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應該考慮到實際情況和需求,靈活性和可操作性是制定成功的重要因素。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下面是其中的一些范文,供大家參考。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一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條 為加強單位預算管理,規范預算編制、審批、執行程序,強化監督約束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內部的預算業務管理。
第三條 預算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一致、厲行節約、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四條 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
4、《關于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財政預算管理暫行規定》(吉市辦發[20xx]7號)
第五條 成立由單位領導班子、財會部門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的預算管理委員會,作為專門履行預算管理職能的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能:
1、審定預算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2、確定單位預算管理的政策,辦法和要求。
3、審定年度預算編制總體目標和總體要求。
4、研究審定單位預算草案,特別是重大項目立項和經費分配使用計劃。
5、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6、聽取預決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督促各業務部門按照進度執行預算并改進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7、審批預算追加調整方案。
8、審定單位決算和績效評價報告。
9、其他相關決策事項。
第六條 成立由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領導,政府采購、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參與其中的預算業務管理工作機構(以下由財務部門代指),履行預算日常管理職能:
1、草擬預算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后,督促各相關部門和崗位落實預算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2、擬定年度預算編制程序、方法和要求,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
3、組織和指導業務部門開展預算編制工作。
4、匯總審核各業務部門或歸口管理部門提交的預算建議數,進行綜合平衡,形成預算草案報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對外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5、組織業務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和工作計劃對同級財政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進行指標分解、細化調整。
6、將財政部門按照法定程序批復的單位預算分解細化
后的預算指標報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下達至業務部門。
7、跟蹤、監控、定期匯總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執行分析報告。
8、匯總審核各業務部門或歸口管理部門提交的預算追加調整申請,形成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
9、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有關問題。
10、編制單位決算報告和相關績效評價報告,開展決算分析工作,報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對外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11、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第七條 以各業務部門為單位成立預算業務管理執行機構(以下以業務部門代指),組織開展本部門或本崗位的'預算編制工作,并嚴格執行審批下達的預算,利用分配到的經濟資源開展業務工作,完成工作目標。預算業務管理執行機構主要職能:
1、提供編制預算的各項基礎資料,根據本部門或本崗位的工作計劃提出預算建議數。
2、按照財務部門的要求及本部門或本崗位的工作計劃對預算控制數進行分解、細化,落實到本部門的具體工作及相關崗位。
3、嚴格按照審批下達的預算及相關規定執行預算。
4、根據內外部環境變化、工作計劃的調整及單位的預
算業務內部管理制度,提出預算追加調整申請。
5、配合財務部門做好預算的綜合平衡和執行監控,及時按要求解決本部門或本崗位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6、執行其他相關任務
第八條 歸口管理部門承擔單位內部跨部門的經濟業務及相應的經費支出的指導、審核職能,即業務部門擬提交的預算建議數由歸口管理部門先進行審核后,再由財務部門統一進行匯總平衡。(提示: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歸口管理部門,如人員經費的預算可確定由人事部門歸口管理,政府采購預算可確定采購部門為歸口管理)歸口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能:
1、負責匯總審核其歸口管理業務事項的預算基礎資料、相關業務部門提交的預算建議數和細化調整數。
2、負責歸口審核相關業務部門提交的預算執行申請和預算追加調整申請。
3、對歸口管理業務事項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和分析。
4、開展其他相關工作。
第九條 預算編制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編制,當年實現收支平衡。
第十條 財務部門應按同級財政部門預算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原則、內容、方法、要求部署本單位和所屬單位預算編報工作,提出本部門和單位預算編制總體要求。
(一)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歸口管理項目情況,提出分管項目預算編制要求。業務部門按照預算編制要求,根據本部門或本崗位預算年度工作計劃和經濟活動內容,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進行合理測算,提出預算建議數。
(二)歸口管理部門對業務部門提交的預算建議數,根據業務部門的具體工作計劃、工作安排及資金額度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后,上報財務部門審核。
(三)財務部門對各項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預算是否符合人員定額、實物定額等標準、是否符合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一般性支出等政策要求,是否建立預算績效管理目標等合規性要求進行審核,并形成本部門預算草案。
(四)財務部門將預算草案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對建設工程、大型修繕、信息化項目及大宗物資采購等重大事項,應按要求對業務事項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計劃的科學性及金額的合理性等方面進行綜合立項評審。
第十一條 經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草案,由財務部門在“一上”階段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二條 財務部門對同級財政部門在“一下”階段下達的預算控制數進行分解,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下達給業務部門。業務部門在控制數額度內對需要進行壓縮或調整的項目重新細化調整,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財務部門審核匯總形成調整后的預算草案,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由財務部門將調整后的預算草案在“二上”階段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三條 同級財政部門在人代會召開后30日內批復部門預算。財務部門將同級財政部門在“二下”階段批復的預算數分解下達給業務部門,明確各項業務工作的預算額度、支出方向和支出標準。
第十四條 業務部門要嚴格按批復預算執行,不得隨意調整、改變資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 業務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項目實施進度及批復的預算,編制本部門的月份資金使用計劃報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核。
(一)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重點對月份資金使用計劃是否在預算指標范圍內、是否符合規定的支出標準和支出方向、是否符合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是否提交相應的文件和單據等方面進行審核。
(二)財務部門匯總形成單位月份資金使用計劃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后,報主管市領導審批后,每月3日前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匯總。
(三)業務部門按批準后的用款計劃組織經濟活動和項目建設,需要辦理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的要按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履行相關手續。財務部門在同級財政部門撥付的預算限額內按單位財務制度的具體規定支付資金。
第十六條 由于外部環境、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或根據實際需要必須增加的支出,應辦理預算追加調整。
(一) 業務部門提出預算追加調整申請,詳細說明追加理由、建議方案、調整前后預算指標的比較及所帶來的影響等內容,報歸口管理部門審核。
(二) 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后,報財務部門審核匯總,形成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通過后,由財務部門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管部門本著勤儉節約、確保工作需要的原則,認真研究提出意見,經部門預算管理委員會集體研究后,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分別報常務副市長、市長、市長辦公會議、市委常委會議審批。
第十七條 建立預算執行分析機制。財務部門應定期通報各業務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重點通報建設項目、大宗物資采購、對外投資等重大預算項目執行情況。預算管理委員會定期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審議預算執行階段性報告,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
第十八條 財務部門負責本單位會計核算,按照同級財政部門決算編制要求和單位實際經濟業務進行年終決算,編制決算報表和分析報告。
第十九條 決算編制應真實、完整、準確、及時。決算編制完成后,應由專人進行審核。重點對決算報表內容是否完整,數據是否真實、準確、與會計賬簿的相關數據是否一致、與財政部門和業務部門提供的對賬數據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報表間、報表內各項目間的邏輯關系。審核人員審核后要進行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 財務部門加強決算分析工作,重點分析業務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資金和實物資產使用情況、各項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項目支出是否達到既定的效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形成分析結果報告,報送預算管理委員會,并反饋給各業務部門,強化決算分析結果運用,建立健全單位預算和決算相互反映、相互促進的機制。
第二十一條 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二十二條 業務部門根據單位總體發展目標和各自的職能分工及項目建設情況,考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門具體的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并根據實現預算目標的需要測算資金投入、編制預算,報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核。經財務部門審核匯總,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隨同部門預算上報財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 建立預算執行監控機制。財務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加強與各業務部門的溝通,定期采集績效運行信息并匯總分析,對各業務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的偏差,確保業務部門開展各類業務事項均符合預算要求,并依據相關工作計劃和定額標準嚴格執行預算。
第二十四條 建立績效評價制度。財務部門負責組織本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并將預算執行的效果和效率納入業務部門和個人的考核和獎懲范圍。財務部門編制績效評價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結果反饋給各業務部門,并按要求上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五條 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對于績效評價結果較好的業務部門,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對于績效評價結果較差的業務部門,應進行整改,并對以后年度的項目立項和預算分配從嚴把關和控制。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由本單位財務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二
第二十九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負責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單位內部的其他非獨立工作部門或機構不得脫離單位統一監督另設會計、出納,不得另立賬戶從事會計核算。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十條單位會計機構中的會計、出納人員,必須分設,銀行印鑒必須分管。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會計、出納一人兼,銀行印鑒一人管的現象。
第三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行政事業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三十二條會計委派制度和會計集中核算,是加強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的有效形式,是從源頭上防范和治理腐敗的重要措施。會計集中核算機構應按照本規定進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強資金管理。納入會計集中核算機構管理的單位,要按照《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實施辦法》,明確職責、履行義務,進一步完善管理,加強對單位收入、支出、資金撥付和資產的管理,防止國家資產、資金流失和浪費。
第三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不得有下列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3、另立賬戶,私設會計賬簿,轉移資金;。
4、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
s、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
6、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
7、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8、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信息資料:。
9、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信息資料:。
10、隨意將財政性資金出借他人,為小團體或個人牟取利益:。
11、其他違反會計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和財會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派人會同監交。一般財務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可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單位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七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五條行政事業單位應依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規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監督體系,。單位負責人對財務、會計監督工作負領導責任。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第三十六條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督是指單位根據國家有關、雄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對本單位及下級單位的財務活動進行審核、檢查的行為。內容一般包括:預算的編制和執行、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及標準、專用基金的提取和使用、資產管理措施落實、往來款項的發生和清算、財務會計報告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等。
第三十七條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預算編制、申報、審查程序。單位預算的編制應當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和單位事業的發展計劃,應當堅持“量入為出、量力而行、有保有壓、收支平衡”的原則。單位對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可靠,各項收入是否全部納入預算,有無漏編、重編,預算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執行,有無隨意調整預算或變更項目等行為事項進行監督。
第三十八條單位收入的監督。收入是指行政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撥款收入,預算外資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這部分資金涉及政策性強,應加強監督,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單位的收入是否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2、是否依法積極組織收入;各項收費是否符合國家的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是否做到應收盡收,有無超收亂收的情況。’3、對于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是否及時、足額上繳,有無拖欠、挪用、截留坐支等情況。
4、單位預算外收入與經營收入是否劃清,對經營、服務性收入是否按規定依法納稅。
第三十九條單位支出的監督。支出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支出管理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和監督的重點。其監督的主要內容是:。
1、各項支出是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講求經濟、實效、有無進一步壓縮的可能。
2、各項支出是否按照國家規定的用途、開支范圍、開支標準使用;支出結構是否合理,有無互相攀比、違反規定超額、超標準開會、配備豪華交通工具、辦公設備及其他設施。
支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或將經營支出項目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現象。
4、事業單位專用基金的提取,是否依據國家統一規定或財政部門規定執行;各項專用基金是否按照規定的用途和范圍使用。
第四十條資產監督即對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的檢查督促,包括:。
1、是否按國家規定的現金使用范圍使用現金;庫存現金是否超過限額,有無隨意借支、非法挪用、白條抵庫的現象;有無違反現金管理規定,坐支現金、私設小金庫的情況。
2、各種應收及預付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本單位資金被其他單位長期大量占用的現象。
3、對各項負債是否及時組織清理,按時進行結算,有無本單位無故拖欠外單位資金的現象,應繳款項是否按國家規定及時、足額地上繳,有無故意拖欠、截留和坐支的現象。
4、各項存貨是否完整無缺,各種材料有無超定額儲備、積壓浪費的現象;存貨和固定資產的購進、驗收、入庫、領發、登記手續是否齊全,制度是否健全,有無管理不善、使用不當、大材小用、公物私用、損失浪費,甚至被盜的情況。
5、存貨和固定資產是否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是否存在有賬無物、有物無賬等問題;固定資產有無長期閑置形成浪費問題;有無未按規定報廢、轉讓單位資產的問題發生。
6、對外投資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有無對外投資影響到本單位完成正常的事業計劃的現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時,評估的價值是否正確。
第四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內部監控、財務公示等制度,應確定專門機構或專(兼)職人員對發生的經濟事項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監督、審查。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應在一定的范圍、時期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應自覺接受審計、財政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四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領導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經同級審計部門進行任期離任審計。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坪定適用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應當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三
第四十二條各級工會財務部門負責監督檢查下級工會和本級工會所屬單位預算的執行。
第四十三條各級工會的預算、決算要接受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審計監督。預算執行情況要接受上一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計監督。
第四十四條各級工會對年度預算安排的項目要逐步實行績效考評制度。
第四十五條有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改變預算資金的性質和使用范圍,截留挪用項目資金;隱瞞收入,虛列支出,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擅自決定重大開支項目等行為的,上級工會應責令其做出檢查,并要求糾正。情節嚴重,造成經濟損失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工會的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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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國發〔20xx〕67號)和有關法律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以下簡稱補助經費),是指中央財政設立的用于支持城鄉義務教育發展的轉移支付資金。本辦法所稱城市、農村地區劃分標準:國家統計局最新版本的《統計用區劃代碼》中的第5-6位(區縣代碼)為01-20且《統計用城鄉劃分代碼》中的第13-15位(城鄉分類代碼)為111的主城區為城市,其他地區為農村。
第三條:補助經費管理遵循“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客觀公正、規范透明,注重實效、強化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補助經費由財政部、教育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和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工作重點確定支持內容。現階段,重點支持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所規定的.內容。
第五條落實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主要包括:
(一)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中央確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標準執行。免費提供國家規定課程教科書和免費為小學一年級新生提供正版學生字典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含以為基數核定的出版發行少數民族文字教材虧損補貼),具體根據各省份義務教育在校生數、補助標準、教科書循環使用等因素核定。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經費具體根據各省份義務教育寄宿生數、寄宿生貧困面、補助標準、分配系數等因素核定(補助標準、分配系數及分配公式詳見附表,下同)。中央財政對城市學生的免費教科書和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從20xx年春季學期開始。
(二)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并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北方取暖地區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的公用經費補助水平。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經費具體根據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各省份義務教育在校生數、規模較小學校數、分配系數等因素核定。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由中央統一確定。
本辦法所稱公用經費是指保障義務教育學校正常運轉、完成教育教學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支出的費用,具體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支出。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三)鞏固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支持公辦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中西部地區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規定比例分擔,中央財政補助經費具體根據各省份農村義務教育在校生數、生均校舍面積標準、安全校舍面積、使用年限、單位面積補助標準、分配系數等因素核定;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采取“以獎代補”方式給予適當獎補,補助經費具體根據各省份農村義務教育在校生數、財力狀況、校舍安全保障投入及危房改造成效等因素核定。
(四)對地方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等政策給予綜合獎補,中央財政補助經費根據相關省份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等中央有關決策部署情況、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情況、工作努力程度等因素核定,地方可統籌用于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相關支出。
現階段,以各地實際發放鄉村教師月人均生活補助標準與中央綜合獎補標準(月人均200元)的比值為參考值,設立綜合獎補標準調整系數。中央財政按照綜合獎補標準、參考調整系數核定相關省份綜合獎補資金。
第六條: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中央財政對特崗教師給予工資性補助,補助資金根據在崗特崗教師人數、補助標準與相關省份據實結算。
第七條: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區營養膳食補助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承擔,用于向學生提供等值優質的食品,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不得用于補貼教職工伙食、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勞務費、宣傳費、運輸費等工作經費,具體根據國家試點地區覆蓋學生數、補助標準核定;對于地方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獎補,具體根據地方試點地區覆蓋學生數、地方財政投入、組織管理、實施效果等因素核定。現階段,對地方試點膳食補助標準達到每生每天4元以上的省份,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2元標準給予獎補;對未達到4元的省份,按照每生每天1.5元的標準給予獎補。
第八條:財政部、教育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實際以及財力狀況適時調整第五條至第七條相關補助標準及分配因素。
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分配公式為:某省份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資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
第九條: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應當于每年2月底前向財政部、教育部報送當年補助經費申報材料。申報材料需經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審核后報送。逾期不提交的,相應扣減相關分配因素得分。申報材料主要包括:
(一)上年度補助經費安排使用情況,主要包括上年度補助經費使用情況、年度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地方財政投入情況、主要管理措施、問題分析及對策。
(二)當年工作計劃,主要包括當年全省義務教育工作目標和績效目標、重點任務和資金安排計劃,績效目標要明確、具體、可考核。
(三)上年度省級財政安排用于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方面的資金統計表及相關預算文件。
第十條:補助經費由財政部、教育部共同管理。教育部負責審核地方相關材料和數據,提供資金測算需要的基礎數據,并提出資金需求測算方案。財政部根據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管理相關規定,會同教育部研究確定各省份補助經費預算金額。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明確省級及省以下各級財政、教育部門在經費分擔、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責任,切實加強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財政部和教育部于每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中央預算后三十日內正式下達補助經費預算。每年10月31日前,提前下達下一年度補助經費預計數。省級財政、教育部門在收到補助經費預算文件后,應當在三十日內按照預算級次合理分配、及時下達,并抄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第十二條:補助經費支付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其中,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包括免費教科書、公用經費、寄宿生生活費、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和綜合獎補等補助經費)撥付暫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執行。補助經費涉及政府采購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制度執行。國家課程免費教科書由省級教育、財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按政府采購有關規定統一組織采購。
第十三條:省級財政、教育部門在分配補助經費時,應當結合本地區年度義務教育重點工作和本省省級財政安排的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加大省級統籌力度,重點向農村地區傾斜,向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傾斜。省級財政、教育部門要按責任、按規定切實落實應承擔的資金;合理界定寄宿生貧困面,提高資助的精準度;合理確定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項目管理的具體級次和實施辦法;統籌落實好特崗教師在聘任期間的工資津補貼等政策;指導省以下各級財政、教育部門科學確定營養改善計劃供餐模式及經費補助方式等。
第十四條:縣(區)級財政、教育部門應當落實經費管理的主體責任,加強區域內相關教育經費的統籌安排和使用,兼顧不同規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向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薄弱學校傾斜,保障規模較小學校和教學點的基本需求;加強學校預算管理,細化預算編制,硬化預算執行,強化預算監督;規范學校財務管理,確保補助經費使用安全、規范和有效。縣(區)級教育部門應會同財政、建設等有關部門,定期對轄區內學校校舍進行排查、核實,結合本地學校布局調整等規劃,編制校舍安全保障總規劃和年度計劃,按照本省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項目管理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項目,項目實施和資金安排情況,要逐級上報省級教育、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支出;制定完善內部經費管理辦法,細化公用經費等支出范圍與標準,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等監督制度,依法公開財務信息,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做好給予個人有關補助的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第十六條:財政部、教育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開展補助經費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地方各級財政、教育部門應當加強補助經費的監督檢查和績效管理,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并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基礎信息管理,確保學生信息、學校基本情況、教師信息等數據真實準確。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應當按照工作職責和財政部要求,對補助經費實施監管。
第十七條:補助經費要建立“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機制。嚴禁將補助經費用于平衡預算、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等支出,不得從補助經費中提取工作經費或管理經費。對于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經費等行為,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各級財政、教育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補助經費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復核過程中,違反規定分配補助經費或者向不符合條件的單位(或項目)分配補助經費以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照《預算法》、《公務員法》、《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追究責任,并視情況提請同級政府進行行政問責;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負責解釋。各省級財政、教育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報財政部、教育部備案,并抄送財政部駐當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五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法》、《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納入預算管理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三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財政局按法定程序審核、批復。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組成,單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確保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第四條單位要依法將取得的各項收入列入預算,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更不得隱瞞或少列。
第五條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嚴格按照定員定額標準,據實申報和核定。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嚴格依據市委、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及中期財政規劃相關要求,緊密結合單位主要職責任務及工作目標,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執行嚴格的申報、評審、立項、審核等程序,由財政局結合年度財力狀況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等審核后報請市政府審議。
第六條單位要加強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資金預算的編制。在部門預算中未統籌安排的小型或零星維修項目,當年不予追加。
第七條政府采購項目必須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不予采購。
第八條單位要按嚴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上報部門預算,經財政局審核后上報市政府審定。部門預算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依法批復。預算一經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單位應當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完善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單位要強化績效目標管理,開展績效評價。對專項資金使用未開展績效評價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資金,并予以通報。對項目執行中問題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還要削減或取消以后年度專項預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單位要嚴格執行下達的財政預算批復,嚴禁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確需執行追加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第十一條單位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申報、論證、實施、績效評審及驗收制度。專項資金要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不得將資金預留在部門進行二次分配,不得跨預算層級撥付資金。
第十二條單位要加強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的管理。基本建設及大型維修改造項目,需要立項的必須按程序審批立項,不得化整為零規避立項。單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要報財政局評審工程概預算,未經財政局批復概預算的項目不得列支財政資金。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結算制度。認真做好單位零余額賬戶及公務卡的管理,及時做好單位零余額賬戶及公務卡開辦、變更及注銷工作,確需設立特殊專戶的,應當嚴格實行財政審批、人行核準制度,不得違規開設賬戶和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相關規定;屬于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內的支出,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
第十四條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管理,規范支出管理,減少現金支出和大額提現,嚴禁零余額賬戶向本單位其他賬戶轉賬。
第十五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工資和津貼補貼政策,嚴禁自行擴大發放范圍,嚴禁亂發津補貼,對無法納入工資統發范圍內的其他個人補貼支出要規范管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運行成本。
第十七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公務出差管理制度,公務出差嚴格實行事前審批。要嚴格執行差旅費支出規定和開支標準,不得在差旅費中報銷除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單位要嚴格執行會議開支標準、會議規模、會議時間,嚴格執行會議費開支的規定。堅持誰開會誰出錢的原則,不得轉嫁會議支出。不得以訓代會,不得突破規定的會議時間和擴大會議規模。會議費報銷必須一事一結。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會議定點場所出具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據實核撥。對未按規定發生的會議費用,一律不得報銷。
第十九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培訓費管理制度。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據實核撥,其他培訓經費從單位部門預算中自行解決。單位要嚴格執行培訓費開支標準和各項規定。培訓費報銷必須一事一結。報銷時應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服務機構出具的費用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對未按規定發生的培訓費用,一律不得報銷。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照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要求,嚴格執行公務交通補貼的發放范圍和發放標準。加強改革后保留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和財務核算,確保車改政策的落實。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燃油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制度。嚴禁公務人員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暫未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單位,應當從嚴控制新車購置及配備標準,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經費。
第二十一條單位要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凡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且達到限額標準的,必須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要嚴格按政府采購批復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申報采購計劃,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實施采購,做好采購項目執行、合同簽訂、履約驗收、資金支付、資料備案等各環節工作。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法規制度,嚴格資產管理。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都要按照規定程序嚴格履行報批手續,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購置、改變資產用途、處置國有資產;要完善內部資產管理制度,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明確資產管理流程和崗位職責,定期對本單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六
第十二條工會預算編制的原則是:統籌兼顧,保證重點;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真實合法,精細高效。
第十三條工會的年度預算應根據有關政策法規、上級工會要求、預算編制原則和本年度工會工作計劃編制。本年度無重大支出項目,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期末滾存經費結余不得出現赤字。
第十四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依法、真實、完整、合理地編制。
第十五條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體現工會工作特點,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方面。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工會行政性支出預算,應參照同級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度、費用標準以及核定的人員編制編列。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工會接受的財政補助資金要納入預算管理,依據財政確定的開支范圍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變資金用途。
第十八條各級工會的辦公、職工活動場所等基本建設,根據《工會法》及國家有關規定,應由同級政府或行政解決。
縣級以上工會的辦公和職工群眾的文化、教育、體育活動設施,在政府給予大部分補助的前提下,經上級工會批準,可以動用少量經費彌補不足,上級工會也可根據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十九條房屋建筑物購建、專項設備購置、大型修繕等預算,需附經有關專業部門論證的可行性工程項目論證報告、立項批復、開工許可等相關文件,按照工程進度及資金狀況編制當年預算。列入地方基本建設或更新改造計劃的工程項目,應附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文件。
第二十條各級工會用部分結余經費投資時,必須進行可行性經濟分析論證,提出書面報告,報職能部門審核,工會委員會(或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列入預算。
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工會預算,可在本級預算支出總額的百分之五以內編列預備費,用于當年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第二十二條縣級以上工會根據需要,可以從本級經費結余中安排一定數額的后備金作為儲備,用于特殊情況下的資金需要。需要動用時,必須經過本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議,工會會批準,并報上級工會備案。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工會應根據全國總工會規定提取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和工會干部權益保障金。
第二十四條全國總工會每年10月提出下年度省級工會編制預算的要求。省、市、縣級工會應根據上級工會編制預算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部署,并按照上級工會規定的時間上報下年度預算。
第二十五條各級工會的本級預算草案,由各級工會財務部門編制,經工會委員會(或會)討論通過,并經本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報上一級工會審批或備案。上一級工會有權提出修訂預算的意見和要求,下級工會根據提出的意見和要求調整預算。
依靠本級工會供給經費的工會機關及所屬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預算草案由本級工會審批。
全國總工會預算草案,經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后,由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各省級工會的本級預算(附工會機關預算),應在3月15日前報送全國總工會審批,全國總工會應于30個工作日內及時批復。
市級以下(含市級)工會本級預算的報批時間,由省級工會確定。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七
第一條為了加強預算管理和宏觀調控,強化分配和監督職能,保障工會社會職能的履行和工運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工會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會預算是經一定程序核定的工會經費年度收支計劃,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的重要手段,是工會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各級工會必須按照本辦法辦理工會預、決算。
第三條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工會財務管理體制,工會預算一般分為五級管理,即:全國總工會、省級工會、市級工會、縣級工會、基層工會。
預算管理實行下管一級的原則。
建立鄉鎮(街道)工會的地方,省級以下預算管理級次由省級總工會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后,報全國總工會備案。
經全國總工會批準獨立管理經費的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民航工會全國委員會、中國金融工會全國委員會,其預算管理級次由各自產業工會確定后,報全國總工會批準。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對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補助及企事業單位按規定上繳的收益列入本級預算;未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其收支要全額列入本級預算。
第五條各級工會要認真執行上級工會批準的預算。未經規定程序批準不得變更。
第六條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七條預算收支以人民幣元為計算單位。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八
1、為進一步加強我鎮部門預算管理,提高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其他國家財政、預算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鎮級部門預算(以下稱:部門預算)的編制、審批和分解下達、執行、決算和績效評價等管理活動。
3、鎮部門預算由鎮人大、鎮政府、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鎮財政部門即鎮財政所,預算單位包括鎮府本級、鎮屬各單位部門、各村(社區)。
4、部門預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依法理財原則。部門預算管理要貼合國家法律法規,體現國家和我市有關方針政策;。
(二)真實可靠原則。部門預算數據要真實準確,不得隨意夸大或隱瞞;。
(四)收支平衡原則。部門預算要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二、部門預算管理職責。
1、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狀況的報告;監督本級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本級決算;撤銷本級政府關于預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2、鎮政府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作關于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和績效評價;決定本級預算預備費的動用;編制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級預算的執行狀況。
3、財政部門具體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具體組織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和績效評價;提出本級預算預備費動用方案;具體編制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定期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財政部門報告本級總預算的執行狀況。
三、部門預算編制。
1、部門預算的編制主體是鎮政府,鎮政府負責組織所屬預算單位編報本部門預算。
2、鎮政府根據上級財政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部門預算文本。主要包括部門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原則,部門職能、機構、編制、人員、部門發展規劃及年度工作任務、目標和計劃等狀況。
3、部門本級及其所屬預算單位的收支要在部門預算中單獨反映,并細化到具體的項目和相應的功能收支分類科目。
4、部門收入預算編制,應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經濟指標,結合部門發展計劃和履行職能需要,參考歷年收入以及經濟性、政策性和管理性因素變化狀況,按照不同的收入來源,分別采取科學的方法進行測算。財政撥款和補助收入,應當充分思考需要與可能的關系,參考本部門前兩年預算和決算狀況合理編制;預算外資金收入,應當結合收入計劃安排、相關收費項目政策以及單位性質和需求狀況綜合編制;其他各項收入要根據歷年收入完成狀況和年度收入增減變動因素編制。
5、部門支出預算編制,應優先保證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項目支出,努力保障部門履行職能和事業發展的需要。行政執法部門實行“收支脫鉤”管理,其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不得與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等收入掛鉤。
6、基本支出預算分為人員支出預算和公用經費支出預算,主要采取定員定額的方法編制。定員定額標準應依據有關政策規定,綜合思考財力狀況及部門支出需要,采用科學規范的方法分類分檔制定。
7、人員支出預算包括工資福利支出預算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預算。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和社會保障繳費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和住房公積金等。
8、人員支出預算按照財政部門核定的人數和人員支出定額標準編制。在職人數以編制管理部門確定的編制為依據,超過編制的按編制數核定,沒有超過編制的按實有人數核定。離退休人數原則上據實核定。人員支出定額標準根據國家和地方規定的工資、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障繳費等標準,綜合思考下一年度正常晉職晉級等因素核定。
9、公用經費支出預算是指商品和服務支出中屬于基本支出范圍的預算,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因公出國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維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接待費、福利費等等(以當年政府支出分類目錄為準)。
10、公用支出預算依據財政部門核定的在職人數、資產和公用支出定額標準編制。公用支出定額標準,由財政部門依據有關政策規定、社會物價水平和財力狀況,綜合思考部門職責、級別、工作量、占有資源和正常運轉需要,以人或資產為計算對象分類分檔制定。
11、項目支出預算是鎮政府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支出計劃。項目按照預算安排時限劃分為經常性項目和一次性項目;按照支出性質和具體用途劃分為城鎮綜合管理類、城鎮基本建設類、農村農田水利類等。
12、項目支出預算按照預算管理級次實行逐級申報審核制度。鎮政府要對相關預算單位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論證和可行性研究,根據本部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項目輕重緩急,按照財政部門明確的資金規模組織編制項目支出預算推薦草案。財政部門對鎮政府申報的項目支出預算推薦草案進行審核論證,經綜合平衡后,提出年度項目支出預算草案。
13、鎮政府應將項目支出預算推薦草案資金細化到使用單位和具體用途。
14、鎮政府和預算單位根據政府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將部門預算中應實行政府采購的項目,編制政府采購預算草案。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九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財務管理規定,加強學校預算管理、保障教育經費正常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學校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納入預算綜合管理。
3、財務預算堅持“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的原則,不做赤字預算,做到民主理財、厲行節約、接受監督、服務教學、服務學生,保持學校事業可持續發展。
4、學校財務預決算具有嚴肅性,一經批準不得隨意更改,未列入預算的項目一般不得開支。
二、預算項目。
1、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
2、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財政補助收入指學校從財政渠道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包括人員經費,對家庭和個人的補助,由財政負擔的公用經費和校舍維修改造資金等。事業收入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包括學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捐贈收入、銀行利息收入等。
3、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項目支出等。
人員支出及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學校按照市財政局規定的標準直接發給個人。人員支出包括工資、津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等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退休費、醫療費、住房補貼、撫恤和生活補助、助學金等支出。
公用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專項公用支出。其中日常公用支出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費、辦公費、印刷費、培訓費、實驗實習費、文體活動費、水電費、交通差旅費、郵電費、會議費、勞務費、零星維修費、專用材料費等;專項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設備、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課件)購置等費用。項目支出按照上級財政部門規定和實際需要編報。
項目支出包括校舍購建費、校舍維修改造經費以及其他改善辦學條件等費用。
1、學校秋季開學,提出下年度的發展目標、任務與要求,是編制年度收支計劃的依據。
2、學校各處室、部門按工作任務提出年度需求預算,經本部門的分管校領導確認后,提交財務管理辦公室匯總編制。
3、每年10月,財務管理辦公室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財務預算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
4、為應對學校事業發展過程中的突發事件,財務室按學校綜合預算支出總額的1%設立學校的總預備金。需動用總預備金時按預算外立項程序審批,并從嚴控制。總預備金缺額時應及時補足。
5、預算草案由財務室上交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核,通過學校行政會議討論,經校長(黨委)會議審核批準,形成正式預算方案,由校長審核簽署上報,并向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四、預算執行。
2、學校各處室、部門的活動,涉及到經費,按照預算確定的標準、項目、金額等執行,各部門要精打細算,遵守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管理,杜絕超支或擅自改變用途。
3、嚴格執行財務預算,原則上不受理預算外立項申請。對確因情況變化或特殊原因需調整預算的,超過2萬元及以上者,由相關處室、部門提出調整申請,其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提交校長(黨委)會議審核;2萬元以下,由其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后,提交校長審核決定。
4、各項經費使用,按學校財會制度規定的審批報銷程序開支。學校預算項目確需調整的,報教育、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按規定程序執行。
五、編制決算。
1、在預算年度終了時,學校財務室應當依法、準確、完整、及時編報年度決算草案,實事求是地反映學校預算的執行和各項財經活動情況,上交校長(黨委)辦公會審核批準,并向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2、決算包括決算報表和決算說明。決算表式由財政部門統一印發;編制決算草案時,必須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帳表相符、說明清楚、報送及時。
3、學校編制決算,上報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匯總形成部門決算草案報市級財政部門。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
為了建立科學規范的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確保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實施,根據省、市的要求,結合《會計法》、《預算法》和《義務教育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我市中小校園預算編制制度。
1、中小校園預算是指中小校園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它是中小校園財務工作開展的基本依據。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2、中小校園的預算編制務必遵循真實性、完整性、重點性、科學性、透明性和績效性的原則。
3、中小校園編制的預算,務必及時立卷規檔,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和毀損。
4、中小校園應當按照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結合我市實際,各中小校園開始試行編制預算,起正式編制預算。
5、中小校園應當參考上一年度預算執行狀況和本年度收支預測進行預算編制。
6、中小校園的預算務必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預留硬缺口。
發展計劃和目標任務的規模及要求相適應,按照規定務必列入預算的收入,不得隱瞞、少列,也不得將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為編制預算收入的依據。
8、中小校園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貫徹厲行節約、勤儉建校的方針,應當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照顧一般,在保證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項目支出。
9、中小校園務必強化預算編制的管理,要把預算編制工作作為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資料抓好落實,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教育系統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一
企業透過制定成本預算編制制度有效降低成本費用,提高企業的成本管理水平。以下是××企業的成本費用預算編制制度,供讀者參考。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向成本費用控制帶給依據和基本要求,以保證成本費用預算的科學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成本費用預算范圍。
預算年度內一切成本費用支出,包括預算期內商品生產(含根據預算安排和管理上的需要,預算年度內期初、期末在產品、自制半成品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和非商品生產所需的成本費用,都應納入年度成本費用預算。
第3條:成本費用預算管理基本要求。
成本費用管理務必遵循“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期末考核”四原則。各分企業及各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成本費用預算、控制、分析、考核體系。
第4條:成本費用預算編制依據。
1.:年度、月度成本費用預算應根據企業綜合經濟計劃和各項要求編制。
2.:本企業的經營目標、生產經營預算、成本降低率,以及產品質量、品種。
3.:各項消耗定額和費用壓縮指標的要求,以及當年技改、技措、大修計劃和其他增產節約措施。
4.:合理預計本期實際成本費用水平。
第5條:責權單位。
1.: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廢除等工作。
2.:總裁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除等的審批。
第2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程序。
第6條: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匯總”的程序進行。
第7條: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經營狀況及本年度市場環境發展趨勢,確定本年度的經營戰略和經營目標,將財務預算目標及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政策下發至各部門。
制本部門詳細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并按規定時間上報企業財務部。
第9條:企業財務部對各部門上報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匯總和平衡。在審查過程中,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調整意見,并反饋給各部門予以修改。
第10條:財務部在各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重新匯總,編制企業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上報企業總裁審核。根據總裁的審核意見,責成財務部進一步修訂、調整。財務部根據總裁的審批意見調整成本費用預算,正式編制成本費用預算草案,提交總裁審議批準。
第11條:財務部將總裁批準的成本費用預算下到達各部門執行。
第12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預算的基礎發生了重大變動,且該變動將導致預算結果產生重大偏差,:各部門應及時上報財務部和總裁,:在取得同意后,:對預算進行調整。
第3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方法。
第13條:各部門的成本費用預算由財務部牽頭,生產、機動、人力資源、采購、營銷、安全環保等部門參與制定。
第14條:各部門根據不同的成本費用項目,參照標準成本,按照量價分離的原則,采用滾動預算、零基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
第15條:月度預算是根據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等資料編制的預算,具體程序參照年度預算執行。
第4章:附則。
第16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17條:本制度經總裁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強化廉政風險防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法》、《會計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納入預算管理的市直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
第二章預算管理。
第三條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報財政局按法定程序審核、批復。部門預算由收入預算、支出預算、政府采購預算組成,單位所有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確保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第四條單位要依法將取得的各項收入列入預算,并及時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滯留在單位坐支、挪用,更不得隱瞞或少列。
第五條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嚴格按照定員定額標準,據實申報和核定。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要嚴格依據市委、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及中期財政規劃相關要求,緊密結合單位主要職責任務及工作目標,并充分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執行嚴格的申報、評審、立項、審核等程序,由財政局結合年度財力狀況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重點等審核后報請市政府審議。
第六條單位要加強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資金預算的編制。在部門預算中未統籌安排的小型或零星維修項目,當年不予追加。
第七條政府采購項目必須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的不予采購。
第八條單位要按嚴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上報部門預算,經財政局審核后上報市政府審定。部門預算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后,依法批復。預算一經批復,原則上不予調整和追加。
第九條單位應當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完善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單位要強化績效目標管理,開展績效評價。對專項資金使用未開展績效評價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資金,并予以通報。對項目執行中問題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還要削減或取消以后年度專項預算。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單位要嚴格執行下達的財政預算批復,嚴禁無預算或超預算支出。確需執行追加的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第十一條單位要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項目申報、論證、實施、績效評審及驗收制度。專項資金要實行項目管理,專款專用,不得虛列項目支出,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不得將資金預留在部門進行二次分配,不得跨預算層級撥付資金。
第十二條單位要加強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的管理。基本建設及大型維修改造項目,需要立項的必須按程序審批立項,不得化整為零規避立項。單位基本建設、維修改造項目要報財政局評審工程概預算,未經財政局批復概預算的項目不得列支財政資金。
第十三條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結算制度。認真做好單位零余額賬戶及公務卡的管理,及時做好單位零余額賬戶及公務卡開辦、變更及注銷工作,確需設立特殊專戶的,應當嚴格實行財政審批、人行核準制度,不得違規開設賬戶和違反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相關規定;屬于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內的支出,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
第十四條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和現金管理,規范支出管理,減少現金支出和大額提現,嚴禁零余額賬戶向本單位其他賬戶轉賬。
第十五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工資和津貼補貼政策,嚴禁自行擴大發放范圍,嚴禁亂發津補貼,對無法納入工資統發范圍內的其他個人補貼支出要規范管理。
第十六條單位應建立健全支出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稽核、審批、審查制度,完善內部支出管理,強化內部約束,不斷降低運行成本。
第十七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公務出差管理制度,公務出差嚴格實行事前審批。要嚴格執行差旅費支出規定和開支標準,不得在差旅費中報銷除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單位要嚴格執行會議開支標準、會議規模、會議時間,嚴格執行會議費開支的規定。堅持誰開會誰出錢的原則,不得轉嫁會議支出。不得以訓代會,不得突破規定的會議時間和擴大會議規模。會議費報銷必須一事一結。報銷時應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會議定點場所出具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據實核撥。對未按規定發生的會議費用,一律不得報銷。
第十九條單位要嚴格執行培訓費管理制度。經市委、市政府批準的重點培訓,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據實核撥,其他培訓經費從單位部門預算中自行解決。單位要嚴格執行培訓費開支標準和各項規定。培訓費報銷必須一事一結。報銷時應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服務機構出具的費用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對未按規定發生的培訓費用,一律不得報銷。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照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要求,嚴格執行公務交通補貼的發放范圍和發放標準。加強改革后保留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和財務核算,確保車改政策的落實。嚴格執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燃油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制度。嚴禁公務人員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乘坐公務用車。暫未實行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單位,應當從嚴控制新車購置及配備標準,控制公務用車運行經費。
第二十一條單位要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凡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且達到限額標準的,必須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要嚴格按政府采購批復預算和資產配置標準申報采購計劃,并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實施采購,做好采購項目執行、合同簽訂、履約驗收、資金支付、資料備案等各環節工作。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依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法規制度,嚴格資產管理。資產配置、使用、處置等都要按照規定程序嚴格履行報批手續,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購置、改變資產用途、處置國有資產;要完善內部資產管理制度,落實資產管理責任制,明確資產管理流程和崗位職責,定期對本單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卡相符、賬實相符。
第四章會計基礎管理。
第二十三條單位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立會計機構,配備合格的財務人員,明確財務人員崗位職責,會計、出納及審核崗位必須分設,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所有從事財務的人員必須具備相應會計從業任職資格。對單位財務人員要實行定期輪崗制度。
第二十四條單位要加強財務人員、公章及電子印章的管理,及時做好財務人員操作財政財務系統ukey及電子印章的申領、變更及注銷工作。嚴禁將不同崗位的ukey及電子印章由一人管理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單位應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依法負責。
第二十六條單位要建立健全票據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填制、審核、歸檔、保管單據,財政票據、發票等各類票據的申領、啟用、核銷、銷毀均應履行手續;要按照規定設置票據專管員,建立票據臺賬,做好票據的保管和序時登記工作;票據應當按照順序號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廢舊票據管理。負責保管票據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險柜等保管設備,并做到人走柜鎖。不得違反規定轉讓、出借、買賣財政票據、發票等票據,不得擅自擴大票據適用范圍。
第二十七條單位要規范費用報銷審核制度,嚴格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確保支出行為合規、票據真實有效、審批手續和附件齊備。不得虛列事項套取現金,不得報銷不屬于本單位業務范圍的票據,不得報銷單位名稱不全或不規范的發票,不得使用虛假的發票,不得違規使用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其他單位內部往來票據和白條入賬。
第二十八條單位應當進一步加強部門決算管理。年度決算前,要全面清理收支賬目、往來款項,核對年度預算收支和各項繳撥款項,不得隱匿收入或虛列支出。年度終了,要根據財政部門決算編審要求編制部門決算,全面、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
第二十九條單位要做好部門預決算依法公開工作。單位要在財政批復預決算后的20日內向社會公開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等信息。預決算公開要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內容外,嚴格按照預決算公開模板公開,并不斷拓展預決算公開的內容和范圍,完善預決算公開的方式方法,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單位要嚴格遵守各項財經法規,強化財務管理主體責任,健全內控制度,規范財務管理。
第三十一條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應嚴格按照本辦法履行監督職責,嚴肅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和相關責任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違反國家相關財經法律、法規及本財務管理辦法的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昌市市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金政辦發96號)同時廢止。市政府其他相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時,以本規定為準。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三
第一條:為加強單位預算管理,規范預算編制、審批、執行程序,強化監督約束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條:預算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權責一致、厲行節約、注重績效的原則。
第四條:制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
4、《關于州本級機關事業單位財政預算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成立由單位領導班子、財會部門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的預算管理委員會,作為專門履行預算管理職能的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能:
2、確定單位預算管理的政策,辦法和要求。
3、審定年度預算編制總體目標和總體要求。
4、研究審定單位預算草案,個性是重大項目立項和經費分配使用計劃。
5、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重大問題。
6、聽取預決算執行狀況分析報告,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督促各業務部門按照進度執行預算并改善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7、審批預算追加調整方案。
8、審定單位決算和績效評價報告。
9、其他相關決策事項。
第六條:成立由財務部門負責人組織領導,政府采購、資產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參與其中的預算業務管理工作機構(以下由財務部門代指),履行預算日常管理職能:
1、草擬預算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后,督促各相關部門和崗位落實預算業務內部管理制度。
2、擬定年度預算編制程序、方法和要求,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
3、組織和指導業務部門開展預算編制工作。
4、匯總審核各業務部門提交的預算推薦數,進行綜合平衡,構成預算草案報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對外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5、組織業務部門根據職能分工和工作計劃對同級財政。
部門下達的預算控制數進行指標分解、細化調整。
6、將財政部門按照法定程序批復的單位預算分解細化后的預算指標報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下達至業務部門。
7、跟蹤、監控、定期匯總分析預算執行狀況,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執行分析報告。
8、匯總審核各業務部門提交的預算追加調整申請,構成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
9、協調解決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有關問題。
10、編制單位決算報告和相關績效評價報告,開展決算分析工作,報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對外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批。
11、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第七條:以各業務部門為單位成立預算業務管理執行機構(以下以業務部門代指),組織開展本部門或本崗位的預算編制工作,并嚴格執行審批下達的預算,利用分配到的經濟資源開展業務工作,完成工作目標。預算業務管理執行機構主要職能:
1、帶給編制預算的各項基礎資料,根據本部門或本崗位的工作計劃提出預算推薦數。
2、按照財務部門的要求及本部門或本崗位的工作計劃對預算控制數進行分解、細化,落實到本部門的具體工作及相關崗位。
3、嚴格按照審批下達的預算及相關規定執行預算。
4、根據內外部環境變化、工作計劃的調整及單位的預算業務內部管理制度,提出預算追加調整申請。
5、配合財務部門做好預算的綜合平衡和執行監控,及時按要求解決本部門或本崗位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6、執行其他相關任務。
第九條:預算編制按照以收定支、量入為出、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編制,當年實現收支平衡。
第十條:財務部門應按同級財政部門預算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原則、資料、方法、要求部署本單位和所屬單位預算編報工作,提出本部門和單位預算編制總體要求。
(一)業務部門按照預算編制要求,根據本部門或本崗位預算年度工作計劃和經濟活動資料,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所需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進行合理測算,提出預算推薦數。
(二)業務部門提交的預算推薦數,根據業務部門的具體工作計劃、工作安排及資金額度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后,上報財務部門審核。
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一般性支出等政策要求,是否建立預算績效管理目標等合規性要求進行審核,并構成本部門預算草案。
(四)財務部門將預算草案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對建設工程、大型修繕、信息化項目及大宗物資采購等重大事項,應按要求對業務事項的目的、方案的可行性、計劃的科學性及金額的合理性等方面進行綜合立項評審。
第十一條:經預算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預算草案,由財務部門在“一上”階段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第十二條:財務部門對同級財政部門在“一下”階段下達的預算控制數進行分解,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下達給業務部門。業務部門在控制數額度內對需要進行壓縮或調整的項目重新細化調整,財務部門審核匯總構成調整后的預算草案,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由財務部門將調整后的預算草案在“二上”階段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第四章:預算執行。
第十四條:業務部門要嚴格按批復預算執行,不得隨意調整、改變資金用途。因特殊原因確需調整的,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核。
(一)財務部門重點對月份資金使用計劃是否在預算指標范圍內、是否貼合規定的支出標準和支出方向、是否貼合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相關要求、是否提交相應的文件和單據等方面進行審核。
(二)業務部門按批準后的用款計劃組織經濟活動和項目建設,需要辦理政府采購和投資評審的要按有關政策規定和程序履行相關手續。財務部門在同級財政部門撥付的預算限額內按單位財務制度的具體規定支付資金。
第十六條:由于外部環境、國家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或根據實際需要務必增加的支出,應辦理預算追加調整。
(一):業務部門提出預算追加調整申請,詳細說明追加理由、推薦方案、調整前后預算指標的比較及所帶來的影響等資料,同級財政部門審核。
(二)報財務部門審核匯總,構成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透過后,由財務部門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主管部門本著勤儉節約、確保工作需要的原則,認真研究提出意見,經部門預算管理委員會群眾研究后,按規定程序和權限分別報上級部門。
算執行分析會議,審議預算執行階段性報告,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措施,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
第五章:決算和預算績效管理。
第十八條:財務部門負責本單位會計核算,按照同級財政部門決算編制要求和單位實際經濟業務進行年終決算,編制決算報表和分析報告。
第十九條:決算編制應真實、完整、準確、及時。決算編制完成后,應由專人進行審核。重點對決算報表資料是否完整,數據是否真實、準確、與會計賬簿的相關數據是否一致、與財政部門和業務部門帶給的對賬數據是否相符、是否貼合報表間、報表內各項目間的邏輯關系。審核人員審核后要進行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財務部門加強決算分析工作,重點分析業務部門預算執行狀況、資金和實物資產使用狀況、各項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項目支出是否到達既定的效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推薦,構成分析結果報告,報送預算管理委員會,并反饋給各業務部門,強化決算分析結果運用,建立健全單位預算和決算相互反映、相互促進的機制。
第二十一條: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根據單位總體發展目標和各自的職能分工及項目建設狀況,思考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門具體的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并根據實現預算目標的需要測算資金投入、編制預算,財務部門審核。經財務部門審核匯總,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隨同部門預算上報財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建立預算執行監控機制。財務部門加強與各業務部門的溝通,定期采集績效運行信息并匯總分析,對各業務部門預算執行狀況進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的偏差,確保業務部門開展各類業務事項均貼合預算要求,并依據相關工作計劃和定額標準嚴格執行預算。
第二十四條:建立績效評價制度。財務部門負責組織本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并將預算執行的效果和效率納入業務部門和個人的考核和獎懲范圍。財務部門編制績效評價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結果反饋給各業務部門,并按要求上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五條: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對于績效評價結果較好的業務部門,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給予優先思考;對于績效評價結果較差的業務部門,應進行整改,并對以后年度的項目立項和預算分配從嚴把關和控制。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本單位財務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一)預算編制流程圖:
(二)預算批復下達流程圖:
(三)預算執行環節流程圖:
(四)決算和績效評價環節流程圖: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四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根據新《中小學財務制度》《中小學校會計制度》規定,加強民主理財,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更大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堅持依法理財,嚴格經費管理,堅持民主理財,做到校內財務公開。
第二條、預算編制的原則:統籌安排,量力而行,保證重點,略有節余。首先保證人員經費和教育、教學、科研的需要,注意重點項目經費的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的開支。
第三條、經費預算方案的制定程序:總務處(財務室)每年10―11月份對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匯總核算,對下年度收支情況認真匡算,制定綜合財務預算計劃草案,提出經費安排的初步意見,提交主管財務校長審閱和校行政會議討論,校長批準。其預算執行情況,由財務室定期向主管財務校長匯報。
第四條、經費管理辦法:量入為出,指標分解,分片使用,統一管理。
1、全校人員經費(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等),由分管校長按國家政策和學校的有關決定確定,通知財務室執行。由財務室實行統一管理、一級核算。
2、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根據年度計劃由學校統籌管理,并加強督促,嚴格控制支出在限額范圍之內。
3、學校負責人作為經濟責任人,要從嚴從緊把好經費開支關口,力求用有限的經費辦更多的實事,產生更大的辦學效益。
第五條、經費使用規定及審批程序。
1、在區教育局下達會計年度預算經費指標之前,學校只能作維持正常運轉的日常費用開支。
2、財務室要根據年度預算計劃統籌管理公務費、業務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等經費的有效使用。
3、區財政局、區教育局等上級部門下達的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4、各項費用開支均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規章制度,在規定的范圍內,本著節約的原則掌握使用。如有違反制度者,財務室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5、不在預算經費計劃安排內的開支,由財務室(或相關人員)寫出專項報告,報校長審批。
6、基建費支出的審批程序:
(1)基建預付款由分管校長審核。其《合同》送財務室與總務處備查。履行《合同》分期付款時,必須經質檢部門簽出對工程質量進行跟蹤審計的意見,報校長審簽后,由財務室執行支付。
(2)基建決算款須經審計后,由校長簽字認定才能支付,并將決算情況報校長及行政會。
7、大小型維修的修繕費。其經費預決算先由財務室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審(同一項目不得一人既管施工現場又搞預審),然后由分管校長審核,最后報校長審簽。
8、學校食堂實行承包,獨立核算,學校統一管理。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五
硬化預算約束,支出必須以經批準的預算為依據。減少和規范預算調整事項,不同預算科目、預算級次或者項目間的預算資金確需調劑使用的,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辦理。具體流程如下:
(一)額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據批復預算,編制本科室季度資金使用計劃,經分管領導審核后,于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報辦公室。
3、辦公室匯總形成季度資金使用計劃。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開領導小組會議通過下一季度資金使用計劃。
5、辦公室進行國庫申報。
6、財政部門審批后國庫指標發布。
7、辦公室額度分配及發布。
8、各科室執行預算。
(二)預算調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2、分管領導審核。
3、辦公室審核。
4、領導小組審批(不需要財政審批)或財政審批。
5、辦公室調整預算。
6、執行預算。
中小學內部控制預算業務管理制度(專業16篇)篇十六
第十八條財務部門負責本單位會計核算,按照同級財政部門決算編制要求和單位實際經濟業務進行年終決算,編制決算報表和分析報告。
第十九條決算編制應真實、完整、準確、及時。決算編制完成后,應由專人進行審核。重點對決算報表內容是否完整,數據是否真實、準確、與會計賬簿的相關數據是否一致、與財政部門和業務部門提供的對賬數據是否相符、是否符合報表間、報表內各項目間的邏輯關系。審核人員審核后要進行簽字確認。
第二十條財務部門加強決算分析工作,重點分析業務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資金和實物資產使用情況、各項支出安排是否合理、項目支出是否達到既定的效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形成分析結果報告,報送預算管理委員會,并反饋給各業務部門,強化決算分析結果運用,建立健全單位預算和決算相互反映、相互促進的機制。
第二十一條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根據單位總體發展目標和各自的職能分工及項目建設情況,考慮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等因素,制定本部門具體的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并根據實現預算目標的需要測算資金投入、編制預算,報歸口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審核。經財務部門審核匯總,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隨同部門預算上報財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建立預算執行監控機制。財務部門和歸口管理部門加強與各業務部門的溝通,定期采集績效運行信息并匯總分析,對各業務部門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糾正預算執行中的偏差,確保業務部門開展各類業務事項均符合預算要求,并依據相關工作計劃和定額標準嚴格執行預算。
第二十四條建立績效評價制度。財務部門負責組織本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并將預算執行的效果和效率納入業務部門和個人的考核和獎懲范圍。財務部門編制績效評價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結果反饋給各業務部門,并按要求上報同級財政部門。
第二十五條加強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對于績效評價結果較好的業務部門,在以后年度分配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對于績效評價結果較差的業務部門,應進行整改,并對以后年度的項目立項和預算分配從嚴把關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