審計計劃外的審計任務,由經理層、董事會決定是否中斷某項年度審計計劃,或增加或修改年度審計計劃內容;
被審計者也可以自行提出審計的要求。第三十六條 制定內部審計計劃
制定內部審計計劃包括:1)初步確定審計目標和審計范圍;2)研究背景信息;3)成立審計小組;4)初步聯系被審計者及其他有關當事人;5)制定初步審計方案;6)計劃審計報告;7)取得對審計方案的批準。
(1)初步確定審計目標和審計范圍
審計目標可以分:1)內部控制的完整及有效性;2)經濟效益;3)離任審計;4)查錯防弊;5)其他目標。
審計范圍的大小與所要求的審查深度有關,審計目標和審計范圍可能會在審計過程中根據客觀情況需要而不斷發生變化,但它是成立審計小組和初步了解被審計者有關情況的基礎。
(2)成立審計小組
審計小組的具體組成,依審計項目的規模和性質而定,但必須明確審計項目的現場負責人。
(3)初步聯系被審計者及其他有關當事人
在開展審計之前,內部審計機構應向被審計者下達審計通知書,并與其就有關的審計事項進行交流,如審計的目的和范圍、人員組成、時間安排、被審計者的準備工作等。與被審計者的聯系,需擬定一份備忘錄,作為審計工作底稿之一。
(4)制定初步審計方案
審計方案包括以下內容: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過程中必須特別加以關注的事項、審計程序、擬收集的審計證據、內部審計小組分工及審計時間的安排等。
(5)計劃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是向被審計者和有關部門反映審計結果的文件,在審計的初期,應考慮審計報告涵蓋的主要內容如何編制、何時報送以及向誰報送。
(6)取得對審計方案的批準
在審計工作實施前,應由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對審計方案進行審核批準,重大內審方案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七條 進入審計
1、開始審計工作
召開審計會議,向被審計者介紹擬展開的審計工作,協調審計工作與被審計者的經營活動,并取得被審計單位協助人員的名單。
2、實地觀察
通過實地觀察,對被審計者經營活動的性質、工作氣氛、工作流程、實物資產、部門之間的關系等取得一個初步的了解,并有機會與被審計者的員工進行接觸。
3、研究資料
內部審計小組需要研究的資料包括組織結構圖、有關法律規定、陳述組織目標的文件、工作說明書、組織內部經營管理性文件、重要的經營活動文件、財務報表等資料,并確定這些文件是否存在、如何組織、是否有序存放、妥善保管等。
4、書面描述
對被審計者的情況的書面描述,是永久性審計檔案的組成部分。內部審計小組需要充分了解被審計者的情況,以便有效地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適當性。對信息系統和經營活動的書面描述包括:文字敘述、流程圖、反映經營政策、競爭對手情況和被審計者經營外部環境的文件和資料。
5、分析性審計程序
實施分析程序是初步調查的一個組成部分。分析程序,能夠對各種財務和經營報表數據進行分析比較,包括:實際和預算的比較,多期數據的趨勢分析,賬戶間關系分析,財務和生產經營指標與前期指標、行業指標的分析比較等。
分析程序有助于內部審計小組更好地理解被審計者的情況,有助于計劃適當的審計程序,如發現異常而引起更詳細地關注,提供明確的證據來證明經營和財務數據是否合理,證實風險高的和需要多花費時間和精力的審計領域。
第三十八條 描述、評價內部控制制度
1、描述內部控制,可以通過流程圖、內部控制問卷和文字描述等方式來描述內部控制。非首次審計,在描述內部控制時,可以參考或修改審計檔案中的相應文件來進行;
2、評價內部控制,經過對內部控制系統的有關文件、過程記錄、執行情況的檢查后,對被審者系統的內部控制情況作出初步的評價,就控制目標和控制風險、內部控制系統的質量等問題作出評價;
第三十九條 提出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
了解和檢查被審計者的運行(工作)狀況和有關經營活動后,內部審計小組應該對其內部控制系統作出一些有價值的評價,而且能夠重估風險并對內部控制系統的完善提出有益的建議。
在結束了對被審計者的研究和評價后,內部審計小組應提出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審計發現應包括內部審計時所發現的問題、評價這些問題的標準、實際和評價標準的差異所造成的影響(風險)、以及差異所產生的原因。
第四十條 審計報告
審計所做的一切審計工作最終反映在審計報告中,并且是唯一能反映內部審計工作能力和效果的正式文件。
審計報告要說明審計目標、審計范圍、總體審計程度、審計發現和審計建議,并由執行審計的內部審計小組組長簽字。內部審計人員將已征求過被審計單位意見的審計報告(被審計單位有異議的,應在接到審計報告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不提出的,視為無異議),連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書面意見一并提交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審定,審計報告由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簽發。如有重要事項應將審計報告和被審計單位書面意見遞交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定。必要時由董事會審議。經董事長批準后,形成《內部審計決定書》并作出對被審計單位作出整改的決定。《內部審計決定書》自送達被審計單位之日起生效,被審計單位必須執行。
審計報告按以上規定確定后,報送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發送被審計對象及相關人員。
第四十一條 后續審計
后續審計采取以下三種方式:
1)被審計對象的分管領導與被審計對象進行協商,決定是否、何時、怎樣糾正正式審計報告中的審計建議;
2)被審計對象按照決定采取措施;
3)在報送審計報告后的一段合理時間,內部審計小組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復查,看其是否采取了合適的糾正行動并取得了理想的效果,如果未采取糾正行動,應當確定是否是被審計對象有關第一責任人或部門的責任,并予以報告。
第三章 內部審計人員行為準則、職業道德規范
第四十二條 內部審計機構工作人員行為準則:
1、應當持續地保持和提高正直、誠實、勤奮的職業道德和工作態度,并負責地完成任務;
2、應當持續地保持謹慎的態度,以客觀事實和證據為依據,避免個人偏見和他人可能的妨礙影響;
3、應當持續地保持和提高職業必要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4、應當持續、有計劃地收集、整理、研究已計劃和潛在審計目標的各項資料,分析其內部控制風險;
5、應當在部門內部保持和發展團結、交流、互相學習融洽的團隊關系;
6、非經批準或授權,不得披露、散布和傳播在審計過程中獲悉的任何保密信息;
7、不得接受被審計部門或公司的現金和物品饋贈;
8、審計期間,尤其在審計作業過程中,嚴禁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飲酒或娛樂活動;
第四十三條 公司內部審計職能是建立在公司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目標治理的基礎上,規范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和審計作業流程標準,在制度框架方面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獨立、客觀地正常開展,而內部審計職業道德規范,有助于規范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工作的行為準則。
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一、正直
內部審計人員的正直,將建立起信用,從而為其判斷的可靠性提供基礎。1 應當誠實、勤勉并負責地完成工作; 應當按照法律、公司規定和職業要求,遵守法律和作出相應的披露; 3 不得參與非法活動,或參加有損于公司和內部審計職業榮譽的行為; 4 應當遵守并積極貢獻于公司內部審計職業的合法道德目標。
二、客觀
在收集、評價和溝通有關被審計的活動或過程的信息中,內部審計人員應表現其最大的職業客觀性。在其作出判斷的過程中,不受其個人喜好或他人的不適當影響,對所相關的審計目標作出公正的評價。不應參與可能妨礙或被認為妨礙其審計公正評價的活動或關系; 2 應當保持廉潔,不接受可能妨礙或被認為妨礙其審計職業判斷的任何經濟利益; 應當揭示所有與審計目標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果不揭示,則可能歪曲對所審計活動的報告;
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并合理使用職業判斷。
三、保密
內部審計人員在未得到批準或授權下,不得披露所被審對象的所有信息,這種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審計報告范圍外的人員和部門。
應當謹慎利用和保護在其職責中所獲取的信息; 不應當為個人目的,或以任何有悖于法律和公司規定的目的而利用信息; 3 在離開公司后的二年內不得披露其職責中所獲取的信息,除非得到授權。
四、適任能力
內部審計人員在工作中應使用在內部審計業務中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和經驗。應當只從事其具備必要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的職能活動,必要時可報經批準聘請有關專家協助; 應當根據公司規定的內部審計操作流程完成審計工作; 應當持續地提高職業熟練程度、效率和質量,應當持續地加強就個人的學習和培訓; 應具有較高的人際交往技能,妥善處理好與組織內外相關機構和人士的關系。
第四章 審計證據和工作底稿
第四十四條 審計證據,是指內部審計人員為實現審計目標,在審計業務過程中獲取的用以說明審計事項真相,形成審計結論的證據材料。
第四十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判斷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應當考慮下列主要因素:
1、內部審計目標;
2、具體審計項目的重要程度;
3、審計過程中是否發現錯誤或舞弊;
4、審計證據的類型與獲取途徑。
5、審計人員及其業務助理人員的專業判斷;
第四十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應當在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后,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
第四十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采用下列方法獲取審計證據:
1、檢查:檢查是內部審計人員對經營管理、會計記錄以及其他書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審閱與復核。
2、監盤:監盤是內部審計人員現場監督被審對象各種實物資產及現金、有價證券等的盤點,并進行適當的抽查。
內部審計人員監盤實物資產時,應對其質量及所有權予以關注。
3、觀察:觀察是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者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務活動及其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等所進行的實地察看。
4、查詢及函證:查詢是內部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的書面或口頭詢問。函證是內部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者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
審計人員如果不能通過函證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應實施替代審計程序。
5、計算:計算是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者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中的數據所進行的驗算或另行計算。
6、分析性復核:分析性復核是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者重要的比率或趨勢進行的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
對于異常變動項目,內部審計人員應重新考慮其所采用的審計程序是否恰當。必要時,應當追加適當的審計程序。
內部審計人員在獲取審計證據時,可以同時采用上述方法。
第四十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收集、運用審計證據時,應當考慮審計證據相互印證、來源的可靠性程度。對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內部控制的評價,是一項重要的前提工作。
第四十九條 獲取審計證據時,審計人員應當考慮以下主要事項:
1、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
2、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
3、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在所審計期間是否一貫得到遵循;
4、經營管理是否按照經批準的內部管理制度執行;
5、經營管理過程是否被充分、正確的記錄和保存;
6、經濟業務的發生是否與被審計對象有關;
7、是否有未入賬的資產、負債或其他交易事項;
8、收入與費用是否歸屬當期,并相互配比。
第五十條 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對象或者有關人員有異議的審計證據,應當進行核實。對確有錯誤和偏差的,應當重新取證。第五十一條 內部審計人員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尚有疑慮的重要事項,應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或直接向董事會報告,并進一步獲取審計證據,以證實或消除疑慮。如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仍不能獲取所需審計證據,或無法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應在審計報告中予以反映。
第五十二條 審計證據經過判斷、鑒定、整理后,應由審計人員將所獲取的審計證據的名稱、內容、來源、時間等在審計工作底稿中予以清晰、完整地記錄,并作為相應的審計工作底稿。
第五十三條 根據國家《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機構必須按規定做好工作底稿的編制和使用。審計工作底稿,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形成的工作記錄,是聯系審計證據和審計結論的橋梁。
第五十四條 審計工作底稿應內容完整、記錄清晰、結論明確,客觀反映項目審計計劃與審計方案的制定及實施情況,并包括與形成審計結論和建議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
第五十五條 審計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以下記錄:
1、審計計劃階段:內部審計通知書、項目審計計劃、審計方案及其修改、完善審計記錄;
2、審計程序執行過程和結果的記錄;
3、獲取的各種類型審計證據的記錄;
4、其他與審計事項有關的記錄。
第五十六條 審計工作底稿應載明以下事項:
1、審計單位名稱;
2、審計項目名稱;
3、審計事項時間或期間;
4、審計程序的執行過程和執行結果記錄;
5、審計標識及其說明;
6、索引號及頁次;
7、復核者姓名及其復核日期和復核意見;
8、審計結論;
9、編制者姓名及日期。
第五十七條 審計工作底稿歸公司所有,由內部審計機構定期轉公司檔案室保管。
第五十八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如果內部審計機構以外的組織或個人要求查閱工作底稿,必須由公司董事長批準。
第五章 內部審計檔案管理
第五十九條 公司內部審計檔案,是指公司內部審計機構在執行內部審計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公司領導批示、內部審計通知書、審計工作計劃、審計工作底稿、文件、合同、電報、信函、憑證等原件。
第六十條 內部審計項目完成后,所有內部審計資料應按規定進行立卷。立卷工作實行誰主審誰負責立卷的原則,建立立卷歸檔工作責任制。原則上一個審計項目立一卷。
第六十一條 內部審計資料裝訂后,由項目負責人立即轉公司檔案室歸檔。歸檔時,按規定辦理檔案交接手續,移交清單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應存檔備查。
檔案保管應當保持原卷封裝,無特殊情況不允許拆封。
第六十二條 借閱公司內部審計檔案,內部審計人員須經內審機構負責人批準,其他人員須經公司董事長批準。
第六十三條 根據特點內部審計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性保管和定期保管,其中,定期保管期限為10年。
第六十四條 公司內部審計檔案實行封閉管理,對于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業秘密進行保密。如發生泄密,公司將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修訂,并負責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四屆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即日起執行。2006年1月4日頒布的《內部審計工作條例》同時作廢。
杭州汽輪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7年9 月14日
關于內部審計工作方案如何寫二
當今的社會、經濟都在日新月異地發展,知識更新速度飛快,給內部審計也賦予了新定義:“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改進組織的運作,它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管理的有效性,幫助組織實現目標”。那么,作為一名財務人員,為了更好地開展和配合實施審計工作,必須與時俱進,把好脈搏,緊跟節奏,求新求變,適時地調整工作的中心與重點,才能更好地為管理決策者服務。下面是本人學習《內部審計條例》的幾點粗淺的體會與建議。
一、加大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的力度,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要有機的結合
事后審計只能查錯糾錯,不能防患于未然,且事后改正費時費力,同時對不可避免的損失也無能為力。只有將審計關口前移,發揮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的時效性、詳細準確性、同步性優點,防微杜漸,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對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執行會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應繼續擴大事前審計與事中審計工作范圍及深度,并將事前審計、事中審計和事后審計有機的結合起來,全過程、全方
位參與到財務管理中去,形成有效的預警、預報系統,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力爭將管理中的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運轉提供保障。
二、發揮內部審計的“天時、地利、人和”優勢,突出服務職能,做好決策者的“內參”
“天時”是指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內部審計直接受管理者領導,獨立于被審計對象,不受其它部門的干擾和限制,從而可以有效地行使審計職權,保證了審計結論的客觀、公正、真實。“地利”是指財務人員身處財務管理的角色,長期立足于具體崗位,熟悉業務,工作時間、范圍不受限制,可根據單位內部管理的需要隨時隨地開展工作,比外部審計更深入、更徹底,可清除外部審計容易遺留的“死角”和“盲區”。“人和”是指內部審計的內向性。
三、將財務收支審計向管理審計延伸
義務教育經費撥款以來,內部管理不斷完善,經濟違規現象逐步減少,同時會計資料、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基本得到保證,如果再單純去揭露違紀違規問題,片面強調監督職能,管理中的差錯漏洞難以從賬面反映,將會大大削弱審計的服務職能,必須及時將財務收支審計向管理審計延伸,來彌補這些不足。
審計工作若要達到提高管理水平目標,必須將管理審計作為今后的核心和發展方向,管理審計立足點高,定位在“管理、
效益”四個字上,它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親身經歷財務的運轉環節,通過對內部控制狀況的調查分析,提出改進管理的建議,促進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有序正常開展。
四、加大財務管理人員相關業務知識綜合素質及業務技能提高
俗話說“工欲善其勢,必先利其器”,內部財務管理人員必須不斷更新審計專業知識與技能,真正當好財務管理工作的醫士、衛士和謀士。
正如國家審計署李金華審計長在《論國家審計與內部審計》一文中指出的“內部審計就其性質來看,它是一種管理權的延伸,是一種組織內部的管理活動,是代表管理權的審計,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內部審計機構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為你所在的部門、單位加強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方面發揮作用,這就是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我們財務人員會牢牢記住這些干好本職工作的。
關于內部審計工作方案如何寫三
自今年省分行督導組對市分行信貸財會基礎管理基本規范督導以來,市分行內部審計部統一思想認識,把握重點環節,切實加強領導,確保督導整改工作不走過場、抓出實效。
一、充分認識做好督導整改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搞好工作的自覺性。
抓好督導整改是確保全行業務“又好又快”發展和爭創“兩個領先”目標的關鍵。市分行內部審計部本著對農發行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開展督導整改。對整改需要解決的問題,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減、標準不降,抓緊抓實、一抓到底。
在抓好督導整改的過程中,市分行內部審計部緊密結合本行業務發展的實際,把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通過解決思想、工作和作風上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堅定信心,振奮精神,為構建和諧督導、加快農發行發展而盡職盡力。
二、切實把握重點環節,扎實搞好督導整改的各項工作。
1、切實把握督導整改的三個環節。做好督導整改工作關鍵是要抓好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認真進行整改、向全行員工公布整改結果這三個環節的工作。市分行內部審計部對每個環節都扎扎實實、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確保督導整改工作的高質量。
2、切實把握督導整改的三個重點。一是抓好思想整改,著力提高員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把學習貫穿始終,進一步增強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覺性,針對查找出的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工作作風、遵紀守章和立足本職發揮作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搞好思想整改。二是抓好工作整改,著力提高推動工作的水平。緊緊圍繞“發展第一要務、和諧第一要義”來進行整改,進一步在全行形成合規經營的強大合力,進一步促進農發行又好又快發展,力爭在創建“兩個領先”上取得明顯成效,進一步推進構建平安銀行的進程。三是抓好作風整改,著力增強合規經營的本領。切實發揮督導的“督、幫、促”作用,注重改進督導方式,提高督導藝術,主動為業務部室服務,謀求業務部室的支持與配合。對督導中發現的各種問題進行分類排隊,然后向各個部室進行反饋,幫助業務部室在易出錯環節、易出錯部位制定防范整改的措施。對于新業務,主動向業務部室進行前期警示,預警可能發生實體或程序違規的環節部位,增強員工合規經營的本領。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督導整改工作和諧發展。
為確保督導整改工作任務的全面完成,市分行內部審計部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做到“三到位”。一是責任落實到位。督導整改的關鍵在落實。對納入督導整改方案的整改任務,明確主要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提出整改時限,人人做到整改內容、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目標“四個清楚”。二是領導帶頭到位。行領導率先垂范,帶頭抓督導整改,推動督導整改工作高效、扎實、有序開展。三是建章立制到位。按照構建平安銀行的要求,把抓好督導整改與建章立制工作相結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構建合規經營的長效機制。
關于內部審計工作方案如何寫四
根據教育部《關于報送20xx年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總結和20xx年工作計劃的通知》(教財司函﹝20xx﹞718號)要求,我校對20xx年審計工作進行了認真全面的總結,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創新
20xx年我校審計工作在教育部和學校黨委、行政的領導下,積極適應新形勢、落實新要求,堅持把創新作為事業發展的堅強引領,始終保持審計工作的旺盛活力。
(一)強化組織領導,共促審計發展
根據教育部關于“學校主要負責人應直接領導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我校于20xx年將審計工作領導體制由之前的紀委書記主管調整為校長主管、紀委書記協管。我校審計領導體制調整以來,校長定期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及時作出批示、指示,主動把審計結果作為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將審計業務經費納入單位年度預算;紀委書記親自督辦重點審計項目,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積極推動審計整改落實。
(二)提升審計站位,突出審計效果
20xx年我校堅持從全局的高度謀劃和推進審計工作,主動從學校十四次黨代會報告、“十三五”規劃、全面深化改革方案和年度行政工作要點中尋找審計切入點,針對“領導關注的重點、群眾關注的熱點和管理中的難點”問題確立具體審計項目安排,將審計重心從以關注資金為主轉向全面關注資金、資產、資源和政策落實上來,在推動深化改革、提升治理能力、解決重大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促進作用。
(三)前移審計關口,強化預防功能
20xx年我校積極深化內部審計“免疫系統”功能,進一步前移審計關口,進一步完善內部審計“預防、揭示和糾正”工作機制。一是堅持開展經濟責任屆中審計,通過對新提任四位處級領導干部的審計,對相關責任人日常工作中暴露出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予以了提醒和糾正,做到了“風險早預防,問題早糾正”;二是全面鋪開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在審計中積極完善管理控制,切實發揮內部審計防弊興利、增值提效的作用。
(四)優化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
20xx年我校從全面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提升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公信力、緩解內部審計人力不足的角度,進一步擴大了對外委托審計范圍,實現了學校內部審計從以往“做審計”向“做審計與選審計、管審計相結合”的戰略轉型。與此同時,建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強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部門間統籌聯動,及時掌握重要審計情況和問題,促進審計整改落實。
二、審計成效
20xx年,我校共完成各類審計項目232項,其中經濟責任審計18項,預算財務收支審計4項,基建和修繕工程審計201項,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1項,專項審計6項,審計調研1項;完成合同審簽和科研項目結題審簽738份;開展專項檢查和信訪協查8次;審計資金740,509.51萬元,促進增收節支1,244萬元,發現并糾正問題資金226.74萬元;提出審計建議89條,在規范教育經濟行為、確保資金資產安全、促進政策落實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促進學校治理水平提升
根據教育部《關于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專門成立了由審計處、紀委辦公室(監察處)作為成員單位的學校內部控制監督檢查工作小組,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我校的內部控制基礎情況進行了評價。通過評價,客觀掌握了我校內部控制建設現狀,如實反映了我校仍存在的內部控制建設不足,層層落實了內部控制建設整改任務,增加了校內各級人員內部控制建設共識。
(二)開展國有資產清查審計,全面摸清學校家底
根據教育部《轉發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學校審計處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我校校本級及兩個附校的資產情況進行了清查審計。通過審計,對學校國有資產的存量、分布、結構狀況有了真實、客觀地把握,促進了一批有賬無物和資產掛賬、呆賬、死賬等問題的解決。
(三)開展后勤體制機制、運行模式調研,助力學校后勤社會化改革
根據學校十三五規劃和20xx年行政工作要點中“深化后勤體制改革”要求,學校審計處、后勤管理處和信誠后勤集團共同組成后勤體制機制、運行模式調研工作組,通過對我校19xx年以來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經驗做法的全面總結,以及對同城同類高校后勤服務模式的廣泛調研,為學校未來謀劃后勤改革方向與路徑提供了決策依據。
(四)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審計監督
我校將經濟責任審計作為促進領導干部依法作為、主動作為、有效作為的重要載體,扎實有效開展。全年共完成對18位中層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同時正在開展審計項目34項。工作中堅持屆中審計與到屆審計、離任審計相結合,對全校中層領導干部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有關審計結果成為今年學校中層干部集中調整的重要考評指標之一。
(五)開展預算財務收支審計,加強對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
我校將預算財務收支審計作為防范財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有效抓手,不斷擴大相關審計領域和范圍。預算管理審計方面,學校審計處列席預算委員會會議,對預算依據充分性、預算編制完整性、預算安排合理性、預算調整規范性等實時提出審計監督意見。同時,加大對重點項目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力度,年內開展了對后勤服務經費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的審計。財務收支審計方面,開展了對一個對外合作機構和兩個對外合作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六)開展基建和修繕工程審計,促進規范工程項目管理
我校將基建和修繕工程審計作為促進控制工程造價、規范工程管理、落實管理責任的關鍵手段,不斷加大對重大建設項目立項、設計、招標、施工、竣工等環節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力度。前期論證階段,參與了多個建設項目的決策、研討和論證會議;招標采購階段,對24項工程開展了清單編制和控制價審核,涉及總金額6,714.39萬元。施工階段,參與了11項重點工程的監理例會,對有關工程變更簽證、隱蔽工程、工程暫估價、材料管理等環節予以了關注。竣工結算階段,完成了竣工結算審計166項,審計總額16043萬元,審減資金1244萬元。
(七)開展多類型專項審計,滿足不同層面管理需要
我校從解決專門問題、滿足不同層面管理需要的角度,安排開展了多個專項審計工作。先后開展了學校對外投資情況專項審計、后勤集團有關四家民營企業專項審計、幼兒園伙食費專項審計、校醫院牙科設備資產評估等4項專項審計,在推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理順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八)開展專項檢查和信訪協查,服務黨風廉政建設大局
我校審計工作主動服從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大局,全面落實審計監督責任。年初以來,學校審計處牽頭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和重點抽查兩次,發現“小金庫”3個,上交違規資金8.33萬元,調賬處理10.98萬元,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學校審計處配合紀委開展公務接待費抽查1次、培訓費抽查1次、完成信訪件協查4項。選派兩名年富力強、經驗豐富的審計干部完成教育部黨組巡視、專案調查和工作借調等任務。
(九)開展經濟合同審簽和科研項目結題審簽,強化經濟運行過程監督
20xx年,我校繼續開展經濟合同審簽和科研項目決算審簽工作,強化經濟運行的過程監督。全年共完成經濟合同審簽696份,科研項目結題審簽42項。與此同時,積極探索從合同審簽向合同審計的工作重心轉移,由以往突出程序控制向突出程序評價轉型,促進各部門有效落實合同監管主體責任。
三、規范管理
(一)科學規劃謀長遠
我校20xx年編制完成了《x大學“十三五”展規劃》,其中專設一節對學校未來五年審計工作進行了謀劃,強調要“加強審計監督職能。聚焦學校中心工作,進一步前移審計關口,突出審計重點。大力推進對三公經費、建設工程、科研經費、國有資產、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和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全覆蓋。強化審計整改和責任追究,逐步擴大審計結果公開范圍。”
(二)健全制度立規范
我校根據審計工作發展需要,適時制定出臺相關配套制度,主動規范審計權力運行、強化審計質量控制、促進部門聯動。20xx年,我校制定出臺了《x大學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試行)》。同時,《x大學委托審計實施辦法》、《x大學建設工程管理審計實施辦法》業已成稿,擬于近期印發。
(三)改進方式提效能
20xx年我校積極梳理既有審計工作流程,力求通過審計流程再造,促進審計方式轉變,進而提升審計效能。通過流程梳理,總結提出了經濟責任審計多項目交叉同步進行、工程結算審計接送卷登記簽字、外委審計階段性工作匯報制等新型審計方式,達到了向審計管理要效益的目的。
(四)擴大公開促透明
20xx年我校按照有利于問題整改和解決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審計信息公開范圍,滿足了師生員工對審計情況的知情權。一年來,在學校內、外網和審計處網站主動公開了“學校實施第一輪經濟責任對外委托審計工作”、“學校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學校召開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結果通報暨整改落實推進會”以及年度審計工作要點、總結等信息。同時,完成了審計處網站的改版工作,為今后更大范圍落實審計信息公開搭建了新平臺。
四、隊伍建設
(一)重視作風建設
我校高度重視審計隊伍作風建設。20xx年,審計處全體黨員干部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活動,通過學習正確認識和把握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做到學而信、學而用、學而行。學校審計處主動制定《審計處黨支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工作作風建設的意見》、《審計處工作禮儀規定》等加強工作作風建設配套制度,用制度要求審計干部持續改進工作作風。
(二)強化業務培訓
我校重視加強內部審計隊伍專業化建設。20xx年組織3名內部審計人員參加教育部財務司和教育審計學會組織的后續教育,不斷提高審計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三)加大同業交流
我校重視審計同業交流。20xx年,先后接待x學院、x大學等四所兄弟院校來校調研審計工作。同時,充分利用派員參加培訓機會和現代網絡溝通平臺,了解吸收兄弟院校工作經驗做法。
五、存在問題
(一)審計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目前,我校經濟責任審計、建設工程審計等常規審計工作量有增無減,內部控制審計、效益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新興審計業務亟需常態化開展。與此同時,由于近年來審計隊伍新老交替、交流輪崗等原因,出現了人員缺編的情況,不斷增加的審計需求與相對有限的審計資源供給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下一步,我校將通過補充審計人員、擴大外委審計范圍、提高審計電算化水平等方式,多措并舉緩解審計供需矛盾。
(二)新興審計經驗略顯不足
20xx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探索開展了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總體按時有效地完成了有關工作,但是工作中也暴露出審計經驗不足的情況,一定程度影響了審計效果。下一步,我校將一如既往拓展新興審計業務,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
(三)效益審計開展不夠深入
我校近幾年效益審計仍采取以經濟責任審計、預決算審計等為載體的方式輔助開展,尚未專門獨立開展。下一步,我校將選擇重大項目、重點經費開展專門的效益審計。
六、工作建議
(一)繼續加大審計培訓力度
教育部近幾年在審計新制度、新規定解讀以及內部控制審計實施等方面持續加大培訓力度,為各高校落實相關審計政策、開展相關審計業務提供了智力積累。下一步,希望教育部繼續加大相關審計培訓力度,就相關業務開展中遇到的普遍性審計技術問題以及成型經驗做法開展專項業務培訓。
(二)加大宏觀工作指導力度
近兩年教育部連續出臺了多項加強審計工作意見和相關審計業務規定,已經成為高校審計工作開展的政策性依據和指導性文件,為高校審計上層次、上水平提供了制度支撐。希望教育部能夠進一步出臺一些指導意見或審計實務操作指南,通過層層傳導壓力,為基層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指明方向、明確路徑。
(三)統籌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
希望教育部加快推動全國教育系統審計信息化平臺建設,通過全國教育系統審計資源的有效共享,加快推進以大數據運用為核心的數字化審計和大數據關聯分析能力的全面提升。
關于內部審計工作方案如何寫五
內部審計保密制度
為加強我院審計工作對經濟活動的監督,健全審計工作制度,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對審計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高審計人員在經濟活動中的責任感和保密意識;
二、審計人員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守機密,未公開的事項不得外傳;
三、審計人員在執行業務時,對發現的疑點線索和問題不得泄露;調查審計方案和方法不得泄露;調查取證中取得和了解的資料、情況應嚴格保守秘密,未經批準不得對外提供和泄露,不得用于與審計工作無關的.目的;
四、審計工作中具有保存價值或應當保密的檔案,審計監察處應送檔案室妥善保管;
五、在審計工作中,無意或故意泄密并對經濟活動造成重大損失者,應追究其責任。
s("content_relate");【內部審計保密制度】相關文章:
內部保密制度12-15
內部報告保密制度12-15
內部要害保密制度12-15
審計保密制度12-16
重大信息內部保密制度09-14
公司內部保密制度12-15
審計機關保密制度12-16
審計人員保密制度12-16
審計現場保密制度12-16
s("download_bottom");關于內部審計工作方案如何寫六
根據《____有限公司內部審計制度》(__發[20__]13號)文件有關要求,經過集團公司內部審計委員會及內審辦公室的精心組織,在各部門(單位)的積極配合下,圓滿完成了20__年度的內部審計工作。
一、領導重視,制度健全。
建立內審機構是保證內審工作的前提,近年來,我公司內審工作得到了進一步強化,建立了由一把手直接領導下的審計監督體系。負責監督、審查和評價企業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對本集團公司的財務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原材料管理及有關制度的落實與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審計監督。為了開展有效監督,依據相關法規、規定制定了審計工作制度、各崗位人員工作標準,明確了工作內容與要求,責任和權限。由于領導重視、制度健全,使我公司內審工作處在一個良好的運作狀態,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完善程序,落實職責。
公司對有關的管理制度、辦法進行了不斷的修訂和完善,在經濟合同、工程支出等必審項目的管理制度中增加了審計監督關口,把審計監督作為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控制點,納入到有關工作的管理和控制過程之中,從根本上解決了審計監督的切入點問題。目前,有關招投標、合同簽定、工程預決算等工作,全部實行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結合的審計方式。從制度上推動了事前、事中審計的開展,有效的提高了審計作用的發揮。
三、加強培訓,提高水平。
根據內部審計知識面不斷拓展的形勢要求,我們加大了審計人員后續教育的力度。每年組織內審人員參加省內審協會組織的經濟責任審計和內部審計法規及《內部審計準則》培訓班,并定期參加供電系統內召開專題座談會,組織審計人員走出去向兄弟單位學習交流,通過不斷交流,開闊視野,共同切磋審計技術,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達到相互促進,共同提高。
四、突出重點,整改落實。
在去年10月,由集團內審機構對集團內的年度財務預算、內部往來、財務決算、原材料倉儲管理及其管理制度等執行情況,結合外部審計報告、有關法律、法規和集團規章制度的規定,開展了內部審計工作。通過內部審計發現集團今年主要解決了:對管道安裝公司111個歷史遺留項目的整理;根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通過近一年的現場復核登記,實物、賬冊、卡片整理,已完成集團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基本實現“賬、卡、物”的動態一致;規范了內部往來賬的管理;加強了限額以下采購項目的管理,增訂了“零星工程管理辦法”,同時為進一步落實招投標工作中的三權分離加強標后的管理,新制定集團公司“招投標標后管理實施細則”等。
五、今后工作打算
重視審計成果的運用,把深化審計成果運用作為新形勢下審計辦的一項重要責任,為領導決策切實履行起參謀、保障的作用。在審計工作實施過程和審計結果的綜合分析中,運用內控制度審計理論,堅持把加強對審計情況的綜合分析研究與信息反饋作為管理與決策的切入點,從不同側面、不同角度對審計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及時發現和反映經營活動中帶有普遍性、典型性、傾向性和苗頭性的問題,注意發現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從制度和機制上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使審計結論和審計成果得到充分運用。
關于內部審計工作方案如何寫七
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是綜合性、的全面性的,作用范圍比較廣,不是企業各部門審計工作的單純相加,而且在整體的高度上來把握全局的審計情況,有利于推動企業的科學進步,防止企業內部危機的出現。通過系統的掌握企業內部審計的工作內容,明確具有創新性的審計觀念,保障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原創性等方法,推動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進行,進一步證明內部審計的實踐意義。
2.1 內部審計范圍狹窄形式單一
由于我國內部審計受外部環境和自身發展的程度制約,多數企業內部審計內容仍然側重于傳統的財務審計,并且多數以事后審計為主。對企業進行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還不夠深入,更缺乏對企業風險管理方面的審計。而且內部審計形式比較單一,一般是事后的監督檢查,事中的監督調控比較薄弱,不重視事前的預防和預警。
2.2 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
就當下的發展形勢而言,大部分公司的內部審計并不是獨立存在的,一般會附屬于另一個部門,由公司的會計完成相關工作,很少有一些公司的審計部門是建立在審計委員會之下的。這種情況就會造成審計結果的客觀性降低,審計結果不科學,因為附屬于其他部門的審計機構通常會受到各種方面的影響,從而失去其原先的作用力。
2.3 內部審計的審計方法落后
我國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還處于制度基礎審計階段,毫無風險意識,這根本不能適應經濟發展對審計的要求。當前國際上審計方法已逐步轉變,以量化的風險水平為重點,在確定風險水平的基礎上,決定實質性測試的程度和范圍,最顯著特點是把審計力量用在高風險領域,力求提高審計效率。
2.4 內部審計人員素質不高,技術手段落后
目前我國的審計人員并沒有掌握比較系統的知識,真正意義上同時具有會計、審計等專業素養的員工較少,缺乏現代內部審計工作所要求的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自我評估、信息技術、管理溝通等所具有的勝任能力。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手段不高,靠一只筆、一個計算器和幾張紙進行工作,很少使用高效率的現代電子計算機開展工作。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審計結構,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這是一個長遠的發展方向,需要在具體操作中不斷試用和完善。
3.1 企業內部審計目標的擴大
明確公司的未來發展方向,將審計工作的重點轉移到提高經濟效益上來,轉變內部審計的職能,由單一性走向多元化,傳統意義上的審計工作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發展要求。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是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增加經濟效益。所以,審計的重點落在了內控制度和收益方面,這樣就能客觀準確的概括企業當下的運轉情況,從而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策略,怎樣進一步保證生產、經營等過程的質量,是審計機構需要考慮的問題。所以,審計工作要具有系統性,從各個時間點來把握審計工作的進行。
3.2 推動內部審計職業化
第一,重新確立審計機構在公司中所處的地位。要想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效用,就必須要設計相應的內部審計機構,并且這一機構要保持自身的獨立性和嚴肅性,不與其他的責任部門相交叉,對審計委員會負責。選拔專業的審計人才,負責審計工作,保證其工作的嚴肅性,不與其他工作相混合,從而保證審計者不直接承擔經營管理責任。在員工地方上,要盡量提高審計者的員工地位,因為地位越高的員工,他的威信度越高。針對審計者的選取方面,還要考慮到該審計者的重點工作內容,防止出現多種工作內容并存的狀況,要保持其工作內容的獨立性,這樣才能夠保證審計者的工作質量。
第二,要重新規劃內部企業的各個部門,主要責任人應該將內部審計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的任務來處理,從而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嚴肅性。內部審計部門審計結果的質量與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嚴肅性等有著十分緊密的聯系。嚴肅性體現在審計機構附屬于比較權威的部門,獨立性體現為工作內容的利益相關的獨立性。但是,實際工作中很難兩者同時兼顧。
3.3 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企業集團通過一系列的委托―代理關系聯系起來,股東作為委托人將財產交由董事會代理,董事會將擁有的法人財產權委托經理層進行經營管理,在此基礎上建立了比較系統的縱向管理的多等級公司結構。采用多等級人員共同監管的模式,資源控制權與使用權相互獨立,假如需要有利用兩種權力的情況下,同一等級的管理者不能實現這一要求,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會阻礙工作的下一步進行,而且企業自身的監督體系需要加以完善,否則將會導致其作用力降低。在股東會、董事會之下還需要成立監事會、委員會以及內部審計機構,保持這三者之間的等級聯系,從而構建一套完整的體系。
3.4 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
要豐富內部審計成員的專業素養,積極選拔具有經濟學和管理學知識的工作人員,主要包括有內部控制人員、風險監測人員、公司治理人員和信息技術人員等,從而確保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養,并且實現各專業間的平衡。除此之外,內部審計人員還應該掌握好相關的業務知識,除了必須掌握的財務和審計等內容,還要在一定程度上了解管理、金融、統計、計算機等方面的資料,這些在平時的工作中都會很頻繁的應用,只有了解了這些知識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發展要求;內部審計人員還要定期參加員工培訓,提升自己的專業水平;除了要掌握以上的各種知識,審計人員還應該處理好同其他工作人員的關系,保持
機構內部的和諧,從而保證審計機構的良好運轉。
3.5 完善企業集團內部審計制度
建立集團內部審計部門。將管轄范圍內的審計部門從原單位中分離出來,交由審計中心監管,各級審計機構的管理人員由總部統一規定,這種模式具有較強的控制力。審計部門采用任務與規劃相一致的原則,并且定期進行業績核查,建立系統的審計工作層級負責體系,保證審計部門同董事會以及監事會等管理部門的關系,從而確保各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推動總體審計機構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