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規章制度可以提高組織的管理效率和減少內部矛盾。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一
保證消防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預防火災的發生確保施工現場人員及生產作業安全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1項目部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三級防火機構,并明確各責任人的職責。
1.2項目經理為項目第一級消防責任人,負責消防組織機構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組織及安排。消防安全組具體承擔相關的日常事務工作,并負責有關消防法的貫徹,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消防演習。
1.3項目副經理作為第二級消防機構的責任人,負責項目部消防管理工作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并對日常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1.5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1.6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著他用的;。
1.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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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二
(一)消防中心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并應熟練其他消防設備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設備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設備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告、圖片等形式使住戶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臺、前后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萬不可有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線,如有破損和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制品容易著火者,當發現住戶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刻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并盡快報管理處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并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香紙。
(十)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濃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盡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設備撲滅。否則電'119'報案。
(十一)若發生火警,即電'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告住戶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滅火筒或滅火喉設法施救。
(十二)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
(十三)切勿將放火門打開,以免萬一發生火警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處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查單位每年最少檢查一次。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三
強化安全操作,嚴防事故發生。
適用于項目執行部各種操作的安全防護。
項目執行部所屬工程部在施工作業時,必須按《工程部工作手冊》中有關安全施工防護規程執行,切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4.1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業務培訓,強化安全操作意識。
4.2加強大廈及社區內各部位巡視,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4.3蹬高作業
4.3.1蹬高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必須有監護人。
4.3.2使用梯子時,要有人監護,確保梯子的可靠性,防止摔傷和砸傷他人。
4.3.3在頂棚內工作時應核查清楚橫梁或龍骨的承重,嚴禁在活龍骨、支龍骨上操作。
4.3.4在頂棚內操作時應保護好電線管路、空調管路、消防線路、噴灑管路,防止電氣短路或跑水事故發生。
4.4工作中注意安全用電,停電作業要驗電,使用合格的試電筆,確認無電后方可拆接電源,帶電作業要有監護人。
4.5檢查管路和閥門時,無論是停氣、停水都要先驗明是否真正關停,并且松半扣試壓,掛相應標識牌加以確認,嚴禁帶壓操作。
4.6電梯、鍋爐等特殊工種操作,必須由持證人員進行。
4.7各作業管理人員負責做好工作記錄。
工程部經理監督執行
6.支持和相關性文件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四
初期火警撲救無效,火勢無法控制并進一步蔓延時,在場主管應該即時向大廈當值最高主管報告。
1、大廈當值最高主管接到報告后:
(2)向消防中心發出指令,用緊急廣播系統通知用戶緊急疏散;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決定是否向消防局報警求救。
2、大廈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收到大廈當值最高主管指令后:
(1)啟用消防緊急廣播,通知用戶緊急疏散;
(2)向市消防局報警,講清楚大廈地點、起火樓層、火勢等;
(3)將監控鏡頭定在起火樓層密切監視;
(4)檢查電梯有無困人,若出現電梯困人,即時向當值主管報告,并利用電梯對講機安定被困者情緒。
3、迅速行動組接到指揮部指令后:
(1)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組織滅火;
(2)關閉防火分區的防火門或卷閘;
(3)安排人員攜帶滅火工具檢查相鄰房間和上下樓層通道是否有火勢蔓延;
(4)針對燃燒性質不同采取相應的`滅火方法。
3、救護疏散組接到指揮部指令后:
(1)指揮用戶疏散,疏散順序先從著火層以上各層開始,安撫暫不需疏散樓層的用戶;
(2)引導著火房間或樓層人員安全疏散,隨后查漏;
(4)醫療救護小組攜帶急救藥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點。
4、安全警衛組接到指揮部工作指令后:
(1)清除路障,指揮無關車輛離開現場,維持大廈外圍秩序;
(2)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大廈,指揮疏散人員離開大廈;
(3)等待引導消防局消防員到火災現場。
某廣場是高層樓宇,消防管理是物業管理的重中之重,要根據消防法規的要求,并結合某廣場的實際,切切實實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確保租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1、管理內容:
(1)做好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
(2)做好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3)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
(4)加強大廈裝修期間的消防安全管理;
(5)嚴禁攜帶、儲藏易燃易爆物品;
(6)防止電器短路、管煤泄漏等引發火災因素。
2、管理措施:
(1)制訂并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責任落實,器材落實,檢查落實;
(2)制訂消防事故處理預案,防患于未然;
(3)建立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學習,每季組織一次消防演習;
(4)定期進行消防檢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發現隱患,及時消除;
(5)做好消防器材、設備的檢查保養,使之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6)制止任何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
(7)積極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向租戶傳授消防知識;
(8)發生火災,及時組織補救并迅速向有關部門報警。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五
(1)確保大廈內無因管理責任引發的重大火災。
(2)維護好大廈內的公共秩序,控制私設攤點、廣告牌、廣告字畫、亂貼、亂畫現象;控制小商小販進入。
(3)有預見性地對任何可能危急業戶的`安全情況,采取防范措施。
(1)在大廈設立流動崗哨,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做到每兩小時巡視一遍,并記錄安全情況及消防設備、公共物品的完好情況。
(2)遇有緊急情況或其他治安需要,管理處通過對講機下達指令,巡邏人員可在1至3分鐘內到達現場進行支援。
(3)與當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關系,并商請其警官兼任管理處安全管理指導員,定期與管理處安全管理員分析治安形勢、特點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1)發生盜竊、搶劫、交通事故、火災等異常現象時,管理處迅速調集巡邏安全管理員,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控制局面,爭取主動。
(2)迅速調整人力、物力,以確保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3)發生案件時,立即報警并維護現場,協助公安機關調查破案。
(4)管理處主任應在突發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沉著、機智實施處理,并向上級進行報告。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六
一、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和。
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征求相關意見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本管理制度適合于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范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十五、大廈全體住戶要樹立安全笫一的觀念,在認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時,要有社會公德觀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嚴禁在各樓層走火疏散樓梯間堆放雜物。大廈一層安全出口通道嚴禁停放任何車輛,以保證大廈安全通道徹底暢通無阻。
十六、大廈廣大居民要有預防火災的警覺感,認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應當做好經常性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自查工作。
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義務和責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識和法規、懂得檢查火災隱患)。
三會(會報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會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十七、業委會懇請大廈居民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中來。為保障共同安全,確保大家人身、財產安全,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大廈物服人員提出。對于無視公德而又屢勸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損壞、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大家都有消防法規頒布的義務和權力向公安消防機構、社區、派出所進行舉報、投訴,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現公告向xx全體業主及居民征求意見。并發文至xx公安局球場街派出所、xx社區征求指導意見。并在匯集各類意見后進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爭取在20xx年10月1日前正式實施。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七
二、本管理制度適合于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范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十五、大廈全體住戶要樹立安全笫一的觀念,在認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時,要有社會公德觀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嚴禁在各樓層走火疏散樓梯間堆放雜物。大廈一層安全出口通道嚴禁停放任何車輛,以保證大廈安全通道徹底暢通無阻。
十六、大廈廣大居民要有預防火災的警覺感,認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應當做好經常性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自查工作。
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義務和責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識和法規、懂得檢查火災隱患)。
三會(會報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會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十七、業委會懇請大廈居民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中來。為保障共同安全,確保大家人身、財產安全,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大廈物服人員提出。對于無視公德而又屢勸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損壞、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大家都有消防法規頒布的義務和權力向公安消防機構、社區、派出所進行舉報、投訴,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現公告向xx全體業主及居民征求意見。并發文至xx公安局球場街派出所、xx社區征求指導意見。并在匯集各類意見后進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爭取在20xx年10月1日前正式實施。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八
億安廣場物業管理中心各有關部門.貫徹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員工安全,使員工按照標準的要求從事服務活動,確保安全.
1.電工
a]電工工作前,保證使用的工具絕緣性能良好.
b]在作業場所檢修低壓線路和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
c]各供電回路的操作開關,要有清楚明顯的標志牌.
d]盡可能不要帶電作業.
e]在帶電檢修或操作電氣設備時,不準用濕手或帶油、觸摸電氣設備。
f]在危險的場所或者危險的情況下,嚴禁帶電作業。
g]如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
2.電梯工
a]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特別注意安全。
b]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
c]客梯因檢修或保養需停機時,必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后,方可停機。
d]下井底作業時,禁止閉廳(廳站留有人監視時例外)。
e]維修、保養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
f]如電梯有水滲入應立即停止使用,以免發生觸電事故。
g]維修、保養、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應在一樓掛告示牌。
3.焊工
a]焊工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防護用品。
b]進行焊接作業前,應仔細檢查各種工具。
c]應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應清除或隔離后才能進行焊接。
d]地線連接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4.高空作業
a]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人,必須進行身體檢查。
b]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高空作業:
a.閃電、打雷、暴雨;
b.六級以上臺風;
c.高空作業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c]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置明顯標志。
d]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一律使用安全帶。
e]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
f]高空作業所用小型機具(如葫蘆、千斤等)應找適當位置放好。
g]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應設置護欄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h]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區睡覺.
5.車輛駕駛
(1)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
(2)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3)行車遵守下列規定:
a]嚴禁酒后開車;
b]嚴禁超速行駛;
c]嚴禁超載行駛;
d]不準吸煙.
(4)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地形四周情況。
6.辦公室
(1)保持辦公室門窗完好.
(2)辦公室應通風、照明度好。
(3)辦公室的電腦、電氣設備等,示經培訓的人員不準使用。
(4)下班后,必須將辦公室所有電源切斷,并關好門窗。
(5)規定禁止吸煙的辦公場地,應嚴格執行不得在室內吸煙的規定。
(6)辦公室內的所有消防設備設施應保證完好有效。
(7)節、假日和晚上時間原則上不準進入辦公室。如因工作需要,應征上司同意。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九
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大廈用戶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3.1管理處經理對大廈消防防火管理進行全面監督與指導,處理重大火災事故。
3.2保安部長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制定消防演習及火警應急方案。
3.3工程部主管督促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保障設備能正常投入使用。
3.4保安領班負責大廈日常消防工作的管理,及時發現火險隱患并限期整改。
3.5保安員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的檢查工作,其它當班人員負責本崗位責任范圍安全日檢工作,發現火險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告。
4.1建立防火責任制。
4.1.1一級防火責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管理處經理)擔任。
4.1.2二級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由管理處經理任命。
4.1.3三級防火責任人由部門各班組領班擔任,由部門負責人任命。
4.1.4大廈各單位為防火分區責任人,與大廈管理處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4.1.5明確防火責任人職責。
4.1.6認真貫徹執行省、市、公司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分別對本大廈、本公司、本部門、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4.1.7制定大廈消防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及滅火方案。
4.1.8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4.1.9發生火警,全力組織撲救。
4.1.10協調大廈各業主、租戶防火工作,搞好大廈防火工作。
4.1.11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學習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4.1.12組織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器材。
4.1.13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以及滅火作戰計劃。
4.2義務消防組織。
4.2.1義務消防隊應占本單位總人數的30%,凡年齡50歲以下身體健康的'男女職工均為義務消防員。
4.2.2義務消防員須接受必要的消防訓練,懂得一般的防火、滅火常識,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疏散路線。
4.2.3在大廈管理處組織下,每年進行一次系統的消防訓練,提高技能。
4.2.4大廈各單位應將防火責任人以及義務消防成員的名單、樓層、房號、電話等報管理處備案,以加強管理處和各業主、租戶在消防工作上的溝通。
4.2.5義務消防員日常工作中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向本單位匯報,并及時整改。
4.2.6發生火警,義務消防員應積極參加撲滅火災,疏散人員,維持秩序,保護現場的工作。
4.3.1日檢制度。
a.每日由各班組巡邏隊員對本大廈工作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
b.各部門員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向上級報告,及時處理。
4.3.2月檢制度。
a.每月由大廈管理處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管理處防火責任人聽取各部門消防工作的匯報,并對各部門的消防工作進行重點抽查。
b.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各部門在《安全綜合檢查整改表上》作出及時整改。
4.3.3檢查內容。
a.易燃、易爆危險品儲存、管理、使用是否安全,有無跑、冒、滴、漏等現象。
b.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現象。
c.各單位動火前有否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完工時是否做好清場工作,監管工作有否落實。
d.使用液化石油氣、可燃油類時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e.對煙頭、遺留火種有否熄滅和清除。
f.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排煙設備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位置擺放。有否按期換藥,能否保證應急使用。是否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4.3.4管理人員工作。
a.保安部長負責制訂《消防演習方案》,每年12月份組織一次消防模擬演習。根據部門制訂的《消防知識培訓計劃》,對義務消防人員進行消防實操訓練和業務知識培訓。
b.工程部主管負責每年12月制訂下一年度的消防系統設維護保養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管理處經理擔當大廈消防檢查員,審核部門提供的計劃及實施方案,與大廈各單位簽訂防火分區責任書,監督消防火險隱患的整改。
5.1《義務消防隊員花名冊》qr/gr-616。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甘肅中醫學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特點,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網絡中心負責人是網絡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領導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對網絡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指派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員。
二、網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實是關系到校園網設備和機房工作人員生命安全的大事。機房管理人員和機房工作人員不可粗心大意。
三、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增強全體教工的消防意識,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災處理能力。
四、定期對消防報警,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及時更換過期和損壞的消防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處于良好狀態。
五,在未發生火警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遮擋消火栓。
六、主機房內及主要防范區域內嚴禁吸煙,因吸煙引起火災,由肇事者負全部責任。
七、使用電器設備不得超過設計負荷,不得使用電爐。
八、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主機房及主要防范區域。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九、應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及報警方法。
十、應熟悉發生一般火情處理方案和發生大火的應急處理方案,掌握消防設備性能,嚴格按規定程序實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結合網絡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記錄每天的安全狀況。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校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二級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立各級、各崗位、各場所、各部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檢查、監督和指導二級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五條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與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六)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六條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六)牽頭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七)協助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七條學校保衛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是學校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業務主管機構,對全校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檢查、監督與考核,下設安全科(南北校區分設),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狀況;
(五)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檢查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定期或者不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
(八)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并對其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九)監督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臺賬;
(十四)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學校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六)組織開展消防法規、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學校二級單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具體實施和開展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擬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經費預算和組織保障方案;
(八)接受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根據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及時做好消防隱患整改工作。
學校二級單位其他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宣傳、教育和管理職責。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十條學校二級單位須明確消防安全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二)具體做好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臺帳和檔案資料建。
設工作,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和完善;
(四)及時發現消防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并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相關活動,組織初始火災的撲救;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本單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八)協助公安消防以及學校有關部門做好消防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
第十一條消防安全責任范圍和區域的劃分,按照“誰管理、誰負責”及“誰使用、誰負責”等原則,學校各二級單位對本單位使用、管理的樓棟(層)或房間負責,公用周轉住房由學校房產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由大學生園區服務中心負責,公用教學樓由教務處和后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其他公用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單位和后勤服務總公司共同負責;凡是消防安全責任劃分不清的樓棟(層)或房間,由使用方提出,相關職能部門和學校消防管理職能部門參與,召開協調會,明確樓棟(層)或房間具體消防責任范圍和責任人。
第十二條學校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全校輸電線路、供電設備、設施的防火工作,負責消防地栓、壁栓等的維修、保養工作。
第十三條學生宿舍的防火安全是學校防火安全工作的重點,學生宿舍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管理,確定專人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三)建立有學生參與的義務消防組織,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組織消防演練;
(六)加強夜間宿舍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十四條教職工住宅區由居民委員會管理,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二
1。嚴格執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監控員交接班制度》,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設備的完好無損,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聲控、音響和監視設備的技術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各種設備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種信號、標識和訊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不得超過五秒。
3。堅守崗位,嚴密注視監視屏及各類控制柜的工作狀態,認真接警、處警和解警。做到準確記錄火警訊號,快速傳報,正確傳達領導處置火情的指示。
4。嚴密監視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發現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類似情景時,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主管前往調查處理,并做好記錄。
5。當發出火警報警信號時,立即經過對講機或電話通知當值安全管理巡邏員前去報警位置核查信號真偽情景。
6。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消防預案緊急處理,并盡快向消防主管及物業值班經理報告。異常緊急情景,可越級直接報告總物業經理。
7。每班至少進行一次各類信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并做好記錄。如發現不正常情景,應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問題,迅速上報主管或通知工程維修人員。
8。各操作開關在正常情景下應處于“自動”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9。當物業電梯監視系統收到故障報警時,應立即通知當值經理和工程維修人員前去處理。
10。配合機電人員等進行報警系統每季度一次的檢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統有關試壓測驗。
11。為保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專線報警信息暢通,除緊急情景外,不得使用專線報警電話。
1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睡崗、脫崗,不準崗上會見親友,不準吸煙,不準崗前、崗上飲酒,不準代人存入物品,不準搞娛樂活動)。
13。堅持室內衛生,經常清潔控制柜及閉電監控系統,做到設備無灰塵、積垢。
14。宣傳消防規章制度,報告防火隱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議。
15。當值人員必須準確、真實、清晰地填寫值班記錄。
16。謝絕非工作人員進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7。對各種值班用簿、資料、工具、裝備要做到數目清楚,擺放有序。
18。嚴禁收錄、播放電臺節目及與工作無關的音樂、錄像帶。
1。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監控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物業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實行專人輪班制度,值班員要嚴格履行其崗位職責。
3。維護消防主機聯動系統和音響廣播設備的安全運行,定期與有關部門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保養及維修,管理好全部設備、資料,及時調配補充消防及滅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報告工程管理部或負責維護管理的專業部門,嚴禁擅自拆裝、移動。
5。定期檢查物業各個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并協助有關部門及客戶進行整改。
6。認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反應時間不得超過五秒,做到快速傳報,準確記錄,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須備有《火災疏散預案》和火警傳報程序,以及消防監控保護部位示意圖和相關部門及客戶電話、尋呼機和手機號碼。
8。在物業管理公司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定期組織物業管理公司員工進行消防演習,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10。謝絕非值班人員進入消防保安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1。一旦發生火災或各種突發事件,必須聽從物業防火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服從命令,全力以赴,做好滅火搶險的救災工作。
12。全體消防監控人員必須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和高度的職責感,為本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貢獻。
1。接班者應提前十分鐘到崗,交班者相應提前做好交接準備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手續。未經上級主管批準不得私自換班、替班。
2。交班者應將設備運行情景及故障火警處理情景、資料工具數目、領導指示、待辦事宜等,準確記錄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說明交代。
3。接班者與交班者應共同查看各種設備有無損壞及運行情景,交換對火警處理意見,弄清領導指示和未盡事宜的續辦資料,點清交接物品。
4。當交接班遇有緊急情景發生時,或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不能進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員主持下,接班人員協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處理得出結論,或上級主管作出決定后,交接班方可進行。涉及設備失靈,處警失誤等情景,必須當即報告有關領導裁定職責。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應堅守崗位。如接班人因故無法到崗工作,交班人應報告主管領導給予安排,不得擅自離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須清掃室內衛生,接班人如發現交班人無故未清掃室內衛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掃完畢。
7。禁止交班給有病、情緒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員,并立即將此情景報告上級主管。
8。交接班雙方須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記錄簿》上簽字,以明確職責。
1。實行三級教育、培訓制度,凡新參加工作的員工須分別經公司(一級)、部門(二級)、班組(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2。一級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安全管理部負責實施;二級由部門主管經理負責;三級由班組長負責;時間各不少于半天、兩小時、一小時,公司內調動由二、三級負責。
3。資料為“三懂三會”消防法規、制度、火災原因教訓等,班組可用講演與表演相結合的方式。
4。隨技術工種和引進的新設備、新技術,由所在部門負責組織技術和消防培訓,考核同步進行。
5。未經三級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操作服務,否則由此發生火災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體工作的領導負主要職責。
6。對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門負責。
1。根據用火部位和危險程度,實行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審批管理制度。動火時,必須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施工,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2。在樓層悶頂、車庫、制冷機房等有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管線、設備處動火屬一級;由主管部門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負責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員到場監督,方可動火,疑難危險問題報請公司領導,召集有關員工采取可靠措施,作為特殊動火處理。
3。非屬一級動火管理之處的使用電焊、氣焊、燒烤、煨管、熬瀝青和批準使用的電爐及爐火取暖的管理屬二級;由主管部門制定用火管理制度,執行防火管理規定,并責成專人落實。
4。屬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爐灶,烤爐及吸煙管理屬三級,由班長負責檢查,落實崗位員工消防職責制。
1。工程管理部對工程的消防設計和安全施工負責,并對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實施現場監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須按規定報請消防機關審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門按國家《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督促落實,設計單位的設計須貼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消防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并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3。公司內臨建工程由改建或維修部門按規定報批,并在規定期限內拆除。
1。公司各部門的各種電器的安裝、增減、拆修、檢修、更新均由專業電工,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2。非專業人員不準私自拆改、增加用電設備、器具。
3。禁止員工和客戶私自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熱杯、電熨斗等電加熱用具。
1。各崗位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水帶、水槍及消防設施等,由各崗位負責維護保養,堅持完好、整潔,并列入交接資料之一。
2。滅火器材檢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負責,室內外消防栓檢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負責。
3。室外消防栓維護保養和冬季保溫由工程管理部負責。
4。自動報警和滅火裝置,由所在崗位維護保養,由工程管理部維修。
5。各種滅火設備、器具不準擅自挪作他用,壓蓋、圍占,如違反或丟損,追究違者的職責。
1。堅持班組崗位日查、部門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級管理員工堅持日常檢查,節假日開展逐級自查活動。
2。檢查資料包括查領導、查制度、查消防設備、查隱患,結合實際和不一樣季節應有重點。
3。器、機動車輛和消防設備分別進行專業性的全面檢查,公司進行抽查考核。
4。各級和各種形式的消防檢查所發現的隱患問題,都應有文字記錄并逐級落實整改措施。
1。火險隱患包括:現實的火災危險和能夠導致火災發生的違章行為。
2。隱患整改堅持:班組、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級。
3。按上級規定:實行隱患立案,整改銷案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隱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歷史遺留的疑難隱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發展中有計劃分步驟解決,有關部門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對公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提出和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部門應整改,公司負責督促落實,并及時復函。
6。對公司檢查出的火險隱患,通知后不及時整改的實行“處罰通知單”,由該部門主管經理簽收的“負責辦法”、“通知單”存檔備查。
1。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接到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按照通知書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不準拒收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如拒收,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發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但不執行整改的部門及施工單位,消防專管人員有權制止和處罰。
4。對不執行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如出現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負。
5。過期整改發生的一切職責由當事人負責。
6。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經過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門領導和消防主管共同簽字方可有效。
1。消防宣傳是消防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教育發動群眾自覺同火災作斗爭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部門必須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保障安全。
2。防火宣傳教育要納入部門宣傳教育中,利用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職工、臨時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員和施工人員)工作前必須對其進行防火教育。
4。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消防常識及有關消防管理規定,并認真執行。
5。對用火、用電、用油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及重點部位人員特殊工種等要采取短期培訓、講座、參觀等方法進行消防專業知識教育。
6。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活動,經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提高員工的思想政治覺悟。
7。抓住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事例進行宣傳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強防火職責感。
8。要經常對廣大員工和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使廣大員工群眾都能到達“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能撲救初起火災)。
9。經過系統地宣傳教育,使廣大員工群眾不斷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時刻不忘防火,就會杜絕減少火災發生。
10。貫徹實施消防有關法規、條例、規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評違章、違法亂紀行為等等,要運用宣傳輿論,擴大影響,推動消防工作。
1。義務消防組織是群眾性的組織,是做好防火工作、撲救初起火災、保障正常營業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級領導都要帶頭積極支持義務消防組織的各項活動。
2。各單位、各部門要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本部門防火負責人具體組織、培訓、教育、演練,安全管理部負責指導。
3。義務消防隊伍訓練教育資料:
(1)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報刊、指示和消防法規、條例及物業消防規定。
(2)學習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維修保養等,監督他人不準亂動和損壞,發現后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負責人。
(3)根據各部門營業性質進行實際演練。
(4)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火警原因。
(5)對本單位的消防事宜有權監督檢查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景。
1。發生火災撲救后,要及時查明原因,如屬職責事故,確定職責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火災查處由公司組織,安全管理部具體實施,有關部門協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門調查處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協調工作。
3。按上級規定,火災應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職責者未受處理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1。對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貢獻或成績突出的先進部門、班組、個人,由公司按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獎勵。
2。違反消防法規和本規定的部門、班組、個人按公司規章制度給予批評處罰,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職責。
1。總則。
各單位、各部門要把消防宣傳工作納入經營管理中,每季度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評比、總結。對較差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對先進的團體、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2。先進團體條件。
(1)領導重視,把消防工作真正納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認真落實逐級防火職責制和崗位防火職責制。
(3)義務消防組織健全,經常開展活動,并有記錄、有措施、有成績。
(4)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從未發生火災、火警事故,成績突出。
(5)同違反消防管理的現象斗爭,避免火災和爆炸事故,使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成績顯著者。
(6)能夠堅持經常性消防業務學習和訓練,為撲救火災,搶救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做出必須貢獻者。
3。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記過、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扣罰資金和開除的處分:
(1)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職責者及有關人員。
(2)用火、用電不慎或儲存保管危險品不當的。
(3)火災情景下隨意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
(4)擾亂火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不聽勸阻的。
(5)阻礙消防車輛經過,影響滅火任務的。
(6)違章吸煙、動火的。
(7)安全管理員、消防值班人員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的。
(8)未經批準埋壓、占用、改用消防設施的。
(9)違反消防管理規章制度,阻礙消防檢查工作的。
(10)報火警或破壞火災現場,隱瞞事實真相,供給假情景以及阻撓火災調查處理的。
(11)對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景的進行打擊報復的。
(12)對有關部門已提出火險隱患整改意見而拖延解決或造成火災者。
(13)違反消防規定,經消防監督員提出改善意見而拒絕執行者。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三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態。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筑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六條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后工作。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范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范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總臺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后報告。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五
消防官兵是消防局在火警現場之最高指揮官,抵達現場后負責統籌整個大廈的滅火工作;。
請確認貴單位消防責任人及其助手,一旦遇到火警,請依照消防負責人的指示行事。
本大廈之手動報警器,均附有清楚標志,并裝置在消防栓附近;消防栓亦有清楚標志。手動報警器一經按動,該層警鐘即會響號,并聯動上一層及下一層響號,兼且通知大廈消防控制中心,除緊急情況外,請勿隨便使用。
通往能通道的.出口,均設有燈光照明的中文指示牌。
經特別構造之防煙門,可以阻止火勢及濃煙蔓延至走火通道,故防煙門切忌打開。
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
能更有效阻止火勢及濃煙蔓延,當發生火警時,防火卷閘能自動在秒后完全關閉。
本大廈包括每層樓均設有消防廣播系統,如遇火警將會利用廣播系統播放有關消息和指示(內容詳見第五章)。此外,消防人員或管理部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亦可利用該系統作其他宣布。
本大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防火演習,如有演習將以書面通知或經公共廣播系統廣播有關演習消息,以求得各業戶的積極配合。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六
1、目的:。
為了加強煉鋼廠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減少火災危害,保護職工生命及公司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煉鋼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2、范圍:。
本細則規定了煉鋼廠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明確了消防安全工作的標準及考核細則的管理及具體要求,對煉鋼廠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等。
3.職責。
3.1為確保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廠部下設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3.3安全環保科負責煉鋼廠的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管理。
3.4安全環保科負責與煉鋼廠各單位簽定《消防工作責任書》,同時與各班組、個人逐級簽定《消防工作責任書》。
4.1各單位要設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要有義務消防隊,且職責要明確。
b、負責消防知識的全員培訓;。
c、負責消防演習的方案制定與實施;。
d、負責消防檢查;。
4.1.2義務消防隊職責。
a、負責組織、協助處理消防事故;。
b、負責消防知識與急救知識的培訓;。
c、做到隨時到達事故現場;。
4.2所有消防設施全部落實到崗到人,在消防設施存放點張貼標識,注明名稱,責任人。
4.3滅火器必須放置于存放箱內,存放位置在值班室門外或門口內一側;消防掀懸掛在墻壁上;消防膠管必須盤掛;消防閥門不得漏氣、漏水;消防栓每三個月加一次油。
4.4責任單位必須對所屬消防設施列入檢查,每周最少檢查一次,并設置管理或檢查臺帳,定期檢查。
4.5安全環保科每天進行重要部位及消防設施檢查;每周四對全廠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將檢查出的不合格項以整改單的形式下發到各單位。
4.6廠部專用消防水帶存放在配電樓東墻消防箱內,滅火器等消防物品存放在渣跨西側配電倉庫內,鑰匙分別存放在安全環保科和安全環保科。
4.7每年元月份組織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廠部與車間、科室簽,車間、科室與班組長、科員簽,班組長與職工簽,實行層層簽訂,無一人漏簽。安全環保科、車間、科室、班組分別各留一份存檔。
4.8及時對新入廠、復工、換崗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并進行消防安全考試。
安全環保科每年組織次消防安全教育,一次消防演習。
4.9煉鋼廠動火管理實施辦法。
4.9.1動火:是指在工作中動用明火作業。如電焊、氣割等用明火作業。動火作業根據作業區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一級、二級、三級三個級別。
4.9.2一級動火:是指在處于運行狀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和罐區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所謂特殊危險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如果有絕對危險,必須堅持執行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就絕對不能動火。凡是在一級動火區域內的動火必須辦理一級動火證。
4.9.3二級動火:是指生產、儲存、裝卸、搬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散發易燃氣體、蒸汽的場所。凡是在以上場所進行的動火,均為二級動火。其區域為30m半徑的范圍,所以,凡是在這30m范圍內的動火,均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4.9.4三級動火:是指一級動火及二級動火以外的場所動火作業。即指除一級和二級動火區域外的動火和其他單位的火災危險場所范圍內的動火。凡是在三級動火區域的動火作業的應辦理三級動火許可證。
4.9.5固定動火區:固定動火區系指允許正常使用電氣焊(割)及其他動火工具從事檢修、加工設備及零部件的區域。
4.9.6職責。
a、安全環保科為動火證辦理存檔歸口管理部門。
b、安環科為動火區域安全確認歸口管理部門。
c、動火區域部門/單位安全員、負責動火、防范措施的確認和督促落實責任。
d、動火單位負責人負動火內容確定,動火安全措施制定,包括動火周圍安全措施確認責任。
e、動火人、動火單位負責安全措施落實,每次動火結束后現場或中途消除、確認責任。
f、動火人應嚴格遵守焊、割十不準規定,如有違背,負有違規動火直接責任。
g、技改、維修工程負責人負責動火作業時的主要管理責任。
4.9.7動火管理范圍。
a、電焊或氣割。
b、明火熬煉。
c、電鉆、砂輪、風鎬(僅限于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本體及防爆區域內)。
d、爆破作業。
e、原設計在生產工藝中使用的明火作業(含電加熱等),不屬于動火范圍。
f、新建設的項目區域還未列入動火區域的可參照相應的動火區域執行,但項目交工驗收后必須及時補充到規定之中。
4.9.8動火管理及要求。
a、全廠按生產消防要求劃分三級防火區域,在防火區域內動火,必須執行相應的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對違反本制度的違章動火,任何人有權檢舉并報廠安全環保科處理。
b、動火原則。凡能拆卸的,應采取移動或拆卸,遺至安全區域內進行動火作業;凡能用其他方法代替的,應盡量選用其他方法替代明火作業;一定要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嚴格落實防火措施及責任。
c、廠區禁止焚燒枯草、雜物、垃圾及其他遺棄物。
d、廠區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9.9動火等級的劃分。
a、一級動火區域:各車間液壓站、稀油站;氧氣閥門站、2萬立方煤氣柜及煤氣輸送管道地下電纜層、電纜溝。
b、二級動火區域;各操作室、電控室、監控室、配電室、檔案室。
c、三級動火區域:為除一、二級動火范圍以外的區域、固定動火點等。
4.9.10動火審批手續與審批權限。
a、凡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區域部門/單位和動火單位據實填寫動火證,經批準確認后,方可動火作業。
b、由動火負責人現場確認動火項目,按照標準確定動火等級,制定預防措施,經動火區域部門/單位的專職安全員審查并到現場確認,填寫動火證。
d、三級動火由安全環保科現場確認批準簽發。動火區域部門/單位、動火單位監護人現場確認簽名并實施監護。
e、夜間設備搶修或節、假日期間的動火,動火單位將申請表填畢后,由廠部動火區域部門/單位值班作業長、與安環科夜間值班安全員現場確認審核,請夜間值班領導批準簽發,動火區域部門/單位動火單位監護人現場確認簽名并實施監護。
f、施工與生產交叉部位,技改、維修工程的施工動火,按生產區域部門/單位的動火管理,由該項目負責人負責協調動火區域部門/單位辦理相應手續,項目負責人指派監護人并在動火證上簽字。
g、經常在固定場所進行電、氣焊(割)等作業的部門、區域的部門/單位申報列為固定動火區域,固定動火區經安環科確認,主管領導批準后備案。固定動火區可不辦理動火許可證。
4.9.11動火作業必須在動火期限內進行,不得延期,一級動火期限為一天,二級動火期限為二天,三級動火期限為五天。逾期必須重新辦理動火證。
4.9.12消防設施的配備。
a、動火點必須根據動火的對象配備相適應的滅火器,滅火器由動火區域單位負責提供,動火結束后,動火單位協助復原。
b、動火單位必須妥善管理滅火器材,如隨意損壞或非用于撲滅火情而放空的,由動火單位賠償,或按有關規定處理。
4.9.13動火作業結束后現場檢查結果,確認時間,檢查人的姓名簽字動火申請表的背面,以備檢查。
4.10消防檢查及考核。
4.10.1消防設施不得丟失或損壞,否則一次考核100元。
4.10.2滅火器用完后及時更換,在崗位上發現空滅火器考核40元。
4.10.3消防沙內不得存放雜物、潑水或用完后不裝填,發現一次考核20元。
4.10.4無故放空滅火器的考核100元。
4.10.5滅火器鉛封無故損壞的考核20元/個。
4.10.6消防標志丟失的考核20元/個。
4.10.7消防設施用完后不歸位,不按要求定置存放的考核10元/處。
4.10.8無消防管理機構、義務消防隊的考核單位50元;職責不健全或不履行職責的考核50元。
4.10.9滅火器不得有浮塵,有浮塵的滅火器考核1元/個。
4.10.10在禁止吸煙的區域吸煙者,發現一次考核2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規定進行考核,造成嚴重或特大事故的上交公司處理,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10.11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一次考核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規定進行考核,造成嚴重或特大事故的上交公司處理,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10.12配電柜(箱)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線,否則一次考核20元。
4.10.13重點部位要有防鼠及其它小動物的有效措施,不健全的一次考核20元。
4.10.14易燃易爆物品應按規定集中定置存放,不得散放或混放,否則一次考核20元。
4.10.15重點要害部位要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與設備無關的物品,檢查不合格一次考核20元。
4.10.16消防設施周圍及上方不得存放物品,發現一次考核10元。
4.10.17刁難、不配合消防員檢查,拒絕接受處罰的每次考核100元。
4.11火災事故按公司下發的《山東泰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事故管理規定》處理,定性(執行公司規定)。
月度內未出現火災事故的單位,視其火災隱患防護程度分別給予100-200元的獎勵,各管理歸口單位掛獎10%,安全環保科掛獎20%;月度內出現火災事故的單位按照火災考核規定進行考核、否獎,并視情況掛罰歸口管理單位1%-5%。
5、附則。
5.1本細則由煉鋼廠安環科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標準化領導小組審核,廠長批準,修改時亦同。
5.2本細則自頒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規定和細則自行終止。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七
1.嚴格執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監控員交接班制度》,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設備的完好無損,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聲控、音響和監視設備的技術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各種設備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種信號、標識和訊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不得超過五秒。
3.堅守崗位,嚴密注視監視屏及各類控制柜的工作狀態,認真接警、處警和解警。做到準確記錄火警訊號,快速傳報,正確傳達領導處置火情的指示。
4.嚴密監視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發現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類似情景時,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主管前往調查處理,并做好記錄。
5.當發出火警報警信號時,立即經過對講機或電話通知當值安全管理巡邏員前去報警位置核查信號真偽情景。
6.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消防預案緊急處理,并盡快向消防主管及物業值班經理報告。異常緊急情景,可越級直接報告總物業經理。
7.每班至少進行一次各類信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并做好記錄。如發現不正常情景,應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問題,迅速上報主管或通知工程維修人員。
8.各操作開關在正常情景下應處于“自動”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9.當物業電梯監視系統收到故障報警時,應立即通知當值經理和工程維修人員前去處理。
10.配合機電人員等進行報警系統每季度一次的檢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統有關試壓測驗。
11.為保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專線報警信息暢通,除緊急情景外,不得使用專線報警電話。
1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睡崗、脫崗,不準崗上會見親友,不準吸煙,不準崗前、崗上飲酒,不準代人存入物品,不準搞娛樂活動)。
13.堅持室內衛生,經常清潔控制柜及閉電監控系統,做到設備無灰塵、積垢。
14.宣傳消防規章制度,報告防火隱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議。
15.當值人員必須準確、真實、清晰地填寫值班記錄。
16.謝絕非工作人員進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7.對各種值班用簿、資料、工具、裝備要做到數目清楚,擺放有序。
18.嚴禁收錄、播放電臺節目及與工作無關的音樂、錄像帶。
1.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監控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物業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實行專人輪班制度,值班員要嚴格履行其崗位職責。
3.維護消防主機聯動系統和音響廣播設備的安全運行,定期與有關部門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保養及維修,管理好全部設備、資料,及時調配補充消防及滅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報告工程管理部或負責維護管理的專業部門,嚴禁擅自拆裝、移動。
5.定期檢查物業各個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并協助有關部門及客戶進行整改。
6.認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反應時間不得超過五秒,做到快速傳報,準確記錄,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須備有《火災疏散預案》和火警傳報程序,以及消防監控保護部位示意圖和相關部門及客戶電話、尋呼機和手機號碼。
8.在物業管理公司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定期組織物業管理公司員工進行消防演習,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10.謝絕非值班人員進入消防保安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1.一旦發生火災或各種突發事件,必須聽從物業防火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服從命令,全力以赴,做好滅火搶險的救災工作。
12.全體消防監控人員必須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和高度的職責感,為本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貢獻。
1.接班者應提前十分鐘到崗,交班者相應提前做好交接準備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手續。未經上級主管批準不得私自換班、替班。
2.交班者應將設備運行情景及故障火警處理情景、資料工具數目、領導指示、待辦事宜等,準確記錄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說明交代。
3.接班者與交班者應共同查看各種設備有無損壞及運行情景,交換對火警處理意見,弄清領導指示和未盡事宜的續辦資料,點清交接物品。
4.當交接班遇有緊急情景發生時,或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不能進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員主持下,接班人員協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處理得出結論,或上級主管作出決定后,交接班方可進行。涉及設備失靈,處警失誤等情景,必須當即報告有關領導裁定職責。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應堅守崗位。如接班人因故無法到崗工作,交班人應報告主管領導給予安排,不得擅自離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須清掃室內衛生,接班人如發現交班人無故未清掃室內衛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掃完畢。
7.禁止交班給有病、情緒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員,并立即將此情景報告上級主管。
8.交接班雙方須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記錄簿》上簽字,以明確職責。
1.實行三級教育、培訓制度,凡新參加工作的員工須分別經公司(一級)部門(二級)班組(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2.一級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安全管理部負責實施;二級由部門主管經理負責;三級由班組長負責;時間各不少于半天、兩小時、一小時,公司內調動由二、三級負責。
3.資料為“三懂三會”消防法規、制度、火災原因教訓等,班組可用講演與表演相結合的方式。
4.隨技術工種和引進的新設備、新技術,由所在部門負責組織技術和消防培訓,考核同步進行。
5.未經三級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操作服務,否則由此發生火災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體工作的領導負主要職責。
6.對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門負責。
1.根據用火部位和危險程度,實行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審批管理制度。動火時,必須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施工,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2.在樓層悶頂、車庫、制冷機房等有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管線、設備處動火屬一級;由主管部門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負責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員到場監督,方可動火,疑難危險問題報請公司領導,召集有關員工采取可靠措施,作為特殊動火處理。
3.非屬一級動火管理之處的.使用電焊、氣焊、燒烤、煨管、熬瀝青和批準使用的電爐及爐火取暖的管理屬二級;由主管部門制定用火管理制度,執行防火管理規定,并責成專人落實。
4.屬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爐灶,烤爐及吸煙管理屬三級,由班長負責檢查,落實崗位員工消防職責制。
1.工程管理部對工程的消防設計和安全施工負責,并對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實施現場監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須按規定報請消防機關審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門按國家《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督促落實,設計單位的設計須貼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消防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并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3.公司內臨建工程由改建或維修部門按規定報批,并在規定期限內拆除。
1.公司各部門的各種電器的安裝、增減、拆修、檢修、更新均由專業電工,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2.非專業人員不準私自拆改、增加用電設備、器具。
3.禁止員工和客戶私自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熱杯、電熨斗等電加熱用具。
1.各崗位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水帶、水槍及消防設施等,由各崗位負責維護保養,堅持完好、整潔,并列入交接資料之一。
2.滅火器材檢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負責,室內外消防栓檢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負責。
3.室外消防栓維護保養和冬季保溫由工程管理部負責。
4.自動報警和滅火裝置,由所在崗位維護保養,由工程管理部維修。
5.各種滅火設備、器具不準擅自挪作他用,壓蓋、圍占,如違反或丟損,追究違者的職責。
1.堅持班組崗位日查、部門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級管理員工堅持日常檢查,節假日開展逐級自查活動。
2.檢查資料包括查領導、查制度、查消防設備、查隱患,結合實際和不一樣季節應有重點。
3.器、機動車輛和消防設備分別進行專業性的全面檢查,公司進行抽查考核。
4.各級和各種形式的消防檢查所發現的隱患問題,都應有文字記錄并逐級落實整改措施。
1.火險隱患包括:現實的火災危險和能夠導致火災發生的違章行為。
2.隱患整改堅持:班組、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級。
3.按上級規定:實行隱患立案,整改銷案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隱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歷史遺留的疑難隱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發展中有計劃分步驟解決,有關部門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對公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提出和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部門應整改,公司負責督促落實,并及時復函。
6.對公司檢查出的火險隱患,通知后不及時整改的實行“處罰通知單”,由該部門主管經理簽收的“負責辦法”、“通知單”存檔備查。
1.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接到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按照通知書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不準拒收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如拒收,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發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但不執行整改的部門及施工單位,消防專管人員有權制止和處罰。
4.對不執行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如出現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負。
5.過期整改發生的一切職責由當事人負責。
6.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經過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門領導和消防主管共同簽字方可有效。
1.消防宣傳是消防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教育發動群眾自覺同火災作斗爭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部門必須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保障安全。
2.防火宣傳教育要納入部門宣傳教育中,利用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職工、臨時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員和施工人員)工作前必須對其進行防火教育。
4.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消防常識及有關消防管理規定,并認真執行。
5.對用火、用電、用油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及重點部位人員特殊工種等要采取短期培訓、講座、參觀等方法進行消防專業知識教育。
6.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活動,經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提高員工的思想政治覺悟。
7.抓住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事例進行宣傳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強防火職責感。
8.要經常對廣大員工和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使廣大員工群眾都能到達“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能撲救初起火災)。
9.經過系統地宣傳教育,使廣大員工群眾不斷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時刻不忘防火,就會杜絕減少火災發生。
10.貫徹實施消防有關法規、條例、規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評違章、違法亂紀行為等等,要運用宣傳輿論,擴大影響,推動消防工作。
1.義務消防組織是群眾性的組織,是做好防火工作、撲救初起火災、保障正常營業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級領導都要帶頭進取支持義務消防組織的各項活動。
2.各單位、各部門要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本部門防火負責人具體組織、培訓、教育、演練,安全管理部負責指導。
3.義務消防隊伍訓練教育資料:
(1)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報刊、指示和消防法規、條例及物業消防規定。
(2)學習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維修保養等,監督他人不準亂動和損壞,發現后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負責人。
(3)根據各部門營業性質進行實際演練。
(4)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火警原因。
(5)對本單位的消防事宜有權監督檢查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景。
1.發生火災撲救后,要及時查明原因,如屬職責事故,確定職責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火災查處由公司組織,安全管理部具體實施,有關部門協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門調查處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協調工作。
3.按上級規定,火災應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職責者未受處理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1.對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貢獻或成績突出的先進部門、班組、個人,由公司按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獎勵。
2.違反消防法規和本規定的部門、班組、個人按公司規章制度給予批評處罰,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職責。
1.總則
各單位、各部門要把消防宣傳工作納入經營管理中,每季度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評比、總結。對較差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對先進的團體、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2.先進團體條件
(1)領導重視,把消防工作真正納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認真落實逐級防火職責制和崗位防火職責制。
(3)義務消防組織健全,經常開展活動,并有記錄、有措施、有成績。
(4)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從未發生火災、火警事故,成績突出。
(5)同違反消防管理的現象斗爭,避免火災和爆炸事故,使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成績顯著者。
(6)能夠堅持經常性消防業務學習和訓練,為撲救火災,搶救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做出必須貢獻者。
3.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記過、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扣罰資金和開除的處分:
(1)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職責者及有關人員。
(2)用火、用電不慎或儲存保管危險品不當的。
(3)火災情景下隨意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
(4)擾亂火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不聽勸阻的。
(5)阻礙消防車輛經過,影響滅火任務的。
(6)違章吸煙、動火的。
(7)安全管理員、消防值班人員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的。
(8)未經批準埋壓、占用、改用消防設施的。
(9)違反消防管理規章制度,阻礙消防檢查工作的。
(10)報火警或破壞火災現場,隱瞞事實真相,供給假情景以及阻撓火災調查處理的。
(11)對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景的進行打擊報復的。
(12)對有關部門已提出火險隱患整改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八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志、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占、挪用、遮擋、覆蓋。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并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1.嚴格執行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中心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管理監控員交接班制度》,維護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設備的完好無損,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2.嚴格遵守聲控、音響和監視設備的技術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各種設備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熟悉各種信號、標識和訊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不得超過五秒。
3.堅守崗位,嚴密注視監視屏及各類控制柜的工作狀態,認真接警、處警和解警。做到準確記錄火警訊號,快速傳報,正確傳達領導處置火情的指示。
4.嚴密監視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發現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或類似情景時,及時通知安全管理員主管前往調查處理,并做好記錄。
5.當發出火警報警信號時,立即經過對講機或電話通知當值安全管理巡邏員前去報警位置核查信號真偽情景。
6.發生火災時,迅速按消防預案緊急處理,并盡快向消防主管及物業值班經理報告。異常緊急情景,可越級直接報告總物業經理。
7.每班至少進行一次各類信號檢查,確認正常與否,并做好記錄。如發現不正常情景,應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無法處理的問題,迅速上報主管或通知工程維修人員。
8.各操作開關在正常情景下應處于“自動”位置。每月第一周做一次手動、自動實際操作檢查,以確認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狀態。
9.當物業電梯監視系統收到故障報警時,應立即通知當值經理和工程維修人員前去處理。
10.配合機電人員等進行報警系統每季度一次的檢查,以及每季度一次的消防系統有關試壓測驗。
11.為保證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專線報警信息暢通,除緊急情景外,不得使用專線報警電話。
12.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做到“六不準”(即不準睡崗、脫崗,不準崗上會見親友,不準吸煙,不準崗前、崗上飲酒,不準代人存入物品,不準搞娛樂活動)。
13.堅持室內衛生,經常清潔控制柜及閉電監控系統,做到設備無灰塵、積垢。
14.宣傳消防規章制度,報告防火隱患,提出消防合理化提議。
15.當值人員必須準確、真實、清晰地填寫值班記錄。
16.謝絕非工作人員進入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7.對各種值班用簿、資料、工具、裝備要做到數目清楚,擺放有序。
18.嚴禁收錄、播放電臺節目及與工作無關的音樂、錄像帶。
1.在公司領導的正確領導下,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物業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消防監控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以保證物業的安全。
2.消防保安中心實行專人輪班制度,值班員要嚴格履行其崗位職責。
3.維護消防主機聯動系統和音響廣播設備的安全運行,定期與有關部門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測、保養及維修,管理好全部設備、資料,及時調配補充消防及滅火器材。
4.消防保安中心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立即報告工程管理部或負責維護管理的專業部門,嚴禁擅自拆裝、移動。
5.定期檢查物業各個部位的防火安全情景及各種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督促,并協助有關部門及客戶進行整改。
6.認真處理每一次火警訊號,反應時間不得超過五秒,做到快速傳報,準確記錄,有警必查,查必有果。
7.必須備有《火災疏散預案》和火警傳報程序,以及消防監控保護部位示意圖和相關部門及客戶電話、尋呼機和手機號碼。
8.在物業管理公司消防負責人的領導下,定期組織物業管理公司員工進行消防演習,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9.消防安全管理中心電話屬專用報警聯系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10.謝絕非值班人員進入消防保安中心,嚴禁非值班人員觸動各種設備。
11.一旦發生火災或各種突發事件,必須聽從物業防火負責人的統一指揮,服從命令,全力以赴,做好滅火搶險的救災工作。
12.全體消防監控人員必須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和高度的職責感,為本物業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做出貢獻。
1.接班者應提前十分鐘到崗,交班者相應提前做好交接準備工作,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手續。未經上級主管批準不得私自換班、替班。
2.交班者應將設備運行情景及故障火警處理情景、資料工具數目、領導指示、待辦事宜等,準確記錄在值班簿上,并向接班人加以說明交代。
3.接班者與交班者應共同查看各種設備有無損壞及運行情景,交換對火警處理意見,弄清領導指示和未盡事宜的續辦資料,點清交接物品。
4.當交接班遇有緊急情景發生時,或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不能進行交接班,可在交班人員主持下,接班人員協助下完成工作。待事件處理得出結論,或上級主管作出決定后,交接班方可進行。涉及設備失靈,處警失誤等情景,必須當即報告有關領導裁定職責。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應堅守崗位。如接班人因故無法到崗工作,交班人應報告主管領導給予安排,不得擅自離崗。
6.交班人交班前必須清掃室內衛生,接班人如發現交班人無故未清掃室內衛生,可不接班,直至交班人清掃完畢。
7.禁止交班給有病、情緒不正常或醉酒的接班人員,并立即將此情景報告上級主管。
8.交接班雙方須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值班記錄簿》上簽字,以明確職責。
1.實行三級教育、培訓制度,凡新參加工作的員工須分別經公司(一級)、部門(二級)、班組(三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2.一級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安全管理部負責實施;二級由部門主管經理負責;三級由班組長負責;時間各不少于半天、兩小時、一小時,公司內調動由二、三級負責。
3.資料為“三懂三會”消防法規、制度、火災原因教訓等,班組可用講演與表演相結合的方式。
4.隨技術工種和引進的新設備、新技術,由所在部門負責組織技術和消防培訓,考核同步進行。
5.未經三級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操作服務,否則由此發生火災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體工作的領導負主要職責。
6.對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員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門負責。
1.根據用火部位和危險程度,實行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審批管理制度。動火時,必須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辦理動火證,方可動火施工,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2.在樓層悶頂、車庫、制冷機房等有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的容器、管線、設備處動火屬一級;由主管部門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負責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員到場監督,方可動火,疑難危險問題報請公司領導,召集有關員工采取可靠措施,作為特殊動火處理。
3.非屬一級動火管理之處的使用電焊、氣焊、燒烤、煨管、熬瀝青和批準使用的電爐及爐火取暖的管理屬二級;由主管部門制定用火管理制度,執行防火管理規定,并責成專人落實。
4.屬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爐灶,烤爐及吸煙管理屬三級,由班長負責檢查,落實崗位員工消防職責制。
六、新建、擴建、臨建工程報批制度。
1.工程管理部對工程的消防設計和安全施工負責,并對外包工程中的消防安全實施現場監督,自建和外委托工程事先均須按規定報請消防機關審批后,方可施工。
2.凡外委托工程,主管部門按國家《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督促落實,設計單位的設計須貼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消防設計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動,并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3.公司內臨建工程由改建或維修部門按規定報批,并在規定期限內拆除。
1.公司各部門的各種電器的安裝、增減、拆修、檢修、更新均由專業電工,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2.非專業人員不準私自拆改、增加用電設備、器具。
3.禁止員工和客戶私自使用電爐、電飯鍋、電熱杯、電熨斗等電加熱用具。
八、消防器材、設備維護、檢修更新制度。
1.各崗位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水帶、水槍及消防設施等,由各崗位負責維護保養,堅持完好、整潔,并列入交接資料之一。
2.滅火器材檢修和更新,由安全管理部負責,室內外消防栓檢修、修理、更新,由工程管理部負責。
3.室外消防栓維護保養和冬季保溫由工程管理部負責。
4.自動報警和滅火裝置,由所在崗位維護保養,由工程管理部維修。
5.各種滅火設備、器具不準擅自挪作他用,壓蓋、圍占,如違反或丟損,追究違者的職責。
1.堅持班組崗位日查、部門周查、公司月查制度,各級管理員工堅持日常檢查,節假日開展逐級自查活動。
2.檢查資料包括查領導、查制度、查消防設備、查隱患,結合實際和不一樣季節應有重點。
3.器、機動車輛和消防設備分別進行專業性的全面檢查,公司進行抽查考核。
4.各級和各種形式的消防檢查所發現的隱患問題,都應有文字記錄并逐級落實整改措施。
十、隱患整改制度。
1.火險隱患包括:現實的火災危險和能夠導致火災發生的違章行為。
2.隱患整改堅持:班組、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級。
3.按上級規定:實行隱患立案,整改銷案制度,對重大火險隱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時間),隱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因歷史遺留的疑難隱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發展中有計劃分步驟解決,有關部門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對公安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檢查提出和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有關部門應整改,公司負責督促落實,并及時復函。
6.對公司檢查出的火險隱患,通知后不及時整改的實行“處罰通知單”,由該部門主管經理簽收的“負責辦法”、“通知單”存檔備查。
十一、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使用規定。
1.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接到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按照通知書上的期限要求整改。
2.任何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不準拒收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如拒收,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3.收到安全管理部下發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但不執行整改的部門及施工單位,消防專管人員有權制止和處罰。
4.對不執行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的部門及外來施工單位,如出現意外情景一切后果自負。
5.過期整改發生的一切職責由當事人負責。
6.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必須經過主管消防工作的部門領導和消防主管共同簽字方可有效。
十二、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1.消防宣傳是消防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教育發動群眾自覺同火災作斗爭的一項重要措施。各部門必須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保障安全。
2.防火宣傳教育要納入部門宣傳教育中,利用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3.新職工、臨時工(包括代培、借用人員和施工人員)工作前必須對其進行防火教育。
4.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消防常識及有關消防管理規定,并認真執行。
5.對用火、用電、用油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及重點部位人員特殊工種等要采取短期培訓、講座、參觀等方法進行消防專業知識教育。
6.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活動,經過經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訓練,提高員工的思想政治覺悟。
7.抓住正、反兩方面的典型事例進行宣傳教育,提高警惕性,增強防火職責感。
8.要經常對廣大員工和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知識教育,使廣大員工群眾都能到達“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能撲救初起火災)。
9.經過系統地宣傳教育,使廣大員工群眾不斷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增強消防安全觀念,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制度,時刻不忘防火,就會杜絕減少火災發生。
10.貫徹實施消防有關法規、條例、規定。表彰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評違章、違法亂紀行為等等,要運用宣傳輿論,擴大影響,推動消防工作。
1.義務消防組織是群眾性的組織,是做好防火工作、撲救初起火災、保障正常營業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各級領導都要帶頭進取支持義務消防組織的各項活動。
2.各單位、各部門要建立義務消防組織,本部門防火負責人具體組織、培訓、教育、演練,安全管理部負責指導。
3.義務消防隊伍訓練教育資料:
(1)學習上級有關文件、報刊、指示和消防法規、條例及物業消防規定。
(2)學習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維修保養等,監督他人不準亂動和損壞,發現后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負責人。
(3)根據各部門營業性質進行實際演練。
(4)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火警原因。
(5)對本單位的消防事宜有權監督檢查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景。
1.發生火災撲救后,要及時查明原因,如屬職責事故,確定職責者,視情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火災查處由公司組織,安全管理部具體實施,有關部門協助。如事故情景需要消防部門調查處理,安全管理部做好配合協調工作。
3.按上級規定,火災應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職責者未受處理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措施不放過)。
1.對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貢獻或成績突出的先進部門、班組、個人,由公司按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獎勵。
2.違反消防法規和本規定的部門、班組、個人按公司規章制度給予批評處罰,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職責。
1.總則。
總結。
對較差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處罰,對先進的團體、單位及個人給予表揚和物質獎勵。
2.先進團體條件。
(1)領導重視,把消防工作真正納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認真落實逐級防火職責制和崗位防火職責制。
(3)義務消防組織健全,經常開展活動,并有記錄、有措施、有成績。
(4)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從未發生火災、火警事故,成績突出。
(5)同違反消防管理的現象斗爭,避免火災和爆炸事故,使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成績顯著者。
(6)能夠堅持經常性消防業務學習和訓練,為撲救火災,搶救國家、團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做出必須貢獻者。
3.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記過、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扣罰資金和開除的處分:
(1)成火災事故的直接職責者及有關人員。
(2)用火、用電不慎或儲存保管危險品不當的。
(3)火災情景下隨意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
(4)擾亂火場秩序,妨礙滅火工作,不聽勸阻的。
(5)阻礙消防車輛經過,影響滅火任務的。
(6)違章吸煙、動火的。
(7)安全管理員、消防值班人員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的。
(8)未經批準埋壓、占用、改用消防設施的。
(9)違反消防管理規章制度,阻礙消防檢查工作的。
(10)報火警或破壞火災現場,隱瞞事實真相,供給假情景以及阻撓火災調查處理的。
(11)對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情景的進行打擊報復的。
(12)對有關部門已提出火險隱患整改意見而拖延解決或造成火災者。
(13)違反消防規定,經消防監督員提出改善意見而拒絕執行者。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景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單位應堅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堅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景、事故處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堅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景。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堅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一樣情景決定測試時間。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景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景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本事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一樣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本事。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情景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景,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景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進取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職責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一樣的處理,除已到達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職責的事故職責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景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景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供給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進取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職責人可視情景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總則。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景;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組織人員進取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景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景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職責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堅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資料包括:
1.用火,2.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態;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景;
7.滅火器材配置情景;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景,根據情景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資料: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景。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景。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資料。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職責。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為了加強和規范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逐級負責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現將本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職責和其他有關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如下:
一、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
三、本單位職能管理部為本單位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能管理部總監為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職能管理部確定一人為本單位專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單位所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
五、各單位應確定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確定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部門職責人和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單位應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消防安全職責人總經理擔任,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職責人為副組長,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為成員。
七、根據人員變動及時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人員,每年年初對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一次調整。
八、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
3、為消防安全供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3、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1、所有員工都必須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明確自我的職責區和具體崗位的防火任務。
2、嚴格遵守局和所在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本崗位的消防安全。
3、經常結合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點進行自檢,及時處置火災隱患。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學校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職責書,落實消防職責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2、實行防火安全職責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職責書,在落實消防職責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景,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景;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景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景;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景;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景。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資料納入。
教學。
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本事和自救本事。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一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堅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必須關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堅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堅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堅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堅持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一天下班時要關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堅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情景,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1、目的xxxx店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xx市有關消防規定而制定,嚴格執行:“關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規定”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的安全。
2、職責:。
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xxx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xxx為副組長,xxx、xxx、xxx為消防安全小組委員。將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同經營一齊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工作程序4、1消防安全組組長和消防安全委員的職責是: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2)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3)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堅持暢通。4)根據店內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景,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5)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2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4、3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組織演習,提高員工的消防觀念,鍛煉員工的消防技能。
4、4走道和出口,必須堅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4、5不得損壞消防設備和器材,妥善維護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標志和事故照明設施。
4、6吸煙需到指定地點,煙頭及火柴余灰要隨時弄熄。
4、7安全使用各種易燃物品,設備要經常堅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
4、8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4、9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貼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4、10發生火警,應立即告知管理處或撥火警電話119,并關掉電閘,迅速離開著火地點。
4、11做好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清潔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組不定期抽查消防安全設施。
4、12把消防工作列入經濟職責制考核。每月對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發現火災隱患,限期整改。
4、13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景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人員給予獎勵。
4、14由消防安全小組負責組織檢查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景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景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1、單位應堅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堅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景、事故處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堅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景。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堅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一樣情景決定測試時間。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景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景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本事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掉的電源應予以關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定向作業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一樣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到達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本事。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貼合本單位實際情景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景,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景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進取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十九
1、如有設備故障,監控中心值班人員及時通知工程維修部進行維修處理。
2、由工程維修部選定消防報警設備維保單位,對消防報警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監督其執行情況。
5、工程維修部和內保部每月定期對大樓消防系統進行模擬檢測,確保消防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6、消防系統如因維護或其他原因要暫時改變消防系統的狀態(如手動/自動等),應由工程維修部書面通知內保部,并提出相應的臨時措施,確保大樓消防安全。
1、按保養計劃表做系統保養。
2、保養時先斷開系統電源。
3、清潔錄音座的磁頭、壓帶輪、主導軸。
4、清潔錄音機磁頭和機械部分。
5、檢查切換器背后的`接線端子、插頭和面板按鈕。
6、清潔擴音機散熱器上的灰塵。
7、保養結束后選擇部分樓層作測試,并填寫消防中心設備檢查表。
1、按保養計劃進行機器的保養。
2、手動盤動風機檢查松緊度,發現異常馬上檢修。
3、檢查風機的風葉,清除表面灰塵。
4、加注潤滑油,檢查緊固風機接線端子。
5、清除控制箱表面和內部的灰塵,檢查箱內器件。
6、檢查風機與風管間的軟接,發現破損立刻更換。
7、手動啟動風機檢查運行情況。
8、工作結束后,填寫消防風機檢查表。
1、按保養計劃進行系統保養,并記錄在設備日常保養表。
2、清除卷閘電機及傳動鏈條表面灰塵,并加潤滑油。
3、檢查控制箱內器件,緊固接線端子,清潔箱內及表面灰塵。
4、檢查手動開關控制盒,清潔按鈕上的污物。
5、檢查卷閘上下行程開關,開關滑軌加潤滑油。
6、檢查電動剎車手動開關和手動起閘裝置。
7、手動上升和下降防火閘,檢查運行情況,并調整上下行程開關位置,令卷閘開啟或關閉處于適當的位置。測試過程嚴防卷閘沖頂或沖底。
8、觸發卷閘附近的煙/溫感檢查自動落閘功能,消防中心監控員在聯動臺上測試遙控落閘功能。
1、各樓層應急燈、疏散指示燈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員每天檢查一次應急燈具,發現異常馬上用《維修單》物管部維修。檢查內容包括燈具是否正常發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損,安裝是否牢固,按下測試按鈕是否仍然發亮。
3、應急燈具應保持清潔。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二十
規范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明確火警(災)的應急處理,確保顧客和物業的`安全。
適用于xx管理處對消防監控中心的管理。
3.1消防監控中心實行專人輪班,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員應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警惕性,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室,并在值班記錄表上做好值班記錄。
3.2消防中心嚴禁其他無關人員進出。
3.3每天值班員要檢查消防系統是否正常。
3.4出現或接到報警信號,應立即檢查信號真偽情況。
3.5值班室內嚴禁吸煙,杜絕一切火種,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6消防中心的電話屬專用報警電話,任何人不得占用,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3.7消防中心應配置手持滅火器、消防板手、消防斧、消防頭盔、防煙罩等消防器具。
值班記錄表由部門兼職資料員保存二年。
消防監控中心火險報警工作流程圖。
大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熱門21篇)篇二十一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廣大師生員工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保障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頒發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消防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校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發展的總體規劃,使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的發展相適應。
第三條 學校消防工作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校長領導下的逐級防火責任制,校長為學校防火安全責任人,各院部、各部門主要行政領導為本單位防火安全責任人。
第四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火委員會,由分管副校長擔任防火委員會主任。防火委員會下設防火安全辦公室。各院部、各部門成立防火工作領導小組或指定專人負責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條 學校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法規和規定的行為、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 學校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法制安全教育規劃,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師生員工的消防意識。
第七條 學校所屬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有關消防法規和本規定。
第二章 火災預防
第八條 學校防火委員會將對學校教學、科研、生產、生活有重大影響和易發生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場所或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第九條 辦公樓、教學綜合樓(含實驗室、研究室)、圖書館、學生宿舍、學生活動中心、網絡中心、培訓中心、會議中心、食堂等一切公共場所的防火。主管單位應制定嚴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張掛于顯見地方。要配足滅火設備,并有專人管理,不具備安全使用條件的,應停止使用。
(一)應有足夠的安全出口,并設有應急燈及明顯標志,疏散通道須保持暢通。
(二)電氣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線路要定期檢修。
(三)對樓內消防設施要加強管理,分工明確,定期檢查。高位消防水池要確保水源充足,應急照明系統要保持良好狀態。
(四)樓道內嚴禁堆放物品。
(五)報警系統要有專人值班,值班人員要做好日常檢查與記錄,并與校保衛處值班室保持聯系。
(六)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違章裝修,改變房間用途;不得隨意拉線、改線、超負荷用電;樓內嚴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道口、廁所、走廊等處焚燒垃圾。
(七)夜間除值班人員外,不得在辦公樓隨意留宿。
(八)各辦公室、實驗室等要做到人走燈滅,關閉空調及各類電器電源。
(九)禁止在電梯內吸煙,不準學齡前兒童單獨乘坐電梯。
第十條 校園防火
(一)秋冬季節、天干物燥,嚴禁焚燒雜草、落葉、垃圾等。
(二)校園內臨時動用明火,須經保衛處檢查同意,方可動火,并有專人負責。
(三)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如工作需要時,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確保萬無一失。
第十一條 儲存、運輸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審批手續。必須落實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報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到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危險品庫房的選址和建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經當地公安消防機關批準。危險品庫房必須按有關要求配備相應的防爆、消防設施和器材。非特定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第十二條 學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必須報經公安消防機關審核批準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要求設置公共消防設施。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 在學校公共場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施工單位事前應到公安消防機關辦理建筑物內部裝飾裝修防火審批手續。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嚴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竣工后,必須通過公安消防機關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有關驗收合格證明(復印件)報送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備案。
第十四條 具有易發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嚴密的防火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第十五條 舉辦大型集會、文藝晚會等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并于舉辦日三天前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加強用電、用氣管理。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道的設計、敷設,必須選用質量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技術規定,必須指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施工。任何單位、個人不準違章用電、用氣,不準私自接線、變更管道、換表和隨意拆卸控制裝置;出現用電、用氣故障要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修。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章 消防組織
第十七條 學校成立防火委員會及各級消防組織,通過加強消防組織建設,增強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十八條 學校防火委員會職責:
(三)根據校園防火安全工作的特點,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
(四)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就改進和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見;
(六)依照學校的有關規定,對校園內發生的火災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九條 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設在保衛處調查研究科),既是學校防火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防火安全辦公室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其職責是:
(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識;
(七)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組織或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十)定期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防火安全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第二十條 各單位防火領導小組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三)針對本單位特點對所屬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識;
(七)發生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救,協助疏散人員物品,保護火災現場;
(八)協助有關部門查明火災事故的原因,認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條 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防火領導小組除應當履行本規定第二十條規定的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建立防火檔案,設置防火標志,嚴格防火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須的操作規范的文字內容,應在設備周圍明顯處上墻告示。
(二)建立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章 火災撲救
第二十二條 任何人發現火災,都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和校保衛處值班室電話報警。任何單位、個人必須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二十三條 失火單位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滅火災、疏散人員、保護現場、搶救傷員和財物,并派人接應和引導消防車輛。
第五章 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將公共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配置和維護資金列入消防安全預算,專款專用。
第二十五條 校內承包單位和經濟實體所需配備的滅火器材,由該單位出資。并按照防火安全辦公室的要求統一配備、更換、維修。
第二十六條 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必須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質,必須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七條 消防器材應放在消防箱內,置于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設有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 消防器材要定期保養、檢修、更換;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器材檔案,及時記錄消防設施、器材的配備、使用、更換、檢修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 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由單位防火領導小組指定專人管理;各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配備的滅火設施、器材,分別由各樓管理部門指定專人管理。
第三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拆卸、挪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標志,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水源,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況須報經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批準后方可變動。
第六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四)積極參與撲滅火災,搶救傷員和公共財產,表現突出的。
第三十二條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或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后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先進、優秀的評比直至處分、處罰。
(一)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引發火險、火災的;
(三)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責任區發生火險、火災的;
(四)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火災的;
(五)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三十三條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條款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校屬各單位(含附屬醫院)、駐校各機構和企業,均須依據本規定,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做好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十五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特點和業務性質,制定消防安全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由學校防火安全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