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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篇一
不同的企業面對不同的需求,在短時間內要完成一個復雜的工程,都必須利用交叉作業來完成。如供電部門要對高壓線路進行建設和維護,超高壓線路往往每年只能停電一次。這樣線路建設、設備運行維護、檢修都必須在短時間內一起開展,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大型復雜停電、多個施工單位、多個班組同一地點交叉作業。再如城市地鐵的運營,每天運營超過18小時,而能常年穩定運行,靠的只是每天晚上6小時的窗口時間去做線路設備的維護,這也是必須在眾多不同專業交叉協作才能完成的。
交叉作業是指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而交叉作業又可以分為立體交叉作業和平面交叉作業。立體交叉作業是一種快速的施工組織方法,在施工過程中,把室內和室外、底層和樓層部分的土建、水電和設備安裝等各項工程結合起來,實行上下左右、前后內外、多工種多工序相互穿插、緊密銜接。同時進行施工作業,充分利用空間和時間,盡量減少以至完全消除施工中的停歇現象,從而加快施工進度,降低成本。平面交叉作業是不同的作業方都必須在同一個的平面內開展作業,在區域和空間上明顯沖突的條件下開展的作業。
交叉作業的特點和危害
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作業,因作業空間受限制,人員多,工序多,機械設備多,物料存放多。所以作業干擾多,需要配合、協調的作業多,現場的隱患多、造成嚴重后果。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觸電,火災等。目前許多單位對交叉作業中的相關作業程序規定還不完善,難免在進行這類作業時會出現安全隱患,主要表現為:
各種作業開始前缺乏溝通。各工種由于專業分工不同,在辦理作業令時往往只考慮了本專業作業的注意事項,在進入同一作業區域時只是相互打個招呼,而對可能影響到其它工種作業的事項缺乏預想。
進入同一區域作業工種過多。由于作業時間有限,在同一區域內有時要進入幾個工種作業人員,而批準作業的部門為了完成作業計劃也可能在同一個時間段內批準了多個工種作業。
先結束作業人員對未完成作業人員缺乏交接。在同一區域或設備上作業的多個工種,有的先完成了作業任務,就直接撤出,有的甚至在作業完成后改變了設備原有狀態就直接撤出,這對于其他作業人員在不知情的條件下繼續作業也是一種妨礙。
交叉作業現場沒有統一管理。現階段由于正在作業中的許多設備還在售后服務期間,對設備進行維護和檢修時,經常要同廠家售后人員一起作業,而廠家人員對現場作業規范的理解和本單位職工又不同,對這些人員的管理與職工的管理也不同,這對保證作業安全也是一個不利因素。
交叉作業的管理原則
施工各方在同一區域內施工,應該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聯系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并盡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施工條件、作業環境。干擾方應向被干擾方提供施工計劃,被干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如雙方無法協調一致,或被干擾方必須停工時,須請上級部門幫助協商解決。
在同一作業區域內施工應盡量避免交叉作業,在無法避免交叉作業時,應盡量避免立體交叉作業。雙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
各方應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技能,自我保護意識,預防事故發生的應急措施和綜合應變能力。
雙發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全注意事項。當施工過程中發生沖突和影響施工時,各方要先停止作業,保護相關財產、周邊建筑物及水、電、氣、管道等設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責任人或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施工作業中各方應加強安全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和可預見的問題要及時協調解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
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
各方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高處作業、模板安裝、腳手架搭設拆除時,應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區域采取封閉、隔離措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制定起重吊裝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專業人員負責統一指揮,檢查現場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起重吊裝作業。與起重作業無關的人員不準進入作業現場,吊物運行路線下方所有人員應無條件撤離;指揮人員站位應便于指揮和瞭望,不得與起吊線路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
若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焊接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做好防護,并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時,應與焊接作業保持適當的距離,并采取隔離和防護措施。上方動火作業應注意下方有無人員、易燃、可燃物質,并做好防護措施,遮擋落下焊渣,防止引發火災。焊接作業結束后,作業單位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焊接現場,不留安全隱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切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須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確保設備運行、維修、停放安全;設備維修時,按規定警示標志,必要時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謹防誤操作引發事故。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篇二
隨著大壩主體澆筑強度逐漸加大,壩體高度不斷上升,項目部所屬施工范圍內交叉作業現象時有發生,為避免因交叉作業發生安全事故,保證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保障機械設備免受損失,明確各生產單位在交叉作業中的安全責任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控制措施,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項目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的特制定《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辦法》(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大崗山葛洲壩大壩工程項目部所屬施工區域。
二、定義和術語
定義:
交叉作業的范圍是指在同一作業區內進行的有關工作,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和干擾其工作的。主要表現在土石方開挖、爆破作業、設備(檢修)安裝、起重吊裝、高處作業、腳手架搭設拆除、焊接(動火)作業、生產用電、運輸、其他可能危及對方和多方生產安全作業等。
術語:
1、a類交叉作業:相同或相近軸線不同高度的同時生產或檢修作業。
2、b類交叉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類型的專業隊伍同時生產或檢修。
3、c類交叉作業:同一作業區域不同分包單位同時生產或檢修。
4、d類交叉作業:同一項目由不同分包單位同時生產或檢修。
三、交叉作業的特點和危害
兩個以上作業活動在同一區域內進行作業,因作業空間受限制,人員多,工序多,機械設備使用工序復雜,通訊聯絡不暢等;所以作業干擾較多,需要配合、協調的作業較多,現場的隱患多、造成的后果嚴重。可能發生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火災、淹溺等危險危害因素。
四、安全責任規定
項目部各施工部位交叉作業由施管部統一負責管理協調;各廠、隊內部交叉作業由各廠、隊負責人負責管理和協調;安環部負責對交叉作業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a類交叉作業中,上部施工單位為責任方,其施工人員應為下部施工人員提供可靠安全隔離防護措施,確保下部施工人員的安全,下部施工人員在隔離設施未完善之前不得施工。
2、b類交叉作業,由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在施工前對各方做明確的安全交底,著重明確各方責任、安全責任區;確定防護設施的維護與完善。各方必須嚴格按交底執行。
3、c、d類交叉作業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劃分安全責任區,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4、交叉作業責任方必須確保隔離設施及其他安全設施的完整、可靠性。由于此設施缺陷而導致人身傷亡事故及設備、設施、料具損壞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5、出現交叉作業安全責任不清時。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由項目部明確安全責任,待責任方完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
6、交叉作業的各施工隊伍在作業前必須對工人進行交叉作業安全教育,并做有針對的分項、分工種、分工序的安全技術交底。
7、項目部各級部門、人員有權對對各類交叉作業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安全環保部,由安全環保部向其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并監督該單位按期落實和驗收。
五、管理要求
1、作業人員在進行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上下貫通的同一垂直面上作業,下層作業位置必須處于上層作業物體可能墜落范圍之外,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責任單位必須在層間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設置安全警示標識、警戒線或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電危及下方人員設備安全。在夜間和光線不足的地方禁止交叉作業。
2、拆除腳手架及模板時,下方應劃定警戒區域,并派專人進行監護,下方禁止人員通行或逗留,工具、材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拆除的模板、腳手架等部件時必須采取保險措施,防止物件墜落傷人,拆除的各類材料必須搬運至安全部位分類擺放,嚴禁在臨邊處、腳手架邊緣、模板上等容易發生墜落地點存放各類材料。
3、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纜機、塔機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充分考慮對各方工作的安全影響。當纜機在某一部位進行吊物作業時,塔機如需進入(或經過纜機作業區域)時,須由施管部片區負責人通知當班調度員停止纜機作業,在確認纜機停止運行后片區負責人方可通知塔機進入該區域。纜機、塔機指揮人員對吊物運行軌跡進行監視。纜機、塔機行走時吊物或大鉤,相互之間必須保持8米的垂直安全距離、10米的水平安全距離。不得與起吊路線交叉,作業人員與被吊物體必須保持有效的安全距離。索具與吊物應捆綁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鉤應有安全裝置。
4、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雙方或多方需要進行作業時,必須提前一天在現場調度會上說明,必須服從施管部統一安排,不得擅自進入交叉作業部位進行施工。上方進行焊接作業時,為避免焊渣傷人和火災事故發生,施工方必須準備好必須的消防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無法清除易燃物品時要做好防護隔離和保護措施。倉內沖毛作業時嚴禁將各類施工廢棄物沖出倉外,以避免沖毛的各類施工廢棄物對下方施工、通行人員造成傷害。
6、同一區域內各作業隊進行平面交叉作業時,應相互理解配合,建立聯系機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安全問題。項目部施管部應合理安排各施工工序。倉內平面交叉作業由安全環保部負責進行專業教育、危險源告知等。倉內澆筑人員必須和倉內施工機械及吊罐保持安全距離,各施工設備相互之間必須保持2米以上安全距離。纜機吊罐、平倉機、振搗機等施工設備在靠近模板作業時必須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離,以免造成模板變形、坍塌、b7螺栓受損和混凝土灑落至倉外傷人等。
7、現場施工人員如需進入交叉作業區域,必須由負責警戒的安全管理人員同意及確定上方已停止施工方可進入,如不聽從現場警戒人員警告執意進入的,造成傷害由違章人員自身負責,并且按照《項目部獎懲條例》對其作出處罰。
8、施工各方應共同維護好同一區域作業環境,必須做到工完場清,材料堆放整齊、穩固、安全可靠、確保設備運行、維護、停放安全。在多卡模板上、下游面工作平臺上禁止堆放物品,以防墜物傷人。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篇三
1.目的:
加強對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和權力,消除安全隱患。
2.責任和權力:
2.1工程處:
1、安排施工時盡量減少高空作業。
2、施工前必須編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執行。
3、必須按規定安裝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
4、必須保障特殊高處作業的通訊順暢。
5、施工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6、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及交叉作業的安全規定。
7、必須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
8、特種工必須取證上崗。
2.2項目部安監科
1、負責按規定審批安全措施。
2、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標準。
3、檢查并督促整改個人違章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檢查特種工取證情況和施工人員體檢情況。
5、協調交叉作業中不同單位間的安全關系。
3.具體程序:
3.1工程處作業前組織施工人員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3.2工程處作業前必須按批準的安全措施進行交底簽字。
3.3工程處作業前必須檢查,完善相應的安全設施。
3.4施工中項目部按規定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下整改單按三定原則整改。
3.5交叉作業前施工單位必須與交叉單位聯系,設計并安裝安全設施。
3.6施工完畢后,安裝單位負責按規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離設施。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篇四
協議單位:
甲方:
乙方:
工程的a、b標段,分別由電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與#2除氧間,側煤倉與#2爐架,煙囪與#2電除塵,#1、與#2主廠房等的臨界作業面有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業的安全問題。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施工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大唐南京電廠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 年 月 日監理組織的“安全專題會議紀要”, 公司雙方特地簽訂a、b標段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安全協議如下:
第一條: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充分認識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的危險性和安全范圍,主動實施以錯時施工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條:雙方在進入該區域的高處或低處作業之前,必須填寫“工作票”,并交給監理土建專業組協調,在對方簽字認可返還后方可施工。
第三條:嚴禁隨意自行進入不安全的臨界垂直交叉作業面施工。
第四條: 公司高處作業,按照高空臨邊作業的防護規定,設置好安全隔離、安全警戒標志、安全警戒線,加強安全監護。
第五條: 公司低處作業,要檢查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加強安全監護。
第六條:雙方要有專人檢查各自在臨界作業面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在驗收簽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條:雙方加強臨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高處拋擲物料和落物;防止低處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在有危險的情況下繼續作業。
第八條:雙方積極認真地為實現大唐南京電廠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目標而努力。對協議不足之處或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可向監理和業主提出協調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公司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各一份,監理、業主各一份。
協議單位( 公司公章) 協議單位( 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篇五
協議單位:(簡稱電建一公司)
_____________(簡稱電建三公司)
大唐南京電廠2×600mw發電機組工程的a、b標段,分別由電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與#2除氧間,側煤倉與#2爐架,煙囪與#2電除塵,#1、與#2主廠房等的臨界作業面有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業的安全問題。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施工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大唐南京電廠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20__年3月2日監理組織的“安全專題會議紀要”,電建一、三公司雙方特地簽訂a、b標段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安全協議如下:
第一條:電建 一、三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充分認識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的危險性和安全范圍,主動實施以錯時施工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條:雙方在進入該區域的高處或低處作業之前,必須填寫“工作票”,并交給監理土建專業組協調,在對方簽字認可返還后方可施工。
第三條:嚴禁隨意自行進入不安全的臨界垂直交叉作業面施工。
第四條:電建一公司高處作業,按照高空臨邊作業的防護規定,設置好安全隔離、安全警戒標志、安全警戒線,加強安全監護。
第五條:電建三公司低處作業,要檢查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加強安全監護。
第六條:雙方要有專人檢查各自在臨界作業面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在驗收簽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條:雙方加強臨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高處拋擲物料和落物;防止低處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在有危險的情況下繼續作業。
第八條:雙方積極認真地為實現大唐南京電廠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目標而努力。對協議不足之處或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可向監理和業主提出協調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電建一公司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電建三公司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各一份,監理、業主各一份。
協議單位(電建一公司公章) 協議單位(電建三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