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規章制度,可以明確員工的權利和義務,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制定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和方法。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一
為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申購、入庫、保管、發放、使用、報廢、盤存、交接程序,使之管理有序,責任明確,節儉節約,避免浪費,特制訂本制度。
按使用的性質分為低值易耗品和高值保管品兩類。
其中低值易耗品主要指:簽字筆、圓珠筆、鉛筆、刀片、膠水、膠帶、氣泡袋、大頭筆、割刀、刀座、綁帶、大頭針、圖釘、曲別針、橡皮筋、復印紙、打印紙、便簽紙、橡皮擦、原子筆、筆芯、夾子、涂改液、白板筆、螢光筆、記事本、電風扇、線插板、剪刀、釘書機、計算器、電話機、裝訂機、檔夾、裁紙刀、印泥等價值較低的日常用品;高值管理品為:電腦、打印機、文件柜、空調、相機、投影儀、辦公桌椅等價值較高的物品。
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統一歸口為公司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應當于每月月初的1號—5號完成公司辦公用品使用計劃和上月辦公費用報表上交公司總經理審核。
辦公費用報表分常規費用和非常規費用兩大類,其中常規費用對應日常耗用的低值易耗品的費用,月初需由各部門負責人(業務組負責人)制定相應的月支出計劃,當月的支出應當限定在月初的計劃經費之內,如有超支的,需要列出超支的緣由。超支巨大的.需做當面解釋。非常規費用對應高值管理品一項,高值管理品不設月度計劃,根據實際需要情況通過正常審批程序購置。人事行政部需于月初列出各部門的費用支出詳細統計情況上交公司總經理。
辦公用品的采買或者領用申請需要填寫《辦公用品申請單》。公司辦公用品的申請資格人為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根據自己部門的辦公需要,及時地提出采買申請。普通員工的辦公用品需要應當向自己的主管提出,由主管統一進行申請。
在填寫《辦公用品申請單》后,申請人應當將申請單交有審批權的部門負責人審查批準。審批人是辦公管理費用控制的責任人,其簽署的批準意見對辦公費用控制構成相應領導責任。
公司賦予部門經理及以上的管理人員以一定價值范圍的辦公用品請購的審批權(鑒于目前由公司總經理兼任業務部部門經理的狀況,特下放審批權至業務主管一級)。根據不同的層級,劃分出不同類別辦公用品的審批權。業務主管和部門經理負責審批屬于低值易耗品的辦公用品的申請。公司副總經理負責審批公司各部門所需的屬于高值管理品的辦公用品的申請。對于所涉金額過大的(單品價值達到和超過5000元的),由副總經理負責向公司總經理申請審批。
填寫的《辦公用品申請單》在得到批準后,應當交到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采買。人事行政部應當做好供應商的建檔工作,編制出常用辦公用品的價格表,把握好辦公用品的價格行情,做好供應商的比較、甑選工作,盡最大可能控制好辦公用品的采購成本。
人事行政部將根據公司日常辦公需要,對一些常用的辦公用品進行批量購買,在辦公室保持一定庫存,以保證正常辦公需要的及時滿足,提高供給效率。
在供應商送來所購的辦公用品后,應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簽收、保管和發放。人事行政部應當將編制出的常用辦公用品的價格表交公司財務部保管,財務部在接相應付款單據時應當再次核對相應品種的單價和總金額及簽收人的簽字,確認無誤的準予付款。
備用的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保管。公司為人事行政部劃定相應的存放區域,實行封閉保存。由各部門申請的辦公用品應當及時發放。
發放出去的辦公用品應當由人事行政部做好相應的領用記錄,明確領用部門,領用人,領用日期。
對于大件管理品實行保管責任制,實行使用人、領取人、保管責任人三合一的辦法,對保管責任進行歸屬。人事行政部將根據不同時期的現實情況合理編訂納入保管責任制的大件管理品目錄。現階段的大件管理品范圍暫定為:電腦及其配件、電話機、電風扇、計算器。
對因個人工作失誤、非正常使用而對辦公用品造成的重大異常損耗,將根據個人責任的程度,由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相應損失部分的賠償。(責任認定分3等,含完全責任、一般責任和輕微責任,分別對應80%,50%,20%的損失賠償比例。損失的計算按歷史采購成本計算,根據人事行政部事先公布的該類辦公用品的使用年限,在計提折舊后得出。如存在產品更新換代,市面購置價值降低的,也可以直接按重置成本計算,兩種賠償計算方式可以由賠償人選擇。)
實行定期盤存制。盤存頻率為一月/次,人事部將于每月的25號至31號內抽取時間進行大件管理品的盤存。盤存內容包括檢查相應的辦公用品的存在情況,問題情況,并讓相應的保管人簽字確定,以便及時地發現問題,處理問題。
各部門憑《辦公用品申請單》可以領用已采購回公司的辦公用品。在領用時,領用人應當在人事行政部的《辦公用品發放表》上簽上領取人姓名和日期。領取人可以是《辦公用品申請單》申請人,也可以是申請人指定的辦公用品使用人。但涉及高值管理品的,必須是使用人前來領取并簽字,以明確保管責任。
在領用人簽字領取辦公用品時,人事行政部應當對領取人做好登記記錄。
公司對高值管理品的報廢實行審批管理。各單位、部門如有高值管理品損壞,不能使用的,應當依據以下程序進行處理。
1、對簡單問題的可以自行維修處理。但對有保修服務品,且在保修期內的,不得擅自自行處理。
2、可維修品出現問題的應當提交《辦公用品維修申請單》至人事行政部統一進行處理。
3、對維修不成的高值管理品實行報廢處理。報廢應當是在對可能維修的,在提交過維修申請,經過維修但無法修好的情況下,或者是對無條件維修的,經過了人事行政部的故障認定,方可由該管理品的保管人填寫《辦公用品報廢申請單》,經人事行政部簽字確認后報廢事項方為成立。報廢品原購買價值單件超過1000元的,須報請公司副總經理的批準;原購買價值單件超過5000元的,須報請公司總經理的批準。
4、高值報廢品在得到報廢審批后應當由人事行政部進行回收處理,以求極可能的開源節流。
5、高值管理品在完成報廢程序后,應當從《高值管理品登記表》上核銷,核銷時應做紅筆登記,并附上《辦公用品報廢申請單》。
對于有提出辭職的員工,在辦理辭職手續時,必須在辦理完辦公用品清退手續后方可辦理工資的領取事項。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二
為了規范我采購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費用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__元以下,列入營業費用范圍的各種日常消耗用品,包括:文具、紙張、勞動保護用品、衛生潔具、電子設備、營業器具、其他。本辦法所稱的采購、管理行為包括:采購管理、實物驗收保管行為,并采取責任分離的原則。
1、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按專業用品分類,每類用品確定兩家以上固定供應商,集中采購。分行采購委員會以集中招標、集中詢價的方式確定供應商。供應商一經確定,原則上不隨意更換,更換供應商應按照上述程序確定。嚴禁各經營單位及部門自行組織采購。
2、實物保管部門(辦公室)定期(每季度或每月)根據日常耗用情況以填寫《公事聯系單》的形式提出采購計劃,經主管審批同意后由行政部集中采購。實物保管部門負責用品的入庫、保管和領用,不參與采購行為。
3、行政部門按照采購清單,根據供應商的報價選擇采購,報價清單由財務部門留存。根據《公事聯系單》、購貨發票、由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清單交財務部門審批。財務部門審批時應核對銷貨清單與原留存報價清單,出現價格不符時,可提交財務委員會討論重新選擇供應商。
4、在《公事聯系單》額度內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報銷,超過《公事聯系單》范圍的采購,由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計劃外臨時采購,單筆金額500元以下的由計財部負責人審批,超過500元的須財務主管財務總經理審批。
實物保管部門根據銷貨清單驗收用品登記入庫,記錄收、發、結存數,并定期核對賬實。各經營單位及部門領用時需逐筆注明領用數量及金額,并由領用人簽字確認。保管部門為每單位設立臺賬,每季度末結出各單位領用物品數量、金額,交財務部門分單位核算。
行政部門根據需求采購的物品必須移交實物保管部門驗收入庫,若臨時急需物品可先交使用單位使用,同時補辦移交入庫及領用手續,無保管員簽字確認的銷貨單據財務部門可拒絕出賬。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三
為進一步開源節流,規范辦公用品管理,特別規定如下:
1、本制度所指辦公用品是指日常辦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規定了辦公用品計劃、采購、發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職責和管理要求。
2、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及發放歸檔案室管理。各處室、部門辦公用品計劃、領取、使用、保管等由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
1、每月15日前,各室、部門自行統計本部或部門辦公用品需求情況,列出詳細計劃,分類(日常辦公用品、印刷品、其他)填寫材料計劃書,計劃基于節約、實用、必要的原則。
2、采購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查,制定采購計劃和預算,報告財務審查,經理批準采購,每月25日至30日發行。
3、公司新到員工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各室、部門負責人提供的清單和用品清單,為其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保證新到員工的正常工作。
4、除了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如果需要使用其他日常辦公用品,用戶將簽字接受。
5、采購人員應以辦公用品齊全、質量好、價格便宜、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為原則,建立賬戶,根據物資檢驗、出入庫和保管制度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6、辦公用品管理必須文明、清潔、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規章制度工作,非員工不得擅自進入倉庫。
7、各部門物品的使用者應根據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適合更換新的用品。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四
為有利于各部門工作的正常開展,規范管理辦公用品,合理控制各類辦公用品的正常使用,在滿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做到勤儉節約,特制定該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辦公用品指除水文設施設備外,各科室日常需要的辦公用品及文印消耗品。
(二)消耗性辦公用品由各科室向辦公室申報,每月25日前由辦公室統一提出次月辦公用品購買計劃表,經分管局長審核后,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發放、登記和管理。
(三)辦公用品類固定資產每年申請報廢一次,報廢后將辦公用品交回辦公室,需要新購置的每年10月底可申請采購一次。
(四)辦公易耗品由辦公室根據耗量,提出書面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交采購員購買,驗收入庫無誤簽字后方可報銷。
(五)有專項資金的會議和項目所需辦公用品,由辦公室指定人員購買,在專項資金中報銷。
(六)購買各類物品時,要重實用、重質量,對量大、金額大的物品做到3人以上參與詢價采購,貨比三家,價廉、物美、實用。
(七)購買的辦公用品需建立入出庫制,并由接收人在物品發貨單上簽字,報銷應憑發票和簽收的發貨單報賬。
(一)辦公用品領用,需填報領用申請單,經各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聯系分管局長審核后,由分管辦公用品的領導批準后方能領用。
(二)各部門所領辦公用品均屬水文局公有財產,只能用于工作所需,絕不允許據為已有。
(三)各類專項項目領用的辦公用品、耗材等按成本核算價格,計入專項項目成本。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共辦公用品(如照相機、攝像機等)時,要履行相關借用手續。借用前,保管人員及借用人員要仔細檢查辦公用品有無損壞,并在借用人員應在借用單上簽字;歸還時,仍然要仔細檢查其有無損壞及損壞程度,在歸還單上詳細備注并簽字。
(一)辦公日常用品,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造冊,集中管理。
(二)各類物資存放要做到安全,避免物資損壞;物資要分類存放,清理記賬,列好收支明細表,做到心中有數。
(三)借用公物,必須登記入冊,按時歸還。
(四)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應填寫辦公用品領取單。
(五)原則上公物不得外借或合用,外單位因特殊情況借用我局公物,須經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批準,辦公室統一登記并辦理借還手續。
(六)發給各科室的辦公用品,要管好、用好,不得亂放亂扔或損壞遺失,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善遺失的,責任人按價賠償。
(七)管理員每季度清賬一次,將各科室領物情況列表通報。
(八)各科室工作人員,要熱愛集體,愛護公物,增強集體觀念,勤儉節約,廉潔勤政,保持艱苦創業的工作作風和奮斗精神。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五
指員工在辦公區內所使用的辦公桌的桌面、桌下、屏風及臨近區域。
二、員工工位物品擺放管理辦法。
5、保持工位桌下各種連接線的整齊有序;。
7.要求員工每次離開工位時都要隨手把椅子推到桌面下,以保證辦公室井然有序。
三、保持與檢查:
1.全體員工都應養成上述衛生清潔的好習慣,公司行政部將按照上述規定持續不斷地對全體員工的工位物品擺放情況進行檢查,對不合格工位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處罰。
2.不按規定執行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行政部通過msn把每次的檢查結果在全公司進行通報,并直接從當事人手中收取罰金作員工活動經費。
桌面物品擺放示意圖詳解。
1、電腦顯示器與工位桌左側邊線相距15cm;。
2、鍵盤上沿邊線緊挨主機底座正面外延線;。
3、鼠標不用時垂直擺放于桌面,與鍵盤右側邊線平行相距3cm;。
4、鼠標與筆筒平行相距5cm,筆筒背面緊靠工位桌隔斷壁;。
5、水杯、計算器、文件筐無間距,按順序從左到右整齊擺放,文件筐右側邊線與辦公桌右側線平行重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青島城市建設集團金沙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四月七日。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六
一、本制度適用于辦公室所有人員。
二、本制度所涉及范圍為公司所有辦公場所及辦公桌擺放物品。
三、辦公室整理:辦公室只擺放必需物品,不擺放其它物品;不用物品及時入櫥,不要物品及時處理。
1.飲水機放置在方便用電的指定地點,不得隨意移動;。
2.報刊必須上報架并及時更新,廢舊報紙妥善處理,不得在辦公室隨意堆積;。
3.文件、報刊閱后及時歸位;。
5.檔案柜貼墻逐次擺放,柜內書籍、資料、檔案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柜頂不可擺放任何物品。
6.抹布、掃帚、簸箕、拖布等保潔用品不可放在顯眼位置,要合理放置,不可隨處亂放。
7.室內辦公桌隔板或臨近的墻面上不可張貼、懸掛各種宣傳畫、年歷、資料、備忘卡片等影響辦公室美觀的物件。
四、辦公桌桌面物品擺放:兩個對放的辦公桌中間不得有間距,桌面上除文件欄、臺歷、筆筒、水杯、電話及電腦外,不得擺放其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3.電話置于辦公桌筆筒及臺歷前方,與辦公桌左下角保持約40厘米;。
4.電腦擺放于桌面正中與桌面呈45度角放置,主機置桌面下左部;。
5.如有名片,將名片盒緊靠筆筒右側;。
6.筆記本如不使用放置于文件欄最右冊欄筐,僅限一本;。
7.桌面可放便簽紙一本,置于電腦前方。
五、辦公室衛生標準:
1、辦公室地面干凈整潔,無塵土、水漬和雜物。
2、辦公桌、椅、沙發、茶幾、飲水機、辦公電話及柜內物品等擺放有序,干凈整潔。
3、門、窗潔凈,玻璃明亮,窗簾干凈無灰塵。
4、垃圾桶無垃圾溢滿現象;。
5、保持衛生間面盆、鏡子、地面及便池清潔,并保持空氣清新;。
6、煙灰缸及時清理;。
7、墻壁、天花板無蛛網、污跡和腳印,無亂寫亂畫;。
8、使用的電腦主機及鍵盤每日擦洗、保持清潔;。
9、要注意保持公共區域清潔,不亂扔垃圾;。
10、保持室內空氣清新、流通。
1、必須有值日安排,責任落實到人。
2、堅持每天三次衛生打掃。
3、每周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不留衛生死角。
4、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搞好個人及辦公衛生。
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開始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七
為控制費用開支,加強我公司辦公用品管理,規范我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與使用,本著勤儉節約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則,根據我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規定。
辦公用品購買細則
第一條原則
為了控制用品規格以及節約經費開支,統一限量,所有辦公用品的購買,都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
第二條辦公物品的申購
根據辦公用品庫存量狀況以及消耗水平,向行政經理通報,確定申購數量。如果辦公印刷制品需要調整格式,或者未來某種辦公用品的需要量將發生變化,也一并向行政經理提出。
第三條采購規定
在辦公用品庫存不多或者有關部門提出特殊需求的狀況下,按照成本最小原則,選取直接去商店采購或者訂購的方式。
辦公用品的采購要本著節約、合理、適用的原則。采購復印紙、大中型設備器具、批量辦公用品等,務必有兩至三人參加洽談,貨比三家,務求價廉質優。經辦人在業務交往中嚴禁收受回扣、紅包及高額貴重饋贈;不得受賄,不得索取錢物。
訂購單:在各部門申請的辦公用品中如果包內含需要訂購的辦公用品,則申請部門還務必另填一份訂購單,經行政部門確認后,直接向有關商店訂購。
行政部門務必依據訂購單,填寫“訂購進度控制卡”,卡中應寫明訂購日期、訂購數量、單價以及向哪個商店訂購等等。
第四條驗貨
所購買辦公用品送到后,按購貨清單進行驗收,核對品種、規格、數量與質量,確保沒有問題。
第五條各部門申請辦公用品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采購、分發給各個部門。如有特殊狀況,允許各部門在提出“購買辦公用品申請表”的前提下進行采購。在這種狀況下,行政部門有權進行審核,并且把審核結果連同申請書一齊保存,以作為日后使用狀況報告書的審核與檢查依據。
第六條辦公用品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鉛筆、刀、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復寫紙、標簽、便簽、橡皮、夾子等。
2、管理品:剪刀、釘書器、直尺、筆筒、計算機、文件夾、檔案盒、檔案袋、票夾、印臺等。
3、管理消耗品:簽字筆、圓珠筆、修正液、筆記本、信封、白板筆、固體膠等。
第七條管理和發放:
1、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2、采購人員應將所采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采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并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狀況匯總表》。
3、各部門辦公用品費用核定及有關規定:
(1)辦公用品領用務必認真履行手續,應填寫《辦公用品領用單》后領用和發放,嚴禁先借后領的行為。
(2)各部門及各使用人的辦公用品使用標準:每人每月最多領用支簽字筆,如果保管不好丟失自行負責購買。每周三統一領用辦公用品,其他時間嚴禁領用辦公用品。
(3)核定的費用實行增人增費減人減費,各部門增人或減人,其費用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人員變動情景進行調整。
(4)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筆記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膠水涂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5)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截止時間為每月終和年終月日。由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審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儉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6)公司各部門應按公司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行政經理同意。
(7)各部門因特殊情景需增加費用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批,經分管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特批增加該項費用。
(8)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八條報廢處理
對決定報廢的辦公用品,要作好登記,在報廢處理冊上寫清用品名稱、價格、數量及報廢處理的其他有關事項。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八
1、辦公用品應登記造冊,并由秘書處統一發放和管理。
2、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按規定程序領取相關物品。
3、各部門領取辦公用品時,應由該部門負責人打申請報告并簽字,經秘書處同意方可領取,并備錄在案。若領取物品數量較多或大件物品,需報上級組織。
4、各部門領取的辦公用品由部門自身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借出。
5、各部門應有節制的使用辦公用品,避免鋪張浪費。各部門領取的物品應按規定數量領取,超出、破損部分均由部門自行解決。
6、辦公用品為公有財產,不得損壞、遺失、據為已有。
1、各部門向辦公室借出物品,需經秘書處負責人登記在冊,并注明所借物品名稱、數量、借出日期和歸還日期。
2、辦公用品不得擅自向外借用,特殊情況急需外借時,須由使用方向秘書處打借條,經同意后方能借出。
3、借出物品應及時歸還,經檢查完好后,方能注銷借條,并由秘書處保管。
4、借出物品未及時歸還者,由借出人員負責追回,并停止借物者借取資格。
5、辦公用品支出應由秘書處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工作需求,按規定程序發放。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九
1、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機、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機、剪刀、戒紙刀、直尺、起釘器。
2、耐用辦公用品已于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
1、易耗辦公用品分為兩部分:部門所需用品和個人所需用品。
2、部門所需用品包括:傳真紙、復(寫)印紙、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
3、個人所需用品包括: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筆記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回形針、橡皮擦、涂改液、信箋紙。
4、部門常用易耗辦公用品月用量標準見附表。此標準為暫定數,可依據每月平均用量進行合理調整。
5、每月24日前,由各部門將次月《申購單》填好(常用易耗辦公用品不得超過每月用量標準),經部門經理初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復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準后交采購部統一采購。
6、發放時間:每月15號(如遇假期,順延)。其余時間一般不予辦理辦公用品的領用手續。
7、領用方法:由各部門按發放日期統一到辦公用品倉申領簽字,若部門領用超出需求計劃的,須經綜合部長批準后方可發放。
8、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簽字筆、白板筆、圓珠筆芯、圓珠筆、涂改液、各種電腦墨盒)實行以舊換新原則,傳真紙領用時須以中間紙交換。
9、電腦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總經理批準,綜合部長審核后方可領用,申領時須依舊換新。
10、本著節約與自愿的原則,可不領用或少領用的應盡量不領用或少領用。綜合部對于。
節儉成效突出的員工,公司將予以表揚。
附件: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辦公文具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鉛筆,刀片,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復寫紙,卷宗,標簽,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熒光筆,修正液,電池,直線紙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釘書機,打孔機,鋼筆,打碼機,姓名章,日期章,日期戳,計算機,印泥等.
第二條、文具用品分為個人領用與部門領用兩種.個人領用指個人使用保管的用品,如圓珠筆,橡皮擦,直尺等.部門領用指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如打孔機,釘書。
第三條、消耗品可依據歷史記錄(如以過去半年耗用平均數),經驗法則(估計消耗時間)設定領用管理基準(如圓珠筆每月每人發放一支),并可隨部門或人員的工作狀況調整發放時間.
第四條、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如打印紙)不在此限.
第五條、管理品移交時如有故障或損壞,應以舊換新,如遺失應由個人或部門賠償,自購.
第六條、辦公用品的申請應于每月25日由各部門提出。
第八條、辦公用品一般由管理部向批發商采購,其中必需品,采購不易或耗用量大的物品,應酌量庫存,管理部無法采購的特殊辦公用品,可以經管理部同意并授權各部門自行采購.
第九條、新進人員到職時由各部門提出辦公用品申請單向綜合管理部領取辦公用品,人員離職時,應將剩余用品一并交回綜合管理部。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
1、維護本項目部利益,熱愛本職工作,遵守項目管理制度,牢固樹立主人翁意識。
2、遵守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項目部人員必須服從項目負責人的統一領導和分工安排。
3、愛護集體財產,損失或遺失照價賠償。嚴禁盜竊集體財物,發現以一罰十,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4、由于工作失誤造成材料報廢或消耗超標、以及經濟損失等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5、生產場地、機械設備及宿舍區必須定期整理,保持整潔、文明、衛生的工作環境。
1、嚴格執行工藝紀律,文明生產、文明施工,如因違反操作規程或野蠻作業面而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負全責。
2、上班時間不得溜班、竄崗,不得在施工場地追逐打鬧,不得在上班途中無故滯留宿舍。
3、特殊情況不得在外留宿,發現一次,除在項目部通報外,扣除當月獎金。
4、保質保量完成當天的下達任務,不能完成任務的扣除半天考勤。
5、項目部人員不得酗酒打架,發現一次除在項目部工程例會上通報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資。
6、項目部物資、財務等重要崗位責任人員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屬施工隊的宴請,發現一次除在項目部工程例會上通報外,扣除當月獎金,情節嚴重的上報上級黨委。
1、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遵守“進場須知”等各項規章制度,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2、項目部人員一律統一佩帶安全帽、工作服,掛牌上崗,持證作業。
3、不準在營區內私拉亂接電線,不準在宿舍內接電爐子等易引起火災的電器等。正常的接線應由電工統一安排。
4、項目部人員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就及時反映,及時清除,并有責任勸阻、制止其他人員的違章作業。
5、不準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魚,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請假應有正當理由,并按手續提前出具書面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離崗。期滿后按時上班,如特殊情況,期滿后不能上班的及時補辦手續,否則一律作曠工處理。
2、凡未經批準而擅自離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會上通報并作曠工處理,第二次除在會上通報外扣除當月獎金,累計三次以上報公司做除名處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據病情及本人的任務安排情況確定休息時間。確需住院治療的,由項目部領導統一安排有關事宜。
1、以上條款除已作說明外,違反一條罰50元。
2、實行不定期考核,月終總核的辦法,如當月違反超過3條,每條則加罰50元,情節嚴重或屢教不改者開除本單位。
3、本細則作為工資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據。
4、本細則具體實施結合職工安全與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
以上細則即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一
二、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范。
三、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掛在明顯位置。
四、醫療人員上崗工作必須佩戴胸卡。
五、對限于設備或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需及時轉診。
六、疾病診斷書需經醫師親自診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強藥品管理和藥品價格管理。
八、講醫德、講文明、待人熱情、服務周到。
一、經常保持室內清潔,每做完一項處置,要隨時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員及治療患者外,不許在室內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時請領、上報損耗、嚴格交接手續。
三、各種藥品分類放置、標簽明顯、字跡清楚。
四、進入治療室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無菌物品需注明滅菌日期,超過一周者重新滅菌。
一、醫護人員工作時間應衣帽整齊、清潔,治療前后應洗手。必要時用消毒液泡洗。無菌操作時,要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
二、治療時應嚴格消毒,診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時隨時消毒。
三、無菌容器、器械盤、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鑷每周消毒兩次,并更換消毒液。無菌器械按期更換。體溫表用后應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診所不收治傳染病者,如疑似或確診為傳染病者應立即采取隔離措施。并建議轉大醫院救治。
一、本診所委托專業會計公司進行財務工作,正確貫徹執行各項財經政策,財經紀律。
二、積極合理的組織收入,嚴格控制支出,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掌握各項費用的收支標準。防止漏收、少收、多收。臨時性開支按審批手續辦理。
三、及時做好日、月、季報和年度的財務收支計劃。按規定的格式和期限報送各項會計報表和年報表。報表及時、準確、完整、數字真實可靠,帳目相符。
四、認真審核各種會計憑證的內容是否完整、清楚。凡對外采購等一切會計事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手人、驗收人、主管人簽字方可報銷。一切報銷要手續健全。
五、嚴格執行結算紀律,及時清理債權債務。按國家規定設置會計賬簿,使用同一會計科目。根據會計憑證記賬,日清月結,賬帳相符。
六、嚴格執行銀行結算制度,加強現金管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妥善保管空白數據及有價票證,防止差錯。
七、下班后必須將現金、銀行支票、公章等鎖入保險柜注意安全。
一、收費處直接經手現金,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有關收費標準,要廉潔奉公。
二、收費處禁止喧嘩說笑,收費時精神集中,唱收唱付。根據收費規律合理的安排班次,盡量縮短時間方便病人。
三、收費人員每日結算一次。經復核無誤后,填寫“收費匯總交換表”向行政主管交款。
四、收費人員必須按財務規定領取、使用數據,書寫收據內容完整,字跡清楚,簽全名。收據存根妥善保管,以備存查。
五、收費人員的定額周轉金要保持足數,不得挪用。對交費人的詢問要耐心解答,態度和藹,不得與交費人爭吵。
六、收費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注意關窗鎖門,做好安全工作。
一、熱愛祖國、熱愛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努力學習政治。刻苦鉆研業務。
二、發揚救死扶傷的革命人道主義精神,遵守國家法令、模范地執行各項衛生法規,服從組織,關心集體,團結互助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三、堅持杜絕一切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
四、講究文明禮貌,積極參加愛國衛生運動,保持環境安靜、整潔、舒適、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時要衣帽整齊、不吸煙、閑談、嬉鬧。
六、尊重就診人員對就診人員不得譏笑,不允許與病員爭吵或發生粗暴行為。
一、全面領導診所的'工作。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領導制定診所工作計劃,按期布置、檢查、總結工作,用現代化手段科學管理診所。
二、定期檢查診所就診工作,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三、組織診所員工,參加業務培訓,定期進行考核,教育員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良好的醫德,周到熱情為就診人員服務。
四、督促檢查個崗位責任制度、操作規程、各級人員職責及診所各種規章制度的執行和落實。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時,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職務。
一、在主任領導下,分管診所的醫療護理或行政工作。
二、督促檢查醫療制度,醫護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三、了解和檢查診斷,治療情況,定期分析醫療質控情況,采取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四、負責診所統計病案工作,完成醫學統計分析電腦管理。
一、在診所主任的領導下,按門診各項工作制度進行工作。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二
目的:樹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共同營造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提升員工歸屬感。加強員工個人修養,提高工作效率。
員工工位的范圍:。
指員工在辦公區內所使用的辦公桌的桌面、桌下、屏風及臨近區域。
一、清理:徹底清理所有工位附近的廢棄物品。
1.禁止在工位處擺放任何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生活用品,如:食品、衣物、鞋子、小動物玩具、各種裝飾物等。為美化辦公環境、凈化空氣,可在桌面上適量擺放綠色植物。
2.把永遠不可能用到的過期作廢文件清理掉,或用做二次用紙,或粉碎丟棄。
3.把長期不用、但有潛在可用性的物品集中打包放置到指定地方,如公司庫房;。
二、整理:。
1.保持員工工位上所有的物品都整齊有序,并進行必要的標識。
2.把經常使用的物品放在容易取到的地方,杜絕亂堆亂放、雜亂無序現象。
3.建議要求所有員工按如下順序擺放桌面上的物品:整個桌面從左到右依次擺放,雜志筐或文件夾、電話機,電腦顯示屏放在桌面的最右側。
4.要求員工每次離開工位時都要隨手把椅子推到桌面下,以保證辦公室井然有序。
三、清潔:。
1.員工工位區域的衛生由員工個人負責,公共區域的衛生由行政部負責;。
2.要求每個員工自備一塊抹布,做到每天按時清理個人工位區域,并保持一塵不染。
四、保持與檢查:。
1.全體員工都應養成上述衛生清潔的好習慣,公司行政部將按照上述規定持續不斷地對全體員工的工位物品擺放情況進行檢查,對不合格工位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處罰。
2.不按規定執行的,發現一次罰款20元。行政部通過email把每次的檢查結果在全公司進行通報,并直接從當事人手中收取罰金作員工活動經費。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三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依照《宗教事務條例》和《宗教活動場所設立審批和登記辦法》設立的藏傳佛教活動場所(本辦法稱寺廟)。
第三條寺廟、藏傳佛教教職人員(以下簡稱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寺廟、教職人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促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第五條寺廟不得恢復已被廢除的宗教封建特權和壓迫剝削制度,不得恢復寺廟之間的隸屬關系。
第六條藏傳佛教與其他宗教之間、藏傳佛教內部不同教派寺廟之間應當互相尊重、和睦相處。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藏傳佛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活動。
寺廟事務不受境外任何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八條寺廟應當通過協商成立民主管理組織。管理組織的成員一般由本寺廟的教職人員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當地村委會(居委會)代表參加。
寺廟管理組織成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3至5年,可連選連任。
第九條寺廟管理組織成員人選確定后,由寺廟管理組織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在審核備案材料時,應當征求寺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意見。
寺廟管理組織成員在任期內如有變更,按前款規定的程序及時進行變更備案。
第十條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二)品德良好,在信教公民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管理能力,能熱心為信教公民服務。
第十一條寺廟管理組織履行以下職責:
(一)制定并組織實施本寺廟的管理制度;
(二)組織本寺廟教務活動,維護宗教活動正常秩序;
(四)教育引導信教公民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
(五)管理本寺廟財產和文物;
(六)組織開展寺廟自養產業和社會公益慈善事業;
(七)維護本寺廟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環境衛生;
(八)協調本寺廟與社會其他方面的關系,維護本寺廟和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
(九)處理本寺廟的其他事務。
寺廟管理組織可以下設相關機構負責履行上述職能。
第十二條寺廟事務由寺廟管理組織民主管理。重大事項由寺廟管理組織成員集體討論、民主協商確定。
第十三條寺廟應當建立寺廟管理組織成員考核制度,對不稱職的成員應當及時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寺廟應當加強內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藏傳佛教教義教規,建立健全教務活動、人員、財務、會計、治安、消防、文物、環境保護、衛生防疫等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寺廟根據容納能力、自養能力、自我管理能力、當地信教公民的供養能力確定定員數額。
第十六條寺廟定員數額由該寺廟管理組織向所在地佛教協會提出申請,并提交該寺廟具備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能力的說明材料。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寺廟住寺教職人員人數不得超過該寺廟的定員數額。
寺廟管理組織應當將住寺教職人員登記造冊,分別于每年的1月底和7月底前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寺廟接受住寺教職人員,須經該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會議通過后,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寺廟住寺教職人員的戶籍實行集體管理。
第十九條住寺教職人員須符合《藏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的有關規定。
寺廟不得強迫未成年人住寺。
第二十條活佛一般應當住寺,并服從所在寺廟管理組織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寺廟中的赤巴、堪布、經師、翁則、格貴等傳統僧職人員,由寺廟管理組織成員會議提出人選,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寺廟教職人員異地從事教務活動,須經本寺廟管理組織和所在地佛教協會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協會和寺廟管理組織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協會和目的地佛教協會分別報當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其中,跨縣(市、區、旗)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由本人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跨設區的市(地、州、盟)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教務活動的,分別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寺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行超過該寺廟容納規模的大型宗教活動,或者在該寺廟外舉行大型宗教活動,按照《宗教事務條例》等有關規定辦理。
寺廟跨設區的市(地、州、盟)、縣(市、區、旗)舉行大型宗教活動,其管理辦法由有關省、自治區制定。
第二十四條寺廟舉辦學經班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舉辦學經班的傳統和明確的辦學宗旨;
(二)有固定的學經場所和其他基礎設施;
(三)有具備資格的經師;
(四)有完備的學經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五條寺廟需要舉辦學經班的,由寺廟管理組織提出意見,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后,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二十六條學經班經師必須持有經師資格證,并由寺廟管理組織聘任。
經師資格認定和聘任辦法由中國佛教協會制定,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
第二十七條寺廟學經班招收的學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年齡一般應當在18周歲以上;
(二)愛國愛教,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
(三)受過沙彌、沙彌尼以上戒。
第二十八條舉辦學經班的寺廟接受其他寺廟教職人員學習,應當履行以下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寺廟管理組織提出書面申請;
(二)寺廟管理組織同意后報所在地佛教協會;
(五)舉辦學經班的寺廟管理組織組織統一考試,按照考試成績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七)申請人所在寺廟管理組織與舉辦學經班的寺廟管理組織簽訂協議,明確相關事宜;
(八)學經班學員學習期滿后,及時返回本人所在寺廟。
第二十九條寺廟教職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經,除符合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條件以及履行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程序外,還須分別報本人所在地及學經班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寺廟印刷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須遵守《宗教事務條例》和國家有關出版、印刷方面的規定。
寺廟設立印經院,須逐級報省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
第三十一條寺廟的財務管理應當遵守《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活動場所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寺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受境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所接受的捐贈應當納入寺廟的財務管理,用于與該寺廟宗旨相符的活動。
寺廟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舉辦社會公益慈善等事業,所獲收益應當納入寺廟財務統一管理,用于與該寺廟宗旨相符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寺廟應當建立安全責任制度,明確相關責任人,對寺廟的安全情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防止因寺廟安全問題危害人員生命財產。
第三十三條寺廟應當防范本寺廟內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發生違犯宗教禁忌等傷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壞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
發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時,該寺廟管理組織應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
第三十四條寺廟邀請境外人員來訪或者進行宗教學術交流、講經傳法,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未經允許,境外人員不得在寺廟授戒、灌頂、講經、傳法、主持宗教活動。
第三十五條寺廟應當接受人民政府宗教、公安、文物、建設、衛生等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寺廟所在地鄉鎮(街道)、村(社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寺廟評議委員會,對寺廟管理組織的工作進行評議。
第三十七條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工作人員在宗教事務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侵犯寺廟、教職人員合法權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寺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該寺廟撤換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一)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有關成立寺廟管理組織規定的;
(二)寺廟管理組織未履行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職責的;
(三)寺廟管理組織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未實行民主管理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有關寺廟定員的規定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接受住寺教職人員的;
(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舉辦學經班的;
(七)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規定的。
第三十九條寺廟教職人員違反《宗教事務條例》和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依照《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寺廟教職人員被佛教協會取消教職人員身份的,所在寺廟應當將其除名。
第四十條佛教協會未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責令該佛教協會撤換相關負責人。
第四十一條寺廟、教職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有相關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二條有關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可以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四
1、全面管理電梯設備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3、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嚴格管理。
4、監督電梯管理人員和維保人員對電梯管理制度的實施。
5、組織電梯維修保養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組織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7、嚴格執行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第二條電梯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主管領導管理電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組織落實電梯管理各項制度實施的方案。
3、嚴格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4、負責組織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完成維保任務。
5、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和不良隱患。
6、協助主管領導按時申請電梯定期年檢。
第三條維修保養人員職責。
1、維修保養人員必須經過維修、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嚴格執行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3、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確保電梯正常安全進行。
4、負責完成電梯的維修保養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務。
5、嚴格執行正常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能及時解決。
6、實事求是填寫好維修保養報表,做好記錄及時呈報歸檔。
第四條操作人員職責。
1、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及格,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嚴禁擅自離崗、請無證人員頂崗駕駛。
2、操作人員必須熟知電梯的使用特性,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維持電梯運行秩序,引導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規定,有序上下電梯。
3、嚴禁超載運行,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強腐蝕等危險品乘坐電梯。
4、熟悉掌握和處理電梯緊急情況的技能。電梯如發生電源失控、停電等異常情況,應保持鎮靜,同時采取應急措施施救。
5、愛護設備、保持電梯的整潔,配合大廳層面清潔工做好保潔工作。防止人為造成設備損壞事故。
6、填寫電梯運行維修情況記錄,做好電梯運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記錄。
第五條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1、組織制定工作計劃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組織落實安全制度的實施方案,檢查實施情況。
3、負責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體制、作業程序、安全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計劃地進行巡回安全檢查,嚴格遵守安全規程進行電梯作業,杜絕不安全行為和消除不安全狀態;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作業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積極組織緊急求援演習。
第六條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收集電梯設備的有關資料,對電梯設備相關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存檔。
第七條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電工操作證”和“電梯維修工操作證”。
2、電梯維修保養時,不得少于兩人;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去做,嚴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準閑談打鬧;不準用導線直接已壞的層門門鎖開關。
3、工作前,應先查自己勞保用品及攜帶工具有無問題,無問題后,才可穿戴及攜帶。
4、電梯維修保養時,一般不準帶電作業,若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監護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電梯在維修保養時,絕不允許載客或裝貨。
6、熟練掌握正確安全使用本工種常用的機具,以及吊裝、拆卸安全規定。
7、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識和滅火知識,掌握電梯發生故障而停梯時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須掌握事故發生后的處理程序。
第八條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司機須經安全技術培訓,并考試合格,持有國家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
2、對工作認真負責,熱情為乘客服務,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駕駛電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駕駛電梯和處理緊急情況的技能。
4、做好轎廂、廳門門踏滑動槽和其它負責區域內的清潔工作。愛護電梯設備,防止人為造成設備損壞事故,當發生事故和故障時,不亂動設備,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5、配合維修人員修理電梯時,精神集中,接受維修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指揮人員下達的操作指令,必須應答并復述后再操縱電梯。
第九條乘客安全操作規程。
1、乘客每次開啟廳門進入轎廂之前,必須看清轎廂位置,然后才能進入轎廂,切勿一開廳門就進去,以防墜落事故。
2、當轎廂停站開門時,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轎廂與廳門之間,以免電梯突然起動而發生危險。
3、禁止在轎廂內吸煙、吐啖、亂丟雜物,保持轎廂清潔。
4、不準運載大件超重超高物品,嚴禁超載。
5、乘客在轎廂內嚴禁帶進易燃、易爆、潮濕和有毒危險物品。
6、電梯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響聲、不平層、不關門起動和其他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檢修人員。
第十條電梯鎖匙管理。
1、電梯鎖匙須由電梯管理員或電梯司機持有和使用。
2、使用電梯鎖匙必須熟悉電梯的運行原理,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3、開啟電梯廳門必需使用專用鎖匙,不許強行打開廳門。
4、開啟電梯廳門前必須確認電梯已經停止運行,并且確保因轎廂不在該樓層時不墜落井道。
5、電梯機房必須上鎖,鎖匙由當班電梯司機或管理員管理,不許無關人員進入機房。
6、電梯司機在交接班是應做好鎖匙交接并書面記錄,防止電梯鎖匙遺失。
第十一條嚴格按照國家電梯技術規范,對電梯運行情況、維修保養情況、設備發生什么故障,處理過程,有無隱患故障,逐條填寫作業單,電梯維修管理人員實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十二條電梯日常檢查主要有巡檢、日檢、周檢、月檢、季檢、年檢。
1、巡檢:在電梯運行前后及交接班時,電梯維修工采用詢問、手摸、耳聽、目視等方法,檢查電梯運行情況,來判斷電梯工作狀態。制動器系統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機工作溫度是否正常、有無異聲;控制柜上指示儀表是否正常;電氣線路及電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無脫線或電器件損壞問題;整個電梯在運行時,有無不正常的現象出現,將巡檢情況填入電梯維修工作日志內,同時也將情況記入交接班記錄本內,重大問題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領導。
2、日檢:由電梯維護人員查易損易松動的零件,查安全裝置運行情況,查電氣柜、層、轎門、開門機構等。發現問題能修理,理應及時停機修理,并將維修情況記入電梯維修日志中,并設法處理。檢查機械裝置各部分的連接件,有無松動,傷裂等問題;查曳引機工作情況,減速箱內蝸輪蝸桿嚙合情況,制動器工作情況,整個曳引機溫度、噪音情況,及有無漏油或油質、油量不合乎要求的問題;查曳引機工作的穩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種輪工作情況;查門機構部分工作情況;查曳引機繩有無斷股滑運情況;查各種安全裝置是否工作正常,有無隱患;轎層門聯鎖裝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檢:由電梯維修工進行,每周半天停梯檢查(雙梯)。單梯依據具體情況制訂停梯檢修時間,目的是解決巡、日檢無法解決的問題,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檢查制動器的主彈簧、制動臂有無裂紋;制動瓦與輪間隙不符合要求時,要調整;緊固電梯各緊固件,檢查各種安全裝置,不符合要求時,要更換,或修理調整;檢查曳引機繩在其槽內臥入情況,繩頭組合裝置是否牢固,平衡繩或鏈工作情況及安全情況;電氣線路更換或電氣元器件修理、更換、檢查電氣線路、接地裝置、緩沖器在無問題,限速器繩、極限開關繩連接及工作情況;轎廳門檢修,調整電梯平層準確度和舒適感。
4、月檢:由電梯維修工進行,目的是根據一月電梯運行、維修情況,針對性的解決巡、日、周檢無法處理的問題。周檢中無法解決的,而又不影響電梯正常運行的問題,如對曳引機、安全裝置、井道設施、自動門機構等全面檢查。
5、季檢:由專業技術人員與電梯維修工共同檢查,綜合一個季度電梯運行、維修情況,解決月檢中無法處理的問題。如重新擰緊全部緊固件;曳引機漏油,油量、油質不合格要求解決;對曳引機張力不均要解決;查或調整導靴間隔,發現靴襯磨損嚴重時,要更換;查曳引機的同心度;查電氣裝置工作情況、安全裝置工作情況等。
6、年檢:由專業技術人員、主管領導及電梯維修工共同檢查。一年來,電梯運行、維修情況,寫出對本電梯綜合評定意見,以確定電梯檢修日期及內容。對電梯整體做詳細檢查,特別對易損件要仔細檢查,根據檢查結果來判斷,電梯是否需更換主要零部件,是否要進行大修或專項修理或需停機進一步檢查。
第十三條定期檢查電梯各主要機件、部位潤滑及清潔換油情況。
1、機房內有關設備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2、轎廂內有關設備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3、轎廂頂部有關裝置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4、層站有關裝置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5、井道底坑有關裝置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
第十四條嚴格按照維修保養技術規范。
1、保養維修人員進行工作時,應通知使用單位或上級管理人員,不得載客或載貨,并在層門處懸掛檢修停用指示牌。
2、斷開相應的安全開關。
(1)在機房時,將電源總開關斷開。
(2)在轎頂時,將安全鉗聯運開關斷開。
(3)在底坑時,將檢修按鈕箱急停開關斷開或再將限速器漲緊裝置安全開關斷開。
3、使用移動燈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壓燈,并帶防護罩。
4、維修保養操作時需由兩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進行,如有司機配合,司機須按維修保養人員命令,進行操作。
5、嚴禁維修人員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內地坎處做保養維護工作。
第十五條建立日常檢查與保養制度。
1、每月對各種安全裝置進行檢查。電氣控制系統中的各種接觸器、繼電器、保險器、電抗元件等進行檢查,各接線端接觸是否良好,各觸點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損件發生后,馬上加以調整和修理。
2、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檢驗,詳細檢查機、電、安全設備和主要零件磨損程度,以及修理更換損壞或超過允許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養和維修記錄,是保證電梯正常運行極為重要的基本資料。保養人員必須要有熟練排故障的技能,還必須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須在準確判斷故障以后再進行維修。
第十六條建立電梯維修保養工作考核制度。
根據電梯日常運行狀態,零部件磨損程度、運行年限、頻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維修保養已無法解決時,為保證電梯繼續安全運行,把電梯存在問題及解決的辦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一般情況下,電梯運行2年后應中修,運行5年后應大修。
第十七條電梯設備事故處理方法。
根據電梯設備事故(損壞、損失)所造成的影響程度,劃分類別及處理方法,填寫事故報告單,內容主要有:填寫單位、設備編號、名稱、型號規格、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責任者、工種、等級,以及損壞、損失程度,事故經過和原因。本單位處理意見,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員和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等。
第十八條定期報檢制度。
1、電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將全部安裝、調整資料文件整理歸檔,并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驗收,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2、電梯投入使用后,維修保養部負責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養、維修檔案。
3、維修保養人員認真對電梯整體設備運行全面檢查,并做好運行記錄表,如在保養過程中發現問題,維保人員負責及時處理。
4、電梯使用一個月后,維保人員對電梯主要安全設施進行檢查。
5、電梯使用兩個月后,維保人員對機械、電氣設備進行認真檢查、調整和維修保養工作。
6、電梯使用一年后,維保部組織維保人員進行技術檢驗,詳細檢查機械、電氣部分,根據堆部件磨損程度,及時更換損壞的零部件,確保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7、維修保養人員必須堅持“工作單“回簽制度”。
8、若電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復電梯使用,必須由維保人員進行仔細檢查、維護和試運行后,并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電梯發生事故,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經維修人員修復和做好記錄,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0、電梯使用單位對電梯進行大修、整改、升級改造的,經維修人員檢修、更換主要配件、試運行及做好檢修記錄后,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對電梯使用期限到期的電梯,經維修人員檢修后,報國家電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年檢。
第十九條電梯技術檔案管理。
1、檔案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建立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并進行分類、整理、存檔。
2、電梯技術檔案資料應包括的內容:
(1)電梯制造廠提供的資料和技術文件;a、裝箱單;b、產品出產合格證;c、機房井道布置圖;d、使用維護說明書;e、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示意圖及符號說明;f、電氣敷線圖;g、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形式報告結論副本等。
(2)電梯安裝、調試、驗收資料和文件;
(3)電梯機房、井道的土建圖結構及建筑圖;
(4)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準用證;
(5)其它文件資料,包括工作記錄、往來文件、業務通知、信函、技術資料的分類、整理、存檔。
3、電梯原始記錄應包括。
(1)設備登記記錄;
(2)電梯運行情況記錄;
(3)保養記錄(保養報告書、定期保養作業計劃);
(4)維修記錄(維修材料消耗記錄);
(5)故障記錄(故障運行異常情況記錄);
(6)日、月、年檢記錄;
(7)日運行記錄;
(8)其它原始記錄(驗收記錄);
4、安裝、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記錄保管。
5、電梯的技術資料是使用、維護電梯的依據,只能提供相關人員閱讀參考。
6、相關人員借閱有關電梯技術資料時,須進行登記簽名,不得損壞有關資料。
7、檔案管理人員必須收集齊全電梯技術資料,妥善保管,不外傳、不丟失。
第二十條意外事故應急處置。
1、當電梯在運行中,突然發生停駛或失控時,應立即撳按急停、警鈴按鈕,并嚴肅勸阻乘客切勿亂動,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設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轎廂。
2、運行中的轎廂突然停在兩層樓之間,首先切斷轎廂內控制電源,通知維修人員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運行。
3、限速器、安全鉗動作,將轎廂夾持在導軌上時,應切斷控制電源,通知維修人員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運行。
4、發生火災或地震時,應保持鎮靜,盡快將乘客送至安全層站離去。關閉廳門、轎門、切斷電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員使用。
5、電梯的電氣設備發生燃燒時,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及時切斷電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滅火。
6、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應立即停梯并切斷電源,報告有關部門,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好現場。
第二十一條救援演習。
1、每年組織1至2次摸擬緊急救援演習。
2、演習人員必須熟知各種意外事件和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
3、演習中嚴格按照有關電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緊急救援方法進行。
4、演習結束后進行全面總結,作好下一次演習準備。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五
1.1為加強公司辦公用品管理,本著節約成本、杜絕浪費、降低辦公費用,合理使用辦公用品的原則,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辦公用品類別、管理辦法。
2.1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下的,如紙、筆、筆記本、信箋等。
2.2低值易耗性辦公用品:單位價格在100元及以上的,如辦公桌椅、電話機、柜、家具、計算器、工具等。
2.3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單位價值在2014元以上的,如電腦、打印機、相機、攝像機、投影儀等。
3.領用及管理辦法。
3.1單位價值在100元以上(含固定資產類辦公用品)的低值易耗性辦公用品領用以卡登記,實行年限管理,并記入個人卡中;更換時,實行以舊換新制度;單位價值在50―100元(含文件架、文件夾)的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實行定額管理,以卡登記,實行以舊換新制度。
3.2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由各部門指定人員負責。需要領用辦公用品時,由指定人員填寫物品領用申請單,報部門經理審批后,到行政部領取。行政部根據審批后的領料單并核對"費用限額卡",正確無誤方可發放。月終,財務部核對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金額,根據計劃進行考核。對于單位金額超出"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標準的,如文件架、文件夾,考核時,取幾個月份的平均數予以考核。各部門辦公用品的領用,每月25日由核算員報部門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并經部門經理同意,送交行政部,由行政部負責平?,編制辦公用品采購計劃。
3.3屬公用物品,如復印用品、申請單、單據、宣傳用品(筆、廣告涂料、紙、膠卷等)、打印用品、財務記帳用品、考勤卡、電腦耗材、國旗、公司旗、垃圾袋、電池和清潔用材,如掃帚、拖把、水桶等,不計入部門定額。
3.4因工作需要超出定額,由部門提出申請,報行政部批準,并通知考核委增加定額。
3.5.1建立低值易耗辦公用品登記卡,實行一人一卡,按品種進行登記。
3.5.2新調入公司員工需配置辦公用品時,由本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進行調配,費用計入該部門本月辦公用品費。
3.5.3公司員工需新增辦公用品,須向本部門提出申請,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負責辦理,費用計入該部門本月辦公用品費。
3.5.4公司員工如需更換辦公用品,需由本人提出更換申請,說明更換理由,經部門經理同意,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部負責辦理,費用計入該部門本月辦公用品費。
3.5.5如人員在公司內部調動,原領用的有關辦公用品需辦理轉移手續。
3.5.6員工在使用過程中如有人為的損壞或保管不慎遺失,則按辦公用品的折舊情況進行賠償;離開本公司時,應按登記卡內容交還所領用的本類辦公用品,如有短缺,則按物品原價值進行賠償。
3.6.1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由行政部按部門設領用登記本,按所領物品的品種進行登記。行政部應嚴格按照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發放,超出每月的費用標準時,報考核委,從該部門獎金中扣除。
3.6.2一般消耗性辦公用品領用采用定人定額管理制度。具體定額如下:
3.6.2.1總經理、副總經理、40元/月?人。
3.6.2.2各部門(副)經理30元/月?人。
3.6.2.3一般員工15元/月?人。
3.6.2.4廚師、駕駛員、門衛5元/月?人。
3.6.2.5以標準和人次計算各部門費用總額,并按此金額管理并考核。
3.6.3各部門應按定額統籌使用,超額部分將從部門月獎金中扣除;節約部分到年終視情況給予部門獎勵。
4.附則。
4.1本制度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4.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六
一、學籍檔案是學生取得學籍的憑證,是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勞等情況的真實記錄。因此,新生入學,首先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學籍檔案。有關表冊填寫要認真、完整,不得缺項。小學學籍檔案照片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印章。
二、學籍檔案按學生年度統一編號后立卷歸檔,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裝訂整齊規范。
三、每學期結束,班主任要如實把學生在校的思想表現,學習和獎懲情況及時填入學籍檔案。
四、學生退學、休學、復學、轉入時要及時按規定辦好有關手續,做好登記和有關材料的歸檔工作。
五、學生升學、轉出;需要提取檔案時,由學校統一辦理,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私自提取。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七
1.保衛物業部是全集團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購與管理的主管部門,凡涉及辦公用品事宜均由保衛物業部負責。
2.保衛物業部要設專人負責,加強管理,為各單位提供質價相符的物品保證辦公需要。
4.財審部負責核算并制訂各單位的預算費用和考核指標。
5.人力資源部根據考核指標對各單位實施考核。
購置辦公用品、維修配件等、元以下的由保衛物業部征得板塊、門店、部室主管領導同意進行購置。元以上的一律寫書面請示,相關部室會簽后,報總經理審批。
辦公所需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電腦、電腦耗材、電腦零部件、飛機票、火車票、郵品、印刷品、牌匾、燈箱、工作服、汽油及集團范圍內組織各項活動所需物品等均屬集中采購范圍。
1.各部室、門店根據本部門的實際需要和經財審部核定、總經理批準的費用預算指標,使用統一表格《物品領用計劃表》編制次月物品領用計劃,經主管部長審核批準后,于每月日送達保衛物業部。
2.保衛物業部根據各單位的申請計劃、預算指標、進行審核匯總,并上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批。
3.保衛物業部根據領導批準的內容,對價值在萬元以上的成批大宗物品以招標的形式采購,其他零星物品采取貨比三家的形式實施集中采購。
4.保衛物業部采購用品后,由各企業、機關各部室到保衛物業部一次性登記領用。
1.計劃內采購須填制《物品領用計劃表》見附表。
2.購置計劃需注明序號、名稱、規格、單位、數量等并由主管部長、店長審核簽字。
3.各門店、機關各部室臨時急用和超預算需購置的辦公用品,需寫出書面請示,報總經理審批,由保衛物業部負責采購,或由保衛物業部委托該部門自行采購。
4.書面請示需寫清楚原因、用途、價格、名稱、規格、單位、數量、金額等。
5.電腦、耗材、零部件的申請,按照集團京東集辦字〔xx〕號執行。
6.部分特殊專業用品原則上由保衛物業部購置,保衛物業部委托相關部門自行采購的,自采購后日內需到保衛物業部辦理相關登記報銷手續。
7.各部部長、門店店長為實物負責人。
1.各單位的計劃要依據實際需求和費用預算編制,不得虛做冒估超預算。
2.按照先審批后購置的原則,未經審批購置的將不予報銷。
3.當月計劃當月有效。本月未購置須次月重做計劃。
4.各單位和個人對管理的物品不得挪做私用、避免浪費、損壞和丟失。
5.保衛物業部采購所需用品時,須本著質優價廉的原則,經招標或審批同意,逐步建立資信度高的采購基地,建立互惠合作伙伴關系,長期合作。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所屬各企業,機關各部室。
本辦法由保衛物業部負責解釋。
辦公用品管理規章制度(實用18篇)篇十八
為了規范工地財務管理制度,節約成本、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現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項目工地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建立和健全材料收發及保管制度,嚴格控制材料成本。
材料購買。
在購料時務必索取票據,票據內容應有日期、發貨單位、材料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收款人簽字并加蓋收款專用章。
3直撥現場。
4材料入庫。
在購回材料后,由施工方和甲方(工程質檢員)檢驗質量后入庫,由保管員清點數量并開入庫單。入庫單一式三聯分別由保管員、財務部、材料部門(供應部門)留存。5入庫單據內容: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發貨單位、日期,并由工程總監、保管員、采購員分別簽字。3材料入庫后,保管員根據入庫單準確及時的登記入帳。財務部門與倉庫要定期盤點,以達到帳實相符的要求。
4采購員拿著附有入庫單的票據到經理處簽字,然后到財務部報帳。材料出庫1材料領用時,領料部門首先填寫領料申請單,由項目經理審批。申請單應寫明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經手人。領料部門持簽字申請到保管處領料。2實際發生的材料用量不得超過預算用量,如有超過現象應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