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報告幫助人們了解特定問題或情況,并提供解決方案或建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報告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情況報告篇一
根據_、_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為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宣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1.指導思想。以_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__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堅持底線思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和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總體目標。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工作要求,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農村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導則,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中旬前)
各村結合本地實際,及時制定排查整治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步驟、方式方法,明確工作責任、推進機制、完成時限,全面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開展業務培訓,層層壓實責任,抓緊組織推進。
(二)摸底排查(20xx年6月底前)
各村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轄區范圍內的所有房屋進行全面摸底,全面掌握轄區范圍內既有房屋的安全狀況。要與已開展的既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治行動做好銜接,確保區域全覆蓋、排查無遺漏。要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類型,充分運用“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助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等,建立本地農村房屋安全健康檔案,并按照要求將相關信息錄入農村房屋綜合信息管理平臺。
2.重點排查。統籌村組力量作為排查責任主體,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參與,按照國家省市專業技術規范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開展重點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點包括使用預制板建設的房屋、經過改建擴建的房屋、人員聚集使用的房屋(如飯店、賓館、超市、民宿、農貿市場、工廠、娛樂場所)等,并同步核查是否依法辦理相關營業執照、許可證等。鎮各相關辦局要按照行業監管職責,調配力量參與排查,配合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情況作出初步判斷。對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要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性評估,或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進行房屋安全性鑒定,形成最終排查結果。對于排查中發現未依法辦理相關營業執照、許可證的,主管部門應督促相關市場主體在提供房屋安全鑒定意見或報告的前提下,依法補辦相關證照。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3.全面排查。在開展重點排查的同時,根據初步登記統計情況,結合實際,按屬地按行業按類別確定各類房屋排查牽頭責任單位,對所轄行政村區域內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及周邊環境安全等。排查時要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各有關辦局根據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加強排查組織、信息共享、溝通協調、指導培訓。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整治提升(20xx年12月底)
1.重點整治。各村要以在排查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仍用作經營場所的農村自建房(如改變用途用作飯店、賓館、超市、民宿、農貿市場、工廠、娛樂場所等)作為重點開展整治,對于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應立即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否則不得繼續開展經營活動。要根據安全隱患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經費安排、時限要求和職責分工等。嚴格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自建房進行整治。對拒不實施整治的產權人(使用人),列入社會信用記錄,實施聯合懲戒。整治到位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村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完成一戶、銷號一戶。鎮各有關辦局要切實履行職責,組織所屬行業部門扎實開展排查、整治、督導等相關工作。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所有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特別是對改變用途、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各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將本系統和行業監管范圍內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場所(重點包括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文體場館、車站、商場、賓館、飯店、集貿市場、養老和福利機構、宗教活動場所、工業建筑等)的使用安全作為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重要內容,將房屋安全鑒定意見或報告納入辦理營業或開業手續的前置條件。各村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相關法規制度、標準規范,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拆除等全過程管理制度,培育和規范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加強從業人員政策法規、工程技術和操作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為業務指導,鎮“一辦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駐鎮單位密切配合,各村具體負責落實現場查勘和手機app上傳。鎮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做好人員和經費保障,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排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村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各村要落實主體責任,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制定本村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等工作,組織村組做好排查整治,強化組織推動和督促檢查。
(二)細化部門分工。鎮“一辦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駐鎮單位要根據職責,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將應當納入安全監管范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范圍;根據排查結果,分別牽頭做好整治工作;推動建立本行業農村房屋定期安全檢查(鑒定或檢測)和維護制度。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推進部門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農村房屋建設管理長效機制;鎮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開展農村地區安全生產巡查檢查,負責農村地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宣堡派出所組織開展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旅館業等特種行業許可證復核、公共娛樂場所備案,以及從業人員、經營情況等治安管理工作;宣堡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做好新建、改造農房的規劃審批工作;鎮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職責負責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市場監管分局負責組織開展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復查工作,提供利用農村自建房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名單,查處農村地區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牽頭制定相關意見;鎮為民服務中心負責將房屋安全鑒定意見或報告納入農村經營場所開業或營業手續的前置條件;鎮黨政辦公室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鎮經濟發展局負責指導農村工業廠房安全管理、農村用作商貿服務業經營的房屋安全管理,督促商貿服務企業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鎮政法和社會事業局負責農村文化和旅游場所安全管理和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負責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負責農村學校、幼兒園及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房屋安全管理、負責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相關法律法規解讀、法律咨詢等工作,強化法治保障;鎮財政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
(三)加強綜合保障。鎮將組織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專業機構和技術人員廣泛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強化技術保障。鎮負責聘請1家具備資質的專業機構作為排查整治技術支撐單位。排查費用由鎮統籌安排。鎮“一辦六局一中心”及市各駐鎮單位要統籌做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與農房建設管理工作。
(四)強化督促指導。鎮政府將加強督促指導,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相關人員,將嚴肅問責。
(五)做好宣傳引導。各村要廣泛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時了解農村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要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
各村要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將本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織架構和工作計劃報送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在手機app中對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屋的安全排查錄入工作。自20xx年12月15日起,工作進展情況每半月報鎮建設和生態環境局。
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情況報告篇二
全面貫徹黨 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 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各項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起決定性作用基礎上更 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積極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促進民營企業 高質量發展。
堅持“壓實責任、持續摸排、密切監測、分類處置”的總體思路,建立健全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分層次分類型加強對民營企業的指導幫扶和債務風險處置化解,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風險及重 大社會風險。
(一)建立工作機制
發揮現有的安康市防范金融風險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設在市金融辦)作用,統籌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指導各縣區制定債務排查化解方案,綜合運用各類支持政策,協作會商跨區域風險問題以及排查化解工作的督查考核和政策協調 等。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將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范工作列入本級促進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的工作計劃,縣區政府主要負責 同志牽頭抓總,承擔轄區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范和處置化解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要建立各級領導包抓制度,重點幫扶全 市各縣區重點企業債務風險的化解。要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平穩有序處置轄內企業突發債務風險,嚴防負面輿情事件出現。
(二)持續排查監測
各縣區要結合區域特點和轄內民營企業債務特點,制定民營企業債務風險動態排查方案,加強風險監測,切實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早發現、早介入”。安康銀保監分局和各縣級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配合向各縣區政府提供民營企業信貸風險相關情況??h區政府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重點對大型骨干、行業龍頭、就業大戶等民營企業進行摸排,確保應排盡排、重點突出。通過實地調研、包抓走訪等現場方式和企業三表、稅務征繳、信用信息等非現場方式,摸清企業資產現金、負債擔保、投融資等真實底數,夯實基礎工作。要根據排查掌握的風險數據,“一企一檔”建立名單,實行清單式,表格化管理,原則上“一季度一匯總一分析一上報”。各縣區每季度將逾期貸款金額在 5000 萬元以上、逾期時間在 90 天以上的企業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營企業名單,并將債務風險情況報送市防范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中級人民法院、人民銀 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配合做好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防范工作,按季度向市防范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報送。
(三)分類處置化解
各縣區要聚焦轄區內民營企業、分層次分類型加強指導幫扶和風險處置化解,深入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有關政策,結合不同企業債務情況、行業特點綜合施策。對遭遇流動性風險的民營企業要及時救助,對關系社會穩定的就業大戶要重點關注,對限制性行業的僵尸企業要在做好債務處置和就業安置的前提下果斷出清。對列入存在潛在債務風險名單中的民營企業,各縣區每季度要將分類處置化解情況于下一季度首月 10 日前報市防范金融風險聯席會議辦公室。
聯系人:羅曉,電話:xxx,郵箱:xxx。
(一)組織資金幫助民企紓困。在處置化解民營企業風險過程中,企業要擔負主體責任,要“以我為主”充分挖掘自救潛力,積極處量低效資產,理性投資,回歸主業,嚴禁逃廢債務。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積極采取措施,幫助企業紓困。一是積極對接引入銀行、券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發起設立市場化紓困基金,對遇到流動性問題、有市場前景、信用良好的大中型骨干民營企業實施財務救助,支持其通過股權、債權投入等方式化解債務風險。二是針對中小民營企業資金需求“短、頻、急”特點, 市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和安康銀保監分局要共同推動金融機構創新產品,有針對性解決當下中小民企普遍存在的短貸長用、期限錯配問題,幫助民企緩解流動性壓力,維護企業信用。(各縣區政府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配合)
(二)發揮銀行債委會作用。要強化債委會機制的指導作用, 推動金融機構加強會商,開展聯合授信,按照“最大行牽頭,成員行配合,協會組織,監管推動,信息共享,協調一致”的工作機制, 每季度更新債委會信息,動態掌握情況;“一企一策”研究穩貸、 續貸方案,不簡單停貸、斷貸;組織銀團貸款支持有市場前景的企業,按照穩預期、穩信貸、穩支持的“三穩”原則支持暫時性經營困難的企業;加強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防止多頭授信、交叉授信導致企業出現融資過度、杠桿率過高現象。(安康銀保監分局牽頭,市金融辦、工信局配合)
(三)支持民營發債企業穩健運行。督導民營企業債券發行人規范運作,穩健經營,妥善化解債務兌付、股票質押風險。加強 與股票掛牌交易、債券發行市場聯系,及時研判轄區發債民營企業風險情況,支持民營企業在各類股票交易市場掛牌。(市發改委 牽頭,市工信局、財政局、金融辦、人行安康中支、安康銀保監分局配合)
(四)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要按照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總體安排,對市屬財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增資擴股,設立縣區分支機構,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能力,加強對民營企業進行擔保的績效考核,切實發揮擔保的增信分險的撬動作用。要積極引導擔保機構創新反擔保方式,拓寬抵押品范圍,探索以企業品牌、專利、訂單等作為抵押品的科學評估和抵押方式,拆解轄內民營企業互保的擔保鏈問題,定點清除融資梗阻,破解融資困境。(市財政局牽頭,市工信局、金融辦配合)
(五)推進銀企信息充分共享。把金融服務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小微企業信貸產品信息查詢平臺建設作為工作重點,一方面實現對市場主體的信用建檔,另一方面為小微企業查找符合自身需求的銀行信貸產品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服務。推行第三方企業綜合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支持信用服務機構創新信用服務產品, 為銀行機構識別信用風險、甄選客戶、貸后管理等提供全流程、 專業化的信用管理服務,有效防范信貸風險。(市發改委、人行安康中支牽頭,市電子政務辦、工信局、金融辦配合)
(六)強化司法保障。完善“府院聯動”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好出險企業案件受理審判執行過程中涉及的債務處理、職工安 置、稅收優惠等問題,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規范涉案財產的處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落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民營企業家財產權的各項政策措施。(各縣區政府協調本級人民法院落實)
(一)加強統籌,夯實責任。切實強化安康市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對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的統籌和政策協調,有效指導各項工作開展。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增強政治擔當意識,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增強防范化解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盡快建立完善工作機制,配備精干人員,啟動轄內民營企業債務風險排查化解工作。本項工作的實施時間初定為2年(20xx-20xx 年),之后視全市民營企業債務風險狀況另行統籌安排。
(二)緊密配合,強化協作。民營企業的債務風險成因復雜,排查化解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涉及企業多工作量大,處置工作政 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級各部門要緊密配合,及時溝通,有效協作, 堅持分類施策,綜合運用經濟、金融、法律等各項政策措施排查處置好企業債務風險,債務摸排、監測要切實做好保密工作,確保取得良好效果。
(三)強化督導,加強考核。市金融風險防控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定期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和通報,通報情況作為市政府對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相關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對排查過程中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工作機制不健全,排查過程流于形式, 應急處置不當等問題,要視問題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或提請市紀委監委、組織部進行行政問責和相應組織處理。
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情況報告篇三
對全區小水電、水庫、渠道、水閘、堤防、堤防運行安全、山洪災害易發區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一)小水電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防汛應急預案是否編制、報批和演練,防汛備用電源、應急(防汛)物資是否按規定配備齊全;汛期安全檢查制度是否制定;汛期安全檢查和值班值守方案是否制定計劃。(責任單位:水利和水保股)
(二)水庫、渠道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重點排查水庫大壩“三個責任人”落實情況、大壩安全調度運行規程落實情況以及大壩、溢洪道、啟閉設備、穿壩建筑物、軟硬結合部等安全情況、各類安全監測設施運行狀況、水庫管護人員日常巡查情況、防汛預案修訂完善情況,水庫安全警示標志標牌是否醒目,水庫船只是否安全停岸。水庫管理用房基礎是否沉降,主體結構有無傾斜;房屋墻體有無貫穿裂縫,門窗是否完好;線路是否存在亂搭亂接;是否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重點排查渠道通水是否正常、有無垮塌、滲漏部位、放水設施啟閉是否正常等。(責任單位:水利灌排中心)
(三)河道、堤防、閘橋、山洪災害易發區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重點排查防汛總體預案修訂完善情況、各山洪災害易發區應急準備情況,檢查有無阻礙行洪違章建筑物、堤防迎水面板有無裂縫、垮塌;堤頂道路有無沉降;框格梁護坡有無沉陷;堤防附屬設施(涵洞、涵管、放水閘)運行情況,有無淤堵,銹蝕等。重點檢查閘橋啟閉系統是否運行正常,監測系統是否運行正常,電路電氣系統是否安全,值班值守是否24小時有人。整治天然水域有無設置禁止垂釣、禁止下河游泳等安全警示標志標牌。檢查山洪災害易發區是否設置轉移、撤離標志牌,是否設置應急避險場所,是否落實檢測人員,是否有應急儲備物資,鎮、村(社區)應急預案是否切實可行。(責任單位:水旱災害防御中心)
(四)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風險隱患排查整治
重點排查是否編制安全度汛預案、應急預案;是否建立應急搶險隊伍;是否配備車輛、材料、工具、通訊設施等應急物資;重點關注重點穿堤建筑物、施工導流建筑物、深基坑、高邊坡等重點部位和險工險段。排查施工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措施保障,汛前安全隱患排查、危險源辨識、評價和管控,對危險源進行分類、分色管理,并在水利安全生產信息采集系統填報危險源和管控措施等情況。(責任單位:項目業主單位)
(一)分類排查、不留死角。各股室、單位要按照職能職責分工,對轄區內水利工程(設施)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查找風險隱患,分類建立隱患臺賬,發現的重大問題要主動向分管領導匯報。
(二)立查立改、嚴防死守。各股室、單位要對排查出的隱患落實措施,責令責任單位立行立改,對不能及時整改的隱患,建立整改方案,復查跟蹤到位。
各股室、單位請于20xx年4月29日前將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臺賬和工作報告報質安站。
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情況報告篇四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_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自建房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完善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工作任務
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有序推進”的原則,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壓茬推進的方式,實事求是地做好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立即開展自建房整治“百日行動”。(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1.行動目標。各市縣在2022年5月2日啟動的城鄉經營性自建房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再動員再部署,集中利用100天的時間,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的風險隱患。同時,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同步對分管行業范圍內的老舊房屋(2000年以前建成)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臺賬,排除險情。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2.行動路線。
第一階段:精準排查,同步推進評估鑒定。(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
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屋建造年代、結構類型、建造方式、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及改擴建情況,對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初步判定并同步啟動評估鑒定,將鑒定結論作為開展整治工作的依據。
第二階段:排除險情,實施有效管控。(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
各市縣要在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的同時,同步開展險情排除及管控。在整改到位前,采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對初判確有結構坍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要立即停用并疏散建筑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并密切關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況,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二是對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委托專業技術機構進行危險性鑒定,根據鑒定結論采取相應措施處理。三是對已鑒定安全等級為c、d級的房屋,要組織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拿出安全管控方案,切實解除危險。
第三階段:開展督查核查,確保排查管控到位。(2022年8月16日-8月31日)
各市縣要組織對上述排查、管控工作進行“回頭看”,加強督查核查,對初判存在風險特別是存在結構坍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用作經營自建房要全面核查,確保排查精準、管控措施到位。省自建房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督查核查。
3.行動方式。
(1)壓實責任。各市縣要將排查任務逐級分解給鄉鎮(街道)、村(居)委會等,依托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等信息化手段開展排查,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居民自建房開展危險性鑒定,逐棟建立排查和分類管控臺賬,實行危險性分類、分級管控和銷號管理。
(2)分類管控。市縣(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三級應根據風險程度實施分類、分級管控。無法進行加固整改的,該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對存在設計施工缺陷,但尚無坍塌風險的,要采取加固、限制用途等方法妥善處理;對一般性隱患要立查立改,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對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質災害隱患的,要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3)統籌推進。按照“三個必須”和“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各有關行業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履職盡責,共同推進排查整治工作。落實行業監管范圍內各類房屋安全管理責任,形成合力,切實做好用于學校、幼兒園以及培訓機構、旅館、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機構、文化旅游設施、宗教活動場所等用途的自建房和老舊房屋安全管理。
(二)全面排查摸底,及時排除風險隱患。(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1.排查范圍。各市縣要在實施“百日行動”的同時,同步對本行政區域內城鄉所有自建房進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城鄉結合部、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拆遷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自建房的安全隱患情況。鞏固全省萬戶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成果,對全省萬戶用作經營的自建房,特別是其中262戶c、d級危房開展重點建檔跟蹤管理,避免出現反彈,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況,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消防安全性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對違規改擴建、違反消防安全要求及應急處置困難等問題,建立工作臺賬,列出問題隱患清單。
3.排查方式。各市縣要組織房屋產權人自查、部門和鄉鎮(街道)核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完成自建房安全隱患的初步判定和危險性鑒定,在核查中要邀請專業技術力量參與。依托城鎮房屋、農村房屋綜合管理信息平臺,歸集排查信息,建立排查臺賬。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三)徹底整治隱患。(2022年6月—2024年12月)
各市縣在摸底排查、排除險情和邊排查邊整治基礎上,制定工作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居民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要科學開展鑒定,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要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堅持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堅持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處置。在消除城鄉自建房安全隱患存量、嚴控增量的基礎上,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分類實施整治,確保自建房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性整治。對已鑒定為c、d級的萬戶農村危房,在建立整治工作臺賬基礎上,分類、逐棟逐戶編制整治方案,啟動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全力推進隱患整治,實行銷號管理。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各市縣要將城鄉居民自建房、拆遷安置區房屋納入基本建設程序管理,3層及以上城鄉新建房屋,以及經營性自建房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各市縣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自建房用于經營的審批監管,統籌加強自建房集中區域的專職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及志愿消防隊建設。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房屋安全風險排查情況報告篇五
全縣在建工程項目共有48個、拆除工程7個;建筑總面積10。76萬m2,總投資4785。9萬元,其中國家投資28個,職工集資建房6個,房開項目12個,私人建設項目2個。對每個工地都進行了認真仔細檢查,發現不合格工地23個,14個基本合格,11個合格。所檢查的建設工程項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質量安全隱患問題,為此,我局分別對48個在建工程項目和7個拆除工程作出相應的處理,在建工程項目發放停工整改通知23份,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14份,發放檢查記錄及提出整改意見書11份;7個拆除工程因未辦理安全監督、拆除備案及拆除許可等手續,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鎮原辦公樓拆除工程已補辦相關手續,已恢復拆除作業。
1、安全監管機構不健全,人員經費不落實。雖然已委托縣質監站對建筑安全生產實行監管,但因在建工程項目點多面廣,加之人手不足,難以監管到位,出現經常性工作較少,突出性工作走馬觀花,使安全生產工作說起來重要,想起來次要,做起來不要,出了問題就亂跳。
2、工程造價偏低,特別是學校建設工程項目、衛生建設工程項目。由于工程造價低,施工單位無力投入安全資金購置安全生產施工機械、安全防護裝置等設備,普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3、“黑工程”、“黑工地”還普遍存在,學校建設工程項目、衛生建設工程項目、當地政府職工住宅樓和辦公樓及新業幼兒園等工程項目不按建設程序申辦建設法定手續,就擅自指定施工單位放線開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遠,新的拖欠工程款、農民工資現象仍然存在。比如羅場鄉辦公樓到位資金才6萬元左右,已完成投資15萬元,據農民工反映已經有3個月沒有領到工資。
5、招投標工作在貫徹省府88號令存在差距,鄉職工住宅樓、羅場鄉辦公樓和木黃衛生院職工住宅樓沒有實行招投標就直接發包給施工單位;衛生院工程項目還出現中標的外地施工單位將工程轉包給本地“三無”人員或本地建筑企業的項目經理。
6、局屬相關站室不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顧大局、不識大體,只顧部門利益,出現未辦理施工許可或規劃許可的工程項目,也進行質監或出具設計施工圖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隱患嚴重,納入監管難度加大。
施工現場管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