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范文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奮斗作文 奮斗作文篇一
我不經回想,和回憶有時候不敢回想:
那年夏天,我們曾一起許諾,分開后,一定保持聯系;可如今,我們卻像陌生人,就是見了面,也不一定招呼,更別是保持聯系了。好像一見如故,再見陌路
那年夏天,我們曾有著同樣的夢想、同樣的目標;我們曾一起奮斗、一起努力;我們也曾一起笑過、一起哭過。只是,那樣的日子已隨風遠逝了。就如一盤沙,風一吹,隨風飄零,所剩無幾。
那年夏天,每天我們都一起奮斗,累并快樂著。即使是每天做著無數張的試卷、無數次模擬考,我們依舊堅持著,每天迎著晨曦,送走夕陽。即使累,我們仍然相互鼓勵,一起進步,偶爾的偷懶,卻從不怠慢。
那年夏天,隨著小考時間的慢慢到來,我們的筆尖揮動得越來越快,黑板上的小考倒計時越來越接近零,而我們的負擔也一天比一天重。可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想過放棄,試卷成堆成堆地做,一支筆一個小時就可以盡了它的使命,可我們還是依舊努力,從不言棄。記得那時,我們班的班語就是never give up!而至今,這句話也仍然是我的座右銘,相信,同學們也不會忘了這句never give up!
那年夏天,我們書寫著奮斗,更是珍惜。六年朝夕相處的同窗,六年的'友誼,過了小考這個路口,何去何從?我們面對離別只有無可奈何花落去的傷感
那年夏天,隨著我的小學時代、我的童年時代遠去了。可我還會想起那個誓言——那年夏天,我們曾一起奮斗過。
奮斗作文 奮斗作文篇二
從開學到現在,一直都很忙,所以沒有能夠抽出時間來blog寫點文章。
初中,我是五班。望著那些陌生的背影,我時常感到迷茫。剛開始的那段日子,我迷茫的學習,迷茫的聽講,迷茫的做筆記,迷茫的跟新同學微笑,迷茫中,我甚至忘記了我和她,我那最好的朋友的約定——每個星期都要打電話,課間要一起玩……
再也找不到那種親切的感覺,想起了,我那逝去的12歲,永遠無法回來的
40張從未見過的新面孔,雖有些是老同學,可是缺少了昔日的那種溫暖。我不想就這樣一直將心塵封在過去,這樣我的心就會一陣陣的痛,一種真實的讓人窒息的痛……
最終,我還是融入了那個集體——7年級5班。我以最快的速度記清了每個人的名字。關系一直都算是融洽。忘記了,長大了,什么是單純?
從“要我學”變成了“我要學”。我一直在跑,我不想讓思念與記憶追上我的腳步……不停的在跑……
時間超緊的,作業也很多,挺累的~~雖壓力重,但也算充實。課外活動到也是有,慢慢在適應……
初中,我加入了文學社,在班里是文藝委員……責任心更重了。作為班上的一份子,我就要為這個班里做貢獻,就像以前……
淡然看著——天空中的云卷云舒;淡然望著——蝴蝶般飄落著,黃色的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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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我就要學會遺忘,學會釋然。因為記憶的故事有始有終,我不愿那份思念的痛苦永遠伴隨著我,雖然我也曾經擁有過——一份獨一無二的童年的記憶……風風雨雨里,我始終,要學著自己長大~
奮斗作文 奮斗作文篇三
下發零摸成績的那幾天是班里同學最老實的時候,昔日里在一同歡笑的同學再也沒有了往日的笑臉,出去一問其他班同學的分數更是目瞪口呆。而班主任也做出了一個決定——放學后前二十名留下。說實話,這三年我們已經訓練出來了,考試后的“會議”總會如期而至。面對老師那張熟悉的臉和那張久唱不衰的“唱片”,我呆呆地看著那扇和我的心一樣破碎著的窗戶,那扇我一抬頭便可以看到的窗戶,而心卻透過窗戶的裂縫飛到了3月15號的晚上。
那天晚自習回家后看著晚報上的《漫步云端》,媽媽問我怎么心血來潮寫這樣一篇作文,其實我并不是一個善于表達內心感情的人,但既然她已經知道,我也無須隱瞞。
“還記得大年初三那天要回家的時候我又跑回舅媽身邊嗎?”媽媽點點頭,我繼續道:“我當時特想告訴他讓高曼姐等我,等我去找他,但是……”
“你為什么不說呢?”媽媽已經猜出了我當初的做法。
“我不知道”順嘴冒出了這樣的一句話,隨后便是嗓子莫名的堵,眼睛莫名的濕,直覺告訴我,那是淚。
忽然一下子屋里安靜了許多,那是一種從未有過的出奇的靜。我不知道如何打破那異樣的氣氛,將書從書包里拿出來又放進去,也不知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捫心自問:憑零摸這點兒分兒怎么去找她?那個夢想是否依然存在……
我依然重復著拿書、放書的動作,就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了一封信,一封升入初三時朋友阿恒寫的信:
曾經的我們,是追求理想的莽撞少年,而此時的我們,心上有了一塊石頭,請相信:我不會放棄,就讓我們在這最后一年再拼一把!——無論最后是輸還是贏……
剎那間,我似乎懂得了,明白了。腦海中突然想起了一個名字——李曉夢,這是小時候自己起的。而現在,再16歲這個容易做夢的季節,我也會插上夢想的翅膀,再拼一把,因為總會有一個聲音在耳邊回響——
再拼一把,無論最后是輸還是贏!
奮斗作文 奮斗作文篇四
當合上這本書時,我震憾了,28年,28年!主人公魯濱遜竟然在島上生活了28年,多么令人難以置信啊!
主人公魯濱遜是一個富裕人家的孩子,本應該平淡,安逸地享受著人生,但他卻不覺得這是生活。他不聽勸阻,想自己出去闖蕩一番。于是,他來到了大海。蔚藍的大海平靜得很海面不時掠過幾只白鷗,魯濱遜高興極了,可就在他對大海放松緊惕時,那溫柔的海露出了瘋狂的一面。整個船上的人們都被大海呑沒了。只有魯濱遜死里逃生,撿回了一條命。
他被沖到了荒島上,這陌生的世界令他感到絕望。可很快,他又振作了起來。他開始建立自己的家園,漸漸生活有了新的面貌。他有了家具,那全是他一手打造的;他有了菜園,那全是他一手種植的;他有了牧群,那全是他一手馴養的。。。這樣的日子他生活了28年,終于某一天,他與朋友“星期五”一起離開了這里。
主人公魯濱遜不畏艱難,堅持不懈,勇敢頑強,只要有一絲希望,他都不會放棄,他都會去奮斗。在生存面前,奮斗是必須的。
我們現在的生活是安逸的,所有的生存能力都是因父母的嬌慣而一點點掩沒。其實,我們都應該向魯濱遜學習,學習他那種勇敢頑強的精神,敢于面對的品質,臨危不懼的心理,孜孜不倦的奮斗。真的,如果在生活中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會,這厄運降臨到你頭上,能像魯濱遜這樣嗎?
讀一讀《魯濱遜漂流記》吧,讀了這本書,你一定會體會到魯濱遜在安逸生活的情況下,卻要自己奮斗的心情與樂趣。讀了這本書,你一定會體會到為生存而奮斗的滋味。記住,自己奮斗得到的,永遠比別人給予的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