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里,學生能夠獲得知識和技能,為將來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生活的經驗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發。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一
根據教育部〔2021〕3號《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本著“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原則,嚴格落實“有限進入學校,禁止帶入課堂”的指導意見,制定西府冠華學校學生手機校園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學生手機原則上不得帶入校園。學生確有實際需求,需要攜帶手機上學,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即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二、經學校同意攜帶手機入校者,入班測溫時(晨讀時間),將手機關閉后,主動上交班主任,存放于班主任辦公桌指定抽屜內,離校時向班主任領取。(班主任不在,由年級組長代行管理責任)。
三、學校年級辦公室、門衛室均設置公用電話,學生需要和家長聯系,可向在場老師申請,說明聯系對象和緣由,同意后免費使用公用電話。
四、校長電話對全體家長公開;年級組長電話對年級家長公開;班主任電話對班級家長公開;便于家長與學校聯系。
五、學校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通過手機布置作業,不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六、新生入學時將手機管理作為重點教育內容,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七、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指導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八、學生上交的手機需自行包裹,以免磨損劃傷;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手機;手機在校存放期間出現丟失、損壞等情況,根據調查結果由責任人負責賠償,遇不可抗力因素時,協商解決。
九、學生獲得批準攜帶手機進校,但不主動上交,學校取消其攜帶手機入校資格,由此產生困難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克服。
十、學生未經學校批準,攜帶手機進入校園,根據校紀規定,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分懲戒。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堅持“家校共育”的方式,堅持“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的原則,特制訂大慶市世紀陽光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嚴禁學生私自帶手機(電話手表)進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或電話手表等進校園,需由監護人向班主任說明情況并向班主任、政教處提交《申請書》(附件一),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將手機或電話手表等帶進校園,但禁止帶入課堂。
學生進校后,將手機(電話手表)統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帶入課堂及其他場合,放學后由班主任統一歸還;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若無如實上報者,一經發現,無論是否使用,學校立即給予收繳代管,同時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必要的與外界通訊,教務處、政教處、年級組、班主任、科任教師等可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2、做好教育引導。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等多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3、班主任和家長要有效溝通,取得家長的認同與配合。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三
學校原則上禁止學生將手機帶入學校,因特殊原因確實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者,請依照我校《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帶入,并請遵守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嚴禁學生攜帶手機進課堂,上課期間手機一律關機或設置成上課禁用模式,特殊情況需使用必須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同意。違反規定學校將批評教育并沒收,后期家長說明情況后方可領回。(凡攜帶電話手表上學的學生,電話手表請妥善保管,如若遺失或其它情況學校概不負責。)。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游戲等;
(4)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
三、不允許利用上課時間在寢室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和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個人責任。
1、如發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將通報批評,沒收手機,交班主任保管,并禁止攜帶手機進入學校。
(1)班級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撥打電話的方式檢查,違規開機的.;
(2)手機借于他人違規使用的;
(3)未按要求使用手機的(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上網聊天等)。
(4)帶手機進入考場的;
(5)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五、其他說明:
1、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擔,并將在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2、學生攜帶的手機屬私有財產,學生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如有遺失,學校概不負責。
3、學生在不允許使用手機時段內確需與家庭聯系的,可經老師同意后再用手機打電話。
4、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考評管理考核。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四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
2、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3、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學后還給學生。
4、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集會等)期間,必須關閉手表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表手機。手表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表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5、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6、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7、對于收繳手機時釆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岀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8、用手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學生在家使用手機,需要家長的督促和指導,家長管理好孩子的上網時間,指導孩子合理使用手機,文明上網,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進步的助推器。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五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以及手機附屬設備(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入校,無論是智能機還是普通功能機或者其它通訊工具均包含在內。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同于手機對待。
第二條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專指老年機)進校的情況,須由學生家長書面提出申請,由班主任和年級組長同意并簽字后交德育處備案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使用時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歸還至班主任處繼續保管。沒有攜帶手機的學生如有事聯系家長,可以到班主任或年級組長辦公室用座機聯系家長。
第三條為方便學生主動與家長溝通,或者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班主任辦公室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系家長。
第四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并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德育處詳細登記、保管,并由學生簽字確認并通知家長。第一次沒收的手機,在學生一學期放假后由家長申請領取。第二次沒收的手機,在學生畢業離校后歸還手機。
第五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處分。
本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六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提示》以及大慶市教育局《關于加強中小學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我校實際,堅持“家校共育”的方式,堅持“有限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的原則,特制訂大慶市世紀陽光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嚴禁學生私自帶手機(電話手表)進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或電話手表等進校園,需由監護人向班主任說明情況并向班主任、政教處提交《申請書》(附件一),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將手機或電話手表等帶進校園,但禁止帶入課堂。
學生進校后,將手機(電話手表)統一交由各班主任管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帶入課堂及其他場合,放學后由班主任統一歸還;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若無如實上報者,一經發現,無論是否使用,學校立即給予收繳代管,同時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必要的與外界通訊,教務處、政教處、年級組、班主任、科任教師等可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
2、做好教育引導。通過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等多種喜聞樂見的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3、班主任和家長要有效溝通,取得家長的認同與配合。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20xx年3月3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七
為保護學生視力,減少手機對學習的影響,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近日,普陀小學出臺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為學生帶手機立新規。
一是手機保存有落實。開學初,學校對學生攜帶手機或電話手表的原因、數量及手機功能等情況進行了摸查了解,出臺了《普陀小學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試行)》。召開了校級家委會會議,并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推送信息,告知家長學校對學生手機管理的規定,要求學生進校后將手機(電話手表)放置班級手機袋統一管理,未經允許,不可私自取回。
二是通話需求有保障。學校手機管理制度規定,原則上學生一律不得將手機、電話手表等移動通訊工具帶入校園。如果確實有需要將手機、電話手表帶入校園的,經過家長同意、書面申請、學校審批后可以帶進校園。為方便學生急需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學校開通了“校園一卡通”通話設備,允許學生借老師電話等方式,方便學生與家長聯系。
三是正確使用有引導。學校呼吁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通過國旗下講話、主題班會、心理輔導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不斷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要求教師通過課堂板書方式給學生布置作業,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四是家長垂范有榜樣。學校引導家長以身作則,在正確使用手機方面為孩子樹立榜樣,注意自己手機的使用度,引導孩子一起了解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家長鼓勵孩子多參加運動,多與身邊的家人朋友溝通交流,用高質量的親子陪伴把孩子從手機中“解放”出來。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八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后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并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于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借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短信;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游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并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并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準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九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在學校健康快樂地成長,根據學校實際,特制定成都七中育才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1、學校不提倡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上學期間家長需要聯系學生可通過教師辦公室電話請班主任幫助聯系,學生需要聯系家長的可通過學校內的ic卡電話聯系。
2、確有要求使用手機的學生要在家長簽名同意后,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有權根據學校和學生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學生攜帶手機上學,學生自己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
3、經同意攜帶手機的同學在教學期間,教學樓、辦公樓、實驗室等所有教學場所不得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學校和班級集隊、集會時間不得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一經發現班級將根據班級規定酌情扣分,情況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5、借用他人手機等移動通訊工具在規定的教學場所使用的,一經發現,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樣處理。
6、手機使用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處理。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
為加強學風建設,營造積極進取的學習氛圍,根除手機對課堂教學的不良影響,結合我校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所有學生在教育教學期間,須在上課前5分鐘將手機關閉或靜音,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下課后自行取走。
二、教室設立手機擺放袋或手機擺放盒。上課期間,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機。如有違反者,任課教師應當堂制止并收繳手機,課后填寫《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登記表》,并連同手機交輔導員處理。輔導員進行批評教育并予以代為保管手機。
三、所有學生在自習課時間,一律將手機置于關機或靜音狀態,不得在自習教室接打電話、收發短信、上網游戲、聊天、聽音樂、看小說等。如有違反,輔導員進行批評教育并予以代為保管手機。
四、輔導員手機保管原則:第一次代為保管的手機,由各輔導員代為保管一天,并及時告知家長;第二次代為保管的手機,由輔導員保管一周,并及時告知家長;第三次代為保管的手機,輔導員及時告知家長,學期結束放假時通知家長到輔導員處領取。
五、輔導員要對學生強化課堂上不得使用手機的紀律教育,明確上課手機統一擺放的位置。課任教師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后,應及時制止。
六、學生要自覺遵守學校規定,服從學校要求,上課不使用手機。對違反本規定的學生,視情節輕重,按照《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有關條款進行紀律處分,同時在學生德育成績記載簿上扣減相應的分數。
七、本規定適用于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
八、本規定由海安校區學生處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一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消費水平不斷提高,期中手機消費也日益變大,大學生已悄悄成為新的消費人群。越來越多的商家也開始把大學生作為手機購買群中最重要的消費群體之一,現在的大學生基本上是人手一部智能手機,方便和家里聯系。手機作為信息傳播新媒介,在大學生生活的各個方面得到應用。手機自身的功能作用是不用質疑的,但是大學生課堂上使用手機成為一種普遍現象,這對正常的教學秩序產生了沖擊,而且對大學生的理想信念、價值取向、思維方式與個性心理等方面也都產生著一定的影響。
關鍵詞:
大學生;上課玩手機;調查與分析。
一、調查目的。
針對大學生課堂使用手機的現象普遍,所以要查找大學生課堂上使用手機頻繁的原因,針對原因提出合理可行的解決方案。
二、調查時間。
20xx年4月8日——20xx年4月15日。
三、調查地點東華理工大學廣蘭校區。
四、調查對象。
對象:東華理工大學的大一、大二的學生,其中男生占42%,女生占58%。
五、調查方法。
紙介質問卷調查。
六、調查人數。
100人。
七、調查內容。
學生上課玩手機的原因,上課玩手機對自己和他人聽課產生影響以及老師對課堂內學生玩手機的態度和學生是否采取了相應的措施來管理課堂上使用手機等等。
八、調查方式。
在學校校園里和第三教學樓隨機發放問卷,共發出問卷100份,收回100份,其中有效份100份,然后用相應的統計方法對其進行了數據整理和分析。
九、調查圖表及分析。
男女比例。
1、針對大學生在課堂上的玩手機情況與表現進行分析。
課堂上玩手機頻率。
如果你在上課玩手機一般會玩多長時間?
從數據中可以得知,在100位隨機調查的調查者中,僅有3%的人上課沒玩過手機,有12%的學生近乎整節課都在玩手機,這個數據不禁讓我們感到震驚。下面我們繼續來看看學生們在各種課程上玩手機的情況:
你一般是在什么課上會玩手機?
在該問題中,有將近73.73%的人在全校公選課上玩手機,19.5%的人在必修課的公選課上玩手機,只有6.8%的人在必修課的專業課上玩手機。從中可以看出大部分人在公選課上玩手機,僅僅只有少部分人在專業課上玩手機,說明大部分人還是重視專業課的。
2、大學生在課堂上玩手機的不同情況與原因分析。
從數據圓餅圖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100位參加調查問卷的大學生中,表示促使自己在課堂上去玩手機的主要原因為“上課無聊”的占全部調查人數40%。單一的填灌式的教學方式顯然在現今的大學課堂上并不能得到現今大學生們的親睞,這就造成了厭學心理與抵觸心理,久而久之,必然會潛移默化,一上課就想起手機來。
3、大學課堂上學習風氣與學生的想法是有內在原因。
在課堂上,教學過程中,學生卻在下面睡覺,玩手機或者自娛自樂,這本身就是對在講臺上的老師的不尊重。但是,學生是怎么想的呢?也讓偶們看看一組調查數據:
在課上玩手機時,你怕不怕被老師發現?
老師是否有過勸你不要玩手機?
你對自己上課玩手機,內心深處會有一種內疚的感覺嗎?
如果你在課上看到同學玩手機,你心里會怎么想?
上課時間聽到同學的手機屢次響,你會覺得這位同學怎樣?
69%的同學認為只是有一些同學上課玩手機,但沒有同學認為身邊沒有玩手機的同學,61%的調查者認為同學上課玩手機是正常的,這說明大學生上課玩手機現象已經非常普遍且他們對上課玩手機這一現象覺得很平常。而且當手機響時,69%的學生認為該行為對老師和同學不禮貌。26%的學生對該行為已經習慣,只有5%的學生會提醒或指責該學生數據表明多數人認為上課手機鈴響是一種冒犯行為,建議同學上課時要調成靜音。從數據也可以推斷出上課帶手機人數不少,且鈴響的次數比較多。
4、大學生在課堂上玩手機與他們對手機過分依賴是否有關。
假如讓你三天不帶手機,你會感覺怎么樣?
你對手機的需求?
你覺得要怎樣才能使你放棄在課堂上玩手機?
你覺得上課玩手機的利弊呢?
我們發現73%的學生把上課玩手機歸因為老師課堂不夠生動有趣。15%的學生把上課玩手機歸因為基礎課程無用,認為刪掉這些課程對3%的調查者歸因為缺乏老師管教。9%的調查者認為上課不玩手機是不可能的老師的課堂不夠生動有趣是學生玩手機的主因,超過三分之二的人可以在有趣的情況下不玩手機。基礎課無用是學生上課玩手機的一大因素。部分學生是手機控,無法擺脫手機。一小部分學生缺乏自律,需老師管理。可見多數人把自己上課玩手機歸因為外部因素(課堂不夠生動或老師管理不夠)。少部分人對手機形成依賴。可以推斷大部分學生還不是對手機很依賴,只要及時制止并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可以減少上課玩手機的人。
十、改善措施。
1、規范大學生課堂上使用手機行為。
學校為實現教學秩序的有序性、教學效果的成效性,可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規范大學生課堂上手機的使用,盡可能避免大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影響教學質量。管理部門可采取強制要求與倡議相結合的原則,要求任課老師對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的不良現象予以制止與教育,在教室、食堂等人員宜集中的海報欄開展“不將手機帶入課堂”、“我們需要安靜的學習環境”等倡議活動。凈化課堂教學風氣,提高教學質量。
2、正確引導大學生上課使用手機行為。
教育“宜疏不宜堵”,關鍵還是要整體提升學校的德育水平,讓在校大學生具備自律意識,以健康、文明的心態使用手機。對手機這一現代通信工具在大學生市場的發展,有必要正確地加以認識,才能有利于大學生的健康成長。學校僅用沒收、禁用等方式來處理,顯得過于簡單。隨著科技的發展,會有越來越多的高科技產品涌入校園,如何對待它們是學校要認真思考的問題,要完全禁止學生使用手機很難做到,倒不如引導學生合理使用,正確對待手機在校園中的現象。
3、積極提倡教師改變原有教學觀念與態度。
老師應該增加其上課的趣味性與互動性,而不是照本宣科地上課,這樣可以提高學生上課的積極性與興趣度,從而達到活躍課堂氣氛的目的。老師還應對自己課堂上存在的使用手機的情況進行勸阻,要有一定的懲罰措施,減少學生課上使用手機的現象。
4、豐富大學生課堂上的內容及課余文化生活。
課堂上教師授課內容精彩豐富形式多變,不單調吸引學生注意力,使得課堂氣氛活躍,學生聽課質量提升,把注意力從手機上轉移到正確的方向。在課后組織一些社團活動、大學生科技大賽等活動。學校還可以結合大學生的個性特點,開展一些針對性強的活動。例如,設立關手機日、倡導文明使用手機論壇等活動,讓大學生在參與中接受教育,在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生活中減少對手機的依賴,養成理性使用手機的好習慣,進而保證在課堂上減少玩手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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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二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并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信息。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信息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并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晚間就寢后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短信、玩游戲、上網。如有違,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后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并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信息,自覺抵制不良信息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范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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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三
(一)配備的手機和號碼所有權為公司所有,使用者僅具有使用權。
(二)使用者應保證手機每天(包括假日)早七點至晚十一點保持暢通。
(三)手機沒電應及時充電,外出應攜帶充電器,不需要攜帶充電器的情況下,應 提前充足電量,事先做好準備。
(四)手機欠費應及時充值,手機報銷費用按照對應單據給與報銷。
(五)使用者應保證手機和號碼僅用于公事,不打私人電話。門店有權查閱通訊記錄。
(六)手機和號碼使用期間,因使用者的原因丟失或損壞的,手機卡,維修或補卡費用,由使用者承擔。
(七)使用者對外使用手機和號碼均代表公司形象,故使用者應時刻注意禮貌用語,維護公司和個人的形象。
二、通訊錄
使用者存儲聯系人時,要求必須存儲在卡里卡面內存不足時可充正在手機上客服經理負責不定期監督檢查通訊錄的錄入情況每月2次。按月度每月15日和30日,將存入的客戶信息,在電腦上做統一備份更新一次。
三、費用報銷
使用者每月手機報銷費用為30元。報銷費用的提升,需使用者書面提出申請,提出可信的理由和依據,由客服經理審核后報店長決定。
四、樂捐標準
(一)因使用者的原因(比如:未充電、未充值等)導致手機不暢通,遭到了客戶、領導、以及其他與公事有關人員向店內投訴或反映的,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次)。
(二)客服經理每月10號25號調取通訊記錄,發現使用者嚴重違反本辦法,撥打私人電話的,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次)。
(三)客服經理每月15號30號查詢手機通訊錄,發現使用者未存儲客戶信息,或未更新電腦資料,應要求使用者在二十四小時補充完畢,并使用者應主動樂捐10元(每條)。
一、涉密單位和人員使用手機應遵守本規定。
二、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秘密。
三、涉密單位應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
(一) 應在會議通知中對手機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二) 指定專人對手機進行監督管理;
(三) 在會場入口處對手機使用管理做出明顯提示;
(四) 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機帶入,特殊原因確需帶入的,應當經過主辦單位同意,并將手機電池取出。
五、進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嚴禁使用手機。
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嚴禁帶入手機。
七、涉密單位的領導和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八、屬下列場所之一的',必須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一) 各種涉密會議場所;
(二) 各類屬于國家秘密的考試試卷復制場所;
(三) 各類屬于國家秘密的考試試題命題場所;
(四) 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場所。非涉密場所嚴禁使用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九、涉密單位的保密管理職責:
(一)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宣傳教育;
(二)建立健全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術標準的手機信息干擾設備;
(五)負責對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六)及時報告手機泄密事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和組織查處工作。
十、保密工作部門的保密管理職責:
(一)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
(二)開展對手機及干擾設備使用與管理情況的保密監督檢查;
(三)協助部門大型涉密會議及活動的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組織查處手機泄密事件。
十一、對防止或制止手機泄密有功的人員,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獎勵;對在手機保密管理方面成績突出的單位,保密工作部門應給予通報表揚或者獎勵。
十二、對違反本規定,使用手機造成泄密的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給予刑事處罰。
十三、因管理不善,對手機泄密負有領導責任的直接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十四、使用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國家秘密信息不適用本制度。
重大活動和涉外保密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涉密活動、會議的保密管理和監督,加強涉外技術交流和合作、宣傳報道等的保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全局涉及涉密活動、涉外、技術交流和宣傳報道的所有部門。
一、涉密活動、會議主辦部門負責落實保密管理措施,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及時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保密管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必要時直接進行保密管理和監督。
二、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外事保密管理規定和組織宣傳報道保密管理規定;各科室、單位負責在業務管轄范圍內組織實施技術交流保密管理規定。
三、涉密會議保密管理
(一)局主辦的涉密會議原則上在局內進行。特殊情況需外出進行的要報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批準,但必須選擇有利于保密、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場所。不得在涉外賓館、飯店召開涉密會議。
(二)涉密會議主辦部門應明確會議保密要求,落實責任人,并填寫《涉密會議記錄表》,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三)召開涉密會議禁止使用無線話筒。涉及機密級、秘密級需要錄音的,須報局保密辦公室審查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四)對涉密的會議文件、資料進行編號登記,發放時要履行簽字手續,會議結束后,應及時清退;與會代表需要帶走的,要通過機要途徑寄送,不得由會議代表隨身攜帶;因特殊情況確需會議代表隨身攜帶的,須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五)會議結束后,要對會議文件、資料進行清查,檢查有無遺失文件、資料等。
(六)會議內容要按規定范圍傳達,不得任意擴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未經批準不得公開宣傳報道。會議講話未經本人同意、審核,不得隨便整理散發。
(七)嚴格控制與會人員范圍,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會場,制定會議保密紀律。會場服務人員須經過嚴格審查。
四、凡涉及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的重大活動,包括試驗、會議、對外合作等,局保密領導小組要制定專項保密工作方案,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全面負責保密工作,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直接進行保密管理和監督。
五、涉外保密管理
(一)涉外接待、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活動中要嚴格執行保密管理規定,并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外賓或外商來訪,接待單位應事先填寫外賓來訪登記表,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備案,并經局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接待。嚴禁先接待后報批或者未經批準擅自接待的事件發生。違反規定者追究當事人及部門領導的責任。
(三)接待外賓或與外商談判事先統一口徑,嚴格按照批準的范圍向外賓介紹情況,安排外賓參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擴大開放范圍。
(四)外賓不得在局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拍照和錄像,確因工作需要對合作產品進行拍照、錄像的,須經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審批。拍照或錄像應在保密工作人員的陪同下進行,不得直接或作為背景拍錄非對外開放部位和產品。
(五)在涉外活動中,不得將秘密文件、資料、筆記本等密品帶入公共場所。確因工作需要,須經局保密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批準。
(六)對外提供資料要從國家的整體利益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實際出發,權衡利弊,遵循合理、合法、適度的原則,做到既能維護國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保障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順利進行。
批,明確不屬于國家秘密的資料方可對外提供,未經審查,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向外文提供或向境外投寄、攜帶。
(八)在涉外接待和技術交流、合作和談判等活動中須對有關人員開展保密教育,明確保密范圍事項。承擔對外合作項目,中方與外方簽訂有保密協議的,應嚴格執行保密協議的有關規定。
六、《涉密會議紀錄表》由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保存,保存期5年;《外賓來訪登記表》審批件復印交局保密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保存期5年。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的監管領導小組。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并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采取一進一查制度。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后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后方可領取。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后方可領取。并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并扣該班級20分。
5、后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并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后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后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并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五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區第一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一)學生、家長與學校簽定承諾書,承諾不帶手機到校,家長和學生要一起制定家庭使用手機的管理公約,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減少手機的'使用。
(二)如有特殊需要,學生要經過家長同意,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年級主任、校委會批準后,方可帶手機到校,并交班主任統一管理。
經學校同意,學生帶手機到校后,進教室前交給班主任,由班主任在辦公室統一上鎖保管,放學后學生找班主任領取手機。在校期間,學生如果須要使用手機,找班主任領取,并在辦公區域使用,使用完畢交由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是學生手機管理的責任人。
(三)學校公布辦公室電話,作為家校聯系的通訊工具。
(四)未經批準,學生帶手機到校,非上課時間發現,班主任沒收手機,并通知家長到校領回。上課玩手機發現,告知家長,班主任沒收并保存至學期結束;若是因沒收手機導致學生和管理教師沖突的,沒收手機直至學生畢業。
(五)如因違反上述規定,出現不服從教育管理、拒交、頂撞、辱罵管理老師等違紀行為,學校將依據相關的學生管理條例,對相關學生追加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最低檔次評價,對涉及到違法行為的學生,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本規定解釋權歸學校。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六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并違反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7、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望全班同學共同遵守。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七
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游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普寧市教育局普教通知【2021】19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五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則上,學生不得將手機帶入校園。
2、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學校的,要經過以下程序:
(1)須經學生家長同意;
(2)學生書面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包括承諾說明);
(3)班主任同意并簽名;
(4)得到政教處領導批準,方可帶入校園。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政教處各保存一份。學生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子女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協同學校形成育人合力。
3、獲得學校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同學,走讀生應將手機交班主任老師統一保管,內宿生應將手機交由舍務組老師統一保管,一律禁止帶入課堂。
4、課堂上(含夜自修)學生一律不準使用手機。發現學生在課堂上(含夜自修)使用或玩手機的,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和權利制止,并當場收繳,課后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報政教處處理。
5、考試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作為作弊處理。
6、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學生(含內宿生),要嚴格遵守學校手機管理制度,違者,取消該生(含內宿生)帶手機進校園資格。
7、若學生沒有通過辦理申請手機進校園手續,而私自帶手機進校園并使用手機,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學校每位在場的領導或老師應該立即收繳該生的手機,并將手機等轉交班主任(管宿老師)或年級組長,再報政教處處理。
8、獲得批準帶手機進校園的個別內宿生,在校生活時間要盡量少用手機,保證做到不會影響自己和他人休息;違者,從嚴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內宿生的內宿資格。
9、本制度發送到所有師生及學生家長,家校共同管理。本制度從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八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十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表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設備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設備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并詳細登記,并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系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系,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后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后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并在放假時聯系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并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后,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并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并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于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系,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xx年3月25日起執行。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
1、xx學校高中部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一
1、xxx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系;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系。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并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周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二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并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后,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短信息;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游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并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后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后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后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并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于收繳手機時采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并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并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系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后,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學校手機使用管理制度(優秀23篇)篇二十三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表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柜,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信息,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為保管并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并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反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并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并用于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發展處審批同意后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布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通過周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通過信息平臺、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委會、家長大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21年2月28日起執行。
文檔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