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的制定需要考慮組織的特點和需求,不能一刀切,需要靈活運用。以下是一些規章制度的通用模板,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一
一、危險藥品實行隔離放置,設置專用藥品室,嚴禁同其它藥品混雜一起,藥品室特別加固防盜。
二、危險品實行專人負責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進入危險藥品室,不得私自拿用危險藥品,嚴禁專管員私自向人提供危險品。
三、實驗所需危險品,授課教師應事先填寫使用申請單,報請教務處批準、備案。
四、危險藥品的使用單應寫清藥品名稱、用途、有何危險性,寫明領出的數量、使用的'數量及歸還后數量,并由授課教師、藥品專管員簽字。
五、廢棄、過期的危險品應單獨封存,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統一處理。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二
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化工部及經貿辦《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各專用場室,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領導具體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實安全崗位責任制。必須根據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性質,制定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條:銷毀、處理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化學危險物品,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環保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五條:化學危險物品儲存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種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分類存放,并不可超量儲存。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并保持道路暢通。
二)化學試劑危險物品保存時要避免混存。不同滅火性質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在同一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藥不得與易爆物品同存一處;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三)對于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暴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貯存。
四)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的場所應安裝可靠的避雷設施,并定期進行避雷效果檢測,確保不發生因雷擊而引發火災和爆炸。
第六條:化學危險物品的保管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后憑證上崗。保管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須認真貫徹安全、防火責任制;。
三)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的登記制度,并定期進行檢查,作出詳細記錄;。
四)為防止發生差錯,對爆炸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雙人收發、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運送、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公安保衛部門應定期監督和檢查。
第七條: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必須遵循下列要求。
一)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二)貯存與使用要嚴格分開,嚴禁在貯存場所直接使用化學危險物品;。
(三)科研、生產中使用保管化學危險物品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須有指導教師在場,學生不得單獨進行。
(四)使用化學危險物品必須有嚴格的數量控制,審批人、發料人、使用人。
第八條:嚴禁在化學危險物品保管使用場所吸煙或使用明火。如果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將化學危險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發給用火證明,才能使用明火。
第九條:工作人員離開化學危險物品場所時,必須關閉所有電源,化學危險物品貯存的庫房內禁止有人居住。
第十條:在化學危險物品保管、使用,應該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與安全法規,做出突出成績的人員,主管單位可申報給予表彰、獎勵,對于不負責任、違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損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給子處罰。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三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四
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 適用范圍
危化學品倉庫。
三. 注意事項
1.化學品倉庫實行雙鎖制度,a鎖鑰匙由保管員保存,b鎖鑰匙由主管副總保存,業務部門需要領用時持領料申請單向主管副總申領領料通知書和b鑰匙,領料完成后交還鑰匙,并將領料回執送保管員處。
2. 人員培訓:危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對危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4.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倉庫應設置靜電消除裝置。
5. 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6. 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化學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7. 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
品。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飛濺面罩。
8. 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干凈,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9. 廢棄物處理。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按化學品特征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職責
危險化學品倉庫設專人管理,職責如下:
一、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 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二、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月底盤點出入庫清單,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點報表。
三、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員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
九、按時完成與庫管相關的其他工作。危險化學品倉儲管理制度
1、倉庫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并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并保證道路通暢。
4、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6. 貯存的化學品應有中文化學品安全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五
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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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保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避免火災、爆炸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xx制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日常防火安全管理。
三、定義
無
四、參考文件
4.1《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
4.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五、職責
5.1由物流部負責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檢查。
5.2生產部安全員負責日常監督管理。
六、工作程序
6.1危險化品倉庫是本公司的防火重點部位,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倉庫管-理-員專門負責。
6.2 每日做好防火檢查,并記錄,保持庫內通風,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保持暢通,不得有物料堵塞。
6.3 倉庫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省、市對危險化學品管理的相關法規要求,定期參加有關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持資格證上崗。
6.4 危險化學品倉庫實行嚴格的班組日常檢查和部門定期(至少每周)巡檢制度,日常檢查每兩小時一次,檢查必須有記錄、并存檔。日常檢查白班由倉庫負責,晚班由安全巡檢員負責,非崗位工作人員進出倉庫必須經倉庫主管審批。
6.5庫內溫度高于30℃時應開啟棚頂噴淋系統進行淋水降溫,以保證庫內溫度符合要求,對于用儲罐儲存的溶劑可同步開啟儲罐頂部的噴淋水管對儲罐進行降溫,并做好降溫記錄。
6.6 甲、乙類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性質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包裝應保持完好,堆垛應按規定留出合適間距,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少于2米。
6.7在庫內醒目位置標明庫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及安全技術說明書(即msds)及應急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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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甲、乙類危險化學品的庫存儲量必須符合設計規定。儲存期限超過一年的必須進行安全性檢查,并限期處理。
6.9 庫房內必須保持清潔、干爽,不得有廢紙、草繩以及粘油纖維等可燃物品。
6.10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倉庫工作人員應穿好防靜電工作服,不得使用容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操作時應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滾動和倒置,裝卸設備需采用防爆型。
6.11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庫房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倉庫的工作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并將倉庫上鎖。
6.12 按甲級防爆區要求定期(三個月一次)通知防雷檢測機構檢測倉庫的防雷效果,要求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6.13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內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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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依據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危險化學品的購買、儲存、出入庫、使用及廢棄化學品的處理。
3.0職責
3.1采購部負責危險化學品購買的安全管理和建立公司進廠危險化學品臺帳。
3.2人事行政部部負責易燃易爆庫房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出入庫及過程的安全管理,使用及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理過程的監督、檢查考核。
3.3各生產部門負責各自的專屬庫房和使用化學品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4.0術語
4.1危險化學品:使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潮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判定依據為《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和《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版》。
5.0制度
5.1危險化學品的購買
5.1.1危險化學品的購銷人員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1.2不得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購買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不得購買無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5.2危險化學品的儲存保管
5.2.1儲存方式和設施的安全要求
a)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罐內,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儲罐內單獨存放。
b)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庫房內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并按照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要求。儲存場地應當設置通風、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使用狀態。
c)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施應定期監測。
d)相互禁忌與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質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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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儲存有火災、爆炸性之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內,其電氣設備和照明燈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要求。
g)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劇毒物品的庫房,應為易沖洗的、不易燃燒材料的地面,有防止產生火花要求的庫房地面,需采用不發火花的地面。
5.2.2倉庫周邊防護距離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設施與周邊環境的距離應符合國家標準或國家有關規定。
5.2.3儲存部門人員的安全要求
a)儲存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保管員應經過崗前和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做到一日兩檢,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中發現危險化學品存在變質、包裝破損、滲漏等問題應及時通知部門管理人員,采取應急措施處置。
5.2.4易燃液體儲存
a)易燃液體應儲存在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氧化劑及氧化酸類。閃點低于23℃的易燃液體,其倉庫溫度一般不超過30℃,低沸點的品種必須采取降溫式冷藏措施。儲存(如苯、汽油、煤油、潤滑油等)用儲罐存放,必須防爆,并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b)專庫轉儲,不得與其他危險化學品混放。
5.2.5劇毒品儲存
a)劇毒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不得露天存放,應遠離明火、熱源,庫房通風應良好。 b)嚴禁將劇毒品與食品或食品添加劑混儲混運。
c)儲存劇毒品,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凡包裝破損的不予儲存。 d)應注意根據劇毒品的性質采取不同的應急方法。
5.2.6腐蝕品儲存
a)腐蝕品的品種比較復雜,應根據其不同性質,儲存于不同庫房。
b)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使用。
5.3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
5.3.1貯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嚴格進行危險化學品得出入庫登記和安全檢查。
5.3.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和危險標志,經核對后方可出入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5.3.3進入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5.3.4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3.5搬運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5.5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
5.5.1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部門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應接受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培訓并合格,取證后方可上崗。
5.5.2生產部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
退回。
5.5.4使用劇毒物品的部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及相關作業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方可進入作業場所作業。
5.5.5作業場所應配置保護裝置和報警系統,并定期定人進行維護檢查,以確保其完好。
5.6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
5.6.1管理部負責把公司產生危險廢棄物的產生量、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上報市環保局。
5.6.2公司的危險廢棄物,必須指定專人集中收集,由物資同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5.6.3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6.4貯存、處置危險廢棄物,必須按危險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處置性質不兼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5.6.6對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包裝物、貯存、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標志。
5.6.7危險廢棄物的包裝應采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降解的包裝物。凡金屬容器、設備管道含有危險物質,必須進行檢修清洗、置換處理,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處理。
5.6.8劇毒品用完后,留下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應登記造冊,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5.6.9貯存、處置危險廢棄品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他物品轉作他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5.6.10轉移危險廢棄物,由管理部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辦理危險廢棄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棄物移出地和接收地的縣級以上環保局報告。
5.6.11各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在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棄物時發生意外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
5.6.12因發生事故,造成危險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時,必須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減輕對環境的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并向主管領導和當地環保局以及有關部門報告,若引起重、特大事故,啟動《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7安全技術與個人防護
5.7.1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5.7.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乙炔、液化石油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質竄入。
5.7.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5.7.4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5.7.5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5.7.6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5.7.7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5.8中毒人員的搶救。
5.8.1安全進入毒物污染區
對于高濃度的腐蝕性等毒物污染區以及嚴重缺氧環境,必須先予通風,參加救護人
員需佩戴供氧式防毒面具。其他毒物也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方可入內救護。同時應佩戴相應的防 護用品、氧氣分析報警儀和可燃氣體報警儀。
5.8.2迅速搶救生命
中毒者脫離染毒區后,應在現場立即著手急救。心臟停止跳動的,立即按壓心臟部位的胸壁或 作胸外心臟按壓;直接對心臟內注射腎上腺素或異丙腎上腺素,抬高下肢使頭部低位后仰。呼吸 停止者趕快做人工呼吸,做好用口對口吹氣法。劇毒品不適宜用口對口法時,可使用史式人工呼 吸法。人工呼吸與胸外心臟按壓可同時交替進行,直至恢復自主心搏和呼吸。急救操作不可動作 粗暴,造成新的損傷。眼部濺入毒物,應立即用清水沖洗,或將臉部浸入滿盆清水中,張眼并不 斷擺動頭部,稀釋洗去毒物。
5.8.3徹底清除毒物污染,防止繼續吸收
脫離污染區后,立即脫去受污染的衣物。對于皮膚、毛發甚至指甲縫中的污染,都要全部清除 對能由皮膚吸收的毒物及化學灼傷,應在現場用大量清水或其他備用的解毒、中和液沖洗。毒物 經口侵入體內,應及時徹底洗胃或催吐,除去胃內毒物,并及時以中和、解毒藥物減少毒物的吸收。
5.8.4送醫院治療
經過初步急救,速送醫院繼續治療。
5.8.5具體的急救方法參照各種不同的應急救援預案進行。
5.9監督檢查
5.9.1管理部應建立危險化學品的管理臺賬,明確危險化學品的名稱、性質、危險特性、最高儲量、責任人等,按臺賬進行監督檢查。
5.9.2生產作業工人,每天(班)進行多次班前、班中安全巡檢查活動。
5.9.3車間安全管理小組成員,每天至少進行兩次安全巡檢活動。
5.9.4管理部每天至少一次抽檢,每周一次綜合性檢查。
5.9.5夜間工作人員和值班人員必須定時做巡回檢查。
5.9.6節假日前后作安全檢查,節假日值班,必須按時進行安全檢查。
5.9.7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應立即上報,并采取防范措施。
6.0《車間危化品使用規定》
6.1《劇毒品倉庫管理辦法》
6.2《易制毒倉庫管理辦法》
7.0相關記錄
7.1《危險化學品臺賬》
7.2《危化品倉庫安全檢查記錄》
一. 目的
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 適用范圍
危化學品倉庫。
三. 注意事項
1. 人員培訓。危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對危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3.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
4. 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5. 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化學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6. 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飛濺面罩。
7. 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干凈,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8. 廢棄物處理。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按化學品特征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危險化學品在儲存、使用、廢棄過程中由于防護不當或違規而導致的各類事故,以保障員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一切危險化學品相關活動及作業。
3.責任
3.1安環主任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3.2危險化學品采購、儲存、使用、廢棄等部門配合履行本制度。
4.內容
4.1定義
危險化學物品,是指國標(gb13690-92)分類標準中的8類危險物質:第1類,爆炸品、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第3類,易燃液體、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第6類,有毒品、第7類,放射性物品、第8類,腐蝕品。
5.內容
5.1危險化學品的采購
5.1.2采購應向經營銷售單位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msds安全數據需包括經測定的產品燃點、自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預防等詳細中文資料,并具有符合國標的標志和包裝。
5.2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及裝卸
5.2.1危險化學品運送的供貨商及運送車輛、押運人員須符合相關法規的規定。運輸需有資質,押運人員經培訓合格有上崗證。
5.2.2 化學性質相抵制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禁止在同一輛車上混合運輸。
5.2.3 危險化學品裝卸時, 倉庫管理人員對裝卸區進行標識,確保廠區其它員工不進入裝卸區, 并檢查裝卸人員的上崗資格證書, 監督其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及按正確的方式輕裝輕卸,嚴禁拖、拉、拋、滾。
5.3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5.3.1倉庫保管的易燃易爆品,必須在專庫儲存。
5.3.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5.3.3危險化學品按性質及不兼容性分隔離、隔開、分離在種形式儲存(見附件1),同庫房要滿足“5距”要求。
5.3.3.1頂距:須為50cm以上,人字形屋頂,堆貨頂面以不超過橫梁為準。
5.3.3.2燈距:貨物距離燈的距離,燈距不應小于50cm;
6.3.3.3墻距:外墻距在30cm以上,內墻距在30cm以上。以便通風散潮和防火,一旦發生火災,可供消防人員出入。
6.3.3.4 柱距:為20cm以上。
6.3.3.5堆距: 50cm以上。每垛占地面積小于100m2,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m。
5.3.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標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3.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3.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5.3.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5.3.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5.3.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并定期檢測。
5.3.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5.3.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廠區安環主任批準,采取相應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5.3.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3.14劇毒化學品儲存/使用安全管理嚴格參照公安部門規定的“5雙”(雙人保管、雙鎖、雙臺賬、雙人發貨、雙人領用)制度執行。
5.3.14.1劇毒化學品必須單獨儲存,不得與其它物質混放,庫房要求干燥通風、無積水、堆垛嚴格執行5距規定。
5.4.1生產部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需專門設區存放,存放量不得超過一個班次用量,并做好各項防火防泄漏措施,懸掛安全技術說明書,設置警示標志,通風良好。
5.5.1危險化學品的管理須指定專人負責,送往廠區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區統一處置,不得隨意拋棄。
5.5.2禁止在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危險廢棄物。
5.5.3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兼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化學品廢棄物。
5.5.4運輸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必須采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
5.5.5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容器、包裝物,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識別標志。
5. 5.6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包裝應采用易回收利用、易處置或者在環境中易消納的包裝物。
5.5.7劇毒品用完的后,留下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使用部門應登記造冊,指定專人交物資回收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
5.5.8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場所、設施、設備、容器、包裝物及其它物品轉作它用時,必須經過消除污染及消毒處理,方可使用。 5.5.9轉移危險化學品廢棄物,需按國家有關規定填寫、辦理廢棄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環保局備案。
5.5.10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制訂在貯存、處置危險化學品廢棄物時發生的意外事故的應急措施。
7.1附件1《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禁忌物配存表》
附件1
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禁忌物配存表(摘自gb15603)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六
1.保管人員按庫房、垛位和品種相對固定,職責明確。
2.品種、規格、批號標志、標牌及卡片清楚且明顯,不得錯搬錯放,錯收錯發。
3.有嚴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張掛墻上。
4.經常開啟門窗通風,并防止雨、雷及塵土進入。
5.庫內不準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運碼垛時,要輕取輕送,嚴禁從垛上鏟運和拖拉,不準拋置油桶。立桶臥倒時要加墊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區儲存桶裝油品的庫房,要防止低溫析蠟。
8.為延長油料的儲存期,延緩油料質量變化,桶裝油料要盡可能存放在洞庫、庫房、棚庫內。
9.貴重及易變質的油料,應優先入庫,桶裝油料的入庫順序是添加劑、低溫啟動汽油、潤滑脂、特種液、稠化機油、航空潤滑油、普通潤滑油、航空汽油與噴氣燃料、車用汽油、柴油、用過的潤滑油或洗滌劑等。
10.閃點低于45℃的輕質油料一律不準露天存放。
11.桶裝油料應根據具體情況,按油料的品種、牌號分庫分別堆放,并設置堆垛卡片。
(2)洞庫、庫房、棚庫內桶裝油料儲存的管理
1.入庫儲存桶裝油料應擦凈桶身,無油污,桶面標記要醒目清晰,按規定的人庫順序儲存。
2.桶裝油料入庫應區分品種、牌號、批次號,分類立式擺放,底部墊木方,每兩個桶并攏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線平行,大桶蓋向外。多層堆垛時,底層桶大口要留在上層兩桶之間,不得妨礙采樣、檢查,并設置堆垛卡片。
3.嚴格收放手續,及時記錄賬本,做到賬、物、卡相符,不準私自動用儲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運機械、器材和電氣設施技術性能完好,保持庫內整潔,做到無油氣、無油跡。
6.庫內主要通道凈寬應大于1.8m,垛與垛之間凈距離不得小于1m,垛與堵及柱的距離為0.25~0.5m,以便檢查、搬運和疏散。
7.閃點低于28℃的油料最多碼2層,閃點在28~45℃之間的油料最多碼3層,閃點大于45℃的油料最多碼4層。
8.洞庫和潮濕庫房,應適時通風,保持適宜溫度、濕度(相對濕度要保持在40%~70%之間)。
9.洞庫存放桶裝油料,桶與棚檐垂直距離不小于1.5m,以防日曬雨淋。
10.不同構造的庫房,夏季溫差較大,貴重油料,輕質油料和高溫下易變質油料應存入洞庫或濕度較低的庫房內。
11.大風或雷雨天氣時,應及時檢查庫房、棚庫是否損壞、漏雨等。
12.庫房內應懸掛堆垛示意圖,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裝油料的安全檢查
1.露天油桶堆放場地不應設在鐵路、公路干線附近,但應有專用的道路;也不宜設在陡壁的山腳下。場地應堅實干整,高出周圍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場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設施。桶堆應用土堤或圍墻保護,其高度應在0.5m左右,或為了避免陽光照射,可在堆放場地周圍種植油性的闊葉樹。
3.潤滑脂油桶臥放時,應雙行并列,桶底相對,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過3層,層與層之間加墊木。
4.輕質油品應斜放,桶身傾斜與地面約成75°,成魚鱗式相靠,下加墊木,以防地面水銹蝕油桶。
5.油桶存放場地的垛長不能超過25m,寬度不超過15m,垛與垛之間的凈距不小于3m,每個圍堤內最多4垛,垛與圍堤的凈距不小于5m,以便撲救火災和疏散。
6.垛內油桶要排列整齊,二行一排,排與排之間留1m通道,便于檢查處理。
7.閃點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簡易敞篷內。
8.在下雨、雪后,應及時清掃桶頂的積雪、積水,檢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暢通。
9.應保持場內無油跡、無油氣,清除距垛位5m以內的雜草和易燃物。
(4)桶裝儲存油料數量的安全檢查
1.及時收發后立即更改數量,摘要欄要寫明發給何單位,卡、物必須一致。
2.各個欄目填寫清楚,字跡工整,不亂劃亂改。
3.同牌號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別設卡,不要混填。
4.一張卡片用完后,應將表頭各項結轉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設置方法,應根據油料的存放條件而定,其放置位置應在明顯處。
(5)桶裝儲存油料安全檢查
1.儲存桶裝油料品種、牌號、數量、批次與賬、卡是否相符,桶面標記是否清晰。
2.各種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墊木及油桶垛位是否平穩、牢固。
3.庫房內、場地和油桶是否清潔,周圍有無易燃物及其他雜物,發現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無滲漏現象,發現滲漏,應立即倒桶或補漏。
5.檢查桶蓋、桶箍有無松動現象。
6.搬運機械、在用工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齊全。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七
為搞好危險化學品經營,防止和杜絕有關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總局發放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手續。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
二、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或銷售危險化學品。
三、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和用劇毒化學品生產的滅鼠藥以及其他可能進入日常生活的化學產品和日用化學品。
四、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銷售沒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五、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工作職員,須經內部培訓方可上崗。經過培訓要做到“三懂”:一懂商品的基本知識、特性及一般用途;二懂危險品化學的安全操作規程;三懂化工商品的保管、儲存知識。不經培訓,不準上崗。
六、對危險化學品,要勤進快銷、限量庫存。對大包裝的要隨進隨銷、不留庫存,小包裝的分類存放。如酸與堿分開、氧化劑與易燃品分開等。
七、對現有的化學危險品,要勤核對,勤檢查,防止跑、冒、滴、漏。做到隨買貨隨核對檢查。如發現丟失短少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八、對使用和購買化學危險品的用戶,要做到心中有數,并做好登記。對購買較危險的化學品的用戶或個人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詳細登記后,再出售給其商品。并要向用戶提示保管和使用注意事項。否則,不予出售。
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禁止脫崗,禁止與經營行為無關的一切活動。
十、搞好崗位文明經營,發現隱患應及時處理及上報。
十一、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十二、簽發檢修工單,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控工作。
十三、在有可能接觸劇毒品時,應該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必要時戴自給式呼吸器);穿聚乙烯防毒服,帶橡膠手套。對有腐蝕性的化學危險品,搬運時輕挪輕放,并穿戴好防護用品。如濺到皮膚上,應快速用清水沖洗或及時到醫院治療。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八
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適用范圍。
三.注意事項。
1.化學品倉庫實行雙鎖制度,a鎖鑰匙由保管員保存,b鎖鑰匙由主管副總保存,業務部門需要領用時持領料申請單向主管副總申領領料通知書和b鑰匙,領料完成后交還鑰匙,并將領料回執送保管員處。
2.人員培訓:危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對危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4.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倉庫應設置靜電消除裝置。
5.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6.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等。化學品入庫后應采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泄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7.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
品。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堿服,戴防飛濺面罩。
8.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后,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干凈,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9.廢棄物處理。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泄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按化學品特征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一、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熟悉儲存物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二、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準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月底盤點出入庫清單,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點報表。
三、負責按消防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四、負責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五、負責庫存物品按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六、負責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員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產品流失。
七、負責及時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八、負責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定期進行清掃。
九、按時完成與庫管相關的其他工作。危險化學品倉儲管理制度。
1、倉庫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并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并保證道路通暢。
4、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5、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簽、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簽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6.貯存的化學品應有中文化學品安全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九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各部門領班的消防職責。
1、負責本班組的防火工作,具體組織貫徹、執行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范和防火措施。
2、負責向本班組員工介紹防火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檢查酒店內特別是重點。
部位的防火措施落實情況。
3、結合本班組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
全技術操作規程。
4、定期檢查酒店內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奸、清潔、完。
好。
5、每日領班要小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后及時處理,重大隱患要上報。
上級主管。
6、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組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7、火災撲滅后,在上級領導的授權下保護現場。
第七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后能及時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八節消防巡視員的職責。
l、認真貫徹執行酒店消防安傘管理規定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2、積極參加安全部的各項防火安全教育和消防業務知識的訓練和學習,通過經常化、制度化的學習和訓練,使自己達到"三懂、三會、三能",即:懂本崗位內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初起火火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和整改火險隱患。
3、認真檢查消防器材及消防設備的完好情況。跟進施工隊伍,根據《施工管理規定》嚴格檢查施工情況,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
4、如發現有異味、異聲、異色要及時報告,井查明情況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5、當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控中心或總機報告,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員工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6、電器著火要先斷開電源,再進行撲救。氣體火災要先關閉燃氣閥門,如果閥門關不緊,先不要滅火,設法將閥門關閉再進行滅火。
7、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牢記總機報警號碼"0"和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并積極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后救火(小火同時進行)。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一
1、站內要粘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通道,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2、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3、站內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部門制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4、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5、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6、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7、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8、加油站負責人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營業場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10、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查。
11、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要定期檢查和更換。
12、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
13、站營業場所內具體落實檢查制度,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4、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圖片、錄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二
為激勵消防管理人員積極做好本職工作,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各職位考核內容詳見本職位考核表。
(2)消防主任的考核內容由保安部經理制訂。
根據考核得分評定為優、良、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
(1)各職位由專人負責本職位的員工考核工作,并將考核情況報部門主任備案。
(2)考核工作須定期、按時進行,原則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部門主任對本部門全體在職員工進行年終考核,考核標準同各職位的日常考核標準。
(4)對于部門主任的考核由保安部經理負責。
消防主任考核內容。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消防主任考核內容如下:。
1.在上級的領導下,認真監督消防工作,具體落實物業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2.在本月末、下月工作前,按規定完成下月工作計劃初稿。
3.每月月底前完成當月部門消防工作總結初稿,并交上級。
4.每日檢查1次消防聯動報警情況和消防主機運行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及時處理消防報警、火災及一般性消防事故。
6.對發生在物業管轄區域內的重大消防問題時,果斷采取措施控制事態,并及時上報,協助上級處理問題。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容內核考班領防消規定,特制定消防領班考核內容如下:。
1.在消防主任的領導下,具體布置、落實物業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2.提前l天安排崗位當值人員,不影響工作的開展。
3.按照規定每月召開4次班組例會,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4.每日上班前10分鐘列隊,認真強調當班紀律及注意事項,在下班后10分鐘總結當日情況。
5.在交接班后,認真檢查消防中心各種設備是否運行正常,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匯報。
6.每班組例行檢查樓層消防設備設施運作及消防器材設備狀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
7.監督、檢查指導本班組消防工作,及時糾正工作質量偏差,每日對各崗的巡查不少于4次。
8.詳細記錄本班組當日工作情況,消防員工作表現以及記錄執行情況。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消防員考核內容如下:。
1.嚴格按照消防管理條例行事,遵守作業規程操作。
2.按照“消防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參加消防培訓,并達到消防培訓要求。
3.檢查物業安全服務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問題,并向消防領班報告。
4.不違反“保安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達到內務要求標準。
5.不得在消防通道出入口處停放車輛,不得在消防通道口周圍擺攤。
6.按照上級規定的路線巡查物業安全服務區域,及時發現并處理火災隱患。
7.熟悉住宅區樓宇的排列、棟號、單元數;住戶家庭基本情況,不向無關的人員談論,嚴查“三元”和閑雜人員。
8.嚴格執行交接班手續,做好詳細的值班記錄、巡邏記錄。
9.堅持每日早晨參加常規訓練,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并按要求達標。
10.掌握火警、匪警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及救生知識,遇事故發生,挺身而出,依法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及時采取搶救、補救措施。
11.檢查物業安全服務區域內的消防設備、器材是否齊全正常。
12.經常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消防門是否按照規定關閉,閉門器是否為完好狀態。
13.當值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符合“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三
為了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及職業健康,規范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提高企業職工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防護意識和應急救援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包括企業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消防安全,以下統稱安全生產培訓),包括外來進入企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參考引用的法律法規標準。
3.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的規定》(安監總局20xx年第3號令,63號令修改)。
3.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監總局20xx年第30號令)。
3.4《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安監總局20xx年第44號令,63號令修改)。
3.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20xx年第140號令)。
3.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職業病防治法》(20xx年修正)。
3.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設備安全法》(20xx年主席令第4號)。
3.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20xx年主席令第6號)。
3.9新員工:指從報到至試用期結束前。
3.10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3.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4.1人資部:是安全生產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培訓需求的收集、編制年度安全生產培訓培訓計劃并對安全培訓效果進行評估。負責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具體落實實施工作。
4.2安全員(兼職):協助人資部進行企業內部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聯絡外部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消防證書的培訓工作。配合人資部做好員工的入職安全生產培訓。
4.3各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負責車間(部門)級和班組(崗位)級培訓,負責本部門員工日常安全生產培訓的實施工作。
4.4主要負責人:批準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的實施等工作。
5.1培訓需求的識別。
5.1.1各職能部門通過與班組長、職工交流、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等不同形式建立于職工之間的.信息交流,了解職工對安全生產培訓的需求,再每年年末形成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需求提報給人資部做匯總。
5.1.2安全員(兼職)通過企業經營過程中風險控制要求,對每年的安全績效、一年來的安全工作總結、發生的事故事件案例防范分析、公司內部發生的人員、設備、工藝等的變化,風險評價評價結果反映出的要求,應急演練與響應結果反映出的要求等進行總結,掌握下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內容和對象。
5.1.3安全員(兼職)通過對國家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的變化、政策的動向以及新技術、新理論等,進一步識別新年度的培訓需求。
5.1.4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它從業人員的培訓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的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
5.1.5各種人員的培訓時間應符合下列要求。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
5.1.6從業人員在本企業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部門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5.1.7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
5.2安全教育的培訓內容。
人資部負責建立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檔案,保存相關資質證書和培訓資料,明確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和再培訓日期及時與安監局取得聯系對證書進行復審。
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員以及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由有資質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培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考核發證,培訓內容按培訓機構的安排實施。
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訓的教育培訓由人資部聯絡當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實施。
5.2.2企業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5.2.2.1新進企業職工(包括新調入人員、實習生、代培人員等),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級(企業級)安全教育。
(1)本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2)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3)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4)有關事故案例等;
(5)職業衛生有關知識。
二級(部門級)安全教育。
(1)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本部門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
三級(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長或班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教育,可采取講解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班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師傅(任本工種三年以上的老員工)帶領進行工作或學習。
教育內容: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3)有關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如作業崗位可能的危險、有害因素及事故模式;事故防范與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三級安全教育、考試、考核情況,要逐級填寫在三級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領導負責。
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從業人員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少于8學時。
5.2.2.2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5.2.2.3從業人員在本生產經營單位內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六個月以上重新上崗時,應當重新接受部門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
5.2.3特種作業的人員培訓管理要求。
由于特種作業人員作業崗位對安全生產影響很大,需要具有資質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培訓,并經安全生產監督局考核合格發證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同樣是企業崗位的操作人員,同樣需要經過企業三級教育培訓。
人資部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及時安排證書到期人員進行再次審核發證。
5.2.4由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崗位對安全生產影響很大,需要具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并經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考核合格發證方可上崗作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同樣是企業崗位的操作人員,同樣需要經過企業三級教育培訓。
人資部負責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及時安排證書到期人員進行再次審核發證。
5.2.5消防人員應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專業培訓單位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人資部負責建立消防人員的管理檔案。
5.2.6其他人員教育培訓。
5.2.6.1義務消防員應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必須經過有資質的專業培訓單位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
5.2.6.2企業應對相關方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作業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前,應由作業現場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5.2.6.3對外來參觀、學習等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等內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專人帶領。教育或告知內容如下:本企業業務經營特點、入場須知;所從事工作的性質、注意事項和事故教訓;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發現緊急情況時的急救措施。
5.3制定年度培訓工作計劃。
5.3.1人資部根據培訓需求識別情況,結合企業工作實際和各職能部門上報的年度培訓需求,于年底在風險評價識別之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計劃,并報送安全員(兼職)審查、經總經理批準。
5.3.2年度培訓計劃應明確培訓內容、培訓方式(內部培訓還是外部受訓)、培訓方法(授課、實際操作演練、事故案例分析、開展危險預知活動等)、受訓對象工種及人員、培訓教師、培訓課時、考核方式、培訓經費等內容。專職安全員(兼職)負責聯絡專職或兼職安全培訓教師,或與培訓機構建立業務聯系。
5.3.3年度培訓計劃一經批準,人資部應立即以書面形式發放到各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安全員(兼職)及培訓活動相關部門。
5.4培訓的實施、考核。
5.4.2培訓教師負責培訓材料的編制、考核內容的編寫及考核的實施;
5.4.3每次培訓的培訓教師、受訓人員必須在培訓簽到表上簽字確認;
5.4.4所有參加受訓人員必須參加考核并合格,如不合格人員不予上崗,需經進一步受訓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5.4.5安全員(兼職)在每次培訓結束后應對本次培訓進修效果評價,依據培訓目的、培訓材料及考核結果出具評價報告。
5.4.6每次培訓結束,人資部負責建立培訓檔案,所有培訓記錄(培訓資料、簽到表、考核試題或相關資料等)均需入檔保存備查。
6.4簽到表借用表單。
6.6培訓記錄及效果評估借用表單。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四
為了實行規范化管理,使消防隊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隊的戰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在執行本系列規章制度、工作標準中,如發現有不妥之處,將進行再次修訂,新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未實施之前,本規定繼續有效。本規章制度、工作標準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消防隊規范化管理規定。
1、消防隊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班長、駕駛員、戰斗員)不少于10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隊員不能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值勤消防車如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匯報隊部并盡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簽字,否則產生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隊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班長對要檢查本班值班人員是否到齊,并做好登記。
9、消防隊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干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告訴親友不許隨意使用火警電話。
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
12、全隊人員除遵守廠規廠紀外,應遵守消防隊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
13、全隊人員要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執勤消防車,應由消防駕駛員駕駛,非駕駛員不準動用車輛,否則造成后果自負。
17、正常情況下,職工上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嘩,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隊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消防隊長工作職責。
1、消防隊隊長在安全環保部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隊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隊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隊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隊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斗力。
3、負責組織全隊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隊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隊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隊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范帶領全隊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隊長在隊長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履行隊長職責。
副隊長、班長工作職責。
1、副隊長、班長在隊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5、督促隊員整理好內務,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負責填寫交接班記錄,認真進行交接班。
消防駕駛員工作職責。
1、保養好車輛和隨車裝備及器材,確保水、電、油、氣充足,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2、熟悉公司區域道路、消防水源和防火重點部位。
3、遵守交通規則和車輛管理規定,保證行車安全。
4、出勤歸隊后,檢查車輛是否完好,恢復備用狀態,如有故障要及時處理,并有書面記錄。
5、每天熱熱車15——20分鐘,出勤值班時做好出勤登記和簽名,收車后做好車輛的保養管理,保持車輛性能正常及清潔。
消防戰斗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
例會制度。
消防隊每周召開一次例會,由隊長主持,全隊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隊部另行通知)。
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隊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隊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并存檔備查。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車輛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后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裝備)和車輛(油、電、水、氣),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衛生間、走廊,并保持衛生干凈、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做好個人裝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移交。
5、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電視機、空調機等),并做好值班記錄。
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消防隊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銹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并按規定及時填寫器材(裝備)卡片。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隊的器材(裝備)和車輛。
5、添置器材(裝備)應從嚴掌握,確需增添時,應按照先報批,后按正規渠道采購的程序辦理,并由專人負責,嚴格履行經辦、驗收、入庫等手續。
6、領用(配置)器材(裝備)應在消防設施(裝備)登記表登記,并由領發人在臺帳上簽字。
7、器材(裝備)應設置細致準確的臺帳,并每季度清點一次。
加班與請假制度。
1、因工作需要,隊部根據情況安排各班或隊員加班,無正當理由或其他特殊情況各班應嚴格執行。
2、加班期間各班應按時按要求地完成隊部安排的工作任務。
3、隊部根據加班情況將給予各隊員適當的補休。
4、嚴格履行有事請假制度。各班在保證執勤力量(不得少于8人)的前提下,允許隊員有事請假,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交相應的請休條(請假半天者,辦理手續經副隊長同意;請假一天及以上者,辦理手續經隊長同意)。
5、各班在有一人公休時,原則上不允許請假,但遇有特殊情況者,可找人代班,辦理手續并經隊長同意。
6、隊員請假結束后,必須按時歸隊上班。
7、請假須提前,不得請霸王假。
內務衛生制度。
消防隊應保持內部及周邊環境衛生的干凈、整潔,值勤班更應搞好內務衛生,保證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
1、每天下班前各班應將本班衛生、個人床鋪、物品等進行認真整理、清理,做到衛生干凈,個人床鋪、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同時各樓層當日值日生應將走廊、樓道、樓梯等衛生進行打掃、清理,電話值班室值班員應將值班室物品清點、擺放整齊。
2、隊部人員在做好辦公室的衛生清理、保潔工作的同時,對各宿舍及值班室、衛生間、走廊等的環境衛生、物品擺放等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進行考核獎懲。
1、隊部不定期的安排隊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并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里并盡快解決。
2、安全環保部、隊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核、獎懲。
消防隊規范管理補充規定。
1、為了保證自身安全,執勤戰斗員嚴禁不著戰斗服進入火場(駕駛員可以不穿戰斗靴)。
2、服從安全環保部及隊部的工作安排,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
3、請假必須履行手續,必須書面請假,經隊長或副隊長簽批同意后方可請假(請假未有人頂班者,將扣其中班、夜班費,若有人頂班,則不扣當天的中班、夜班費)。
4、執勤人員在值班期間未經同意嚴禁離開消防隊。
5、消防隊是執勤戰備的場所,任何人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6、消防隊所有工作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衛生環境,消防隊各樓層值日生每天應搞好樓層衛生。
8、嚴禁外來人員到消防隊充電、洗車、沖涼。
9、以上各條請全隊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行)。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五
絞車房、壓風機房屬重點防火單位,為確保正常運行、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內。
2、在絞車房、壓風機房外懸掛消防重點警示牌。
3、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嚴禁吸煙。
4、禁止人員接近高壓設備,必須用隔離板把高壓設備隔離開。并在隔離板上懸掛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佩帶絕緣安全手套。
6、定期檢查線路絕緣外皮、開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滅火器材齊全,至少有兩瓶以上滅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裝好。
8、經常觀察房內設備及電阻箱,溫度升高時應注意通風,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消除異常情況。
9、外來人員進入絞車房、壓風機房內須在項目部領導的陪同下進入,并在記錄本上簽字,閑雜人等嚴禁進入絞車房內。
10、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做好交接班任務,做到正常施工時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時時有人。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六
1.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并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2.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3.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4.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采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并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并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5.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并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6.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7.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8.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10.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11.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于床上、從席子里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12.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并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14.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5.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臺、防護網。禁止站在窗臺或活動物體上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6.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宿舍,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請主動上交辦公室,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17.員工宿舍范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收、賭資并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七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八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危化品消防管理制度(匯總19篇)篇十九
1、建立完整、準確的設備技術檔案,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
2、設備、設施由專業維修人員負責維保。管理實行“四定三包一掛”。加氣站負責管理,不準擅自拆卸。
4、加氣機要經常檢查、維護、杜絕瀉漏,保持清潔,防止銹蝕。
5、要經常對儲氣罐及附件、卸氣管線、排氣閥等部位進行檢查,防止瀉漏,保持完好。
6、定期檢測,檢查靜電接地裝置,確保連接可靠,導通完好,并做好記錄。
7、加氣站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建立臺帳并作好記錄。
8、消防器材要按時檢查、保養、更新,確保消防器材有效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