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團結友愛、和諧進取的集體,我們共同努力,共同進步。通過閱讀以下這些學校總結范文,我們可以了解到學校工作的難點和亮點,對于我們的學校工作也會有所啟示。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一
1、學校一切收支必須按國家要求發生每一項經濟往來,填制原始憑證,會計人員根據核對無誤的原始憑證上帳注冊。
2、學校的一切開支必須經主管財務的總務主任和會計人員認真的履行財會手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財會手續,擅自開支。
3、學校的每一項開支必須遵循勤儉節約和少花錢多辦事的原則,公出人員除了特殊需要,且經校長審批外,不住高級賓館,不請客送禮。
4、學校五千元以上的經濟活動,由校長會議商定,根據情況校長賦予后勤校長,總務主任一定的審批權限。
5、學校各部門采購的一切物品,圖書儀器設備等必須嚴格履行采購、驗收、審批三個手續,及時上帳。
1、學校一切物品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調配,保管人員在總務處主任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具體的物品管理工作。
2、對購入的物品,保管人員要認真驗收,嚴格把住數量、規格、質量關,對不合格的.物品不驗收、不入庫。
3、對學校固定資產,要認真查點清楚,單列帳目。物品發放使用,要注明使用人姓名,對調出人員借用的物品一定要追還,損壞或丟失要按價賠償。
4、不論何人,如丟失學校物品按價賠償,教工由主管校長督辦,學生由政教處主任督辦,及時將賠償款交到總務處。
(1)打碎門玻璃,窗戶玻璃每塊賠款5元。
(2)損壞桌子每張賠款20元,損壞凳子每把賠款10元。(開膠、拔鉚除外)。
(3)打碎玻璃黑板每平方米賠款100元。
(4)因打鬧損壞公物均按原價加罰十倍賠償。由政教處督辦,到總務處交款。
5、其他。
(1)小車的使用與管理,小車主要是為學校領導辦公外出服務,主要領導用車可以直接使用、但司機必須向管車領導通報去向和使用時間。
(2)其他領導用車和各科室因公出用車必須提前向管車領導申報,經批準后方可出車。(包括外單位用車)。
(3)修車、用油要經管車領導同意,如管車領導不在可由總務主任安排。
1、總務主任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具體主抓學校的總務工作,主要職責是:
(1)組織總務人員的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總務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合理安排工作,做到人盡其才,用其所長,定期檢查、考核、評定。
(2)負責制定總務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定期向校長匯報工作的落實和執行情況。
(3)管好校產、搞好校舍規劃,基建和維修,搞好設備的管理和采購。
(4)管好財務、嚴格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合理使用各項經費,堅持原則,認真審批所有報銷票據,定期向教代會公布帳目。
(5)搞好全校師生的福利,為教學服務,為師生員工生活服務。
(6)協助各處室搞好學校的各項活動籌備工作和外事接待安排工作。
2、行政管理員崗位職責。
行政管理員是總務主任的助手,在主任的領導下,主抓后勤行政事物。
(1)負責對學校的設備、備品的配備、管理登記等造冊檢查工作。并經常進行檢查、清點、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的狀態,嚴防破壞或丟失。
(2)負責安排工人的政治學習,思想教育及日常工作安排和考勤。負責對臨時工的管理和教育及工作安排。
(3)負責管理傳達室、燒水房、浴池、鍋爐房的管理工作。
(4)負責學校基建維修和工程質量監督驗收工作。
(5)搞好學校的綠化環境衛生、清理校內垃圾并及時組織外運。
(6)搞好教職工的福利工作,辦到高質量、高標準、做到物美價廉。
(7)管理學校的水、電、暖氣,經常組織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注意節約水、電、燃料。
3、主管會計崗位職責。
主管會計是在主任領導下主管財務工作。
(1)認真執行財經紀律,模范遵守財會制度,堅持行使《財會人員職權條例》,當好領導的參謀,為學校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數據,把好財務關。
(2)負責辦理預算內外往來款項,固定資產調撥等會計事物。完成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種統計報表。
(3)負責編制財務年度預、決算、月報表、工資表、資金表和各項開支、補助表等。
(4)做好算帳、記帳、結帳、報帳工作,做到手續嚴密,內容落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月清月結,報表及時。
(5)領導會計員,出納員共同完成其本職工作,做到會計賬與出納現金賬,銀行對帳單相符,與會計和出納員一起發放工資和各種補助。
(6)管好會計檔案,按照國家財務工作要求,填寫記帳憑單,核對,整理立卷,編制目錄,裝訂入冊,交給檔案室歸檔管理。
(7)負責全校的固定資產帳,應與各科目的財產帳相符,對學校的財產做到心中有數。
4、出納員崗位職責。
(1)根據批準的原始單據和現金(存款)收據,付出記帳憑單辦理現金(存款)收付,并在收據和憑單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自己的名章,當天入帳,不得以單據頂現金。
(2)負責預算內、外現金(存款)的收支業務,收繳學雜費、書報費、采暖費、托兒所、自行車費等各項收費;發放教工工資、獎金、補助費、以及其它各項費用。
(3)認真記好現金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與會計帳相符,自覺接受會計監督。
(4)每天下班前應結清當日賬目,編制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憑單交接月報表,連同收付記帳憑單和原始單據交給會計審核處理,當日現金管理按銀行規定數額存庫。
(5)兼管教工小額儲蓄,互助會借款年末還本工作。
(6)認真審核支出憑證,原始單據必須有三個人簽字,不符合要求的不給報銷。
(7)去銀行存款必須有保衛人員押送,不得私自一個人辦理,時刻都要提高治安防范意識。
(8)學校的一切支付由主管校長和總務主任批準,方可辦理。
5、采購員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各種物品(辦公用品,基建維修材料及其它非專業用品的采購工作及對外聯系業務)。
(2)嚴格按計劃采購,注意產品的質量,做到物美價廉和適用。嚴防造成積壓和浪費,要做到“三勤”,同樣物品要多走幾家商店,對比質量價格再買。
(3)加強政策觀念,自覺遵守國家各項規定,不徇私情不謀私利,自覺抵制不正之風,清政廉潔,不吃回扣。
(4)嚴格履行請款、報銷手續,及時清理往來款項,不拖不欠,不用白條收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6、保管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入庫物品材料的驗收、保管和發放工作對物品,材料驗收數量,規格準確、發放要及時。
(2)負責記好保管帳,認真執行出入手續,要做到帳物相符,及時辦理核銷手續。
(3)物品管理要注意節約、經常清點庫存,做到物品不積壓,不浪費又能保證供應。
(4)對購進的物品負責驗收,入庫要登記。在驗收時要注意質量,不合格產品不入庫。
(5)對貴重物品妥善保管,設立專帳,要寫清生產廠家,購買日期,產品規格和價格,物品要做暗記。
(6)除大件物品搬運有困難保管員求助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庫房私自選取拿物品。
(7)庫房內要有醒目的物品領取公約,以便大家自覺遵守。
(8)庫房內的防火工作由保管員負責,倉庫內嚴禁煙火。庫房內外要設防火器材,保管員要會使用。
7、電工崗位職責。
(1)電工主要是維修和保證校內的正常供電。
(2)電教館的配電室,大樓電表箱是重要的部位,電工要著重做好檢查維修工作。
(3)嚴格執行用電操作規程,維護好線路安全,保證安全準時送電,及時完成保修任務,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進行。
(4)配電室嚴禁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5)掌握學校用電情況,定期檢查維修線路,春秋兩季,四大節日全面檢查,清楚隱患。
(6)配電室做好防火防盜工作,遇有火災情況,及時切斷電源,保護好電器設備,保持好配電表的衛生。
(7)負責內部小號電話的維護和修理。
(8)負責與電業部門的業務聯系和接待工作。
(9)聽從領導,服從分配,團結協作,努力完成各項服務工作。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二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
第三條學校應當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時間。學生每日學習時間(包括自習)超過六小時。
學校或者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課時間和作業量,加重學生學習負擔。
第四條學校教學建筑、環境噪聲、室內微小氣候、采光、照明等環境質量以及黑板、課桌椅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校舍,其選址、設計應當符合國家的衛生標準,并取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許可。竣工驗收應當有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參加。
第五條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學生設置廁所和洗手設施。
學校應當為學生提供充足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
第六條學校應當建立衛生制度,加強對學生個人衛生、環境衛生以及教室、宿舍衛生的管理。
第七條學校應當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飲食衛生管理,辦好學生膳食,加強營養指導。
第八條學校體育場地和器材應當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當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防止發生傷害事故。
第九條學校應當根據學生的年齡,組織學生參加適當的勞動,并對參加勞動的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衛生防護措施。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勞動,不得讓學生接觸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從事不安全工種的作業,不得讓學生參加夜班勞動。
第十條學校在安排體育課以及勞動等體力活動時,應當注意女學生的生理特點,給予必要的照顧。
第十一條學校應當把健康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學校必須開設健康教育課。
學校應當開展學生健康咨詢活動。
第十二條學校應當建立學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據條件定期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體質健康卡片,納入學生檔案。
學校對體格檢查中發現學生有器質性疾病的,應當配合學生家長做好轉診治療。
學校對殘疾、體弱學生,應當加強醫學照顧和心理衛生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應當配備可以處理一般傷病事故的醫療用品。
第十四條學校應當積極做好近視眼、弱視、沙眼、齲齒、寄生蟲、營養不良、貧血、脊柱彎曲、神經衰弱等學生常見疾病的群體預防和矯治工作。
第十五條學校應當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律、法規,做好急、慢性的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時做好地方病的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學校把衛生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制定考核辦法,作為考評教職員工的一項內容。
第十七條學校設立衛生室,配備專職校醫,管理學校的衛生工作,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衛生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考核、評定,按照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考核標準和辦法,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學校衛生技術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衛生保健津貼。
第十九條學校通過各種教育形式為學校衛生技術人員和保健教師提供進修機會。
第二十條學校應當將學校衛生經費納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經費預算。
第二十一條對在學校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學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二條本條例由校長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三
為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規范我校各項支出,提高經費使用效益,達到管理,理財的目的,根據《甘肅省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學校成立義務教育經費領導小組,人員由校長、會計、出納、后勤人員、教師代表組成。明確領導小組各成員的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
2、學校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管理細則,制定公用經費內部監督辦法,細化各項管理制度,完善票據審批及簽字程序。
3、學校的支出嚴格按照義務教育保障經費預算范圍和開支標準執行。
4、較額支出項目必須事先提交校務會研究決定,并在全體教師會議上予以公布。
5、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經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杜絕亂支亂花現象。
6、加內部審計力度,對審計出的問題,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7、學校要堅持校務公開制度,對學校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向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8、自覺接收財政、審計、物價、監察、教育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四
為了加強學校收費工作的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各項收費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門關于重點高中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的規定,依法組織收費,不自立項目,不提高收費標準。
二、所有收費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嚴格執行國家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
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確定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一)學費;
(二)公寓制寄宿費;
(三)代收費用;
(四)其他費用。
上述學費、寄宿費其他費用必須按照省教育、物價、財政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沒有收費標準的,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報教育、物價、財政部門審批,按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巧立名目、提高標準亂收費。代收費要堅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多退少補,收支平衡原則,要維護學生的利益,不得變相多收費。
四、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并實行收費公示制,提高收費行為透明度。公示內容包括收費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構及文號)、收費范圍、計量單位、投訴電話等。嚴禁各部門、各年級組、各班主任擅自提高擴大收費標準或者搭車收費。
五、對服務價格嚴格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工作制度和堅持服務性收費自愿的原則。
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亂收費。
(一)超越管理權限制定收費的;
(二)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
(三)擅自增加收費項目的;
(四)不按規定申領或年審《收費許可證》而收費的;
(五)不使用規定票據收費的;
(六)其他亂收費行為。
對違反規定亂收費的,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可以向物價、財政部門舉報,受上級部門的查處,其非法所得,應退還交費者;不能退還的,上繳財政,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堅持收費程序規范操作及收費票據規范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全校各類收費統一由學校財務科歸口管理,凡不按學校規定將收入納入學校核算的,一律按“小金庫”論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本制度財務科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五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遵循教育規律,依法嚴格規范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
學校應嚴格落實本市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不得超文件目錄設置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不得將教育教學活動、教學管理范疇內應免費提供的服務事項以及國家和本市已明令禁止收費的項目列為代辦的學生服務性收費項目。
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應保持相對穩定。學校如調整原有代辦服務性收費標準,應嚴格按照本市中小學代辦服務性收費管理的相關規定的流程實施。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在學校公示欄公示本校實際執收的代辦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學校向學生家長收取代辦服務費時,事先書面征求學生家長意見,并明確告知收費項目和標準,實行明碼標價,由其自愿選擇,按規定收費和管理使用,未經告知,一律不得收費。
代辦服務性收費應按公示項目和標準收取,使用規定的票據,據實結算,在學期結束時向學生家長發放用款清單,多退少不補。代辦服務性收費由中小學全部轉交提供服務的單位,不得計入學校收入。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當納入學校賬務處理,不得由供應商直接收取費用。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六
深入貫徹落實市、區關于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問題的指示精神,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收費行為,加強財務監督和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提高學校資金使用效益,強化學校收費行為的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不違規定擅設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收費范圍;不違規定辦班收費,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絕不暗箱操務管理,不準設置小金庫、帳外帳,不得以各種名義要求學生訂購市教確定書目之外的`各類文字資料、音像資料。
一證,學校憑物價部門的《中小學收費許可證》收費;一卡,學生憑《中小學收費公開卡》繳費;一單,學校憑《收費結算清單》與學生結算;兩公開,公開收費標準,公開收費的使用情況;四統一,統一收費時間,統一收費項目,統一收費標準,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收費票據。
學校所定的課本目錄都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后,再由新華書店征訂。
凡屬于由學生自愿參加的代辦項目,如課外教育活動、校服、報刊、住院醫療互助基金等,學校應在開學前制訂計劃,聽取學生家長員會意見、簽字同意后報上級職能部門審批后才能代為辦理,學期末向學生家長提供結算清單,并按“多退少不補”的原則結算。
加強學校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健全學校財務制度,規范收費收繳入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加強監督機制,將收費項目及使用情況予以公開,接受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七
1.公司內部有職位干部或主管要以職位稱呼。
2.應使用標準普通話及禮貌用語,相互熱情友好打招呼。
3.辦公室門不得關閉,不得在辦公室內吃零食,不得在工作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網頁。
4.辦公室內不得大聲喧嘩。
5.辦公室內應保持整潔,下班離去應放好桌椅并清理干凈桌面,并關好門窗及電器。
6.勤儉節約,愛護公共財產及工作環境,保持辦公室清潔衛生。7.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煙。
8.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使用各部門領導電腦。9.嚴禁工作期間擅離職守。
10.嚴禁對同事惡意攻擊,嚴禁造謠生事、打架斗毆、聚眾賭博。(有以上行為著,經勸解無效,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1.有人到訪應主動熱情接待并問其姓名、單位及來訪意圖,向相關人員報備后靈活處理。
2.如果相關人員不在,應向來訪者問其具體事項及聯系方式并作好記錄。
3.如果來訪者與公司領導有約,應征得領導同意后將人帶入指定會談地點。
4.來訪者離開時,應主動將其送至學校門口。
5.如遇咨詢者,應提供詳細的、確切的相關資料。如不知詳情,應請具體人員予以解答。
1.鈴聲響起兩聲后必須接起。
2.接起電話后需親切地使用“您好,銀望私塾”問候對方,并耐心的幫其解決問題,如不能自行解決需將電話轉給主管。
3.電話機旁必須準備好紙筆,如對方所詢之人不在,需詳細地記錄下對方的姓名,電話及來意,并給予轉達。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八
為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機構的辦學行為、健全機構各項規章制度,特制定本收、退費管理辦法。
1、報名流程。
免費咨詢—入學測試—制定學習計劃—繳納學費—填寫個人信息登記表。
2、收費辦法。
1、新生入學按照各學習階段的課程收費標準以及教材和學習資料的實際價格進行收費,具體的參照附件。
2、插班生按照實際課時數收取學費、材料費、資料費;
3、學費應在學生收到繳費單3天內完成繳費事宜,若有延遲:
1)延遲一周繳費的,學生任課老師需向學校做出書面說明并及時催繳;
2)延遲兩周以上繳費的,學生任課老師課時將取消課時的核算;
4、收取學費必須統一開具收據單(寫明報班科目、班級、實際費用、活動優惠等)。
第二退學、退費。
一、機構在收費開具的收費收據作為退費的唯一憑證依據。
二、退費執行標準。
1、若因機構原因造成學生無法完成學習計劃的情況,學生要求退學、退費,學校須退還剩余費用,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學生所繳納費用-已消費費用=剩余學費。
2、學校開課前,學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重大疾病、意外傷亡、家庭特殊等正當理由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學校扣除5%手續費,再予以退還剩余的費用,具體計算方式如下:
學生所繳納費用-已消費的學費-學生所繳納費用5%=學生所得退款。
3、開課后申請退學或退費的情況:
1、交費后至學期小組開學后的15天內,學員有特殊情況需退學的,扣除課時費后,按剩余學費總額的80%退費。
2、學期開學后的第30天,不再辦理退費手續。
3、單據遺失者,不予退費。
三、退費流程。
1、學員家長提出申請,填寫退費申請表;
3、任課老師核實課消情況,簽字確定(三日內完成)。
4、家長憑當期繳費收據及已簽批退費申請表15號至前臺開具退費單,由陳校長審核簽字。
5、憑簽字后的退費單由財務支出退費。
此規定在招生簡章或招生資訊時向家長公式,并在繳費時以一式兩份的形式,要求學生或者家長簽字,自簽字起具備法律效力。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九
為加強我校教育收費管理,維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上級物價、教育、財政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有關中小學收費的政策規定,制定治理亂收費工作目標責任書。
1、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教育收費政策。領導班子要每學期組織廣大教職工對涉及收費政策的有關文件進行專題學習,并對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進行收費政策的廣泛宣傳。學校必須按照物價、教育、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不得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嚴禁向任何單位或個人收取與學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建校費和捐資助學費。
2mm、收費政策中規定的學生作業本費,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不準超范圍、超標準向學生收取。學校收費必須使用財政部門規定的學校專用收費票據,嚴禁使用自制或外購的其他票據。
3、嚴禁班主任、科任教師借征訂教材、開學、組織教學、復習備考之機,以所謂“自愿”為名,采取強制或變相強制手段搭配推銷或組織引導學生購買。
4、對有教育亂收費行為的責任人,從嚴實行責任追究制。凡教師個人有違規收費行為,在評先、晉級、年度考核等方面一票否決,并視其情節給予紀律處分。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個人從嚴處罰;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從嚴處理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
5、班主任、科任教師均為所負責班級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于無視上級指示精神,違反上述規定亂收費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從嚴從重處理。
教師(簽字):
20xx.2.15。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
為促進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提高我校大型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充分發揮大型儀器設備在我校教學、科研以及為社會服務中的作用,補償大型儀器設備的運行、消耗、維護、維修及支付必要的勞務費用,建立積極有效的激勵機制,實現大型儀器設備可持續發展,依據《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和《大學儀器設備管理辦法》等,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大型儀器設備實行開放共享、有償服務的管理原則。教學時段、儀器設備調試或新功能開發階段不收費。
大型儀器設備服務收費必須根據需要針對校內校外等不同的用戶類型制定相應的收費標準。
凡我校單價在人民幣20萬元及以上的大型儀器設備,原則上都需納入有償服務范圍。
(一)國家和學校出資購置或學校接受贈送的大型儀器設備必須開放共享,實行有償服務。
(二)校內各二級單位自籌經費購置或單位接受贈送的大型儀器設備,在滿足為本單位服務的前提下,應積極開放共享,實行有償服務。
(三)教師的橫向科研經費購置的大型儀器設備在滿足本課題組工作需要的前提下,鼓勵開放共享,實行有償服務。
服務收費一般由分析測試費(提供分析測試服務的人工及設備運行的成本和服務費用)和消耗材料費(包括與服務相關的機組用房的房租、水、電、一次性消耗材料及易耗品折舊費等費用)組成。
對校外服務時,凡國家或省市物價管理部門有相應統一收費標準的,按統一收費標準收費。
(一)儀器設備管理二級單位制定收費標準,經相關專家評審和單位主管領導同意后報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
(二)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對二級單位報送的收費標準進行復核并在全校范圍公示一周。
(三)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將收費標準報相關校領導批準后送校長辦公會討論。
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將校長辦公會通過的收費標準送計劃財務處備案和執行。
(一)大型儀器設備使用完成后,用戶憑機組人員確認的收費明細單向提供服務的二級單位繳納相關費用。
任何個人不得擅自減免收費,不得私自收取現金。
(二)各二級單位在計劃財務處設立“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專用帳戶”,收取服務費后必須及時到計劃財務處辦理入賬手續,對所收取的服務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統一管理。
(三)對校外的服務收費,由學校按國家的有關規定代征稅費。
(四)服務收費的分配必須通過計劃財務處完成,服務收費稅后總額的10%上繳學校作為大型儀器設備獎勵基金,90%返還提供服務的二級單位“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專用帳戶”,用于支付大型儀器設備開放運行的相關費用,其中勞務報酬的比例不得高于總額的18%,其余費用只能用于儀器運行維護、儀器維修及升級改造。
(五)“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專用帳戶”的資金使用接受學校審計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六)獲得學校開放基金資助的服務收費管理按照《大學大型儀器設備開放基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校內人員不得利用學校的優惠政策為校外人員提供任何形式的中介測試服務。
一經發現,將通報全校,同時違規人員必須按校外服務收費標準補繳所有的差額,并且在隨后的一年內使用學校所有儀器設備只能按校外服務收費標準進行付費。再次違反者,其今后所有實驗費用均按校外收費標準執行。
(八)大型科學儀器服務收費的成效納入大型儀器設備使用效益年度考核范圍。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大學大型科學儀器設備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重大校〔20xx〕222號)同時廢止。本細則由實驗室及設備管理處、計劃財務處和審計處負責解釋。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一
為嚴格學校收費管理,杜絕亂收費現象發生,樹立一中良好形象,特制訂如下規定:
2、分管校長和科室組館一把手為收費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3、校內所有收費必須嚴格履行如下程序:首先由科室組館一把手打出收費報告并附有關收費依據(即收費許可證),然后由分管校長簽字、后勤校長審核,再報校長室研究批準。
4、任何教職工都不許代學生訂報刊啊志,不許代學生購買教輔資料、習題集、音像制品和其他課外書籍;更不允許代書商在校推銷、出售報刊、雜志、教輔資料、習題集、音像制品和其他課外書籍。
5、不經許可,私自收取費用,除應如數退還并扣發當事人和直接責任人當月的課時崗位津貼外,還按收費總額10%的數額對當事人、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另行處理。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學校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一切收費都必需先獲得收費許可。《收費許可證》由學校財務部門依照規定到物價主管部門辦理。
2、學校的收費項目必須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上報物價部門批準(備案)后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標準執行。不得擅自立項目、擅自提高標準、擴大范圍收費。
3、學校收費實行年審制。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物價部門關于《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的通知要求,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
4、收費票據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稅務部門領取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外自購、自制收據收費。
5、收費收入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所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戶,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
6、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三
為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文件為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報校長批準。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說明收費項目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1、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
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于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制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盡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范。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范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方尹小學。
20xx年9月2日。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促進教育收費的規范化,繼續鞏固省“規范教育收費示范縣”成果,防止亂收費現象反彈,切實減輕學生家長負擔,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決定對學校教育收費工作實行責任管理,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內容。
1.高度重視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把治理工作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落實,層層落實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確保上級各項政策規定落實到位。堅決反對軟化、懈怠現象發生。
2.加強收費工作領導,校長對所轄學校教育收費工作負總責,對收費工作嚴格把關。
3.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對教職工持續開展有關教育收費法律法規的長效教育,不斷提高思想認識,自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加大學校收費工作的宣傳力度,透明學校收費情況。
4.進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費工作制度。從源頭抓起,完善規章制度,用制度規范學校收費行為,進一步建立學校教育收費工作責任制度和內服約束、監督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
5.把規范收費工作列入學校年度工作目標,嚴格執行上級關于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各項規定,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要使用正規票據,及時與學生結清相關代辦費用,確保無亂收費現象發生。主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和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6.各校要嚴格執行上級核定的免費項目,嚴謹“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
7.切實規范教輔用書管理工作。堅決執行“一科一輔”原則,嚴禁向小學一、二年級學生推薦并代購教輔資料;為其他年級學生代購教輔資料必須堅持自愿原則,且學校應做好統一代購服務,不得從中牟利;除“一科一輔”外,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任何教輔資料;不得允許有關人員進入學校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資料;任何學校和教師不得強迫學生統一征訂教輔資料和購買學習用品;不得違法翻印各類教輔資料。
8.嚴格執行上級規范辦學“五嚴、六嚴”規定,各校不得違規補課收取學生費用;禁止在職中小學教師亂辦班、亂補課,舉辦有償補課、有償家教;不得違反規定以任何名義和理由向學生收取費用。各校要與教職工簽訂相關責任書。
9.各校不得組織未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競賽活動,不得以各種名目向學生收費。
10.全面規范教育收費行為,高度重視學校收費信訪舉報工作,加大自查整改力度,把本校教育收費工作做好,堅決杜絕越級信訪舉報現象發生。
11.不得有違反教育收費政策規定的其他行為。
二、責任追究。
因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領導責任,致使本單位在規范教育收費工作方面出現問題的,縣教育局和中心校將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視情節輕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江蘇省教育亂收費黨紀處分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對相關責任人及單位主要領導進行責任追究,分別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三、本責任書設定期限內,學校負責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發生變動的,誰接任誰負責,繼續履行本責任書。
四、本責任書由中心校與各校簽訂,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中心小學:(簽字)。
小學:(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五
為了貫徹教育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的精神,把治理亂收費繼續作為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一項重點工作,根據“一費制”收費辦政策,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宣傳教育、完善落實規章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入手,在鞏固成果,防止反彈的同時,堅決有效的遏制亂收費問題,凈化教育環境,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們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學校的各種收費必須實行公開制度,嚴格執行一次性收費制度。
二、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沒有任何權力,私自收費。
三、正常的學校收費的每一項,班主任及科任教師一定要對學生交待清楚。
四、班主任在執行學校的收費中,不準私自搭車收費。
五、如果班主任及科任教師有亂收費現象,三年不能被評為優秀教師,不能評模、晉級,所在班級不能被評為優秀班級,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六、班主任及科任教師不準私自訂各種復習資料。
七、不得利用節假日等休息時間辦班,進行有償性的補課。
八、對于亂收費的教師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通報批評,并適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分,直至進行經濟處罰或解聘。
九、本責任書簽字后存入學校檔案,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
簽狀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六
為加強學校制度建設,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學校開支,減少打印教師的負擔,特做如下規定:
1、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打印內容原則上由本人打印后,交專職教師印刷。
2、領導成員的印刷30頁以內的內容直接交專職教師印刷,并做好記錄,超過30頁者由正副校長批準。
3、學校打印,原則上不能影響打印教師的正常教學。
4、打印室不接受教師個人的正常業務,特殊情況需要打印者,經由正副校長批準。
5、除學校統一要求,打印室不接受班級或學生個人的.內容。
6、全體教職工的個人資料復印5頁以下者,原則上統一于每天下午兩節課后復印,特殊情況下須報請于正副校長。
8、打印教師:x;
9、此規定于即日起生效。
學校收費工作管理制度(匯總17篇)篇十七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為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根據省市區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文件為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審核,報校長批準。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說明收費項目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1、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于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于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制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制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盡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體端正、實用規范。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審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及范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