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對于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一
《湖北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已經205月9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長王曉東
2019年5月11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基礎電信設施管理,加強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保障電信設施安全,利用先進信息技術服務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電信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保護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電信設施,是指組成公用電信網的所有設施,包括通信光(電)纜、通信管道、通信桿塔、通信分線箱(盒)、通信交接箱(間)、公用電話亭、通信基站、通信機房、供電設備、配套場地和安全設施等用于實現電信功能的通信交換設備、通信傳輸設備、通信配套設備和設施。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的領導,制定支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的措施,加大對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偏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電信設施規劃和建設,統籌解決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中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省電信管理機構負責本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建設、信息化、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省電信管理機構應當會同省發展和改革、交通運輸、廣電、住房和城鄉建設、電力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交通道路、廣播電視、市政設施、電力等公共基礎設施與電信設施的共建共享機制。
第六條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應當遵循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協商共建、資源共享的原則。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公用電信設施,不得阻礙公用電信設施建設和維護,不得危害公用電信設施安全。
第八條省電信管理機構、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電信業務經營者等單位應當做好電信設施安全、電磁輻射等相關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增強公眾對電信設施的保護意識。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九條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基礎電信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村鎮、集鎮建設總體規劃,編制基礎電信設施專項規劃。
省電信管理機構、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對市、縣基礎電信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給予指導。
第十條基礎電信設施專項規劃應當與交通、水利、電力、燃氣、供熱、給排水、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等其他專項規劃相銜接。
第十一條電信設施建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符合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節能減排的要求,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電信設施建設應當與當地城鄉建設風貌相協調。在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區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名街等區域新建、改建、擴建電信設施,應當采用景觀化或者隱蔽化建設方式。
第十二條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老舊城區改造規劃,以及新建民用建筑、工業建筑、地下綜合管廊等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時,應當將相關電信設施的規劃設計和預留作為審查內容,確保建設項目中電信設施的建設空間及安全距離。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許可時,應當對電信設施預留情況進行核實。
第十四條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科學確定用地規模和布局,優先將電信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切實保障電信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的空間需求。
第十五條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掛電信線路或者設置小型天線、移動通信基站等公用電信設施,但應當事先通知建筑物產權人或者使用人。
省人民政府授權市、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電信業務經營者向該建筑物的產權人或者使用人支付使用費的標準。
第十六條電信用戶有權自主選擇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的服務。
建設項目的開發人、產權人、管理人和使用人應當為電信業務經營者使用區域內的配套電信設施提供平等接入和使用條件。
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以簽訂排他性協議等方式限制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平等接入,不得阻礙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為用戶提供服務或者使用項目配套的電信設施。
第十七條在公用電信網絡已經實現光纖傳輸的地區,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光纖到戶國家標準建設電信設施。未按照國家標準建設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不予審查合格,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光纖到戶電信設施應當納入建設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和綜合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該建設工程不得接入公用電信網。
第十八條建筑物的產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向電信業務經營者平等開放建筑規劃用地紅線內已有的通信設備間、電信間、管道和線纜等設施,為光纖到戶改造提供便利條件,不得違法收取費用。
第十九條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設施、公共機構辦公場所的經營管理人有義務協助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在該場所從事電信設施建設,并為接入提供便利條件。但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阻止或者妨礙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依法從事電信設施建設和向電信用戶提供公共電信服務。但是,國家規定禁止或者限制進入的區域除外。
第二十條移動通信基站應當符合國家電磁輻射環境安全標準。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對移動通信基站實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移動通信基站的電磁輻射有異議的,可以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投訴。
第三章管理與保護
第二十一條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加強電信設施保護,制定電信設施保護和管理制度,落實安全保護措施,對電信設施進行經常性巡查、維護和管理,并與有關單位共同做好聯防工作,防范、制止危害電信設施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禁止實施下列危害或者損壞電信設施的行為:
(二)點火燒荒、燒窯、堆放或者停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拋錨、拖網、采砂以及從事其他危及水底電纜安全的作業;
(四)擅自挪動、涂改、損壞電信業務經營者設置的標識或者警示標志;
(五)其他危及電信設施安全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從事下列活動,可能影響電信設施安全行為的,應當事先會同電信業務經營者共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一)建造建筑物、構筑物;
(四)實施爆破、采礦活動;
(五)建設涉及易燃易爆物品、排放腐蝕性物體的場所。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他人電信設施應當征得電信設施產權人或者管理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電信設施的,電信設施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拆除相關設施或者協商處理。拒不停止使用、逾期不拆除相關設施或者協商不成的,電信設施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報告省電信管理機構。在省電信管理機構作出處理決定前,電信設施產權人或者管理人不得擅自采取中斷通信的措施。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動或者遷移他人的電信設施。
因公路、鐵路、城市道路、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等原因,確需改動或者遷移電信設施的,應當與電信設施所有人協商,簽訂補償協議,并按照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
改動或者遷移電信設施的,應當堅持先建設后拆除的原則,確保通信服務持續暢通。
第二十六條種植的樹木應當與電信設施保持國家規定的安全距離;沒有達到安全距離的,為保證電信設施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樹木時,按照兼顧電信設施安全使用和樹木正常生長的原則進行修剪。
新建電信設施需要修剪樹木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與樹木所有權人或者管理者協商;需要砍伐樹木的,應當依法辦理采伐許可手續,并按照相關標準給予補償。
因不可抗力致使樹木危及電信設施安全的,電信設施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先行修剪、扶正或者砍伐樹木,并及時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第二十七條電信業務經營者進行電信設施搶修時,在啟動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可以在城市道路、公路等公用設施上先行施工,并同時通知公路、市政以及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搶修任務無法在短期內完成的,應當在執行搶修任務的同時,依法征得相關部門同意。搶修完畢后,應當按照不低于施工路段的原有技術標準予以修復。
第二十八條收購、運輸廢舊電信設施的,應當查驗出售單位、交運單位開具的出售、交運證明,并按照相關規定如實登記、保存出售人和物品的信息。有關證明和登記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單位或者個人發現侵占、盜竊、破壞電信設施可疑線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光纖到戶電信設施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電信業務經營者擅自為其接入公用電信網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危害或者損壞電信設施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未經電信設施產權人或者管理人同意擅自使用其電信設施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省電信管理機構作出處理決定前,擅自采取中斷電信設施措施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省電信管理機構以及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在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專用電信網的建設與保護,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二
文書幫為您編輯了服務合同:電信服務協議,供大家閱讀參考。
為維護電信和電信業務經營者(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合法權益, 基于客戶在本登記單中確認的服務項目,本公司將向客戶提供電信業務的相關服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戶的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 依法使用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2) 有權自主選擇使用本公司已開辦的電信業務;
(3) 有權對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二) 義務
(1) 應當在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及時、足額地交納電信費用;
(3) 應使用國家批準入網并具有入網標志的用戶終端設備;
(4) 應配合本公司實施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和功能調整;
(6) 辦理過戶手續時,新客戶必須重新簽定電信業務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一) 權利
(2) 保留對電信業務的服務功能作出調整的權利,以確保電信業務的服務質量;
(3) 本協議終止后,本公司有權回收客戶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并進行再分配;
(4) 因客戶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拒絕其申請其他電信業務服務項目;
(二) 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規范》為客戶提供電信服務;
(4) 本公司一般不為住宅客戶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客戶本人提出申請外。
(5) 因電信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而引起的電信業務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戶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戶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戶;若是更改客戶電話號碼的,應至少連續______天免費播放改號提示音;若是選號被更改的,將以同檔次的號碼替換(不含局碼)。
二、協議的中止與解除
1、 客戶在交清所有費用后可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戶手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戶選擇按年(或季度)包干的電信業務有效期內不能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客戶交清所有費用后可申請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有效期滿如不辦理停止使用手續,本公司視同客戶繼續使用,并按月收取相應的月使用費(通信費)。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暫停向客戶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務:
(1) 客戶提供的客戶資料被發現為不真實的;
(3) 逾期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未繳納電信服務費用的;
4、 客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終止提供服務并中止本協議:
(1) 利用已享受的電信服務進行非法電信業務經營的;
(2) 逾期三個月以上未交電信業務服務費用的;
(4) 依照法律規定符合中止服務的其它情形。
三、違約責任
1、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信,阻斷時間連續三天及以上,但不足十五天的,免收半個月的基本月租費;阻斷時間連續十五天及以上的,免收當月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戶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一個月以上以此類推。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戶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信時為止。
2、 客戶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每日按所欠費用的3‰收取違約金,對超過規定時限的,做暫停服務或終止服務處理。暫停服務期間,月租費和違約金照計。客戶因欠費終止服務的,本公司不退回相應電信業務的安裝費或移裝費,月租費不計,但繼續累計客戶所欠費用的違約金,并依法追繳所欠全部費用。
3、客戶擁有本公司多項電信服務的,其中一項電信服務欠費經催繳仍不繳納費用的,本公司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暫停其它的電信服務。
四、 證明資料
1、 客戶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戶口簿、護照、軍官證、工商客戶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 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本人委托書或單位證明。
3、 戶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或法定所在地(營業執照上單位注冊地)不在本地的客戶,可以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并如實填寫擔保資料,同時由擔保人簽字認可;或者持本人身份證,辦理費用預付,預付的最低額度根據不同業務而定。如果擔保人要求撤消擔保,客戶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并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本公司可以采取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告、張貼、信函、報紙或因特網等方式通知。信函通知在寄出后48小時(以郵戳為準)即視為客戶已收到,其它方式的通知在通告發出后24小時即視為客戶已收到。無論客戶知悉與否,均視為通知有效,若客戶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后一個月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戶已得知并同意協議條款。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其中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規定發生爭議時,本著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照其仲裁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必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2、請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對所爭議的事項作出裁決。
八、附則
1、“電信業務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電信業務服務項目時,本公司與客戶不再另簽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定本協議后,雙方經協商簽定的變更協議或其它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戶與其它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定的凡涉及到電信業務租用權的協議,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信公司)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三
郵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第一條、協議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試用期為______天。
第二條、工作內容
乙方在協議期內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由所派往的單位負責安排與調整,乙方愿意服從。
第三條、勞務報酬
乙方的勞務報酬由所派往的單位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具體標準,該標準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由所派往單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條、甲方的責、權、利
1.負責要求所派往的單位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需的工作條件;
2.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所派往單位的工作規定;
3.負責對乙方違反甲方和所派往單位工作規定的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第五條、乙方的責、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和所派往單位的各項工作規定;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及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由所派往的單位承擔;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由乙方商原企業承擔。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終止與續延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
3.協議期滿,雙方均可終止本協議;若均無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逐月續延。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
1.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協議時,應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
2.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變更協議有關內容,變更后的協議或協議______由雙方簽字有效。
3.雙方協商不一致,本協議即行解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勞務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賠償;
2、乙方在協議期內擅自離職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九條、其他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四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信施工合同范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開展_______________行業市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手機、筆記本vpdn)業務系統,乙方通過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網絡為乙方用戶提供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根據公司總體運營思路制定終端銷售政策,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專用終端的引進和銷售。
2、乙方通過對甲方進行業務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2、甲方對訂購終端制定銷售政策;
3、甲方有監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務體系的權利,包括:
(1)提供終端備機;
(2)在____________市區至少設有一個售后服務站;
(3)要求制定詳盡的售后服務流程,嚴格按照產品相關三包規定處理終端售后問題;
(4)如經售后服務維修站確認為手機故障并在可提供換機服務時間范圍內的,乙方必須為用戶提供換機服務。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完善其終端進銷體系,包括:
(1)車輛要求:自有貨車至少______輛,送貨人員至少______人;
(3)財務管理:具有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及管理制度,配備相應財務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
2、對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訂購的移動終端,甲方有義務申請將終端串號錄入系統;
3、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在終端型號上,甲方有指導乙方進行采購的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有自行上報進貨終端型號的權利;
2、乙方訂購終端過程中,在滿足入圍條件前提下,對訂貨終端型號有選擇的權利;
6、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向個盟市電信終端公司催繳終端補貼款,知道乙方收到相應款項后為止。
(二)乙方的義務
1、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針對甲方提出的終端訂購需求,乙方有義務部分或全數訂購;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務及終端進銷體系的義務;
4、終端進貨,出貨及銷售過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規范操作的義務。
四、資費標準
1、短信費:______元/條(按條);
4、如開通其他業務,按現行資費標準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過合作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費用上進行分成
3、分成比例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結算周期
1、甲方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給予結算;
2、每月8日前提供上個月的業務出賬單,雙方進行對賬;
3、賬單核對無誤后,15日乙方開出與賬單等額的發票送至甲方處;
4、甲方依據乙方開具的發票在每月28日前將上月結算款匯至乙方結算賬戶
七、乙方結算賬戶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協項下有關義務時,可視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時間導致的費用由雙方自行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對于因為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執,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依據規則仲裁。仲裁判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五年。
合同到期后,如雙方無反對意見,有效期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對意見,在本協議到期后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反對意見書面送達為標志,則本協議到期自動終止或重新談判簽訂新協議。
十一、保密甲乙雙方決定就該協議相關內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雙方對合作內容及協議條款嚴格保密,不得給甲方其他競爭者透露;2、如發現因甲方或乙方過失造成協議內容或約定條款泄密的,由責任方采取相應措施承擔責任,并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協議的生效、變更、終止
1、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欲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日向另一方面提交書面說明。單方面解除協議的一方,應對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協議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后即生效,簽署如下:
甲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開展_______________行業市場,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手機、筆記本vpdn)業務系統,乙方通過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網絡為乙方用戶提供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根據公司總體運營思路制定終端銷售政策,乙方負責“_______________”專用終端的引進和銷售。
2、乙方通過對甲方進行業務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2、甲方對訂購終端制定銷售政策;
3、甲方有監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務體系的權利,包括:
(1)提供終端備機;
(2)在____________市區至少設有一個售后服務站;
(3)要求制定詳盡的售后服務流程,嚴格按照產品相關三包規定處理終端售后問題;
(4)如經售后服務維修站確認為手機故障并在可提供換機服務時間范圍內的,乙方必須為用戶提供換機服務。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完善其終端進銷體系,包括:
(1)車輛要求:自有貨車至少______輛,送貨人員至少______人;
(3)財務管理:具有完善的財務核算體系及管理制度,配備相應財務人員;
(二)甲方的義務
2、對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訂購的移動終端,甲方有義務申請將終端串號錄入系統;
3、根據市場發展需要,在終端型號上,甲方有指導乙方進行采購的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有自行上報進貨終端型號的權利;
2、乙方訂購終端過程中,在滿足入圍條件前提下,對訂貨終端型號有選擇的權利;
6、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協助乙方向個盟市電信終端公司催繳終端補貼款,知道乙方收到相應款項后為止。
(二)乙方的義務
1、根據市場發展情況,針對甲方提出的終端訂購需求,乙方有義務部分或全數訂購;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務及終端進銷體系的'義務;
4、終端進貨,出貨及銷售過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規范操作的義務。
四、資費標準
1、短信費:______元/條(按條);
4、如開通其他業務,按現行資費標準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過合作分成的方式來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費用上進行分成
3、分成比例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結算周期
1、甲方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給予結算;
2、每月8日前提供上個月的業務出賬單,雙方進行對賬;
3、賬單核對無誤后,15日乙方開出與賬單等額的發票送至甲方處;
4、甲方依據乙方開具的發票在每月28日前將上月結算款匯至乙方結算賬戶
七、乙方結算賬戶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1、因為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協項下有關義務時,可視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時間導致的費用由雙方自行承擔。
九、爭議的解決對于因為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執,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員會依據規則仲裁。
仲裁判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五年。
合同到期后,如雙方無反對意見,有效期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對意見,在本協議到期后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反對意見書面送達為標志,則本協議到期自動終止或重新談判簽訂新協議。
十一、保密甲乙雙方決定就該協議相關內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雙方對合作內容及協議條款嚴格保密,不得給甲方其他競爭者透露;
2、如發現因甲方或乙方過失造成協議內容或約定條款泄密的,由責任方采取相應措施承擔責任,并承擔相應損失。
十二、協議的生效、變更、終止
1、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任何一方欲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應提前30日向另一方面提交書面說明。單方面解除協議的一方,應對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協議中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授權代表簽署后即生效,簽署如下:
甲方: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六
根據《___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_個月。
第二條本合同試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五條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七條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九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于每_____月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十四條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六條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九、其他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七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管理條例》等
1.1項目名稱:美好愿景項目二期
1.2項目接入地點:
1.3業務類型:固定電話部;寬帶條,速率為m。
2.1甲方及其客戶同意使用乙方電信網所提供的電信業務。
2.2允許乙方無償使用甲方樓層設備間進行相關通信布線等施工。
2.3提供乙方通信設備獨立使用的380v電源,包括所需的機房、樓
2.4為保證本合同的順利履行,為乙方通信設施及通信業務日常維護
2.5對乙方設置于甲方的各類通信設施負有保護責任,未經乙方允
3.1負責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的通信施工建設,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甲方相應的環境設施,力求整潔美觀。
3.2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施工資料。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甲方使用乙方通信業務所必需的信息資料和相應的技術咨詢。
3.3乙方負責通信設施的運行維護,保證通信服務質量,并按有關服務標準及時處理各項申告障礙。
3.4乙方保留對網絡組織進行調整的權利,以確保通信網的安全和升級改造。如乙方檢修通信設施可能影響到甲方通信時,應事先通知甲方。
4.1本合同范圍內的設施,雙方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占有或使用,不得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侵犯對方產權,否則將承擔侵權的法律責任。
4.2屬于電信投資的產權歸屬于電信。電信投資部分僅為提供給客戶使用電信產品;客戶如停止使用電信產品,電信投資的部分由電信公司予以回收。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若發生所有權或管理權的變更,從而影響到本合同的履行時,變更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并及時向所有權或管理權的受讓方移交本合同,以便繼續履行本合同相應條款。任何一方變更,都不影響本合同履行;如果由于任何一方變更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變更無效。
6.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終止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提供、透露因簽訂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業務、技術等方面的資料和信息,否則對方有權索賠,但法律或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6.2除本合同規定之外,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刪改、復制對方的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7.1若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
(1)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義務;
(2)要求違約方采取及時、合理的補救措施;
(3)要求違約方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2乙方啟動投資建設電信系統網絡的過程中,若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解除,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乙方本合同涉及項目的全部投資及因此而造成的'其他一切損失。
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第三方電路故障、本地政府政策變化及乙方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調整變更)導致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有關義務時,雙方互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的15日內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
9.1雙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爭議及訴訟的其它部分。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十年。
11.1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鑒之日起生效。
11.2合同變更: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修訂或補充本合同,所訂立的附表或文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內容如有矛盾,以時間在后者優先。
11.3合同執行: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履行期間變為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時,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但如果變更未根本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時,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不受影響。
11.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八
______(下簡稱“業主”)
_____(以下簡稱“咨詢工程師”)
簽訂,鑒于業主欲請咨詢工程師履行某些服務,即_____并已接受咨詢工程師為履行該類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
茲就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詞和用語應與下文提及的“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含義相同。
2.下列條件應被認為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并應被作為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即:
(1)中標通知書;
(3)附件,即:
附件a--服務范圍
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附件c--報酬和支付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對咨詢工程師的支付,咨詢工程師應按照本協議書的條款在此答應業主去履行服務。
4.業主在此同意按本協議書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詢工程師支付根據協議書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以此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執行。
特此證明。
由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
業主的具有約束力的簽名咨詢工程師具有約束力的簽名
如需要時如需要時
蓋章:________蓋章: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姓名: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簽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電信與合同法的關系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專業級工程師,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并作為甲方公司的兼職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具體條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壹年。即從簽訂協議書之日起往后推壹年。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職稱證書申報甲方公司的企業資質及年檢。
2、在證書使用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的(工程師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等)有關材料。甲方使用完應在三日內交還乙方本人保管,甲方如需使用乙方證書時,甲方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3、合同期間,乙方工程師證書由甲方代為保管,乙方如需使用乙方證書時,乙方需提前七日通知甲方。
4、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5、簽定協議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單位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復印件。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簽定協議后,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有關工程師證書及身份證等資質申報所需要的相關材料。
2、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并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文件、學歷文憑等證明材料。甲方需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有義務及時(7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相關證件。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的工作,須退還相應工資。(甲方需提供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
3、及時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資及提供銀行帳號。
四、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商定,甲方同意每年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資(稅后)。甲方確認收到乙方證書和簽訂協議后即支付乙方元整聘用工資。
五、解聘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著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合同到期后,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解聘證明、并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不得無故刁難。
六、違約責任
2、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后果,甲方概不負責。
七、本協議所指金額均為稅后金額,如本協議發生繳稅情況,均由甲方承擔,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之一。
八、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