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規范行為、維護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則和條例。規章制度是為了明確組織內部成員的行為準則和工作要求而制定的一種規范性文件,它可以規范行為、維護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如何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規章制度是組織管理者需要思考和解決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一
為了充分體現“文明、衛生、有序、活潑”的宿舍文化氣氛,進一步加強我系對各寢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與監督體制。在系領導和班主任的正確領導下,在堅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三自方針的原則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學生必須遵守《學生宿舍文明公約》。
2、樹立法制觀念,遵紀守法,對我系有意見可通過正當渠道向我系提出,不準起哄,亂丟亂砸。
3、嚴禁在學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飯菜,一經發現沒收炊具,批評教育,并處以罰款。
4、在校學生必須在學校安排的寢室就寢,不準擅自換寢室,換床位。
5、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燈后,不得隨便外出,特殊情況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開假條。在規定的學習、休息時間內,嚴禁打鬧喧嘩及進行各種有礙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6、男同學一律不得進入女生宿舍,如不聽勸阻,強行闖入者,宿舍值班教師及門衛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報有關部門處理。
7、提高警惕,學生會值班人員對可疑人員進行盤問并報值班教師、安保處。
8、嚴禁攜帶有毒物品與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動淫穢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學生宿舍;嚴禁在宿舍區內燃放煙花、鞭炮。
9、保持室內整潔、門前清潔,做到臥具折疊一致,桌凳擺放一致,各種用物放置有序;不準隨地吐痰,積存臟衣,亂丟果皮紙屑,亂倒飯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嚴禁在走廊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紙簍、掃把等衛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設備。
12、愛護宿舍的公共財物,不準在墻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門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亂刻、亂畫,嚴禁用腳向墻上踢及用手向墻上擲球,嚴禁用腳踢門、踢墻、踢走廊走格,無火災時,不準隨便搬弄消防器材。
13、嚴格鑰匙管理制度,學生不得擅自調換門鎖,發現問題應及時到物業和門衛登記。
1、未經我系同意,不準在房間內留宿非本房間人員,并嚴禁留異性人員住宿。
2、必須注意安全用電,節約用水。學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電器外,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棒、電茶壺、電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險性的電器設備;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器;嚴禁私接電線、偷電。違反本規定對他人或院方財產造成損失的要照價賠償,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3、必須保持宿舍內外的整潔衛生,房間內不得張貼不文明健康的裝飾,不準在宿舍內外亂扔、亂吐、亂丟、亂倒臟物;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
4、必須愛護宿舍內的家具、水電設施、門窗、門鎖等,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住宿期間無條件服從我系對宿舍的調整。
5、不準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準敲打鐵桶、臉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時候不得喧鬧起哄或向樓下摔東西,并禁止在宿舍區內打架、斗毆、謾罵、酗酒、聚眾哄鬧。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房間內嚴禁使用蠟燭、煤油燈等明火照明;嚴禁使用液化氣瓶,嚴禁燃放鞭炮、煙花和在走廊內燒東西。
7、離開房間要鎖好抽屜、關好門窗,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以及房門鑰匙,不準將房門鑰匙交給其他人員。
8、房間內發生案件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學院有關部門和報警。
9、住宿人員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發揚見義勇為精神,對宿舍區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未經許不準推銷和銷售商品。
10、以上各條款請住宿者嚴格遵守。因住宿者違反規定而造成的財物損失、人身傷害及政治影響等,按有關規定或法律手段進行處理。
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學習各種相關規定與技能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宿舍管理,把學生宿舍當作自己的家,把維護學生宿舍的穩定和諧當成自己的職責,把建設營造安定和諧的宿舍當作自己的任務。相信我們的宿舍會更加的整潔、溫馨、和諧。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二
1、機關門衛、機關值班人員(含森林公安及門衛)在崗期間,負責辦公樓安全保衛工作。
2、要加強法制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和治安防范意識。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3、上班期間出入請隨時鎖緊門窗。
4、自行車一律存入自行車棚,擺放整齊。
5、下班時都要把文件、重要資料放入卷柜或抽屜里鎖好。仔細檢查,關閉所有水電設備開關及門窗(含防盜鎖),包括科室內及所對走廊窗戶。
6、相關的財務科室金庫的庫存現金要按照有關規定存放,不得超存。
7、下班后(晚21:00以前)、公休日、節假日,無特殊情況不準在辦公樓內逗留,特殊情況,要事先向值班領導請示后,做好登記入內。非機關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機關大樓。
8、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帶入機關,走廊樓內拐角、處不得堆放雜物。
1、辦公室除按規定貼掛的圖表外,不準貼掛其他物品,不得在辦公室墻壁上隨意張貼或訂釘。
2、各科室的倉庫或實驗室及車庫、食堂,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物品擺放整齊,保證安全。
3、機關一律不準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私人物品。
4、辦公樓內要保持肅靜,不準大聲喧嘩、追逐、吵鬧。非緊急情況,不得在走廊內奔跑、喊人,工作期間不得無故竄科室,在辦公樓內從事玩撲克,打麻將,玩游戲、網上聊天等娛樂活動。
5、未經允許不得亂接電源,亂拉電線。按規定使用完計算機、復印機等設備后,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切斷電源。
1、嚴格執行《市林業局衛生管理制度》,各科室辦公室及門口衛生要每天進行打掃,每月進行大清理,并進行檢查。
2、走廊、樓梯間、衛生間空地處,按規定擺放消防、衛生等設備外,不得擺放其他物品。
3、要自覺維護辦公樓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仍煙頭、紙屑等雜物、不往水池內傾倒茶葉水等雜物。
1、節約用電,下班后各辦公室一律息燈,切斷電器設備電源。
2、辦公室內不得使用電爐子等超負荷電器設備。
3、節約用水,用水后要檢查水龍頭是否關閉,馬桶沖水器是否回位。
五、公共財產使用管理。
1、愛護公共財產,使用機關會議室前,要提前向辦公室預約,使用時負責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損壞桌椅、電器,丟失茶杯、煙灰缸等物品。
2、使用復印機等公共財產時,經審核同意后,由負責人員引領復印,出現問題,請勿親自動手操作。
3、本科室設備要按章操作,出現問題請及時與辦公室聯系,統一維修。
4、需購買辦公室設備、會議用材等時,經請示局長同意后,進行統一采購,不得私自在外欠帳。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三
第一條 為了貫徹教育部、衛計委《關于加強學校衛生防疫與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我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衛計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計委令第71號)、教育部、衛計委《關于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安全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衛計委令14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 校園內(不含獨立的家屬院)所有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 校園內所有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在校園內從事飲食服務和餐飲業經營活動。
第五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必須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餐飲經營者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第六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必須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組織好從業人員健康查體。
第七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加工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八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加工場所,食品加工、貯存、銷售、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及其運送食品的工具,應當定期維護;冷藏、冷凍及保溫設施應當定期清洗、除臭,溫度指示裝置應當定期校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第九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發現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報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積極配合學校和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開展食物中毒事故調查和處理。
第十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采購的原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規定,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場所,以保證食品質量;禁止采購《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禁購食品。
第十一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食品貯存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無霉斑、鼠跡、蒼蠅、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生活物品。食品貯存嚴格按照《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食品加工場所,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流程應當規范。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食品加工場所要符合《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要求。
第十三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加工食品必須嚴格按照《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第十五條 洗刷餐飲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
第十六條 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餐飲具保潔柜必須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第十七條 食堂和餐飲業經營者的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十八條 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查體。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加工、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查體,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在原工作單位取得的健康許可證無效。
第十九條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的人員,不得從事食品加工及經營工作;患有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如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條 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不得有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建立主管校長負責的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責任分解落實到部門和具體責任人。
第二十二條 后勤保障部是學校食堂的主管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二)負責學校食堂衛生許可證的申辦、備案工作;
(四)會同有關單位對學校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五)做好上級領導機關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事宜。
第二十三條 食堂和餐飲經營單位是學校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一)必須學習貫徹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并認真組織落實,相關的安全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二)主動接受省、市、區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和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三)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服務活動,并立即向上級單位和學校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報告;
2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5落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學校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四)加強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進入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和出售食品的場所,杜絕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用餐者安全與衛生。
第二十四條 醫院與衛生與健康服務中心是學校食品安全監督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學校食堂、餐飲經營單位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組織校內的食品安全檢查。
(二)建立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報告制度,完善預警機制。
(三)建立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組織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四)協助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完成對學校食品安全情況的檢查,監督整改意見的落實,協助調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原因。
第二十五條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是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為管理主管部門,要利用各種形式,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二十六條 公安處作為學校治安管理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并主動配合公安、衛生、工商部門,深入開展學校及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清理校內違規經營的流動攤點,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
第二十七條 因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單位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后,隱瞞實情不報、謊報的單位和責任人,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將給予嚴肅處理,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給予行政處罰;對造成重大食物中毒,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偽造衛生許可證,從事食品加工經營活動的;加工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的;使用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添加劑、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加工食品用的工具、設備以及洗滌劑、消毒劑的;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從事食品加工經營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的;食品加工經營場所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sd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將給予取締、責令整改、吊銷衛生許可證、罰款、沒收非法所得等處理。
第二十九條 校園內所有出租房屋且承租人從事餐飲經營、食品加工經營的單位,對所出租房屋的餐飲經營、食品加工經營活動,承擔食品安全責任,單位主管領導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承租房屋的經營者,如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被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查處,除追究承租人的法律責任或給予衛生行政處罰外,學校將追究出租房屋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嚴肅處理。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四
(一)用語文明。嚴格執行本院文明用語規定。
(二)接待熱情。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
(三)行為規范。干警應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不準在辦公區、審判區大聲喧嘩及穿拖鞋、背心、短褲。
2、不準在陽臺擺放花盆、其他雜物和向窗外潑水。
3、不準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煙頭、果皮等雜物。
4、不準在墻面等處亂釘、亂貼、亂畫。
5、不準在有禁煙標志的地方和本院其他公共場所吸煙、動用明火、使用電爐、電飯煲等電器。
6、不準在消防通道、門廳、公共走道的門上私自加裝鎖具。
7、不準在洗手間亂倒雜物和使用衛生紙之外的紙張。
8、不準私自拆裝和挪用大樓內各種設備及將個人大件物品帶入辦公室、地下室存放。
二、衛生管理
(一)衛生區實行劃片包干,責任到部門、到人頭。
1、各部門辦公室及會議室內外衛生由各部門負責打掃;
2、法庭衛生由使用部門負責打掃;
4、餐廳內部衛生(不包括衛生間)由餐廳人員負責打掃;
5、2米以上高度的衛生由行裝科安排有關人員打掃;
6、其他部分衛生由保潔員包干打掃。
(二)各部門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外衛生整潔。提倡每天上班前15分鐘和每周五下午下班前1小時打掃衛生,以達到辦公桌椅、物品擺放整齊、無灰塵、無蜘蛛網、無痰跡、無煙頭、無紙屑果皮、無亂貼亂畫、無衛生死角的標準。
(三)保潔員和餐廳人員要做到眼明、手勤、心細,堅持每天打掃衛生、清理垃圾;水電工要經常打掃2米以上高度的衛生。
(四)院領導會同行裝科每月底對全院衛生定期檢查一次,其他時間不定期檢查。
三、水電管理
(一)行裝科負責水電的日常檢查、維修、安全等管理工作。
(二)水電工對辦公大樓的水電情況,每天巡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水電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并做好巡查、處理記錄。
(三)水電工在節假日期間關閉不需使用的水電設備。
(四)干警要增強節約意識,養成隨手關閉水、電開關的良好習慣,自覺節約每一滴水、每一度電。
四、獎罰
(一)對衛生管理較好的部門,給予4—10分的加分獎勵;對打掃衛生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5—50元的獎勵。
(二)對衛生檢查中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每次扣責任部門4—10分;保潔員等聘用人員有責任的,扣發其5—50元目標考核獎。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五
1.凡本院師生員工進出校門,一律憑工作證、學生證、校徽(必要時仍須檢查證件)出入。嚴禁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2.凡來校參加進修、培訓、實習、施工等外單位人員,一律憑經保衛處簽發蓋章的有關證件出入。
3.凡外單位因教學、工作、開會等需要借用本校教室、禮堂、場地等進行活動的,需事先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并辦理手續,送保衛處備案,方可進入校門,并按指定路線往返。
4.校園內原則上不能設攤。因特殊情況需在校園內設攤出售商品,須經院長辦公室批準,發給設攤證明,方可按指定地點設攤。
5.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機動車必須減速或停車接受檢查,經檢查同意后方可進出。
6.教職員工自備代步的機動類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助力車等)進出校門,憑保衛處簽發的《車輛出入證》出入。
7.嚴禁商販進校推銷商品,私貼廣告;禁止赤膊,衣冠不整者進入校區。
8.嚴禁拉運酒精類飲料(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的除外)入校,禁止出租車進入校區。
9.學校各大門夜間11:00關閉,如有特殊原因進出校門者,需說明情況、出示證件,經同意及登記后方可通行。
二、對外接待和會客
1.學院邀請的專家、學者、賓客,主辦單位須事先通知保衛處,以便配合接待。
2.私人來訪需出示本人證件,并在門衛室填寫會客單進校,離校時應將由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衛。
3.來訪人員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與被訪人無關的部門,如:辦公室、教室、實驗室、宿舍、餐廳等。
4.來訪人員攜帶貴重或大件物品,進校時必須在會客單上注明物品名稱與數量,以便離校時核對。被訪人如托來訪人員捎帶物品出校,被訪人應攜帶本人證件,在門衛室進行登記才可放行。
5.學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客人。
6.教職工家屬遇有急事來校者,應向門衛說明情況,取得同意方可進入。進校后應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如有違者,除對違者進行處罰外,還要追究相關教職工的責任。
7.任何人不得在校門口與執勤人員閑談、嬉笑,以免影響工作。
8.校內外各類人員均應自覺遵守《門衛管理規定》,共同維護校園秩序。對違反規定不接受門衛檢查,無理取鬧,妨礙門衛正常執行任務者,由保衛處酌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處理。
三、攜帶物品出入校門
1.凡攜帶公物出校門,須持有系、部、處、科等辦公部門的證明,并經門衛執勤人員查驗后,方可出校門。
2.凡攜帶私人貴重物品出校門時須憑本人證件進行登記,并經門衛執勤人員查驗。
3.攜帶違禁和劇毒、易燃、易爆、揮發性化學品進入學校,必須持有關部門的證明方可進入。
四、校衛隊員職責
1.堅守崗位,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竭盡全力保衛學院教學、科研和各項工作的正常秩序。
2.嚴格執行我院《門衛管理規定》,不得徇私。
3.堅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
4.在執行學院門衛管理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由于門衛失職給學校造成損失,將追究責任,扣發獎金直至紀律處分。
1.全院師生都要愛護校內的花草樹木,嚴禁攀折損壞,違者將按規定賠償,故意損壞者,從重處罰。
2.嚴禁在院內捕打各種鳥類:嚴禁持各種槍和管制刀具在校園及家屬區游蕩,違者沒收,如造成損失則負責賠償。
3.嚴禁在校園內播放或歌唱反動、黃色歌曲音樂,不得聚眾喧嘩、哄鬧,晚上熄燈后不得在校園內吹口哨、大聲喊叫和吹拉彈唱,以免影響他人休息。
4.在校園內著裝整潔、樸素、大方。男女交往舉止要得體,禁止勾肩掊背,摟抱接吻及其它有傷風俗的行為。
5.經允許進入校園的各種汽車,要按指定路線行駛,不得在較園內亂竄,校園內禁止鳴嗽叭。校外的公私車輛不準在校內過夜停留。
6.除經學院和工商管理部門同意并有專門房屋的商業網點外一律禁止各種攤販在校園內擺攤設點或到校內經商。學院同意開設的商業網點也要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并不準銷售白酒或超范圍經營。違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沒收或處罰,不聽勸的要封門整頓。
7.教職工要教育子女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禁止到教學區追逐打鬧、滑汗冰或騎車亂竄。
8.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要停放在車棚內或指定地點,嚴禁自行車亂停亂放,違者處以罰款。
9.校園內嚴禁賭博、酗酒、聚眾鬧事、打駕斗毆,在非運動場地不得進行球類等防礙他人正常生活、學習的活動。嚴禁學生打麻將,校園內禁止擅自設立臺球桌。
10.禁止非法游行、集合。禁止罷課和張貼大、小字報。不準在非指定地點張貼廣告、通知等宣傳品。未經學校批準,任何個人、社團組織均不許組織報告會、講座、演講、沙龍等活動。
1.嚴禁在辦公室、庫房、教室、學生宿舍等公共場所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允許留宿異性,違者將按規定給予處罰。
2.設有執勤人員的學生宿舍、辦公教學等公共場所,任何人攜帶物品出門時,都要自覺接受執勤人員的栓查登記,不得無理取鬧或故意刁難。
3.學生公寓樓內一律謝絕異性(工作人員除外)進入。
4.確需在校內居住的臨時工、季節工和師生員工的親友,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領導的同意,并在保衛處備案,否則按擅自留宿他人予以處罰。
5.全體住校學生都要自學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按時歸宿。宿舍樓內、外不許停放自行車。不得在宿舍內經商,大聲喧嘩,亂唱亂叫或作其它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6.學生住宿期間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放假期間,不要將貴重存放在宿舍。
7.自學接受并協助保衛處、宿管科對宿舍的檢查。
1.除學院根據需要組織的大型活動外,其它各系、班只允許在節日或周末舉辦大型活動。如遇特殊原因需舉辦者,須單位領導批準并事先向保衛處報告。
2.舉辦大型活動的單位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搞好組織工作,切實維持好秩序。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邀請校外人員進校參加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3.在校內舉辦的各種大型活動,晚11:00以前必須結束(元旦除外)。在室內舉辦活動,燈光不宜太暗,嚴禁在燈管上包紙。
1.各種車輛在校內必須靠道路右側行駛,禁止逆行。
2.車輛轉彎時應提前減速并示意,禁止突然轉彎。
3.機動車在院內行駛時禁止鳴笛,夜間禁止開大燈,車速不得過5公里/小時。
4.騎自行車不準雙手離把或扶身行,互相追逐,曲折競行。
5.各種車輛必須按規定的位置停放,不得亂停亂放。
6.院內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保衛處參照有關交通管理法規處理。
1.校內人人都要愛護消防設施,嚴禁挪作他用。學院和各單位配置的滅火器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維修。
2.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熱棒、電熱鍋等帶來火災安全隱患的大功率用電器。
3.嚴禁在宿舍及禁煙區內抽煙。
4.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焚燒紙張和雜物,使用酒精爐、蠟燭等)。
5.加強對氣源特別是易燃、有毒氣體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持室內通風良好。
6.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嚴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門、防火卷簾等處堆放障礙物,嚴禁在教學、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六
為保持辦公大樓的安全與整潔,美化辦公場所,維護良好的辦公秩序,確保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運轉,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一)執行干部、職工節假日、雙休日及晚上值班制度,全體干部、職工均須按規定參加值班。
(二)值班人員要加強責任心,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或突發事情要及時處置和報告,做到不脫機、不脫崗、不遲到、不早退。
(三)保安人員要認真履行保安職責,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堅守崗位,白天對外來人員進入辦公樓認真進行登記,要仔細詢問,特別是對找局領導的外單位人員,要報辦公室同意方可進入;夜間要認真做好辦公區域的巡查,定點設崗,確保辦公樓及公共場所的安全。
(四)保持辦公環境的安靜。不得帶親屬、朋友在辦公室長時間閑談,不準在辦公樓內大聲喧嘩。室內無人時,要注意隨手關門,下班離崗或會議室使用結束后,要關閉門窗和電器。
(五)保證辦公室和大樓安全。辦公室內不要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資料、支票、印章、收據、介紹信要存放在保險柜內。大樓內一切財產、包括設備、辦公用具外運,須經辦公室批準同意,否則,保安、值班人員有權扣留。
(六)會議室使用要預先登記。各單位使用會議室,應提前1-2天到辦公室(文秘室)登記;外單位需借用的,須經辦公室同意。發現會議室內財產用具損壞時,應及時報告辦公室。
(七)規范車輛停放。局公務車輛、個人私家車應按指定車位停放。為維護正常停車秩序,保證公務用車停放,個人私家車不得停放在地下車庫內。
(八)加強辦公樓電梯的維護和保養,電梯維護人員發現問題應時向廠方和辦公室報告,確保電梯的安全;做好中央空調的維護工作,按規定時間清洗管道。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七
為進一步加強局機關辦公大樓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局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創造一個文明、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縣政府大院內的局機關辦公大樓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樓內各科室要積極配合局辦公室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局會計函授站及國庫集中收付核算中心、財政收費管理中心、鄉鎮財政管理局和契稅征收所的辦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以上各科、室、所、中心自行負責。
二、在局機關辦公大樓的一樓門口設立門衛室。門衛及值班人員須認真履行職責,注意加強以進出人員的管理,防范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注意講究禮節和禮貌。
三、為加強安全保衛工作,擬在局機關辦公大樓的門口、走廊和進出口等處統一安裝攝像頭,由局辦公室和信息中心進行管理和維護。
四、全局干部職工必須增強安全意識,發現可疑人員或安全隱患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并協助制止意外事件發生。
五、不準把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局機關辦公大樓內,嚴禁在辦公大樓特別是辦公室內燃燒雜物或使用明火。
六、計算機房等重點機要部位要強化崗位責任制,要嚴密制度,嚴格管理,確保安全,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入內。
七、下班時,各辦公室最后離開的人必須管好門窗、電器、機具等。貴重物品及涉密資料要按規定妥善保管。
八、各科室的廢舊文件、資料一律到指定地點銷毀。局機關的任何科、室、所、中心或個人不得擅自將廢品收購人員帶進大樓,更不得將文件等資料私自賣給廢品收購人員。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八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根據我國《高等教育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食品衛生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園范圍內的道路交通、食品衛生、危險品、消防、生產、校內設施(宿舍、教學設施等)、集體活動、健康衛生等涉及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第三條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分工負責、責任追究、獎懲并重、長效管理、科技防范的原則。
第四條 各部門、單位的黨政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單位的安全工作責任人,全體教職工都是安全工作者。各部門、單位應建立和完善各級安全責任制,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五條 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實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預防在學校實施的教學科研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內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學科研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并造成師生員工人身、財產損害后果的事故,確保學校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第六條 學校成立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為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保衛處。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本規定對學校安全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和獎懲。
第七條 各部門、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做好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部門、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對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和抵制。
第八條 負責安全管理的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工作人員負有下列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二)制訂安全規章制度和工作、實驗規程。
(三)開展安全工作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整改。
(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工作的經驗。
(五)其他安全工作。
第九條 具體分工原則如下:
(一)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負責安全保障體系和危機處理應急系統。
(二)團委:負責對學生社團組織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三)學生處:負責學生安全教育、集體活動等安全及心理健康咨詢、輔導。
(四)保衛處:負責校園道路交通、消防、校園治安等安全。
(五)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實驗用危險品管理、實驗室設施設備等安全。
(六)總務處:負責教學、實驗、行政和生活用建筑物及其設備設施、校園道路基礎設施、校園環境衛生、園林綠化、防汛防風等安全。
(七)體育部:負責體育活動、體育器材和活動場所安全。
(八)后勤產業集團:負責飲食衛生、學生宿舍、校車的安全,以及供水、供電、供氣等設施的安全。
(九)醫院:負責醫藥衛生、防病防疫、食品衛生監督等安全。
(十)基建處:負責對在校園內施工的各類施工單位和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監督施工單位建立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生產。
(十一)其他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第十條 各部門、單位應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工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一)交通安全教育。
(二)消防安全教育。
(三)飲食衛生安全教育。
(四)防盜、防騙、防搶、防傷害教育。
(五)用電安全教育。
(六)實驗、實習及社會實踐安全教育。
(七)體育運動安全教育。
(八)勞動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第十一條 根據地域、環境、季節特點,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及各類大型活動中。將放假前、開學初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向學生介紹水陸交通安全、飲食衛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組織消防逃生演習等。
第十二條 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第十三條 加強對駐校工程隊和其他施工單位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在協議、合同中明確有關安全教育、管理規定、安全責任以及違約責任,日常管理中一旦發現違反規定和協議的行為要嚴格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充分利用學校的宣傳教育陣地和設施,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五條 各部門、單位安全工作分管責任人、安全工作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培訓且考核合格。
第十六條 校園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點工作,要求如下:
(一)嚴格按性質劃分交通區域。做到施工區域與教學區、生活區隔離;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適當隔離,如設置專門的步行道路區域等。
(二)交通主干道要設置明顯的交通標志標線,如限速、禁鳴、分道線等。
(三)機動車道要設置合理、適當的減速裝置,限制校內機動車輛的行駛速度。
(四)切實改善校內的交通環境,如路燈照明、斑馬線、清除遮擋司機視線的綠化等。
(五)嚴格進行日常管理:交通高峰時段,一些主要路口要及時派人員到現場維持交通秩序;加強校門門衛的管理,工程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要嚴格實行進出登記制度。
(六)校園道路應保持暢通無障礙,道路施工應事先報基建處、總務處、保衛處審批,施工現場應設置隔離帶,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加強道路設施日常管理,及時消除影響通行安全的隱患(如窖井蓋缺失、路燈缺損等)。
第十七條 加強飲食衛生管理,規范食品加工流程,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嚴防食物中毒、傳染病以及投毒破壞行為的發生。
食堂設施設備及食品采購、運輸、加工、出售、儲存等環節應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要求,采購食品必須索證,嚴把食品質量關。嚴禁從無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處購進食品,不得允許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在校內經營食品,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進入校園。
食堂工作人員應經衛生防疫部門批準,實行持證上崗,并進行定期身體檢查。不得聘用傳染病原攜帶者或患有傳染病的人員從事食品加工經營。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第十八條 各部門、單位應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品的管理。各部門、單位危險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要求開展實驗研究工作。各種危險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柜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品的領用、消耗,各單位應隨時登記。危險品的廢棄物應分類收集、統一處理,不得隨意傾倒丟棄。
第十九條 加強消防和用電安全。各有關部門、單位應按規定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食堂、學生宿舍、營業場所等人員密集的防火重點場所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能熟練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置人員疏散指示標志。開展夜間活動(包括上晚自習等)應有完好的照明設施和停電應急措施,確保緊急情況下師生的安全撤離和疏散。
第二十條 保衛處是學校負責消防安全的部門,負責對學校的建筑設施根據建筑性質、使用用途等擬定和細分防火等級,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針對不同情況制訂防火規定和防火方案,并配備消防器材,指導和監督使用單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持完好狀態;開展防火安全教育與培訓,組織防火演練,制訂防火應急預案。對新建、改建、擴建等建設項目進行消防安全審查、竣工驗收等。
第二十一條 加強教學、行政和生活用建筑物的管理和監控,為師生創造良好學習、生活環境。學校校舍的設計、建設、使用及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的配備應嚴格按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進行。凡未經質檢和消防安全部門驗收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一律不得使用。
第二十二條 總務處應定期對教學、行政和生活用建筑物勘驗檢查,發現險情(危房、危樓、危墻、危廁等)應立即報告分管校領導。凡經區(市)以上建設部門鑒定的危房(c級和d 級),應立即停止使用,制定修繕計劃和方案報有關部門,盡快修繕、加固或翻新。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超載變化或超過設計年限的,應書面上報分管校領導,及時予以處理。應加強對電源、電器、電網及散熱器的檢查,防止因漏電或電線老化等問題引發事故。
第二十三條 體育器械、運動場所、實驗設備等教育教學設施應嚴格按照安全和衛生標準配備,并定期進行檢修。
第二十四條 加強校外集體活動的管理。組織教職工參加的各種大型活動應以安全為原則。組織學生參加各類實習、實踐活動、公益活動等各種集體活動應以安全、就近為原則,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逃生應急方案。
第二十五條 實行大型活動批準制度。組織學生到外地或較遠地方旅游及各類實習、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應經本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組織學生參加集會、結社活動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報有關部門批準。學校在教學計劃外安排的學生外出活動,應經分管校領導批準。在外出前應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配備足夠的教師帶隊。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第二十六條 組織學生參加實驗、勤工儉學等活動應堅持力所能及、確保人身安全的原則,健全安全操作規程,有針對性地進行勞動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加強勞動保護。
第二十七條 加強車輛管理,機動車輛應符合安全標準。嚴禁租用證件不全、車況不良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嚴禁聘用無證和技術不良的司機,嚴禁超載運行。如遇風、雨、雪、霧等惡劣天氣按規定必須停運的,應堅決停運。
第二十八條 凡在校園、禮堂、飯堂、教室、體育場、體育館等場所舉辦文藝演出、放映電影錄像、進行體育表演或比賽等活動,必須按照本規定,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好場內外秩序,保障活動的正常進行。舉辦文體活動,主辦單位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措施和方案的組織實施,保衛處負責監督。各部門、單位組織的校內大型活動應注重安全防范。
第二十九條 對學生自發組織的探險活動要加強引導。
第三十條 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以及心理疾病的預防和治療。
第三十一條 加強對體育課教學等體育活動的組織工作以及運動技術要領、準備、整理活動等方面的指導與安全保護,防止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學校體育課教學內容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和地理、氣候條件。
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軍訓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告知學生及其家長、老師,并按規定不安排其進行相關活動;對被發現因心理、精神問題而不能進行正常的學習、生活的學生,應按規定的程序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在保證學生安全的同時,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配合家長對相關學生進行后續的監護、治療。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嚴格執行學生集體服用藥品的有關規定,按衛生部門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學校對學生常見病、傳染病及某些重點疾病組織學生進行群體性預防用藥,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經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必須堅持學生和家長自愿參加的原則,同時必須有衛生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并密切注視學生有關不良反應及副作用發生。
第三十三條 加強校園治安秩序的管理。保衛人員應堅持晝夜值班,節假日、重大活動時期學校領導應輪流值班。對重大滋擾校園治安的.事件,應立即向主管校領導報告,并積極予以制止和處理。
第三十四條 加強門衛管理,建立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進入校園,不得擅自進入辦公室等場所,各部門、單位應防止各種破壞行為的發生。
第三十五條 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十六條 加強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管理。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位,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發生失火、失竊等事故。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團體或個人,需占用校道或學校場地進行各種活動(如學生社團活動、各種宣傳、經商等),必須經相應的主管部門審核,并報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批準方可進行。
第三十八條 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切實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
第三十九條 各部門、單位應建立安全制度,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檢查本部門、單位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各二級單位根據本規定制定安全事故的危機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職責,成立應急隊伍,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等。
第四十條 建立完善學校安全工作常規管理制度。各部門、單位應對教育教學、科學實驗等工作的各個環節提出安全要求,并對校內安全防范重點環節和重點區域加強管理,預防和消除教學科研等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第四十一條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有關部門、單位應定期對校舍(含食堂)、體育設施、消防設施、各種儀器設備安全狀況及學校衛生保健品、化學藥品、食品衛生、安全警示語等進行全面檢查。特別在開學前、惡劣天氣之前等,應加強重點防范,杜絕事故發生。各部門、單位應定期與不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督查,對存在問題應立即整改。
第四十二條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每學年的工作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學校將安全工作作為管理、評估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實施獎勵。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個人及所在部門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第四十三條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學校職能部門和主管校領導。
第四十四條 發生師生員工傷亡、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和群體性傷害事故以及危害社會安定的重大事件,應立即報告主管校領導。
第四十五條 發生安全事故后,應立即聯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門,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并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有關責任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四十六條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第四十七條 重大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立即啟動學校《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行動方案》(或其它預案),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各級領導、有關人員按預案行動,負責對重大突發危機事件進行緊急處理。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以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安全責任人,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造成經濟損失的,并追究其經濟(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本規定要求開展安全教育,因學生缺乏相應安全知識,致使事故發生且情節嚴重的。
(二)未按本規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未履行管理職責、管理不善,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三)未按有關法規要求實施校內設施建設和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四)未按本規定要求組織開展校內外活動,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五)未按有關規定要求組織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開展學校衛生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六)未按本規定要求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
(七)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
(八)對事故未及時組織處理或阻礙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
第四十九條 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或責任人,按《廣東工業大學業績金分配方案》扣除部分或全部業績金。
第五十條 本規定自2007年1月5日起施行,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九
現今網絡的傳播度特別廣。那么對于最新的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大家知道多少么?下面就等小編告訴你們吧!
第一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城域網及校園網防火墻、路由器、交換機、服務器等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得在網絡上制作、發布、傳播下列有害內容:
(一)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的;。
(二)違反國家民族、宗教與教育政策的;。
(五)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鼓勵聚眾滋事的;。
(六)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七)計算機病毒;。
(八)法律和法規禁止的其他有害信息。
如發現上述有害信息內容,應及時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擴散。
第二條在網站上發現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必須在12小時內向三門縣教育局現代教育中心及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查處。在保留有關上網信息和日志記錄的前題下,及時刪除有關信息。問題嚴重、情況緊急時,應關閉交換機或相關服務器。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的計算機上收閱下載傳遞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四條所有接入網絡的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網絡上信息、資源、軟件等的使用應遵守知識產權的有關法律法規。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使用部門(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嚴禁在網絡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六條認真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各子網站要加強出口管理和用戶管理。重要網絡設備必須保持日志記錄,時間不少于180天。
第七條上網信息管理堅持“誰上網誰負責、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對外發布信息,必須經局機關或各單位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才可發布(具體操作方法可參考“網絡信息發布管理制度”)。
第八條各單位和學校要確定一名行政人員為本單位(學校)網絡安全責任人,領導網管員(網管機構)做好本單位和學校的網絡和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崗位責任制和機房管理制度。網絡管理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保證現有各種網絡設備良好運行,充分發揮效率。
第九條單位和學校各信息終端用戶必須受網絡管理員監督管理。整個單位和校園要統一出口、統一用戶管理。建立帳號登記管理制度,用戶帳號只能專人專用,方便日后的檢查和監督工作。
第十條與城域網及單位和學校網絡相連的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在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雷等方面,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第十一條城域網及校園網站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接入互聯網網的計算機必須與本部門的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實行物理隔離。涉密信息不得在上網設備上操作或存儲。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一)可向internet公開的;。
(二)可向本城域網公開的;。
(三)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四)可向本單位公開的;。
(五)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下列活動:
(二)未經允許,擅自提供與教育無關的網絡服務;。
(三)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與破壞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本站域網絡安全的行為。
第十三條違反本管理制度,將提請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相應的批評教育、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觸犯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城域網及子網站網絡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為固定資產范圍。
(2)單價不足800元、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床、辦公桌、各類柜子等學生、教師使用的固定用品、也列為固定資產。
2、學校的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統一分類編號、并由校產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一級臺帳、附單件明細卡片:計算機、舞音美室、體育室、電工室、物理實驗室、生化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食堂等部門、由專管員建立相應的二級臺帳并負責管理。其他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建立二級臺帳、由使用人(部門)負責保管。
3、新增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人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字后、方能列入固定資產臺帳。
4、總務處的臺帳、每學期應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臺帳、各專管員的二級臺帳核對一次。每學年學校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固定資產增加、減少、轉移、須報總務處負責實施。未經總務處辦理手續、任何人不得自行處置。
6、根據各部門工作需要、如需調配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填寫調用單、調入部門負責人或專管員簽字領用、并調整各級臺帳。
7、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教室課桌椅、寢室床鋪及其有關設施由總務處負責配置和調整、每學期由班主任、學生寢室生活指導老師向總務處校產管理員辦理借用手續、填寫財產登記表一式兩份、總務處校產管理員和用物責任人簽字、各存一份備案、每學期總務處對財產保管情況組織檢查驗收。
1、計算機、舞音美、體育、電工、生化、圖書閱覽、食堂等專業的教學用品、用具管理參照本制度執行。
2、各部門專管員必須建立抵值易耗品臺帳、耐用品并附明細帳。所有物品都應及時列入臺帳。
3、因辦公、教學需要的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填制借用單、借用人簽字并注明借用理由、使用結束后應及時歸還。消耗品由使用部門(人)簽字領取使用。
4、各班清掃用具、要實行包干辦法、確定用物定額、超額不補。
5、各部門專管員按月填報物品進出庫報表。各部門專管員應于每月初進行一次庫存清點、并將上月物品的入庫、出庫及庫存情況月報表報總務處。如出現帳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
6、總務處應妥善保管原始憑證、入庫單、出庫單、月報表等、并裝訂成冊。
三、財產采購、驗收、入庫制度。
1、凡需新增或補充的財產、由請購人提前三天向總務處領填請購單、經處室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長審批。總務處組織人員采購。屬專用物品、由使用人參與采購、負責質量、數量、規格選擇。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商品報財政部門審批后由學校采購小組根據有關規定進行采購。
2、添置的財產如屬國家專項控制商品、需先辦理控購手續、經批準后方可購置。
3、凡新購入的財產、應由總務處采購員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總務處留存一份、附發票交財務一份、專管員一份)、經保管員對數量、質量、規格、單價等進行驗收簽字、請購單方可報銷。
4、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材料、衛生清潔用品由總務處校產管理員驗收登記:文體用品、實驗用品、圖書資料、實習材料等低值物品購入時由部門專管員驗收登記。
四、財產的出借與賠償制度。
1、學校一切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借、出租、如確實需要借用、調出的、必須經領導研究決定。
2、批準借用的財產、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注意愛護、精心保管、按期還回、照價賠償。
3、離退休及調出人員要自覺歸還自己領用和借用的公物、不得轉借他人或私自拿走、否則不予辦理手續。
4、所有人員、都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故意破壞或不負責而破壞的、要追究責任、照價賠:情節嚴重者、加倍處罰。
五、財產報廢、變賣制度。
1、不能再使用和再修復使用的固定財產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大型、貴重設備報有關部門批準、并注銷合同。
2、抵值易耗品(耐用品)、由專管員統一收集并造冊上報總務處、由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鑒定后辦理相關手續、并報分管校長批準、并注銷臺帳。
3、任何個人無權決定固定資產變賣價格。凡要變賣的固定資產、分兩步走、第一步由學校相關人員確定基礎價格、第二步由相關人員根據學校內的基礎價格與購方確定變賣價格變賣、報分管校長審批再作變賣。學校固定資產收入、均納入“專用基金”核算。
六、財產移交制度。
1、校內保管員、各實驗室管理人員、各類財產材料使用人、因工作變動、學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要求帳物相符后、方能接收。
2、移交中實行按帳點物、逐件核準。凡有外借的、概由移交人追回、接收人不接收空帳。移交中發生帳物不符時、移交人應寫出書面報告、學校作出相應的處理意見、方可辦理移交手續。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一
1、會計人員必須擁護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水干,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廉潔奉公,實事求是,積極支持各項改革,為單位領導當好助手,為各部門經濟發展當好參謀。
3、會計人員必須刻苦鉆研業務,不斷豐富會計理論知識,提高業務能力,要熱愛本職工作。
4、會計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方針、政策、法令和制度,維護國家利益,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嚴格的核算和監督。提供會計資料,促進增收節支,提高經濟效益。
5、會計人員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互相幫助,密切協作:要加強品德修養,胸襟開闊,表里如一;要從全局著二想,從工作出發,搞好同志間的團結;要有集體榮譽感,積極參加某體活動,為集體和學校獻計獻策。
6、會計人員要嚴守國家秘密,增強保密的自覺性,不得隨意將會計數據和任何住傳遞出去。
1、審核和填制原始憑證、辦理付款手續。 外來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的內容齊全的發票或收據,并有經手人、有關負責人簽字。維修工程要有工程決算單。自制原始憑證要批件齊備,條據和表格要清晰整潔,內容齊全。出納人員根據審核或填制無誤的原始憑證,經主管會計同意后才可簽發支票或付現金,并加蓋“現金付訖”或轉帳付訖“戳記。對記載不正確、不完整、不符合規定,手續不全的憑證,應退回補填或更正,對偽造、涂改或經濟業務不合法的憑證應拒絕受理,并及時報告領導。
2、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日記帳。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單。記帳憑單要字跡清楚、內容完整、科目正確、摘要簡明扼要突出重點。記帳憑單上所有內容不得涂改。記帳憑單要統一編號、不得缺號、重號或年月日與編號順序相矛盾。出納人員根據記帳憑單和原始憑證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己帳,結出當日余額,現金出納要每月核對庫存。出納人員將當日發生的會計憑證整理、粘貼,登帳后及時傳給記賬崗位。
3、登記明細帳、總帳。記帳崗位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記帳憑單登記有關明細帳并及時登記總帳。明細帳按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內容逐筆登記,總帳要根據科目匯總一表和明細帳登記。 記帳人員在記帳前發現記帳憑證有誤要重填,記帳后發現記帳憑證錯誤或帳薄記載錯誤要用規定方法更正,不準刮擦、涂改。 帳薄記載內容要全,字跡清晰整潔,文字數字大小適宜。 各類帳戶要按月結帳,根據需要結出發生額.和余額或累汁發生額。
4、編報會計報表、做好其它工作。
月末各類帳戶試算平衡后,編制會計報表。
會計報表應由單位領導、會計主管人員審閱簽章、按規定報送有關部門。
5、登記輔助帳、裝訂會計憑證。
月末報完表后,要登記輔助帳(需要報表的.可在報表前登記),及時整理記帳憑單和會計報表并裝訂成冊。
1、因公借用現金和支票必須是本單位職工,外單位人員、臨時工等一律不得借給。
2、沒有合法手續、任何人不得向出納人員支取、預借現金。
3、出差人員借款要有有關簽批后,由出納人員借給。返回后五日內結賬。市內購物需要現金和支票者要在借款后三天內結清,過期不結,視同占用公款。出納人員要經常掌握借款回收情況,及時借還,不得隨意推遲結帳。
4、除按規定的需要現金支付外,應盡量使用銀行劃撥或轉帳支票。
5、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
l、月度結帳后、10日前由記帳會計將會計憑證報表裝訂成冊,入柜管理。
2、年度結支后,一月內由主管會議簽注后將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會計檔案整理造冊交會計檔案管理機構保管。
3、會計資料原則不外借,如因工作需要查詢借用等要登記借出還回清況。
4、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查閱項目、內容、憑證編號進行登記。
五、帳薄和帳戶設置要求:
1、帳目設置要既能夠全面反映核算內容,又要科學合理不重復設帳。
2、總帳帳戶設置要嚴格按會計制度規定的一級科目設置,明細帳戶要按照會計報表要求和單位實際管理的需要設置。
3、“往來款項”明細帳要按單位和個人名稱設置帳戶,以明確債權債務的責任。
4、各種分類帳要按規定的格式和形式選擇使用,不得相互代替。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二
形成了工作以“一把手”負總責,分管副鎮長具體抓,鎮直各單位負責人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網絡,認真部署安排全鎮安全生產工作,下設辦公室在安監站,行使安全生產的協調監督等職能。明確*名人員為安監站工作人員,負責抓好各項安全生產的開展落實。
二、層層落實責任制,強化責任意識。
針對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龐大系統的工程的實際,鎮政府認真抓好組織網絡建設,落實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計劃任務分解落實到各村各單位,并與其簽訂了安全生產責任狀,明確各村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切實負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落實,制定出臺了相應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在本區域的有序進行。
三、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的整治。
制定完善了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加大對道路交通,沙場、建筑工地危險物品和煙花爆竹等專項整治。對營造車輛的超員、超載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對無證摩托車、三輪車、貨車違章載人、超載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加大對建筑工地的違章施工行為的批評教育處罰。在**戶以上村寨實行消防制度,制定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
四、加大對重大節假日的整治。
在元旦、春節、五一、十一期間,組織力量對道路交通、沙場、建筑工地、危險物品、煙花爆竹及社會消防等巡防排查,及時查出問題和不足,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對一時難以整改的,要求停業整頓,制定長期整改方案,逐步加以落實解決。重點做好客運車輛及非營運車輛的運輸管理,做到依法、依章運輸,實行車輛駕駛員運輸準入制度。
五、做好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總結。
對每季度安全生產工作予以認真總結,找出存在的問題、不足,找準取得的經驗、成績,抓住下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落實整改。確保安全生產工作不斷推進,不斷完善,不斷取得新成績。
六、加大宣傳,增強人們安全生產意識。
充分利用各種會議、標語、專欄、安全生產活動月案例等向廣大干部群眾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讓人們做到依法生產,增強大家的學法、用法的意識。用法律法規規范全社會的生產生活行為,努力營造全鎮依法開展安全生產的環境。
七、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逐步使之規范化、制度化。
針對各行業領域的特點,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鎮黨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制度,重點村寨消防安全制度,安監站工作職責,重大節假日值班制度,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處理預案等。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三
為加強財務部門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國家財產安全,保證項目經理部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對企業內部金融安全防范的有關規定和公司《治安防范標準》制定本項目部的財務部門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財務安全防范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物防與技術防范相結合”的原則,逐級建立治安保衛責任制,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管理。
二、財務防范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保障國家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
三、財務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財務安全防范工作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暫行規定;單位保衛組織或專兼職保衛人員協助責任人具體組織落實本暫行規定。
四、加強保密工作,財務部門所屬人員應嚴守財務紀律,特別是對技術防范設施的性能、安裝方法、安裝部位、線路走向等都應嚴格保密。
五、財務部門的安全防范設施:
〈一〉 財務部門的房屋、門窗要安全牢固,使用防盜鎖,同時確保”三鐵一器”,即安裝鐵門、鐵窗、鐵護網和報警器。
〈二〉 存放現金必須使用保險柜,不準使用普通箱柜存放現金。
保險柜必須是經公安局技防辦認可的.產品。鑰匙由專人保管,隨身攜帶,備用鑰匙由保管人放在他人不知的地方但不能與保險柜同放在一個屋內。
〈三〉 安裝專門的防盜報警裝置,加強技術防范。如條件不允許無法安裝防盜報警裝置,所選用的保險柜必須具有入侵報警功能且做到有人值守。報警器必須經公安局技防辦認可,達到靈敏、安全、可靠,不誤報、漏報。同時,工作中應經常檢查防盜報警裝置,確保工作正常。
〈四〉 財務部門的出納場所不準接待外來人員,確需接待的需經主管領導批準。
六. 送款安全防范
〈一〉取送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專人、專車,使用專用防搶包,兩人同行。禁止單人步行或騎自行車取送。取送巨款要與銀行聯系,通知保衛部門,使用專用車輛,保衛部門要有保護預案。
〈二〉取送現金不得讓無關人員搭車,途中不得擅自辦理與取送款無關的事情。
〈三〉取送款時,如遇車輛發生故障,應分工協作,各負其責,由專人負責看守現金,不得隨意下車走動,其他人協助司機加緊排除故障;如發生重大故障,應設法與單位取得聯系或采取其它辦法,盡量縮短現金滯留時間。
〈四〉財務人員對取送款數目、用途、行車時間、路線等不得隨意泄露。
七、加強現金、票據、印章的管理,堅持檢驗、復核制度,防止被盜和受騙。如果支票、匯票、銀行本票等可以被書轉讓的票據被盜、丟失時,在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聲明作廢的同時,還應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請,請求法院依法宣告票據無效。
八、財務部門存放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因特殊原因,滯留超額現金過夜的,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報告保衛部門備案,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九、下班時,財務人員必須做到:
〈一〉將保險柜鎖好,將號碼打亂;
〈二〉保險柜鑰匙隨身攜帶;
〈三〉財務章、支票要分開存放;
〈四〉檢查防盜報警器工作是否正常,將門窗鎖好;
〈五〉放假期間,門窗均應加貼封條。
十、對違反本暫行規定,存在事故隱患的單位和部門,由上級保衛部門發出通知,限期整改。因不及時整改而發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四
1、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增強公司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責任感,特制訂本辦法。
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本辦法決策機構,決定安全風險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還。質量安全環保部是管理和執行部門。
3、安全風險抵押金交納范圍及數額
機組長2000元
hse管理員1500元
技術員、質檢員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
(1)每個項目開工前,按照“機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繳納額度”的規定,每人交納規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由公司財務部專賬保管。
(2)安全風險抵押金每年收繳一次。應繳抵押金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繳納。
5、年度內如發生繳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應負責的事故并按規定罰款時,先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產考核后返還本人;不足部分由責任人另行補繳。
6、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使用
(1)作業機組整個項目施工期,實現“零事故、零傷害、零環境污染事件”目標,將按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200%返還。
(2)發生一起工業生產較大及其以上事故、發生一起較大及其以上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負同等及其以上責任,扣除機組全員的全部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對機組長撤職處理。
(3)發生工業生產一般事故一起、發生交通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含次要責任)一起,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70%。
(4)發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產中造成環境污染,被當地環保部門罰款,扣罰機組全員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50% 。
(5)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故意降低事故等級,故意拖延上報時間,扣罰機組全員的安全環保風險抵押金的30%。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五
作業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活動的必要補充。要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因材施教、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發揮作業育人功能。作業關系到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是深入推進立德樹人的重大舉措。
二、目標要求。
通過科學合理的有效作業、幫助學生鞏固知識、形成能力、培養習慣、幫助教師檢測教學效果、精準分析學情、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部完善教學管理、開展科學評價、提高教育質量。
作業設計要以提升學科課程核心素養為目標、關聯真實情境、設計多種類型的作業、促進學生形成適應個人終身發展與社會發展的正確價值觀念、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三、組織領導。
學部成立初中部作業工作小組:
組長:__x。
副組長:__x。
__x。
組員: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
__x各學科組長。
作業工作小組加強作業全過程管理、每學期初要對學生作業作出規劃、加強年級組、學科組作業統籌協調、合理確定各學科作業比例結構、建立作業總量審核監管和質量定期評價制度。
主要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內容:
(2)明確部門和人員職責、落實工作責任;確保作業設計、實施規范有序、提質增效;
(3)指導、及時檢查作業設計、布置、批改、反饋等實施情況;
(4)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定期召開會議、進行交流、總結、定期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努力使作業設計、實施富有成效。
(5)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營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圍、合理安排孩子課余生活、與學校形成協同育人合力。
四、職責分工。
教學副校長、學部主任負責學校的作業統籌管理、專業指導、教研組長、備課組長負責本學科作業的學期規劃、研究研討、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班級各學科作業的協調和反饋、學科教師負責作業的具體設計和實施。
五、作業設計、布置、批閱與反饋。
(一)作業編寫。
1.制定計劃。
每學期初、學科組制定學習工作計劃中須包含作業設計的規劃、學科組和備課組教師在集體備課時對校本作業的編排進行專題討論、確定學期內作業范圍、作業要求等基本內容。
2.基于單元設計。
各學科、備課組分單元進行教學設計、備課組長分配好組內教師的備課任務、包括單元作業設計、編寫。根據單元學習目標和學習內容、明確單元作業內容、作業類型、作業頻次、難度結構、預估時長等。
合理設計課時作業、選擇、加工、組織情境素材、形成多種類型的作業、確定必做作業、選做作業、以及作業的評價反饋方式。
3.分工合作備課、設計作業。
(1)建議兩人一組進行同一課的備課和作業設計、便于提升質量。
(2)老師須提前一周備出下周的課、進行作業設計、備課組教研時、通過討論教學和作業設計進行打磨、優化。
(3)單元作業設計說明從單元作業內容及其目標指向、作業類型、作業頻次、類型結構、難度匹配、預估時長等方面表述。
(4)課時作業設計說明依據單元作業設計、從本課時作業的目標指向、素材來源、主要內容、必做或選做、評價反饋等方面表述。
4.提高作業設計質量。
(1)要從“教學設計”轉向對學生的“學習設計”。針對每一課時的學習目標、題目選擇講究“精”、具有典型性、減少學生盲目、重復、無效的勞動、努力培養學生高階思維品質。
(2)教師要提高自主設計作業能力、針對學生實際情況、預判學生完成作業的實際能力、充分考慮學生的興趣偏好和優勢特長、精選作業內容、提供不同難度、不同類型的作業、合理確定作業數量。
a.作業有難度梯度、易、中、難的比例大致為5∶4∶1。但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
b.創新作業類型方式。
根據學段、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
為滿足學生不同學情、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
力求讓絕大部分學生能及時掌握所學知識、在確保基礎的前提下、注重布置遷移運用作業。鼓勵教師結合實際布置學生自我體驗的實踐性作業、提高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大力提倡自主作業、精準減負、讓學生學會學習、最大程度發揮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新課同步作業中復習鞏固、拓展延伸、綜合實踐的設計比例大致為7∶2∶1。
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減少機械性的抄寫作業、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精選內容、采取多樣的形式、提高作業的趣味性。
復雜的作業設計評價標準、發揮量規、量表的指引性作用。
教師在布置作業前必須先將作業做一遍、并對學生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預設、以便完善作業設計。
5.控制難度、設計好分層和選擇性作業。
目前階段的課時作業包含必做作業和自選作業。必做作業基于班級大多數同學學情水平設計、面向所有同學、基于教師對學生學情和能力的預設、90%以上同學能夠在90分鐘內完成;選做作業為學有余力的同學設計、這些同學在完成必做作業后可以選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完成。
(二)作業布置。
1.當天的作業在可以在下課時布置或簡要說明、或者學科教師每天通過共同編輯文檔。
2.作業在課活或者晚自習前由各科課代表抄在黑板上。作業內容較長或者其他不便于抄寫的、老師可下發作業條或通過電子屏公示。
3、不給家長布置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
(三)作業指導。
1.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學生完成作業、為學生進行個性化的作業答疑指導。
2.允許學習特別困難的學生選擇性完成作業、或適當變換作業完成與呈現形式。
4.培養學生良好學習習慣:
(1)先消化所學。
課外服務時間、有不能理解的、可以通過老師的學業答疑指導、理解所學內容。
(2)獨立完成。
首先要獨立完成作業、能做多少算多少、不會的先空著。
(3)互助學習。
允許通過翻書、查看筆記、參考研究他人作業、請教別人、查看答案等方式把不會題補做出來、即看懂、聽懂補做、同時在題號前打上符號、以提醒自已、及時對標注題進行復習消化。
(4)自我反思。引導學生對典型錯誤進行反思和修正、更好地開展后續學習、促進作業目標的達成。必要時、教師可對作業進行二次批改。
(5)立足整個單元、對課時作業持續跟蹤反饋、指導學生加強過程反思、形成較為穩定的思路和方法。
(四)作業批改與反饋。
1.教師應及時批改作業。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禁止把作業批改等任務轉交給家長或學生。
侮辱的言詞、禁止對作業結果排名公示。
3.根據學生對作業的態度和準確度進行多維度過程性評價、注意培養和保護學生作業的積極性、可在批改中書面表揚、批評或指出存在的問題。
4.建議教師對學生面批作業、通過面批及時發現問題。
5.引導學生借助作業評價單、典型作業互參等方式、實現多角度學習、并對典型錯誤進行反思和修正、更好地開展后續學習、促進作業目標的達成。必要時、教師可對作業進行二次批改。
6.立足整個單元、對課時作業持續跟蹤反饋、指導學生加強過程反思、形成較為穩定的思路和方法。
7.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采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對作業中出現的共性問題、可進行集中講評指導;對學生的個性問題、可進行單獨交流指導;對優秀的作業案例、可通過展示、交流進行表揚激勵、同時示范引領其他同學。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鼓勵科學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作業分析診斷。
8.教師及時與學生溝通、了解本學科作業質量、作業量、難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改進。
五、作業協調與統籌。
1.控制作業量。
(1)原則上每1課時1份作業、每1章(單元)1份綜合性作業。
語文、數學、英語每1課時的書面作業量不超過20分鐘、總共不超過60分鐘、其他學科課時作業控制在10分鐘左右、保證學生每天書面作業總時長不超過90分鐘。
(2)周末書面作業時間總量不超過4小時、法定節假日書面作業時間總量由各年級審核、寒暑假書面作業時間總量由學部審核。
2.為便于各班導師統籌本班日常作業量、各班導師為班級作業協調員、其職責是:與學科教師通報作業信息、反饋學生呼聲;具體協調好本班學生的作業時間、日作業量、避免學生做作業忙閑不均或整體作業量過大、過小的現象。
3.各年級主任統籌統籌本年級作業量。
六、作業督導與檢查。
(一)作業檢查。
2.每學期期中、期末由學部作業領導小組開展有關教師作業設計、布置、批改、反饋的學生問卷調查、將其納入對教師專業素養和教學實績的考核評價。作業調查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a.作業量是否適當;
b.作業內容是否太難或太易(即是否依據課程標準、教材和大綱要求);
c.作業題型是否體現多樣性;
d.作業格式是否規范、基礎知識、鞏固練習、能力拓展內容比例是否合理;
e.作業批改是否及時、認真;
f.有無布置懲罰性作業;
h.有否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或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作業。
對作業調查中發現的各種問題、按學部學校績效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將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二)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
本學期擬每月一次會議、各學科就就作業設計與實施進行交流、總結。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年級、班級和學科每一個月左右組織一次作業展、使作業設計、實施富有成效。
建立評價激勵機制、期末評出優秀教研組、備課組、年級組、學科教師的榜樣。
七、作業研究。
學科組、備課組切實發揮作用、將作業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
學科組長、備課組長組織教師、利用教研時間、結合日常單元教學開展專項研究。增強研究的系統性、將作業研究與備課組常規教研相融合、將學科教學與作業設計相融合、將課堂學習與課后實踐相融合、對作業的目標設計、內容優化、作業形式、評價反饋等難點開展系列研究、持續優化作業設計與實施。
教研組:研制學科作業設計(水平劃分標準、指標)等模板。組織備課組間交流分享。迭代改進模板、積累作業資源。
備課組:研制指標、設計作業(含試題、答案、評標)。實施作業批改、反饋。
各學科組、備課組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作業、定稿后存檔。各年級備課組充分利用數據、對上屆學生單元學習易錯、易混試題統計分析、思考、探討策略、供后續借鑒改進。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六
1.2本辦法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新建、擴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110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參照此辦法進行。具體規定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
2.4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3.1輸變電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擴建和改造的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電站工程。
3.2運行管理部門――指承擔諸如電力、公路、鐵路、航道、通信等各種設備、設施、物業管理等的有關部門。
3.3建設單位――指受廣東電網公司(業主)委托的承擔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
3.4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指在電力生產設備附近或在帶電區域內施工、與運行設備有關聯或因施工改變運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為指導工程項目或施工項目、作業活動按預定目標實施的書面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業指導書等。
4.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各類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提出處理措施。
4.2監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3各建設單位負責對已經監理單位審查的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或批準,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或者由建設單位通知有關部門,監理單位組織方案審查會,經各方通過的方案,由監理批準實施。)
對不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經監理單位審查后,報建設單位備案。
4.4建設單位對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或安全風險等級評為5級的施工方案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和協調,并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5省公司運行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為最終批準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資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1在輸變電工程建設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動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項目和重要施工項目、危險及特殊作業項目、惡劣氣候及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作業項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運行的其他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含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對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是評價當施工方案失敗或不能按預期目標實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嚴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風險等級根據預計的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劃分。
5.3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對事故的可能性,必須考慮施工時的氣候條件、作業環境條件(如夜間施工等),對人為失誤、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緊急等情況應考慮在內。
5.4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
5.4.1施工方案編制前必須識別現場風險源(危險點)、施工項目涉及的相關方對施工項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現場風險源的識別: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5.4.2施工方案選擇應綜合考慮現有的施工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水平和相關方對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設目標要求。
5.4.3施工方案編制必須識別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可能對電網設備、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增加的新的風險,并提出相應控制措施或應急措施。
5.4.4在審批施工方案時,應把滿足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為優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風險等級水平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及以上時,應重新選擇和評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確沒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查后,分別報請相關的運行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5.5監理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查
5.5.1監理單位應對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觀性。
5.5.2監理單位應對重要項目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從“人(施工單位資質、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施工人員熟練技能、精神狀態等)、機(機械設備、電源設備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貨商資質、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進場復測報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藝、作業指導書、規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環(地質、氣候、雨季、臺風、夜間施工、周圍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個方面評估。
5.5.3經監理單位審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凡涉及運行安全的,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建設單位備案,需有關部門協調的還要進行協調,其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或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施工單位還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審查和批準方可施工;對不涉及運行安全的,經監理審批后報送建設單位備案。
5.6各級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
5.6.1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運行等有關部門對涉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或由監理組織,建設單位召集,協調意見后監理批準。)
5.6.2根據工程特點(工程項目的物點、性能、工程進行的條件、內外環境等),對安全風險項目進行定性分析確定,找出施工實施中有可能對人身及電網安全影響最大的風險項目,對其發生的后果進行定性分析。
5.6.3以確保人身、電網安全為前提,進行風險成本及風險處理成本評價,確立是否可以接受風險,進行權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建設單位還必須報請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批準。
5.6.5規避安全風險,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對嚴重危害人身及電網安全的方案,予以否決,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另行編制新的方案,重新報審。
5.6.5.2要求運行等相關部門提供充分條件,制訂相應的預案,降低安全風險等級至3級及以下后再批準方案實施。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七
一、嚴格遵守“三級動火”規定和“防止違章動火六大禁令”。
二、動火作業前,必須編制施工方案以及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同時加強領導,必要時要采取專門的安全防護措施,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現場。
三、作業現場要備有足夠的、有效的滅火器材。
四、不準在倉庫、經營場所里使用明火作業,不準在距倉庫100m內使用明火,不準在距經營場所25m內使用明火。
五、值班人員不準在倉庫內或經營場所內吸煙、燒飯,嚴禁在倉庫內焚燒垃圾、雜物。
六、電器設備及其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倉庫重地不準安裝電器設備,確需安裝的,安裝及使用的設備材料應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七、電氣設施的檢修,必須由專職人員按國家規定進行檢修。
八、建立統一規范的配電室,并遠離倉庫。電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操作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九、倉庫裝置照明燈具,必須有防爆燈罩,開關要安裝在室外,應選擇防水防塵型。
十、倉庫需要動火作業時,要經過有效的`審批,撤離無關人員,移走危險物品后方可作業。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八
__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__元。
2、大專及以上學歷__元—__元。
3、基本工資按__%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每月固定__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__—__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__—__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__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__元課時計算。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__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__元課時計算。一對一課時費:小學__元每課時、小升初__元每課時、初中__元每課時、初三__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__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__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__、小升初__、初中__、初三__)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__%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__%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發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__%獎勵。續班人數超過__%的按實收金額__%獎勵。附件一:__招生獎金發放及分配標準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分配標準:
1、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上門并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經__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的學生經試聽后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通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辦公大樓安全管理制度辦法(通用19篇)篇十九
__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____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__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__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__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__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__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