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需要我們具備批判性思維的能力,能夠客觀地評價自己的表現和成果。以下是一些經典的總結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寫作總結的技巧和方法。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一
武漢張紹明律師***。
生育保險最近幾年才在全國鋪開,為什么要有生育保險,她起源何處?
伴隨著工業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婦女開始走出廚房,走向社會,成為職業女性。職業女性既要從事社會生產,又要擔負起人類自身再生產的任務。她們在懷孕、分娩、育嬰期間,因部分或全部不能參加勞動而減少或失去收入,同時又需要增加醫療保健費用支出。此外,她們不僅要在身體和精神上承受負擔,甚至還可能有生命或傷殘的危險。如果再讓她們因為懷孕生育而失去飯碗和工作,則顯得明顯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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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生育保險,使職業女性在生育子女時,能夠保證正常的生活和醫療保健需要,并避免因生育而導致失業,從而解除女職工的后顧之憂,促進婦女平等就業。這既有利于維護勞動力再生產,也有利于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對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都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也是社會走向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二、我國的生育保險制度。
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較晚,生育保險制度建立更晚。1988年6月28日國務院第十一次常務會議通過,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并且在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國家以行政法規的方式首次對女職工生育權利進行保護。隨后,1998年9月4日,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產假期間工資照發。這些也只停留在行政法規和規章層面。
[1994]504號),但當時養老保險、工傷、醫療保險體制的建立比生育保險更加緊迫,生育保險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1996年11月21日,位于西北的銀川市制定了第一部有關生育保險的地方規章《銀川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銀川市人民政府令第91號),1997年,勞動部提出《生育保險覆蓋計劃》,隨后,1997年遼寧省制定出《遼寧省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但其他各省并未按計劃跟進,2005年至2007年期間,各省市生育保險地方法規才大量出臺,2006年10月30日,武漢市人民政府第4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武漢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武漢市人民政府173號令),生育保險自2006年12月10日起才在武漢市施行,比銀川市整整晚了10年。
三、
通過對生育保險制度建立的起因不難發現,她是為了保障職業女性不因生育而減少收入。在國營企業此事很好辦,但隨著私有經濟的快速發展,要私營老板給不干活的女職工發工資,就必須有法律層面的保障,生育保險就是這樣一項制度。生育保險的保障性決定了她不可能與產假工資同時獲得,也就是說,女職工不可能從懷孕生育中獲利,既得單位發給的產假工資,也獲得社保部門的生育津貼和護理津貼。領取生育津貼和護理津貼的主體是繳費單位而不是職工個人。這在生育保險實施辦法中都有明確的規定。
《武漢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武漢市人民政府173號令)第十五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護理假津貼,用人單位必須用于職工在生育、產假、護理假期間內應當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撥付的費用低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差額由職工所在單位補足;高于職工本人工資、福利標準的,其結余歸入職工所在單位的職工福利費。武漢市生育津貼和護理假津貼的申報流程:生育津貼和護理假津貼由用人單位領取,單位提供收據(蓋財務章)和賬號,每月11-24日到市工傷生育保險中心辦理領款手續。
四、生育期間待遇:不損害原則。
既然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對懷孕、分娩女職工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政策。單位支付了產假工資就無需再向個人支付生育津貼和護理津貼,但實際情況是,各單位支付的產假工資往往較少,甚至低于當地最低工資,這就損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假工資支付多少合理,本律師認為,應該以“不損害女職工利益”作為判斷標準,也就是說,該女職工上班拿多少工資,產假期間應發給多少工資。本案中,王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800元,單位給她發的產假工資的325元,補發1425元產假工資比較合理,其申請仲裁要求給予8664元的生育津貼和護理津貼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按照她的訴求,在生育期間她不但沒有任何損失,還因此獲利8664元—2400元=6264元。有違生育保險建立的宗旨,也無任何法律上的依據。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二
__________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本人,因不能親自前往貴中心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手續,特委托(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前往貴處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手續,并同意將生育保險待遇轉入本人銀行卡內:
卡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三
委托人:
受托人:
就中關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組(以下簡稱“中關村證券清理組”)個人債權人申報登記債權的事宜,委托人對受托人授權如下:
本人__,因不能親自前往貴中心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手續,特委托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貴處辦理生育保險金申領手續,并將生育保險金轉入本人銀行卡內:
卡號:___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________支行。
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聯系電話___,現委托某人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前往辦理______號保單的生存金領取(理賠金領取)事宜,特此委托。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的相關手續,特委托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均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四
濱城區杜店計生辦:
今有陽信縣工商局空掛戶口劉同英同志到紡苑小區買房居住(對象魏志勇在熱電廠上班,戶口也在魏橋),請做好該夫婦的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常住育齡婦女管理。并將納入管理證明及時寄給我們。謝謝合作。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陽信縣信城街道辦事處計生辦。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8281572。
___年___月___日。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五
上海市普陀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本人xxx,因不能親自前往貴中心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手續,特委托xxx(身份證號:xxxxx),前往貴處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手續,并將生育保險待遇轉入本人銀行卡內:
卡號:
開戶行:
委托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受托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六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就中關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組(以下簡稱“中關村證券清理組”)個人債權人申報登記債權的事宜,委托人對受托人授權如下:
本人__,因不能親自前往貴中心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手續,特委托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貴處辦理生育保險金申領手續,并將生育保險金轉入本人銀行卡內:
卡號:______________。
開戶行:中國________支行。
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聯系電話___,現委托某人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前往辦理______號保單的生存金領取(理賠金領取)事宜,特此委托。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親自辦理的相關手續,特委托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相關事項,對委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均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七
目前,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含產前檢查和分娩費用)及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政策調整后,參保人員生育保險待遇保持不變。
此前,申領生育相關待遇時,本市戶籍參保職工需提供俗稱“準生證”的《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外埠戶籍參保職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生育保險專用)。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生育服務證》管理,實行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根據市衛計委頒布的生育登記服務制度,本市出臺規定,參保人員申領生育保險相關待遇,或因分娩辦理住院手續時,也應當出具計劃生育相關證明。
本市戶籍參保人員,符合兩孩以內規定生育的,需提交本市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符合再生育規定生育的,需提交由區衛生計生委蓋章確認的.《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
外埠戶籍參保人員,符合兩孩以內規定生育的,需提交由鄉鎮(街道)出具并蓋章的《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符合再生育規定生育的,需提交由鄉鎮(街道)出具并蓋章的《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服務單》。
另外,為確保新老政策的銜接,參保人員在此通知下發前已辦理了《生育服務證》和《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但尚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相關證明仍可繼續使用。如參保人員已按照生育登記規定領取了生育保險待遇,再次生育時,原持有的證明則不能繼續使用。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因我司員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不能親自前往貴中心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手續,特委托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前往貴處辦理_______________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手續,望貴處予以辦理。此致。
委托人(簽名):______________
公司委托人(簽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九
其實,很多參保人不知道,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單位可以不支付這一階段的工資,這期間的工資就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生育津貼支付標準支付。
政策調整后,生育津貼支付標準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和獎勵假天數。這樣既保障參保職工享受現有生育津貼待遇標準不變,也不增加企業負擔。
舉例來說,參保人小王所在的單位上一年月繳費平均工資是4500元,她最多可享受128天產假,那么她的生育津貼標準就是4500÷30×128=19200元。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十
1.申請人提供資料:
a、計劃生育證明(即準生證)。
b、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證)或戶口簿。
c、診斷證明(生產醫院開的生產證明,出院時開的)、費用憑據(出院時打印的)。
d、本人身份證(代辦的提供代辦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e、屬異地或境外難產提供住院費用明細。
f、屬異地或境外剖腹產提供:
(1)手術證明。
(2)費用憑據。
二、到醫療生育待遇審核部門辦理(社保局)。
三、符合條件即可辦理,憑辦理憑證即可到銀行領錢。
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1%的生育保險費用,國家則采取稅前列支的辦法來間接資助,可見生育社會保險費用仍然由用人單位負擔。
至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的生育保險則由國家財政單獨承擔,個人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由本單位承擔女職工的生育費用。
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報銷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順產為270%。
2.難產為320%。
3.剖腹產為420%。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
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十一
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生育津貼不等同于產假工資。支付生育津貼的主體是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資的主體是企業,二者不可以相互代替。根據相關規定,社保機構按規定標準撥付給用人單位的職工生育津貼,用人單位必須用于職工在生育、產假內應享受的工資及福利待遇。因此,生育津貼是撥付給用人單位而非勞動者的,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不可兼得。
由于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的。因此,部分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繳費基數往往會低于女職工本人工資,造成生育女職工在產假期間領到的`生育津貼低于提供正常勞動后所獲得的月工資。由于法律把生育女職工依照法律規定休產假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如果生育津貼低于月工資,實際上侵害了生育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1、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申領流程。
參保女職工產假結束后或流(引)產后一年內,由單位經辦人攜帶。
(1)《南京市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如為靈活就業人員無需蓋章);。
(2)結婚證原件;。
(4)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引)產手術提供病歷及病假條)。每月1~10日(遇節日順延)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的申領。醫保中心審核材料后,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按相關規定將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劃入參保單位帳戶。生育津貼按月發放,職工分娩或流(引)產當月開始享受。
注:申領流(引)產津貼的無需提供上述(3)。流(引)產不享受一次性營養費。
2、【社保查詢,五險一金查詢】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待遇標準。
(1)符合國家規定享受3個月及以上產假的女職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支付一次性營養費。
(2)生育津貼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2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準(參保滿10個月不足12個月的,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0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準),按照人口計生部門規定的產假天數支付。已享受過晚育津貼的,不再重復享受。
(3)流(引)產津貼按早期妊娠流產20天、中期妊娠流(引)產42天的標準支付。
(4)用人單位發放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標準補足。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產前假。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計算),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休產前假。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征、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產前假為期兩個半月。期間,女職工工資不得低于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調整工資時,產前假視作正常出勤。
產假。
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女職工都能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流產的情況: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于6周的產假。
根據國務院20頒布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其計算公式如下:
生育津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或產假前工資/30天x產假天數。【國家產假規定】。
目前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
用人單位或職工本人攜帶規定資料前往社保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即可。具體辦理資料及辦理流程根據個各地方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例如在北京生育津貼由北京用人單位持《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信息登記表》、《結婚證》、《醫學診斷證明書》等資料前往社保機構進行申領。
上海生育津貼怎么算?青島生育津貼怎么算?
成都生育津貼怎么算?長沙生育津貼怎么算?
問題咨詢專區。
一、申領北京生育津貼需提供哪些資料?生育津貼怎么算?
【回答】:根據《北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用人單位申領北京生育津貼需提供職工《北京市生育服務證》、以嬰兒出生/死亡/流產證明、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原始收費憑證、醫療費用明細單、處方等等。同時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回答】:單位經辦人攜帶職員身份證、住院費用原始票據、出院證、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其它醫學證明、婚姻證明及《成都市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審批表》前往成都社保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即可,詳情咨詢028-12333。
三、現行青島生育津貼每月最低發放多少?職工生育津貼怎么算?
【回答】:現行青島生育津貼每月最低發放額為2134元。職工生育津貼按照生育或流引產時所在用人單位當年度1月份單位平均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計發。職工生育或流引產前12個月變動工作單位的,其生育津貼按照生育或流引產前12個月內工作過的各用人單位1月份單位平均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加權平均計發。職工生育津貼計發基數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工資60%和300%保底封頂。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十二
產假工資:嚴格地說產假工資是計劃時代的產物,那時沒有社保體系,員工退休工資由勞動局審批,所在企業支付;同樣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產假,待遇也由所在企業支付,俗稱假產工資,有按生產前工資發放的,有放基本工資的,總之根據企業的狀況及規定標準發放。
生育津貼:是社保體系中包含生育保險后的產物,由企業根據自身財務狀況選擇繳費基數及所在地區規定的繳費比例,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生育后遞交相應材料后由企業辦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手續,經社保部門審批后發放至員工(也有地區發放至單位)。
第二部分:的區別
津貼的概念: 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條件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給予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 津貼分配的唯一依據是勞動所處的環境和條件的優劣,而不與勞動者勞動的技術業務水平及勞動成果直接對應和聯系。 津貼不與技術業務水平及成果直接聯系,這就決定了它是一種補充性的工資分配形式。津貼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津貼具有相對均等分配的特點。
根據工資、津貼相應的概念,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的貨幣形式稱為生育津貼更為妥貼。
第三部分:的組成
一、產假工資的組成:基本工資+其他(由各單位決定),報銷生育費用
二、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下列各項:
1.生育津貼:社保繳費數*享受月數
2.生育的醫療費用:產前檢查、生產費用
3.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4.一次性營養補助費:上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圴工資的2%
5.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生育津貼與實際工資的差異
1.哪么如何理解生育津貼與實際工資的差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企業應以員工的實際工資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故理論上,員工享受的生育津貼待遇應等同于休產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資。然而在實踐中,企業出于財務支付能力的考慮,絕大多數采用最低基數;或考慮操作的方便,采用高于最低基數的企業平均基數。因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員工實際拿到的生育津貼是企業的繳費基數,有高于實際工資的,但普遍低于實際工資。
2.如何主張生育津貼與實際工資的差額?
有員工提出,其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休產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資,此主張從法律上并無不妥,應予支持。但在實踐中,員工因為在企業要待下去,基本都予放棄,只有離開企業因此事翻臉而算總帳的。但主張到底是采用直接仲裁主張此差額還是先申請補社保繳費基數,本人咨詢了本地的仲裁機構,答復是:未接到此類主張,即使有,仲裁部門也因無法可依不予受理,估計只有到法院去主張,而且主張的理由必須是財產受損,否則以社保的名義申請訴訟估計無功而返,但問題是法院普遍對社會保險補繳及基數差異持回避態度。員工主張的難度可想而知。
第五部分 生育津貼的發放模式及企業的應對之策
從各地實施生育保險的過程來看,基本有二種模式:一種模式是生育保險待遇直接發放至員工(如筆者所在地),第二種模式是生育保險待遇發放至員工所在單位,由單位處理相關待遇。
對模式二,方法有:
1.企業將社保處支付的生育待遇全部給員工,不再另行貼補工資差額
二、問題點:
員工是否主張、有多少人主張、如何主張是hr必須了解的,是否補差額與企業的傳統即約定俗成的慣例有很大的關系。
1.如果企業約定俗成補差額,那就補下去,但建議以生育津貼或生育補助的名義發放,不宜以產假工資的名義發放,以免員工有生產期間既有生育津貼、也有產假工資的誤解。
2.對只發放生育津貼的企業如想提高生育職工的待遇,可以將補差額以企業福利的方式發放,如生育補貼或生育紅包1000元/人,更能激發員工的歸屬感和對企業的向心力。
第六部分 產假期間上班工資如何發放
對于產假期內上班的員工其工資以何標準發放?此類情形主要是企業認為員工已享受生育津貼,一般不愿再支付工資。本人認為應視情況而定。
我們知道:產假是國家賦予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女職工正常的休假權利,企業和個人均無權剝奪。如果因企業的業務需要通知產假內員工前來上班,在確保員工身體良好的狀況下,公司必須按正常上班支付工資,至于有人認為應按三倍工資支付,顯然過了。但如是員工自行前來上班,企業可和員工約定,可補差額,也可適當補助,也有員工自愿不要任何形式的差額或補助,法律并不反對。但建議企業從人性化的角度出發,不支持員工產假內來上班,如同意員工自愿上班,在工作量、工作時間上都要盡可能給予照顧,并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助。
津貼的概念: 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條件下的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支出給予補償的一種工資形式。 津貼分配的唯一依據是勞動所處的環境和條件的優劣,而不與勞動者勞動的技術業務水平及勞動成果直接對應和聯系。 津貼不與技術業務水平及成果直接聯系,這就決定了它是一種補充性的工資分配形式。津貼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津貼具有相對均等分配的特點。
一、產假工資的組成:基本工資+其他(由各單位決定),報銷生育費用
二、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下列各項:
1.生育津貼:社保繳費數*享受月數
2.生育的醫療費用:產前檢查、生產費用
3.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4.一次性營養補助費:上年度本地區社會平圴工資的2%
5.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四部分:生育津貼與實際工資的差異
1.哪么如何理解生育津貼與實際工資的差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企業應以員工的實際工資為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故理論上,員工享受的生育津貼待遇應等同于休產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資。然而在實踐中,企業出于財務支付能力的考慮,絕大多數采用最低基數;或考慮操作的方便,采用高于最低基數的企業平均基數。因而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員工實際拿到的生育津貼是企業的繳費基數,有高于實際工資的,但普遍低于實際工資。
2.如何主張生育津貼與實際工資的差額?
有員工提出,其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休產假前上班的正常工資,此主張從法律上并無不妥,應予支持。但在實踐中,員工因為在企業要待下去,基本都予放棄,只有離開企業因此事翻臉而算總帳的。但主張到底是采用直接仲裁主張此差額還是先申請補社保繳費基數,本人咨詢了本地的仲裁機構,答復是:未接到此類主張,即使有,仲裁部門也因無法可依不予受理,估計只有到法院去主張,而且主張的理由必須是財產受損,否則以社保的名義申請訴訟估計無功而返,但問題是法院普遍對社會保險補繳及基數差異持回避態度。員工主張的難度可想而知。
第五部分 生育津貼的發放模式及企業的應對之策
從各地實施生育保險的過程來看,基本有二種模式:一種模式是生育保險待遇直接發放至員工(如筆者所在地),第二種模式是生育保險待遇發放至員工所在單位,由單位處理相關待遇。
一、其實不管何種模式,其道理是一樣的,實則面臨同樣的一個問題:生育津貼與實際工資的差額、產前檢查及生育醫療費用高于生育保險限額部分的差異,如果員工主張,是否支付?如何支付?法條依據是什么?這是很多hr面臨的棘手問題。
對模式一,企業可以補差額,也可不補差額
對模式二,方法有:
1.企業將社保處支付的生育待遇全部給員工,不再另行貼補工資差額
二、問題點:
員工是否主張、有多少人主張、如何主張是hr必須了解的,是否補差額與企業的傳統即約定俗成的慣例有很大的關系。
1.如果企業約定俗成補差額,那就補下去,但建議以生育津貼或生育補助的名義發放,不宜以產假工資的名義發放,以免員工有生產期間既有生育津貼、也有產假工資的誤解。
對于產假期內上班的員工其工資以何標準發放?此類情形主要是企業認為員工已享受生育津貼,一般不愿再支付工資。本人認為應視情況而定。
我們知道:產假是國家賦予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女職工正常的休假權利,企業和個人均無權剝奪。如果因企業的業務需要通知產假內員工前來上班,在確保員工身體良好的狀況下,公司必須按正常上班支付工資,至于有人認為應按三倍工資支付,顯然過了。但如是員工自行前來上班,企業可和員工約定,可補差額,也可適當補助,也有員工自愿不要任何形式的差額或補助,法律并不反對。但建議企業從人性化的角度出發,不支持員工產假內來上班,如同意員工自愿上班,在工作量、工作時間上都要盡可能給予照顧,并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助。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十三
_____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本人_________,因不能親自前往貴中心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的申領手續,特委托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前往貴處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手續,并將生育保險待遇轉入本人銀行卡內。卡號:________,開戶行:______。
委托人(簽名):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受托人(簽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十四
茲有我社區(村)居(村)民×××,性別,×年×月×日出生,屬未婚未育,無收養抱養小孩,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市級/縣級計生部門鎮級/鄉級計生部門xx村(居)委會。
經辦人:×××經辦人:×××經辦人:×××。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加具意見)(加具意見)(加具意見)。
生育津貼委托書(熱門15篇)篇十五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后,增加了生育獎勵假、取消了晚育假。據此,本市調整了生育津貼的發放范圍。凡參加本市生育保險人員按規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發放范圍,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貼。
市人力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解釋,根據現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均可享受產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獎勵假共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貼。因國家自20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生育保險政策出臺時間,因此規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貼和生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不應同時享受。也就是說,如果參保人員在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此《通知》印發前已按原規定領取晚育假生育津貼的,則不再享受生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