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為教學中作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來指寫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寫作的參考,也可以作為演講材料編寫前的參考。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責任心篇一
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按理說,人們的責任心也應該成正比逐步加重。但事實是,人們的責任心不但沒有加大,反而越來越少了。很多人認為,在當今社會,一個人只要有文憑有能力就足夠了。殊不知,無論在什么時候,無論在什么環境中,人都應該具有責任心。
前一段時間在報紙上看到一則新聞,大致內容是:有一個學生,高考結束后,自己感覺成績不理想,就自尋短見了。他的父母承受不住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打擊,一夜之間頭發全變白了。
這個學生的做法就是沒有責任心的表現。他的父母含辛茹苦把他養大,可他還沒有盡到孝敬父母的義務就離開了這個世界,放棄了美好的生命。我們知道,生命是父母給予的。當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他這樣不負責任。現在,有責任心的人也大有人在。
有一位美國記者,來到了日本東京。她在一家百貨公司買了一臺唱機,準備送給住在東京的婆婆。售貨員笑容可掬地挑了一臺尚未啟封的唱機給她。然而回到住處,她發現唱機沒裝內件,根本無法使用。她火冒三丈,迅速寫了一篇新聞稿——《笑臉背后的真面目》。
第二天一早,該百貨公司的總經理和拎著大皮箱的職員就到她的住處俯首鞠躬,連連道歉。這位美國記者搞不清楚百貨公司是如何找到她的,那位職員講述了大致經過。原來,百貨公司職員當晚清點庫存時發現了自己的失誤,便憑借著僅有的名字記錄和美國快遞公司的一張名片,打了35個緊急電話,終于找到了這位美國記者。總經理將一臺完好的唱機外加唱片1張和蛋糕1盒奉上,并再次表示歉意后才離去。這位美國記者的感動之情可想而知,她立即重寫了新聞稿——《35個緊急電話》。
可見,如果百貨公司的職員沒有責任意識,就不會有這樣大海撈針的行動,就不會有及時改正錯誤的機會。所以,人一旦受到責任心的驅使,就能創造出奇跡來。
胡適曾經說過:“我睡著時夢見生活是美人,我醒來時發現生活是責任。”是的,無論是什么人,只要你存在于這個世界上,你就要生活,你就要有責任心,對祖國、對家庭、對父母、對老師、對朋友、對你自己,甚至是對陌生人的責任心。當做事時,如果有責任心,你就會覺得信心十足。因為,責任感常常會糾正人的狹隘性,成為可靠的向導。
有句話說得好,“責任心是金”。花有對果的責任,云有對雨的責任,太陽有對光明的責任,世界上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責任。所以,我們應該時刻記著努力做一個有責任心的人。
責任心篇二
責任,是指分內應做的事。我們每個人都應對自己,對家庭,對親友,對社會,對民族,對人類承擔一份應盡的責任。叔本華說:“上帝給我們一具肩膀,就是教你來挑擔子的。”從某種意義上講,人的責任很大程度上取決與他所承擔的責任。因此一個不負責任的人就難說是一個真正的人。
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問題的世界,問題無所不在。它是那樣的神秘面又復雜;宇宙、自然、生命;戰爭,饑餓,疾病。它是那樣的貼近:學習的問題,生活的問題、交往的問題、 情感的問題、前途的問題……要解決這血問題,自然少不了一顆有責感的責任心。
古今中外,名人薈萃,群星璀璨他們在政治經濟,科學技術,文化藝術等領域,成為人們心中的偶像。他們能取得這些成就,不外乎是他們本人堅強的意志和高尚的人格,結合一顆顆人人敬之的責任心。
擁有了一顆責任心,就想當于擁有一座沒有鑰匙的金山,只要找到鑰匙,萬貴財富就享之不盡了。
責任心,無盡的寶庫啊?通往成功的道路!
責任心篇三
學習是人一般的出路,只有學習好,才能考上名牌大學,找到好的工作。而我現在,學習成績不理想、上課走神,我更加體會到了學習的重要。我明白了——學習是我的責任。
家里生活水平一般,爸爸每天從早忙到晚,晚上還要給我檢查作業;媽媽自己營業,每天幾乎沒有時間管理家務。我明白了——幫助爸爸媽媽操持家務也是我的責任。
爸爸媽媽沒有時間,妹妹每天跟著爺爺奶奶,受不到教育,懂得的事情比別人少,知識不豐富,整天又哭又鬧。我明白了——教導妹妹是我的責任。
……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已經長大了,是大孩子了,我要掌握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多讀書,拓展視野,陶冶情操;平時多與同學交流,坦露心扉……這么多的責任壓著我,我都要喘不過氣來了。但我明白,要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去克服,所以,我知道理解是我的責任。
在以后的生活里,我要加倍珍惜寶貴的一分一秒,努力承擔起屬于我的這些責任,去換回更多人的快樂。相信我吧!
責任心篇四
記得一年級的時候,看見高年級的同學脖子上系著一根紅色的三角布,年幼無知的我去問老師,老師說那是紅領巾,只有優秀的同學才能戴上它,我聽了羨慕不已。從那時起心里有一種期盼,期盼著我能戴上它,戴上那國旗的一角——紅領巾,這是多么光榮的事啊!
為了能戴上這榮譽象征的紅領巾,我在心底暗暗給自己鼓勁,加油!從那一刻起,我就嚴格要求自己,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學習,團結同學互相幫助,經過自己的勤奮努力。終于盼來了那一天。
記得入隊前的那一天晚上,我的心情如漲潮的大海,激動得久久不能平靜入睡——我終于戴上了夢寐以求的紅領巾,戴上那“好孩子”標志的紅領巾。
初戴紅領巾的日子,我每天早上起來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對著鏡子認認真真的戴上紅領巾。除非到了晚上睡覺不得已,否則我絕不摘下這給我帶來美譽的紅領巾。
但在三年級時,發生的一件事情,讓我認識到紅領巾的另一層意義。
那是一個下雨天,我隨著很多人一起在等公交車。車終于來了,我利用身體較小的優勢,第一個竄上了公交車,找到一個座位做下。看著車下那么多人,我心中有些慶幸。一個拄著拐棍的老大爺也上了車,就站在我傍邊。車開動中的顛簸,讓老人站立有些困難。我假裝看風景,頭朝向窗外。這時,一個小妹妹稚嫩的聲音傳入我耳朵,“這個戴紅領巾的小哥哥,怎么不給老爺爺讓座?”聲音雖小,但卻讓我感到異常的刺耳。頭雖仍然朝著窗外,但我卻感覺車內所有的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我的臉紅了。好在此時,車到站了,我站起來,小聲的說了句“爺爺請坐”,就狼狽的跑下了車。
回家時,我還在想這個問題,突然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紅領巾的佩戴,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是一種責任,一種讓自已的行為完全符合少先隊員行為規范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