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和熟悉崗位職責可以幫助員工更好地理解自己在組織中的職責和角色。崗位職責范文七:負責客戶服務工作,包括客戶咨詢、投訴處理和客戶關系維護等。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一
為了規范全體教職工使用取暖器行為,保障師生人身及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學校禁止使用明光和燃燒方式進行取暖,特制定學校用電安全責任書。
一、全體教職工要時刻警示自己,加強自我約束,自覺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
二、若在用電方面,因違規操作,造成事故者,當事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三、在使用電取暖器方面應遵循以下規定:
1、必須到保衛處備案登記,并辦理電取暖器使用許可證;
2、教職工使用的各種電取暖設備,在不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拔掉插座;
4、取暖器的安置應遠離易燃物,距離不得少于40公分,周末、節假日和離校時,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做好檢查工作。
部門領導(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使用責任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衛處領導(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二
為進一步落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實現全年建設平安學校和諧校園的目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總務處研究,對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處領導與電工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配電室的設備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自己解決不了的,要請示總務處領導,以便請有關維修單位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并報告領導。對出現的問題,要做好記錄。
三、對全校的`電纜電線精心護養,經常進行檢查,對舊損線路應及時進行更換和維修。
四、對學生宿舍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亂接插頭的、使用禁用用電器的,要及時制止,沒收禁用用電器。
五、管好家屬區的供電電路。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及時調整供停電時間。發現浪費行為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簽名:xx。
日期:xx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三
近期縣內發生了幾起因不安全用電而引起的火災事故,造成了很大的損失。這些事故的發生引起了人們對安全用電的警惕。為了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為了落實公司店面財產的安全,經集團公司研究決定:進行和店面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公司與店面負責人簽訂相關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要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店面的設備用電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聯系電工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并聯系電工。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不得延誤。
三、對店面用電認真檢查,發現有亂插插頭的、使用禁用電器的,要及時糾正,以免發生意外。
四、做好節約用電安全防范措施,及時關閉不必要的照明設備,做到人走燈熄,用電合理化分配,不造成意外浪費。
五、未經公司審批,任何人不允許隨意私自改動線路,亂接亂搭電路。
六、因違章私自改變電源線路及違章操作設備,使用大功率電器,導致設備損壞及造成個人財產損失者以此對店面負責人追究責任,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行政部(簽字):xx。
區域負責人(簽字):xx。
店面負責人:xx。
xx年xx月xx日。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四
為了順利實現20xx年分行金融業務發展的總體目標,確保中國x銀行分行經營管理指標的全面完成,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分行的要求,結合分行金融工作實際,簽定此責任書。
生產安全和資金安全工作是金融工作的基礎和生命線。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生產和資金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各級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安全管理目標,把發生盜竊、搶劫、詐騙、貪污、挪用等重大案件和火災、交通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點。
(一)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不發生人員重傷、死亡等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三)不發生車輛損毀及人員重傷、死亡等重大交通責任事故。
(四)不發生重大金融網絡通信責任事故。
(五)不發生從業人員貪污、挪用金融資金的重、特大案件和攜款潛逃案件。
(六)不發生因管理不善,造成企業被詐騙而損失嚴重的重、特大案件。
(七)不發生由于管理混亂,防范措施不到位,制度不落實或工作人員疏于防范,導致營業網點、現金值守、機房等重點要害部位遭破壞、搶劫、盜竊、兇殺等惡性案件。
(八)不發生違規經營挪用金融資金事件。
(九)不發生工作人員在檢查或對外交往中出現重大違紀、違規事件。
(十)不發生因管理不善,部門或工作人員的言論或行為嚴重不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事件。
三、考核要求。
(一)本責任書實行一票否決制,凡發生本責任書考核的事故、案件和事件的單位,取消單位參加本年度所有評先資格。
(二)各支行要將此責任書考核的安全管理目標,作為生產經營的主要目標,認真付諸實施;并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情況,層層分解,責任到人;做到月有檢查,季有考核,年終有總結。
各支行要在每季度結束后一周內,將上季度安全管理目標完成情況,書面報市分行風險合規部;年終將安全管理工作總結(單行材料),上報市分行風險合規部。
(三)本責任書由市分行按季度進行考核,年終進行總評。市分行在每年元月,根據各單位上報的資料和總結,結合日常檢查、考核的情況,對全市開展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聯評,評出全市安全管理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工作者并進行通報表彰。
(四)市分行將對不重視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防范措施、制度不落實,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資金案件,給單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事件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并按照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進行考核,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責任人予以經濟處罰。
(五)凡發生30萬元以上特大案件的,支行行長引咎辭職。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市分行風險合規部存檔,另一份各支行存檔。
中國x銀行分行行長:
經辦負責人:
各支行負責人:
經辦負責人:
簽定日期: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五
縱觀這些奪走無數生命的火災事故,有幾起不是消防安全意識淡雹違反消防安全規程釀成的惡果呢有幾起不是對我們漠視生命、追求一時利益的懲戒呢我從不相信,那些危險、那些火災隱患都會看不到,都沒有辦法處理好。那么,為什么還會有那么多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現象存在呢其根本原因,還是人們在內心深處缺乏對生命的關愛,對生命的珍惜!
在過去的一年,噩夢在我們心中留下了一道又一道深深的烙印:湖南衡陽大火的壯烈,吉林中百商廈火災的無知,溫嶺火災的愚昧,廣東汕頭火災的慘叫在為逝去者的痛哭悲泣中,金錢,功名,利祿,已煙消云散,留給我們的只是痛苦和深思:在幸福的生活、寶貴的生命前,我們應該做些什么是繼續疏忽大意還是放縱愚昧無知,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生命對于每個人來說是最寶貴的,安全是生命的保護神。只有珍愛生命,生活才能幸福美滿。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對我們的呵護和告誡,是我和大家每天工作中都應該熔守的信念,遵守的信條。消防安全對于我們如此重要,人生的旅途上,我們與之結伴同行!的確,危險無處不在。在人生道路上,我們只有依賴安全這個拐杖,才不會摔跤,不會有坎坎坷坷,才會走過風風雨雨。人生的快樂,生命的幸福,就會永遠伴隨我們!
縱觀那些奪走無數人生命的火災事故,哪一起不是人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釀成的惡果哪一起不是漠視生命,追求一時利益的懲罰呢其實很多的安全隱患并不是我們沒有看到,但為什么卻沒有及時地處理好究其原因還是人們在內心深處缺乏對生命的關愛,對生命的珍惜。
同學們,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當你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是時候,你是幸運的,但同時你也開始了一趟沒有回頭重來的旅程。因此生命對于每一個人而言都是寶貴的,只有珍愛生命,我們的生活才能幸福美滿。當然,假若真的遇上火情,也不要慌亂。因為世界上沒有絕望的處境,只有絕望的人。面對滾滾濃煙和熊熊烈焰,只要保持冷靜,機智的運用火場自救逃生知識,就有極大可能拯救自己,甚至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在這里老師教大家幾招:要用濕毛巾捂住自己的口鼻,蹲下身子,通過安全的通道走到安全的地方;在撥打119電話時,必須保持冷靜清醒的頭腦,準確說出起火地點、燃燒對象、火勢情況;若火已及身,切勿驚跑!因為奔跑或拍打時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旺火勢。當外衣著火時,應趕緊設法脫掉衣服或就地打滾,壓滅火苗。
前車之鑒,后事之師,消防安全工作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建立良好的校園消防安全管理秩序,是我們教育事業發展的前提和關鍵。我們必須樹立珍惜生命,遠離火災的強烈消防安全意識,把消防安全工作提到了一個更高的層次,為構建良好的校園環境做出我們的努力。
火,伴隨著人類的發展、繁榮、穩定和進步,是生存和發展最基本的條件。從我做起,遠離火災事故,從小事做起,從點滴做起!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和觀念,使消防安全制度的得以真正貫徹落實!我相信,我們,在座的大家,一定不會在這種平安中制造哭泣。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六
二、安全用電管理由分廠安全科負責,單位內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安全科統一辦理。未經安全科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安全科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三、電源輸電線路一律由專業技術人員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氣線路屬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門統一組織施工。擴建項目在1kw以上的必須經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電工證的電工施工。無電工證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四、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視電路有足夠的余量。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五、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他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六、各部門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安全科批準,擅。
自安裝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七、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八、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斷”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九、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電部門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點擊事故發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事故。
十、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異響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十一、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安全科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車間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二、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三、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停止供電;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行政處罰的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七
第一條為切實強化在裝修(裝璜)施工中動用明火、用電的安全管理,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動用明火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修補等裝修(裝璜)施工中進行電焊、氣焊、氣割、噴燈的操作行為。
第三條施工用電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修補等裝修(裝璜)施工中以及新增用電器具等情況時,需進行用電申請的操作行為。
第二章規章制度。
第四條動用明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單位的用火、動焊、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審批制度,需確定施工現場責任人、部門現場監管人,填寫《裝修(裝璜)動火、動焊、用電審批表》,由消防工作和用電管理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審批,經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動火、用電施工。
二、用火、動焊、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現場管理部作為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三、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對焊、割設備在作業前必須卸壓,開啟全部入孔、閥門。
五、清除作業現場附近的可燃物,作業面上無法搬遷的可燃物,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施工動焊、動火及施工用電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按照每10㎡需配置1支,消防主管部門負責跟蹤檢查,相關施工責任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七、所用動火動焊及重大安全用電施工管理需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責任狀。
八、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盛裝容器要清洗干凈。
九、焊接工具必須完整良好,電焊機和電源線的絕緣要可靠,導線要有足夠的截面,并安裝符合要求的熔絲。
十、與承建本單位各種工程項目的施工隊簽訂的合同時,要一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一、部門現場監管人必須全過程在位跟蹤檢查、監管,確保按章用火,確保現場安全滅火器材配備充足。
二、嚴禁在裝修施工現場吸煙。
三、嚴禁裝修裝璜人員使用煤氣包、電飯煲、電水壺和電熱器具等危險用電用火器具燒飯、燒水。
四、嚴禁將香蕉水、汽油、酒精、壓縮氣體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施工現場,確因需要必須事先與現場管理部取得聯系,經允許后方可帶入使用。
五、在焊接中,如聞有焦糊味或電焊機有故障等其他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進行詳細檢查,以防止事態擴大。
六、施工結束后,由部門現場監管人組織清理現場并通知現場管理部消防組當值人員到現場進行查驗,確認無遺留火種和其他安全隱患后,方可離場。
七、現場管理部夜值人員必須對動火部位,在動火過程中和動火結束后,半小時檢查一次,直至次日員工進場。
八、涉及本單位與其他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應與施工單位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九、在生產區、庫區、易燃易爆品作業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違反相應規定的將嚴格按照公司裝修管理規定及其他相關制度出發。
十、必須有現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護人,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如發生火勢蔓延,引起火情,要及時撲救;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動火動焊管理要求:“七不”、“五要”、“一清”及其他規定。
一、動火動焊前“七不”:
1、動火申請沒有批準不動火、不動焊。
2、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等危險品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未排除殘存液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有受熱膨脹、爆炸危險的氣體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其他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二、動火動焊中“五要”:
1、動火中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護人、施工單位安全監護人。
2、動火中發現火勢蔓延引起火災時,要及時報警和撲救。
3、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5、施工現場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施工現場環境要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動火動焊后“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配備滅火器材,由申請動火部門的負責人與現場管理部聯系落實。
五、申請動火部門監管人員必須全過程在現場監管,確保按章動火。動火結束后,與現場管理部門值班人員共同檢查,確定無火險隱患后,方可離去。
第七條用電申請管理要求:
一、施工用電申請需嚴格按照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要求、公司用電管理規范及裝修須知執行,施工用電現場需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備要求同動火動焊要求相同。
二、施工專廳用電申請需經樓層責任人、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用電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認可,經用電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等部門檢查驗收后才準許接電施工。
三、專廳專柜電器用電申請需落實用電設備安全管理責任人,用電負荷需經用電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執行。申請時需注明專廳現有負荷總量以及申請負荷總量。
四、營業現場中所有用電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用電申請,并安排專人負責使用和看管,打烊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八條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
第九條凡遇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要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第十條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動火裝置等,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三章獎懲。
第十一條上述各條規定如有違反將參照《中央商場防火治安實施細則》給予經濟處罰1000—3000元。施工期間如發生火災而由此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施工單位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禁止一切未按裝修動用明火審批規定的動火施工行為,一經發現給予5000元處罰并追究部門責任人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規定為公司二級管理制度,由現場管理部負責解釋,并將根據有效性之原則進行適時調整修訂。
第十四條此規定于發布之日起執行,前期頒發的動火用電管理制度廢除,其它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裝修(裝璜)動用明火審批表。
用電申請表。
申請日期:年月日
用電申請表。
申請日期:年月日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八
為進一步落實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實現全年建設平安學校和諧校園的目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總務處研究,對學校用電安全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由處領導與電工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
一、目標責任落實到人。簽訂人為用電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用電安全負主要責任。
二、對配電室的設備加強管理。經常檢查供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自己解決不了的,要請示總務處領導,以便請有關維修單位解決。如出現特殊情況,應立即停電并報告領導。對出現的問題,要做好記錄。
三、對全校的電纜電線精心護養,經常進行檢查,對舊損線路應及時進行更換和維修。
四、對學生宿舍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有私拉亂扯電線的、亂接插頭的、使用禁用用電器的,要及時制止,沒收禁用用電器。
五、管好家屬區的供電電路。要做經常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及時調整供停電時間。發現浪費行為要及時制止,提出節電措施。
簽名: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九
四、在進行改建,擴建和增容改造施工時,與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防火管理合同,落實防火措施,物業部門對外來施工單位進行安全防火檢查。
五、各部門、崗位、班組要定期清理各種雜物和易燃、可燃物品。
六、各部位動力及照明必須架設(暗設),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路,不得隨意增設電器設備,照明燈具應采用固定式安裝。
七、各部位電器設備應保持清潔,開關、座、配電盤(柜)周圍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各電器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閘門)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和導線,電器設備嚴禁超負荷用運行。
八、商場的電氣裝置,電源線路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規定,室內的線路要有金屬管(塑料管)保護。
九、電器設施及線路安裝必須有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操作,檢查維修保養,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十
第一條為切實強化在裝修(裝璜)施工中動用明火、用電的安全管理,減少火災隱患,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規定。
第二條動用明火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修補等裝修(裝璜)施工中進行電焊、氣焊、氣割、噴燈的操作行為。
第三條施工用電是指在品牌專廳及內部工程修建、物業修補等裝修(裝璜)施工中以及新增用電器具等情況時,需進行用電申請的操作行為。
第四條動用明火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單位的用火、動焊、用電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審批制度,需確定施工現場責任人、部門現場監管人,填寫《裝修(裝璜)動火、動焊、用電審批表》,由消防工作和用電管理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審批,經相關歸口管理部門分管領導批準方可進行動火、用電施工。
二、用火、動焊、用電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現場管理部作為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三、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
四、對焊、割設備在作業前必須卸壓,開啟全部入孔、閥門。
五、清除作業現場附近的可燃物,作業面上無法搬遷的可燃物,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施工動焊、動火及施工用電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按照每10需配置1支,消防主管部門負責跟蹤檢查,相關施工責任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七、所用動火動焊及重大安全用電施工管理需同施工單位簽訂安全責任狀。
八、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盛裝容器要清洗干凈。
九、焊接工具必須完整良好,電焊機和電源線的絕緣要可靠,導線要有足夠的截面,并安裝符合要求的熔絲。
十、與承建本單位各種工程項目的施工隊簽訂的合同時,要一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
一、部門現場監管人必須全過程在位跟蹤檢查、監管,確保按章用火,確保現場安全滅火器材配備充足。
二、嚴禁在裝修施工現場吸煙。
三、嚴禁裝修裝璜人員使用煤氣包、電飯煲、電水壺和電熱器具等危險用電用火器具燒飯、燒水。
四、嚴禁將香蕉水、汽油、酒精、壓縮氣體等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施工現場,確因需要必須事先與現場管理部取得聯系,經允許后方可帶入使用。
五、在焊接中,如聞有焦糊味或電焊機有故障等其他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進行詳細檢查,以防止事態擴大。
六、施工結束后,由部門現場監管人組織清理現場并通知現場管理部消防組當值人員到現場進行查驗,確認無遺留火種和其他安全隱患后,方可離場。
七、現場管理部夜值人員必須對動火部位,在動火過程中和動火結束后,半小時檢查一次,直至次日員工進場。
八、涉及本單位與其他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應與施工單位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九、在生產區、庫區、危險品作業場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吸煙和攜帶火種,違反相應規定的將嚴格按照公司裝修管理規定及其他相關制度出發。
十、必須有現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護人,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動火,如發生火勢蔓延,引起火情,要及時撲救;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動火動焊管理要求:“七不”、“五要”、“一清”及其他規定。
一、動火動焊前“七不”:
1、動火申請沒有批準不動火、不動焊。
2、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等危險品未清除不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未排除殘存液質不動火。
5、凡盛裝過有受熱膨脹、爆炸危險的氣體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其他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方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二、動火動焊中“五要”:
1、動火中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樓層安全監護人、施工單位安全監護人。
2、動火中發現火勢蔓延引起火災時,要及時報警和撲救。
3、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4、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5、施工現場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施工現場環境要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動火動焊后“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四、凡動火施工必須按消防要求落實具體時間和部位,動火施工必須動一次簽一次;動火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由申請動火部門的負責人與現場管理部聯系落實。
五、申請動火部門監管人員必須全過程在現場監管,確保按章動火。動火結束后,與現場管理部門值班人員共同檢查,確定無火險隱患后,方可離去。
第七條用電申請管理要求:
一、施工用電申請需嚴格按照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要求、公司用電管理規范及裝修須知執行,施工用電現場需配備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備要求同動火動焊要求相同。
二、施工專廳用電申請需經樓層責任人、安全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用電設備管理部門負責人認可,經用電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等部門檢查驗收后才準許接電施工。
三、專廳專柜電器用電申請需落實用電設備安全管理責任人,用電負荷需經用電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安全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執行。申請時需注明專廳現有負荷總量以及申請負荷總量。
四、營業現場中所有用電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用電申請,并安排專人負責使用和看管,打烊時必須切斷電源。
第八條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電力設計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要求,合理安裝電氣設備,并做到安全操作,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用電安全。敷設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承擔。
第九條凡遇雷擊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要設置避雷裝置,定期檢測,保持完好。
第十條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動火裝置等,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第十一條上述各條規定如有違反將參照《中央商場防火治安實施細則》給予經濟處罰1000—3000元。施工期間如發生火災而由此造成損失的,將追究施工單位的賠償責任及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禁止一切未按裝修動用明火審批規定的動火施工行為,一經發現給予5000元處罰并追究部門責任人責任。
第十三條本規定為公司二級管理制度,由現場管理部負責解釋,并將根據有效性之原則進行適時調整修訂。
第十四條此規定于發布之日起執行,前期頒發的動火用電管理制度廢除,其它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十一
1.嚴格遵守上級各項用火、用電安全操作規程及防火安全規定、制度。
2.電氣焊工、電工、防水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
3.電氣焊工須持有效證件到保衛部門登記備案認可。嚴禁非焊工從事電氣焊操作。
4.電氣焊工進行明火作業時,按規定開具動火證,并指定專人看火,清理周圍易燃物,封堵孔洞,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對于不能清理的易燃、可燃物品,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不準與噴漆、防水、木工裝修作業點等同時間交叉作業,盛裝過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和設備,在未清洗干凈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防水施工作業前,須制定專項的防火方案、措施,并報公司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備案,方可施工。
7.施工現場、生活區、料場等,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熱水器、電褥子等電熱器具,特殊情況須經上級消防保衛部門審批后方可使用。
8.生活區宿舍內的照明燈具,不得超過60瓦,嚴禁使用碘鎢燈取暖、照明,嚴禁私拉亂接電源線。
9.冬季使用爐火應由有關部門統一安裝,經保衛等部門檢查符合防火、防煤氣中毒要求后,方可使用。爐火及煙筒周圍不得掛烤衣物、鞋帽等易燃可燃物品,爐灰要待熄滅后倒在指定地點。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十二
一、各部門或租賃單位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
二、動火、電氣作業執行人需經消防培訓和其他專業培訓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人員進行動火、電氣作業。
三、任何部門、單位及個人在園區內部進行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后方可作業。
四、動火作業應由動火部門負責人和義務消防員始終在現場監護,并向動火執行人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五、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八、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九、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十三
1、凡因工作需用進行明火,電氣焊作業或安裝電器設備等用火、用電事項時,必須向保衛消防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審批手續。
2、動火和電氣焊申請,應寫明動火地點、起止時間、施工單位、用火用電性質、用焊種類及焊接部件。現場負責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在動用明火、電氣焊作業前,必須清除周圍十米內的可燃物,并備好消防器材,電氣焊時要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保護措施。作業完畢,要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留下火種,半小時后再檢查現場一次。有風天氣不準明火作業。
4、安裝電器改備,增加電源線路必須有使用部門寫出申請,指定該崗位負責人,制定出防火措施.經批準后,由電工負責安裝。
5、作業時,必須持用明火許可證上崗操作,不準無許可證和焊工證者上崗作業,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6、任何部門在用火用電時,不辦理審批手續施工的.,將間接追究部門領導和當事人責任,造成火災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條 商場內應設置禁止吸煙的標志。
第二條 商場內禁止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的,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查批準。
第三條 商場內禁止使用易燃氣體充灌的裝飾物。
第四條 銷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專業商場,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規定,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五條 商場內需進行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時,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查批準。作業時,應當落實安全預防措施,配置相應消防器材,并指派專人現場監管,清除作業區附近的可燃物。作業完畢后要認真清查現場,消除火災隱患。
第六條 商場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由持證作業人員進行安裝維修。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十四
為了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和規范校園重點防火單位(部位)場所的用火、用電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稱的重點防火單位(部位)是指校園區域內的下列場所:教學樓、圖書館、計算機室、實驗室、學生公寓、幼兒園等場所。
二、各學院(年級)、單位應將用火、用電管理納入日常防火檢查、巡查的重要內容。做到“三落實”,即落實安全地點、落實專人負責、落實安全措施。
三、對用火用電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培訓,特別是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懂得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期火災。
四、不準用易燃液體引火,不準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廢棄的放射性有毒固體、液體、氣體處理排放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點燃或隨意排放。
五、易燃易爆場所的電器設備和線路型號的選型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生產、生活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校動火工作的規定,要先辦理審批手續。
動火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檢查現場的消防安全措施。當動火間斷或終結時,應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
六、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
七、學生宿舍樓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液化氣灶等工具。
八、電氣防火檢查主要有以下內容:
2、熔斷器是否符合電氣設備安全要求,有無用銅、鋁絲代替;
3、是否存有違章安裝使用電焊機、電熱器具、照明器等現象;
4、電氣設備的接地、短路等保護裝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負荷運行的現象;
5、檢查避雷器銹蝕程度、有無裂紋,引線是否完全,觸點是否松動;
6、檢查設備靜電連接是否齊全、可靠。
九、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有關部門應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實整改措施。
十、每半年應對建筑物、設備的防雷、防靜電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并做好檢查記錄。
十一、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依據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訪安全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責任書(實用15篇)篇十五
1.公司內所有生產、倉儲等區域嚴禁煙火,不得任意吸煙動火。
2.動火必須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嚴格執行用火用電審批制度。
3.臨時動火應向公司安委會書面申請辦理動火票,方可動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專人管理、監督,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
4.固定動火必須經公司安委會審查同意,報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辦理動火手續,并明確動火防火人職責,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備相應滅火器材。
5.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離,未做到不得動火作業。
6.動火作業完畢,必須對現場認真清理,消除余火,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場。
7.廠區、庫區、露天堆場周圍100米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場周圍的雜草等易燃、可燃物應經常進行清除。
8.倉庫、車間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廠區內使用時,應經公司安委會批準,同時必須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負責、定安全措施。
9.車間、過道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對準許使用電爐的生產部門,在生產(工作)時,要有專人照看,不用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電爐只能用于生產(工作)上,不準用于私人熱食品、燒開水。
11.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公司和臨時過渡房內擅自架設拉用臨時電路,特殊情況必須拉用臨時電路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公司設備部專業電工拉線接電。
12.一切固定的生產設施,應嚴格按照規范進行電氣線路的設計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動化生產線上需特殊處理的臨時線路,應知會公司設備部,一般應在隔天的白班恢復好固定線路,特殊情況可在維修日處理好,要求使用期超過一星期的,必須上報公司設備部審批,不報者按違章論處。
14.安裝電路必須持有電工操作證者方能安裝,無證者不準安裝電路。
15.禁止使用電熱棒。
16.配電線路、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配電箱(板)不得積塵,立式配電柜周圍一米內不準堆放物品,應保持干燥并掛牌專人管理。
17.電氣設備的導線、接點、開關不得有斷線、老化、裸露、破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備嚴禁超荷運行,嚴禁在悶頂內敷設配電線路。
18.配、發、變電房(室)內嚴禁存放各種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明火作業和使用電爐,房(室)內通風要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