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有助于我們尋找工作和事物發展的規律,從而掌握并運用這些規律,是時候寫一份總結了。優秀的總結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事業單位個人總結(精)一
乙 方:
說明:
1.本樣式適用于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性質的安置單位;
2.合同相關內容由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與相應人員協商確定。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系電話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一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具體要求以單位內部管理規范和崗位協議書為準。
第四條 甲方將乙方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進行管理。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違規違紀。
第五條 乙方月工資由甲方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工資標準進行測算,其支付項目 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工資標準所涉及的項目 執行。乙方的工資調整: 1.由甲方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的調資政策相應進行調整;2.比照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晉升技術等級的條件,由乙方自行申報并通過縣人力社保局技能鑒定中心組織的培訓且考試合格,經相關機構認定其技術等級后,甲方按照其相應的技術等級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對應調整落實其工資待遇 .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其他法定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 參照同等條件的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的待遇執行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二 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工資標準基數;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計算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參照同等條件事業單位自主聘用人員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方式發放。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發生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除因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情形和乙方自己提出而外,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和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3)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事業單位個人總結(精)二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 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算,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從事 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具體內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在聘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后,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一)甲方有權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三)乙方如違反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崗位工作條件須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工資的構成和標準如下: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享受國家和單位規定的各項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盡的權益,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以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附件一),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并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附件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3、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4、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5、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
其工作崗位的,甲方也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最新事業單位個人總結(精)三
尊敬的領導:
您好!
由于個人職業規劃和一些現實因素,經過慎重考慮之后,特此提出離職申請,敬請批準。
在本公司工作的時間里,我有幸得到了各位領導及同事們的傾心指導及熱情幫助,在本職工作和專業技能上,我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在此感謝公司提供給我這個良好的平臺。 在這里,特別感謝各位領導在過去的工作、生活中給予的大力支持與幫助。
望批準我的申請,并請協助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在正式離開之前我將認真繼續做好目前的每一項工作。
此致 祝公司事業蓬勃發展,前景燦爛。
敬禮
申請人:
20xx.01.31
最新事業單位個人總結(精)四
事業單位政審材料模板
xxx同學于2011年9月考入xxxx學院體育教育系,經過四年的學習,于2017年7月順利畢業并獲得教育學學士學位。該生在校期間,思想積極向上,學習力求上進,工作認真負責,生活作風嚴謹,為人謙虛真誠,具體表現如下。
在思想上,該生政治立場堅定,思想態度端正,遵守國家法律和校規校紀、熱愛集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在校期間,該生積極向黨組織靠攏,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的一,自覺踐行科學發展觀和“三嚴三實思想”,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實事求是,堅持為人民服務,表現出較高的思想政治覺悟和素養,始終旗幟鮮明地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在學習上,該同學始終將學業放在首位,有明確的學習目標和良好的自學能力,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踏實認真,學習成績始終名列前茅,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與專業能力,在校期間多次獲得院三好學生稱號、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國家助學金。該生以優異成績通過各項專業測試,綜合能力突出。
在工作實踐方面,在校期間,該同學入選校國旗護衛隊,對待工作勤懇踏實,認真負責,能夠團結隊員,協助老師,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被評選為省大運會優秀志愿者。該同學具有良好的`組織管理能力,工作中能夠堅持實事求是和為人民服務的原則。
1
在生活中,在校期間,該同學熱愛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關心他人,樂于助人,為人謙虛謹慎,處事公平正直。該同學心胸寬容大度,嚴于律己,寬以待人,不計較個人得失,待人誠懇、友善,善于聽取他人意見,虛心求教,不斷完善自己,具有優良的的道德品質。
綜上所述,該同學在校期間,政治思想成熟,學習刻苦努力,工作勤懇負責,生活謙虛謹慎,全面發展,綜合能力強,成績顯著,遵守法律法規,無違法犯罪行為,是一名優秀的青年。
特此證明
西安體育學院
2017年8月10日 2
高校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公務員、事業單位政審材料模板)2017-04-20 21:43 | #2樓
同學,性別: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證號: ,系 學院 系 專業2012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生。
經審查,現對其在校期間品行鑒定如下:
政治立場堅定。該同學能夠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
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關心時政、思想和言行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學習刻苦努力。該同學能夠把學習作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重
要途徑,堅持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相結合,做到勤學善思、學以致用。同時,善于歸納總結,不斷提升理論和業務素質。
工作扎實能干。該同學工作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恪盡職守,具有豐富的學生工作經歷和工作經驗。
作風嚴謹正派。該同學能夠嚴于律己,生活樸素、品德良好;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真誠待人、熱情大方;遵守校規校紀,不參加非法組織,言行謹慎認真,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該同學在校期間所獲榮譽(有則填寫,無則刪除):2017年5
月榮獲院級“xx-xx”稱號。
特此證明。
(系部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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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ownload_bottom");最新事業單位個人總結(精)五
市、區各部委辦局、事業單位、各縣人事局、在寧部屬事業單位、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執行寧政發[1994]184號文《關于印發〈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特制定本實施細則,請遵照
執行。
一、實施范圍及對象
(一)凡本市市、區機關、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和在寧的部屬事業單位(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以及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均實行養老保險。
(二)全體工作人員包括國家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工人、勞動合同制工人和計劃內臨時工。
(三)本著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1994年列入首批統籌的范圍和對象為:
1.本市市、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和工資關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屬事業單位,以及駐寧部隊所屬事業單位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含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聘用制干部。
2.本市市、區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包括集體事業單位)和工資關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以及駐寧部隊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全體職工。
(四)其他單位和人員逐步展開。
二、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及籌集標準
(一)養老保險基金由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共同承擔,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節余、留有部分積累”的原則統一籌集。
(二)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按下列渠道列支:國家機關及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在行政事業費中列支;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按照差額比例,分別在財政和自有資金中解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含集體事業單位)在創收收入中列支,稅前提取。
(三)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一籌集標準,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依據全部在職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和離退休人員費用兩項之和的23繳納;聘用制干部和勞動合同制工人由單位按其工資總額的23繳納;在職職工個人按照本人工資額的1繳納。
(四)職工工資總額的組成項目,以蘇政發[1994]3號文及省、市工資管理部門出臺的各種工改答復口徑為準。具體組成項目如下:
國家機關:干部實行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技術工人實行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獎金;普通工人實行的崗位工資和獎金。機關工人獎金占工資構成的30。
事業單位:職員實行的職務工資和崗位目標管理津貼,專業技術人員實行的專業技術職務工資和津貼;技術工人實行的技術等級工資和崗位津貼;普通工人實行的等級工資和津貼。上述津貼部分在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中占工資構成的50。
工資總額還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職務崗位津貼;工改后保留的綜合補貼和各種保留外掛工資。
實行“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干的事業單位,其工資總額應以市、區人事局工資計劃部門核定的工資總額為準。
各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開戶銀行按時代為扣繳,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各單位在發放工資時代為扣繳,并按季向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以下簡稱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繳納。
(五)原未參加養老保險的勞動合同制工人(含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非在職聘用制干部,其基本養老保險費應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補交至1993年12月底,補交部分由單位按1993年12月本人工資額的15一次性繳納,個人部分免交。
(六)合同制工人和非在職聘用制干部投保年限必須滿15年以上,對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投保繳費不足15年的,只能按其在職期間繳費每滿一年一次性發給相當于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3個月的生活補助費。執行國家工資標準的計劃內臨時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投保繳費不足15年的,也按上述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
(七)原在勞動部門參加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自本實施細則執行之日起一律劃轉到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投保,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市勞動局根據寧政發[1994]184號文件規定劃轉到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管理。
三、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和撥付
(一)養老保險基金實行按季收繳,全額結算,差額撥付。各單位在每季度的首月10號前填報本單位上季度的養老保險基金結算表,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10日內審定結束,開出委托收款憑證,委托各單位所在開戶銀行代為扣繳或劃撥,扣繳部分存入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二)各單位應按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逾期不繳的按日加收應繳納數額的5‰。滯納金。對虛報冒領者,處以3倍于冒領金額的罰款。滯納金和罰金委托各單位開戶銀行收繳,并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三)各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經
濟實力,從自有資金中提取一部分為本單位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亦鼓勵職工參加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本金和利息記入職工的《養老保險手冊》,所有權歸個人,離退休(職)時由本人或法定受益人選擇一次或分次領取。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保險基金及利息,不得進行社會調劑。
(四)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
老金的支付項目和計發比例,根據國家、省、市歷年來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參加1993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含按蘇人四[1994]18號文模擬套改的離休干部)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以蘇政發[1994]3號文及省、市工改答復口徑為準。
2.未參加1985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包括離退休(職)前的標準(等級)工資、工齡津貼、職務崗位津貼、國發(1989)82號文增資、蘇人八[1994]25號文增發的退休補助費、副食價格補貼和生活補貼、1993年工改增發的平均增資額和已實行的各項津、補貼。
3.參加1985年工資套改但未參加1993年工資套改的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支付項目包括:離退休(職)前的基本職務工資、工齡津貼、職務崗位津貼、國發[1989]82號文增資、1993年工改增發的平均增資額和已實行的各項津、補貼。
上述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國發[1978]104號文、國發[1982]62號文、蘇人四[1986]26號文、蘇人八[1994]25號文,蘇政發[1994]3號文及有關政府文件所確定的計發離退休(職)費的比例。
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仍由各單位代為發放。
四、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
(一)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轉入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在銀行開設的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實行專項儲存,專款專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屬于全體參加投保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職)人員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或挪作他用。對存入銀行專戶的養老保險基金,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所得利息并入養老保險基金。積累基金的一部分可以購買國家債券等,結余部分實行財政專戶存儲,確保其保值增值。
(二)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應為職工建立《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期填寫繳費情況并代為保管。《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作為離退休(職)時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流動時隨同轉移。
(三)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具體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撥付、管理等工作,可按規定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3管理服務費,主要用于必要的行政和業務開支,不計征稅費。
(四)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的財務管理,接受市財政、稅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五、其他
(一)自本細則實施之日起,各單位到市、區人事局計劃部門審批工資基金時,必須先審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結算憑證,否則不予批準工資基金計劃。
(二)職工實行養老保險后,原單位與離退休(職)人員的隸屬關系不變,其政治、生活、醫療和未列入養老保險的各項補貼等待遇不變,仍由原單位負責。
(三)為確保離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發放,可根據社會物價、工資增長和離退休費用的變化情況適時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比例、支付標準進行適當調整。
(四)單位成建制改組、合并、解體時,應依法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發生債務時,不得用養老保險費做抵押或償還債務,其離退休(職)人員應隨同在職職工由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統一合理劃轉,并報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同時辦理有關手續。新建單位自發工資之日起,必須按寧政發[1994]184號文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養老保險。
(五)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有權核查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的有關帳目、報表、工資總額及基本養老金的發放情況,被核查單位應予配合,據實提供有關資料。
(六)參加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有權向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查詢本單位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記載情況,職工和離退休(職)人員有權向市機關事業社保處和所在單位查詢本人各項養老保險費繳納和領取情況,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或單位應予提供方便。
(七)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由縣人事局負責,接受市機關事業社保處業務指導。
(八)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對象必須是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干部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工人年滿五十周歲的離退休(職)人員。
(九)本細則實施后,對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離退休(職)人員,在辦理離退休(職)手續時,須將有關審批資料報市機關事業社保處,經審核認可后,方能領取基本養老金。
(十)本細則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省人事部門另有統一規定的,按統一規定執行。
(十一)本實施細則從1994年1月1日起實行。
(十二)本實施細則由南京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最新事業單位個人總結(精)六
1.專業設置。招聘條件中 “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2.年齡計算。18歲以上指2004年8月29日及以前出生;年齡35周歲以下,指1986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指1981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部門的資格。
4.其他事項。招聘崗位需求專業相應的學歷、學位、各種證書等,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港澳臺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其他相關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規定外,均參照《江蘇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
0527-84389302(宿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
監督電話:
0527-84359053(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0527-84389315(宿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紀委)。
附件1:崗位簡介表
附件2: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