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可以幫助我們整齊地組織思維,確保工作按照預定計劃有序進行。計劃書是個人和組織管理工作的重要工具,下面是一些經典的計劃書范例,供大家參考借鑒。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一
2、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自救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
20xx年4月9日下午第三節、
一至六年級師生共450人、
1、總指揮:梁鑒揚
2、副總指揮:謝紹泮
3、小組成員:張奕向、袁麗娟、冼業健、陳金來
4、計時:曾東海
5、醫療救護:程世潔
6、應急演練信號:曾東海(由總曾東海老師統一發出信號,鐘聲響,演練開始、)
7、各樓梯疏散引導小組成員:
新樓東樓梯:黃昌影(下)、蒙健秀(樓梯轉臺)
舊樓梯:鄭炳彩(下)、劉雪(樓梯轉臺)
(注:各班學生的疏散引導人員為當時的任課教師或班主任,其余空課教師務必主動到就近樓梯口組織疏散學生,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9、各樓層負責人:
新樓一樓:陳金來
新樓二樓:袁麗娟
舊樓一樓:張奕向
舊樓二樓:冼業健
10、信息匯總員:曾東海
3、在離開教學樓往安全點疏散時,請大家一手扶著墻,另一手拿半濕毛巾遮住口鼻彎腰前進(學生自帶毛巾)
4、學生快速撤離的過程即使東西掉了也不能停止疏散
6、學校全部師生的疏散,在兩分鐘內完成為合格
8、演練期間任何教師不得請假、
1、火災情景模擬:
新樓:陳金來
舊樓:張奕向
2、信息員發出警報、宣布疏散開始、
4、火災應急演練總結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二
c)組織保衛人員對酒店內客人進行疏散。
c)火災撲救疏散總指揮根據火情及時報119火警;
d)火災指揮小組主要職責:
(1)組織人員看守監督火情,掌握火勢發展情況;
(2)指揮參戰人員疏散、滅火及搶救傷員;
(3)根據火勢指揮切斷電源、可燃氣體源。
(4)掌握各部門實施情況。
a)指派一名技術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啟動、關閉消防泵,并確保消防泵正常運轉,消防用水不間斷。
b)派出電工控制失火部位的電源,該切斷的要及時切斷,并設法解決滅火搶險現場必要的照明,同時保證消防用電不間斷。
c)將客梯沉到底層關才,消防電梯切換為手動控制交公安消防隊或保衛部門使用。
d)關閉空調裝置和煤氣總閥。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準備足夠的濕毛巾(用于個人防煙嗆),組織人員投入滅火。
c)搶救、疏散著火層的賓客并按指令疏散非著火層的各到達指定的案例區域酒店車場空地,在前臺人員的配合下準確的統計撤離人員和安撫客人的情緒。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按指令或視火情轉移客人存放的貴重物品和行李;
a)指派服務員迅速疏散樓內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樓層。
b)停止營業,管好錢物;
c)廚房應關閉煤氣閥門;
d)準備、提供滅火人員及賓客所需食品。
a)前臺結賬停止營業,管好錢物、帳冊和旅客登記簿單;
在未接到總指揮撤離的命令前,必須堅守崗位,快速、準確、無誤地傳遞火災信息及指揮部的指令,保證報警、通訊設備的完好。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三
(一)火災事故地點:采掘工作面、井下各類機電設備場所、主進、主回風巷、變電所等要害場所。
(二)火災事故的因素:
5、井下油脂庫管理不到位以及油脂使用不規范,導致火災事故發生;。
6、井下輸送機跑偏、打滑、運行阻滯與主滾筒摩擦,托輥滯動等摩擦引發著火;。
7、瓦斯、煤塵爆炸引發著火等。
(三)火災事故的類型:外因火災和內因火災。
(四)火災的發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現為:
1、空氣溫度、濕度持續性升高,有時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現煤炭和坑木干餾的行列火災氣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氣溫度增高。
4、人體有不舒適感,如頭痛、悶熱、四肢無力等。
5、電器、電纜發熱,有膠皮味。
(五)火災爆故的危險程度的分析:
針對本礦的現有條件和本煤礦取樣鑒定得知,本煤礦屬于不易自燃煤層,故本礦不易發生內因火災;礦井井下容易產生人為火花、電火花、摩擦火花和靜電火花等,導致外因火災的發生,一旦發生火災,以致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一)應急組織及自救的形式。
1、應急組織。
跟班礦長全面領導采掘巷內瓦斯爆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跟班礦長。
副組長:班隊長、瓦斯員、安監員、電工。
成員:全部作業人員。
2、自救的形式。
應急自救由當班隊長在班前會講述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的自救方法,以及井下創傷急救的基本知識,并且在井下現場作業環境下實操發生事故后的自救方法。
(二)職責。
應急組織與機構組長:具體落實瓦斯爆炸事故的地點、影響范圍、傷亡人數,全面負責現場的指揮救援。
瓦斯員:配合組長進行現場指揮,負責現場災情變化匯報。
安監員:負責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在安全的前提下。
電工:負責切斷掘進巷道內全部電源。
其他人員:協助現場救援工作的有效進行。
(一)應急處置的原則。
井下現場自救應遵守滅、護、撤、躲、報的五字原則。
1、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將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和損失。2、當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的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時,及時進行個人安全防護,佩戴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鼻、口等。
3、撤:當災區現場不具備搶救事故的條件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立即選擇安全的、距離最近的路線,以最快的速度撤離災區。
4、躲:如果在短時間內無法安全撤離災區,應迅速進入預先構筑的避難硐室或其它安全地點暫時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現場的設施和材料構筑臨時避難硐室。
5、報:發生事故災害時立即向現場領導報告,或通過電話及其他方法向礦調度室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災情及遇險人員情況。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井下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根據火災的性質,災區的通風和瓦斯的情況,立即采區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具體的滅火方法有用水滅火、化學滅火器滅火和沙子覆蓋等方法控制火勢,并迅速撥打6000電話報礦調度室。
2、火災發生后,火災范圍較大或火勢很猛,當現場人員不能采用直接滅火的方法降火撲滅,或者現場不具備直接滅火的條件(或其他地區發生火災接到撤退命令時)現場跟班礦長、班長要判明和了解著火的原因、地點、范圍和受火區影響區域的通風系統等情況,結合現場實際條件,確定避災路線,將全部人員撤離,隊長、班長要迅速組織避災和自救。
3、迅速帶上自救器,處在火區進風側者要迎風撤退,處在火源排風側時,如果距離火源較近且越火源沒有危險,可迅速穿過火區沖到進風側;否則要沿最近的避災路線躬身快速轉移至新鮮風流中。
4、如果煙霧已充滿巷道,不可驚慌亂跑,迅速辨別發生火災的地區和風流方向,然后沿著地俯身摸著軌道或管道有秩序的外撤。
最先發現火災人員應該立即根據現場情況判斷火勢情況,若現場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能立即撲滅或控制火勢,不使火災擴大時,應先救災后報告。若現場火災無法立即撲滅或火勢無法控制時,要在保證自身人身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查明火災性質、地點、范圍、著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脅區域等情況,并立即匯報礦調度室。現場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離,撤離期間要切斷工作地點電源,并盡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災影響區域人員一同撤離到安全地點。人員撤離按以下路線執行:
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工作面--副立井--地面。
工作面--進風大巷--回風立井。
(一)佩戴自救器時的注意事項。
1、佩戴者在使用時,應首先拉掉氧燭啟動針使氣囊鼓起,然后迅速把口具塞拔掉,含口具,夾鼻夾。
2、在整個逃生過程中,要注意保持口具、鼻夾夾好,不漏氣,絕不可以從嘴中拿出口具說話,需要聯絡可以打手勢。
3、吸氣時,氣體比吸外界正常大氣干熱,這是生養劑化學反應造成的,表明自救器在正常有效的工作,對人無害,絕不不可摘下自救器。
4、撤離時,不要驚慌,要勻速快步行走,保持呼吸均勻,在十分緊急的情況下,可以快跑。
5、要清楚記住避災路線。
(二)現場自救與互救注意事項。
井下急救必須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則:對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剛停止不久的傷員,必須先復蘇,后搬運;對出血的傷員,必須先止血,后搬運;對骨折的傷員必須先固定,后搬運。
(三)采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避災中,人人都要守紀律、聽指揮,嚴格控制礦燈的使用,要照顧好傷員,沿途要做好標記、信號,以便救護隊跟蹤尋找。
(四)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所有井下作業人員掌握救援器材的使用方法及其用途,同時負責人要注重對救援器材的檢查與維護,防止失效。
(五)采取救援對策和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措施必須可靠,確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要結合現場實際,與井上要保持密切聯系;所有措施在平時應注意貫徹落實,是每一位工人能清楚的熟悉現場救災的方法。
(六)應急救援結束后的注意事項。
1、對現場遺留的痕跡進行分析取證,便于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
2、對現場應急救援的過程進行總結。
3、對現場救援的過程進行記錄,上交調度室。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四
此預案適用于本建筑工程企業施工現場所發生的各項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
3.1成立應急小組(安全小組)。
組長:唐明(項目經理、第一負責人)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指揮工作。
副組長:羅南金(生產經理、第一執行人)負責緊急情況處理的具體實施和組織工作。
生產經理:羅南金是坍塌事故、大型腳手架及高空墜落事故、電焊傷害事故、車輛火災事故、交通事故、火災及爆炸事故、機械傷害事故應急負責人,負責相應事故搶救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電氣負責人:齊文慶是觸電事故應急小組負責人,負責相應事故搶救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水暖負責人:張大維是消防事故應急小組負責人,負責相應事故搶救組織工作的配合工作和事故調查的配合工作。
值班電話:
3.2組織分工。
總指揮:唐明。
現場處理:羅南金、王思棟、段海峰。
外部聯系:劉志伯、李杰。
電話:
(1)消防:119。
(2)匪警:110。
(3)交通:122。
(4)救護:120999。
傷者救護:常保平、陸同練、張勇、王偉、黃玉剛。
3.3各班抽調25%精干人員成立應急搶救(險)隊隨時做好準備。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五
1.1事故類型。
火災。
1.2事故發生區域。
供應站倉庫及區隊倉庫。
1.3事故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事故發生不受季節影響,本單位倉庫主要存放機電設備、化學類以及機械類物品,只是做生產周轉用。倉庫單獨存放。揮發的溶劑蒸汽能與空氣形成燃燒性混合物,遇熱源、火源有著火危險。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損毀、損壞和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發生事故后主要影響是燃燒產生的氣體及廢物對環境的影響。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事故發生前可能會有濃煙和異味產生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供應站火災事故可能引發中毒窒息、爆炸、停電等事故。
2.1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供應站負責人。
成員:供應站全體管理人員及供應站所有人員。
2應急工作職責。
2.1成立事故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基層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基層單位副職、技術主管、班長。
成員:基層單位全體作業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人員職責。
2.3.1區隊長: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積極組織區隊人員開展自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救援工作等信息;協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3.2區隊技術人員:是區隊長組織開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區隊長領導下組織參與制訂應急救援方案;準備與事故救援相關的技術資料。
2.3.3副隊長:根據區隊制定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帶領人員進行救援工作;負責完成區長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正在進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區隊值班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了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現場基本情況等詳細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將情況報告區隊長、礦調度室,通知區隊管理人員以及區隊應急自救組織的職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時向礦指揮部匯報事故信息,協調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2.3.5班長:采取措施控制災情;及時匯報現場事故及救援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救援或者引導避災。
2.3.6職工: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揮部指揮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及現場其它人員要通過各種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按照避災路線撤離;設置危險警示標識;為救護人員做好向導。
3.1.2礦調度室立即指導現場人員安全撤離,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電),同時向礦長,迅速通知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通知醫療組趕赴現場待命。
3.1.3立即啟動礦級預案,搶險救災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位,研究決定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部門要做好搶險救災的設備物資、圖紙的準備工作。
3.1.4調度室要立即通知作業區隊、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其他人員在調度室集合待命。
3.1.5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相關單位清查傷亡人數。派遣救護隊員災區偵查,根據災區地點及波及范圍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救護隊救援按方案進行有計劃的人員救治、搶險救災救災工作。
3.2.1現場應急處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勢,防止蔓延擴大。
3.2.2發生電氣火災,立即切斷線路供電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
3.2.3發生油脂火災,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沙等滅火。
3.3事故報告聯系方式、匯報內容。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等人員及時向礦調度室【電話: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匯報。
匯報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礦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匯報要求:匯報人員不得慌張,匯報時吐字清晰,匯報內容簡明扼要。
4.1加強供應站倉庫巡檢工作,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4.2供應站倉庫應儲備足量的搶險救災物資,嚴禁挪用。交接班要認真清點消防器材,發現缺少或損壞等問題要及時匯報隊值班人員并及時配齊。
4.3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切斷供電電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如果火災較大或發展迅速,應立通知救護隊救援。
4.4自救人員有權根據現場情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組織搶險,但應及時向礦總指揮匯報。
4.5自救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證自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4.6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設施受到損壞時,除為了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受傷人員而采取必要措施外,應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完畢后,才能繼續處理。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六
1、1、1礦井分為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內因火災主要是煤層自燃,外因火災主要是設備著火。
1、1、2內因火災多發生在采空區或通風不良的巷道中。外因火災多發生在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面或地面煤場中。
1、1、3火災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火災還可能會引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或引發瓦斯煤塵爆炸,造成很的損失和人員傷亡。
1、1、4火災的發生有一定的征兆一般表現為:
(1)空氣溫度、濕度持續性升高,有時出現霧氣或巷道壁出汗。
(2)巷道出現煤炭和坑木干餾的行列火災氣味。
(3)自巷道流出的水和空氣溫度增高。
(4)人體有不舒適感,如頭痛、悶熱、四肢無力等。
(5)電器、電纜發熱,有膠皮味。
1、2地面火災。
1、2、1地面火災主要發生在煤場、辦公樓、木場、食堂、宿舍等場所。
1、2、2一般是由明火或電器設備造成的。
1、2、3事故沒有季節性,一旦發生,能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此類事故可防可控,要以預防為主。
2應急組織與職責。
2、1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以班組為單位,由全班組人員組成。應急自救組織組長由班組長擔任,成員為全體班組人員組成。
2、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
2、2、1應急自救組織組長職責。
(1)負責察看事故性質、范圍和發生原因等情況,并快速報告給調度室。
(2)帶領全班組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2、2應急自救組織成員職責。
(1)在班組長的帶領下開展自救、互救工作。
(2)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事故擴大,減小人員傷亡。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七
1.1目的。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駐深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災;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的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的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預測和預警。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的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4.2.1.1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2.1.2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4.2.3.1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sz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保障措施。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八
火災。
1.2事故發生區域。
鍋爐房。
1.3事故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事故發生不受季節影響,鍋爐房主要以煤炭做為燃料,在煤炭燃燒過程中司爐工操作不當會引起外部可燃物的燃燒造成火災、或鍋爐爆炸及電路老化引起火災;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設備設施建筑物損毀、損壞和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會影響礦井局部或整個礦井安全生產。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事故發生前可能會有濃煙和異味產生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鍋爐房火災事故可能引發中毒窒息、爆炸事故。
2應急工作職責。
2.1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鍋爐房負責人。
成員:鍋爐房全體管理人員及鍋爐房所有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應急自救小組成員職責。
2.3.1組長負責鍋爐房全面自救工作。
2.3.2小組成員要搞好自救,妥善避災。根據組長安排帶領其他成員和應急自救人員進行滅火工作。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立即匯報值班人員和礦調度室,說明火災發生位置、火災性質、火災程度和影響范圍。
3.1.2值班人員迅速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搶險自救,并立即通知應急自救小組。
3.1.3應急自救人員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分工進行搶險自救。
3.2.1現場應急處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勢,防止蔓延擴大。
3.2.2發生火災,立即組織搶救滅火,使用各種滅火器材進行滅火,油脂類火災嚴禁使用水滅火。
3.2.3發生電器火災,要先斷電然后在進行滅火。
3.3聯系方式。
3.3.2鍋爐房值班電話:13754173970(供熱部主任電話)。
4注意事項。
4.1加強鍋爐房巡檢工作,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4.2鍋爐房應儲備足量的搶險救災物資,嚴禁挪用。交接班要認真清點消防器材,發現缺少或損壞等問題要及時匯報隊值班人員并及時配齊。
4.3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切斷供電電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如果火災較大或發展迅速,應立通知救護隊救援。
4.4自救人員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組織搶險,但應及時向礦總指揮匯報。
4.5自救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好自救互救工作,在保證自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進滅火。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九
為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1、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或其他電器設備。
2、液化氣、煤氣泄漏,食堂油鍋過熱、操作不當。
3、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實驗操作不當。
4、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燃放煙花爆竹等。
5、人為故意破壞。
1、校長是學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消防安全制度,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組織演練,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亂堆物。
一旦發生火災,分兩種情況按下列程序處理:
i、若白天學生上課日發生火災:
1、門衛或指定老師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局辦和有關科室,并由打電話者到聚豐園路二村弄堂口接消防車。
2、校內由校長和消防干部任總指揮,有序采取應急措施:
年部主任負責指揮各班班主任、搭班老師帶領學生按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線路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帶。
消防干部負責帶領義務消防隊員先去切斷火災部位電源,關閉食堂煤氣總開關。并利用校內備用滅火器、消防水龍帶先行滅火,控制火勢。盡可能地搬出火災附近部位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勢蔓延。
3、如有傷者,及時送往附近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家屬。
4、待消防車到后,配合做好維持秩序的工作。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做好善后處理。
ii、若晚上或節假日發生火災:
1、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打“119”報警電話,同時電告學校幾位主要領導及時到場。
2、樓內行政值班人員負責切斷火災部位電源和食堂氣源,立即打開各樓道口防盜門。
3、視火勢情況盡力搬出附近易燃易爆物,用備用滅火器控制火勢。
4、待消防車到場后,及時指點消防栓接口。
5、配合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十
根據火災突發事故應急處置的需求,對我市現有的各種專業消防機構、應急資源和信息渠道進行有效整合,建立健全市突發火災事故應急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我市的應急救援綜合能力。
適用于雙遼市內發生的各類較重、嚴重、特別嚴重突發火災事故。
(一)組織指揮、警力編程、警務保障、出警時限四到位,快速反應、跨區增援、統一指揮、有效處置,應對有序,保證火災應急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以人為本,專職隊伍和群眾相結合。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火災事件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實現群眾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提高全市突發火災事故處置和應急救援水平。
(三)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依法規范。建立健全配套的火災突發應急體系,完善各項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形成合力,提高對突發火災事故發生,發展全過程的綜合預測分析和應急處置能力。
(四)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隊突發火災事件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分工負責,協同市政府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五)資源整合,平戰結合。按照經常性戰備、重點建設的要求,把平時的突發火災應急處置與部隊執勤戰備工作結合,在應急準備、指揮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實現火災應急救援與平時執勤戰備的有機統一體。
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職責:執行法律、制訂預案、檢查督導做好應急工作,承擔市政府安排的其它應急工作,研究確定全市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決策和命令下達;部署和總結年度突發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指揮決定突發火災事故重要事項,并檢查落實情況;在發生突發性重、特大火災事故時,決定啟動總體預案,并實施組織指揮。
快速反應力量由市消防大隊組成。職責:按危險重點目標的危害性組建一定規模的救援隊伍。主要任務是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監測、估算、報知;進行事故應急救援以消防大隊為大體;協同事故單位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人員;撲救火災事故,協同事故單位營救人員和進行處置。
基本救援力量由企事業單位消防隊組成。職責:根據需要實施支援,主要任務是協同公安消防大隊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人員,撲救火災,協同處置。
社會救助力量由市衛生局和醫院組成,職責:負責對事故現場受害人員的急救和后送治療,必要時在現場開設現場救護所;市衛生局直屬各醫院除負責事故現場的急救任務外,擔負受害人員的收治、醫療任務。
運輸隊由市客運、公交、運輸公司組成。職責:主要任務是運送疏散人員,后送傷者及救援物資,轉運物品。
治安交通隊是由市公安局交警、治安隊伍組成。職責:主要負責應急救援時交通救援進交通順暢和主要目標的警戒,以及必要的交通管制。
氣象組由市氣象局組成。主要任務是及時提供救援現場的氣象參數。
醫藥組由市藥監局組成。主要任務是提供足量的.救治受傷、中毒人員用的藥品、器具。
(一)一般級和較重級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消防大隊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報警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照事件種類和性質,調動相關責任部門趕赴現場,按照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程序,組織實施搶隊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并將有關情況上報。突發火災事故發生后,基層中隊要立即到達事故現場,開展滅火救援,并對事故發生地進行初步封閉,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消防支隊、市政府、市公安局和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果事故向嚴重級和特別嚴重級發展,事故發生地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要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上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二)當較重級突發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趨勢時,要及時報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向上級指揮部請求支援,提出提高響應等級,擴大響應范圍的建議。上級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現場情況和事態發展,及時提高預警等級,增加響應部門,擴大響應范圍,如發生跨市區突發火災事故或我市無力自行解決時,由市政府向上級政府提出支援和擴大應急的請求。
(三)指揮程序:以突發火災事故應急指揮為主導,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為輔助,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各相關部門楞同配合,根據現場緊急處置工作需要,由市指揮部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并提供現場指揮部動作的相關保障(信息、通信、治安等)。
主要任務是根據現場情況、相關預案和領導指示,組織指揮參與現場應急救援的各單位的行動,迅速控制或切斷事故反應鏈,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實施屬地管理,加強治安管理和交通保障,做好人員疏散和安置工作,安撫民心、穩定群眾;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做好調查工作,防止出現事故“放大效應”或次生、衍生災害,盡快恢復社會正常秩序;及時掌握和報告重要情況,將緊急處置情況報送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和支隊值班室。
(四)現場指揮部應設在突發火災事故現場周邊適當的位置,也可在具有視頻、音頻、數據信息傳輸功能的指揮通信車內開設。現成指揮部周圍要部署相應警力,建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揮部人員進入工作部位。
(五)各協調管理機構和電力、通信、公安、人防、環保等專業性強的部門要根據職責,按照突發火災事故的種類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指揮相關科研工作,不斷開發更新設施設備,提高指揮平臺的等級,為緊急指揮決策咨詢和現場技術處置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十一
根據地面火災應急預案中地面火災危害程度分析,地面110kv、35kv變電所、主井驅動機房、副井井口、主通風機房、壓風機房,加油站、供應站及區隊各倉庫倉庫、辦公樓、鍋爐房、機修廠等重要場所如果發生火災,將對礦井生產造成重大影響,針對以上重要場所和設施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其余地點按照地面火災應急預案執行。
1事故風險分析。
1.1事故類型。
火災。
1.2事故發生區域。
110kv、35kv變電所內。
1.3可能發生的時間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
無季節性,造成設備設施損毀,甚至造成人員傷亡;影響礦井供電,危及全礦安全生產。
1.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征兆。
火災主要為電氣火災,發生前會有焦糊味、冒煙等征兆。
1.5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
事故可能引發停電、中毒窒息事故。
2應急工作職責。
2.1成立事故應急自救小組。
組長:基層單位負責人。
副組長:基層單位副職、技術主管、班長。
成員:基層單位全體作業人員。
2.2應急自救小組職責。
2.2.1專業教育、日常培訓。
2.2.2組織指揮實施自救行動。
2.2.3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發出救援請求。
2.3人員職責。
2.3.1區隊長: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積極組織區隊人員開展自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及現場救援工作等信息;協調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3.2區隊技術人員:是區隊長組織開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區隊長領導下組織參與制訂應急救援方案;準備與事故救援相關的技術資料。
2.3.3副隊長:根據區隊制定應急救援方案,負責組織好處理事故所需的人員、材料、設備等,帶領人員進行救援工作;負責完成區長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搶救工作;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事故現場的基本情況以及正在進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區隊值班人員:事故發生后及時了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以及現場基本情況等詳細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將情況報告區隊長、礦調度室,通知區隊管理人員以及區隊應急自救組織的職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時向礦指揮部匯報事故信息,協調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2.3.5班長:采取措施控制災情;及時匯報現場事故及救援信息;積極組織現場救援或者引導避災。
2.3.6職工:按照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揮部指揮下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發生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及現場其它人員要通過各種通訊方式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按照避災路線撤離;設置危險警示標識;為救護人員做好向導。
3.1.2礦調度室立即指導現場人員安全撤離,停止災區供電(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電),同時向礦長,迅速通知礦山救護隊進行救援;通知醫療組趕赴現場待命。
3.1.3立即啟動礦級預案,搶險救災指揮部所有人員迅速到位,研究決定采取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相關部門要做好搶險救災的設備物資、圖紙的準備工作。
3.1.4調度室要立即通知作業區隊、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其他人員在調度室集合待命。
3.1.5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相關單位清查傷亡人數。派遣救護隊員災區偵查,根據災區地點及波及范圍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搶險救災指揮部責令救護隊救援按方案進行有計劃的人員救治、搶險救災救災工作。
3.2.1發生電氣火災,立即切斷火災線路供電電源,使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滅火。
3.2.2發生其它火災,組織人員使用干粉滅火器、消防滅火。
3.3事故報告聯系方式、匯報內容。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跟班隊長、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等人員及時向礦調度室【電話: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匯報。
匯報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礦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等。
匯報要求:匯報人員不得慌張,匯報時吐字清晰,匯報內容簡明扼要。
4注意事項。
4.1加強電氣設備和保護裝置的檢查維護工作,保證處于良好狀態。崗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規范操作。
4.2加強巡檢工作,發現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
4.3交接班要認真清點消防器材,發現缺少或損壞等問題要及時匯報隊值班人員并及時配齊。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4應儲備足量的搶險救災物資,嚴禁挪用。
4.5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應立即采取措施切斷火區設備供電電源,清除易燃物,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6救災人員有權根據現場情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及時向礦總指揮匯報。如果火災較大或發展迅速,立即通知救護隊請求援助。
4.7搶險人員必須服從指揮,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證自身和設備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4.8搶險結束后應對現場進行清理維護,并對110kv、35kv變電所供電設備進行檢修。
4.9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設施受到損壞時,除為了制止事故不再擴大和搶救受傷人員而采取必要措施外,應采取措施保護好現場,待公安、勞動部門檢查完畢后,才能繼續處理。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十二
中國鐵建。
編制:審核:余小周。
批準:劉勇。
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lhyz2項目部。
二零xx年六月十日。
1事故特征。
1.1用電線路老化,液化氣、天然氣、油料泄(滲)漏、用火不當,電器引起的火花,天干物燥等容易發生火災事故。
1.2事故主要發生在辦公區、生活區、廠房、庫房、用電設備較多的施工現場等區域。
1.3火災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及危害:四季均有可能發生,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危害。
1.4火災事故發生前,天氣干燥或雷電天氣,機械設備和電線老化,出現煙、油、味、色等異常狀態等征兆。
2應急組織與職責。
現場火災事故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及人員安排見圖1:
2.1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2.1.1應急自救領導小組。
組長:劉勇。
副組長:宋云波、杜昌盛、余小周。
(2)自救組:鐘楊、劉發家及作業隊指定人員組成。
(3)救護組:王林、王盼、李玉及作業隊指定人員組成。
(4)調查組:胡忠豪、楊敏劍及各作業隊指定人員組成。
(5)疏導組:王獻偉、向惠彬及各作業隊值班人員組成。
(6)保障組:沈宏喜、馬相紅及各作業隊指定人員組成。
(7)善后組:郭威、李句林及各作業隊指定人員組成。
中鐵十一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lhyz2項目部。
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組織機構框圖。
2.2應急崗位職責。
2.2.1組長的職責:。
a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上級有關安全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應急預案;
b隨時掌握項目現場事故災害及險情;
d確保應急資源配備投入到位,組織項目應急演練,指揮項目應急行動。
2.2.2副組長的職責:。
a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指揮工作,組長不在位時,代行其職責;
b組織編制現場處置方案,落實項目應急行動,組織搞好培訓和演練;
c負責現場應急處置,根據險情發展,提出改進措施;
d組織落實現場善后恢復。
2.2.3自救組職責:。
實施現場處置,將人員和設備迅速撤離危險地點,根據現場情況,適時調整并調集人員、設備和物資搜救被困人員。
2.2.4救護組職責:。
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做好轉運工作。
2.2.5疏導組職責:。
維護現場,將獲救人員轉至安全地帶;對危險區域進行有效的隔離。
2.2.6保障組職責:。
提供技術保障,并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暢通,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后勤供給。
2.2.7善后組職責:。
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的家屬,配合公司做好理賠工作。
2.2.8調查組職責:。
按要求提供事故情況和相關資料,參與評估事故影響程度和損失,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意見和建議。
3.1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3.1.1當發生險情時,值班或目擊人員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小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指揮部。
3.1.2報警方式采用警報器、喊話或其它方式疏散人員,并采用電話向值班室報警(注意當現場異味為液化氣、天然氣等易燃氣體時,嚴禁在現場用手機、對講機、電話、警報器報警,應該脫離現場到安全區域后再報警,以防電火花引爆易燃氣體)。
3.1.3當事故有擴大趨勢時,應急領導小組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申請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與地方政府、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醫院等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聯絡方式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
3.1.4現場應急自救領導小組通過上述聯絡方式向有關部門報警,報警的內容主要是:火災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燃燒物品及燃燒范圍,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處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內容。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十三
為預防事故發生,規范加油站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企業概況
加油站現有工作人員xx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xx名。加油站主要經營:車用燃油(汽油90#、93#、98#,柴油0#)、車輛清洗和便利店銷售(昆侖系列潤滑油、日用百貨、飲料、雜志、煙草、車輛養護用品等)。加油站24小時營業,共分三個班,實行兩班倒工作,每天高峰時間全勤上崗,低谷時間輪流休息,實行彈性工作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危險性分析
根據加油站基本情況和現場布局,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險目標及對危險目標的評估如下:
油品的性質:加油站主要對社會車輛提供車用燃料油,即各種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為易燃、易爆、易蒸發、易滲漏、易產生靜電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體物質。
油品的危險性:其蒸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爆炸。
危害程度的范圍:以加油站為中心,50m為半徑的建筑物、設備及人員有受到危害的可能。
對建筑物設備危害程度的預測:汽油、柴油一旦著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燒可能,燃燒中又有爆炸的特點,并且伴有較強的震蕩、沖擊波和同時散發大量的熱量。汽油造成的火災具有強烈的突發性,高熱輻射性及燃爆轉換發生的特點。對建筑物、設備有較大的破壞力。
對人員危害程度的預測:一旦發生泄漏或爆炸,人員會導致輕度中毒、急性中毒、吸入中毒、輕度燒傷、嚴重燒傷及生命危險。
主要危險部位是:加油現場、卸油作業區、配電室、變電柜。
可能發生火災種類有:加油站火災、爆炸;車輛火災;電氣火災。
加油站經理負責現場的總體協調指揮。
加油站安全計量員負責拉閘斷電。
加油站核算員負責通訊、報警聯絡。
加油站加油班長負責現場組織人員撲救或施救。
加油站當班員工負責執行現場指揮的調配,完成交辦的任務。
工作人員發現險情,經過加油站當班班長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員確認險情后,即啟動應急處置程序。
加油站經理(或值班經理)應當根據現場情況和事態的發展,命令通訊組向不同級別的上級領導報告。
同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并通知豐臺區縣應急指揮中心。
如果事態擴大,情況緊急,要及時與周邊企業、附近居民小區街道辦事處聯絡,告知加油站出現的緊急情況,請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報警時應講清以下內容:
(1)著火單位名稱、詳細地址;
(2)著火部位、著火物質、火情大小;
(3)報警人姓名、報警電話號碼;
(一)加油機火災處置方案
(1)站經理得到加油機起火報告后,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2)計量員立即到配電室切斷電源,然后加入滅火隊伍。
(3)加油班長帶領加油員馬上攜帶滅火器沖向起火地點,消滅加油機火情。
(4)核算員清理好財務帳目,根據站經理命令,確定是否報警,然后迅速撤離至安全區域。
(5)營業員整理好自己賬目后,交到核算員手中,然后作為醫療組人員參與救護工作。
(6)火情完全消除,站經理確認安全后,宣布重新營業。
(二)卸油區火災處置預案
可能出現的起火狀況:
(1)加油站送油罐車在加油站油罐區卸油過程中起火;
(2)加油站送油罐車在加油站油罐區靜止過程中起火;
(3)加油站卸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終止后起火;
(4)加油站儲油油罐計量口起火;
(5)加油站儲油油罐卸油口起火;
(6)因其他原因(雷電)等油罐區起火。
處理措施:
(1)站經理切斷加油站電源總開關,指揮油罐車司機迅速把著火罐車駛離油站危險區域進行撲救。
(2)搶險小組成員(當班加油員)使用滅火毯堵住罐口,隔絕空氣滅火,火勢較猛時,先用滅火器對準罐口將大火撲滅,再用滅火毯覆蓋罐口。
(3)搶險小組組長(加油站安全計量員)關閉卸油罐車卸油口和油罐卸油口閥門,使用滅火毯封住油罐計量口(卸油口)。
(4)嚴緊使用水直接撲救,以免水激飛濺油品擴大著火范圍。
(5)當班加油員立即停止加油,疏散現場加油車輛及閑散人員,引導司機將車輛開往與著火點上風口的方向,并要求遠離100米以外。
(6)立即疏散周邊群眾,對附近住戶或人群進行口頭通告,要求立即遠離著火點100米以外的地方。
(7)消防隊趕赴現場后,主動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撲救,避免火災擴大。
注意事項:
附近的水池中滅火,然后現場人員幫他脫下衣服。著火人員不要驚慌,亂跑亂跳,這樣不僅影響救助而且可能擴大火情。救火時切忌用衣服掃帚來回撲打,以免使油火擴大著火范圍。有人員傷亡,同時啟動《加油站人員傷亡應急處置預案》。
(三)加油站油罐區火災處置方案
(1)員工發現油罐區起火后,迅速報告站經理。站經理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2)計量員切斷加油站電源總開關,然后迅速加入現場滅火組開始滅火搶險。(如果當時正在卸油,計量員應迅速關閉油罐車閥門,報告站經理發生火情后,指揮油罐車司機把著火罐車駛離油站危險區域并進行撲救,站經理負責切斷加油站電源總開關。)
(3)當班班長使用滅火毯堵住罐口,隔絕空氣。其他員工用滅火器進行滅火。火勢較猛時,先用滅火器對準罐口將大火撲滅,再用滅火毯覆蓋罐口。
(4)計量員負責關閉油罐卸油口閥門,使用滅火毯封住油罐計量口(量油口)。
(5)當班加油員立即停止加油,在進口處設立警戒標志,疏散現場加油車輛及閑散人員,引導司機將車輛迅速駛離加油站。并注意引導消防車輛進站滅火。
(6)核算員應根據站經理命令,在第一時間報警并通知周邊群眾撤離。同時攜帶賬冊撤至安全區域。
(7)火情消除后,站經理宣布關閉預案。確保安全后,重新營業。
注意事項:
如人身上不小心濺上油火時,應立即用滅火器進行撲滅,或快速脫下衣服,將火撲滅。如來不及脫下衣服,應就地打滾,把火撲滅或迅速跳入附近的水池中滅火,然后現場人員冷靜的幫他脫下衣服。救火時勿用衣物、掃帚來回撲打,以免使油火擴大著火范圍。著火人也不要驚慌,亂跑亂跳、跑動,這樣既影響救助,又可能擴大火情。有人員傷(亡)時,同時啟動《加油站人員傷亡應急處置預案》。
(四)加油站電器火災處置方案
(1)發生電器火災時,發現者馬上通知站經理。站經理宣布啟動預案。
(2)計量員迅速跑至配電室,切斷電源開關后,迅速回到火場加入撲救。
(3)滅火組(當班加油員)取來離火場最近的手提式滅火器進行撲救。
(4)當班班長和核算員把火源周圍的重要物品及可能引發更大火災的可燃、助燃物移至安全地帶,直到火情被完全控制。此時若火災尚未撲滅,核算員按照站經理命令,馬上報警。然后攜帶賬冊撤至安全區域。
(5)加油班長在進站口設立警示標識,順序組織站內加油車輛快速駛離加油站。
(6)火災撲滅后,站經理宣布關閉預案,并迅速將情況上報上級相關主管部門。
(7)安全主管部門速派專業維修人員到站對電氣線路進行維修,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
(8)確保安全后,重新營業。
注意事項:
在消防滅火的同時,首先應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當消防隊趕到現場后,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
(五)加油站車輛火災處置方案
(1)發現加油車輛站內著火時,立即報告站經理。站經理宣布啟動應急預案。
(2)計量員迅速跑至配電室,切斷電源開關后,回到現場加入撲救。
(3)現場滅火組(當班加油員)用滅火器開展撲救,火情消除后,將起火車輛推出站外。
(4)核算員按照站經理命令,撥打報警電話,攜帶帳冊撤至安全區域。
(5)加油班長在進站口設立警示標識,順序組織站內其他車輛安全駛離加油站。
(6)火情消除后,站經理宣布關閉應急預案。確保安全后,重新營業。
提示:
(1)在可能的情況下,將著火車輛駛離到站外處理。
(2)車輛出現冒煙時,不可在站內打開機器蓋。應推出站外,進行處理。
(六)加油站人員燒傷、燙傷急救程序
(1)燒傷急救就是采用各種有效的措施滅火,使傷員盡快脫離熱源,盡量縮短燒傷時間。
(2)對已滅火而未脫衣服的傷員必須仔細檢查全身情況,保持傷口清潔。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后除去,傷口全部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污染。
(3)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潔冷水沖洗,然后用清潔布片、消毒紗布覆蓋并送往醫院。
對爆炸沖擊波燒傷的傷員要注意有無腦顱損傷,腹腔損傷和呼吸道損傷。
(一)程序終止條件
確認現場危機已經解除,確認現場的環境不會再次發生危險,由站經理向上級領導匯報,得到同意后終止應急處置程序。
(二)處置現場評估
通過應急處置過程,對各個崗位在處置過程中的表現進行評價。總結事件的起因、發現問題的誘因,在公司內進行安全經驗分享,對相關人員進行教育。
(1)加油站配備的8kg手提式滅火器30個以及35kg手推式滅火器4具;
(2)配電房配置的5kg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2個,位置在配電室門旁;
(3)醫用急救包:每站2個(經理辦公室、財務室各1個)。
火災現場處置方案范文(14篇)篇十四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遵循原則。
1.3.1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及時疏散、撤離受火災威脅的群眾,做好火災撲救人員的安全防護,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負責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科學撲救。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力量。組織群眾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和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駐深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時,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現狀。
隨著我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加快,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雨水較少,風干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向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適用范圍。
1.5.1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災:特別重大、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造成死亡1人或重傷3人以上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2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1.5.3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連續燃燒超過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災;有可能向周邊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災;屬于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管理辦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城管局。
2.2組織體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光明新區、坪山新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長。
成員單位:市城管局、市應急辦、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和漁業局、市人居環境委、市交通運輸委、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委、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辦、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城管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件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后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件調查報告并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辦:匯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隊(現役支隊)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同時在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委:及時組織落實撲火物資、撲救人員及災民疏散的運力保障。
市衛生人口計生委:制定深圳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確定醫療救護定點醫院,組織實施森林火災等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指揮、協調醫療機構開展現場急救、傷員轉運和院內救治,根據需要組織衛生防疫機構開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救助時,民政部門應當協助做好災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無線電管理局:加強對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場應急通信頻率的無線電監測,及時查處相關無線電干擾,為應急通信提供無線電頻率資源。
市外事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2.2.3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并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盡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1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衛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種通訊手段,盡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采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城管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后,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3.3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溫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將森林火險等級劃為5級,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1級,低火險,難燃燒,危險程度低;2級,較低火險,較難燃燒,危險程度較低;3級,較高火險,較易燃燒,危險程度較高,限制火種進入林區,禁止野外用火;4級,高火險,易燃燒,發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災,要求禁止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防火準備;5級,極高火險,極易燃燒,發生火災不易控制,可能引發重大火災,嚴禁一切火種進入林區,加強巡山檢查,做好充分防火準備,撲火隊伍處于戰備狀態。依次用綠色(1級)、藍色(2級)、黃色(3級)、橙色(4級)和紅色(5級)表示。森林火險等級達到3級以上,應通過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向公眾發布。
4.1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預案適用范圍內森林火災的處置。發生一般森林火災以及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下的較大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啟動區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街道辦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撲火注意事項。
4.2.1.1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4.2.1.2現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4.2.1.3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必要時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經培訓的人員參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件的報告后,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4.2.2.2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后,及時調動市森林消防支隊專業大隊趕赴火場,了解火災發展情況,及時向市防火辦領導報告,并積極投入火災撲救工作。市森林防火辦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天氣形勢以及火場范圍、蔓延趨勢和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辦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森林火災連續燃燒2小時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積超過5公頃,相關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情況。森林火災連續燃燒達到6小時沒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積達到10公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在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4.2.3擴大應急。
4.2.3.1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2.3.2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準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后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4.2.3.3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指揮與協調。
因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sz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隊伍增援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新聞報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積10公頃以上的較大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核實后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采訪,必須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準。記者在采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2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采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后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5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布應急結束。
5.1善后處置。
明火撲滅后,火災撲救隊伍應當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安排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員。市森林防火辦利用林火監測系統等技術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有效醫治。
5.3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并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并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并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辦。
5.5工作總結。
撲火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報告。
5.6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與信息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群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森林消防專業大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后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并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衛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后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并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經費保障。
6.8.1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范圍內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群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群防群治。
6.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增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咨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匯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布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群眾;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報刊雜志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游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險期內,要在火災多發區設置高森林火險區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戶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戶曉,人人自覺遵守。
7.2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干部職工、群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群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和辦法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區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并報市政府批準。
8.2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