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可以幫助組織實現良好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的工作質量。規章制度的執行應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確保對所有成員一視同仁。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一
一、實驗室、儀器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儀器、設備。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設備、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后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賬物相符。
四、帳冊管理,每年校對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準出借的儀器、設備,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準報廢報損的儀器、設備,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做好各類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持常用儀器、設備完好無損,做好顯微鏡的防震、錄制標本的防蛀、浸制標本的防凍等工作。
八、按實驗聯系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設備,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1、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2、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3、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則速到醫務室進行包扎,重則速帶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
4、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6、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復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7、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后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8、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二
1.生物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由生物實驗室教師專職管理,任課教師及其他科組教師需要使用實驗室做實驗或上課的,要提前一至兩天通知實驗室教師,并進行登記。
2.每個實驗室、儀器室、標本室都要配一個滅火器,實驗教師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檢查。
3.實驗教師每天下班前都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等是否關好。
4.實驗教師按時上、下班,若碰上第一節課或最后一節課有時,必須提前或推遲15分鐘上班或下班,保證任課教師能拿取和放回儀器、教具等。
5.實驗教師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規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藥品性能,負責做好儀器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藥品的使用、回收、處理工作。
6.每學期開學初對學生進行一次實驗安全教育,學生實驗時,實驗教師隨堂輔導,督促學生嚴格遵守實驗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管理員要配合實驗教師管理好學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師使用電教平臺時進行登記,并嚴格遵守平臺的使用操作規程。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三
1、實驗室生物安全小組每月組織一次生物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實、實驗室設施、設備和人員的狀態、應急裝備、報警體系和撤離程序功能及狀態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傳染性以及有毒物質的防護、控制情況、廢物處置情況等。
2、科室負責人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檢查、督促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每周進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監督員工作記錄、樣本的運輸、保存、使用、銷毀情況、生物安全實驗室的消毒和滅菌情況以及感染性廢物的.處理情況、生物安全設備的運行、維護情況、防護物資的儲備情況。
3、生物安全監督員負責實驗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個人防護要求執行情況、實驗室人員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規范等,及時發現、糾正違規行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發生。
4、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必要時制定糾正措施或實施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
5、按照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檢查記錄,及時歸檔。
7、將自查結果上報醫院相關部門。
8、為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四
為確保實驗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實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訂本制度。
1、院領導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檢查,檢查資料包括:樣本、試劑的保存、使用、銷毀狀況、生物安全實驗室的消毒和滅菌狀況以及感染性廢物的處理狀況。設施、設備和人員的狀態、可燃易燃性、傳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質的防護、控制狀況、廢物處置狀況等。
3、科室人員負責實驗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監督、檢查,資料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執行狀況、個人防護要求執行狀況、科室人員要及時及時發現自我操作是否規范、糾正違規行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發生。
4、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必要時制定糾正措施或實施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
5、按照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檢查記錄,及時歸檔。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五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
2.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食品及飲料。
1.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規范洗手或手消毒。
2.摘除手套后、使用衛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應例行洗手。
3.對消毒劑過敏的人員,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劑。
4.洗手池專用,不得用于他用。在不方便用洗手池洗手時,可用基于乙醇的無水皮膚消毒液。
5.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等,必須要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必須洗手。
6.實驗人員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材料時,離開實驗室工作區之前必須進行規范洗手。
7.每日工作完畢,所有操作臺面、加樣槍、試管架必須擦拭、消毒。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立即洗凈雙手,再更換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3.禁止用嘴吸液。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口內。禁止舔標簽。
4.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高壓蒸汽滅菌處理。
5.任何使形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內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6.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片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四分之三前置換。
7.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8.實驗室應保持整潔,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工作臺表面應清潔消毒。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中取走之前,高壓蒸汽滅菌。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六
明確實驗室人員的資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出實驗室或承擔相關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適用于進入實驗室檢驗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員。
1.實驗室生物安全負責人負責實驗室人員準入工作的監督和實施。
2、進入實驗室所有人員必須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褂)的情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工作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和處于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中毒疲勞狀態不得進入。
1、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接受相關生物安全知識、法規制度培訓并考試合格。
2、從事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體檢,由單位生物安全委員會組織實施。
3、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教育經歷及相應的專業技術知識及工作經驗熟練掌握自己工作范圍的技術標準、方法和設備技術性能。
4、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與崗位工作有關的檢驗方法和標準操作規程,能獨立進行檢驗和結果處理分析和解決檢驗工作中的一般技術問題,有效保證所承擔環節的工作質量.
5、從事實驗室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常規消毒原則和技術,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原則和上報程序。
6、外單位人來參觀學習,進入實驗室工作要經過相關領導批準并遵守實驗室相關規章制度。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七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個人防護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3.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4.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6.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點,使用手部清潔產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7.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時,必須要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必須洗手。
8.實驗人員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后,離開實驗室工作區之前必須進行“六步法”洗手。
9.每日工作完畢,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必須擦拭、消毒。
二.操作準則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3.嚴格禁止用嘴吸液。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3.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4.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5.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6.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7.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工作臺表面應消毒。
8.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
三.菌種管理制度:由于微生物細菌室工作內容僅限于臨床細菌鑒定及藥敏試驗,因此本工作完成后作滅菌消毒處理,原則上不保留菌種。
四、本制度適用于檢驗科任何檢驗室。
檢驗科2018年5月20日。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八
一、生物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工作區域始終保持清潔整齊,嚴禁擺放與試驗無關物品。
二、工作人員每天工作前應認真檢查各種試驗設備(如生物安全柜)的性能是否正常,防護用品是否有破損,如有此類現象發生,必須維修或更換后方能開展工作。
三、工作區域如若污染,要及時做好消毒處理。
四、每天下班前關閉好門窗,檢查水、電安全,妥善保管好菌種和菌株等危險物品。
五、醫院生物安全管理小組要經常對生物實驗室各項工作開展檢查和督導,保障安全。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九
1.嚴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日常診療和臨床檢驗。
2.醫院檢驗科只設置從事一般臨床開展的檢測和診斷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實驗活動,不從事含第一類、第二類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和臨床檢驗項目。
3.從事微生物檢測的工作人員經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崗。
4.所有臨床實驗檢測一律在微生物室內進行,工作場所要持續衛生,各種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戶密閉,防止污染,嚴格保管傳染菌種。
5.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病原微生物樣本質量的技術方法和手段,確保報告準確無誤。普通微生物標本要保留到出報告結果的兩天后方可處理,特殊微生物標本經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銷毀。
6.發現和懷疑由第一和第二類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時,立即對病人進行隔離,并在兩小時內上報市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市疾控中心的統一部署下治療處理。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場所,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進行現場消毒,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并進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7.定期檢查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樣本保存與使用、安全操作、實驗室排放的廢水和廢氣以及其他廢物處置等規章制度的實施狀況,并對有關生物安全規定的落實狀況進行檢查,對實驗室設施、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
9.醫院每月對檢驗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并且定期對醫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狀況進行檢查。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
1 、生物教師是學生進行各類生物實驗的指導者和監護者。每次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進行先期實驗,以確認實驗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確保學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傷害。
2 、每次實驗課,教師必須強調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師未強調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教師承擔;如果學生違反安全注意事項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承擔。
3 、實驗過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師務必囑咐學生正確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誡學生不要相互爭搶或動作粗魯,以防被利刃扎傷、劃傷。一旦出現意外,輕則速到醫務室進行包扎,重則速帶學生到醫院進行治療。
4 、在使用乙醚時,教師應嚴格控制劑量和告誡學生正確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風措施,防止發生過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發生意外,教師應立即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5 、在使用乙醚過程中,教師一定要嚴格控制乙醚的濃度和數量,防止高濃度乙醚的丟失。一旦發生丟失應立即追查,避免誤飲造到中毒事故。
6 、在觀看各類標本時,對易碎、有毒等有礙學生身體健康的標本,教師務必反復強調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
7 、實驗課結束之前,教師應關好總電源,囑咐學生關好窗戶,最后由教師鎖好大門,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8 、演示實驗所用實驗器材及藥品,必須由任課教師親自領取和歸還,不能由學生代領、代還,防止中途丟失而造成事故。
一、生物實驗室管理制度
一、生物實驗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設備及材料,保證實驗室正常運行。
三、儀器、設備及時入庫,做好登記、編號、分類、存放等事宜,使賬物相符,賬目清晰。
四、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妥善保養設備,及時更新儀器,實驗室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
五、凡需借用儀器設備,必須辦理借用手續,按期歸還,按照出借制度執行。
六、?學生?進入實驗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室內安靜。
七、實驗前對照實驗要求,認真檢查儀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實驗過程中,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要求嚴格遵守操作細則,并保持良好的上課紀律。如實記錄實驗數據,仔細觀察,準確填寫報告。
八、實驗完畢,做好清潔工作,保持臺面整潔,在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垃圾丟入垃圾桶,填好《實驗使用記錄》,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二、生物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
一?、儀?器的存放要編號、分類、定室、定柜、定位。化學藥品與儀器分室存放。室內要有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風、防潮、防塵和整潔工作。
二、建立健全儀器管理明細帳、實物流水帳和統計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表、物相符。人員調動時要辦理嚴格的接交手續。
三、儀器的借用、報廢要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及時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續。
四、任課教師使用儀器和藥品進行實驗教學前,應填寫“實驗通知單”,實驗教師應努力做好實驗準備。實驗結束后將儀器完好的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丟失應及時登記、查找并填寫報告單、做好處理工作。
五、儀器使用后應及時進行清潔、保養并歸櫥,同時要根據各類儀器的特點,定期的、有計劃的'進行維護與保養,使所有儀器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三、生物實驗室儀器賠償報損制度
一、?學因違反操作規程而致儀器、公物損失的,按實物的生在實驗過程中,價格照價賠償并予以批評。
二、在學生實驗中,對于不遵守實驗室規則,不聽從教師指導,擅自動手損壞或有意動手損壞的,按損壞情況照價賠償,并予以點名批評或通報。
三、在實驗中,確因實驗儀器質量較差或設備老化,在正確操作中,造成損壞的,可不予賠償。
四、在分組實驗中,因教師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的,酌情賠償或免予賠償。
五、在演示實驗中,教師對儀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損壞的,應由教師負責自檢,總結經驗教訓,以利改進實驗教學工作。
六、本校教師借用儀器造成損壞或遺失的,要照價賠償。
七、儀器設備損壞應做好登記、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及時處理,并努力修復。
八對于廢舊、老化的儀器,經維修后不能使用的要進行報損。
四、生物實驗室儀器借出制度
一、非教學用途的儀器借用,個人因私借用應嚴格限制。不允許個人占用教學用的儀器。
二、實驗室原則上不外借,如有考試、競賽輔導等特殊需要,須經教務處批準才可使用。借用者負責開關水電、門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三、實驗室所有儀器設備,原則上不外借。如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研究性學習等確有需要,須經教務處批準,并及時歸還。
四、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的鑰匙一律不準對外借用。
五、學期結束,應清理借條,收回借出的儀器。
五、生物實驗教學管理制度
一、實驗教學計劃制度
1?.各科教師對實驗教學必須制訂總的和分學期的教學計劃。計劃應于上學期末或本學期初交教導處和實驗室各一份。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實驗時間等。
2?. 實驗室應根據各科教學大綱、教材和各科任課教師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二、 實驗教學的組織與實施管理制度
1?. 教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2.?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3?. 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備足藥品和材料,檢查通風、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4?. 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應巡回檢查、耐心指導學生進行實驗,發現問題應及時給予啟發引導,并及時進行解決,但不可代替學生去做實驗。
5?. 實驗結束后,任課教師應及時小結實驗情況,對實驗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作出講評,并指導學生完成《實驗報告》。
三、實驗教學的評估考核
1?.實驗開出率考察,統一使用規范的表式,包括:《年級學科實驗登記表》(由實驗教師和任課教師共同填寫);《學科實驗開出情況統計表》(由實驗教師根據登記表匯總);。
2?.對學生實驗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現場操作和平時實驗為主,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六、生物實驗室開放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必須為實驗教學服務,要充分發揮儀器設備在實驗教學中的積極作用。
二、實驗室的開放時間:每周研究性學習活動時間、興趣小組活動時間及師生預約時間對師生開放。
三、學生進入實驗室實驗時,要嚴格遵守學生實驗守則和實驗室規則,聽從老師的指揮。發生儀器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員,妥善處理,不得擅自處理。儀器設備丟失、損壞,按實驗室的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四、 進入實驗室活動時,要有專人(組長)負責,不得在室內搞與本活動無關的任何事。活動結束要整理和清潔儀器設備,經老師允許后才能離開實驗室。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一
第一條加強實驗室科研管理,是實驗室科學研究符合生物安全規范,對實驗室師生身體健康負責,根據衛生部“關于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南京醫科大學生物安全管理辦法》等,參照國際公認的生物安全原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品及相關廢棄物等可能導致安全損害的內容。
第二章管理責任。
第三條實驗室負責人對所有研究人員和實驗室來訪者的安全負責。
第四條各課題組負責針對實驗室的特點制定、維護和監督有效的實驗室安全計劃。
課題組負責人人應按照“生殖醫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范”的要求,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個人防護設備、材料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定期檢查、維護、更新,確保不降低其設計性能;及時阻止不安全的活動。
要求所有人員根據可能接觸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預防感染。
人員的生物安全培訓及免疫應包括運輸和清潔員工的特殊工作人員。
第七條實驗環境的安全標記及要求。
實驗室內應系統而清晰地標示出危險區,且適用于相關的危險;在某些情況下,宜同時使用標記和物質屏蔽標識出危險區;應清晰地標識在實驗室或實驗設備上使用的具體危險材料;通向工作區的所有進出口都應標明存在其中的危險。
應使涉及的非實驗員工(如維修人員、合同方、分包方)知道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險。
實驗室的每個出口和入口應可辨別,入口處應有標記,標記應包括國際通用的危險標志(如:生物危險標志、火線標志和放射性標志)以及其他有關的規定和標記。
應設緊急出口并有標記以和普通出口區別。
應急撤離路線應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確辨認的標識。
實驗室入口應有可鎖閉的門。門鎖應不妨礙緊急疏散。
實驗室須根據實驗對象、生物危害程度評估、研究內容、設施特點、設備具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
1)員工的健康監護;
2)實施危害評估,采取措施的安排;
3)化學品和其他危險物品的確認(包括適當的標識要求)、安全存放與處置及監控程序;
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為的程序;
5)防止高風險和污染材料失竊的程序;
6)確認培訓需要和教材的方法;
7)獲得、維護和分發實驗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數據單的程序;
9)緊急程序,包括漏出處理程序;
10)事件記錄、報告及調查;
11)廢棄物處理和處置。
實驗室的標準操作程序應包括:對涉及的任何危險以及如何在風險最小的情況下,開展工作之詳細的作業指導。
負責工作區活動的管理責任人每年應對這些程序至少評審和更新一次。
洗手: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者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者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使用衛生間前后、離開實驗室前、進食或吸煙前、接觸每一患者前后應例行洗手。
接觸生物源性材料:實驗室工作行為的'設計和執行應能減少人員接觸化學或生物源性有害氣溶膠;處理、檢驗和處置生物源性材料的工作行為應盡量降低污染的風險;執行污染區內的工作行為應注意預防個人暴露;如果樣本收到時有損壞或泄露,應有穿著個人防護裝備且受過培訓的人員開啟樣本以防漏出或產生氣溶膠;應在生物安全柜內開啟此類容器;如果污染過量或認為樣本由不可接受的損失,則應將樣本安全地廢棄而勿開啟,禁止口吸移液。
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安全操作尖利器具及裝置:禁止用手對任何利器剪、彎、折斷、重新戴套或從注射器上移去針頭;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磨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含有傳染性生物因子,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所有有潛在傳染性或毒性的質量控制和參考物質在存放、處理和使用時應按未知風險的樣本對待。
應在有蓋安全罩內離心;所有進行渦流攪拌的樣本應置于有蓋容器內;應能在產生氣溶膠的大型分型設備上使用局部通風防護;操作小型儀器時使用定制的排氣罩;可能出現有害氣體和生物源性氣溶膠的地方應采取局部排風措施。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按研究所需合理設置、使用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柜。
所用生物安全柜的放置、設計和類型應符合安全工作所要求的風險防護級別。
實驗室應時常監測生物安全柜以確保其設計性能能符合相關要求。應保存檢查記錄和任何功能性測試結果。在安全柜上應有作為檢查證明的標記。
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危害等級i和ii的場所,生物安全柜內的空氣在排放前只要通過高效過濾器可以再循環;在實驗室員工接觸可能有危害等級iii或以上的生物因子的場所,禁止將空氣再循環。動物實驗室禁止將空氣再循環。
對于新安裝的生物安全柜和安全罩及高效過濾器的安裝與更換,應由有資格的人員進行,安裝或更換后應按照經確認的方法進行現場生物和物理的檢測。
第十一條樣本的運送。
實驗室負責人應負責為所有向實驗室提交樣本的地點準備適當的指南和指示。
所有樣本應以防止污染工作人員、患者或環境的方式運送到或送出實驗室。
樣本應置于被承認的、本質安全、防漏的容器中運輸。
樣本在機構所屬建筑物內運送應遵守該機構的安全運輸規定。
樣本運送到機構外部應遵守有關運輸可傳染性和其他生物源性材料的法規。
第十二條廢棄物處置。
實驗室廢棄物處置的管理應符合國家、地區或地方的相關要求。將操作、收集、運輸、處理及處置廢棄物的危險減至最小;將其對環境的有害作用減至最小。
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生物學安全可通過高壓消毒處理或其他被承認的技術達到。
實驗室廢棄物應置于適當的密封且防漏容器中安全運出實驗室。
有害氣體、氣溶膠、污水、廢水應經適當的無害化處理后排放,應符合國家有關的要求。
動物尸體和組織的處置和焚化應符合國家相關的要求。
危險廢棄物處理和處置、危害評估、安全調查記錄和所采取的相應行動記錄按有關規定的期限保存并可查閱。
第十三條記錄。
除前面要求記錄的內容外,還應有機制記錄并報告職業性疾病、傷害、不利事件或事故以及所采取的相應行動,同時應尊重個人機密。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二
1、實驗室人員務必在身體狀況良好、穿戴好防護服(白大衣)的狀況下,方能進入實驗室的污染區域工作。但當身體出現較大的開放性損傷、處于較重的疾病感染狀態或呈重度疲勞狀態時不得進入。
2、實驗室人員、輔助人員和外來人員務必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能、受過相關的實驗室生物安全培訓、了解實驗室潛在的生物危害和特殊要求,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進入相應的實驗室工作。
3、外來參觀人員需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并在相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實驗室。
4、未成年人、孕婦和有免疫缺陷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處于易受感染狀態或感染后果嚴重的額人員也不得進入實驗室。
(一)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立刻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或被感染的動物時,務必要戴上適宜的手套,脫手套后務必洗手。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3、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4、嚴格禁止用嘴操作實驗器材,包括吸液、吹酒精燈等。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5、盡量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破損的玻璃不能直接用手直接操作,務必用機械方法清除,如刷子、夾子、鑷子等。破裂的玻璃器具和比例碎片應丟棄在有專門標記的、單獨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6、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構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構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務必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7、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資料物到達三分之二前置換。
8、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務必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9、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使其到達生物學安全。
10、實驗室應持續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務必擦拭、消毒。
11、每日工作完畢,最后一個離開實驗室的人員需關好水、電、門、窗。
(二)生物安全行為規范。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機器或可隨人傳染性物質的飾物。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白大衣)。大白衣應定期清洗、更換,清洗時應使用具有殺菌消毒的洗液或其他相應方法。
3、操作感染性物質、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須在通風櫥中進行,并佩戴相關的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鏡、面罩或護目鏡。皮膚受損時應以防水敷料覆蓋。
4、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務必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5、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6、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7、不得涉及呼吸道傳播疾病樣品室,要佩戴貼合要求的防護口罩。
(三)監督與檢查。
1、涉及病原體的科室負責人要經常對各項實驗的生物安全性進行檢查和監督。
2、各實驗項目主管人員要定期對所開展的實驗工作進行監督與檢查,及時發現并報告安全隱患事件。
實驗室廢棄品按物理類型而言可分為固體廢棄品、液體廢棄品及氣體廢棄品,就危害類型而驗分為化學毒性廢品和病原性廢品,由于廢棄物品具有潛在的致病性、傷害性,如不妥善處理會造成很大的人身危害、環境污染和社會危害。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品名錄》、《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衛生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實驗室廢棄物進行分類,主要包括感染性廢棄物、病理性廢棄物、損傷性廢棄物、化學性和放射性廢棄物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6、《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生物安全培訓衛生部規劃教材,第2版)。
7、《醫療廢棄物管理條例》。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三
過去的一年里,我院認真貫徹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物安全建設的系列講話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生物安全法》,將生物安全作為醫院安全體系中的重要方面來管理,具體總結如下:
通過以上這些方面的管理,我院實驗室生物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全年無生物安全方面的差錯事故發生。
通過自查自糾,我院發現實驗室生物安全存在以下問題:1.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的數字化改革不理想,2.我院的高致病性微生物準運證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接下來我們馬上安排辦理高致病性微生物的準運證明,數字化改革也向兄弟醫院學習,爭取把這項工作做好。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四
一、實驗室的技術安全,環境保護,衛生和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安全和財產安的大事。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驗室每學期應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認真檢查。
二、每個實驗室(研究室、貴重精密儀器室)設一名安全負責人,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
三、各實驗室(倉庫)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條例,并懸掛在明顯的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易燃、易爆和劇毒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要嚴格手續,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倉庫,并作好詳細記錄。
五、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曬,使用時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標志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其它氣體。
六、電氣設備或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實驗室必須拉接的臨時線,用畢應立即拆除。
七、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凡擅自使用電加熱器具者,除沒收器具,對使用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并按有關規定罰款。
八、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及其閘閥啟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九、實驗室內未經保衛部門批準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除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外,都需保衛部門批準才能使用明火,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進行制止。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傷損,精密、貴重、大型儀器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本單位報告。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做出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一、新建和擴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質、有害氣體處理工作列入計劃一起施工。
十二、對違反本條例或不顧國家有關規定自行其是,學校保衛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改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裝備),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市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十三、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備安全防范設施,各種安全設施要定期檢查,不準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五
為深入實施《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衛生廳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我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根據縣衛生局安排,對我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進行自查整改,自查整改情況如下:
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江西省衛生廳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并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登記等內容。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同時規范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準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并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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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六
為加強醫院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醫院平安目標的'實現,我院檢驗科根據xxxx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對醫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對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及樣本的人員進行了培訓,提高他們生物安全的意識,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識。
醫院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并定期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因各方面條件限制我院現不能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的檢查,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主要學習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嚴格登記制度,收到菌(毒)種后立即進行編號登記,詳細記錄菌(毒)種的名稱、來源、特性、用途、批號、傳代日期、數量。在菌(毒)種的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安全保衛措施,保管過程中,傳代、分發及使用,均應及時登記,定期核對庫存數量。菌(毒)種在進行銷毀時,滅菌指示標志,滅菌效果,同時做好銷毀登記等內容。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
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
同時規范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公安、工程技術人員、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準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并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七
xx市人民醫院臨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一、目的:為了進一步落實《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以保證臨床實驗室工作人員、患者和公眾的安全和健康,通過規范、標準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險生物因子造成實驗室人員暴露和向實驗室外擴散并導致危害。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一)。
組長:
院長副組長:
副院長成員:
醫務科長醫院感染管理科長檢驗科主任輸血科主任后勤中心主任職責:負責制定包括教育、定位及培訓、審核及評估、促進實驗室安全行為的程序的實驗室安全計劃,并監督實施。
副組長:
(檢驗科副主任)。
成員:
負責制定各種管理規定、操作程序,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個人防護設備、材料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要求,定期檢查、維護、更新,確保有效的實驗室安全計劃得以落實。
三、
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計劃和措施(一)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管理1、對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前均進行職業暴露和職業安全防護教育,科內應有對其工作及實驗室全部設施中潛在風險的培訓證明。
2、實驗室人員應根據可能接觸到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預防感染,科室內保存免疫記錄。
(二)實驗室的安全設計,應符合國家、地方建筑法規和實驗室的專用建筑安全標準。
1、實驗室的設計應保證對技術區域中生物、化學、輻射和物理危害的防護水平控制在經過評估的相應風險程度,為關聯的辦公區和臨近的公共空間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防止風險進入周圍社區。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應無障礙。
2、應對實驗室的空氣流動速度進行監測,以保證足夠的通風和防止潛在傳染因子和有害氣體的擴散。
3、實驗室的每個出入口應可分辨,入口處應有標記,標記應包括國際通用的危險標志(生物危害標志。火險標志和放射標志)以及有關的規定標記。
4、實驗室的進入僅限于經授權的人員。
5、實驗室內溫度、濕度、照度、噪聲、和潔凈度等內環境符合工作要求和有關要求。
(三)根據實驗室對象、生物危害程度評估、研究內容、設施特點和設備,具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
(四)安全計劃的審核及檢查1、安全計劃的審查每年應(由受過適當培訓的人員)對安全計劃至少審核和檢查一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
(1)。
安全和健康規定;
(2)。
書面的工作程序包括安全工作行為;
(3)。
教育及培訓;
(4)。
對工作人員的監督;
(5)。
常規檢查;
(6)。
危險材料和物質;
(7)。
健康監護;
(8)。
急救服務及設備;
(9)。
事故及病情調查;
(10)。
健康和安全委員會評審;
(11)。
記錄及統計;
(12)。
確保落實審核中提出需要采取的全部措施的計劃。
2、安全檢查每年應對工作場所至少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并不限于下列:
(1)。
應急裝備、警報體系和撤離程序功能及狀態正常;
(2)。
用于危險物質漏出控制的程序和物品狀態;
(3)。
對可燃易燃性、可傳染性、放射性和有毒物質的存放進行適當的防護和控制;
(4)。
去污染和廢棄物處理程序的狀態;
(5)。
安全手冊(包括生物危險、消防、電氣安全、輻射、危險廢棄物處理和處置)。
(五)設立各種工作記錄1、職業性疾病、傷害和不利事件記錄2、危害評估記錄3、危險廢棄物記錄4、危險標識5、事件、傷害、事故和職業性疾病的報告。報告應形成文件,應包括事件的詳細描述、原因評估、預防類似事件發生的建議以及為實施建議所采取的措施。
(六)培訓實驗室負責人應保證對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包括運輸工和清潔工等工作人員安全培訓計劃的實施。
1、職業暴露和職業安全防護培訓;
2、緊急風險預案和安全手冊的培訓;
3、急救知識的培訓。
(七)科室內務管理應指定專人監督保持良好內務的行為。
1、工作區應時刻保持整潔有序。禁止在工作場所存放可能阻礙和絆倒危險的大量一次性材料。
2、用于處理污染性材料的設備和工作臺表面在每班工作結束、或有任何漏出或發生了其他污染時應使用適當的試劑清潔和消毒。
3、制定發生事故或漏出導致生物、化學或放射性污染時,設備保養或修理之前對每件設備去污染、凈化和消毒的專用規程,并在發生事故和污染時,按照規程進行處理。
(八)個人責任管理1、食品、飲料、及類似物品應在指定的區域中準備和食用。
2、實驗室的冰箱應標明其用途,禁止存放個人物品;
3、禁止在工作區內使用化妝品和處理隱形眼鏡。
4、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應接受免疫以預防其可能被所接觸的生物因子感染。
5、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三、監督評價與信息反饋1、生物安全管理小組每月對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針對存在問題科內組織討論,做出整改措施。
2、每季度醫院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檢驗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立即反饋給科室,對嚴重違反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范的,按醫院獎懲制度處罰。
2012.08.20臨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一、目的:為了進一步落實《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管理辦法》,以保證臨床實驗室工作人員、患者和公眾的安全和健康,通過規范、標準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險生物因子造成實驗室人員暴露和向實驗室外擴散并導致危害。
副組長:謝朝歡(檢驗科副主任)。
負責制定各種管理規定、操作程序,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個人防護設備、材料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要求,定期檢查、維護、更新,確保有效的實驗室安全計劃得以落實。
三、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計劃和措施(一)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管理1、對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上崗前均進行職業暴露和職業安全防護教育,科內應有對其工作及實驗室全部設施中潛在風險的培訓證明。
2、實驗室人員應根據可能接觸到的生物接受免疫以預防感染,科室內保存免疫記錄,有個人健康檔案。
(二)實驗室的安全設計,應符合國家、地方建筑法規和實驗室的專用建筑安全標準。
1、實驗室的設計應保證對技術區域中生物、化學、輻射和物理危害的防護水平控制在經過評估的相應風險程度,為關聯的辦公區和臨近的公共空間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及防止風險進入周圍社區。通向出口的走廊和通道應無障礙。
2、應對實驗室的空氣流動速度進行監測,以保證足夠的通風和防止潛在傳染因子和有害氣體的擴散。每天對實驗室環境進行紫外線消毒并有記錄。
3、實驗室的每個出入口應可分辨,入口處應有標記,標記應包括國際通用的危險標志(生物危害標志。火險標志和放射標志)以及有關的規定標記。
4、實驗室的進入僅限于經授權的人員,特殊實驗室有出入記錄。
5、實驗室內溫度、濕度、照度、噪聲、和潔凈度等內環境符合工作要求和有關要求,每天有環境溫濕度記錄及清潔衛生記錄。
(三)、根據實驗室對象、生物危害程度評估、研究內容、設施特點和設備,具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
(四)、安全計劃的審核及檢查1、安全計劃的審查每年應(由受過適當培訓的人員)對安全計劃至少審核和檢查一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素。
(1)安全和健康規定;
(2)日常安全管理(3)安全教育及培訓;
(4)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護;
(5)常規檢查;
(6)危險材料和物質;
(7)健康監護;
(8)急救服務及設備;
(9)事故及病情調查;
(10)健康和安全委員會評審;
(11)記錄及統計;
2、確保落實審核中提出需要采取的全部措施的計劃。
3、安全檢查每年應對工作場所至少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并不限于下列:
(1)。
應急裝備、警報體系和撤離程序功能及狀態正常;
(2)。
用于危險物質漏出控制的程序和物品狀態;
(3)。
對可燃易燃性、可傳染性和有毒物質的存放進行適當的防護和控制;
(4)。
去污染和廢棄物處理程序的狀態;
(5)。
安全手冊(包括生物危險、消防、電氣安全、輻射、危險廢棄物處理和處置)。
(五)設立各種工作記錄(1)。
職業性疾病、傷害和不利事件記錄(2)。
危害評估記錄(3)。
危險廢棄物記錄(4)。
危險標識(六)。
事件、傷害、事故和職業性疾病的報告。報告應形成文件,應包括事件的詳細描述、原因評估、預防類似事件發生的建議以及為實施建議所采取的措施。
(七)培訓實驗室負責人應保證對實驗室所有相關人員包括運輸工和清潔工等工作人員安全培訓計劃的實施。
(1)。
職業暴露和職業安全防護培訓;
(2)緊急風險預案和安全手冊的培訓;
(3)急救知識的培訓。
(八)科室內務管理應指定專人監督保持良好內務的行為。
(九)工作區應時刻保持整潔有序。禁止在工作場所存放可能阻礙和絆倒危險的大量一次性材料。
(十)用于處理污染性材料的設備和工作臺表面在每班工作結束、或有任何漏出或發生了其他污染時應使用適當的試劑清潔和消毒。
(十一)制定發生事故或漏出導致生物、化學或放射性污染時,設備保養或修理之前對每件設備去污染、凈化和消毒的專用規程,并在發生事故和污染時,按照規程進行處理。
四、個人責任管1、食品、飲料、及類似物品應在指定的區域中準備和食用。
2、實驗室的冰箱應標明其用途,禁止存放個人物品;
3、禁止在工作區內使用化妝品和處理隱形眼鏡。
4、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應接受免疫以預防其可能被所接觸的生物因子感染。
5、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五、監督評價與信息反饋1、生物安全管理小組每月對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針對存在問題科內組織討論,做出整改措施。
2、每季度醫院生物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對檢驗科的生物安全管理進行檢查,并將檢查情況立即反饋給科室,對嚴重違反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范的,按醫院獎懲制度處罰。
2012僅供參考。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八
為加強醫院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確保醫院平安目標的實現,我院檢驗科根據x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內容,對醫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對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及樣本的人員進行了培訓,提高他們生物安全的意識,掌握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識。
醫院檢驗科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學習,并定期對有關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因各方面條件限制我院現不能開展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的檢查,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主要學習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嚴格登記制度,收到菌(毒)種后立即進行編號登記,詳細記錄菌(毒)種的名稱、來源、特性、用途、批號、傳代日期、數量。在菌(毒)種的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安全保衛措施,保管過程中,傳代、分發及使用,均應及時登記,定期核對庫存數量。菌(毒)種在進行銷毀時,滅菌指示標志,滅菌效果,同時做好銷毀登記等內容。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
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
同時規范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并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公安、工程技術人員、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準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并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醫院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9篇)篇十九
1.進入實驗室前要摘除首飾,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長發應束在腦后,禁止在實驗室內穿露腳趾的鞋。
2.在實驗室里工作時,要始終穿著實驗服,實驗室外禁止穿防護服。當有必要保護眼睛和面部以防實驗對象噴濺、或紫外線輻射時,必須要配戴護目鏡,面罩(帶護目鏡的面罩)或其它防護用品。
3.實驗室工作區不允許吃、喝、化妝和操作隱形眼鏡,禁止在實驗室工作區內的任何地方貯存人用食品及飲料。
4.實驗室防護服不應和日常服飾放在同一柜子。個人物品、服裝和化妝品不應放在有規定禁放的和可能發生污染的區域。
5.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實際或可能接觸了血液、體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應立即洗手。
6.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點,使用手部清潔產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7.當實驗過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觸到血液、有傳染性的材料時,必須要戴上合適的手套,脫手套后必須洗手。
8.實驗人員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后,離開實驗室工作區之前必須進行“六步法”洗手。
9.每日工作完畢,所有操作臺面、離心機、加樣槍、試管架必須擦拭、消毒。
二.操作準則。
1.所有樣本、培養物均可能有傳染性,操作時均應帶手套。在認為手套已被污染時應脫掉手套,馬上洗凈雙手,再換一雙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觸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膚。不得帶手套離開實驗室或在實驗室來回走動。
3.嚴格禁止用嘴吸液。實驗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標簽。
3.所有樣本、培養物和廢棄物應被假定有傳染性,應以安全方式處理和處置。
4.所有的實驗步驟都應盡可能使氣溶膠或氣霧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氣溶膠的危險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須在生物安全柜里進行。有害氣溶膠不得直接排放。
5.應盡可能減少使用利器和盡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針頭、玻璃、一次性手術刀在內的利器應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應在內容物達到三分之二前置換。
6.所有濺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顯或潛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須向實驗室負責人報告。此類事故的書面材料應存檔。
7.實驗室應保持整潔、干凈,當潛在的危險物濺出或一天的工作結束后,工作臺表面應消毒。
8.所有棄置的實驗室生物樣本、培養物和被污染的廢棄物在從實驗室中取走之前,應使其達到生物學安全。
三.菌種管理制度:由于微生物細菌室工作內容僅限于臨床細菌鑒定及藥敏試驗,因此本工作完成后作滅菌消毒處理,原則上不保留菌種。
四、本制度適用于檢驗科任何檢驗室。
檢
驗
科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