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是指向上級機關匯報本單位、本部門、本地區工作情況、做法、經驗以及問題的報告,寫報告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程移交報告篇一
移交人原任財會科長王××因另有任用,廠部決定將財會科的工作移交給新任科長吳xx接替。現按《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規定,辦理如下交接事項:
一、科內人員與分工
1.趙xx:分管綜合財務;
2.錢xx:分管成本核算;
3.孫xx:分管損益與所有者權益、固定資產核算;
4.李xx:分管投資、債權、存貨、負債核算;
5.周xx:分管貨幣資金核算。
二、會計帳簿、憑證及報表
1.****年度總分類帳和各類明細帳共36本(詳見會計帳簿移交明細表――略);
2.****年度“會計賃證”106冊;
3.****年1、2、4、5、7、8月份和1、2季度會計報表各1份。
三、印鑒
1.****廠財會科印章壹枚;
2.****廠財務專用章壹枚;
3.****廠銀行往來專用章壹枚;
4.****廠現金付訖印章壹枚;
5。****廠現金收訖印章壹枚;
6.廠長張**公用名章壹枚;
四、會計檔案
1.19**年至19**年度各種會計帳簿xxx本;
2.19**年至19**年度會計憑證共計xxx冊;
3.19**年至19**年度各月、季、年會計報表已分別按年度冊,共計9冊;
4.19**年至19**年各季度、年度財務計劃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均按年度裝訂成冊,共計9冊。
五、其他事宜
1.空白現金支票xxx張(自xxx號至xxx號);空白轉帳支票xxx張(自
xxx號至×××號)。
2.全廠《八五》發展規劃(財務部分)草稿1份,需提交總會計師和廠務會議、職代會討論修改定稿后,再上報主管局。
3.本廠清理“三角債”實施方案(草稿)1份,亦需提交總會計師和廠務會討論審定。
六、交接日期
交接工作于****年**月x**日結束。在交接過程中,因帳務處理等原因出現的工作交叉,仍由科內具體經辦人員負責。
七、本交接書一式四份。
移交人、接管人、監交人各執一份,廠部存檔一份。
移交人:王xx(簽章)
接管人:吳xx(簽章)
監交人:馮xx(簽章)
總會計師:紀xx(簽章)
200x年x月x日
出納員工作交接書
移交原出納員朱xx,因工作調動,財務處已決定將出納工作移交給金xx接管。現辦理如下交接:
(一)交接日期:
199x年x月x日
(二)具體業務的移交:
1?庫存現金:x月x日帳面余額xx元,實存相符,月記帳余額與總帳相符。
2?庫存國庫券:478000元,經核對無誤。
3?銀行存款余額xxx萬元,經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相符。
(三)移交的會計憑證、帳簿、文件:
1.本年度現金日記帳一本;
2.本年度銀行存款日記帳二本;
3.空白現金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4.空白轉帳支票xx張(xx號至xx號);
5.托收承付登記簿一本;
6.付款委托書一本;
7.信匯登記簿一本;
8.金庫暫存物品細表一份,與實物核對相符;
9.銀行對帳單1一10月份10本;10月份未達帳項說明一份;
(四)印鑒:
公司財務處轉訖印章一枚;
公司財務處現金收訖印章一枚;
公司財務處現金付訖印章一枚;
(五)交接前后工作責任的劃分:199x年x月x日前的出納責任事項由朱xx負責;
19xx年x月x日起的出納工作由金xx負責。以上移交事項均經交接雙方認定無誤。
(六)本交接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分,存檔一份。
移交人:朱xx(簽名蓋章)
接管人:金xx(簽名蓋章)
監交人:遲xx(簽名蓋章)
xx公司財務處(公章)
199x年x月x日
文檔為doc格式
工程移交報告篇二
工作及財務移交表一、會計人員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各種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單上。
3、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于交接清單上,注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這些內容視你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你工作的`內容交待清楚為準。
5、打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作好移交準備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它會計資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三、接交事項
1、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時,必須專人負責監交。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步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2、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3、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4、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該編制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5、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它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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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移交報告篇三
各校區、各部門:
隨著學院崗位設置工作的基本完成,因學院部分人員崗位發生變化,而工作交接順利與否將影響到學院各項工作的開展,現就崗位發生變化人員的工作交接有關要求和注意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交接的要求
1、交接時間:原則上在8月1日-8月5日五天內交接完畢。確因工作復雜的可適當推遲,但必須確保不影響新學期的各項工作開展。
2、交接內容:工作交接的內容包括工作資料(含紙質或電子文檔的歷史記錄
財物交接要求:所有崗位的財物不得隨崗位的變動而帶走,必須一清二楚的交接完畢,并經主管領導或財務處確認。
3、資料及文件:涉及到工作需要的各類資料及文件必須整理清楚并詳列清單移交給接任者。
二、報到時間
崗位發生變化的新一屆中層干部一律在10月8日前到新聘崗位報到,履行新崗位的職責。
三、其他要求
1、盡管交接工作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但要求原任者與接任者必須密切配合,本著相互協助、相互補臺的原則做好交接工作,并在工作交接完后仍要保持一定的銜接期,以確保工作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2、新任中層要迅速轉變角色,及時進入狀態,投入到所在崗位的工作實踐中,從而確保學校各項工作秩序不斷。
3、不再擔任中層干部的同志或輪換崗位的同志要幫助接任者做好該崗位的工作。
xxxx年九月二十九日
工程移交報告篇四
為了確保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的正常運轉,保持業務工作的連續性,自治區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機構)與各級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地稅機關)雙方要本著“實事求是,便于操作,一次交清,逐步銜接”的原則進行交接。全區各級社保機構要按照不同險種及統籌范圍,將社會保險費征繳業務及相關資料分別移交各級地稅機關。
二、移交的對象
凡在我區境內已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社會保險統籌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工作(含普遍推行和試點),全部移交地方稅務機關征繳。
三、移交的內容
(二)各盟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及相關資料;
(三)繳費單位基本情況。包括:核定的繳費工資基數、參統人數、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20**年1——11月份的應繳費額、實繳費額、欠繳費額情況;(上述均要明細表和匯總表)
(四)繳費單位歷年拖欠社會保險費情況及明細;
(五)已辦理延期繳納單位的延期審批協議原件或補繳協議原件;
(六)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資料;
(七)地稅機關所需要的其他有關資料。
四、移交的程序
(一)按照現行社保機構征繳管理體制,由各級社保機構在本方案規定的時限內,向所在地同級地稅機關同步移交。
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經辦的業務,直接移交自治區地稅局直屬征收管理局。
(二)各級地稅機關對社保機構移交的有關資料進行核對,并在第一個征期內進行確認,在征繳過程中發現與移交的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有不一致的或個別繳費單位無法找到的,反饋社保機構進行重新確認。
(三)各級社保機構與各級地稅機關在移交手續時,由同級財政部門監交。移交的有關資料要分類登記造冊,一式三份,三方代表人分別簽字蓋章,各存一份。
五、移交的時限
(一)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為準備階段。
(二)20**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為資料交接階段。
(三)20**年12月25日至20**年1月25日為核對確認階段。
六、交接雙方責任
(一)各級社保機構要對移交的參保單位戶數、參保人數、核定的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和繳費的基本情況(應繳費額、實繳費額、欠繳費額)及有關登記表、明細表、匯總表的內容的真實性、可靠性、準確性負責。
(二)各級地稅機關要對接收的上述有關資料內容進行核對、確認。理清接收資料中的數據關系,分類造冊歸檔,并對接收的資料負責。
七、有關問題的處理。
(二)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比例,按各地目前實際執行的征繳比例移交;
(三)社保機構核定的繳費工資基數要按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破產關閉企業的欠費、企業以物抵費及歷年擠占挪用的社保基金清理工作暫不移交,待研究后另行明確。
八、移交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社會保險費由稅務機關征繳,是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為建立和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各地要從我區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大局出發,按照自治區黨委和政府要求,明確責任,確保移交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各級勞動保障、地稅和財政部門之間要加強聯系,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溝通情況,研究和分析在移交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按期完成移交任務,不得推遲。
工程移交報告篇五
財務工作移交清單一、會計人員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將尚未處理完畢的業務,處理完畢。一般將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這就是說,將月底之前的憑證、帳簿、報表等編制登記完畢。
2、整理保管的各種會計資料(如憑證、帳簿、報表等)和各種會計物品(如證件、發票、印章、電算化密碼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單上。
3、整理尚無法處理的業務,列示于交接清單上,注明已處理的程度、相關的憑證資料等。
4、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包括企業內部和外部)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等。這些內容視你的具體情況而定,以將你工作的.內容交待清楚為準。
5、打印交接清單,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單交接工作,交接無誤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各自簽章,各執一份交接清單。
二、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作好移交準備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帳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它會計資料和物品;實行會計電算化的單位,從事該項工作的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三、接交事項
1、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時,必須專人負責監交。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步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2、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3、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4、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該編制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帳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5、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它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