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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發明家篇一
腹有詩書氣自華,最是書香能致遠。因此,我個性喜愛讀書,但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岳飛全傳》,這本書我五歲時就開始讀,到此刻我讀過最少八遍呢!對這本書我實在是愛不釋手。
《岳飛全傳》一聽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寫岳飛的,可是,岳飛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呢?你們和我一齊去看一看吧。
說到岳飛,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國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時候卻有過一段悲慘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飛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興,可是完美的生活總是太短暫,岳飛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黃河決堤發洪水了,他的父親讓他和他的母親一齊坐在大花缸里,順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員外給救了,他們才算活了下來。
岳飛7歲時,岳母開始教他認字寫字,小岳飛學得很快,也很勤奮。之后,岳飛又拜周侗為師,學習武功。長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帥,許多叛軍的首領都投靠了他。他和這些英勇的將士們為國立了大功。
岳飛不僅僅為國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見岳飛忠孝兩全,但又擔心他被叛賊引誘做對不起國家的事,就在岳飛的背上刺下“精忠報國”四個字,這四個字伴隨著岳飛,度過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奸賊秦檜勒死在風波亭上,老百姓都為岳飛的死叫怨。岳飛死的時候才32歲。但他的英名將流芳百世。
這就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因為它一向激勵著我,激勵我從小就要好好學習,爭當四好少年,長大做祖國的棟梁之材!
我最喜歡的發明家篇二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魯濱遜的水手,只因當天晚上狂風暴雨,大海咆哮,將這艘魯濱遜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魯濱遜卻不幸墜落到海中,這天過后,魯濱遜帶著緩緩的咳嗽,有氣無力地爬起來,卻發現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灘上,這使他十分慌張。
漸漸地……漸漸地……
魯濱遜撓撓自己的后腦勺,慢慢的回憶自己的經歷,天逐漸晚了。大海漲潮了,魯濱遜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蔥蔥的大椰子樹,用他那靈敏的身軀爬上樹休息,漸漸地,時間長了,魯濱遜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訣。
幾年過去了。
魯濱遜養了幾十頭羊,并且造了一個屋子以及收留了一個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過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駛過了這片小島附近,魯濱遜借此機會最終回到了英國。
我十分喜歡這本書,魯濱遜雖然漂泊于小島,但是他不放棄,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棄,這就是我最喜歡的書。
我最喜歡的發明家篇三
我最喜歡的書是曹文軒的一本書:《草房子》。
此作品寫了男孩桑桑刻骨銘心的六年小學生活。六年中,他親眼目睹或直接參與了一連串看似尋常但又催人淚下、撼動人心的故事。
這中間最讓我感動的情節是,杜小康因為家里沒錢了,不能讓他讀書,他就偷偷溜進學校拿了一套書。雖然這種做法不對,但他勤奮好學的精神還是打動了我。看到這里,我忽然想到,以前我一感冒了就會不想做作業,媽媽怎么說,我就是不寫。但是他已經不能上學了,還要拿一套書在家中自學。和他相比,我差得太遠了。
當初買書的時候,我是死乞白賴,媽媽才給我買了下來。因為買下來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把它當寶貝。一天,朋友來家中玩,他卻把這書弄壞了,氣得我差點沒去打他。
讀完這本書,感動人的情節很多,重要的是,感動人的那些東西是千古不變的,我們只不過是想看清楚它們是在什么新的方式下進行的罷了。
追隨永恒——我們應當這樣提醒自己。
我最喜歡的發明家篇四
要說最喜歡的一本書,那就是《昆蟲記》了。這本書是世界名著,圖畫精彩,文字優美,最重要的是故事有趣。
那是在去年,我在老師推薦的書目中看見了這本書。作為一個昆蟲愛好者,我最喜歡昆蟲了,所以便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它。等買回來之后,我發現這真是一本好書。
書中有很多優美的句子,如《丁香小教堂》中的:在這美妙的日子里,昆蟲朝圣者們都跑來參加這“聚餐會”,品一口春天的佳肴,飲一口自然的純釀;一只長著黑色眼圈的單眼粉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它們忽上忽下,忽左忽右,跳著好看的芭蕾舞。讀到這一句后,仿佛真的有一只單眼粉蝶在我的眼前舞蹈。瞧,這兩句話是不是充分的把昆蟲比喻成人類,它們的生活多么的自由自在啊!它們彼此間親密地接觸,傾聽大自然那屬于它們的美妙的聲音。
接著,我輕輕地翻動著書頁,不知不覺,我翻到了《優雅的殺手——螳螂》。書上把它們比喻成兇殘的老虎和狡猾的巨妖。但是,我發現螳螂也沒有那么壞。雄性螳螂甚至為了繁殖而犧牲生命,這是一般動物所做不到的。原來,雌性螳螂要繁殖后代,可是營養不夠,所以要吃掉雄性來補充營養。看到這,我希望自己長大后能夠成為一名科學家,幫助它們解決這一殘酷的事情。
最后,我又知道了黑腹舞蛛有劇毒。它的毒足以殺死堅硬的圣甲蟲,就連一只小倉鼠都性命難保。最令我震驚的是,它竟然能殺死強壯的大黃蜂和胡蜂,而且是百發百中。胡蜂可是速度專家,就連跳蛛也拿它沒辦法,黑腹舞蛛竟然能手到擒來,真是不可思議。
讀了這本書之后,我懂得了昆蟲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哪些昆蟲要注意,千萬不要被它們的外表所迷惑。
《昆蟲記》真的是一部好書,它能夠陪伴我一生。
我最喜歡的發明家篇五
要說起我最喜愛的一本書,那就必須得是《哈利·波特與魔法石》了。但我為什么喜歡它呢?你猜,再由鄙人慢慢和你說道。
讓我們先從它的外觀說起,圖片里有三個小孩,他們的身后有一個巨人,他點著一盞燈,后面還有一座城堡,那是一座怎樣的城堡呢?要是我,一定會從那萬里挑一的書店選擇它。
每當媽媽叫我在晚上讀書時,而買的書都看完了,我都會毫不猶豫的選它當今晚的幸運兒。
有一次,在漆黑的夜晚,已經十點多了,我正在看那本書,爸爸媽媽已經睡著了,只有我一個人沒睡,我打算那晚把這本書看完。看到雙面人這章時讓我出乎意料,原來幫伏地魔的人不是斯內普,而是奇洛。奇洛是個雙面人,他和伏地魔公用一個軀體。當看到他們開始爭奪魔法石時,我仿佛看到了伏地魔猙獰的表情,看起來十分可怕。我轉走頭來,看著床底,總感覺有什么東西在那,我疑神疑鬼的,下意識的縮起腳,聽到了一點兒聲音都感到害怕。
是它讓我感覺魔法好像真的存在,是它讓我從“無”中生出了“有”讓我從“虛”中感受到了“實”,讓我的想象力更加豐富多彩。
這就是我鐘愛的一本書,我把它推薦給你,這本書真很有趣哦!
我最喜歡的發明家篇六
書,清樸淡雅,和毛筆一起可以說是古代文人的代表,曾經高爾基說過一句名言“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就是平平常常的書包改變了古都的貧窮,而讓古都金碧輝煌,人口眾多。
如果你問我最喜歡的書是什么?我一定會用堅定的口氣說道“《絕境狼王》”這四個大字。
《絕境狼王》系列是由一名著名的美國女作家凱瑟琳。拉絲基的著作,故事講了一頭小狼,在絕境中成長為一代狼王的故事。
書有千百萬種可是我為什么喜歡這本書呢?那是因為它從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級,又從狼的情感到狼的戰爭,從狼的習性到狼的生活。所有都展現得淋漓盡致,深沉的母愛,堅定的信念,溫暖的友情,還有超常的智慧。
福狼與伙伴們不屈不饒的冒險經歷都被描寫得細膩真切。
書有百千萬種,最喜歡的書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如果你對每本書都細細品味的話,就是是爛的書本也可以看出最好的真理。
我最喜歡的發明家篇七
我最喜歡的一部書是《西游記》。
我喜歡書中的孫悟空。他神通廣大,一個跟頭就翻十萬八千里。它不怕困難,不惜一切代價保護他的師傅。有一次,孫悟空偷吃了鎮元大仙的人參果,還把人參樹推到了,鎮元大仙一怒之下把唐僧師徒四人給綁了起來。拿著鞭子要打唐僧,孫悟空連忙說:“偷吃果子,把樹推到,都是俺老孫干的,不關我師傅的事,要打就打俺吧。”他情愿替師傅挨打。可唐僧肉眼凡胎,還好誤會他,經常因他打死了妖精而念緊箍咒。孫悟空從來沒記恨過他師傅,從一而終地保護唐僧。
我也喜歡書中的唐僧,他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有一次,沙僧去河邊取水,八戒去化齋,唐僧坐在地上念佛,突然一只螞蟻爬到了他手上,唐僧看見了,就輕輕地拿起螞蟻放在了地上,還為螞蟻念經祈禱。唐僧實在是太善良了。
我喜歡沙和尚。它是一個老實人,他總是挑著擔子,在后面搖搖擺擺地走。沙河尚經常說這樣幾句話:師傅,大師兄說得對;大師兄,二師兄說得對;二師兄,大師兄說得對……沙和尚憨厚老實,就像一個傳話員。
我也很喜歡豬八戒。他胖乎乎的,很可愛。他顧家,在高老莊的時候,耙地、澆水、種菜。他對師傅也很忠心耿耿,在大師兄不在的時候,他也主動擔負起保護師傅的重任。
這些人物栩栩如生,有血有肉,所以我喜歡這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