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報告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報告。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社會保障法讀書報告篇一
1述的倫理學說,不再那么粗糙,而成為科學的有連貫性的了。”在書名上,他反復斟酌,最后確定《社會靜力學,節略縮減本》為最終的書名,并在1892年出版。1996年商務印書館出版了由張雄武翻譯的《社會靜力學》(節略縮減本),作為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系列之一。
二、作者介紹
斯賓塞(herbert spencer,1820一1903),是英國著名的社會學家、教育家、哲學家,英國社會學的奠基人,英國實證主義社會學的創始人之一。1820年4月27日出生于英國德比郡的教師家庭,1903年12月8日卒于蘇塞克斯郡。幼時因體弱輟學,由父親施教,未接受正規學校教育。1837一1848年任倫敦《經濟學角》雜志助理編輯。1842年他發表了第一部著作《政府的適當權力范圍》。1852年發表論文《進化的假說》,首次提出社會進化論思想。1853年他的教父去世給斯賓塞留下大筆遺產,從此潛心著述立說。1903年12月8日卒于蘇塞克斯郡。
斯賓塞的思想對社會學、人類學、哲學、教育學的發展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他的一生著述頗豐,比較著名的凡部著作如《政府的適當權力范圍》(on the proper sphere of government,1842年)、(心理學原理))(principles of psychology 1855年)、《倫理學原理》(principles of ethics,1879一1893)等被翻譯為多種語言在許多國家出版,并被奉為學科領域的經典必讀。當然,本文淺析的《社會靜力學》(social statics,1850年)也是其中之一。
三、主要內容
“社會靜力學”這個概念屬于社會學范疇的概念,起源于孔德。孔德在研究社會學的時候,將社會學納入物理學的范圍,稱之為“社會物理學”,據此,他按照物理學的分類方法將社會學分為社會動力學和社會靜力學。社會動力學是從社會變遷的連續階段和相互關系的過程來研究社會發展和進步的規律;社會靜力學則研究社會各個不同部分的結構關系,以及彼此間持久不斷的相互作用和反作用,具體來說就是研究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幾個不同層次的結構和相互關系的各個方面。斯賓塞采納了孔德的這個概念,《社會靜力學》是專門對社會結構的研究,而斯賓塞的社會靜力學與孔德的社會靜力學也有不同之處,斯賓塞的社會靜力學僅僅在概念上依附物理學,而在內容上則由生物學來介入,斯賓塞認為社會就像生物一樣有發育、成長和衰亡的階段。《社會靜力學》正是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待社會結構并進行研究的一部經典著作。
在本書中,斯賓塞較為系統的分析了社會各相互依存的部分是如何和諧、有機的統一起來,以達到整體社會秩序的平衡和穩定。下面,將針對本書中比較主要的觀點進行具體的闡述。
1、最大幸福
2在自己的活動范圍內得到完全的幸福,而不減少其他人為獲取幸福所需要的活動范圍。”這是一種公正。同時,每個人都有獲得最大幸福的權利和采取行動的能力,并能為這個社會達到最大的幸福總量而貢獻一份力量。這種最大幸福的追求必須采取一種間接的方法,而不是制定不合理的規則和制度。由這種對幸福概念的理解,斯賓塞又推出了他的“第一原理”。
2、第一原理
“作為正確的社會關系的法則——每個人都有做一切他愿做的事的自由,只要他不侵犯
為了論證第一原理中的自由,斯賓塞在財產權、思想財產權、婦女權、兒童權、政治權利等方面分別作了強有力的論證。在這里,不對作者的全部論證進行一一贅述,僅指出其中比較有先進性、代表性的部分。
3、思想的財產權。
斯賓塞對思想財產權的考慮在當時的時代是相當領先的,直到今天我們還在受益。斯賓塞的這段討論可以看作是對早期的知識產權的深刻思考。作者在文中通過對無權所受保護的討論來推廣引申至思想的財產權,斯賓塞認為當時的政府對思想的財產權的保護是遠遠不夠的。
4、對婦女權利以及兒童權利的討論。
斯賓塞對這兩節作了重點論述。首先,斯賓塞明確反對當時社會上說流行的“女性智利劣勢論”(當時社會認為,因為女性在智利、能力等方面要比男性差,所以女性所擁有權利里應該比男性少),并且通過了一下三點論述來對這個觀點進行駁斥。
(1)如果兩性權利以智利來分配,男性之間也必然存在智商不同現象,那男性也必然要在權力分配上有所不同,而這顯然是違背“第一原理”的。
(2)比男性智利、能力更突出的女性應該獲得多于普通男性,而事實并非如此(3)我們并沒有也不能找到一個衡量我們能力的真正標準。
斯賓塞在文中很明顯的表達了自己對婦女權利的維護,并且為婦女所獲權利的不公平以及在生活中的被歧視表示不滿。作者甚至在書中表達了自己的愛情觀,他認為愛情與壓制是不能共存的,真正的愛情應該是男女平等并互相尊重的。斯賓塞對男女平等的真正實現需要的條件也進行了說明:
(1)女性能夠對自己的權利有所認識,并且維護自己的權利。(2)男性具有高尚的情操,許給婦女權利。
在寫完婦女權利后,斯賓塞又接著表達了對兒童權利的維護。作者認為,政治關系、婚姻關系和親子關系之間具有一致性。當政治專制時,婚姻必將處于一種不平等狀態,而父母于子女之間關系也同樣將是不平等的;當政治民主時,婚姻、親子必將是一種平等關系。
斯賓塞在文中重點論述了對兒童的教育方法。他認為人最重要的特性就是自我控制的機能。而如果對兒童采取強制性教育,對兒童自我控制機能的培養是沒有任何益處的,而且必將導致兒童將來也成為“帶強制性”的人。斯賓塞認為,要使一個兒童轉好,要通過喚起他 23斯賓塞.社會靜力學.張雄武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30.31頁 斯賓塞.社會靜力學.張雄武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52頁 的同情心來實現,同情心的喚起必須贏得兒童的信任。因此,家長與兒童之間要建立起平等的關系,互相信任。
在對“自由”的論證后,斯賓塞接下來闡述了為實現國民的最大幸福,國家(政府)應該如何發揮其正當的職責,才能夠合理而且合法的維護國民的權利。其中,斯賓塞對國家在很多方面(商業管理、宗教機構、濟貧法、國民教育、政府殖民、衛生監督、貨幣、郵政等)做出的行為提出了批判,認這種行為超越了國家本身的權力,是一種侵犯國民權利的行為,所以會減少國民的幸福感。
5、關于國家的政治理論
斯賓塞認為政府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人們身上還存在犧牲鄰人利益來追求自己滿足的傾向。而政府的作用就在于調整這種關系,使得“第一原理”能夠在社會中實踐。因此,當人們的道德意識達到一定水平時,政府就失去它存在的意義。
斯賓塞認為,權利就像物理學上所說的力一樣,是無法創造的,只能對他進行分配,因此政府并不能為人們創造根多的權利,它只能進行權力分配。所以,政府的職責應該是有限度的,他并不應該深入到公民生活的每一方面。他認為,國家的職責就是確保每個人運用其各項機能的最充分的自由,只要它與所有其他人的同樣自由相一致。也就是說,只要是能夠保證最廣大國民——而不是保證一些人而侵犯另一些人——能夠享有同樣的自由,可以發揮自己的能力來追求自己的最大幸福,就能夠最大限度的提高整個社會的最大幸福量,促進社會向和諧、穩定的理想狀態發展。可是遺憾的是,國家在此方面的做法顯然不能令人滿意。很多情況下,國家往往直接或者間接的剝奪了人們的自由和權利。例如,禁止任何商業往來,或者為任何這類往來設置障礙,政府就侵犯了人們的行動自由,而且這樣做就直接顛倒了它的職能,因為它剝奪了人們的自由而不是確保這一自由;國家如果干涉宗教機構,那就是限制了人們的宗教自由,限制了人們的信仰自由;國家制定濟貧法,強制人們按照一定的標準按時上繳錢物以幫助貧困人士,這就剝奪了人們心理上的幸福感。因為強制的濟貧和自愿的慈善顯然不能給當事人帶來同樣的滿足感;國家干涉國民教育,規定必須學習什么而不準學習什么,那也是一種侵權,因為同干涉宗教一樣,國家并沒有任何借口和理由可以替國民選擇什么是好的。
總體來說,全書以“最大幸福”這一概念為全書統領,以為實現此種“最大幸福”所要堅持的原理“第一原理”為主線,闡述了有關社會結構、國家管理方面的觀點和見解。書中多處已出現了斯賓塞有關社會學思想中最主要的“社會有機論”和“社會進化論”思想,只是當時仍不成體系。
四、評述
1、理論價值
《社會靜力學》一書作為斯賓塞早期作品之一,其首要的理論價值是對其日后思想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書中體現的有關“社會有機論”、“社會進化論”的思想雖未成熟,但也對其日后系統理論的形成具有基礎性的作用。
而作為實證主義社會學的代表性人物,英國社會學的創始人之一,斯賓塞由《社會靜力學》發展出的理論對后世的影響也是非常廣泛的。在現代社會學理論中,功能主義理論很大程度上繼承了他的思想中關于社會分工和功能分化的社會進化理論。而沖突論則繼承了其關于社會沖突和競爭的理論。其他一些學派,如符號互動論或常人方法論,雖然不是直接繼承,但也批判的繼承了他的一些觀點。
2、現實意義
斯賓塞所處的維多利亞時代,是英國歷史上的黃金時代。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生產力獲得巨大的進步,由此層建筑的一系列變革,資本主義進入了由自由競爭階段向國家干預轉變的階段。商業資產階級開始向工業資產階級轉變,逐漸拋棄了一向主張的社會契約、個人權利和自由等觀點,由自然權利主張轉向了功利主張。在政治上主張社會自由、政治改革、擴大民主、加強立法。到了19世紀后期,更加改信黑格爾思想,注重道德立國和國家干預。斯賓塞在此時卻反其道而行,在《社會靜力學》一書中強調自由權利、社會自調、反對國家干預。顯然,他的過分自由放任主義思想無疑已經落后時代發展的要求,這種思想和日益高漲的國家干預呼聲格格不入。從這個角度來看,本書的現實意義不夠明顯。但也應看到,斯賓塞在書中有關知識產權、婦女權利以及兒童權利的論述仍是具有先進意義的,對未來社會的發展進步起到了一定的指導作用。
3、不足
(1)對社會作用的夸大,忽視“內因起決定性作用”這一原理。
5諦是生存斗爭,弱肉強食。”“他以生物學的自然選擇、生存競爭和自然淘汰所體現的進化論觀點來解釋社會現象,人與人之間、國與國乃至種族與種族之間的關系都被他解釋為生物界的單純弱肉強食的關系,劣等人類必然要被淘汰,剩下的就是優等民族,必然充當統治者,6這就為后來的種族主義和法西斯主義提供了理論根據。”
《社會靜力學》一書中雖然有一些觀點在今天看來不完全正確,但總體來說,本書仍不愧為社會學的一本經典之作,斯賓塞以出色的文筆將自己充滿智慧的思想體現得淋漓盡致,為日后社會學理論的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參考文獻:
【3】林征宇,斯賓塞,社會,1982年 02期
社會保障法讀書報告篇二
作
者:(澳)邁克爾·a·豪格;(英)多米尼克·阿布拉姆斯 主編:方文 譯者:高明華
出 版 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1年01月 內容簡介:
本書專論社會群體:社會群體之間發生了什么,社會群體內部又發生了什么;群際行為和群體過程是怎樣的;成為一名群體成員(即“歸屬”某個群體)的心理基礎是什么。在處理這些問題時,本書討論了傳統的社會心理學方法,因而可以說這是一本教科書。目的是為了指出傳統的社會心理學方法的局限和缺點,并進而提出代替它們的社會認同路徑。這本書對于社會心理學當中的社會認同路徑提供了一種導論性和概覽性的介紹。
p18社會認同是一種視角(perspective)和方法(approach),因為它是一種獨特的理論類型(type),一種接近社會心理的獨特方式(way)。同時,它也是一種理論(theory),因為它包含一系列相關聯的命題,經驗上可檢驗的假設就來自于這些命題。
本書精心總結社各認同論的主要概念基礎:一是關注群際關景和積極特異性,此謂群際關系的社會認同論;二是關注群體作為整體和范疇化認知過程,此謂群體的社會認同論或自我歸類論。
社會認同在社會影響、語言和溝通中的作用,盡在此書之中。時光流逝,社會認同論的權能且用且漲,魅力不減反增,全球學界從者云集。二十年來,社會認同業已深刻影響社會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家思考群體和群際關系的方式為之一新。作者簡介:
邁克爾·a·豪格(mictlael ),現任克萊蒙研究大學行為與組織科學學院社會心理學教授。同時,他也是《實驗社會心理學期刊》的副主編。他與本書的另一位作者阿布拉姆斯共同創辦了《群體過程與群際關系期刊》,并任該刊物的編輯。
多米尼克·阿布拉姆斯(dominic abrams),現任肯特大學社會心理學系教授,群體過程研究中心主任,英國心理學會研究委員會主席,實驗社會心理學歐洲協會執行委員。關于譯叢主編:
方文,男,漢族,1966年生,博士,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社會心理學方向和宗教社會學方向博士生導師,教育部2008年度新世紀優秀人才。主要研究領域:當代社會心理學的理論范式、群體過程和群際過程、宗教群體。主要內容:
一、社會認同路徑:背景與內容
二、群際行為
三、從刻板化到意識形態
四、內群行為:群體內過程
五、社會在場和社會表現
六、從眾與社會影響
七、語言、言語和溝通 重要概念:
1、社會范疇與范疇化p18 社會認同論起源于20世紀70年代初期,并一直處于持續而快速的發展進程中。社會認同被定義為:“個體知曉他/她歸屬于特定的社會群體,而且他/她所獲得的群體資格(group membership)會賦予其某種情感和價值意義。”(taifel ,1972a:31)。在這里,社會群體是指:“兩個或更多個體,這些人有共享的社會認同,或者換句話說,他們感知到他們這些人屬于同一個社會范疇。”(turner , 1982:15)認同,尤其是社會認同,和群體是不可分割的。
p24人們主要是從他們所歸屬的社會范疇那里獲得他們的認同(他們的自我感知和自我概念)。p25范疇化產生了一種增強效應(accentuation effect)(tajfel,1957,1959)。個體屬于許多不同的范疇,因而,他們潛在地有許多不同的認同資源可資利用。
p27當范疇對于個體來說是重要的、顯著的、密切相關的、關乎個人價值的時候,增強效應更加明顯。那些認為某一特定范疇更加重要的人往往比其他人更加刻板化——我們也可以說這些人是“有偏見的”。對人的范疇化很少(如果曾經有過的話)是以公正客觀、不摻雜私人感情的方式進行的,中立的立場只有在鳥類學家對鳥進行分類時會存在。p40“范疇化”基于相對無意義和任意的標準將人們劃分為兩個群體。
人們傾向于根據他人與自我的相同與相異來對其他人進行分類;人們不斷地將其他人或者感知為與自我是同一范疇的成員(內群成員),或者感知為與自我是不同范疇的成員(外群成員)。
自我范疇化過程的結果是自我與其他內群成員相似性的增強,以及自我與其他外群成員相異性的增強,這就是自我刻板化。確切地說,自我范疇化使自我感知和自我定義更加需要參照個體對群體或群體原型的定義性特征的再現/表征。
p28自我范疇化同時完成了兩項任務:一方面,它使某人認為自己與該范疇的其他成員是相似的,而且他們具有相同的社會認同,也就是說,自我范疇化將某人自身放置在相關的社會范疇里,或者將群體置入他/她的頭腦當中;另一方面,自我范疇化會讓個體在某些維度上做出與范疇相符的行為,這些維度就是劃分范疇的那些刻板化維度。自我范疇化是將個體轉化為群體的過程。
2、“還原論”p16
一種阻礙我們正確理解事物或現象的元理論缺陷,傾向于以更低層次的概念或語言來解釋某種現象。以我們的目的為例,分析的層次(從高到低)是社會歷史學、社會學、小群體動力學、個體心理學、生理學、生物學、化學、物理學,也就是說社會歷史學可以被社會學所解釋,社會學現象可以被群體動力學解釋,群體動力學可以被個體特征所解釋,以此類推。這看起來意味著,到最后我們可以用物理學(社會心理學的科學原型)解釋所有更高層次的現象。
許多傳統的社會心理學都是還原論的,因為它以個體特質解釋社會群體,也就是說它們是個體主義的。在很大程度上,社會心理學危機可以被歸因于還原主義的理論化過程。
p17實驗社會心理學的歐洲路徑能夠處理個人與社會之間的變動關系,同時又沒有將其社會學化和個人化,也就是說,歐洲社會心理學家的目的是要探求人類行為的社會維度。(hogg 和abrams,1985;tajfel,1984)
p19社會認同論用社會范疇來表明社會的結構性特征,這一點與社會學中的結構主義視角有相同之處。
p21符號互動論認為,社會對個體的影響受自我概念的調節,“自我”本身產生于生活中個體間的互動,并在這種互動中不斷調整。互動在很大程度上是符號性的(symbolic),因為行為不僅僅是實用的(functional),它更是表達的(expressive)。象征符號是在成員之間達成共識的或者是共享的(為了實現交流的功能,它們必須這樣),因而通過以和他人相同的方式將自身符號化,或者通過扮演他人的角色,我們將自身建構為社會之物(social objects),或者是我們所生存的這個社會的一個縮影。
p22在我們、我群或內群與他們、他群或外群之間存在著分別。我群內部人之間的關系是和平、有序、規范、治理和互相幫助的。內群成員與所有外人或他群的關系是斗爭或掠奪的,只有雙方達成共識,狀況才會發生改變。(summer,1906:12)
個世界;內群感知被積極地評價,因為它們提供了“真實的”理解。事實上,我們可以進一步揭示出,人們通常傾向于積極評價內群的所有刻板化特質,因為這些特質將一個人所贊同的共識與他所不贊同的共識區別開來。
p66社會比較背后的動機是獲得良好的自我感知,而實現的途徑是偏好內群(即通過偏好內群而偏好自我),因而社會比較過程就會選擇具體在哪一維度上增強/夸大相似性或差異。一般它會選擇這樣的維度:在這個維度上內群比外群處于更加有利的位置。它也會放大內群相對于外群的優越性和有利地位,或者說社會比較過程會最大化內群的積極特異性。
4、挫折——侵犯假說p45
5、相對剝奪p47
7、最簡群體范式p60
8、刻板印象p83 刻板印象具有惰性,一旦形成不易改變,只有在社會、政治或經濟發生變遷時,刻板印象才會發生些許變化。當群體間的社會關系變得緊張時,刻板印象會變得更加顯著,并且充滿敵意。如果群體間不是敵對關系,刻板印象不會引發什么問題,但是,如果群際間處于緊張和沖突的社會氛圍之中,刻板印象就是有害的,并且也極難改變。
p84刻板印象是一種無根據的概括化推論,而向最壞處估計,刻板印象是一套完全錯誤的假定。
9、社會表征p99 社會表征是共享的認知構念,它們來源于日常的社會互動,對于個體在世界中的體驗提供常識性的理解。
p101社會表征的出現經歷了這樣一個明顯的社會過程:對熟悉現象的不熟悉的解釋因為日常溝通而被同化(曲解、簡化等),進而將不熟悉的解釋變成了熟悉的,成為常識性理解的一部分。確切地說,由“合格的”的個體(即“科學家”——最廣義上的)組成的小群體為熟悉的現象建構出了高度正式的、非顯而易見的、不熟悉的解釋。雖然這種解釋可以通過正式的教育而得以傳播,但是,它們傳播的最主要途徑還是非正式的溝通(朋友之間在咖啡館里的閑談等)。這就導致了系統曲解的產生,不熟悉的解釋經過系統曲解之后就會與人們事先存在的常識性理解和解釋框架相協調。這樣,一種社會表征就形成了,一種正式的科學理論成為常識性理解的一部分。而無論社會表征還是常識性理解都是以簡化和曲解的形式,也可以說是以世俗化和庸俗化的形式實現的。榮格清楚地表達了上述觀點,他這樣寫道:“當一種集體無意識的假設剛剛出現的時候,人們認為它們是陌生而奇怪的,但是很快人們就會占有這種假設,并且把它們當做熟悉的概念來使用。”
10、意識形態p102 p103意識形態是一系列系統關聯的信念、看法和主張的集合,它的基本功能是解釋。當然,意識形態不僅僅“解釋”,它也決定某種東西是什么,或應該是什么,也就是說,它設定了一個問題域。意識形態所提供的一套參照術語限定了人們的思考方式,使“打破”它設定的框架、以另一種不同的方式感知事物變得幾乎不可能。意識形態會將一些矛盾和話題遮蔽起來(人們看不到它們的存在),原因就是這些矛盾和話題沒有進入意識形態的具體范圍。意識形態實質上是某種“思想體系”,具有正統共識的特征,因為意識形態設定了狹窄的解釋框架,所以它阻礙認知替代物存在的可能(認知替代物,即能夠代替既有社會安排的其他可能的社會安排)。
與群體資格緊密相連。
11、群體盲思p139
12、領導p140
13、聚眾p171與從眾p199
14、群體極化p223
15、語言p235,包括第二語言習得p255
內容總結:p105 人們不僅需要對世界進行分類和解釋,而且通常以一種有利于自我感知的方式來解釋世界和給世界劃分范疇,這樣就促生了一個異質性的社會:它包含許多社會群體,這些群體為爭奪支配地位和承認而斗爭。個體的范疇化認知過程會導致對群體的認同、群體在心理上的形成以及一種增強效應。在群際背景下,增強效應是一種刻板化行為。之所以說它是刻板化的,是因為它極盡可能地增強或夸大內群的一致性和群體之間的差異性,這體現在信念、態度、價值、歸因和行為等方面。整個過程在不同程度上都貫穿著這樣一種需求:偏好于內群而不是外群,維持或獲得一種社會支配地位(或者是相對于整個社會的支配地位,或者是相對于某些他群的支配地位)。每個群體自身的規范行為和信念,以及他們對內群和他群所持有的刻板印象,都植根于群際關系的動態變化當中,群際關系的變化是歷史車輪前進的動力。具體地說,社會群體被社會表征或意識形態所形塑,它們同時也構成了社會群體存在的背景,社會表征和意識形態的出現和發展是為了滿足解釋事物本質的需要。大規模的復雜事件促生了服務于事件自身的社會解釋或意識形態。它們可以是新形成的解釋,或者是對既有解釋的改變,也可能是那些長期被壓制或者處于休眠狀態的解釋。
理論進展:p273
社會認同路徑深化了我們對一系列現象的理解,它對人們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獨到的分析,這一分析與社會心理學領域已有的大部分理論主張有明顯的不同。
首先,群際關系不能寄希望于通過下列因素而得以解釋:人格特征、心理動力機制,或群體成員的個人態度。群際關系也不能以群體之間的客觀利益沖突來界定。伴隨著群際行為而產生的刻板印象也不僅僅反映對經驗事實錯誤的認知理解。相反,只有訴諸集體對群體資格的主觀感知,群際關系才能被理解,群際關系可以被解釋為心理上的沖突、差異等。刻板印象的功能主要是服務于群體,同時,與大部分群際行為一樣,它并不總是直接有利于單個的群體成員。
其次,群體凝聚力、群體內的行為、對群體規范的遵從和集體性的群體行為,所有這些現象都不能以個體之間因滿足需要或尋求信息而產生的互依來解釋。群體被認為是一個心理實體,對于那些被吸引進入群體的人,群體會告訴他/她什么是應該優先考慮的,應當遵循哪種規范,集體行為的恰切目標是什么。將自我范疇化為某一群體成員的過程會引導信息的尋求、與他人情感紐帶的建立以及自我在規范中的融入。
p274最后,不能認為語言和溝通的本質是穩定的和限制性的,相反,語言和溝通是一個過程,正是通過這一過程,認同才能成為他人的象征;同時,語言和溝通過程也界定了群體間的關系。社會不能被當做是一個僅僅提供背景的外生變量,這種主張貫穿我們分析的始終。
社會認同路徑正充滿著勃勃生機,它不斷為諸多社會心理學家的理論和研究注入令人振奮的原動力,越來越多的現象可以應用社會認同路徑來進行解釋(如群際接觸、少數人影響、領導研究、個體間吸引、第二語言習得、權力、多元群體背景、服從和顯著性等)。
社會保障法讀書報告篇三
在此之前,先講一個故事吧。有一個小偷入室盜竊,房屋主人發現后用了較為極端的辦法制止了他。第二天,小偷將屋主告上了法庭,法庭依法判處屋主故意傷人罪并處以相應的罰款。這個小故事來源于北歐國家瑞典,他們的法律條文以人的最基本生存需求為前提制定。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就是當人們衣食無憂的時候,不會冒險去行竊,行竊是人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時的無奈之舉。只這樣的國度,遇到這樣的事,屋主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幾記下被盜東西和盜竊者的信息,而后交由政府進行相應的補償和補助。另外的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是瑞典幾乎一直以高薪養廉加以合理的教育保證著歐美發達國家官員犯罪率的最低記錄。
瑞典算是一個歐洲老牌資本主義國家,17世紀一度成為歐洲強國,目前也是經濟發達,社會穩定,人民享有絕對高的生活水平的國家,而作為福利國家的代表,她更是不容被忽視。
一、結構
本書分為九個章節,分別是:
1.瑞典社會制度發展沿革
2.當前瑞典社會保障基本情況
3.養老保障
4.醫療保障
5.醫療衛生
6.失業保障
7.基本生活保障
8.教育保障
9.社會服務
二、瑞典綜合情況分析
瑞典是歐洲北部的一個半島國家,海岸線長7624公里,領土面積44.99萬平方公里(不包括領海),是北歐第一大國,具有較為久遠的歷史。在歷史上曾經有一段時間是歐洲強國。當前瑞典經濟發達,社會穩定,人民享有較高的生活水平,是經濟與合作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之一。同時,瑞典社會發展具有一定的獨特性,具有長期穩定的政黨體制,工會組織高度發達。
自19世紀初拿破侖戰爭結束后,瑞典退出歐洲大陸的政治、軍事紛爭,基本堅持中立主義的對外政策,奉行“平時不結盟,戰時守中立”的外交政策,因此贏來了長達200年的和平發展時期,推動了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
三、瑞典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19世紀中后期,隨著工業化進程的推進,為了解決隨之出現的失業、貧富差距拉大等社會問題,瑞典先后頒發了一些社會福利政策,到20世紀20年代,社會保障框架基本形成。20世紀30年代的全球經濟大蕭條更是推動了瑞典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到二戰結束,福利型社會保障框架基本形成。二戰結束后,瑞典社會保障制度迎來快速發展,福利性國家社會保障制度全面確立,與經濟社會形成良性互動。
瑞典社會保障制度框架:
1.養老保障
2.醫療保障
3.失業保障
4.基本生活保障
5.住房和教育保障
6.社會服務
下面介紹一下這些成分的大概內容
經過多年的準備,2003年1月,新的養老金體系完全取代了原來的國家基本養老金和與收入相關聯的補充養老金計劃,為所有瑞典人最低保障養老金,同時也給所有具有收入來源的勞動者提供了一份與收入關聯的養老金。新的養老金體系從原來的完全國家管理轉變為國家管理和死人管理相結合,從現收現付制度轉變為現收現付與基金積累制相結合。此外瑞典還鼓勵發展職業養老金,即由雇主和雇員通過協商分別按雇員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補充養老金賬戶,可以進行投資運作,在個人退休后領取,以提高參保人退休后的生活質量。
對于醫療保障,其對象為全體公民、在國外工作不足一年的瑞典人和在瑞典工作的國外人。投保人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稅后,本人及家屬就可以享受醫療保障待遇。醫療保險金模式采用現收現付制,基金主要來自雇主和個人繳費。2007年雇主按照工薪總額的8.78%繳納保險費,職工的醫療保險稅率為2.95%。由于存在資金缺口,國家每年都會從稅收中撥款給予補充。
失業保障為非工會會員、收益期滿但仍未工作的失業者、64歲以上的雇員、家庭勞動者以及不符合就業條件的其他人員提供保障,但基本失業保險在申請者年滿20方可支付。與收入關聯的失業保險覆蓋了年齡在65歲以下并且參加了工會的雇員或者自營勞動者組建的失業保險金的自營勞動者,在滿足一定條件后,這些人員皆可享受自愿保險。一般情況下,工會成員參加失業保險基金是強制性的,但也允許某些產業的雇員自愿參加失業保險基金。
瑞典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由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保障以及殘疾人
基本生活保障共同組成。特別強強調一下殘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其實施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幫助殘疾人康復,援助其生活,促使其獨立,讓他們能像其他社會成員一樣參加所有社會領域的活動。這一點特別體現平等原則。
瑞典把住房保障制度作為一項長期的國家發展戰略,編制了十分完善的國家住房福利制度。從住房需求和供給出發,實施了廣泛的、連續性的住房政策,投入巨額財政資金,直接投資建造大量針對中低收入階層居民的廉價且高質量的合作房和合租房。同時也制定了支持公共住房建造和消費的金融政策,采用稅收優惠和提供低利率貸款次級住房建設,利用各種擔保計劃鼓勵居民購置住房。此外,政府還運用住房補貼、住房津貼。地方補貼等補貼政策,確保住房公司為居民提供價格合理的良好住房。
瑞典政府把教育提到事關國家前途、民族命運的高度,對國民教育給予高度的重視。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公共教育體系對每個國民開放,從學前到大學,無論是學前班、義務教育、高中、成人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都是免費的。為了鼓勵學生接受繼續教育,政府財政預算撥款資助學生學習,停工學習補貼、援助等。此外,政府還為智障學生等其他弱勢群體特別制定了一些教育計劃,以確保其能獲得相關的知識水平。
瑞典國民在“從搖籃到墳墓”各個生命階段、生活各個重要領域不僅能夠享受到高福利性的社會保障和國家福利,全面周到的社會服務也在很大程度上調高了瑞典國民的生活水平。瑞典的社會服務制度涉及到社會全體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涵蓋了老年服務,、殘疾人服務、兒童服務、特殊群體服務等制度。看完這些,想必大家對這個福利從搖籃到墳墓,從小學到大學的北歐王國都有了無限的憧憬和向往。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像所有國家一樣,瑞典本身不創造財富。也就是說他們國家那么多的福利政策幾乎都需要高額的稅收來承擔,富可敵國的生活在瑞典不會有。
四、推薦章節及感受
本人推薦讀取第八章-住房和教育保障和第九章-社會服務。之所以推薦這兩章是因為我們今天的改革正在想這些方面靠攏,而且在接下來的改革和各種實踐中會出錯最多的就是這幾個方面。
今天,當我們國家終于可以挺起脊背時,我們也能不小心窺見社會的一些負面的東西,我們今天的社會照樣是大多數的資金集中在少數人手中、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在一些鄉村成了規矩、官商勾結比比皆是。當然,像大家看到的一樣,我國在反腐倡廉,在解決留守問題,在努力縮小貧富差距。而這些都可以為我們提供一些不錯的幫助和借鑒。
本人特別欣賞瑞士關于教育的觀點,即教育是關乎國家希望,民族未來的事業,應該引起重視。
個人觀點是:
4.盡可能的在短時間內實現全國教育的絕對平等
另外在老人和兒童的問題上,應該加大政策的投資力度。今天的我們之所以不能安心的把老人放在敬老院是因為那里甚至其實就沒有一個床位,郊區的公共基礎設施更是跟不上步伐,好多的設施都像是空中樓閣一般。這些才是亟待解決的社會福利問題,想想當一個國家對其年邁的子民都不能善待,又憑什么渴望被子民們用滿腔的熱血去擁護,憑什么渴望人們的互相幫助、扶持。附:
參考法案1.瑞典國家養老基金法案(2000年頒發)
2.瑞典醫療衛生服務法案(1982年頒布,2002年修訂)
3.瑞典藥品補貼法案(2002年頒發,2003修訂)
4.瑞典失業保險法案(1997年頒發)
5.瑞典未成年人監護法案(1990年頒布,2003年修訂)
6.瑞典護理補貼法案(1993年頒布)
社會保障法讀書報告篇四
《決策過程》一書是由查爾斯·林德布洛姆在1968年撰寫的,拿上這本比自己年齡還要大許多的書,體會到了前人的智慧和經典的魅力,給了我很多反思和思考。
一、作者簡介及時代背景
查爾斯·林德布洛姆是美國著名政治、經濟學家,當代西方著名學者,美國耶魯大學經濟學和政治學首席講座教授,曾于1980年任美國政治學會會長。作為政治學家和比較經濟學家,林德布洛姆教授在政治學領域的研究中進行了一些開創性的工作,他以對“政策”的分析研究飲譽美國政治學界。主要著作有:《政治、經濟和福利》、《政策分析》、《漸進調試》、《民主的智慧》、《決策過程》、《政治與市場:世界各國的政治——經濟制度》、《可用的知識:社會科學和社會問題的解決》等等。本書的部分思想是《漸進調試》的進一步闡發。
本書的主要理論“漸進決策”模式產生的理論背景主要是基于對理性決策模式的挑戰。在二戰后,越來越多的政治家和行政學家關注政治決策,其中最有影響力的是理性決策模式。理性決策模式是從規范的角度考察問題,很大一部分受到了早期經濟理論的影響。傳統的經濟理論認為“經濟人”知道全部可能的行動,知道那種行動能得到最大的效果,知道所有的可行行動中挑選最好的一種。受這種理論的影響,理性的決策模式認為人在政治決策中也是可以非常理性的。
不久,理性決策受到了另外兩種決策模式的挑戰。一是赫伯特·西蒙的“有限理性”模式,二是本書的作者林德布洛姆的“漸進決策”模式。兩種模式的研究在方法論上都從實證的角度對理性的模式作了分析和批評。如果說西蒙也還是從理性的角度來探討政治決策的話,那么林德布洛姆的“漸進決策”模式則是從另一個角度來探討政治決策。
二、書中主要觀點
《決策過程》一書以漸進的決策分析戰略和多元的決策模式對一些長期以來較有影響的決策理論和模式,特別是理性決策模式和精英決策模式作了回答。林德布洛姆認為,決策過程只是決策者基于過去的經驗對現行的政策稍加修改而已。這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看上去似乎行動緩慢,但積小變為大變,其實際速度要大于一次大的變革。政策上大起大落的變化是不可取的,往往“欲速則不達”,它會危及社會的穩定。作者認為,決策所以是漸進的,在于西方民主體制中政府推行的政治是漸進的政治,這表現在政黨和政治領袖對基本國策的看法是一致的。在競選時,他們僅對每次政策提出漸進的修改。政黨本身的政策也是漸進的改變。林德布洛姆在書中極力贊揚漸進主義的優點,稱漸進主義為“足智多謀的問題解決者”。
三、著作結構分析
作者將本書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決策分析;第二部分為權力運用;第三部分為總的觀察。在本書的第一部分(1-4章)作者批判了理性決策模式,并闡述了他的漸進決策分析理論,接著就在第二部分(5-11章)轉入了對決策過程的具體分析。其分析是圍繞著社會中各種力量在決策中的權力運用而展開的,環環相扣,逐步展現了西方國家決策過程的真實面貌和面臨的種種困難。最后一部分是對整本書的一個補充內容,主要是從宏觀的角度觀察決策的整個過程,對政治的偏愛、統治精英等問題進行了分析。
首先,在第一部分中,作者認為理性決策模式的缺陷在于五點:(1)界說政策問題的困難;(2)問題的復雜性和不充分的信息;(3)確立目標或價值觀的困難;(4)時間限制;(5)分析的代價昂貴。除此之外林德布洛姆還認為,在政策中還含有分析無法解決的價值因素、效率因素、其它分析不能取代的政治因素等。但是分析并非沒有一點用處,分析往往作為說服工具,在政治相互作用中成為官員控制其他人的一種必不可少的手段。
其次,在本書的第二部分中,作者闡述了人們如何依照準則在政治相互作對中運用說服、權威、威脅交換、黨派分析、討價還價、相互控制和調節的手段達到影響決策過程的和目的。一方面,在政策制定主體問題上,政治生活中存在著政黨、直接決策者、利益集團、投票人、公民等多個政治主體。各個主體在政治活動中處于動態的、相互影響的環境下。另一方面,在政策的制定問題上,他認為,在行政、立法、司法部門制定的少數最重要的政策過程中,政策制定權被廣泛地分散化,但仍掌握在少數精英階層中。在行政、立法、司法部門所制定的政策之中,大部分政策是由官僚所制定,精英階層對政策的制定發揮了重大的影響,普通公民階層也參與政治的相互作用,但在影響是微乎其微的。林德布洛姆認為,官僚的政策制定即公共行政決策其實是個漸進過程。
最后一部分,作者提出了決策梯子和重建性領導、政黨、直接決策者、利益集團領袖以及其他領帶人并不是只對公眾的偏愛作出反應,他們還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告知、說服和教導公眾。因此,政治領袖在決策中具有巨大的回旋余地。此外,在現實中不存在統治精英,決策一定是一個復雜的合作過程,“雖然大多數公民對政策的影響很小,一些精力充沛,富有才干的公民對政策產生相當的影響。”
總之,本書主要分析了漸進決策模式和多元決策結構的相關理論和實踐,使我們的以從另一個角度了解美國政治的動態方面。
四、本書觀點評述
林德布洛姆的漸進決策模式是指,決策者在決策時基友的合法政策基礎上,采用漸進方式對現行政策加以修改,通過一連串的小心改變,在社會穩定的前提下,逐漸實現決策目標。對比漸進決策模式的是西蒙的“有限理性”模式,漸進決策模式不同的是:西蒙仍然是在傳統的純粹理性主義決策模式的框架下,進行了相關的改進,并提出了他的有限理性決策模式。“有限理性”模式對“理性”模式做出了逐條批駁。認為:
1、決策者事實并不具有有關決策狀況的所有信息;
2、決策者處理信息的能力有限;
3、決策者的選擇行為受所得信息的實質和先后次序的影響;
5、決策者的能力在復雜的決策狀況中受到限制;
6、決策行動受到決策者過去經歷的影響;
7、決策行動受決策者個性的影響。林德布洛姆則不同,他的決策思路一開始并沒有什么特定的目標、計劃,主要是依據復雜的準則和各種政治勢力的互相作用來一步一步地確定政策內容,最后才形成在這以前不為人知的決策,這基本上屬于一種非理性的、非程序性的漸進過程。
這兩種決策模式并沒有對錯之分,兩者的運用只是根據具體環境的不同來具體的運用,依據兩種模型的相關理論。西蒙的“有限”理性模式適用于技術類決策或用于特定組織的決策過程中,如企業,學校等組織。而林德布洛姆的漸進決策模式更適用于政治生活的現實,適合作出一些較重要的國家決策時使用。
五、現實的思考
在閱讀本書的漸進決策模式過程中,不斷浮現的是我國即將出臺的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延遲退休”歷來是兩會最熱民生話題之一。“十三五”規劃建議出臺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漸進式延遲退休是指將來制定有關延遲退休的政策將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緩慢地延長退休年齡。
從林德布洛姆的漸進決策模式的優缺點來分析我國的漸進式延退政策可以看到,首先,考慮到原先退休政策在我國實行的時間較長,如貿然實行一步到位的延退政策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利益相關者的排斥,加之社保政策關乎每個國民的生老病死,國民的關注程度較高,一步到位的政策會造成人們心理和行為習慣的震蕩,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因此,為保證現行計劃的連續性,延退政策只能是漸進的。其次,林德布洛姆指出,決策的漸進性也是由技術的困難造成的,任何一項決策的作出必然要與時間、信息等因素相關,因此,必須在作出決策后對所做決策邊執行邊修補。社保政策的重大性和復雜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采用漸進式的決策模式有助于及時對已實行的政策進行修改,以達到更好的實施效果。總之,林德布洛姆的漸進決策模式將維護社會穩定作為目標,這點和漸進式延遲退休政策的目標相一致。
但是,本書的一些缺點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注意,首先,作者回避了一些問題,如決策階層是屬于什么樣的人?他們有沒有因自身的階級和地位而產生的價值觀和利益?如有,這些因素在決策中起到什么樣的作用?其次,漸進決策比較適宜安穩的、變動不大的環境,一旦社會動蕩或者發生巨大變動的時候,漸進決策的特點不但起不到作用,反而會阻礙社會的發展,因此,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應隨意的使用。
社會保障法讀書報告篇五
肖衛 1000016927 摘要:偉大的啟蒙思想家讓·雅克·盧梭是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啟蒙運動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社會契約論》于1762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這本書是法國啟蒙思想家讓·雅克·盧梭從他未能完稿的《政治制度論》中采擇的一部分整理而成的。他在本書中闡述了社會契約、主權及其權利和政府等內容。
關鍵詞:社會契約 權利 自由平等 利益
主權是公意的運用,不可以轉讓,不可分割。主權由共同利益所決定和約束,借著法律而行動。法律是以公共利益為依歸的公意的行為。雖然公意總是對的,但是它并非總是能做出明智的判斷,因此也并非總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于是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立法者本身并沒有權力,他們只是指導者,只有主權者才有權立法。
不同的組織有不同的選舉模式,如人民大會、保民官、獨裁、監察官等,歷史上的共和國古羅馬、古希臘,特別是斯巴達,教導了我們這些形式的價值。盧梭重點闡述了宗教對于政治社會的作用。宗教是國家的基礎,在任何時候都在公民的生活中占主要地位。每個公民都應該有一個宗教,宗教可以使他們熱愛自己的責任,這件事卻是對國家很有重要關系的。盧梭認為,公民宗教的教條應該簡單,條款很少,詞句精確,無需解說和注釋。我們應該寬容一切能夠寬容其他宗教的宗教,只要他們的教條一點都不違反公民的義務。
啟發與思考
《社會契約論》一書的思想和觀念是多重的,有時呈現極為矛盾的形式。就其邏輯方式而言,盧梭原本提倡注重實際中的現實政治事實,注重人類合法性之歷史,但他事實上依據觀念進行抽象的邏輯推論,依靠假設來彌補事實的不足,借以融貫整體,使論證的邏輯過程“嚴謹縝密”。社會契約論、公意、主權等概念都是理想性的范疇,有幻想的性質和成分。盧梭的總體性運思是哲理性的,是政治哲學、道德哲學,而非實證的政治學。本書的理論基本上是唯心主義的,這也是書中一些觀點出現謬誤的根源。
一、盧梭認為公民將權利轉讓給國家,由法律確定公民的權利,這是不符合“法不禁則歸民”的權利歸屬原則的。
二、盧梭主張小國,認為大國無法實現民主制度。而且幅員遼闊使行政的杠桿過長,體制就會不堪重負。盧梭有生之年并沒有看到美國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過程。而且在考慮地域距離對于體制的影響時沒有充分考慮科技的進步可以使杠桿縮短。
三、在探討制度的因地制宜問題上,盧梭的觀點絕對化,借用很多臆想的邏輯,甚至引用阿冉松的認為貿易不能給國家帶來任何好處的觀點,可見其對于經濟學知識的缺乏。
四、盧梭對于宗教與政治社會的關系的論證陷入了唯心主義。過分強調了宗教的作用,甚至認為每一個公民都應該有一種宗教,這不僅忽視了唯物主義者的存在,事實上也是在干涉公民不信仰宗教的自由,這與他全書都在論證的“人人生而自由平等”是悖逆的。
五、盧梭在書中過分強調公共利益,而忽視了個人之權益。盧梭深深地意識到當時社會各種弊端和壓迫正是由于私有制造成的,為了消滅這種以個人為中心的制度,盧梭過分地強調了公益的重要性。他認為一個人只有完全把自己納入到共同體中去,并且消滅自己的個性,這樣這個社會才是完美的。因此,他同時也抹殺了個性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對我國憲政建設的啟示
社會契約的實質就是解決國家權力來源合法性基礎。在現代民主政治國家,政府及其公共權力來源于人民的直接或間接授權,人民與政府關系是一種契約關系。政府享有并行使職權的前提是締約一方當事人即公民的同意,而不能由政府單方面決定。政府行使其職權的范圍不得超出締約雙方的約定,即國家憲法、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同時,政府必須承擔不履行法定義務、濫用權力等違約行為的法律責任。因此,法律是人民與政府達成的契約文本。政府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就是履行其與人民的契約。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地方政府在經濟社會發展、公共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提供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是,地方政府也正面臨日益嚴重的信用危機,存在不同程度的信用缺失,侵蝕著黨和政府的合法性。為此,我們要在社會契約的理論基礎上,完善我國的法律制度建設。
第一、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社會契約思想的實踐,由于該制度在我國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去逐步完善它,加強其救濟和監督制度,確保其實施。建立服務性的透明政府,改變傳統意義上的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系,從真正意義上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
第二、充分發揮聽證制度的作用。讓有關利害關系人直接參與到與他們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的討論,而不是使聽證制度成為政府決策合法化自編自導的戲劇。讓人民得到尊重,并能平衡他們的利益訴求,使他們愿意在實踐中配合政府的決策、司法機關的裁決,遵守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在體現人民主權的基礎上,保證政府決策的合法性與合理性,也有利于促進社會和諧。
第三、保證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表達的是公意而不是眾意。我國現行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非常不完善的。制度所確定的權利和義務并沒有得到貫徹。只有落實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實現縣鄉兩級代表的直接選舉,保證選舉的公正和透明,才能保證政權體現的是公意而不是眾意,也就是個人利益。
第四、重新解釋我國政府與公民的契約。按照社會契約論,國家或者法律的產生,乃是基于人民的合意。到了21世紀,和政府建立這個契約的群體逐漸退出歷史舞臺,現在的公民群體并沒有參與社會契約的制訂過程。我們應該從新的角度解釋社會契約,也就是論證政權的合法性問題。政府僅僅依靠權力掌控國家經濟,以經濟的發展彌補對自身合法性缺乏信心的方式不是長久之策。政府需要落實公民權力,與公民建立新的契約以獲得政權的合法性。否則,目前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都是未經其同意而由政府擅自加于公民的。
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對后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他所主張的人民主權和社會契約觀念成為很多革命的理論基礎和政權合法性的理論來源。國家是自由的人們以平等的資格訂立契約而產生的,人們只是把自然權利轉讓給整個社會而不是奉獻給任何人,因此人民在國家中是自由的,國家的主權屬于人民。主權者擁有立法權,行政權服從于立法權,這使得國家政權的基礎必須建立在人民的同意基礎上。《社會契約論》中提出的權力制約、公民意識、法治國家等觀念成為民主發展的理論基礎。盧梭所提倡的理論和觀念,即使放在今天也仍然光彩奪目。