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租賃物的種類、數量、使用期限等關鍵條款。查看下方的租賃合同樣本,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的內容和格式。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一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并選定車型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元,車輛租賃抵押金元,每月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日起將車型為,車號為a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的違約金。
(四)、車輛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_個月,到期后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天_____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后支付。若租期滿一年甲方仍需租用,租期、租金雙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和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于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后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二
出租方:
承租方: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4.按時交納養路費、運管費、保險費。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任何車輛外觀及對車體的改動,應事先爭得出租方的同意。
5.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及年檢、二維。
6.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7.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8.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9.租賃期限內使用過程中的'過橋費,停車費由承租方承擔。
1.租金標準與租賃期限。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
租金標準:____rmb/月。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號:_____________。
2.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元整。
3.乙方在每月十日前支付上月的費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須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滯納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須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的,正式的發票。
4.乙方須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須退還給乙方。
1.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
2.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的。
3.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4.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5.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如協商未果,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1.本合同自簽字蓋單自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與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地址:
代表人:
簽署日期: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承租方:地址:代表人:簽署日期:聯系人:聯系電話: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三
出租方: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建筑公司施工三隊。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四
一、甲方:
二、乙方:
二、雙方就汽車租賃達成協議并簽訂此協議,并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相應責任。
1、乙方如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關系,應提前10天告知甲方,與甲方協商。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天汽車租賃費用。
2、由于乙方原因,導致耽誤工作半天以上(含半天),按照相應時間的租車費用扣除。
3、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的,甲方不負責離開工地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4、由于乙方原因,乙方車輛及人員需離開工地,并按合同需要后續車輛進入工地接替的`。乙方離開工地及后續車輛出發至到達工地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從20__年_月__日起至20__年_月__日期間新車歸甲方租用。
四、甲方租用車按日計算,每日200元,用車結束后一周內向乙方結清全部費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六、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事宜:
甲方:(簽字)。
20__年_月__日。
乙方:(簽字)。
20__年_月__日。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五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蓋章:蓋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蘇e。(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30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年租金元/年,不含駕駛員。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3頁,一式2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甲方(承租方):
地址:
乙方(出租方):
因甲方業務發展,貨物來往增多,意與乙方就運貨、轉貨、卸貨等事項建立租車合作關系。現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因業務發展,現包租乙方汽車輛,型號為:,車況良好。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核實,如不符合合同約定可拒絕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換與合同約定相符的車輛。
二、甲方包車期限為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用車地點為。
三、甲方主要權利義務:
1、由甲方提供叉車壹臺供乙方使用,叉車所用燃料費用、維修費用以及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按其所使用的車輛大小與乙方結算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為:8.6米的車,費用為人民幣300元/車;9.6米的車,費用為人民幣360元/車;13米的車,費用為人民幣480元/車。包車的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包車費用以方式每半個月結算一次,以每月15號、30號為結算點,如遇節假日,結算日順延;其他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結算的,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的,可推遲結算,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如約按期足額支付包車等相關費用,不得無故拖延。如無特殊約定,遲延支付費用日的,且經乙方日合理催告仍拒不支付的,視為違約。
3、甲方對乙方的規范操作有監督權、建議權,經甲方合理催告或建議仍拒不改正且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基于雙方友好合作精神,受乙方之請求委托,甲方可為乙方相關人員提供住宿及作業日中餐及晚餐作優惠政策支持。
四、乙方主要權利義務: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設備齊全、無安全隱患且合法手續齊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要遵守工作規范守則和工作流程,因乙方不規范操作引起的貨物及人員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工作時要注意輕拿輕放,如因個人不當操作行為造成貨物毀損的,應照價賠償,并且要杜絕錯裝、混裝、漏裝。乙方作業時應嚴格注意工作安全,嚴禁違章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每晚不遲于時需派出2名員工到漢西負責轉貨,遇有返貨的情形,乙方有協助卸貨的義務,并且白天零擔貨多的時候(注:需要明確界定零擔貨多的界線),乙方也應當協助卸貨。
3、為保證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上班期間,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穿托鞋、不得酒后駕駛,嚴禁在車上及工作場所抽煙,如發現有上述違規情況的,將每人處以人民幣100元/次及以上的罰款。乙方自行承擔車輛的停放安全、保養、保險、年檢以及有可能面臨的交通違章罰款等與車輛及駕駛人相關的費用及責任。
4、乙方下班前要做好善后工作,作業工具應擺放到指定位置,應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衛生和安全,注意防火防盜。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如有違反本協議之行為,且經甲方于合理期間內建議整改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以其未結算的裝車費用作違約金處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日期:
乙方: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六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租金單位為_________元/年、_________元/季、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天、_________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長沙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七
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明確車輛名稱、型號、車牌號)
用途: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租賃期間,承租人將出租車輛轉租,應取得出租方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人:____(蓋章)
承租人: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_車型座客車輛,車牌號_________并且配司機電話__________,甲方負責帶給乙方全部行程用車。甲方須確保甲方所租車輛正規合法,車況良好,并且甲方需對乙方所乘工作人員的乘車安全負全部職責。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體用車時間或用車行程由乙方主管與甲方指定負責人聯系,甲方不得以種種理由推托耽誤乙方正常項目工作安排。
三、用車日期:乙方用車時間暫定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3月21日期間,初暫定9次。甲方工作時間早上7:30點---下午13:30點。租車費用按350元/次計算(含車輛使用費、加油費、司機工資)。如有其他開支費用(路橋費、停車費)由乙方負責,若乙方工作人員需在項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為甲方司機帶給免費就餐,如果項目所在地不帶給就餐,則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簽訂合同時乙方預付甲方訂金___200___元(如乙方違約,訂金不予退還,如甲方違約按訂金5倍賠償),租車費行程結束后,甲方開具正規稅務發票給乙方,乙方須在甲方開出發票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租車費用轉入甲方指定賬號。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計算提車時公里數_____公里,還車時公里數_____。
六、乙方用車期間,車輛與乘客安全及交通違章由甲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九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
3、租還車地點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甲方按每天____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____元,押金____元,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并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后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乙方不可以將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5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則視為本合同自動續延,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2倍承擔違約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11、乙方在用車期滿,應完好無缺損將車輛交給甲方。不得更換車輛零部件。12、嚴禁酒后開車,嚴禁使用車輛進行違法活動、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濁物品。
13、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于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全車丟失后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15、賠償時,乙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輛出險報告單。
16、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料費用及“三濾、離合器油、制動液、冷卻液”等的每日檢查責任,如遇到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本車開至甲方指定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違反者不予返還押金。
17、乙方應在租用車輛達到保養標準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合理安排保養時間盡量保證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車輛保養影響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應順延租賃時間。如因乙方不及時通知甲方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時保養造成車輛損壞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四、保險條款。
租賃車輛已向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劃痕險,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特別約定。
1、乙方在租賃合同期內,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過每公里元),車輛初始里程數,以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還車后,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幣作為所租車輛違章查詢押金,還車一個月后,經查詢沒有違章記錄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匯入指定賬戶)。如果因為交警部門延誤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權要求乙方對其在租車期間所造成的違章及時進行處理,如不處理甲方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車期間違章信息后,乙方必須在十五天內自行處理完畢,以確保該租賃車輛無任何交通違章,否則甲方將視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駕駛證處理交通違章。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合同簽約期—實際租賃期)違約金,違約金為租金總額的20%。
2、還租賃車輛,逾期交回車輛逾期期間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3、乙方在租賃期間造成車輛受損,致使車輛貶值(保險公司定損1000元以鄂爾多斯市奇瑞投資有限公司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損壞的視為造成車輛貶值),雖經修復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險公司定損總額的30%賠償金作為補償甲方車輛折價的損失。
七、擔保條款。
乙方承租甲方車輛應當交納抵押現金人民幣(大寫)同時乙方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抵押擔保。保證提供手續真實、合法、有效,如果乙方違約需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車輛的《車輛交接單》須經雙方確認,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經甲、乙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的一切糾紛,雙方友好協議,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判解決。
(租賃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互惠互利的精神,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機動車品牌: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從 (日期) 至(日期)。試用15天,期間因機械故障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試用期結束后,因甲方在租賃期內造成的故障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在合同到期時,乙方的車輛容量和正常駕駛得到保證。
第三條租賃費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租金1000元人民幣,不足滿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利息。甲方應于每月10日下午按時向乙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內,甲方可以完全獨立地使用車輛。
2.甲方負責使用過程中的加油和日常維護。
3.甲方應承擔車輛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車輛違章罰款。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愛護車輛,及時維修和保養車輛,確保車輛設備完好,能正常運行。
2.乙方應承擔年度車輛檢驗費和保險費。
3、遵守交通規則和機動車輛操作規程,確保行車安全,嚴禁違章駕駛和酒后駕駛。乙方應承擔車輛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車輛違章罰款。
4.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自行處理車輛。如果雙方需要續簽合同,重新協商后簽訂合同。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期滿后,甲方應將車輛全部歸還給乙方。如有損壞,甲方應承擔所有維護費用。因駕駛員駕駛問題造成車輛損壞的,由駕駛員承擔費用。
2.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租金,如有違約,每天向乙方支付租金1%的滯納金。
3.如甲方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甲方在租賃期間如有車輛丟失,甲方應按價格賠償乙方損失。
5.如果甲方在租賃期間改變車輛的使用性質,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能按時進行年檢和車輛保險,造成車輛罰款,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如果合同期限未滿,甲方如欲解除合同,需向乙方賠償現金5000元整(人民幣5000元整)。
2.如合同期未滿,乙方如欲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現金5000元整(5000元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后自動失效。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合同。如有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法院解決。
甲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十一
承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協議。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xx牌汽車(牌照號碼:xx)出租給乙方做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稅、隨車工具。
: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xx年xx個月。
:租金數額為每年xx元,共xx元。xx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xx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的xx日付清下年的租金。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較強險、車船使用稅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乙方向有關部門繳納。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負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具有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租金數額5%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120%賠償甲方損失,如需仲裁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xx
身份證號:xx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二0一0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附:車輛交接單
身份證號:xx二〇xx年月xx日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十二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三.每輛車的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負責使用的燃料。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僅用于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遣權,出租人司機負責行車安全和技術操作。
五.承租人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護。車輛在退租時損壞的,應當負責修復原狀或者賠償,并在修復期間收取租金。出租人指派的司機駕駛不當造成的損壞由出租人承擔。如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使用期間不承擔租金,出租人承擔相當于日租金的違約金。
六、違約責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轉回,否則,將按無運輸期限的租金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支付;否則,每逾期_____天,承租人將被罰款_____天。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處理。
八、本合同簽訂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租賃安全合同(優質13篇)篇十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并選定車型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元,車輛租賃抵押金元,每月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甲方從年月日起將車型為,車號為a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1)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公里或車輛已行駛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醫學專用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0的違約金。
(三)、車輛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