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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一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 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并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不包括司機),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4、司機姓名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余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如由甲方代訂酒店則由甲方承擔師傅住宿費用,大假期間除外;)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旅行社與旅游車隊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全年租用旅游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租用車輛時應當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明確租用車輛的車型、數量及租用時間、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就接團時間、行程、路線、報價等通過書面或口頭加以確認。為防止出現紕漏,甲乙雙方都應當保存傳真或記錄備查。如果臨時改變租用合同,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車輛配備和服務上要達到旅游團標準和要求。甲方應注意保持車內整潔,不得破壞車上設施,否則負賠償責任。
3、甲方有義務按照一月一結算的原則付清車費。結算日為每月20—25號,如乙方沒有在規定日期內結款,當月車費累計到下月結算,依次類推。
4、甲方原則上不另付司機小費,游客自愿支付小費的除外。不提供景區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的費用(景點景區對司機有免費規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費用。
5、甲方不得要求司機故意違規、違章操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并保作好相應的出車準備,保證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所派車輛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證車輛性能完好,安全可靠,無故障運行,車輛內外清潔、衛生。
3、乙方派出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有營運證等,并保證參加車輛保險。如因車輛原因、人為技術原因發生人身、財產事故及違章而出現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并直接對游客負責。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及游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利代替乙方做緊急處置,事后及時通知乙方,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有職業道德。在用車服務過程中與甲方導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體,但不干涉甲方業務。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向導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費。如因車隊和駕駛人員的原因與游客發生糾紛造成旅游團隊投訴、扣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5、出車過程中,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違章要求。
6、車輛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預計在一個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時,乙方應及時另派車輛接送游客,必要時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產生的問題,如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結款時,所持車費結算單上,無遼寧鳳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團隊確認章、計調簽字、導游簽字,視為無效!結款方式為現金和支票兩種。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發票!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保留一份。
五、本合同有效期從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
負責人:
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負責人:
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月__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三
為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車隊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合作的原則,就全年租用旅游車輛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租賃車輛時,甲方應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明確租賃車輛的型號、數量、租賃時間和目的地。乙方收到通知后,應以書面或口頭形式確認代表團的時間、行程、路線和報價。為防止錯誤,雙方應保留傳真或記錄以備將來參考。租賃合同臨時變更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車輛設備和服務方面應符合旅游團的標準和要求。甲方應注意保持汽車整潔,不得損壞汽車上的設施,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有義務按照1月1日結算的原則支付車費。結算日為每月20日―25日,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結清貨款,則當月車費累計至下月,以此類推。
4、甲方原則上不單獨給司機小費,游客自愿付小費的'除外。不提供景區門票等收費項目的費用(景區司機免費規定除外),但提供合理的住宿費用。
5、甲方不得要求駕駛員故意違章或違章操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并做好相應的發車準備,確保車輛按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派出的車輛應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保證車輛狀況良好、安全可靠、運行無故障、車內車外清潔衛生。
3、乙方必須辦理車輛調度手續,并有營業執照等。,并保證參加車輛保險。因車輛和人為技術原因造成的人身、財產事故和違章,乙方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對游客負直接責任。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和游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在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代替乙方進行緊急處理,并在事后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工作人員必須有駕照和職業道德。在用車服務過程中與甲方導游緊密合作,形成社區,但不干涉甲方業務。乙方服務人員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導游和游客索要小費。因車隊和司機原因與游客發生糾紛,導致投訴和旅游團隊扣款的,乙方應承擔損失。
5、在駕駛過程中,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行為。
6、如車輛因故障未能完成行程,估計一小時內無法排除故障,乙方應及時派另一輛車接送游客,必要時旅行社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賃合同,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妥善解決由此產生的問題,由此產生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付款結算時,乙方持有的無團隊確認章的車費對賬單、計劃調整簽字、遼寧鳳凰旅行社游客接待中心導游簽字視為無效!付款方式有現金和支票。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發票!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動詞(verb的縮寫)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四
甲方(旅行社)。
為了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租車及旅游汽車公司的經營行為,共同維護甲乙雙方和游客的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旅行社條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運及旅游客運站管理暫行規定》,就三門峽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車輛制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原則上“一車次一合同”,也可簽訂長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車輛時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司機食宿承擔等。書面確認文件沒有明確的內容,應以合同有關條款為準。
2,乙方接到甲方承運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確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如乙方沒有約定要求車輛,乙方應當積極幫助甲方聯系符合旅游客運運營條件的車輛。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經營線路的旅游客車。
4,如甲方要求,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但必須出具公司派車單和檢驗單。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并提前約定時間10分鐘抵達約定地點等候。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或一日內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增加的費用應計算在包車費用之內。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0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承運車費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結算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發票等有關票據。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又不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缺少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又不在24小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承運車輛,不使用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承運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標準低于約定標準的,實際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實際價款差額,并支付約定價款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承運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承運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6)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7)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在使用車輛時,嚴禁超員。乙方有權提出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甲方人員應引導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車,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車輛設施損壞的,由甲方負責。如游客發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車線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權另行收取合理費用。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后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三門峽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請求調解或向三門峽市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特別約定:。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x年xx月xx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五
旅游業正面臨著轉型升級的革命。帶動了旅游車輛租賃的發展,對于旅游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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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甲方:承租方(x公司)。
乙方:出租方車主x公司、x車隊。
一、租賃數量:x輛。車牌號:xxxx。
二、租賃期限:自20xx年9月10日開始,計劃租賃至20xx年9月9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驗收方法。
驗收方法: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方式。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一萬元,大寫一萬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后,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后每一個月結算并付款一次。
五、進出場及費用。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六、燃料、動力及維修。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報請鄭州仲裁機關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次用車的具體標準和要求以經雙方或雙方委托人簽訂的《用車確認書》為準。
二、本合同沒有特殊約定的,適用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汽車服務質量》(lb/too-1955)相關標準和國家及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客運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能夠提供的車輛型號和數量如下: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用車必須提前日告知乙方預定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租車時間、聯系人、聯系電話、服務要求等,雙方按此要求簽訂《用車確認書》。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特殊情況除外),甲方行程應游客要求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商確定變化后的租車費用。
3、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甲方有義務向游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得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得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得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駕駛在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住宿、用餐由甲方承擔,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甲方不得擅自與乙方單位的司機個人訂車。
6、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客運車輛及旅游車輛的相關標準,持有有效的行車證照、年檢手續、運管部門頒發的包車客運《道路運輸證》和標志牌,具有旅游車輛營運資質,車輛座位險每座必須達到20萬元以上。
2、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必須在55歲以下,具有客運或旅游車輛從業資格、駕駛經驗豐富并達到三年以上駕齡。車輛運行過程中,駕駛員要積極配合導游的工作,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開車,杜絕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載行駛、超速行駛或夜間行駛。
3、行程在400公里(含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乙方應當提供雙駕駛員,保證在連續駕駛三小時后休息一次。
4、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地點準時提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特殊情況除外),不得搭載無關人員,不得索要“小費”或提出無理要求,不得有違反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5、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的乙方自有車輛,不得存在任何掛靠的車輛,不得將車輛承包給本單位的駕駛員來接待甲方提供的承運業務,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承運任務轉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6、租用期間,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如出現故障,在2小時內不能修復的,就立即聯系同檔次車輛轉客,費用由乙方承擔。
7、駕駛員在乘客下車時,應保護好乘客的物品,因駕駛員過錯致使游客物品丟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甲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按現行法律規定由乙方承擔賠付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雙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甲乙雙方負責協助游客向肇事者追償。
六、費用結算。
團隊結束行程,游客在安全行車、駕駛員服務質量方面無投訴的,乙方在七日內出具發票到甲方處結清車費,一團一清。
七、合同的解除:
1、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應盡的義務。
(2)出現責任事故乙方不積極地進行理賠。
(3)乙方可供車數量不符合約定,在三十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以單位方解除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連續三次沒有按時結清租車費用。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與乙方駕駛人員簽訂租車合同,影響乙方利益。
3、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派車,或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的,須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團隊經濟損失,并向甲方支付當次租車費用%的違約金;乙方擅自將車輛召回,除賠償甲方損失外,還應承擔相當于本次租車費用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幾日通知乙方,甲方應承擔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或者承擔本次租車費用%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按約定支付租車費用。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承擔本次租車費用%的違約責任。
6、乙方車輛中途甩團或中途發生故障兩小時內無法修復而又不積極轉團,造成旅游行程無法執行,乙方應依照甲方與游客所簽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賠償因此給甲方及游客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本次租車費用%的違約金。
7、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并承諾: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六
甲方(旅行社)。
為了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租車及旅游汽車公司的經營行為,共同維護甲乙雙方和游客的合法權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旅行社條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運及旅游客運站管理暫行規定》,就三門峽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車輛制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務必共同遵照執行。
1、本合同為格式合同,原則上“一車次一合同”,也可簽訂長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車輛時應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用車數量,時間,路線,價格,結算方式,司機食宿承擔等。書面確認文件沒有明確的內容,應以合同有關條款為準。
2、乙方接到甲方承運訂車通知后,應根據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確認或不確認。一經確認,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如乙方沒有約定要求車輛,乙方應當積極幫助甲方聯系符合旅游客運運營條件的車輛。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應經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門檢驗年審合格并符合行業標準或合同約定標準,足額辦理乘坐人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手續,符合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經營線路的旅游客車。
4、如甲方要求,乙方應在車輛使用前應向甲方提供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但必須出具公司派車單和檢驗單。
5、乙方在出車前,要認真檢查車輛性能,確保車況良好,保持車輛內外清潔衛生,并提前約定時間10分鐘抵達約定地點等候。駕駛員應有良好的服務態度,禮節禮貌和儀容儀表。
6、司乘,導游等人員要密切協作,共同搞好行車安全工作。不得搭乘無關人員。駕駛員要嚴格按照交通規則駕駛車輛,在行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單程行程或一日內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乙方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增加的費用應計算在包車費用之內。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4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累計不得超過10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超過110公里,大型客車,貨運(行李)汽車不得超過90公里的限速規定。
7、因乙方的原因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承運車費價格,一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結算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發票等有關票據。
9、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承運車輛,又不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缺少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約定時間提供,乙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提供承運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并支付約定車費5%的違約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承運車輛,又不在24小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20%的違約金;在24小時內毀約的,應支付約定車費50%的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承運車輛,不使用的承運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甲方負有本項規定的通知義務,并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承運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3)乙方提供的承運車輛標準低于約定標準的,實際價款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實際價款差額,并支付約定價款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支付約定車費10%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承運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承運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6)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實際損失。
(7)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8)甲方在使用車輛時,嚴禁超員。乙方有權提出異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9)甲方人員應引導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車,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車輛設施損壞的,由甲方負責。如游客發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但乙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9)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車線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權另行收取合理費用。
10、免除或減輕責任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如不可抗力是在該時限之后發生的,則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2)損失是由一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3)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1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三門峽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請求調解或向三門峽市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2、特別約定:。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_年_月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車輛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甲方:___________承租方
乙方:___________出租方
自20xx年9月10日開始,計劃租賃至20xx年9月9日。租賃期自車輛進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經驗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開始計算。
有關部門檢查相關手續(行車證、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保險、車輛年審驗證及隨車工具等)以及車輛的實際狀況,出租方必須保證所出租的車輛手續齊全、狀況良好。
1、租賃價格:每月租賃費用人民幣一萬元,大寫一萬元整(此費用包括司機費用)。
2、結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車輛交付使用一個月后,付給出租方上一個月的租賃費,以后每一個月結算并付款一次。
出租方負責車輛的正常年審費用、保險等國家規定的車輛本身必須具有的相關手續及行車證件,負責將車輛運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點,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車輛在承租方使用期間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負責供給。車輛的正常維護、保養、修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的處理,以及所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八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19年____月____日起至19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九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旅游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內容。
1.甲方租賃乙方臺旅游客車。
2.甲方所組團隊編號,游客____人,工作人員____人。
3.行程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運送行程共天。
6.接團時間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聯系人_________,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
第二條、費用。
1.租車費用:
(1)每臺單價_____元(全包價),此價格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2)每臺單價_____元,此價格不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3)費用合計_____元。
2.選擇以下第種結算方式:
(1)甲方出車前付清全部款項;
(2)甲方于合同簽訂后日內付_____元,合同履行完畢日付清余款______元;
(3)甲方以(現付、周結、月結、季結、半年結)的方式結算。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____日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乙方預定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租車時間、接團時間、聯系人、聯系電話、服務要求等,以雙方書面形式確認為準。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除特殊情況外),如遇甲方行程應游客要求需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商確定變化后的租車費用。
3.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向游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設備,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5.未經乙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甲方向乙方單位的司機個人訂車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駕駛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費用由雙方協議規定(除特殊情況外)。
7.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款。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車輛須符合國家車輛安全行駛技術標準并按期審驗合格,是擁有交通運管部門核準發放的道路運輸經營資格和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目的地經營范圍的旅游客車。該車應依法足額投全各類保險。
2.乙方必須安排擁有合法從業資格,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擔任旅游接待任務,執行長途旅游用車時,應按國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3.車輛運行過程中,乙方駕駛員應自覺守法遵規,不開違章車;駕駛時做到無不良嗜好,并嚴禁在駕駛過程中吸煙;要求每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并根據游客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調;在旅游過程中配合導游的工作。
4.乙方應確保車輛及隨車設施完好。
5.乙方不得私自改變行駛線路(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搭載無關人員,不得索要“小費”或提出無理要求,不得有違反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6.未經甲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乙方將車租給甲方單位職工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租車費用由乙方派人員持有效結算單及正規發票到甲方結算。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約定時間內,乙方未能按計劃派車,或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的,須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團隊經濟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款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車輛中途甩團或中途發生故障小時內無法修復,造成旅游行程無法執行,乙方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依照甲方與旅游者所簽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3.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甲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按現行法律法規由乙方承擔賠付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雙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負責向肇事者追索賠償。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6.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甲方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或租賃車輛確認單后,若一方無正當理由臨時取消租車的,屬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款____%的違約金。
8.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六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
出租人(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承租人(乙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汽車,車牌號碼。(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一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納轎車一輛,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每周一、三、五為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秘室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并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二
甲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了保障交通運輸安全、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次用車的具體標準和要求以經雙方或雙方委托人簽訂的《用車確認書》為準。
二、本合同沒有特殊約定的,適用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汽車服務質量》(lb/too-1955)相關標準和國家及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客運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能夠提供的車輛型號和數量如下: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用車必須提前日告知乙方預定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租車時間、聯系人、聯系電話、服務要求等,雙方按此要求簽訂《用車確認書》。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特殊情況除外),甲方行程應游客要求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商確定變化后的租車費用。
3、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甲方有義務向游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得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得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得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駕駛在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住宿、用餐由甲方承擔,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甲方不得擅自與乙方單位的司機個人訂車。
6、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符合客運車輛及旅游車輛的相關標準,持有有效的行車證照、年檢手續、運管部門頒發的包車客運《道路運輸證》和標志牌,具有旅游車輛營運資質,車輛座位險每座必須達到20萬元以上。
2、乙方安排的駕駛員必須在55歲以下,具有客運或旅游車輛從業資格、駕駛經驗豐富并達到三年以上駕齡。車輛運行過程中,駕駛員要積極配合導游的工作,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開車,杜絕疲勞駕駛、酒后駕駛、超載行駛、超速行駛或夜間行駛。
3、行程在400公里(含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如雙方無特殊約定,乙方應當提供雙駕駛員,保證在連續駕駛三小時后休息一次。
4、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地點準時提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路線行駛(特殊情況除外),不得搭載無關人員,不得索要“小費”或提出無理要求,不得有違反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5、乙方提供的車輛必須的乙方自有車輛,不得存在任何掛靠的車輛,不得將車輛承包給本單位的駕駛員來接待甲方提供的承運業務,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承運任務轉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6、租用期間,乙方提供的交通工具如出現故障,在2小時內不能修復的,就立即聯系同檔次車輛轉客,費用由乙方承擔。
7、駕駛員在乘客下車時,應保護好乘客的物品,因駕駛員過錯致使游客物品丟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甲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按現行法律規定由乙方承擔賠付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但傷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游客和雙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甲乙雙方負責協助游客向肇事者追償。
六、費用結算。
團隊結束行程,游客在安全行車、駕駛員服務質量方面無投訴的,乙方在七日內出具發票到甲方處結清車費,一團一清。
七、合同的解除:
1、出現以下情況,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應盡的義務。
(2)出現責任事故乙方不積極地進行理賠。
(3)乙方可供車數量不符合約定,在三十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2、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以單位方解除合同,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連續三次沒有按時結清租車費用。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與乙方駕駛人員簽訂租車合同,影響乙方利益。
3、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派車,或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的,須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團隊經濟損失,并向甲方支付當次租車費用%的違約金;乙方擅自將車輛召回,除賠償甲方損失外,還應承擔相當于本次租車費用的違約金。
2、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應提前幾日通知乙方,甲方應承擔因此而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或者承擔本次租車費用%違約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通知乙方的,應當按約定支付租車費用。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承擔本次租車費用%的違約責任。
6、乙方車輛中途甩團或中途發生故障兩小時內無法修復而又不積極轉團,造成旅游行程無法執行,乙方應依照甲方與游客所簽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賠償因此給甲方及游客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本次租車費用%的違約金。
7、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車包車協議如下:
1、作為中介,甲方為乙方提供市場上可供包車的車輛。
2、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__天,總費用為_____元人民幣。并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3、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車型為___________,此車允許載人數為____人,乙方上車人數不應超過此規定之人數。
5、雙方商定,此次包車所行駛的線路為__________,若無特殊情況,雙方不能隨意改變線路;若確實需要改變,由雙方協商后才能改變,如由此增加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包車,所收費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車,則由甲方退還未完成的費用,并支付租車總款的5%賠償金;如雙方協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車,則退還未完成的費用。
7、若需延長包車,需經甲方同意,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8、甲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按指定的時間及地點準時交付乙方使用,若因延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9、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應保障車況良好,駕駛員熟悉沿途道路情況。
10、如甲方提供的車輛中途因車輛本身的故障造成拋錨,則由甲方盡快的更換相應的車輛,或雙方協商一致,退還剩余的費用,由甲方或司機在途中為其提供相應的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應要求駕駛員在途中隨時檢修車輛,若有隱患,應立即解決;乙方應在行駛過程中隨時監督車輛的運行情況,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制止直到安全為止;若駕駛員不聽勸阻,乙方應立即舉報并有權拒絕上車,由此造成之損失,甲方應盡全力協助乙方向駕駛員及所在單位追討。
12、在行駛過程中,乙方應尊重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誤,則甲方承擔所需費用的10%,乙方承擔所需費用的90%,互不追究責任,由雙方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14、若因司機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游意外保險,則按旅游意外保險相關條例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15、此次包車乙方____提供司機的食宿。
16、如只包單程車,則返空車費也按返空時所需要的天數計算車費。
1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18、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19、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四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運輸管理局 制定20xx年十二月。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稅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周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范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于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 承租方(簽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時間: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旅行社與旅游車隊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就全年租用旅游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租用車輛時應當正式向乙方發出通知,明確租用車輛的車型、數量及租用時間、目的地。乙方接到通知后,應就接團時間、行程、路線、報價等通過書面或口頭加以確認。為防止出現紕漏,甲乙雙方都應當保存傳真或記錄備查。如果臨時改變租用合同,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更改。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在車輛配備和服務上要達到旅游團標準和要求。甲方應注意保持車內整潔,不得破壞車上設施,否則負賠償責任。
3、甲方有義務按照一月一結算的原則付清車費。結算日為每月20—25號,如乙方沒有在規定日期內結款,當月車費累計到下月結算,依次類推。
4、甲方原則上不另付司機小費,游客自愿支付小費的除外。不提供景區門票和其他收費項目的費用(景點景區對司機有免費規定的除外),但提供合理的食宿費用。
5、甲方不得要求司機故意違規、違章操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合理調度車輛,并保作好相應的出車準備,保證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所派車輛要符合甲方要求,保證車輛性能完好,安全可靠,無故障運行,車輛內外清潔、衛生。
3、乙方派出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有營運證等,并保證參加車輛保險。如因車輛原因、人為技術原因發生人身、財產事故及違章而出現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并直接對游客負責。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及游客處理各種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時,甲方有權利代替乙方做緊急處置,事后及時通知乙方,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的工作人員必須持有駕駛證,有職業道德。在用車服務過程中與甲方導游密切合作形成共同體,但不干涉甲方業務。乙方服務人員不得向導游及游客明示或暗示索要小費。如因車隊和駕駛人員的原因與游客發生糾紛造成旅游團隊投訴、扣款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5、出車過程中,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規、違章要求。
6、車輛因故障不能完成行程,預計在一個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時,乙方應及時另派車輛接送游客,必要時由旅行社自行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因故不能履行租用合同,必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妥善作好由此產生的問題,如因此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由乙方承擔。
8、乙方結款時,所持車費結算單上,無遼寧鳳凰旅行社旅游接待中心團隊確認章、計調簽字、導游簽字,視為無效!結款方式為現金和支票兩種。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提供發票!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保留一份。
五、本合同有效期從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六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身份證、全家戶口本(個人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_____________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1000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6、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___________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5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七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請求并承諾:
2、租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型、顏色為______________小轎車(面包)車輛,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租金于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租車時間為_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后,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保證賠償由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表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1_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500_1x元處罰金。
5、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并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于以下用途:
(1)違法、違規活動;。
(2)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盈利性運輸;。
(4)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于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并處罰10000_50x元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車輛,并處500_5x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周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系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三、其他事項:
1、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為甲、乙方雙方驗收、審定交接車輛時的唯一憑據,該車輛交接單,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效。與合同等效。
2、提前退租及續租:一天以上租車者,如乙方提前退租,乙方應提前4小時通知甲方,甲方接車后按一定的比例退還乙方的租金。如不辦理續租手續而私自延期使用,甲方將視為乙具有欺詐傾向并在12小時后報警,報警后所發生的一切后果應由乙方自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除交納延期使用車輛的租金外,還應交納延期使用租金的一倍金額的違約金。
3、租用期間車輛發生故障,乙方保證及時通知甲方處理。如屬乙方駕駛不當,其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私自處理,給甲方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負擔。
4、乙方在租用車輛時應自覺遵守我國的交通法規,必須安全行駛,安全停放,妥善保管,報從交警的指揮。
5、租用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應立即按正常程序處置,報警的同時通知甲方。積極配合交警部門、保險公司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等事項。在處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支付。事故處理完畢,甲方依據交警、保險公司出具的理賠處理結果以及損失的大小、停運的時間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除保險公司理賠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還應承擔總修理費用的%做為車輛損失折舊費。
6、在租用期間車輛發生盜失、損壞,乙方保證立即通知甲方,并積極和公安部門、保險公司立案偵察,處理有關理賠。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結案后甲方依據有關部門的處理結果和甲方在此期間的損失大小確定乙方的賠償金額。
7、長期租車者,必須在每月的號_號將車輛駛回甲方住所以便安排車輛的保養與維修。如遇車輛的審驗年檢時,乙方必須無條件交還所租車輛,甲方為其減去相應的租金。
8、長期租車者,應與甲方保持經常聯系,如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住所、注冊名稱、傳真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9、在雙方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時,雙方應本著友好、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至訴訟。
四、擔保人:
擔保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違約責任均可以直接向擔保人聯系。
五、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已生效。在車輛歸還甲方,各項手續結算完畢(包括各類事故、故障、糾紛處理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旅游車輛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通用18篇)篇十八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旅游車輛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內容。
1.甲方租賃乙方臺旅游客車。
2.甲方所組團隊編號,游客____人,工作人員____人。
3.行程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安全運送行程共天。
6.接團時間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聯系人_________,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
第二條費用。
1.租車費用:
(1)每臺單價_____元(全包價),此價格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2)每臺單價_____元,此價格不含路橋費及停車費等;
(3)費用合計_____元。
2.選擇以下第種結算方式:
(1)甲方出車前付清全部款項;
(3)甲方以(現付、周結、月結、季結、半年結)的方式結算。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前____日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乙方預定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租車時間、接團時間、聯系人、聯系電話、服務要求等,以雙方書面形式確認為準。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除特殊情況外),如遇甲方行程應游客要求需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協商確定變化后的租車費用。
3.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向游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設備,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
4.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5.未經乙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甲方向乙方單位的司機個人訂車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駕駛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住宿、用餐或其他費用由雙方協議規定(除特殊情況外)。
7.甲方應按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租車款。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甲方提供的車輛須符合國家車輛安全行駛技術標準并按期審驗合格,是擁有交通運管部門核準發放的道路運輸經營資格和交通部門認定的旅游目的地經營范圍的旅游客車。該車應依法足額投全各類保險。
2.乙方必須安排擁有合法從業資格,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擔任旅游接待任務,執行長途旅游用車時,應按國家公安部、交通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3.車輛運行過程中,乙方駕駛員應自覺守法遵規,不開違章車;駕駛時做到無不良嗜好,并嚴禁在駕駛過程中吸煙;要求每日保持車輛內外清潔,并根據游客的合理要求提前使用空調;在旅游過程中配合導游的工作。
4.乙方應確保車輛及隨車設施完好。
5.乙方不得私自改變行駛線路(除特殊情況外),不得搭載無關人員,不得索要“小費”或提出無理要求,不得有違反行業規范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6.未經甲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乙方將車租給甲方單位職工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租車費用由乙方派人員持有效結算單及正規發票到甲方結算。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約定時間內,乙方未能按計劃派車,或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的,須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團隊經濟損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款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車輛中途甩團或中途發生故障小時內無法修復,造成旅游行程無法執行,乙方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依照甲方與旅游者所簽的合同及游客的合理要求,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3.因乙方車輛或駕駛員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甲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應按現行法律法規由乙方承擔賠付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宜。
4.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致旅游者和雙方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采取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負責向肇事者追索賠償。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誤行程,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租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6.游客中途離開車輛時,甲方導游應當告知游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或租賃車輛確認單后,若一方無正當理由臨時取消租車的,屬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款____%的違約金。
8.合同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六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合同,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