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稿是一種鼓勵、支持和激勵自己的方式,可以幫助克服困難并達到更好的成績。以下是一些經典的加油稿,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些靈感和啟發。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一
醫院及醫院各部門發生下列重大情況時,必須及時向上級部門或院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請示,除緊急事項口頭請示報告外,重大問題都應寫出言簡意賅的文字報告,報告程序如下:
一、重大醫療搶救程序(嚴重工傷、重大交通事故、災難性事故、燒傷、中毒等情況的院內搶救)。
帶好通訊工具,立即到現場參與急救協調,并及時通知急診科做好搶救準備;同時報告醫務科或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同時根據院領導指示進行上報衛生局總值班;(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創傷,應先向110報警、保衛科)。
二、重大的`醫療搶救(院外):
接到通知后,立即報告醫務科、帶班院領導或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并按院領導的意見處置相關事項;同時根據醫務科安排,通知醫院救護隊人員及時到達集結地點。
三、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報告醫務科、院感科及帶班院領導或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并按意見處置相關事項;通知現場人員,做好消毒隔離工作;通知院感科負責人到達現場進行相關工作的處理;并按照傳染病防治的相關規定,做好轉診、上報等工作。
四、發生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事件:
1
報告醫務科,請示處理意見并按指示辦理相關事項;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醫療骨干到達現場搶救、處理;并積極協助相關科室處理有關事項。
五、發生政治性重大問題或觸犯法律事件或嚴重的違紀事件:
報告保衛科、院領導、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有關人員到達現場處理情況;按照領導指示,進行上報有關部門。
六、損壞或丟失貴重器材或貴重藥品:
報告醫務科(并通知設備科、藥劑科)及帶班院領導、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并按指示辦理相關事項;同時向保衛科及110報警;通知有關人員到達現場處理情況;按照領導指示,上報有關部門。
七、重大經濟損失問題(偷盜、搶劫):
報告財務科、帶班院領導或分管院長,請示處理意見;通知有關人員(保衛科、財務科)到達現場處理情況;按照領導指示,上報有關部門。
八、突發全院性停電、停水問題
應立即通知電工班人員,事件發生半小時以上仍未得到解決,應通知總務科負責人,總值班根據事態發展的情況應當機立斷報告分管院長后帶班院長,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在事件處理完后及時完善事件處置記錄。
九、突發重大安全生產事件(如火災、打架)
應立即報告帶班院領導和醫院主要領導,通知保衛科負責人,并按領導指示認真辦理有關事項。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二
傳染病是傳染病學中可能會考到的部分,整理傳染病如下:
(一)組織管理。
衛生傳染病院按照專業分工,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具體職責為:
1、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當地衛生院負責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進行監測、信息報告與管理;負責收集、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設置專門的舉報、咨詢熱線電話,接受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咨詢和監督;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負責配合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和處理,搜集密切接觸者、追蹤傳染源,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3、負責傳染病監測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疫情資料的報告、分析、利用與反饋;開展技術指導。
4、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對下級衛生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1、衛生院防保科每天應進行疫情信息網絡監控;一旦發現傳染病病例異常增加、罕見傳染病病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相關公共衛生信息,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并為業務科室及時提供傳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員每日應分別登錄系統進行審核確認與查重。
3、疫情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保持疫情電話通訊暢通,節假日將疫情報告電話轉接辦公室電話上,同時保證24小時信號通暢。
傳染病疫情的通報與公布,按衛生部《法定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發布方案(試行)》執行。
1、定期向上級衛生行政單位、政府和有關領導報告并通報本級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周邊省份和地區傳染病疫情等相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傳染病疫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2、發現甲類傳染病、按甲類管理乙類傳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發等未治愈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離開報告所在地時,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同時報告上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將該病人的相關信息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其到達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通報。
3、衛生院當轄區內發現動物間和人間發生的人畜共患傳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魯氏菌病、鉤端螺旋體病、黑熱病、包蟲病等)暴發、流行時,及時向轄區畜牧站報告(專報),并在疾病流行期間互相通報各有關疫情信息。
4、衛生院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專職人員根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對《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系統》的疫情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主要內容有法定傳染病監測分析、各類傳染病分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分析、報告及時性評價和重點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時限及內容。
1、報告程序防保科接到電話、傳真或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發現甲類及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其它乙類及丙類傳染病疫情暴發、流行時,及時對疫情報告進行核實、分析,同時填寫《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電話記錄表》后,報相關部門。
2、報告內容主要報告內容有疫情發生基本情況(發生地點、波及范圍、波及人數、可能傳播途徑等),疫情發生簡要經過,當地衛生機構對疫情處理措施等。
3、報告時限從防保科接到疫情,報告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整個過程在1小時內完成。當轄區內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及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于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進行報告。
1)對甲類傳染病和按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衛生部規定按甲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乙類傳染病如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以及衛生部規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應在2小時內完成網絡直報。
(2)對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的病原攜帶者,衛生部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列入乙類傳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3)對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24小時內,通過網絡進行信息的錄入報告。
(五)調查。
衛生院接到甲類傳染病、傳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質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等的疫情報告后,應立即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接到乙類、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疫情報告后,應在12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六)衛生院及有關科室和個人應遵照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用戶與權限分配管理規程》(試行)有關規定,分配給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詢帳號及密碼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將負責人名單報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備案,如發現帳戶和密碼信息泄露,請立即報告疫情室,以便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否則,后果自負。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責任,疫情資料對外公布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行,任何人不得隨意對外泄露疫情資料,如有違反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八)質量控制。
衛生院負責責任范圍內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應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務,承擔疫情資料收集、上報和反饋工作。對轄區內個體診所和下級衛生所的疫情報告工作進行培訓、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
(九)獎懲措施。
各級衛生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1、瞞報、緩報、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流行隊伍,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在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后,未按規定派人進行現場調查的;
4、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各責任報告單位對周末及節假日加班進行疫情報告、監測和分析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排補休并給予補貼。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三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開展誕生缺陷監測工作,填寫《圍產兒狀況調查表》、《誕生缺陷兒記下卡》。
案外引產。若雙胎或多胎均為缺陷兒,則需每例各填一張《誕生缺陷兒記下卡》。
3、以上年10月1日-當年9月30日為一個統計年度。
4、填報單位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圍產兒狀況調查表》、《誕生缺陷兒記下卡》報所在轄市婦幼保健所。
5、參與相關的工作例會和培訓;負責對基層婦幼保健人員舉行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6、加強誕生缺陷監測的質控管理,做到有記錄可查。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四
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他暴發傳染病、新發傳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疫情時,接診醫生診斷后應于2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電話)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將傳染病報告卡通過網絡進行報告。
對其它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規定報告傳染病的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后應于24小時內進行網絡報告。
(2)尚未實行網絡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
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其它暴發傳染病、新發或不明原因傳染病疫情時,接診醫生診斷后城鎮2小時內、農村6小時內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同時送(寄)出傳染病報告卡。
對其它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規定報告傳染病的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后應于24小時內寄出傳染病報告卡。
對于傳染病報告卡未及時報告、傳染病漏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現場監測時發現漏報的應該及時或隨時補報,按初次報告進行報告和錄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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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五
為促進化妝品的合理使用,保證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xxx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及已交付的產品出現不良事件的監察、報告。
1、質量管理部為企業不良反應監測管理小組,負責收集、分析、整理、產品不良反應信息。
2、有關部門應注意收集正在經營的產品不良反應信息,填報不良反應報告,每季度第一個月10號前上報季度不良反應報告表,上報質量管理部。
3、應重點收集首營品種的不良反應信息并及時反饋。
4、本企業出品新產品時,應該就產品質量追蹤,做好銷售登記,及時搜集顧客對該產品的`質量意見,及時整理并做好處理記錄。
5、發生不良反應的產品,應就地封存于不合格區不得銷售,以便妥善安置。
6、必須集中不良反應報告表,根據確認的信息對經營品種做出調整,并提醒生產部門注意,以便妥善處理。
7、對質量問題處理不及時、發生不良反應隱情不報者,根據情節輕重,在季度質量考核中進行處罰。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六
根據分級負責、分層指導的原則,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執行以下請示報告制度:
一、重要工作。
(一)機關處室。
年度工作計劃。
在組織實施前必須報經辦黨組或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
(二)臨時和階段性重要工作,由相關處室提出方案,報經辦分管領導同意,必要時須經辦主要領導同意。
(三)凡是下級機關、基層單位上報的請示,必須交秘書處登記按程序閱處,經辦主要領導批示后,有關處室按照批示認真辦理,并及時報告辦理結果。
(四)凡是上級和上級部門直接給處室發文,或上級領導口頭給處室交辦的事項,由相關處室提出處理意見后交秘書處,由秘書處統一按程序報辦領導審批后辦理,重要重大事項由辦黨組討論決定后辦理。
二、重要信息。
(一)上級和上級領導及相關部門轉來的信訪件,由秘書處報辦領導批示,相關處室按照辦領導批示精神辦理,辦理結束后及時向批示的辦領導報告結果。同時,將原信訪件連同辦理結果交秘書處存檔。
(二)機關處室在接待信訪和日常工作中,發現有重要的信息和信訪動態,應及時向辦分管領導匯報,必要時向辦主要領導匯報,并及時處理。
(三)對外發布信息、新聞發布,包括向有關電臺、電視臺、報紙、雜志等發布新聞信息,應嚴格遵照市政府有關規定。發布前,必須報辦主要領導審閱、簽發。
三、重要活動。
(一)因公出差離市,包括參加學術交流、工作考察、調查調研等,處室負責人須報辦主要領導批準,其他工作人員須報分管領導批準,出差結束后應及時向批準領導匯報出差期間活動情況。
(二)上級機關和相關部門要求參加的會議,一律憑會議通知(包括電話記錄)統一交由秘書處,由秘書處報辦主要領導批示,相關處室和人員應嚴格按批示要求落實。會議結束后,參會人員應及時將會議文件或材料交秘書處登記或傳閱,并向辦領導匯報會議精神及貫徹落實意見。
(三)機關處室召開的需要邀請外單位人員參加的業務會議,須報分管領導同意,必要時報主要領導批準。
(四)處室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直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時,必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并報辦主要領導批準。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七
事故報告應及時、準確、完整,任何部門和個人對事故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我院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準確的完成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事故發生的.有關單位應當支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參加事故調查處理的部門間應當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調查處理工做的效率。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工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一小時之內向事故發生地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2、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有關部門報告。
3、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上報事故情況?應當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4、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人員逐級上報事故情況,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
5、報告事故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地的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應當報告的情況。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6、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啟動事故相應應急預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7、事故發生地有區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8、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時,應當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作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八
自工商登記制度改革以來,一年一度的企業年度檢驗制度在今年有了新變化,從10月1日起改為了企業年度報告制度。在此,河西工商部門提醒廣大企業要改變企業年檢的傳統觀念,及時報送企業信息年度報告。
20xx年8月7日國務院頒布了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企業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企業年度報告內容包括:。
(一)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二)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三)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六)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七)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第七項規定的信息由企業選擇是否向社會公示。
企業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接受社會監督。工商部門對企業的年度報告不再進行事前審查,而是開展事后抽查。同時,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未在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滿3年的未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工商部門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前6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關義務;屆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將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同時,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由于條例實施時間的原因,20xx年10月1日開始,企業可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天津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報送今年年度報告并公示。工商部門不對企業年度報告審查,企業自行公示年度報告后,即可通過上述網站進行查詢。截至20xx年2月28日,除了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存續企業應當依法報送年度報告并公示。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九
《干部任用條例》是我黨組織工作、干部工作堅持與時俱進的產物。只有貫徹好、落實好《條例》,才能為我縣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為認真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改革措施,我縣本著站高一步,看遠一步,想深一步的工作思路,努力解決新時期干部任用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擬從五個方面切實推進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我縣將在落實黨管干部原則的前提下,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積極引進競爭機制,著力于“兩公一競”,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一是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我縣將在過去開選拔副局級領導干部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改革和完善。在范圍上,擴大到事業;在職位上,選擇注重重要崗位;在報名的資格條件上,注重高學歷、年輕化;在考試方法上,注重干部的綜合分析能力和應變能力;在考察上,注重政治表現和工作實績。切實提高公選的質量。二是公開選拔后備干部。我縣將在年初以“海選”方式公開選拔36名縣級后備干部的基礎上,重點抓好公開條件、公開動員、公開程序、公開考試、公開結果、公開培養等環節,加強副科以上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為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儲備人才。“一競”:即全面推行中層干部競爭上崗。我縣將按照競爭上崗應堅持的原則、程序、筆試、面試要求,重點指導各單位抓好宣傳動員,思想發動,搞好“三定”,制定方案,嚴格程序,全程監督等重點環節,切實保證競爭上崗的公開性、平等性、競爭性,確保競爭上崗健康有序地推進。
我縣將通過建立和完善制度,著力從四個渠道疏通干部“出口”,解決干部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問題。一是“改”,就是實行領導干部改任非領導職務制度。為解決干部年齡結構老化的問題,繼續推行領導干部到齡不任職制度和自愿辭職制度。二是“調”,就是堅決調整不勝任現職的領導干部。對年度、屆中、屆末考核中群眾信任度不高的干部,經考察確認,分別予以誡勉、降職或免職。對缺乏開拓進取精神、工作不勝任的,干部經過公開測評和嚴格考察,予以免職或降職。對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力,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群眾觀念差,個人主義嚴重,不認真執民主集中制,造成不良影響和出現重大失誤經教育不改的,視具體情況給予停職、改任非領導職務、降職、免職等處分。三是“退”,就是嚴格退休制度。除辦理正常退休外,通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干部提前退休。四是“試”,就是實行領導干部任職試用制,及時淘汰不合格干部。凡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視其表現予以正式任用、緩用或不用。
為落實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防止可能出現的“暗箱操作”,我縣將按“三公開”原則,積極開展“陽光作業”。一是公開推薦。對擬提拔干部,堅持走群眾路線,在群眾中進行推薦,群眾信任票不高的,不予任用。二是公開測評。注重從縱向和橫向兩方面對干部進行測評,加強對考核成果的綜合運用,根據測評結果對干部進行誡勉談話、黃牌警告和組織調整。三是公開考察。干部考察前,通過考察預告和任前公示,讓考察對象公開亮相,將干部工作置于群眾監督之下。逐步推行干部差額考察制,注重在重大社會經濟事項中公開考察、鑒別干部,堅持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并重,讓群眾選拔干部,防止考察失真失實。
在干部任用上,要使程序成為不正之風不可逾越的屏障,自覺做到堅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錯,絕不允許有減少程序、顛倒程序、應付程序或事后補辦程序的現象發生。一是堅持干部呈報制。規定凡提交縣委討論的干部,必須具備黨委(黨組)請示、討論干部任免的原始記錄、干部任免呈報表、擬任職人選的德才鑒定,凡不符要求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的,切實做到“三個不”。二是堅持集體討論干部制。為防止可能出現的決策層中少數人決定的弊端,繼續堅持常委會無記名投票表決制。規定必須有2/3以上的常委到會,到會常委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表決,被討論干部以應到會常委過半數贊成獲得通過。三是堅持試行干部監督一票否認制。被討論干部不能過干部監督關,就不提交常委會討論,強化干部監督職能。
繼續按照“逐步規范,扎實推進”的思路,堅持“三個交流”,以增強干部活力,促進干部健康成長。一是避籍交流。對紀委書記、組織部長、公檢法“三長”和中央要求避籍交流的人事、審計、財政、監察局長,逐步實行易地交流。二是培養交流。對年輕干部,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實行掛職和輪崗交流。堅持從市級機關選派年輕干部到鎮村或企業掛職鍛煉,分批選派年輕干部赴沿海地區、三州地區和鄰近縣市掛職鍛煉。三是任期交流。選任制干部的任期要按法律法規和章程執行,委任制干部任職期滿,所任職務自然免除,需要連任的,重新履行任職手續,同一職位連任不超過兩個任期。
總之,我縣將對照《條例》要求和省委周書記提出的“十用十不用”原則,總結經驗,探索規律,進一步完善選賢任能的科學機制,保證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長、施展才干,使我們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始終充滿朝氣與活力。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十
近幾年,隨著城區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城區交通硬件設施的改善,城區的交通事故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的遏制。而隨著農村機動車數輛的增加和道路條件的相對改善,在省、縣道和鄉村道路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卻呈多發態勢,極大地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目前,鄉鎮道路等級差、交通設施不完備,車輛性能差、老舊、劣種車輛多和農村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在短時間內無法得到根本性提高的現實情況下,對鄉鎮執勤點的勤務制度進行思考和探索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有效途徑。
1、農村交通管理點多線長面廣,交警在治理轄區主干線的交通秩序的同時,對偏遠鄉鎮的交通安全管理往往鞭長莫及,形成了鄉鎮交通管理中的盲點和死角,造成了交通安全管理“頭疼醫頭,腳痛醫腳”的被動局面。
2、有的鄉鎮黨委、政府對交通安全管理重視不夠。一些鄉鎮的黨委、政府認為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安交警部門的事情,對公安交通管理中遇到的困難,不能做到協調和解決,有的還干預正常的交通執法活動,沒有形成鄉鎮各部門齊抓共管、各司其職的形勢,造成了交警部門孤軍奮戰的被動局面。
3、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民警對正常的勤務已疲于應付,習慣于“朝九晚五”的方式,在中思路不清、缺乏主動性,未建立起根據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而變化的勤務制度,在路面勤務中不知從何做起、要做什么,造成了交通安全管理缺乏針對性的被動局面。
1、切實加強當地黨委、政府對道路交通安全的領導,推行鄉鎮道路交通社會化綜合治理。政府部門要將交通安全管理做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結合當前開展的“平安”創建活動,成立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把交通、農機、工商等相關部門和各村列為小組成員。同時,應對各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和分工,交警部門主抓路面行車秩序管理;交通部門主抓車輛非法載客、營運;工商主抓占道擺攤設點、違章占道;村莊做好“交通安全村”建設,做交通安全管理的助手和信息聯絡員;使各部門既相互分工,又相互配合,形成鄉鎮交通安全管理“政府統攬、交警主抓、部門參與、群眾配合”的機制。
2、科學安排、調配警力,通過建立靈活、多變的勤務時間和合理的勤務方式,實現對轄區路段的全方位的監控。近年隨著國家對交通投入的加大和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的道路通行條件有了明顯的改善,二輪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增多,車輛速度明顯提高;但是,農村道路為平面交叉混合道路,兩側學校、村莊多,交通標志標線等附屬設施不全,加之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意識不高,無證、無牌、酒后駕駛、超載濫載等違法行為較為普遍,帶來了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在面對鄉鎮交通管理形勢復雜、任務重而警力往往不足的情況下,我們既不能搞超負荷運轉的疲勞戰術,也不能對現狀聽之任之、無所作為,而要在把警力最大限度的壓向路面的前提下向科學、合理的勤務安排要警力,做到路面勤務不放松和民警合理休息相結合。在具體的勤務時間上,首先要重點保證車流高峰時段路面車輛行車有序。要對轄區車輛通行高峰時段進行統計和預測,加強高峰時段的路面監控力度。同時,針對與交警打“時間差”、“游擊戰”的駕駛人,要靈活的調整勤務時間,解決星期五下午、星期六、星期日路面見警率不高的問題,在規律性的基礎上體現靈活性,對心存僥幸心理的駕駛人形成威懾力。在勤務方式上,采用動態巡邏與靜態糾違相結合,以動態巡邏為主的勤務模式。把握轄區交通流量大、違法行為突出的“主干”線,通過線的巡邏、監控串點,逐步向各支線延伸,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在勤務時間、方式調整的基礎上,要注重做到“四個結合”,即:白天管理與夜巡制度的結合,經常性治理與階段性專項治理的結合,定點管控與流動巡邏查糾的結合,處罰與宣傳教育的結合。
3、在勤務目的上,實現由過去的單純的路面執法、路面監控向有意識、有針對性地以“降事故、保安全”為目的的勤務制度的轉變。鄉鎮民警奮戰在交通管理的第一線,要牢固樹立“少死傷就是最好的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樹立“事故可防性”的觀念,并把這種理念貫穿于日常的勤務過程中。在以往的勤務中存在著這樣一種現象:警車上路了,執勤民警卻不知要從何著手,見到什么違法行為就查處什么違法行為。是做了不少,糾違率也上去了,但在實現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總體目標上卻收效甚微。因此,勤務制度的制定應建立在對轄區的交通事故進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的“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重點違章、重點車型”,有目的地調整勤務時間、方式。例如通過對往年的事故分析,得出星期六、星期天的10時至12時事故多發,即要調整警力,加強該時段對事故多發的危險路段的巡邏監控,查處導致事故多發的重點車型和重點違法行為,從而改變勤務制度的盲目性,實現預防事故、減少傷亡的最終目的。
4、制定惡劣氣候和特殊情況下交通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有效組織特殊情況下的勤務制度。鄉鎮交通管理往往面臨的是地理氣候條件惡劣、道路等級條件低、車輛技術狀況差的客觀情況。做為鄉鎮交警執勤點應未雨綢繆,通過制定預案,在遇有惡劣氣候、自然災害、嚴重交通堵塞、重、特大交通事故時,通過采取現場先期處置、限制通行、疏散人員等措施,啟動應急勤務方式,才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5、以民警績效考評為基礎,建立科學的勤務考核制度。通過對民警的執行勤務規范、勤務紀律、管事率等進行量化評分,做為各項考核的基礎。同時,應在“從優待警”上應加大對鄉鎮一線民警的傾斜,改變基層民警中存在的“反正我都已經在鄉鎮,干不好也沒什么”的不良傾向,建立激勵制度,從面激發民警的積極性。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十一
為了迅速、準確、全面的掌握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及時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定》(國務院第34號令)、《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緊急重大情況報告工作的通知》(國辦發[xx]27號)精神,結合我局實際,對全局公路系統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報告程序制度規定如下:
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單位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單位報告后,應按下列情況分別上報。
2、死亡事故由局安全監督科每月統一上報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三、事故報告之后,要跟蹤事故進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直到處理完畢。最后,還要回頭檢查。
四、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制定出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報告渠道暢通。事故報告力求及時、準確。對隱瞞不報、謊報或故意遲延不報的,由局安委會對有關單位進行通報,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加油站報告制度(精選12篇)篇十二
金壇市國土資源局實行監察工作情況報告制度。同時定期對違法案件進行統計分析,并對違法案件查處工作上報備案。
一、金壇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科負責向常州市國土資源局法規監察處報告工作,各鄉鎮國土所負責局向法規科報告監察工作。應當在每年12月15日前書面報送本年度監察工作總結報告。有重要情況和問題應及時報告。
二、對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監察事項,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報告辦理結果,不能按時完成的,應書面說明原因。
三、監察人員依職權或領導指定承辦具體案件,并應將辦理結果及時向領導報告,不得私自辦案。
四、監察工作中遇到重大行政干預或其他阻力難以查處時,應當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匯報案情,必要時,也可越級向上報告,并可請求上級主管部門直接查處。
五、上級主管部門對下級部門請示報告的有關監察事項,應在20日內予以答復,逾期視為同決。
六、監察工作中出現的重要苗頭和傾向問題以及工作中的新經驗,應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七、對正在查處和結案的違法案件應當定期向上一級機關上報備案。并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國土資源違法案件進行統計分析,寫出專題報告,為上級機關和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八、上報備案的違法案件材料包括違法案件報告、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分建議書、國土資源犯罪案件移送書等。正在查處的案件報階段性調查報告,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立案后報立案審批表。
九、《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統計表》每季度上報一次;《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中給責任人紀律處分及刑事處罰情況統計表》每半年上報一次,其中兩種情況統計表的年報要附帶有本地區違法案件的特點、典型案例、產生原因及發展趨勢的分析報告。
十、查處的違法案件、統計表和分析報告要按期及時上報。其中:
(一)查處的違法案件上報時間為每年以6月10日和12月十日前;
(二)季報表,縣級為每季結束后的五日內報達,省轄市為每季結束后的十日內報達;
(三)半年報表和全年綜合報表,縣級為每半年和全年結束后的一周內報達,省轄市為每半年和全年結束后的十五日內報告。
十一、對立案查處的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在本行政區域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應分別在立案后一周內,結案后兩周內直接報省局。
十二、上報的違法案件和統計表應實事求是,不得瞞報、漏報;分析要有根有據,不得隨意夸大或縮小問題。
對統計不符合要求,錯誤較多的,上報部門退回,并責成重新統計上報。對弄虛作假,或故意瞞報、漏報違法案件的,應追究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