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行業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眾多,我們需要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接下來,我們將一同探討一些當前房地產行業面臨的挑戰和應對之策。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一
甲方:
乙方:
經甲、已雙方友好協商,乙方自愿掛靠甲方資質進行開發經營,為此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掛靠項目情況:
項目地點:
項目名稱:
乙方掛靠甲方開發其土地,只向甲方繳納掛靠費,及掛靠甲方的開發資質。甲方在北海新區辦理分公司,專供乙方獨立使用,營業執照及章印委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自立個人賬戶,財務獨立支配核算。甲方沒有支配、買賣乙方土地和房地產的權利。開發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費用及稅金與甲方無關,由乙方全額承擔。掛靠時間:從該項目的掛靠合同簽訂之日起到該項目的開發完成辦理全部相關手續之日止。
乙方向甲方繳納掛靠費整,簽訂合同前向甲方繳納掛靠費整,每年交一次,分三年付清所有工程。若不按時繳納掛靠費,乙方應承擔所欠掛靠費(每天)5%的違約金。
乙方及其所聘請、雇傭的人員不屬于甲方職工,不享受甲方職工待遇,與甲方不存在勞動用工關系。掛靠經營期間,乙方應依與政府之間的土地開發合同自負盈虧。
乙方在辦理房地產開發建設手續、竣工驗收、產權證辦理、按揭貸款等事項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乙方按合同經營情況下,因甲方不配合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掛靠期間乙方從事其他項目的開發經營活動必須由甲方授權,報甲方審核,受甲方監督,在開發經營期間所出現的一切責任性事件(民事訴訟、經濟糾紛、債務、債權、法律訴訟等)都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但若乙方在開發經營期間有違法違規行為,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并不負法律責任,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該項目開發完成后,經協商可繼續掛靠,若不掛靠,乙方應交回掛靠期間的相關手續,雙方終止本協議。
若因履行該協議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起訴到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二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傳真:_____。
授權代表: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作建房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于:
2.由乙方提供建房資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屬工程。
1.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約__28__萬平米的辦公(或商業、住宅)樓,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進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價以國家預算計算(不降點),全部由乙方承建。
1.工程建設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2.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拍賣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地價款。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1.工程設計費用由甲方負責,但需經得乙方通過設計方案,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乙方負責。
2.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內開工,并在第10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1.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價格交由乙方銷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資金,乙方找差價補足甲方每個建筑平米4200元。
2.超出每平米4200元銷售以外的溢價,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銷售稅由甲方承擔,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銷售房款所得,除保證正常施工外優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價部分。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內開工、或在第_10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的,乙方工期順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1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三
乙方:
1.1根據某某縣國土資源局關于拍賣某某縣南街片區出讓宗地編號為201004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須知的規定,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決定合作參加某某縣南街片區出讓宗地編號為201004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竟買,拍買購得某某縣南街片區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合作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合作方式參與竟買土地。
1.5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2.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某某縣xx房地產開發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房地產銷售,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其它設綜合.工程.銷售.財務.工程預決算專職人員,受委派方和項目部領導。由甲.乙方另行協商委派。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3.1合作項目的土地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土地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由乙方支付。
3.2建筑和安裝工程基礎及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配套費用,本項目的全部稅費由乙方負擔。
3.3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職工社會保險費.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3.4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成本由乙方負擔。
3.5甲方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乙方負擔。
3.6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由乙方負擔。
3.7上述未涉及到的有關本項目所發生的一切成本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由乙方籌集,實行項目部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甲.乙雙方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本項目竣工后,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房屋出售后甲方除預留全部售房款%為甲方管理費.及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外的全部收益歸乙方。
6.1竟買保證金.土地拍賣機構傭金.土地出讓金.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由乙方自籌并向由關部門繳納。
6.2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由乙方負擔,甲方繳納。
6.3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由乙方繳納。
6.4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工程款由乙方負擔。
6.5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設計費由乙方負擔。
6.6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監理費由乙方負擔。
6.7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費用由乙方負擔。
7.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乙方具體負責經辦,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
7.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7.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8.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8.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8.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材料。
8.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8.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8.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9.1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由銷售部負責對外銷售,所售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9.2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由乙方負擔。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9.3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審定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9.4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9.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11.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責任由乙方總負責,具體保修單位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確定。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金額的5%計算,乙方應在房屋銷售款預留給甲方。
12.3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13.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14.1本項目的開發.房地產的銷售.物業管理等其他市場風險概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應風險責任。
14.2本項目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建設資金斷連,導致項目建設中止,乙方應無條件將本項目交甲方實施。
14.3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本項目發生的一切民事.行政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支出或將要支出的各種費用及對價,乙方應無條件的負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15.1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5.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5.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5.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6.1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6.2乙方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6.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17.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7.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7.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7.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7.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7.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7.8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18.1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歸乙方所有。
18.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8.3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8.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8.6本協議書一式__份,其中正本__份.副本__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__份,副本各方各執__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四
為加快城市建設和促進村民集體經濟的發展,確保雙方合作項目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鄭州市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項目合作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
協議主體。
第一條。
本協議在下述當事人之間簽訂,即:甲方:鄭州市某某村民委員會地址:鄭州市路號。法定代表人:,村委會主任。郵編:450003聯系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乙方:鄭州置業有限公司地址:鄭州市法定代表人:
郵編:聯系電話:
傳真:電子郵件:
第二條雙方確認各方所提供的地址、傳真等信息真實準確,保證與本協議相關的履約資料、履約信息等能夠得到及時準確地傳遞或通知。
第二章。
項目的宗旨和目標。
第三條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宗旨是,通過對甲方。
號宗地的開發,加快甲方城市建設和促進村民集體經濟的發展,實現雙方互惠共贏。
第四條本項目的目標是,在甲方。
號宗地上建成一個高尚大型居住社區,徹底改善居住環境。
第三章項目合作概述。
第五條本項目位于鄭州市路處,宗地號為號,面積約畝。甲方保證對號宗地享有合法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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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
第六條本項目由甲方以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號宗地作為出資,乙方投入各項建設資金、技術、勞務等共同開發,共享開發收益,共擔開發風險。
第七條本項目計劃開發住宅樓總計面積m2,項目根據政府規劃的容積率具體實施。
本項目計劃投資總額萬元,乙方應保證資金到位,確保項目資金使用。第四章項目實施。
第八條甲方宗地上現有臨時建筑及其他附屬物,由甲方負責拆除,土地達到三通一平后交付建設。
第九條乙方承擔宗地土地清理的各項費用,即各項補償費共計元。各項補償費即村民補償、拆除工費等等一切費用。上述費用總額包干,超過該總額的,乙方則不再承擔。
第十條甲方承諾,在2007年月日前將符合開發條件的相應土地交乙方開發建設,若有變化,雙方及時通知。
第十一條乙方應根據項目計劃,及時籌措、投入本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確保項目資金充足。
第十二條在簽訂本協議7日內,雙方各自派遣若干人員組成項目“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協調雙方的關系和對外關系,對合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具體運作開發項目。
第十三條甲方應負責辦理乙方名下的立項、規劃、報建、建筑許可等手續和證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提供的宗地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及變更登記手續,雙方應相互配合辦理該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及變更登記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甲方承擔宗地配套費、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具體標準為每畝地萬元。
第五章。
項目建設。
第十六條雙方同意合作建設的住宅樓為磚混結構。
住宅樓具體位置、分布、結構根據政府規劃雙方協商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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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
第十七條雙方應當妥善處理好規劃、設計、建設等事宜。有關規劃、設計和建設標準等,應經雙方共同確認后方可實施。
樓房配套應具備水、電、氣、通訊等各項設施。具體標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十八條項目勘察、設計、建設、安裝等各項事宜由乙方負責選任相關單位,經甲方認可后實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雙方確定,作為甲方收益分配給甲方的房屋的設計、施工等,甲方有權委托監理機構監理。
對上述房屋建設施工、裝修、安裝材料的選購和使用,乙方應盡量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
乙方拒絕聽取甲方合理化建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第二十條雙方確定項目建設期限為24個月,自項目規劃許可辦理完畢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六章。
收益分配。
第二十一條雙方對所建設的房屋都有收益分配權,對分配的房屋享有所有權。
根據規劃,雙方擬建設的房屋總面積為m2,其中,甲方的收益分配比例為所建房屋總面積的30%。為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根據實際情況,實際建設的房屋總面積上浮或下浮不超過20%時,甲方收益分配的房屋總面積即不再增加或減少,實際建設的房屋總面積上浮或下浮不超過20%時,甲方收益分配的房屋總面積也應當增加或減少,具體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對交付乙方房屋的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二條除甲方收益分配以外的房屋,全部歸乙方作為收益分配。甲方不得再上述要求之外對收益分配再行主張權利。
第二十三條。
除本協議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約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雙方收益分配的房屋均可依法上市交易。
第七章。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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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
第二十四條甲方保證此項目的合作事宜已經經過本集體民主議定,并保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本集體的任何成員或其他任何個人均不提出不同意見或采取任何干擾項目實施的措施。
甲方本集體任何人或單位以及之外的任何人,不管以何種理由干涉項目建設的,甲方均有排除妨礙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具有合作開發本項目的合法的房地產開發經營的資格。
元的項目啟動資金負責到位。
第二十七條甲方保證乙方是本項目的唯一合作開發方,保證不再與第三方就合作事宜另行談判和簽訂協議。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第二十九條未經甲方同意,本協議乙方的相關權利和義務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條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協議履行進展、項目進度、情勢的變化等情況履行通知、協助等義務。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時全面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如一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致使項目無法按計劃實施,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同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由此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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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
3、因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項目不能實現開發目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各項費用,賠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本協議規定擅自進行規劃、設計、建設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三十四條雙方未按照約定的標準出資或承擔費用的,除繼續按照約定履行外,還應按未到位部分的日萬分之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本協議未對其他違約情形規定具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該違約方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項目目的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第九章。
履約管理。
第三十六條本項目的“聯合管理委員會”對本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嚴格管理,及時制作《確認書》、《備忘錄》等法律文書記錄履約情況,及時傳遞履約信息,及時發現和化解雙方潛在的矛盾和糾紛。
第十章。
附件及效力。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形成的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效力:
1、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書、頒發的證件及附圖;
2、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設計、規劃、建設等圖紙和相關標準;
3、授權代表簽署的《承諾函》、《確認書》、《備忘錄》、《催告函》等;
--------------------------精品。
文檔-------。
4、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5、其他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法律文件。
上述附件有關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視為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補充。
第十一章。
協議生效及其它。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宜,根據該項目的具體進展情況和雙方確定的進度計劃,由雙方及時協商補充。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仲裁協議予以仲裁解決,或者在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書共計9頁、41條,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備用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
--------------------------精品。
文檔-------。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五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項辦理。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項辦理。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號,2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應價超過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竟買不成的,除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六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照自愿、平等、誠信、互利的原則,就開發項目(以下簡稱:開發項目)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項目概況:
1、地塊規劃用地面積:平方米。
2、用地位置:(詳見附圖)。
3、用地范圍:。
4、用地性質:用地。
5、期建設規模為平方米,其中地上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地下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地上建筑為座,建筑高度為層、建筑為樓,建筑高度為層,地下建筑為。
6、甲方己于年月日取得了該宗地《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具體規劃條件和物業形態在依據市場調研和現場條件及相關規定由乙方具體制定,開發周期依據市場形勢及銷售狀況予以確定。
1、雙方商定,由乙方投入萬元注入開發有限公司,用于施工建設項目。
2、開發項目的土地摘牌、報建審批等建設手續的辦理均以項目公司進行辦理。
3、甲方以上述宗地做為投資,每畝地按當地對該宗地的土地基價確定為萬元每畝折算作為其總體投資計萬元,該開發項目后續所需全部資金由乙方和項目公司解決,甲方占投資比例%,乙方占投資比例%。
4、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
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組建聯合開發項目附團隊,乙方委派總經理名負責本項目的全面開發工作。甲方委派副經理名,協助總經理開展工作,乙方委派會計名,甲方委派出納名,另設工程科、辦公室等,人員另行聘任。
5、印鑒管理:
1、項目公司的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等相關印章由辦公室主任統一掌管,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辦理蓋章。
2、財務印章由會計掌管,出納掌管個人印鑒,在款項支取時,由會計、出納共同蓋章方可支取。
6、費用支出辦法:
凡涉及項目工程費用,根據所簽定的各類合同中的付款要求,經甲、乙雙方負責人共同審核簽字后支付,凡日常業務費用由經辦人提出申請,總經理批準后辦理,報銷單據時須經甲乙雙方負責人共同審核簽字。
7、開發項目完成后按凈利潤分配,甲方分得%,乙方分。
得%,在項目有閑置資金時,可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雙方商議一致后提前分配。
三、
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協調政府、主管部門及社會等方面的關系。
2、負責房屋拆遷工作,并保證內完成。
3、負責該項目建設用地的土地招、拍、掛并保證辦理完成土地使用證確權工作。
4、負責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保證容積率達到以下。
5、協助乙方辦理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該項目完工后的所有建筑房屋的產權登記手續。
6、負責落實政府以各種名義對開發企業的優惠政策,保證甲方與簽訂的合同中所享受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項目公司。
7、協助乙方辦理銀行按揭,協助完成預期銷售目標。
8、負責回遷戶的信訪工作等。
9、協助乙方商定商品房銷售價格。
10、協助乙方對所有合同的簽訂。
11、協助乙方對整個項目的質量監督及簽證工作。
和項目公司造成的所有損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并及時返回乙方投資款及賠償金。
1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其他事項。
二、乙方責任:
1、負責項目取得土地使用證后的整體規劃、設計、建設施工、營銷、物業等全部后期工作。
2、負責項目報建審批、建設施工等費用的投入。
3、負責回遷樓建設及拆遷資金的投入。
4、負責項目的資金及財務管理。
5、負責辦公場所、辦公設施、售樓處的投入。
6、負責項目所有合同的簽訂。
7、負責項目的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竣工結算。
8、負責交納本項目開發環節所有稅費。
9、負責整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督和簽訂工作。
10、負責辦理本項目的其他事項。
五、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機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機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該商業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內容。
六、違約責任: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同時需承擔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七、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雙方確認由原告方法院管轄。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簽訂后,未經乙方加蓋本協議所蓋印章的書面認可,乙方任何人員就本協議相關條款向甲方作出的任何保證、承諾及變更均不生效。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十一、本協議生效之后二個月內,本項目的開發必須進入實質性運作。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七
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甲方委托,雙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居間服務、顧問服務等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就甲方在房地產開發項目,辦理相關事宜。
2、“居間成功”是指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使甲方在房地產開發項目。
1、乙方協助甲方做好該宗土地項目的前期投資策劃及溝通工作。
3、乙方應協助項目當事人做好有關部門對項目的技術指標的審批工作,促成項目成功簽約。
4、。
甲方承諾一旦本項目業主與甲方簽訂項目合資或轉讓合同,并實際支付土地款項后,甲方即應承擔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的義務。
1、本項目居間費用為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
2、居間成功后,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_____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剩余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_____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后五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費用)。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如果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后終止。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托事項進行轉委托。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時間: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八
為加快城市建設和促進村民集體經濟的發展,確保雙方合作項目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鄭州市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項目合作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協議主體。
第一條本協議在下述當事人之間簽訂,即:
甲方:鄭州市某某村民委員會。
地址:鄭州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村委會主任。
郵編:450003聯系電話:
傳真:電子郵件:
乙方:鄭州置業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
法定代表人:
郵編:聯系電話:
傳真:電子郵件:
第二條雙方確認各方所提供的地址、傳真等信息真實準確,保證與本協議相關的履約資料、履約信息等能夠得到及時準確地傳遞或通知。
第二章項目的宗旨和目標。
第三條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宗旨是,通過對甲方號宗地的開發,加快甲方城市建設和促進村民集體經濟的發展,實現雙方互惠共贏。
第四條本項目的目標是,在甲方號宗地上建成一個高尚大型居住社區,徹底改善居住環境。
第三章項目合作概述。
第五條本項目位于鄭州市路處,宗地號為號,面積約畝。甲方保證對號宗地享有合法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本項目由甲方以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號宗地作為出資,乙方投入各項建設資金、技術、勞務等共同開發,共享開發收益,共擔開發風險。
第七條本項目計劃開發住宅樓總計面積m2,項目根據政府規劃的容積率具體實施。
本項目計劃投資總額萬元,乙方應保證資金到位,確保項目資金使用。
第四章項目實施。
第八條甲方宗地上現有臨時建筑及其他附屬物,由甲方負責拆除,土地達到三通一平后交付建設。
第九條乙方承擔宗地土地清理的各項費用,即各項補償費共計元。各項補償費即村民補償、拆除工費等等一切費用。上述費用總額包干,超過該總額的,乙方則不再承擔。
第十條甲方承諾,在2007年月日前將符合開發條件的相應土地交乙方開發建設,若有變化,雙方及時通知。
第十一條乙方應根據項目計劃,及時籌措、投入本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確保項目資金充足。
第十二條在簽訂本協議7日內,雙方各自派遣若干人員組成項目“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協調雙方的關系和對外關系,對合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具體運作開發項目。
第十三條甲方應負責辦理乙方名下的立項、規劃、報建、建筑許可等手續和證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甲方提供的宗地尚未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及變更登記手續,雙方應相互配合辦理該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及變更登記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甲方承擔宗地配套費、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具體標準為每畝地萬元。
第五章項目建設。
第十六條雙方同意合作建設的住宅樓為磚混結構。
住宅樓具體位置、分布、結構根據政府規劃雙方協商后實施。
第十七條雙方應當妥善處理好規劃、設計、建設等事宜。有關規劃、設計和建設標準等,應經雙方共同確認后方可實施。
樓房配套應具備水、電、氣、通訊等各項設施。具體標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第十八條項目勘察、設計、建設、安裝等各項事宜由乙方負責選任相關單位,經甲方認可后實施,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雙方確定,作為甲方收益分配給甲方的房屋的設計、施工等,甲方有權委托監理機構監理。
對上述房屋建設施工、裝修、安裝材料的選購和使用,乙方應盡量滿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提出合理化建議。
乙方拒絕聽取甲方合理化建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第二十條雙方確定項目建設期限為24個月,自項目規劃許可辦理完畢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六章收益分配。
第二十一條雙方對所建設的房屋都有收益分配權,對分配的房屋享有所有權。
根據規劃,雙方擬建設的房屋總面積為m2,其中,甲方的收益分配比例為所建房屋總面積的30%。為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根據實際情況,實際建設的房屋總面積上浮或下浮不超過20%時,甲方收益分配的房屋總面積即不再增加或減少,實際建設的房屋總面積上浮或下浮不超過20%時,甲方收益分配的房屋總面積也應當增加或減少,具體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對交付乙方房屋的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二條除甲方收益分配以外的房屋,全部歸乙方作為收益分配。甲方不得再上述要求之外對收益分配再行主張權利。
第二十三條除本協議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約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雙方收益分配的房屋均可依法上市交易。
第七章聲明。
第二十四條甲方保證此項目的合作事宜已經經過本集體民主議定,并保證,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本集體的任何成員或其他任何個人均不提出不同意見或采取任何干擾項目實施的措施。
甲方本集體任何人或單位以及之外的任何人,不管以何種理由干涉項目建設的,甲方均有排除妨礙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保證具有合作開發本項目的合法的房地產開發經營的資格。
第二十六條為體現合作誠意,保障協議正常履行,乙方應在乙方應在2007年月日前將不少于元的項目啟動資金負責到位。
第二十七條甲方保證乙方是本項目的唯一合作開發方,保證不再與第三方就合作事宜另行談判和簽訂協議。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生效后,當事人不得因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第二十九條未經甲方同意,本協議乙方的相關權利和義務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第三十條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協議履行進展、項目進度、情勢的變化等情況履行通知、協助等義務。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時全面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如一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致使項目無法按計劃實施,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同時,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由此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3、因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項目不能實現開發目的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同時,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各項費用,賠償相關損失。
第三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本協議規定擅自進行規劃、設計、建設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三十四條雙方未按照約定的標準出資或承擔費用的,除繼續按照約定履行外,還應按未到位部分的日萬分之三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本協議未對其他違約情形規定具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該違約方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項目目的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第九章履約管理。
第三十六條本項目的“聯合管理委員會”對本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嚴格管理,及時制作《確認書》、《備忘錄》等法律文書記錄履約情況,及時傳遞履約信息,及時發現和化解雙方潛在的矛盾和糾紛。
第十章附件及效力。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形成的下列文件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效力:
1、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書、頒發的證件及附圖;
2、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設計、規劃、建設等圖紙和相關標準;
3、授權代表簽署的《承諾函》、《確認書》、《備忘錄》、《催告函》等;
4、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5、其他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法律文件。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未規定的事宜,根據該項目的具體進展情況和雙方確定的進度計劃,由雙方及時協商補充。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仲裁協議予以仲裁解決,或者在本協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書共計9頁、41條,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備用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九
(適用于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
合同。
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綜合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部設經理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財務部設經理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
項目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2)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前期工作安排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承包發包工作安排。
合作項目由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條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六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十一
(適用于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
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綜合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綜合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工程前期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工程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部設經理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銷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財務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財務部設經理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工程予決算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
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
2.地塊總面積:。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積:。
5.容積率:
6.建筑密度:
7、綠地率:
8.規劃建筑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買賣合同。
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十二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根據法律的規定已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畝(計_________m2)的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該項目由擬組建的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稱具體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為準)獨家開發,現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組建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經營該項目,公司注冊資金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占總股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資萬元,具體以上述_________街的_________畝國有地使用權作價投入,占總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確認投入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街的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四至范圍:本項目地塊座落于市_________區,東至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米規劃路。
(二)項目性質:商品房開發。
(三)土地性質:住宅、公建綜合用地,現有土地使用權年限為_________年。
(四)土地指標:本地塊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積),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現有審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畝(計_________平方米),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積(網點)_________平方米、物業用房平方米、地下車庫_________平方米。
(五)土地現狀:地塊內已基本平整。
上述項目概況中的座落、四至范圍、項目性質、土地性質、土地指標等另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并以最新批準文件為準。
(一)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文物管理辦公室的x文物[_________]號“_________”。
(二)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x規選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三)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的_________規土證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沈規土證附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知書”。
(四)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辦綜二字[_________]59號“城市規劃委員會第三次主任會議紀要”。
(五)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長安寺公建、住宅建設項目通知書”。
(六)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局土地管理局的“關于長安寺項目規劃建筑面積指標的說明”。
(七)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產管理局的拆許字(_________)第_________號《房屋拆遷許可證》。
(八)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訂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九)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陽國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十)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的沈規建審字_________年_________號“建筑擴初設計審定通知單”。
(十一)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衛生局的_________衛預審字_________號“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
(十二)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沈計投資便字第[_________]號便函。
(十三)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的[_________]人防立項字(_________)號“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項審批通知書”。
(十四)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的沈人防質監審字_________號“結建防空地下室審批通知書”。
(十五)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審(_________)第(_________)號“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十六)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計劃委員會的計基_________號《投資許可證》。
(十七)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___的批復。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投入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項目)在具備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前提下作價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_____萬元作為乙方對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出資,其余萬元由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土地轉讓款支付給乙方。
本協議乙方出資變更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乙方已設定了抵押,其抵押權人為中信實業銀行沈陽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擔保的債權金額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貸款本息,債權到期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確認:本協議規定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除已設定抵押外,其相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等已全部繳納完畢,所有的拆遷安置補償費等均已全部支付完畢,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協議時該國有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著任何權利負擔(已設定的抵押除外)。
本協議簽訂后三十天內,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項目用地進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書面的《文物勘探報告》。項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歸乙方承擔,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費用則由甲方或沈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乙方確認乙方出資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著"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狀況。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在開發建設本項目的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和遺址,經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的,導致本項目無法開發的,甲方退出本項目開發,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應在收到國家文物管理部門確認需原地保護文物、遺址的文書后十天內,將甲方及甲方通過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項目中的所有費用歸還。
(一)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萬元人民幣作為履行本協議的定金,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二)本協議簽訂后_________個月內,甲乙雙方共同按照_________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的要求和__市計劃委員會有關立項計劃變更的要求,準備齊全有關資料并向有關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后,甲乙雙方共同將乙方在中信實業銀行___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幣伍仟萬元的貸款轉貸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貸款銀行的原因不能將該貸款轉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則甲方通過沈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同時由乙方負責解除開發地塊上設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款項時,乙方負責將本協議書第三條所述的本項目的權屬證明、各種批文等原件、備件移交給沈陽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
(三)在完成本條前款工作后一個月內,乙方將有關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變更至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續后七日內甲方通過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貳仟萬元人民幣,乙方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相應的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四)在乙方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建設用地許可證等各種必要的批文全部變更到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其持有的沈陽__置業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甲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并辦理好股權變更工商登記手續,沈陽__置業有限公司將余款_________萬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項支付前乙方應向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開具并提交總額為壹億貳仟捌佰萬元人民幣的可以計入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本項目開發成本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甲方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款。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費用由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承擔。
2.負責確保本項目_________置業有限公司收購資金的落實到位,確保資金運作正常。
3.協助乙方辦理本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立項計劃等權屬證明和各種批文變更或備案。
甲方:
乙方: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十三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
租賃合同。
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
》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
2.地塊總面積:。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積:。
5.容積率:
6.建筑密度:
7、綠地率:
8.規劃建筑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元,甲方支付元,乙方支付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
買賣合同。
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房地產聯合開發合作的協議書大全(14篇)篇十四
范本模板房地產聯合開發合同【范本】合同編號:_________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編碼: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項目項目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復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規模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項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于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項目報建等手續,建筑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2)在本協議簽署后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前期工作安排合作開發項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負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項: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實合作開發項目占地的規劃報建工作。
(3)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及補償工作,拆遷安置及補償費用包含在總投資內。
(4)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污水處理、供電、安裝、供氣、通訊報裝手續,甲方應負責合作項目的資源供應。
(5)甲方負責合作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獲得開工證,使合作項目可以合法開工建設。
第七條承包發包工作安排合作項目由。
第三方承包開發建設,在甲方辦理前期手續時,乙方應給予必要協助。
第八條工程管理。
1、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各自委派專人共同組織合作項目工程關聯辦公室,具體協商工程管理、項目進展、人員聯絡、財務及工程進度安排。
2、管理辦公室安前述。
第六、七條職責規定,具體協調、落實。
第九條物業交付。
1、合作開發物業應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項目應取得《建設工程質量核驗證書》。
2、合作開發物業竣工交付時,甲乙雙方應共同參加承包商、設計單位的竣工驗收。
第十條產權確認與產權過戶。
1、本協議簽署后應報送_________(合作項目主管機關)審批,以便按本協議規定確定合作項目性質物業的產權歸屬,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乙方分得_________的產權。
2、按法律及政策規定,乙方分得物業時,相應分攤的國有土地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即將該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變更為乙方的手續。此項手續由甲方負責協調辦理。
第十一條財務管理。
1、成本核算范圍:_________。
2、決算編制:_________。
3、財產清償:_________。
4、利潤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條保證。
1、該項目資金在_________行開戶管理。
2、_________方經濟責任由_________擔保。保證方有權檢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證方同意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經濟責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時,_________方對抵押品享有處分權和優先受償權。
第十三條房屋的維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十五條聲明及保證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