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是中國的一個多民族聚居的省份,擁有悠久的民族文化。如果你對河南的歷史文化感興趣,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河南歷史人物和文化名人介紹。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一
4、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養老金不低于平均養老金,同時20年底前滿65周歲享受傾斜政策。
補繳政策。
補繳條件。
北京市補繳人群首先須具有北京市戶口,其次要是在市、區(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服務中心以個人名義委托存檔的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可以按程序進行補繳,但國家及北京市規定的不繳費情況除外。
補繳方法。
個人向存檔機構書面申請,通知規定,存檔人員申請辦理補繳手續時,需向區(縣)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所屬的存檔機構提出書面補繳申請,并附本人簽字確認的補繳工資基數以及本人的身份證明等材料。
經存檔機構初審并將相關材料報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檔機構按照北京市有關政策及歷年繳費規定補繳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二
3、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
另外,為了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6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普加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本次調整的時間統一從2017年1月起實施,也就是從2017年1月起補發。5月5日前全部發放到位。
另外,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今年也會增加。但考慮到改革后部分中央在滬單位的銜接,實施時間上會比企業晚一個月左右。
據了解,2005年到2015年,國家已連續11年較大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10%以上,從2016年開始,養老金漲幅首次回落到6.5%,而今年,養老金漲幅再次下調到5.5%。
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直接關系廣大退休人員切身利益,也關系到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上海市人社局4月26日發布,本市自今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原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增加的養老金將于5月5日發放到位。
上海市對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以及2016年底前已按原鎮保辦法申領養老金的人員,根據國家、本市規定和要求,調整月基本養老金。
調整的具體辦法為:一是先統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職保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6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普加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上海市還將從2017年1月起,調整城鄉居?;A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00元,調整后,城鄉居?;A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50元。
上述增加的養老金將于5月5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相關人員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經辦機構咨詢。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三
還在找廣西的養老金調整方案嗎,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廣西養老金調整方案2019”,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據廣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雷震介紹,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范圍和對象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和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明確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不納入這次改革范圍。其離休待遇的調整由國家單獨制定政策,資金由原渠道解決。此外,對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人員,目前大都按。
勞動合同。
法規定簽訂了勞動合同。廣西將通過繼續推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其養老保障權益。
同時,參保范圍和對象必須經過當地機構編制部門確認后方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進行繳費,個人按本人上年工資收入的8%進行繳費。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扣代繳。
對個繳費基數的確定,實行“300%封頂、60%托底”。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并按國家統一規定的利率計息。
改革前已退休人員,繼續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改革后新參加工作的“新人”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A養老金以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即繳費年限越長,待遇水平越高。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由于改革前的工作年限里沒有實行個人繳費,其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沒有體現這段時間的勞動貢獻,因此將這段時間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為更好地保持中人待遇的銜接,設定2019年的過渡期(即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計發待遇低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準發放;高于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后(即2024年10月1日起)新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據雷震介紹,廣西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業務的開展將從2019年1月起正式實施,力爭在2019年底前將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全部納入參保范圍。
近期,廣西人社部門將對經辦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嚴格抓好機關事業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資格確認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工作。
同時,廣西人社部門還將做好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業年金基金歸集工作,從2019年12月起個人繳費部分按月直接劃入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模式進行管理。從2019年1月起,將納入自治區本級工資統發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納入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實行社會化發放;尚未納入的,暫由單位按原渠道發放,待所在單位按規定申報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再納入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實行社會化發放。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四
上海市對2015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根據國家規定和要求,調整月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先是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此外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先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上述退休人員中,2015年12月底前,女性年滿60周歲、男性年滿6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對2015年底以前按“鎮保”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對2015年底以前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90元,養老金調整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50元。
上述各類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于6月15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
市人社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避開高峰時段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盡量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領取。
從市民政局了解到,由于本市城鄉低保標準、城鄉低收入困難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收入標準,以及城鎮企業月平均養老金標準,三項相關社會保障數據變化,享受養老服務補貼政策的認定標準也作出相應調整。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五
根據文件規定,從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原每人每月7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提高標準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此次是我省繼上調5元、上調3元之后,第三次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通知》明確,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將督促各地按時足額地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享受待遇人員手中。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根據個人繳費有所差別,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第七條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當地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由本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參加城鄉居保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附表一,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辦理城鄉居保參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特殊參保群體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協辦員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章,于當月20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報街道(鄉鎮)服務所。
居民本人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第九條街道(鄉鎮)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后,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加蓋公章,于當月25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并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計生、殘聯等部門及有關社保機構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復核無誤后,對參保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并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加載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使用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可暫時使用城鄉居保銀行存折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折(卡)”),用于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
第一節個人繳費。
第十五條參加城鄉居保的城鄉居民應當按年度繳費,繳費年度為每個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繳費年度內,參保人員可選擇集中繳費、銀行代扣繳費、到金融機構網點繳費、到銀行助農取款點繳費等繳費方式,按照選定的繳費檔次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年繳納一次。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規定集中繳費期。
第十六條在集中繳費期內,街道(鄉鎮)服務所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以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為單位的《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情況表》(附表四),交協辦員提醒參保人員按時繳費。
參保人員應在當地規定的繳費期截止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網點或銀行助農取款點繳費。
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簦⒃?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七條本著自愿的原則,參保人員可以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城鄉居保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員應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確定繳費金額,于當地規定的繳費期內,將當年的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參保人員若需調整繳費金額,應在進行當年繳費前辦理繳費檔次變更登記手續;當年未變更繳費檔次的,按上年度選定的繳費檔次進行扣款;當年已經完成繳費后變更的繳費檔次將在下一年度扣款時生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末前將當月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保費的新增參保人員、需更換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指定金融機構,委托指定金融機構為新參保人員和變更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人員制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銀行存折(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折(卡)”)。
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負責通過街道(鄉鎮)服務所或協辦員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
參保人員應于當年12月31日前將當年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定期生成扣款明細信息,并將扣款明細信息傳遞至指定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根據縣(市、區)居保經辦機構提供的扣款明細信息從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上足額劃扣養老保險費,不足額不扣款)。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保基金收入戶,并在扣款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扣款結果信息、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等反饋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金融機構扣款后,應將扣款結果傳至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由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將扣款金額計入個人賬戶。
第十八條參保人員也可以選擇到銀行直接繳費。參保人員應在當地規定的繳費期截止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繳費。
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簦诋斎?2:00前將日結數據傳至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九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安排專人每日核對資金到賬憑證與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日結數據是否一致,如發現不一致及時通知相應金融機構查明原因并糾正。
第二十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匯總表》(附表五),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第二十一條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及時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名單反饋給協辦員,協辦員負責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進行繳費提醒。
第二十二條當年12月31日止,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按中斷繳費處理。
第二十三條每年集中繳費期間,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匯總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參保情況,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城鄉居保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地方財政代繳資金,劃撥到城鄉居?;鹗杖霊?。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在財政代繳資金到賬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財政代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第二十六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也可補繳,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準,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第二十七條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于當月20日前,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補繳手續。
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對參保人員的補繳資格進行審核,無誤后確認,根據參保人員的補繳意見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申請表》(附表八,以下簡稱《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經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后,在《補繳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申請人根據《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到指定金融機構辦理繳費手續。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補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補繳申請表》。
第二十八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匯總表》(附表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與《補繳申請表》合并存檔,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第二十九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員的公民身份證號碼作為其本人終身不變的城鄉居保個人賬戶編碼。
個人賬戶用于記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地方政府補貼、其他補助(資助)及利息。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作為“個人繳費”記入;村集體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對參保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補助或資助作為“集體補助”記入;地方各級財政對個人賬戶的繳費補貼(含財政代繳)以“政府補貼”名義記入。
個人賬戶記錄項目應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個人賬戶儲存額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信息、中斷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等。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額(除補繳外)到賬后,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個人繳費額和地方財政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同時記入個人賬戶,并從參保人員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一并計息。政府對個人繳費的補貼未按時到賬產生的利息差,由地方政府補足。個人繳費、補助、資助按到賬時間記賬,從次月開始計息。
第三十一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財政繳費補貼匯總表》(附表十),其中一份交縣(市、區)財政部門,做為申請和結算地方財政繳費補貼的依據。
省及省轄市財政繳費補貼資金到位后,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積極協調當地財政部門盡快辦理資金劃入城鄉居保財政專戶手續。
第三十二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從繳費的次月起開始計息,年內單利計息,逐年復利計息。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年1月1日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若中國人民銀行在年內調整一年期存款利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息標準不變。
第三十三條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結息年度。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一個結息年度結束時,對當年度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進行結息。
第三十四條對于中斷繳費的,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封存其個人賬戶,封存期間的個人賬戶連續計息。參保人員中斷繳費后又恢復繳費的,恢復個人賬戶記錄。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發生如下情況時,其個人賬戶可提前進行年內計息結存:
(一)參保人員進行終止登記,需要結算個人賬戶的,計息結存至終止登記月份;。
(二)參保人員辦理關系轉移接續的,計息結存至關系轉移辦理月份;。
(三)參保人員到達待遇領取年齡,需要申領待遇的,計息結存至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月份。
年內計息結存時,不足一年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公布的城鄉居保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單利計息。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服務所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表》(附表十一,以下簡稱《個人賬戶明細表》),或通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其他方式進行查詢。社保機構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將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單內容告知本人。同時,社保機構可通過政府網站、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方式將個人賬戶記賬明細、個人權益記錄等相關信息提供參保人員。
第三十七條參保人員對個人賬戶記錄提出異議的,各級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都應及時受理并進行核實。經審核,確需調整的,應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及時處理,并將更改的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城鄉居保信息系統應保留處理前的記錄??h(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街道(鄉鎮)服務所和協辦員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參保人員,有關處理文字材料應存檔備查。
第三十八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于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除出現本規程第十二條有關情況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
第三十九條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省、市、縣轉移的,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同時,轉出地社保機構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
在本統籌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員,不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應直接辦理戶籍地址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條參保人員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到轉入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城鄉居保關系轉移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附表十二,以下簡稱《轉移申請表》)。
轉入地協辦員負責檢查其提供的材料,于當月20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
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初審無誤后,于當月25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
第四十一條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復核無誤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轉移申請做出處理。對省內轉移,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附表十七,以下簡稱《轉入接收函》),并將《轉入接收函》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發給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外省轉入我省的,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向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寄送《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和戶籍關系轉移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入接收函》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轉移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規定的,省內轉移,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向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審批表》(附表二十,以下簡稱《轉出表》);跨省轉移,將《轉出表》寄送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并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指定金融機構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終止申請轉移人員的城鄉居保關系,同時保留申請轉移人員的參保信息。
第四十二條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出表》并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應及時告知轉入人員,并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進行實收處理、為轉入人員記錄個人賬戶。已經在轉出地完成當年度繳費的人員,在轉入地不再繳納當年保費。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六
會議指出,發展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有利于更好滿足群眾需求,提升保障水平。會議決定,對政策支持、商業化運營的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對繳費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額予以稅前扣除,投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收入實際稅負由7.5%降為3%。
據了解,今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正式對外發布,這被認為是我國建立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的標志性事件。
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開設兩個賬戶。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4月25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有關情況。
在此次吹風會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介紹,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最大特點是個人自愿參加,為了方便參加人輕易熟悉政策、輕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特別注重參加的便捷性和實效性。
聶明雋在回答記者有關提問時介紹,個人養老金制度具有較強的便捷性和實效性。
具體來看,一是參加的條件比較簡單。目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不論是什么樣的就業形態,即不論是單位就業人員還是靈活就業人員,不受就業地域、戶籍限制,只要個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參加這個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動時,個人的權益都不受影響。
二是參與的方式比較靈活。在參與程度上,參加人自主決定是全程參加還是部分年度參加,在繳費額和繳費方式上,起步階段只要不超過年度繳費上限1.2萬元,參加人可以自主決定繳多少,本年度內既可以一次性繳也可以分次繳。
三是開戶比較簡便。按照制度設計,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開設兩個賬戶:一個是在信息平臺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用于信息記錄、查詢和服務等;另一個是在銀行開立或者指定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繳費、購買產品、歸集收益等。這兩個賬戶是相互唯一對應的,參加人可以分別在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業銀行等多個渠道開設。
四是投資比較便捷。參加人可以根據不同偏好,自主選擇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還可以短期中期長期的組合,這些操作都可以在資金賬戶中完成,不需要跑多個部門和機構。
五是領取方式比較靈活。參加人達到領取條件時,可以選擇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商業銀行根據個人選擇的方式,把個人賬戶資金轉入到參加人的個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出境定居等,也都可以領取。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分析,從政策有關表述看,目前的個人養老金制度以個人賬戶為基礎,不受過去參保手續的限制,不涉及參保關系、單位管理等環節,靈活性更強,也具有便捷性。
個人養老金賬戶將鎖定到退休。
對于個人養老金制度建設,目前各相關部門進行了哪些準備?
對此,銀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負責人王宏鶴在吹風會上回應稱,銀保監會正積極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做好個人養老金相關業務準備。
“個人養老金賬戶鎖定到退休,目的是使個人投入的資金真正用于養老保障。我們將鼓勵金融機構推出更多有利于養老金穩健增值的產品,探索通過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為參與人提供合理回報?!?/p>
王宏鶴強調,與此同時,監管部門將加強對個人養老金相關金融業務的監管,嚴厲打擊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國家惠民政策落到實處,逐步構建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體系,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負責人林曉征在吹風會上表示,證監會將持續推動公募基金行業提升養老金融服務能力。
“公募基金作為普惠金融產品,具有組合投資、獨立托管、公開透明、銷售規范等特點,經過這20多年的發展,公募基金現在的規模已經超過25萬億元,服務5.4億個人投資者?!?/p>
林曉征表示,公募基金公司為受托管理各類養老金的規模也已經達到4萬億元,占我國養老金委托投資規模的比例達到50%。整個基金行業在投研風控、產品布局、人才隊伍建設、信息系統等方面已經積累了比較豐富的經驗。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七
根據文件規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將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原每人每月78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提高標準對象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
此次是我省繼2011年上調5元、2014年上調3元之后,第三次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通知》明確,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不得沖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將督促各地按時足額地將增加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享受待遇人員手中。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而個人賬戶養老金則根據個人繳費有所差別,參保人可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第七條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具有當地戶籍、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由本人到其戶籍所在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參加城鄉居保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附表一,以下簡稱《參保登記表》)。若本人無法填寫,可由親屬或協辦員代填,但須本人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辦理城鄉居保參保登記時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特殊參保群體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協辦員檢查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加蓋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章,于當月20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上報街道(鄉鎮)服務所。
居民本人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第九條街道(鄉鎮)服務所負責對參保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后,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加蓋公章,于當月25日前將《參保登記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一并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對參保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計生、殘聯等部門及有關社保機構的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復核無誤后,對參保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同時為其建立個人賬戶,并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加載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使用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可暫時使用城鄉居保銀行存折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折(卡)”),用于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
第一節個人繳費。
第十五條參加城鄉居保的城鄉居民應當按年度繳費,繳費年度為每個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繳費年度內,參保人員可選擇集中繳費、銀行代扣繳費、到金融機構網點繳費、到銀行助農取款點繳費等繳費方式,按照選定的繳費檔次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年繳納一次。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規定集中繳費期。
第十六條在集中繳費期內,街道(鄉鎮)服務所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以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為單位的《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情況表》(附表四),交協辦員提醒參保人員按時繳費。
參保人員應在當地規定的繳費期截止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網點或銀行助農取款點繳費。
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七條本著自愿的原則,參保人員可以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城鄉居保養老保險費。
參保人員應自主選擇繳費檔次,確定繳費金額,于當地規定的繳費期內,將當年的養老保險費足額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參保人員若需調整繳費金額,應在進行當年繳費前辦理繳費檔次變更登記手續;當年未變更繳費檔次的,按上年度選定的繳費檔次進行扣款;當年已經完成繳費后變更的繳費檔次將在下一年度扣款時生效。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每月月末前將當月選擇銀行代扣方式繳納保費的新增參保人員、需更換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指定金融機構,委托指定金融機構為新參保人員和變更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人員制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銀行存折(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折(卡)”)。
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負責通過街道(鄉鎮)服務所或協辦員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
參保人員應于當年12月31日前將當年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存入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定期生成扣款明細信息,并將扣款明細信息傳遞至指定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根據縣(市、區)居保經辦機構提供的扣款明細信息從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的銀行賬戶或銀行存折(卡)上足額劃扣養老保險費,不足額不扣款)。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保基金收入戶,并在扣款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扣款結果信息、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等反饋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金融機構扣款后,應將扣款結果傳至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由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將扣款金額計入個人賬戶。
第十八條參保人員也可以選擇到銀行直接繳費。參保人員應在當地規定的繳費期截止日前,到指定金融機構繳費。
金融機構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將款項記入城鄉居保基金收入戶,于當日22:00前將日結數據傳至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第十九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安排專人每日核對資金到賬憑證與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日結數據是否一致,如發現不一致及時通知相應金融機構查明原因并糾正。
第二十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匯總表》(附表五),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第二十一條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及時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名單反饋給協辦員,協辦員負責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進行繳費提醒。
第二十二條當年12月31日止,仍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按中斷繳費處理。
第二十三條每年集中繳費期間,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匯總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參保情況,向同級財政部門申請城鄉居保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地方財政代繳資金,劃撥到城鄉居?;鹗杖霊簟?/p>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鹗杖霊?,在財政代繳資金到賬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財政代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第二十六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也可補繳,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準,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第二十七條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應于當月20日前,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補繳手續。
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對參保人員的補繳資格進行審核,無誤后確認,根據參保人員的補繳意見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申請表》(附表八,以下簡稱《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經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后,在《補繳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申請人根據《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到指定金融機構辦理繳費手續。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保基金收入戶,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補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補繳申請表》。
第二十八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匯總表》(附表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與《補繳申請表》合并存檔,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第二十九條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為每位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一般情況下,參保人員的公民身份證號碼作為其本人終身不變的城鄉居保個人賬戶編碼。
個人賬戶用于記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地方政府補貼、其他補助(資助)及利息。參保人員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作為“個人繳費”記入;村集體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對參保人員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補助或資助作為“集體補助”記入;地方各級財政對個人賬戶的繳費補貼(含財政代繳)以“政府補貼”名義記入。
個人賬戶記錄項目應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個人賬戶儲存額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信息、中斷信息、養老金支付信息等。
第三十條參保人員個人繳費額(除補繳外)到賬后,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個人繳費額和地方財政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同時記入個人賬戶,并從參保人員繳費的次月起開始一并計息。政府對個人繳費的補貼未按時到賬產生的利息差,由地方政府補足。個人繳費、補助、資助按到賬時間記賬,從次月開始計息。
第三十一條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財政繳費補貼匯總表》(附表十),其中一份交縣(市、區)財政部門,做為申請和結算地方財政繳費補貼的依據。
省及省轄市財政繳費補貼資金到位后,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積極協調當地財政部門盡快辦理資金劃入城鄉居保財政專戶手續。
第三十二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從繳費的次月起開始計息,年內單利計息,逐年復利計息。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當年1月1日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若中國人民銀行在年內調整一年期存款利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息標準不變。
第三十三條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結息年度。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于一個結息年度結束時,對當年度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進行結息。
第三十四條對于中斷繳費的,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封存其個人賬戶,封存期間的個人賬戶連續計息。參保人員中斷繳費后又恢復繳費的,恢復個人賬戶記錄。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發生如下情況時,其個人賬戶可提前進行年內計息結存:
(一)參保人員進行終止登記,需要結算個人賬戶的,計息結存至終止登記月份;。
(二)參保人員辦理關系轉移接續的,計息結存至關系轉移辦理月份;。
(三)參保人員到達待遇領取年齡,需要申領待遇的,計息結存至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月份。
年內計息結存時,不足一年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公布的城鄉居保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單利計息。
第三十六條參保人員可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服務所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表》(附表十一,以下簡稱《個人賬戶明細表》),或通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其他方式進行查詢。社保機構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將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單內容告知本人。同時,社保機構可通過政府網站、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方式將個人賬戶記賬明細、個人權益記錄等相關信息提供參保人員。
第三十七條參保人員對個人賬戶記錄提出異議的,各級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都應及時受理并進行核實。經審核,確需調整的,應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及時處理,并將更改的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城鄉居保信息系統應保留處理前的記錄。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通過街道(鄉鎮)服務所和協辦員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參保人員,有關處理文字材料應存檔備查。
第三十八條個人賬戶儲存額只能用于個人賬戶養老金支付,除出現本規程第十二條有關情況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它用。
第三十九條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省、市、縣轉移的,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新參保地,由新參保地為其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同時,轉出地社保機構應當按照規定保留原有記錄備查。
在本統籌范圍內遷移戶籍的參保人員,不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應直接辦理戶籍地址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十條參保人員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到轉入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城鄉居保關系轉移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附表十二,以下簡稱《轉移申請表》)。
轉入地協辦員負責檢查其提供的材料,于當月20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
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初審無誤后,于當月25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
第四十一條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復核無誤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轉移申請做出處理。對省內轉移,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附表十七,以下簡稱《轉入接收函》),并將《轉入接收函》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發給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外省轉入我省的,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向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寄送《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和戶籍關系轉移證明等相關材料的復印件。
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入接收函》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轉移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規定的,省內轉移,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向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審批表》(附表二十,以下簡稱《轉出表》);跨省轉移,將《轉出表》寄送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并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指定金融機構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終止申請轉移人員的城鄉居保關系,同時保留申請轉移人員的參保信息。
第四十二條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出表》并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應及時告知轉入人員,并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進行實收處理、為轉入人員記錄個人賬戶。已經在轉出地完成當年度繳費的人員,在轉入地不再繳納當年保費。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八
今天,北京市社保中心公布了本市五險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最高為21258元,最低為2834元。對于月收入超過21258元的,繳費基數按21258元計算;低于2834元的,繳費基數按2834元計算;而對于月收入在2834至21258元之間的,以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繳費基數。
據此,對于個人存檔人員,須繳納的三險最低月繳費948.01元,較之去年需多繳83.31元;最高月繳費1849.43元,較之去年需多繳162.59元。
北京市相關社保待遇今年繼續上調。記者今天下午從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獲悉,北京市集中調整20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等六項社保待遇標準,其中企退人員養老金月均提高到3573元。
北京養老金上調細則:企退人員養老金月均達3573元。
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宣布,集中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等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其中最受關注的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上調,調整后人均水平將達到3573元。同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將在9月起由目前的1720元上調到1890元。據悉,六項標準調整后將惠及本市325余萬人。
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從1月補發。
按照調整方案,北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每月3573元。據悉,此次調整是北京市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以來第24次連續調整,將惠及234萬企業退休人員。據悉,調整方案采取定額調整加掛鉤調整再加向高齡退休人員、特殊人群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2016年北京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么?所謂定額調整,就是針對每位底前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在調整的第一步首先對所有企退人員給出普惠,重點體現了公平,尚屬首次。而掛鉤調整體現了多繳多得原則,增加的額度與繳費年限掛鉤,其中,繳費年限滿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同時體現對低收入者的適當傾斜,將退休人員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為三檔,按由少到多的絕對額標準上調,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在普惠的基礎上,方案還針對幾類特殊人群進行傾斜,其中涉及最廣的是針對65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分不同年齡段再給予不同額度的增長,這使得這些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能夠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本市機關事業單位2015年底前退休的人員也將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于9月底前發放到位。
市人力社保局強調,此次調整將從1月開始補發,而本月15日正是開始發放養老金的日子,“1至8月增加的養老金將于本月底補發到位。企退人員在查詢賬戶的時候可以看到兩筆款項,一筆是補發1至8月的養老金,另一筆是原標準的8月養老金。到9月時,發放的就是新標準的養老金了?!比肆ι绫>窒嚓P負責人指出。
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金月增40元。
自2016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鄉居民的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將每人每月增加40元,其中,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加到510元;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加到425元。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8月底之前發放到位。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預計2016年受益人數為89.8萬人,其中享受福利養老金的44.7萬人,享受基礎養老金的45.1萬人。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九
以下是部分地區養老金最新情況。因為每個人條件不同、上漲金額也不同,這里采用的是人均水平作為參考:
西藏:西藏人均養老金為5084元/月,2022年養老金上漲4%后,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203元。西藏定額調整92元,掛鉤基礎養老金調整2.21%,高齡傾斜對在2021年期間滿70歲-79歲的額外多加70元,80歲及以上多加110元。
上海:上海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4668元/月,對應今年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87元。今年上海定額調整達到60元;掛鉤基礎養老金調整比例1.9%,比例較高;另外,上海對2021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61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6年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0元。
北京:4561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82元。
青海:4264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71元。
浙江:3899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56元。
山西:3651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46元。
山東:3647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45.88元。
天津:3566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42.64元。
新疆:3511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40.44元。
寧夏:3497元/月,對應人均養老金上漲金額約為139.88元。
全國統籌確保養老金足額發放。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在今年年初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在全國范圍內對地區間養老保險基金當期余缺進行調劑,用于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這就在制度上解決了基金的結構性矛盾問題,困難地區的養老金發放更有保障。
全國統籌實施以后,將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一方面,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將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支出責任將更加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都將進一步壓實。
同時,人社部將在全國統籌以后,通過加強對養老保險政策、基金管理、經辦服務、信息系統等方面的統一管理,進一步提升整體保障能力,增強制度的統一性和規范性,更好地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參保企業和參保人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社?;鹋c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目前,養老保險已覆蓋10億人以上,失業、工傷保險覆蓋人數分別達到2.3億人、2.8億人,基金年度收支規模達到13萬億元,服務內容大幅拓展,服務渠道更加多樣,基金規模越來越大、涉及人群越來越多、管理鏈條越來越長。
為此,人社部今年重新制定了《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蚺灿秘澱几黝惿鐣kU基金的違法行為。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十
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確認原已(未)參加養老保險;已(未)參加失業保險。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額繳納12個月的失業保險費。
4.無論由于乙方何種原因未按規定時間繳費,發生繳費中斷而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5.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全額上繳_________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協議中有與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新頒布政策規定不一致之處,按新頒布政策規定執行。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執行。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十一
_________同志參加養老保險情況如下:。
1、參保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月。
2、繳費情況:。
至今不欠費-現繳費基數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至_____年_____月共欠費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元-利息_______元-滯納金_______元。
3、從未在我處參加養老保險。
特此*。
辦事項目。
政策依據。
1/3。
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的通知湘勞社發[2001]252號。
參保單位、單位負責人評先或其他部門要求對本單位提供參保繳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須審核原因和理由-認為可提供*時-給予辦理單位繳費的*手續。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十二
我市68.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上調。我們的工作人員昨天從市人社局獲悉,調整后的標準從201月1日起執行,1―4月份補發的養老金將爭取在4月底前發放到位。
調整后月人均養老金達到2489元,增幅11.76%。
調整對象是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此次調整,在上年末的基礎上人均增加262元,調整后我市月人均養老金水平達到2489元,增幅11.76%。
每人至少增加85元,調控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差距。
今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有新變化,主要由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增發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每人至少增加85元。其中,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定期生活費)乘以4%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按上述3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240元的,再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但增加總額不超過240元。
部分退休人員按上述4項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上的,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計算的數額。
“往年我們都是按照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增加養老金,養老金1000元的按10%上調增加100元,養老金4000元的可增加400元,兩者增加的絕對額相差較大,如果繼續按照普遍增加10%的做法,養老金水平差距只會越來越大。”市人社局相關人士分析,按照今年的調整辦法,養老金水平較低人員增幅將確保達到10%以上,養老金水平較高人員增幅將會低于10%,但其增加的絕對額總體上仍然較高,通過這樣的完善,使不同水平人員增發額的差距不至于拉得過大。
對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70元。
另據悉,對年1月1日至6月30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4年7月1日起,參照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在此期間到達70、75、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比照本文高齡人員增發養老金的相關規定,從2014年7月1日起補差。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十三
據悉,此次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名單新增的5個產品來自新華保險、太平人壽、陽光人壽以及工銀安盛人壽4家公司。除太平人壽外,其余3家公司均為第一次入選該名單。
截至目前,共有中國人壽、人保壽險、太平人壽、太平養老、泰康人壽、國民養老保險、新華保險、陽光人壽、工銀安盛人壽9家公司的12個產品入選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名單。其中,太平人壽、泰康人壽和工銀安盛人壽均有兩款產品入選。
根據銀保監會《關于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應符合7大條件,包括:上年度末所有者權益不低于50億元且不低于公司股本(實收資本)的75%;上年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上年度末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不低于100%;最近4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不低于b類;最近3年未受到金融監管機構重大行政處罰;具備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與銀行保險行業個人養老金信息平臺(下稱銀保行業平臺)實現系統連接,并按相關要求進行信息登記和交互;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屬于第三支柱保險中有國家制度安排的部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數據顯示,2022年11月25日,個人養老金制度在36個城市或地區先行啟動實施。截至2022年末,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數1954萬人,繳費人數613萬人,總繳費金額142億元。
浙商證券預計,隨著個人養老金o制度落地,我國個人養老金業務將具有萬億增長空間。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十四
湖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退休養老金上調。湖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出臺,上調水平為2013年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廳養老處處長陳克旗做客本報“市民有約”,接聽市民熱線。9點半到11點期間,電話響個不停,不少讀者咨詢了關于繳費年限等熱點問題。
對于這一情況,陳克旗處長解釋稱,如果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中斷工齡后不能補繳“欠費時段”,只能按照再次繳費的時間繼續計算,如果屬于靈活就業人員是可以補繳的。中斷會影響待遇領取的額度情況,因此市民應該按時連續繳納。
另外,陳處長還表示,繳滿15年就夠了是一個誤區,繳滿15年是按月領取養老金一個最基本年限,梁先生還是應該繼續繳費。因為繳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將繼續向年齡大人群傾斜。
陳克旗處長告訴李阿姨,對退休早、年齡大的退休人員反映待遇偏低的情況,在制定相關政策時一直非常重視這個問題。
據介紹,主要采取兩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調的定額調整上,以、兩次計發辦法重大改革為時間節點,按照退休時間劃分三個檔次,分梯次調整;二是加大高齡人員傾斜力度,對70周歲、80周歲以上人員,傾斜金額從去年的30元、40元分別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會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盡量向年齡大、退休早的人群傾斜。
標準上調每月可增領多少養老金?
家住武昌的80歲劉爹爹打進熱線,他1951年參加工作,有38年零1個月的工齡。
陳克旗以其為例,算出增加金額:增加金額應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工齡不滿一年按一年處理)=221元,劉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此項加20元,最后,劉爹爹符合年滿80周歲條件,再加上70元。累計所有后,劉爹爹最終每月可以增領311元。
陳處長表示,今年1-4月的待遇會在5月份一起補發。
河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范文(15篇)篇十五
關于2015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及養老金“并軌”一直大家關注的焦點和熱點,養老金并軌是什么意思?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
所謂“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從總體上說,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這是因為我國城鎮養老保險的改革是從企業開始的,企業先實行了社會化,而機關和事業單位仍然是單位管理,在這個過程中,就形成了一個差距。具體說來,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及“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形成主要有三個階段。一是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階段(1951-1978年);二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的探索階段(1978-1991年);三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實踐階段(1991年至2014年)。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
這標志存在了近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